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条例范例6篇

煤矿防治水条例

煤矿防治水条例范文1

【关键词】煤矿水害;矿井突水;水害防治;底板水

1 我国煤矿水害的形势

1.1 我国煤矿水害的现状

煤矿水害是与瓦斯、顶板等并列的矿山建设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安全灾害之一。在我国煤矿区重大特大事故中,煤矿水害事故在死亡人数方面仅次于其瓦斯事故,居于第2位;在发生次数方面,也仅次于煤矿瓦斯和顶板事故,居于第3位。据有关研究报道,在上世纪末的20多年里,有250多个矿井被水淹没,死亡1700多人,经济损失高达350多亿元人民币。80年代后一度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趋势,近年来,煤矿突水事故又频繁发生,危害程度甚至更加严重。特别是2000年以来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的事故频繁发生,并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1-4]。

我国煤矿平均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3%, 2004)则是美国的近200倍,南非的30倍,印度的12倍。自2001年以来,全国煤矿共发生的特大事故(含瓦斯突出等种类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平均7.4天一起;另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平均50天一起。因此,我国煤矿水害问题形势非常严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势在必行[1-4]。

1.2 我国煤矿水害的原因分析

我国煤矿水害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不够重视水文地质基础研究工作;水害事故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越界开采深层煤炭;破坏防水隔水煤柱;防水设施不规范;对顶底板水、溶洞水未引起足够重视;防治水技术较差;对地表水体处置不当等方面[2]。

1.3 我国煤矿防治水害的对策思路

(1)查明矿井充水条件。包括基础水文地质勘查、生产过程的补勘和有针对性的专门勘查等。

(2)进行矿井突水预测预报。勘查阶段的长期宏观预报、生产过程中的中期预报以及基于监测系统的临突预报[5]。

(3)制订防治水(防-探-疏-堵-排)技术方案。防:防水煤柱、探:超前探水、疏:疏干降压、堵:注浆堵水、排:排水系统。

(4)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2 我国煤矿面临水的新问题

(1)东部矿区的开采深度不断加大,高承压水上开采问题日趋复杂。强富水、高承压的奥灰、寒灰造成的水害威胁日趋严重。河南有些矿区底板承压已达10MPa以上 ,河下、湖下、海下、水库下等大型水体下开采,大型水体下采煤的安全开采上限问题突出,老窑水造成的水害事故在全部水害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例[9]。

研究思路:东部地区不可能无限疏降水位带压开采。我们应当: a深部流体来源与运动规律、多相介质耦合、多场叠加作用;b深岩溶发育及岩溶水的运移规律;c高应力与高渗流压力下的岩溶水突出机理;d深部勘探方法体系;e深部开采条件恶化的预测、预报理论与方法技术。

(2)西部煤炭开采规模不断扩大,西部缺水地区的保水采煤问题更加凸显。所以干旱半干旱地区煤矿开采过程中的水资源保护问题以及开采厚度大、推进速度快、浅埋深、上覆薄基岩条件下矿井水害防治问题日益严重[5-9]。

研究思路:西部地区绿色开采。a保水采煤;b煤与水共采;c转移存储;d循环再利用;e三水统一调度。

3 典型突水和治理案例

(1)地表水防治。贾汪矿区地表水防治工程效益(水库、排洪道、 河网化-雨季减少涌水量20-40%、不淹井)。大黄山不牢河改道治理(填缝、改道-再未发生地表水灌入淹井事故)

地表水溃入井下治理:徐州青山泉矿沟渠水溃入的治理和东排洪道洪水经废弃斜井溃入井下治理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5-17]。

(2)松散层孔隙水防治。查条件手段:岩芯鉴定、室内实验、简易水文、抽注水试验、物探、化探。查条件目标:松散层厚度变化、构成、结构、基岩界面起伏、黏土层厚度、位置、形态、天窗、底含特征。防治方案制定:煤柱留设、天窗改造、疏干底含等。松散层突水治理:新河502溃泥、水伤人事故―抢险义安704面超限溃水-注浆治理十年、淮北朱仙庄矿“四含”、“五含”突水治理―疏干等具有显著的治理成效[10-17]。

(3)顶板水防治治理。煤层采动导水裂隙带范围以外的含水层-封堵;煤层直接顶板或导水裂隙带涉及到裂隙和富水性不均的充水含水层-分阶段、多钻孔、长时间疏放;封闭不良钻孔-地面启封或井下封堵;保证水路畅通。顶板突水治理:徐州大黄山2008.1.11顶板水伤人案例教训―水路不畅引起。

(4)底板突水和治理方案。矿压水压联合突破隔水、垂向导水裂隙转化为通道、断层使开采煤层与厚层灰岩对接、岩溶陷落柱导水、人为通道―钻孔水[10-13]。

4 煤矿水害主要防治方法

4.1 井下探放水

a探放老空水。小煤窑或矿井采掘的废巷老空积水,其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积水量大者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故必须预先进行探放老空水。

b探放断层水。

c探放陷落柱水。我国华北地区的煤层底板为石灰岩,由于存在着导水陷落柱,很容易引起矿井突水事故。如1984年我国开滦范各庄矿2171工作面陷落柱突水的最大涌水量成为世界采煤史上最大的一次突水事故[7]。

煤层底板为厚层石灰岩的华北型煤日,由于才的存在,使某些处于上覆地层本来没有贯穿煤系基底强含水层的中、小型断层或一些张裂隙,成为水源充沛、强富水的突水薄弱带,一旦被揭穿,将引起突水。若导水陷落柱直接突水,其后果就更严重。

d导水钻孔的探查与处理。矿区在勘探阶段施工的各类钻孔,往往能贯穿若干含水层,有的还可能穿透多层老空积水区甚至含水断层等。若封孔或止水效果不好,人为沟通了本来没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或水体,使煤层开采的充水条件复杂化。淄博夏庄煤矿附近的一个矿,穿越煤系地层打奥灰供水孔时,使该矿煤残留煤柱遭到破坏,矿井涌水量突增,从而造成严重的水害。因此,煤矿区必须采取措施探查和处理导水钻孔,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17]。

e探放含水层水。由于基岩裂隙水的埋藏、分布和水动力条件等都具有明显的不均匀性,煤层顶底板砂岩水、岩溶水等在某些地段对采掘工作面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另一些地段却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因此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我们必须探清含水层的水源、水量和水压等,才能加以治理 [10-13]。

4.2 矿井疏干

矿井疏干目的是预防地下水突然涌入矿井,避免灾害事故,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消除地下水静水压力造成的破坏作用等,是煤矿防治水的一种主要措施。对于大水矿区,为了减少矿井涌水量,应采取截流、浅排和排、供、生态环保三位一体结合等辅助措施,与疏干工作统筹考虑,进行综合防治。

4.3 带压开采

4.4 井下防水闸门和水闸墙

4.5 含水层改造与隔水层加固

5 展望

5.1 地质结构特征与条件

可以进一步从地质结构模式及条件和地质动力学及控制因素进行成因机制的研究。

5.2 裂隙演化与渗流突变

可以从隔水关键层与裂隙演化和采动裂隙渗流与突变展开课题进行机制理论的深入研究。

5.3 预测预报理论与方法

矿井突水预测预报对于矿井水害防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如果能够准确预测可能发生的突水事故,矿井防治水工作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矿井突水预测预报一直是研究的热点的关键问题之一。目前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将计算机技术、各种数学方法或其它方法应用于矿井突水预测预报,其中一些方法取得了较好应用效果,而有些是尝试性研究。今后还可从危险评价理论与方法、水量预测理论与方法(天然条件下含导水构造的渗流特征 ;开采条件下突水通道类型及地下水运动规律 ;矿井突水的水量预测模型及计算方法)以及前兆信息(比如“压力增大”、“折梁断柱”、“底鼓”(压力作用);“煤壁发潮”、“淋水”、“煤壁挂汗”(湿度变化);“工作面温度降低”、“掌子面发凉”(温度变化);“裂隙渗水”、“水量逐渐增大”(流量变化)等可以通过传感器监测基本能够实现。)与临突预报等方面进行其成因机理和理论技术体系的研究[13-14,18-20]。

5.4 控制突水的采煤方法

重点加强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保水采煤与煤水共采技术的研究思路。

【参考文献】

[1]武强.矿井水害防治[M].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7.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资料汇编》.2013.

[3]靳德武,刘其声,王琳,等.煤矿(床)水文地质学的研究现状及展望[J].煤田地质勘探,2009,37(5):28-31.

[4]HAN Jin, SHI Long-qing, YU Xiao-ge,etc. Mechanism of mine water-inrush through a fault from the floor[J]. Min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19):276-281.

[5]王永红,沈文.中国煤矿水害预防及治理[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6.

[6]武强,金玉洁.华北型煤田矿井水防治决策系统[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5.

[7]尹尚先,武强,王尚旭.北方岩溶陷落柱的充水特征及水文地质模型[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5,24(1):77-82.

[8]施龙青,韩进.底板突水机理及预测预报[M].中国矿业大学出出版社,2004.

[9]王作宇,刘鸿泉.承压水上采煤[M].北京:煤炭丁业出版社,1993.

[10]靳德武.我国煤层底板突水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展望[J].煤炭科学技术,2002(30):1-4.

[11]王作宇,刘鸿泉.煤层底板突水机制的研究[J].煤田地质与勘探,1989(1):11-13.

[12]HAN Jin, SHI Long-qing, YU Xiao-ge,etc. Mechanism of mine water-inrush through a fault from the floor[J]. Min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19):276-281.

[13]刘宗才.煤层底板破坏深度的综合测试方法[J].山东矿业学院学报,1986(4),31-37.

[14]SUN Ya-jun, XU Zhi-min, DONG Qing-hong,etc. Forecasting water disaster for a coal mine under the Xiaolangdi reservoir[J]. China Univ Mining & Technol, 2008, (18):0516-0520.

[15]倪宏革,罗国煜.煤矿水害的优势面机理研究[J].煤炭学报,2000,25(5):518-521.

[16]Qiang Wu, Wanfang Zhou, Entai Guan. Emergency responses to water disasters in coalmines,China[J]. Environ Geol, 2009 (58):95-100.

[17]靳德武.煤矿水害防治中的综合水文地质分析方法[J].煤田地质与勘探,1998,(2):52-54.

[18]陈秦生,蔡元龙.用模式识别方法预测煤矿突水[J].煤炭学报,1990,12(4):63-68.

煤矿防治水条例范文2

关键词:煤矿开采;地质灾害;灾害特征;防治措施

中国煤矿大多是通过井工开采的,在开采时煤矿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随着浅部煤炭资源的枯竭,深部开采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与浅部开采相比,深部开采时岩体的力学性质和应力状态更加复杂,开采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特别是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1-3]。在深部开采时,一旦煤矿发生地质灾害事故,救援将会十分困难。因此,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治煤矿地质灾害。鉴于煤矿地质灾害有多种且每种发生的原因不同,需要根据相应的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本文围绕煤矿常见地质灾害的特征展开论述,重点分析了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煤矿地质灾害的特征分析

在进入深部开采后,煤矿开采对地表的破坏影响会大大减弱,引发井上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而井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大提升。煤矿井下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以及突水。下面将分别对这几种灾害的特征进行分析。

1.1冲击地压灾害特征分析

随着中国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其基本上已经超过了1000m,岩层的应力和开采扰动也会增加,冲击地压发生的可能性也增大。冲击地压表现为巷道突然间破坏,且伴随着巨大的岩体能量释放。在巨大的冲击波作用下,甚至可能会诱发矿震,对地表的建筑物产生一定的破坏。冲击地压发生的时间比较短,一般只有几秒,且发生时很少有征兆[4]。通过大量的微震监测可以发现,在冲击地压发生前,岩体震动的能量出现异常增加。目前,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尚不明确,这给防治冲击地压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大量经验表明,冲击地压的发生与岩层的高应力、开采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存在很大的关系。综上所述,冲击地压灾害特征主要为发生时间短、破坏力大、难以预测且机理尚不明确。为了保证工人的生命安全,煤矿科技工作者应该致力于冲击地压灾害防治的研究。

1.2瓦斯突出灾害特征分析

煤在形成过程中会产生瓦斯,虽然大部分瓦斯已经释放了,但是还会残留一部分。在煤层开采时,煤层中的瓦斯会大量释放,进入到巷道中。瓦斯的成分比较复杂,突然间释放会引发严重的灾害,常见的有瓦斯突出。在瓦斯突出时,若突出的是CO2,则会导致空气中的O2浓度降低,容易引起人的窒息;若突出的是煤和CH4,也就是煤与瓦斯突出,则很可能引发严重的瓦斯爆炸灾害。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巷道内粉尘的浓度和瓦斯的浓度都会急剧增加,一旦遇到明火,就很容易诱发煤矿瓦斯爆炸。由于中国煤层的瓦斯多以吸附态存在,在开采造成煤炭破碎时会突然释放,容易引发巷道内的瓦斯超限。

1.3突水灾害特征分析

煤矿开采会造成岩层运动,有时会破坏岩层的隔水层,这使得在进行煤矿开采时有可能发生水灾。水灾的发生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含水层渗水,另一种是突水或透水。相比较而言,突水或透水造成的危害更大,一般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造成整个矿井淹井[5]。突水或透水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区域、采空区附近以及带压开采时,对煤矿生产威胁极大。例如:2010年3月28日发生的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就是由老采空区积水造成的,该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震惊了全中国。

2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分析

以上分析了煤矿地质灾害发生的特征,为此,需要根据这些特征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下面将对这些措施进行详细的分析。

2.1做好地质勘探工作

大量经验表明,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多与地质构造和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有关,例如断层突水、断层冲击地压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等。因此,要做好煤矿地质勘探工作,获得详尽的地质资料。在煤矿开采和设计时,地质资料是基础。若地质资料不全面或不准确,则开采引发煤矿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进行地质勘探时,考虑到传统的钻探方法获得的数据量有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使用物探的方法。对于地质构造区域,一定要将钻探方法和物探方法相结合,获得详尽的地质资料。此外,还要注重勘探的时效性,即在不同时间段内勘探的结果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水和瓦斯是一种流体,其分布可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变化,这导致对水和瓦斯的勘探存在一定的时效性。

2.2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在很多情况下,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例如工人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内容作业,导致发生严重的透水事故。为此,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杜绝违规操作。一些矿区存在着严重的盗采问题,这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些工人在施工时,为了图简便不按照施工图施工瓦斯抽采孔,这很容易造成瓦斯抽采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由于很多煤矿工人的受教育程度低,对煤矿地灾害缺乏一定的认识,不能理解或很好地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加强对工人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2.3建立地质灾害预报系统

虽然很多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很难确定,但是可以使用相应的设备对其发生的条件进行监测。针对煤矿冲击地压灾害,可以安装微震监测设备(见图1),监测岩层运动的能量。一旦能量超过预定值,就会发出预警通知,使工人处于安全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针对煤矿瓦斯突出灾害,可以在巷道各个位置处安装瓦斯探测仪来监测巷道中的瓦斯浓度。一旦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了预定值,就主动切断相应电力设备的电源,从而降低瓦斯爆炸发生的可能性。对于煤矿突水灾害,可以在含水层处施工探水钻孔并装上压力表。通过压力表实时监测水压变化情况,一旦水压超过了设定的安全值,应该立即采用相应的防治水预案。实际上,各煤矿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不同。为此,煤矿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所需的地质灾害预报系统,从而有效地保证煤矿安全开采。

3结语

煤矿企业必须认识到煤矿地质灾害的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虽然煤矿地质灾害有多种,但这些地质灾害并不同时发生。进入到深部开采时代,重点关注的是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以及突水等灾害。鉴于很多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理尚不明确,只能从最大程度上减轻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的后果。因此,煤矿企业应该做好地质勘探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建立地质灾害预报系统。希望所论述内容可以为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一些理论和技术上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张皓莎.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J].矿业装备,2020(4):106-107.

[2]陈健.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J].江西化工,2020(2):333-334.

[3]尚云露.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J].当代化工研究,2019(6):46-47.

[4]贾盼雷.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探究[J].石化技术,2019,26(3):195.

煤矿防治水条例范文3

山西省是全国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2011年底,山西省完成了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煤矿数量由2598座整合至1053座,30万t/a以下的煤矿全部淘汰。全省办矿企业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多家,行业集中度提高。

2012年,山西省煤矿发生伤亡事故39起,死亡83人,原煤产量9.13亿t,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91,连续两年控制在0.1以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保持了稳定好转的势头。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没有忘却事故带来的伤痛,用新近发生的事故去警示、鞭策、激励自己继续前行。

追责与治理并重

2012年底,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全年本省发生的瓦斯、水害等煤矿事故中,选取了4起典型案例,制作成《前车之鉴——山西省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详细介绍了事故矿井基本情况、事故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防范措施等,希望能够起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作用。

2012年4月12日20时40分,山西襄垣七一善福煤业有限公司由于未进行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发现水患后未及时撤人,造成1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被追究的责任人多达50个,责任追究的范围广、力度大、方式多前所未有。

2012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导致硐底复采区对检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造成9人死亡。这起事故是由于该矿通风设施不完善,违规串联通风,不按规定检查和排放瓦斯造成的。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未报。该起事故共处理责任人3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人员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理人员20人。

2012年8月1日3时许,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1002综采工作面透水点下部11号煤层小窑采空区在水压增大的情况下,对顶板的压力超过10号煤层隔水层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力,发生透水。透水通过1002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涌入10062掘进巷,造成8人死亡。这起事故是由于该矿在水文地质情况不清、采空区及其积水情况不明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造成的。该事故共处理责任人4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人员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理人员34人。

2012年6月19日凌晨3时左右, 山西省阳泉市阳煤集团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巷道掘进遇到正断层,断层处煤体未完全断开,松散破碎,现场采取的打钻卸压防突措施,未能打入断层上盘煤体,也就未能释放瓦斯和压力,掘进切割附近煤岩体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

新景矿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等单位,共计10名国内瓦斯治理领域的产学研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到阳煤集团帮助瓦斯治理工作。专家组通过调研、分析,制订了阳煤集团煤与瓦斯突出治理方案。2012年8月22日,山西省政府召开了防突研讨会,对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后,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印发了《阳煤集团煤与瓦斯突出治理方案》。

在此基础上,针对山西省煤与瓦斯突出危害的严重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又专门组织制定了《山西省煤矿煤与瓦斯突出治理总体方案》,印发到全省所有煤炭企业,指导全省的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工作。

让警钟在心中长鸣

2012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山西省在全省开展了“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主题为“安全与我有责、安全从我做起、安全让我幸福”。 教育活动采取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的威慑力和说服力。同时,组织了一些具体而实际的活动,如:开展员工自我大反思、举办安全生产大讨论、组织岗位技术大测试等。

2012年6月20日,山西省政府在太原市召开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播放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2011年朔州元宝湾煤矿“9·16”重大透水事故、2012年临汾市蒲县北峪煤矿“2·19”较大顶板事故、2012年吕梁中阳坤龙煤业有限公司“4·2”瓦斯燃烧事故、2012年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4·12”重大透水事故为典型案例的《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和中煤集团华晋能源公司的总工程师,分别对2006年焦家寨矿“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屯兰矿“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0年王家岭煤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进行了现场剖析,山西省内权威的瓦斯、水害专家进行了现场点评。在启动仪式上,还宣读了《关于山西襄垣七一善福煤业有限公司“4·13”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使参会人员受到警示、受到震动、受到教育。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政府网站“山西煤炭信息网”专门开辟了“山西省煤矿重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专栏”,提供了15起重特大事故的警示教育视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也在其政府网站“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专门开辟了“警示通报”频道,对近期发生的煤矿事故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为了更好地吸取事故教训,2012年11月12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完成了《2012年1—10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盘点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对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坚持做到“五真”(真“盯”、真“管”、真“打”、真“关”、真“改”)等措施与要求。2013年1月,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完成了《山西省2012年煤矿事故分析报告》,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2012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还为各市煤炭局、煤炭集团公司和煤矿企业发放了《警钟长鸣》《全省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全国煤矿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光盘,要求全省煤炭系统进行全覆盖观看,力争起到“一矿出事故、千矿受教育、人人得警示”的教育效果。

各煤矿企业也积极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2012年7月份到2012年底,阳煤集团公司开展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和阳煤集团公司录制的《现场救护培训教学视频》《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案例培训或宣讲,组织职工反思事故教训。同时,把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与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的考核结合起来。在班组进行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以队组、井区、矿为单位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大讨论。

“百日行动”让隐患无所遁形

2012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全省煤矿开展了以整合改造、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为重点内容的“集中整治”“集中清理”“集中整改”3个百日专项行动,确保了重点时段和节庆日的安全生产。

2012年2月13—5月15日,为“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山西省组成11个督查组,对所有参与整合重组的煤矿进行全覆盖督查。2012年8月10—11月20日,为“煤矿安全集中清理整顿百日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顿的重点对象为持证改造生产矿井、整合改造建设矿井等。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3月份,为“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各煤矿主要对2012年两次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继续抓住“治瓦斯、摸清水”两大重点,实现防治机构、技术人员、设备“三专化”管理等。

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

2012年2月19日12时40分,山西临汾市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1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7人遇难。这时,山西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刚刚启动,临汾市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还在部署阶段,惨痛的事故教训再次给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敲响了警钟。事故发生后,临汾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市煤矿停工停产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全市所有矿井停下来,着力解决思想麻痹、管理不力、技术应用不切合实际等问题。2012年4月5日,临汾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开展“学规程抓安全、学标准保质量”活动的通知》,从基层基础入手,加强煤矿安全现场管理。

2012年4月2日11时10分,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副立井底水仓进水口处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2年4月6日,山西省省级督查第八组深入吕梁市中阳县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责令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全面停工整顿,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2012年4月7日,第八督查组在中阳县召开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会议,提出了汲取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4·2”瓦斯燃烧事故教训、突出“防瓦斯”和“防治水”两个重点等7个方面的要求。在督查过程中,中阳县已经对全县煤矿企业停工停建,开展安全整顿。

2012年4月12日20时40分,山西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该事故暴露出煤炭企业主体变更尚未到位的问题。在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晋中市政府针对这一问题明确要求,对地方主体企业主体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市、县两级专项检查组把对煤矿主体企业的检查,作为本次“打非治违”和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主体企业的班子配备是否到位等,从多方位作出主体企业是否真正到位的结论。对主体实质不到位的企业,所属煤矿绝对不允许复工复产,已经复工复产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预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2012年2月1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督查组在山西兰花集团北岩煤矿分公司发现两条重大隐患,责令该矿立即停产整顿。北岩煤矿是一个持续安全生产6000多天无事故的安全生产矿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督查组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后,反响很大。2012年3月21日,在隐患排查中发现,该矿八盘区9810工作面附近存在老空积水现象。经过物探发现,积水量达到2.7万m3,压力为0.1MPa。随后,该矿立即自行停产,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处积水进行导排,连续使用两台高压水泵排放27天,避免了透水事故的发生。

煤矿防治水条例范文4

[关键词] 煤矿; 地质灾害; 灾害类型; 防治措施

一 前言

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工业也正在飞速的与世界进行接轨,这时候对能源的需求将会日益增加。而在我国,煤矿在所有的的资源消费中所占的比例达到接近70%,而在此大背景下,如今对煤矿资源的开采正在逐年增加,在国家正规的开采程序之外,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大量的非法开采的现象,也不可避免的导致了严重的煤矿地质灾害。而煤矿资源不同于其他可再生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人们为了我发展经济正在对煤炭进行不断的开采,导致了开采过后对人民的生命及财产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如何能有效的对煤矿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分析得到引发煤矿地质灾害的原因并制定合理有效的灾害已迫在眉睫。

二 我国煤矿地质灾害的现状

我国地域十分广阔,地形中高山,高原等地形在我国地形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同时我国的地质构造活动较为频繁,这些自然条件已决定了我国煤矿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质灾害将会具有地域广,种类多,危害大等特点。又因为煤炭资源在我国的所有资源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因此煤炭行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现已严重制约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长期的研究表明,我国在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相关地质灾害的系统理论,研究方法及防治措施都相对匮乏,而对其进行研究的也仅限于相关的专业管理人员,并没有引起全体人员对煤矿地质灾害的重视,普遍对地质灾害的威胁及防治缺乏应有的基本专业知识。

根据资料统计,煤矿地质灾害已经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带来了难以估计的损失,近些年来,几乎每年都会有因地质灾害造成的重大人员或经济损失。其中:2003年,我国安徽省芦岭曾发生过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004年,河南省大平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56人死亡;2012年,全国发生煤矿地质灾害1000多起,全年实际死亡人数超过1500人;其中较为严重的为1998年,全国发生较大的地质灾害多达447处,造成1000多人死亡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0多亿。近年来随着更多的基础经济建设的开展,经济发展与地质灾害之间的矛盾将会愈演愈烈,种种迹象表明加强对地质灾害尤其是煤矿地质灾害的研究与防治已势在必行。

三 煤矿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及特点

煤矿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在开采过程中某些不可避免的工作,比如在开采过程中如要对开采深度进行增加,就会导致冒顶,脱盘以及岩爆的严重地质灾害;

2、一些煤矿在采集过程中为了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而采取非常规的开采方式,比如对一些距离较近的,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位置进行大量的开采,而对于一些距离较远,矿产资源较为匮乏的地带则不予理睬,长此以往,将会为后期的发展留下无法消除的隐患,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就会发生地质灾害;

3、除去较为正规的集中对煤矿进行开采外,在一些煤矿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带,当地人就会自行进行开采来换取丰盛的收益,但此类开采既无正规的开采机器,在开采过后也没有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样会留下严重的灾害隐患;

4、较多的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管理不规范,开采过程盲目只会违章作业等现象严重,且在开采过后对开采地区的防治措施执行不到位或者根本没有执行,此类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将会引起严重的地质灾害。

通过对煤矿地质灾害的分析,可以得到煤矿地质灾害的几个特点:在某地发生煤矿地质灾害之后,将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或直接的或间接的严重影响;煤矿开采将会破坏所在地区地质环境的平衡性,而当某处发生煤矿开采造成的地质灾害后将会极大可能的造成连锁反应,在开采地点将会集中形成地质灾害群,在同一片开采区将会相继发生;根据煤矿地质灾害内部的联系而论,其会受到地域条件的限制,具体表现在区域性构造条件,煤炭组合特征,煤炭变质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地理条件的限制。

四 煤矿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

煤矿地质灾害的种类因地而异,也就分为较多的类型,常见的灾害类型大致可通过灾害形成的原因以及灾害的空间分布进行区分,可分为以下几类:

1、岩土体变形灾害

(1) 煤炭开采区表面及地下煤炭采空区域塌陷

此类灾害主要发生于地面以下深度较打的矿区,在开采过程中,由于要向地面以下开采的深度较深,若开采时保留的矿柱不足导致矿柱支撑力不够,则很容易造成塌陷,对于开采区域较广,开采深度较深的矿区,如若不能及时的对已开采过后的空处进行回填,当地面的压力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将会产生大规模的地面塌陷。

(2) 矿山冲击

矿山冲击又称为矿山岩爆,随着开采的深入,表面压力的增大的时候,其所承受的压力将会达到微妙的极限平衡,这种平衡一旦被打破,将会向自由空间内释放巨大的能量冲击,并向坑内大量的喷射、散爆,给矿山带来巨大的灾难。此类灾害在开采过程中或在打隧道的过程中引发的小型地震,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时有发生。

(3) 山体滑坡

山体滑坡产生的主要原因多为开采出的煤矿以及开采工具,岩石等的随意摆放造成的,相关物质的随意摆放将会破坏山坡的原始应力平衡。此类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不仅会对矿区开采过程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随着滑坡的延伸,对周围很大的区域都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严重影响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4)采矿过程中引发地震

在开采过程中,遇到较为不稳定且活跃的地质时,将会引发地下区域性的地震。根据矿震的特点可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a、矿震震源较浅,此类地震表面的建筑物将会遭到破坏,同时地面以下的基础设施也会遭到严重损坏甚至威胁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b、波及范围不大,但造成的灾害却会较为严重;c、煤矿地震的破坏程度将会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而变的更加巨大;d、矿区地震有衍生性,将会造成其余几种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

2、地下水位改变造成的灾害

(1)开采区域突水涌水

此类灾害是煤矿地质灾害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灾害,开采煤矿之前对实地的考察不充分,造成对开采过程中内部涌水的估计不足。在开采设备工作时,开采区域周围水体在水本身压力和矿区岩石压力作用下,将会通过矿层的薄弱处以及岩石断层、岩石隔水层等位置进入开采区域。打穿透水断层,可能会突然遇到暗河或者水溶洞的情况,地下水或者地面水就会趁机大量涌入,而在应对措施不齐全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将会受到严峻的生命威胁。

(2)开采区沙泥涌入

此类灾害常常会伴随着开采区涌水同时发生,沙泥的涌入可不仅使得矿坑被堵塞掩埋,而且带来的灾害同样是巨大的,更严重的是将会掩埋施工机器并工作人员,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对整个矿区都会造成不可修复性的打击。

(3)其他环境灾害

在整个开采的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废物,废气,废水等,这些物质如果不经过处理而是直接排放到河海中,不仅会对地下水产生严重的影响,还会因水土流失,地下水断流等后果对整个流域的生态平衡,人文地理环境造成无法估计的影响。

3、矿体内部因素引起的灾害

(1) 瓦斯突出

地下瓦斯可以存储在封闭的空间之内,在煤层的裂痕,缝隙中无所不在,起主要的存在状态为吸附或者为游离状态,轻易不会发生聚集变化。但是在开采过程中破坏整个封闭空间之后,其内部储存的气体就会外溢,随着时间的增加气体的容量与密度也会不断的增加,而在特定的条件之下,将会产生爆炸火灾等现象,造成工作人员的中毒、烧伤等严重后果,存在严重的隐患。

(2)地热灾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煤炭资源开采工具正在快速的被研制出来同时应用到煤炭开采的作业中,这就使得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而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地热危害将会不断增大。如今,开采深度已达到800米以下,此时的温度将会非常高,一些在低温下不会发生的难以预料的灾害在此特定的条件之下就会发生,而地热的高温使得整个开采劳动环境更加恶劣,严重影响开采工作的正常运行。

4、开采结束后闭坑煤矿的潜在灾害

现如今,我国目前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仅停留在开采过程中,而在开采作业完成后因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该区域内仍旧存在大量的灾害隐患,此类隐患亟待处理。例如在开采过程中只是简单的对山体滑坡做了防治措施,在开采后往往会留下高边坡,此时原始的平衡已经被打破,如果不加以后期处理工作,将会很容易造成开采一段时间之后突然发生山体滑坡的现象。同时,某些煤矿地质灾害存在一定时间上的滞后性,在开采过程中没有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会在闭坑之后的某段时间内发生,从而造成严重的危害。

五 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为了保持煤矿开采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矿区周围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重视对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制定合理合适的对策。不同的煤矿有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因此在制定防治措施的时候也要因地制宜,灵活应用,以针对不同灾害类型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对全民加强煤矿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

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应对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足够重视,开展各种各样的培训或教育宣传活动对全民进行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的防治意识。各级领导及相关矿业管理人员应当充分的了解煤矿地质灾害的产生原因,灾害类型以及各种类型灾害的基本防治方法,应主动开展相关地质防灾工作,对发生频次较高的区域进行煤矿地质灾害预测并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

2、加强对煤矿地质灾害的科学管理并建立科学的预防工作

各种自燃灾害都有其规律可循,其灾害的发生既有其偶然性,也必定存在一定的规律可循,煤矿地质灾害自燃也不例外。首先煤矿的开采要制定严格的开采规范并组建监督部门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私挖乱采的现象发生,并合理规划开采范围。在总的开采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开采矿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开采的具体方案并配套相应的预报制度流程,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提前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患于未然。

3、积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及人员撤离,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或者是私人企业,都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涉及的相关规定,良好的通风系统以及方便快捷的人员撤离通道必须在施工之前就应建立完成,同时在开采过程中实时的对矿坑内的瓦斯含量,渗水情况,地质结构等进行监测,如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的进行人员撤离并迅速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排查,直至隐患接触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4、开采完成后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及恢复开采区域的生态环境

在开采作业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开采过程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闭坑撤离;在开采完成后,要及时对矿坑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目前,我国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象已越来越严重,由此造成的连锁反应而引起的其他灾害已愈演愈烈,严重制约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进程,因此开采后对矿区周围生态欢迎的恢复显得尤为重要。

六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煤炭资源分布广泛,且因地质的不同其开采过程中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灾害类及地质灾害的防治都各不相同,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质灾害仍然非常多,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对我国的可持续经济的发展仍存在着较大程度上的制约。因此对于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仍然任重而道远,合理的利用我国丰富的煤炭资源,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方法进行煤炭资源的开采,实现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仍是当今亟待解决的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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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穆志宏.浅析煤矿地质灾害及其防治[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8).

[4]陈玉桥.浅谈煤矿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J]. 2012(22)

[5]何建璋.浅议地质灾害评估研究与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3).

[6] 罗建梅,朱胜.浅析如何加强我国地质灾害统计[J].经济研究导刊,2010(08).

煤矿防治水条例范文5

[关键词]矿井水害 防治技术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1-0046-01

1 引言

鹤岗矿区位于黑龙江完达山脉北麓的三江平原西部,即东北平原东北部。第四纪以来一直处于缓慢下降过程,沉积了较厚的砾砂和以砂为主的第四纪松散物质,地形较为平坦,给大气降水就地渗入补给地下水的汇集创造了条件。鹤岗盆地地处小兴安岭东南支脉向北延续的低山丘陵地带,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鹤岗含煤盆地西北部低山丘陵区的各种弱渗透性地层、岩浆岩体出露,接受大气降水补给,盆地内大气降水通过粘土层入渗、河流渗漏补给下部的第四系、新近系裂隙孔隙水或间接补给基岩裂隙水。

2 矿井主要水害分析

危害鹤岗矿区安全生产的水害主要有地表水、老空水、砾岩水,不同水害发生原因及水害特点不同,但是对煤矿安全生产都存在巨大的威胁。

2.1 地表水威胁

随着当前“三下”开采理念的深入,水下安全开采已经成为煤矿安全开采研究和分析的重点,那么地表水防治非常重要,特别是雨季地表水危害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地表河流在雨季水位上涨,达到一定程度会出现直接倒灌矿井中,造成淹井等危害(见图2-1);第二,由于煤矿开采附近形成很多采空区,采空区下陷后大多形成一定规模的湖泊,雨季到来时,经过大量雨水的汇集,超过采空区的承载能力,采空区相当于导水通道,灌入矿井,造成重大危害。(见图2-2)

2.2 老空水威胁

老空水又称老窑水,这种老窑水主要是指在由于过去的一些煤矿开采,包括我们国有自己的煤矿的开采,包括一些地方小煤窑的开采,开采完以后遗留下一部分采空区,老窑水的水害事故主要有这么几大特点:一个特点就是突发性,因为老窑水不是一种赋存于地下介质的含水层的水,它就是一个小的地表水体,所以一旦采掘工程触及它,它就会以溃入的方式突然涌入到井下。第二特点就是由于这种高度还原环境,老窑积水里面往往富含有一些硫化氢的气体,而且硫化氢气体的浓度非常高。有些老窑水冲入之后,这种硫化氢气体由于浓度比较高,有时候也会给现场的接触的工人造成一些窒息性的死亡或者伤害。

2.3 砾岩水威胁

砾岩水对鹤岗矿区安全生产起到严重威胁,水源主要来自石头庙子组砾岩含水层。该含水层与下覆3号煤层间距30-70米,采空区裂隙可以沟通砾岩含水层,鹤岗矿区的益新煤矿、振兴煤矿受砾岩水的威胁程度最大,而且这两个矿井断层比较发育,断层带富水性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影响强烈。如振兴煤矿2013年3月11日北部区三水平18层中部区左一段工作面回风道,发生“泥石流”灾害,砾岩水伴随着鹅卵石以及泥沙瞬时溃入井下,造成巨大损失;同年7月16日益新煤矿四水平南一石门3号煤层发生涌水灾害,涌水量最高达到1438.2m?/h,后期水量呈缓慢衰减趋势。

3 矿井防治水技术

矿井防治水目的就是防止矿井水害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使煤炭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回收。针对水患,鹤岗矿区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不同方法予以防止。

3.1 地表水防治技术

(1)加强雨季三防工作:鹤岗矿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了防范暴雨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组织机构。

(2)加强清淤工作,对矿区内排水沟渠彻底清挖,加固河堤,严禁将矸石、垃圾等杂物堆放洪水可能冲刷地段,保证河道、排水沟渠畅通。

(3)回填地裂缝:地裂缝相当于导水通道,地裂缝回填不好,容易将地表水、含水层水导入井下,酿成大患,所以必须将地裂缝回填压实。

(4)采空区塌陷区治理: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治理,一种方法是采用排水,对于塌陷区积水较少,面积较小的可以修筑暗渠或用水泵,将塌陷区积水排出;另一种方法是回填绿化,对于塌陷区面积较大,标高较低,难以使用排水系统的情况下采用回填,回填压实后的标高要高于附近标高,保证回填后雨季无积水,防止形成暗河,造成二次隐患。

3.2 老空水防治技术

采空区水患往往来势凶猛,尤其是老窑水、旧巷水,这些积水时间长,并伴有有害气体,给人的生命和和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威胁,因此,采取以下几点措施防治水害的发生。

(1)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和对照工作:水文地质工作是各项防治水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掌握矿区水文地质资料,认真核对井上下对照图,查明老窑、旧巷位置及积水情况。

(2)井下探放水: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综合手段探测老窑水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破坏状况,可能透水地段通过物探手段探测富水异常区,钻探验证排除患。另外工作面必须坚持打超前钻,有效距离不得小于20米,当工作面接近导水断层、水仓、旧区、旧巷、灌浆区、防隔水煤柱时,必须制定措施,完成探放水工作。

(3)注浆堵水:注浆堵水就是将预先配置好的浆液压入岩层空隙、裂隙中,使其扩散、凝固和硬化,使岩层具有较高强度、不透水性,从而达到隔断补给水源的目的,这也是防水重要手段之一。鸟山煤矿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鸟山煤矿建设立井时,立井附近充水断层较发育,单采用排水方法既不经济也不现实,更不能使保证井筒的稳固性,于是采用了注浆堵水的方法,不仅隔断补给水源,也加固了井筒。

(4)防水煤(岩)柱留设:为防止地表水、含水层水和老窑水通过断层或裂隙导入井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留设煤(岩)柱,并保证煤(岩)柱的完好,不准开采。

3.3 砾岩水的防治

砾岩水严重威胁鹤岗矿区的安全生产,防治砾岩水刻不容缓。为此鹤岗矿区与中煤水文地质局共同研究砾岩水赋存情况,在南山、益新、振兴煤矿地面施工水文孔,通过益新煤矿井下打放水钻孔排放砾岩水,来观察水文孔砾岩含水层水位变化,分析砾岩水影响半径、补给关系,揭示石头庙子组南岭砾岩层水文地质条件。砾岩水水害防治采取以下几点:

(1)加强井下日常水文地质工作,加强采区砾岩水提前排放工作,在导水危险地段可以降低开采厚度,保证开采裂隙带不导通砾岩含水层。

(2)开采过程中加强充水性断层的探测,发现导水断层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采取疏放或留设安全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

4 结束语

煤矿防治水条例范文6

1.1按事故发生地区统计及分析据资料显示,自2008年1月到2012年12月止,重庆市在这五年内共发生煤矿事故886起,在所统计四省市煤矿事故总起数中所占比例最大,达到47.2%;湖南省内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总计达1253人,在所统计的四省市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达到42.2%。这些差异与不同省份不同地域煤层性质有关。湖南、重庆两省市煤层瓦斯含量相对丰富,煤层倾角大,开采过程中容易发生瓦斯突出甚至瓦斯爆炸,以及顶板冒落等事故。具体数据,如下图。

1.2按事故发生类型统计及分析在所统计的南方四省市各类煤矿灾害中,无论从事故起数还是从事故死亡人数来分析,顶板事故在湖南、重庆、广西、江西四省市中都居于首位,其次是瓦斯事故。发生起数最少的是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最少的是机电事故。根据近年来事故分析报告,南方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矿井支护设施简陋,支护技术落后。很多地方矿井开采工作面至今使用木支护支护为主,控顶距离不达标,支护强度不到位,极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2)采煤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乡镇煤矿和部分国有煤矿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工作面无两个安全出口,安全状况堪忧。多数煤矿采用爆破采煤法,以放炮的方式让煤层松动,之后工作人员用铁锹、镐头手动采煤。放炮过程对巷道岩层有一定影响,处置不当可能引发冒顶事故。(3)众多地方小煤矿技术力量薄弱,职工劳动技能和技术管理水平较差;安保人员和技术人员缺乏,很多凭借经验管理,作业规程和有关设计均不规范,对工作现场的监管力度、对违章行为和违规操作的查处不到位,安全风险整改不力。

2南方煤矿事故防治的对策探讨

2.1加快小煤矿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受我国煤矿资源赋存规律和条件限制,南方煤矿普遍规模较小,且地质构造复杂开采条件较差,很多小煤矿地质资料缺失严重,对煤矿安全开采造成了严重威胁。然而本地民用煤、工业动力用煤等都较大程度依赖于分布广泛的地方煤矿,矿井关闭难度大。国家政策出于对南方省市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考虑,较长时间内地方小煤矿仍将继续存在,但应当通过对小煤矿进行资源整合和加强技术改造来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法规,对生产工艺严重落后、隐患多、布局不合理的小煤窑予以整顿,坚决落实煤矿“四关闭、五停产”措施,杜绝事故的一再发生。同时鼓励技术力量和财力雄厚的大、中型煤矿企业通过技术合作、投资等方式扩大与小型煤矿企业的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矿井技术改造,加快南方地区煤炭行业稳定、全面、健康地发展。

2.2重视高频事故,积极采取整治措施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发生频率相对最高且后果严重,是南方煤矿事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应结合具体开采方式,尽可能采用先进可靠的支护方式,对于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顶板事故频发的工作区域,应该杜绝使用木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或者提供针对性强的安全保护措施。为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煤矿企业应全力做到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矿井瓦斯抽采率、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及含量等指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合格,职工防突培训、区域防突措施到位,突出矿井还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并落实防突管理机构体系以及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在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有效消除生产区域的突出危险性。

2.3规范煤矿用工制度,监管矿工安全培训认真分析吸取诸多煤矿事故所暴露出的深刻教训,与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外来工、外包工的用工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技能素质,严禁新招工人不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就下井。加大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和安保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尤其是鼓励相关院校举办各类技能比拼、开办培训班,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国家也应出台相关政策,强制煤矿企业规范职工培训制度,并保证政府相关部门监督实在,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氛围和谐,发展健全。

2.4管理者守规尽责,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通过分析近些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旨在促进矿长更好地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矿长作为煤矿管理者,对煤矿各个生产系统和环节最为了解,应当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抓住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关键。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实现长治久安、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煤矿管理者须认真落实《七条规定》: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为更好落实《七条规定》,煤矿管理者还需做好以下几点:(1)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七条规定》各项工作的展开。(2)大力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深入人心。(3)及时总结典型,全面推进落实。及时发现和表彰在贯彻执行《七条规定》方面的一些优秀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严厉查处反面典型。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