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下乡村振兴探讨

生态伦理下乡村振兴探讨

摘要:农村的安定富强关系着我国的长久治安。现阶段乡村振兴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面临生态伦理困境。因此,对乡村振兴进行生态伦理思考,就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树立生态伦理思想,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关键词:乡村振兴;生态伦理观;经济发展;自然价值

一、理论概述

(一)生态伦理观

生态伦理思想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核心要点,不仅吸收了古代儒家“天人合一”“仁爱”,道家“道法自然”和佛家“众生平等”等思想,也包含了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动物平等论、生态中心主义及生物中心论等伦理内容。强调自然界是一个整体,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处于自然界这个生态圈内,彼此之间相互依存,维持着自然界的平衡,共同享有资源利用权,而人类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所以,面对有限的自然资源,人类在对其进行开发的同时,必须保留其可持续的能力,对自然界其他物种及子孙后代负责。同时,人类要有生命责任感,肯定自然界其他物种的存在意义,将伦理道德延伸到生态环境关系中去,遵循生态伦理的整体性、可持续性及敬畏生命原则,实现自然界的和谐共生。

(二)乡村振兴的内涵

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党的报告里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个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多方面,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的全面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则是经过“三步走”最终在2050年使农村真正实现全面振兴,真正做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有助于解决城乡差别问题,更有助于把发展目光放到“三农”问题上,从根本上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具体有效的策略,让农村发展规律化、科学化,是我国在农业农村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次重大飞跃。

二、乡村振兴的生态伦理困境

生态伦理思想讲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即世间万物各有各的位置和存在价值。人类仅仅是自然的一分子,而不是自然的至高者,任何自然界的存在物都有其本身的存在价值,都应受到尊重。然而,在一些地区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单纯把自然界视作利益来源,肆意进行开发,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仅是对生态系统的严峻挑战,更使乡村振兴陷入生态伦理的困境。

(一)人类中心主义误导

人类中心主义即认为人类是自然界乃至整个宇宙的中心,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尤其随着人类不断的发展进步,人类对自然界的开发利用逐渐全面化、深入化,整个自然界都成为人类征服和奴役的对象,一切行为都遵循人类利益至上,造成人与自然的矛盾对立。在某些乡村建设中,过度索取,并且把不可降解的废弃物倾倒在自然环境中,从而造成严重的土地污染和生态破坏。这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牺牲自然环境的做法,是受人类中心观念误导的典型表现。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础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命运息息相关,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人类的发展,而一味地破坏只会使生态环境走向恶化,生物走向灭绝,最终自食恶果。所以,只有尊重自然,适度开发才能走向共存。

(二)自然价值理念薄弱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人们充分认识到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发展创造的价值,却总是忽略自然界这个发展过程中利用和实施的对象,认为自然界的所有事物都为人类服务,却忽略了自然本身的价值,陷入自然价值观薄弱的生态伦理困境。一方面,人类忽视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及其本身的存在。一些地区为了实现乡村振兴,围湖造田、过度开发、随意排放污水,为满足私欲,以牺牲自然为代价,肆意破坏自然界,造成生态环境的不可持续,最终必将受到自然的惩罚。顺应和保护自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一步,我们不仅要合理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更重要的是人类的社会活动方式也应当遵循自然规律,把自然界的山林湖草都视作有生命的存在物,尊重和保护自然界这个大生态圈内的所有物种。另一方面,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自然资源浪费。近年来,国家大力振兴乡村,为实现美丽乡村而不断努力,然而,部分农村地区在发展过程中过度开发、肆意浪费自然资源,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自然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能为了一时的发展浪费未来的资源,把自然界由生机勃勃变成死气沉沉。所以在乡村建设中,要追求自然的可持续性,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浪费,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三、乡村生态伦理体系构建的路径建议

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必须走出当前的生态伦理困境,充分理解乡村建设中的生态伦理要求,从而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为人类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一)树立乡村生态文明思想,培育人文生态环境

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人们首先要树立乡村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生态伦理发展的哲学认知。受儒家思想影响,中国人向来推崇和合之道,所以不仅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要把生态伦理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将其用于乡村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升人们的生态自觉和责任感,从而实现自然与人文的和谐发展。其次,要实事求是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自然为代价,一味地对自然进行毁坏,就会打破这种和合的境界,最终遭到自然的惩罚;应在经济发展中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而克服人与自然的疏离。最后,可开展生态文化创新活动,宣传生态价值和绿色发展,追求原生态的乡村振兴,培育人文生态环境。不仅可在乡村开展生态保护主题宣传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增强人们的生态保护观念,还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方案,激发人们参与生态保护和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从而推动乡村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绿色发展,实现经济与生态协同并进

经济发展向来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指标,以判断一个乡村或者城镇的发展程度。新时代乡村建设不仅要在经济上实现进步,更要注重生态伦理文明建设,而实现两者的协同共进,就要求我们因地制宜遵循绿色发展原则,打造宜居乡村。坚持绿色发展原则,要求在实现“百姓富”的同时注重“生态美”。不能为了振兴乡村经济一味推进工业化发展,把经济利益建立在生态破坏的基础上,进行无退路式发展。要贯彻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追求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多样性。同时也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乡村,发展特色经济。如今许多乡村认为向城市看齐,打造“城市化”乡村就是实现了乡村振兴,殊不知乡村与城市本就是两个概念,一味地模仿只会适得其反。实现乡村振兴要因地制宜,发掘当地独特的自然资源,打造特色乡村。工业化并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唯一道路,生态旅游和特色种植同样可以拉动乡村经济增长。这种建立在尊重生态环境基础上的特色经济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为子孙后展应承担的责任。所以,只有坚持绿色发展和因地制宜原则,才能真正做到经济与生态两手抓。只有尊重自然,才能更好利用自然,“绿水青山”也才能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参考文献:

[1]崔爱霞.生态伦理视域下的乡村振兴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20.

[2]汪京序.乡村振兴的生态伦理维度探析[J].长白学刊,2018(06):45-50.

[3]黄杰,乔婧,宋艳芳.生态伦理视域下的宜居乡村建设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9(11):136-137.

作者:程明晓 单位: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