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字〔2020〕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9年全县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1.单位要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精心组织,按时报送材料。

2.单位先要组织考核对象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开展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再由考核小组进行测评打分,得出年度考核结果。测评打分表要保留备查,考核结果要在单位公示。

3.单位印制好教师年度考核所用的相关表格,统一用A4纸张印制,根据身份须认真填写对应的考核表,不符规格的表格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核对象:全县在职教师

1.借用人员到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作出考核鉴定,提出等次建议,交原单位申报考核、备案。

2.支教教师到受援学校参加年度考核,由受援学校作出考核鉴定,提出等次建议,交原单位申报考核、备案(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占受援学校名额)。

3.特岗教师在上岗学校参加年度考核(不实行试用期),考核备案表单列。

4.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单位要如实上报,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重点

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必须是师德师风过硬、工作认真负责、教学业绩突出、具有全新教学理念、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廉洁从教,在师生和家长中有上佳反映的优秀教师。

四、考核等级

1.“优秀”等级的比例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进行核算,本年度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比例可提高到15%。优秀比例的计算原则上取整不取零,即小数点后的数均不作计算。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核结果严格按有关文件执行。

2.优秀名额一律在本单位内分配使用,不得转向外单位,否则取消该优秀指标。

五、考核材料

1.《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

2.《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需盖单位公章);

3.《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表》(一式二份);

4.2019年新招录教师工资薄。

六、考核时间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资料先到县教体局审批,再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七、其他要求

1.农村科级学校干部考核按《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年度考核表一式二份。

2.《考核表》及时进教师个人档案。2017年-2019年特岗老师《考核表》存放人事股。

3.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由单位管理员及时录入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权限逐级审核把关,如有漏录、错录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