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范例6篇

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决策;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1-084-01

所有的决策程序都有决策提出、辅助决策、落实决策三个方面。这也是前一部分所说的动议权、建议权、决议权具体实施的三个环节。在“项目决策模式”中,本人把它进一步细化为建筑项目决策项目构思、提出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建筑项目决策系统辅助决策、落实决策方案五个环节。

一、建筑项目决策项目构思

建筑项目决策项目构思就是指决策项目的思考和提出,也就是决策的动议问题。这样做的好处是人人都有动议权,任何人发现问题都可以提出动议,能较好的防止管理过程中“不决策行为”的发生。参与决策的每个成员都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环境和形势的敏锐判断。建筑项目决策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环境及形势变化。必须考虑此项决策是否适应当前经济环境以及组织发展目标。

2.可能的经费水平。经费是进行项目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应当将本级本部门可能的经费水平和上级的拨款范围作为约束条件,立足于在可能的经费水平范围内设计和安排项目。

3.当前的科技能力。从提出项目需求和建议的单位来说,以高新技术建筑项目总是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但是,在进行项目构思时,一方面要着眼科学技术的进展及其在项目中的应用,着眼于提高项目的技术含量,使之与未来该项目使用和发展相适应。同时,也要理性分析可能利用的科学技术能力,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而且,一般来讲,高技术总是和高成本联系在一起的,即使技术可行,也必须考虑经济上的可承受性。所以在项目构思时必须理智地分析当前科技能力以及经济可承受性。

二、提出项目建议书

当决策项目动议通过后,就要以文字形式即建筑项目建议书,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项目建议。编制建筑项目建议书的目的,是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说明技术上、经济上的可能性,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项目需求和建议,供其选择。

其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项目名称、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技术可行性意见、政策可行性意见、财务可行性分析)、项目决策者人选名单及相关资料等。

三、立项审批

这一部分工作主要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假设项目建议书是下属单位提出的,则需报送上级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管理委员会派出评估小组根据有关文件及部门审查意见等,检查项目建议书及其相关材料是否齐备、合法、有效,是否需要补办,然后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分析论证,最后编写该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要介绍项目评估概况,并给出评估意见,包括按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分专题进行的专题评估意见,以及项目的综合结论意见。批准通过则立即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选出项目决策者、确定任务,并上报上级项目管理委员会存档。不批则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可15天)行使否决权。

四、建筑项目决策制定系统辅助决策

这一环节是建筑项目决策实施的核心部分,它由建筑项目决策者和建筑项目决策研究人员组成一个辅助决策机构,行使建议权。项目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管理活动,其过程本身包括大量的现代管理方法,但并非每个管理方法都能应用到建筑项目决策制定系统中,而且根据项目的不同,其具体方法和运作过程也不尽相同。但是大致可以包括:项目计划、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与评估、选择方案等过程。

五、落实决策方案

最终决策方案的拍板还是需要集体决策。但需要指出的是,按照现代决策理论,本人将这里的决议权进一步分离为方案选择权与决议否决权。方案选择权主要集中在建筑项目决策制定系统中的项目决策者的手中,而集体决策只行使决议否决权。具有否决权的参与决策成员如果对所选方案不甚满意,可以行使否决权,要求建筑项目决策制定系统重新选择方案,直到放弃否决权为止(当然为了提高制衡的有效性,可以对否决权的行使次数作出限定)。一旦主动或被动放弃否决权,具有否决权的个人就对决策结果承担明确的个人责任。

建筑项目决策的五个环节相互独立而又层层关联,有选择地将决策的动议权、建议权、决议权适当分离。

参考文献:

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范文2

科研课题管理是科研机构的核心管理工作,课题的全程管理涉及诸多环节与内容。近年,随着国家对中医药行业科技投入不断加大,中药科研任务越来越繁重,课题管理的工作量也逐年增加且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如何科学地管理以适应中药科研发展的需要,是科研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从科研管理人员的角度出发,对课题全程管理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1  课题全程管理内容与管理层次

课题的全程管理包括项目建议、课题申报与立项、过程管理、结题管理、结题后的跟踪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等环节,每个环节又包含一系列管理活动。课题数量多时,可分项目进行管理,也可分阶段管理,无论采用哪一种管理方式,只有将这些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科研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课题管理分为2个层次:基础性管理和创造性管理。基础性管理是科研管理人员首先要做好的工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开展一系列管理活动,具有较强的被动性和事务性。创造性管理是更高层次的管理活动,强调充分发挥科研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并将管理创新融入科研创新之中。前者是如何完成工作,后者是如何做好工作,侧重点不同,管理效果也不同,如果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必然使科研管理工作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在扎实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之上,将创造性管理活动融入每个工作环节之中,才能真正做好课题全程管理工作。

2  项目建议

近年来,中药科研领域的专家针对国家颁布的各类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提出了许多具体的项目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体现了中药研究的发展动态、趋势和前沿。由于项目建议与科研机构的学术影响力密切相关,因此,科研管理人员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①提高自身中医药专业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把握国家需求,了解学科前沿,掌握科研动态;②密切关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计划信息,敏锐把握资助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撰写项目建议,若该建议被列入招标计划,将为课题立项奠定良好基础;③如果项目建议被采用而申报的课题却未被立项,需分析原因并与项目组织部门沟通,确保以后建议成功;④积极推荐专家参与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和招标指南的制定工作,既能扩大专家的学术影响力,也利于本单位人员深入理解科研政策导向,从而把握好选题方向。

3  课题申报与立项

承担更多的部级重点课题、高水平课题是研究机构科研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而课题申报的数量和质量是其实现的前提。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上申报、评审与管理已非常普遍,这就要求科研管理人员必须主动、密切地关注网络招标信息。在获取招标信息后,科研管理部门就要进行申报动员、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课题立项、立项奖励等一系列工作,工作本身有较强的规律性和时效性。

3.1  项目与指南的理解

①全面了解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特点,指导科研人员选择适合自身研究方向的计划项目进行申报,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强调在完成国家目标基础上的科技创新。②掌握招标计划的立项背景,正确、深刻地理解招标指南的资助范围与重点,结合中药课题管理经验,在选题方面给申报者以必要的提示与指导。

3.2  申请书质量控制

①确保申请书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特别对单位与人员信息严格把关。②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目标、方案、技术路线等核心内容进行评议,帮助申请者理清思路、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关注申请者对专家建议的采纳情况,分析课题立项与之的关联,以判断专家的科研指导能力。③保证经费预算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并从文字角度审核申请书内容,如重点是否突出,层次是否分明,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清晰、流畅等。

3.3  申报课题的遴选

①对于限项申报项目,在整体考虑研究机构学科分布、学科发展及科研资源分配等问题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优秀课题申报,择优程序的设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②对于不限项申报项目,如果不考虑中标率等因素,可以全部上报,有些选题即使被内部评审专家否定也不能轻易放弃,因为某些科研创新点在更宽泛的专家群体中也许是被肯定的,且申请者在完善申请书过程中也会提高自身科研能力。

3.4  任务书质量控制

①及时掌握各部门最新的科技管理办法,如科技部为落实“十一五”规划制订和修订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这些文件是课题任务书管理和其后各环节管理的重要依据。②对任务书内容进行把关,如经费与任务对等,若结余经费过多将对财务结算产生影响;考核指标与研究内容相关,避免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预算编制合理,以保证在执行每个栏目的预算时不出现过大偏差等。③与外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应签订正式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4  课题过程管理

课题获准立项是课题管理的良好开端,而课题研究最终能否实现预期目标,过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目前科研机构“重申报,轻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家更关注如何争取到课题,而忽视如何完成好课题,甚至出现降低研究目标的情况。课题研究质量高,才有可能获得延续资助,科研工作才会有发展后劲。

4.1  课题研究质量控制

课题研究质量的控制需要课题组、科研管理部门、决策层及专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科研管理人员是多向沟通的中心环节。①随时关注,主动与研究者沟通和互动,随时掌握课题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关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新发现,鼓励课题组深入研究,并采取措施加以扶持和培育。②定期检查,每年组织专家组对在研课题进行评议,与专家共同分析阻碍课题进展的瓶颈所在,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对确实无法继续的课题及时终止研究。③随机抽查,如原始记录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实验操作与实验室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④及时反馈,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决策部门反映,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并将解决方案反馈课题组。⑤奖惩分明,对研究质量高的课题予以奖励,对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者予以惩罚。

4.2  课题经费管理

经费管理是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涉及财务、科研、课题负责人三方职责与权限的协调,也易成为薄弱工作环节,有些科研机构为加强管理会设专职岗位。①全面了解各计划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掌握各办法的不同之处;②及时采集财务信息为科研管理服务,如课题经费计划数与实际到位数是否一致、经费使用合理性等;③为财务管理提供科研管理信息,确保经费核算的正确性;④对某些科目超过预算的课题,提醒课题组及时调整经费支出,必要时向项目组织部门提交预算调整方案。

4.3  合作协议管理

课题合作研究有两种类型:一是本单位参与外单位课题,经费拨入;一是外单位参与本单位课题,经费拨出。两种情况均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并进行规范管理。①依据《合同法》规定,结合中药科研工作特点,设计统一格式的合作协议文本;②制定合理的协议审批程序,实行逐级审核制度;③严格审核协议内容并提出修改建议,如经费约定是否合理、协议经费占课题经费比例、责权利是否统一、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

5  结题管理

5.1  研究工作总结

①在规定的结题时间之前,督促课题组进行全面的研究工作总结,要求研究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课题整体研究情况。②将研究报告与任务书考核指标进行对照,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研究目标。③对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课题,需分析原因并在结题报告中如实说明,必要时可申请延期结题。

5.2  课题经费结算

结题工作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和经费结算二部分内容,经费不结算就不能认定结题工作完成,但目前结题不结帐的情况十分普遍,有些课题甚至挂账十几年,这是课题组与科研机构利益搏弈的结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以严格执行计划项目的财务管理规定为前提。①要求课题组在提交结题报告前必须进行财务结算,否则不予办理结题手续;②要求财务部门出具真实的结算报告,必要时双方共同核实账目;③结算后取消账户,经批准留归课题组的结余经费另立账户管理;④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5.3  结余经费管理

根据《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文件精神,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帐,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这项规定对今后课题经费的预算和执行预算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科研机构以往累积的大量长期挂帐课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结余经费按一定比例划归课题组使用,另立财务帐号管理,用于、申报成果等方面的支出;②按剩余比例划入研究机构公用经费,用于科研再投入,如设立科研探索基金、科研奖励基金等,以培养科研后续发展能力。

6  结题后的跟踪管理

6.1  继续申请资助

有些课题可以进行深入探索或扩大领域研究,应鼓励其继续申请各类项目以获得后续经费支持,这类课题往往因积累了深厚的工作基础而较易获得资助。

6.2  成果鉴定与申报科技奖励

①在结题课题中甄别比较成熟的课题,帮助课题组在结题报告的基础上整理提炼以形成成果报告,并督促其进行成果鉴定。②根据各级科技奖励的特点,帮助课题组选择适合的奖项进行申报。③有些课题获得过多次资助,研究工作很深入,可整合为一个比较大的成果进行申报。

6.3  成果推广

具有应用性的中药科研成果应及时转化推广,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对科研课题的肯定。①明确成果推广的时机,如中药新药研发课题在研究初期就应寻找合作企业,以保障研发资金充足并利于后期推广;新方法、新模型等基础性研究成果应及时。②在中药科研成果的形成与推广过程中,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涉及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方面,特别关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自身权益的保护,如机构名称在产品宣传中的正当使用等。③对可公开宣传的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制成项目简介以促进成果推广。

7  科技档案管理

7.1  归档管理

课题归档工作需要课题管理、档案管理、课题组三方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①课题管理人员要确保每个课题的全程管理资料具有原始性和完整性,全面收集申请书、任务书、年度报告、结题报告及其它管理文件,如合作研究协议、任务调整报告等。②档案管理人员指导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积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后者将技术资料与管理资料合并整理归档,并应重视结题后相关资料归档。③完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归档工作制约机制,只有将档案管理与结题、经费管理结合在一起,才能保证归档工作顺利进行。

7.2  档案利用

①明确利用目的,为课题研究、管理决策或成果推广等提供不同层面的服务,如课题研究多利用原始技术资料,而管理决策需要提纲挈领的摘要内容。②对束之高阁的成果加以发掘,探讨其深化研究、推广的价值。③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以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的效率。

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范文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立项

第四章实施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六章验收及成果管理

第七章附则

附件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

附件2: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附件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任务书(格式)

附件4: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格式)

附件5: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以下称“攻关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攻关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重点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的科技发展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为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攻关计划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的原则,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坚持自主开发、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并重,实行课题制管理。

第四条攻关计划由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组织实施。攻关计划项目根据支持的重点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类,设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采取有限目标、滚动立项、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攻关计划的管理采取科技部、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分级管理的方式。

第六条科技部是攻关计划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攻关计划的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研究;

(二)组织审议项目建议书并建立备选项目库,组织项目立项和项目预算的评估或评审,确定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审定立项项目及其保密级别,会同财政部审定项目、课题总预算,批复项目实施计划;

(三)审定批准课题任务书,并根据课题任务书,编制国家科技攻关年度计划,会同财政部审定并下达年度项目和课题的经费预算;

(四)督促、检查攻关计划的实施,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项目验收,汇总登记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管理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特点,科技部分别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地方科技厅(科委)及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作为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科技部委托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织课题评估或评审、课题的招投标,提出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经费预算安排建议,签订课题任务书;

(三)落实课题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

(四)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课题验收,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第八条课题承担单位为有较强科研条件和能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业,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课题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课题预定的目标;

(二)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按要求编报课题年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提交课题验收的全部文件资料,并进行档案归档和成果登记;

(四)对课题执行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九条攻关计划充分发挥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的作用,聘请专家参与攻关计划的战略预测、计划制订、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工作,择优遴选具有科技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工作,参与攻关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

第三章立项

第十条攻关计划项目的选项原则:

(一)与国家目标结合紧密,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和产业的发展方向,对产业技术升级、新兴产业形成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性大,或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相配套。

(二)项目目标集中、具体,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三)现有的基础条件较强,三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攻关计划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对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核心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

重点项目支持优先发展产业和领域提出的未被重大项目所涵盖的重点关键技术,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

引导项目将符合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方向和条件,对地方主导产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大的带动作用,或能提升地方科技创新能力的地方重大攻关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实施。引导项目的实施经费以地方和企业自筹为主。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攻关计划的定位和支持重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科技厅(科委)可单独或联合提出攻关计划项目建议书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科技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议和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列入攻关计划备选项目库。

第十四条科技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发展的重点,参考项目的基础条件,从备选项目库中筛选拟实施的攻关计划项目,并组织项目立项和项目预算的评估或评审。

第十五条科技部根据项目可行性评估或评审意见以及攻关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等,确定实施项目及项目组织单位,并通过招投标、评审等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第十六条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审定并下达项目(课题)总预算,科技部批复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七条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及确定的课题任务和指标,由项目组织单位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经科技部审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根据项目(课题)总预算和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审定并下达项目(课题)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九条攻关计划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承担攻关计划课题。

第四章实施

第二十条攻关计划项目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每年10月份前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经项目组织单位汇总后上报科技部。

第二十一条工程类项目视条件引入监理制,并参照《工程项目监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或课题在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一)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的;

(二)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或课题正常实施的;

(三)项目或课题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的;

(四)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项目或课题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六)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第二十三条需要调整或撤销的项目或课题,由项目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科技部核准后执行。必要时,科技部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攻关计划撤销的项目、课题,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报科技部核查备案。

第二十五条执行期二年以上的项目及课题,在实施中期应进行中期评估。项目的中期评估由科技部负责,课题的中期评估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中期评估结论作为项目或课题调整或撤销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六条科技部建立攻关计划项目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攻关计划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配套等多渠道构成,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攻关计划。

第二十八条攻关计划项目资助方式分为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

第二十九条攻关计划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期间的项目研究开发费和计划管理费。

第三十条攻关计划经费的管理,按照《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科技部直接或委托有关机构对攻关计划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负责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不按照项目或课题预算执行等情况,财政部、科技部有权停止拨款直至终止任务。

第六章验收及成果管理

第三十二条攻关计划项目和课题应在规定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组织验收。

第三十三条验收工作包括项目验收和课题验收。项目验收由科技部组织,课题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

第三十四条课题验收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课题验收的书面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在接到课题的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在课题验收完成90%以上后,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科技部申请项目验收;科技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三十五条攻关计划项目和课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

项目、课题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验收。

项目、课题目标和任务完成不足90%的;由于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的;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为需要复议。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通过验收:

(一)完成任务不到85%的;

(二)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三)擅自修改任务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未经批准的;

(四)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五)超过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出说明的;

(六)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第三十六条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结论意见由科技部通知项目组织单位,课题验收结论由项目组织单位通知课题承担单位。需要复议和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应分别在接到通知的三个月内和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再未通过验收或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不得再承担攻关计划项目。

第三十七条攻关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课题承担单位应当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特别要积极申请和利用专利保护;非密成果应当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发生技术转移时,应当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法》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符合科学技术奖励条件的,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对攻关计划成果进行转让和转化。对成果转让和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等问题,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科技部《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进行密级评定或确认,并实施管理。

第四十条科技攻关项目形成的档案材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七章附则

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范文4

市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

按照全市双评工作会议对今年双评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市科技局在去年双评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今年的工作方案(阳科发[XX]9号),并召开了市科技局系统行风评议再动员大会。在查找问题上,我们主要采取了内部自查、互查与寻求社会帮查的办法,外部采取对行风监督员进行了重新确定并向社会各界特别是主要服务对象发放200份征求意见表以及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的方法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内部采取班子自查及互查的办法。查找问题时主要根据部门职能、结合“四个环境”进行针对性查找。通过这些方法,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近50余条,经归类、梳理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形成了以下共识:

一、存在问题

(一)在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投资环境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思想解放不够,比如民营企业投资上,存在着蹑手蹑脚、怕担责任的现象。二是科技投资体制不活,还没有真正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补充、中介服务为一体的科技融投资体制,比如在科技三项费用使用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项目科技的形象,科技经费投向狭窄,存在政策上的束缚。三是引资力度不大。省内横向比较,我市争取的外来科技投资额排名靠前,但放眼全国,与省外市地科技部门的引资力度相比,差距甚远。

(二)在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方面。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观念落后。主要表现在自认为科技部门不是主要的执法单位,科技法律法规可操作性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导向作用。二是行政审批的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机制还有待完善。主要存在行政审批机制上还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外部因素干扰,比如在项目确定上,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和专家咨询机制,重点科技项目的招标体制还没有建立。三是行政审批程序有待简化,应针对有些审批项目手续繁锁的现象,本着既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又要方便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科学建立审批程序。四是科技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弱孝民营科技企业规模效益差、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缺乏、技术市场不活跃、科技人才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三)在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方法措施不够。征求意见和自查互查过程中,我们虽然没有发现在科技局存在耍态度和吃拿卡要等现象,但为百姓提供科技服务的主观能动性还较差,还缺乏更多更有效的服务手段和工作措施,比如在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传播上,缺少一种大众广泛接受且有明显效果的途径和科普机制,缺乏形式与内容的有效结合。二是调查研究不够。服务对象在想什么?技术进步中存在哪些难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性的症结和具体的困难有哪些?等等,这些问题我们想到了,但缺少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科技项目的过程化管理不够。三是科技中介服务自身建设能力不足。现有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数量较少,力量薄弱,服务项目单一,服务能力不强,还没有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的格局。

(四)在营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政环境方面。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廉政就是环境,就是效益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涉及到人、财、物等敏感问题的民主议事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二是班子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学习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二、整改措施

根据查找的问题,市科技局在各科室、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了进一步研究,之后制定了全局的整改措施。

(一)在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投资环境方面。一是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大胆工作,提倡“敢于破、善于立”的观念,即敢于打破传统的、不合时宜的、阻碍发展的观念、做法,确立因地制宜的、符合实际的、有利于发展的新观念、新做法。今年经对在科技进步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企业家进行重奖。二是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制定新的科技开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拓宽科技经费使用渠道,加强管理和监督,在投资方向上逐步向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如共性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建设、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科技难题招标、资源型城市转型研究等重大课题上。三是加大引资力度,要发挥科技中介机构作用,探讨专业化运作引资的方法,选择符合国家、省科技项目指南的技术项目作为载体争取部级、省级投资,今年力争争取市外科技投资200万元以上。

(二)在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方面。一是继续加强科技法律、法规的自身学习和社会化普及,强化法制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进一步完善“两错责任追究制”和其他法律环境。组织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二是建立科学的项目、成果评价体系,完善和坚持专家评审制,试行重大项目和科技难量招标制,建立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实行科技项目过程化管理。三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凡重点业务的开展在申报和结果两个阶段实施媒体公示制。四是实施“四项工程”、“四项建设”加强科技业务工作,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民营科技企业提升工程、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科学技术普及工程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中介组织建设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三)在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方面。一是结合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有利时机,加强职工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的教育,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效益“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全局的科技服务意识。科技情报研究所要完成人事制度改革,全员聘任。二是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一方面是进行科技工作外调,一方面是深入基层的针对性调研,在普遍调研和日常调研的同时,要重点选择一个行业摸清现状提出今后发展的可行性对策。三是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壮大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的自身建设和对外能力建设,要重点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型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

(四)在营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政环境方面。一是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二是继续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分工分级负责制。三是从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入手,建立行政效能监察体制,抓教育、抓制度,形成教育、监督、制度约束的廉政机制。

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范文5

文章系统阐述了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方法,及其存在的评价系统缺乏针对性、评估时各部门条块分割、指标及权重难以确定等问题,并对完善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提出了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类型为区块、以科研考核为主线、以定量方法为主导等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科研项目;绩效评价;评价指标

中图分类号:G47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3)04013403

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是对科技项目在执行过程和完成后,在成果、资金效益以及成果转化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最后给出项目产出情况总体结果的行为。所谓绩效也就是包含着“成绩”和“效益”两个方面[1]。“成绩”主要是在成果方面,如研究报告、著作、高水平的论文等;而“效益”主要是指成果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效益等。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作为科技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在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科技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不仅有利于确保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益,有利于科研项目的有效执行,也有利于为项目主管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

一、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方法及存在问题

国务院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指出:高校是中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中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性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3-4]。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的重任,更是各类科技项目执行的主力战场。因此,如何科学地衡量科研项目的产出,恰当地评价科研项目的成果以及研究绩效是高校科研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方法

随着高校管理的不断完善,各高校也纷纷建立了科技项目绩效评估体系。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

1.定性评估系统

主要有理论分析法、专家评议法和成果完成法。比如有些学校对校内项目的评估主要是针对其后续是否获得更高级别的项目,以及完成的论文数量和论文级别等。

2.定量评估体系

主要有问卷调查法和多指标综合评议法。这种评估体系用得比较多,常常采用先由项目负责人自评,再由主管部门评议,最后根据比例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3.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体系

这个方法综合了以上两种方法的优点,仅用定性的方法或者仅用定量的方法都有失偏颇。这种评估体系一般是先进行定量评估,计算分值,再采用专家评议法进行评议[5]。

(二)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1.评价系统针对性不强

科技项目一般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人文社科类等,三者具有明显的差异。基础研究一般是对基础性、自然性的物质演变规律进行研究,成果一般表现为论文、专著以及由此而获得的各类奖项等;应用研究类主要是针对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科技支持进行的研究,成果一般表现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以及各种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人文社科类主要研究各种人类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产生能够对人类社会发展给予指导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精神产品,成果一般表现为学术报告、论文以及可以送交有关部门采用的政策性导向的成果。由此看来,不同类型的项目其研究的形式和内容以及成果形式都相差甚远,即使是同一类型的项目,研究的领域和阶段都不同,往往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这也造成了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困难。

2.评估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缺点

现在高校职能部门繁多,对于项目绩效的评估都有自己的系统,比如人事部门提出根据人才选拔的需要建立体系,针对项目组成员获得的人才项目或者人才奖励对科技项目进行评价;设备部门则要求项目经费在用于购买试验和科研设备方面的成本和比例较高,该设备在国内的地位如何,能够给教学和科研带来怎样的效益等方面;财务部门根据经费使用情况也建立评估体系,考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各类使用方式有无违规现象等;而科技管理部门则综合考查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情况、经济效益情况等。这样一来,势必造成学校各部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局面,项目负责人则疲于应付各个职能部门的考核而怨声载道。这种绩效评估的方式不仅效率极低,不能达到绩效评估的目的,而且打击了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6]。

3.投入和产出的边际效益难以界定

一般科研项目在申请之前必定已先做了一部分的研究,有了前期的研究成果更有利于项目的申报立项。而前期包括资金、设备等资源的投入作为当期费用已列支,项目经费到账后,这部分费用按照要求是不能再列入这个项目的经费使用的。这一要求显然不符合经济学中的投入产出理论,因为这部分的投入和项目的产出是分不开的。因此对这个项目真正投入多少也很难界定。

4.评价未体现项目产出的“滞后性”

科技项目的研究是一个创新性研究的过程。项目的结果有些能够马上从论文、实验数据结果中体现,有些却不能完全体现,或者说要等到转化时才能体现其真正的项目成果效益。如果局限于在项目结束时或者还没有结束时就开始绩效评价,必定会造成评价结果不准确或有偏差。

5.评价中的指标数量和权重难以确定

中国国内针对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不少,指标数量从五个到二三十个不等,其权重也各有不同,这样必然导致指标体系的排他性和唯一性,并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由于缺乏标准指标库的借鉴,因此使得绩效评价中很多指标设计较为随意,指标的选取和权重的确定缺乏科学的方法和依据。同时,还存在很多指标获取难度大、设立不切实际等问题,致使评价结果失真和缺乏可信度。

二、 完善高校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科学、客观、公正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是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和核心,只有不断完善和建立适应科技发展的绩效评级体系,才能对科研项目做出正确的绩效评估。针对以上所列问题,并结合高校自身的特点,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 以目标为导向,使绩效评价落到实处

以项目目标为导向,其目的就是给项目以确定的目标,使项目负责人能够有的放矢,管理部门也可以有据可依,使最初的目标设置落到实处,绩效考核不落虚名,同时也保证绩效评价的系统连贯性。

(二)以项目类型为区块,使绩效评价集共性和个性于一体

高校中科研项目种类繁多,各种类别的项目其成果表现方式都不一样,因此在设计绩效考核指标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性质,进行分类评价。同时,也要考虑到各类项目的共性,指标体系的设立要基本涵盖项目评价的各个方面,保证不是一类一个标准,而是一个标准体系上的部分细化,增强绩效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

(三)以科研考核为主线,兼顾其他管理目标

目前高校都存在着科研项目评估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情况,往往一个项目要面对好几个职能部门的审核检查,绩效评估,令人不胜其烦。高校科研项目首要责任应该是完成科研任务,其次才能兼顾其他目标任务。因此,高校应该破除这种局面,立足于学校的战略发展方向,建立以科研考核为主线,涵盖人才培养、成果管理、设备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评价体系,做到有层次、有定位、有目标地进行科技项目的绩效评价。

(四)以定量方法为主导,辅之以定性方法

量化考核在绩效考核中应用较多,既能直观表现,又能够客观说明问题。但是科研项目的成果有其特殊性、滞后性和无法预测性,针对目标进行的科学研究往往得出其他不同的却有创新性的结果,或者有些成果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能马上体现,这时仅看定量考核的成绩并不能全面客观地说明项目的绩效,因此必须引入定性分析考核,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才能够客观、公正地做好绩效评价。

(五)建立通用指标库,规范权重设计

解决目前各类指标繁多、权重不一情况的有效方法就是研究建立科研项目通用的指标体系和指标库,设立一定的指标设定原则,建立高校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的框架,规范通用指标的权重和细化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科研项目评价体系走上规范化、持续化的发展道路。

三、结语

高校是科学研究的主力,肩负着国家科技创新的重任。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不仅有利于评价科技的投入产出效果,而且更为高校科技项目发展指引了方向。目前高校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存在评价系统针对性不强、评估时各部门条块分割、指标及权重难以确定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高校应该立足于学校战略发展,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类型为区块,以科研考核为主线,以定量方法为主导,建立适应高校自身发展的综合性、多层次、操作性强的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 李新荣.高校科研项目绩效管理:产出与评估 [J].科技管理研究,2009(8):230-233.

[2] 杨道建,赵喜仓,陈海波.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2):89-92.

[3] 戴国庆,李丽亚.国外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研究与借鉴 [J].中国科技论坛, 2005 (5):45-48.

[4] 吴伟.绩效评估——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10(3):114-118.

[5] 严会超,邵玉昆,欧阳俊.绩效评价在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探析 [J].科技管理研究, 2009(4):119-121

[6] 姬郁林,彭晓菊,潘燕玲,等.科研项目绩效评估的现状及分析[J].重型机械科技,2002(2):49-51.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study 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high school research project

YI Lili1, LI Ke1, LIU Jinying1, ZENG Jinping2

(1.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 & Architecture ,Hangzhou 310018, P.R. China;

2. Jiangxi Donghua Institute of Metrology and Testing, Nanchang 330000, P. R. China)

Abstract:

科技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开受理、公正立项、择优支持、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支持范围与对象,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编制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指南,并提出项目申报要求。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四条申报单位按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逐级报省辖市科技局;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省科技厅。在宁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单位也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第五条一个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项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申请相应的支持方式。申报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应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一)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四)企业上两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复印件)等;

(五)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已进入可行性论证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第六条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七条省科技厅采取公开方式常年受理项目申报,并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立项审批

第八条省科技厅依据申报的条件与要求,对项目申报的主体及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第九条省科技厅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咨询。

第十条省科技厅根据专家的咨询意见,按照成熟一项论证一项的原则,通知相关单位编制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并出具地方匹配资金承诺证明后,由省辖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

第十二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逐一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三条在专家咨询和可行性论证中,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以及《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苏科监[2003]01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对通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立项及经费安排建议,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经审定的项目,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科技厅、财政厅下达立项批复,并签订项目合同。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合同,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第四章实施管理与验收

第十六条省科技厅会财政厅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审核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提出核拨项目经费建议,审查项目经费决算;

(二)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三)聘请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作为项目监理,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向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报告重大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提出相关的建议。

第十七条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受省科技厅、财政厅的委托,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项目合同约定支付的配套经费;

(二)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协调项目的实施管理;

(三)及时报告重大项目进展及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书,切实完成项目的目标任务;

(二)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设施条件及相关人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接受对项目的检查和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同时每半年报送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四)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调整,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提出调整的申请。调整批复内容视同对合同内容的调整或补充,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

第二十条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项目,省科技厅、财政厅将视情况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予以纠正。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将追回拨款,并追究有关方面责任。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项目合同预定的目标任务后,向省辖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省辖市科技局依据项目合同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确已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签署同意进行验收的意见后,由省辖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具体的验收管理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2]431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省科技厅会财政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并报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

第五章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给予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有关人员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协议,防止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导致该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泄漏。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研究成果的保密工作,对需要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的研究成果,要按《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制定技术秘密的保护方案,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参照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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