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乡村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单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各类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

二、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事故或灾害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

三、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乡安监站成员、包村领导干部组成,名单如下: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帮助事故及灾害单位开展救援工作,及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党政办,由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四、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安全事故及灾害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规定逐级上报。

(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单位及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2.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规模;

3.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4.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6.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

(三)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有关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亡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等方式对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五、应急流程

(一)乡辖区内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及灾害时,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当地村委会,并视情况拨打119、110、120等报警电话,同时由村委会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救援,当事态不可控制,村委会必须立即拨打乡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二)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乡政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三)现场指挥由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负责,总指挥不在单位,由副指挥协调安排各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抢救、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各有关成员和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抢救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