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译本的语法衔接手段

汉语译本的语法衔接手段

 

一、引 言   衔接理论从 20 世纪 70 年代初现端倪至今,已成为语言学领域的一个主流话题。学者们纷纷著书立说,在这一领域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其中贡献最大、影响最深的当数英国语言学家 Halliday 和 Hasan,他们在其合著的《英语的衔接》( Cohesion in English) 一书中把衔接看作“存在于篇章内部,使之成为语篇的意义关系”[1]7。随着翻译研究的不断发展,不少学者开始从语篇分析角度研究翻译问题。B. Hatim 和 I. Mason 在其 Discourse and theTranslator 中这样描述语篇特征: 语篇应该连贯、衔接,且具有明确的论题结构[2]192。继而,他们指出衔接机制的在谋篇中并非任意性的,它们的使用取决于语篇的修辞目的,而译者在翻译时则需根据目的语文本规约的特点尽可能保留原文的衔接方式。[2]199在哈蒂姆和梅森的影响下国内翻译界许多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话题,纷纷撰文。有学者宏观上分析了衔接机制和英汉翻译研究的关系( 尹富林,胡元江,2010[3];王小凤,2006[4]) ,有学者从技术层面探讨了英汉翻译中衔接机制的处理与译文连贯的再现( 王东风,2005[5]; 曹路漫,2009[6]; 吉文凯,2012[7]) 。这些研究虽然数量不多,但从语言学角度对翻译领域存在的问题做了有益的探讨。本文试图通过 Gone with the Wind 六个中译本的对比分析,从衔接理论的角度探讨原文中语法衔接手段的使用及其不同译文中语法衔接手段的处理,以阐明在英语小说汉译时如何做到最大限度的篇章等值。   二、语法衔接与译文连贯的再现   衔接与连贯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衔接体现在语篇的表层结构上,是语篇的有形网络; 连贯存在于语篇的底层,是语篇的无形网络。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结构和文化渊源的差异,英语与汉语在组织成篇时所采用的衔接手段也有不尽相同。在语篇翻译中,译者要用恰当的汉语表达方式对原文信息进行重新表达,而这一重新表达的过程不仅仅是把原语信息转换成目的语信息,更是对原文衔接机制在译入语中进行重组的过程。因而,正确认识英、汉语语篇衔接手段的使用,对翻译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 Halliday 和 Hasan 的划分,衔接手段大致可分为语法衔接手段( grammatical cohesion) 和词汇衔接手段( lexicalcohesion) 两种。前者又可以包括指称( reference) ,省略( el-lipsis) ,替代( substitution) 和连词( conjunction) 。   ( 一) 指称   在 Halliday &Hasan 所提出的衔接模式中,指称是衔接手段中最常见的一种,表示某个项目自己不能解释自己,而必须到其他地方寻求其解释的现象[1]。在词汇、语法层次上,指称主要由语法项目来体现,可以分为三类: 人称指称,指示指称和比较指称。人称指称主要由人称代词体现。指示指称主要由指示代词和指示副词体现。人称指称是英文小说中最常见的衔接方式:( 1) When she had stood in the parlour at Twelve Oaks andseen him married to Melanie,she had thought she could neverlove him with a more heartbreaking intensity than she did at thatmoment.译文 1: 当初她站在十二根橡树的客厅里,眼看着他跟媚兰结了婚,( ) 总以为自己以后即使还爱他,也绝不会跟( ) 那一刻的情感那么强烈。( 傅东华) 译文 2: 当初她站在十二棵橡树庄园的客厅里看他跟玫兰妮成婚时,( ) 心里按不住( ) 对他的恋恋之情,( ) 只觉得芳心如摧,再也莫过于此际了。( 陈良延)译文 3: 当初她站在“十二棵”橡树的客厅里看着他跟媚兰结婚时,( ) 曾以为自己今后再也不会比( ) 此时此刻更伤心更强烈地爱他了。( 戴侃)译文 4: 回想当年她站在十二橡树的客厅里,看着他跟梅拉尼结婚的时刻,( ) 以为她从此再也不可能爱他爱得像那一刻那样强烈、那样伤心欲碎。( 黄怀仁)译文 5: 起初在十二根橡树的客厅里,她亲眼看着他与媚兰结婚,( ) 认为即使自己以后还爱他,也绝不会像那一刻( )的情感强烈。( 简宗)译文 6: 当初站在十二棵橡树的客厅里,目睹她娶梅拉妮为妻,( ) 那一刻还以为( ) 对他的强烈爱情往后再也不会如此令人肝肠寸断。原文中出现了四处指称,加下划线的三处 she 均指代前文出现的主语 she; him 指代第一个小句的宾语。这种用代词指代前文出现的名词的行文方式在英文中非常普遍,这样可以使文章简洁、明了、主题鲜明。六篇译文在处理代词 she和 him 时所采取的策略不尽相同,我们可以将它们各自译文对原文的处理列出来进行对比,以便找出各译本在处理原文指称衔接手段时所采用翻译策略的异同: 表中为六篇译文在翻译原文中代词时的处理方式,原文中括号表示省略,表中用 0 表示从上表可以看出,在翻译原文中出现的起指称衔接作用的代词时,一般有三种处理方式: 1. 直接用汉语中对应的代词对译; 2. 重复前文出现的名词( 代词) ; 3. 省略相同的主语。英语是典型的形合语言,为了表意清晰,行文简洁,常常使用复合句。而复合句中每一个意群都需要清晰的主谓结构,而代词的使用便是这种结构的显性标记。翻译时,译者需要用符合汉语习惯的表达方式,传达原文信息,因此必须做一些调整。上述六个译文在处理句中代词 him 时有个显著的共性,就是用汉语中对应的人称代词“他”对译,可以看出汉语中完全有对应的代词系统来传达原文信息。但是,在处理代词 she 是,情况却有所不同。译文 1,3,5 在处理第二个 she时使用了汉语中名词“自己”一词。虽然并未用汉语中相对的代词“她”但译文读起来并无生涩,拗口之感。这是因为这一意群中 thought 的主语“she”正好与宾语从句中的主语“she”指代同一个人。汉语讲究意合,因此“自己”正好符合汉语中语义表达的需要,也是合理的处理方法。在处理其他两处代词“she”时,六个译本则如出一辙地在翻译时省略了代词,采用了“零式指称”。这样的处理完全符合“主题链”( topic chain) 的原则[8]64 -66,即两( 多) 小句主题一致时,汉语更倾向于用一个代词统领全句,这也同时解释了译文 2 和 4在处理第二个“she”时采取省略代词的策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相比之下,汉语使用零式指称远比英语多; 另一方面,汉语的零式指称不受语法限制。文学作品大多强调主题意义的表达,因此除非在原文出于某种修辞意义或效果时而特殊使用的代词,译者完全可以发挥其主体性,决定是否需要复制原文中的代词。#p#分页标题#e#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英汉两种语言在指代衔接手段的运用方面确实存在差异。英语中,为了实现衔接,在某一意义名词出现后,除非是要达到某种修辞效果,一般尽量采用代词指代。相比之下,汉语倾向于重复前文出现的名词,或者采用“零式指称”[8]64 -66,省略主语。但不可否认,汉语与英语在指代衔接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这是由于汉语也有较为丰富、完善的代词系统,而这些代词的存在必然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指代衔接工具。是直接用汉语代词对译英文中出现的代词还是采取其他策略要靠具体语篇来决定。另外,翻译时译者整体谋篇布局的思路也会影响指代衔接手段的运用。   ( 二) 省略和替代   省略和替代也是常见的语法衔接手段。替代指在语篇中用某个语法项目替代另外一个语法项目的现象,而省略则是省略某个语法项目的现象。本质上两者没有区别,省略可以看做是某种替代,是用“零项目”替代同类的另一个项目[1]88。( 2) But now she knew her feelings of that long - past nightwere those of a spoiled child thwarted of a toy.译文 1: 现在她方才明白,自己那天晚上所经验的情感,实在还不过是一个纵容惯了的孩子得不到玩具时的情感罢了。( 傅东华)译文 2: 可是现在她才明白,自己当年的那种感情,其实也不过像个宠坏了的孩子得不到所要的玩具而已。( 陈良延)译文 3: 可如今她才知道,她在那个早已过去的夜晚所经历的,只不过是一个被夺走了玩具的娇惯孩子的感情而已。( 戴侃)译文 4: 但是现在她才明白,她那天夜里的感情,不过是像个宠坏了的孩子得不到一个玩具时的心情罢了。( 黄怀仁)译文 5: 现在她才明白,那天晚上的情感,如同一个惯坏了的孩子得不到玩具一样。( 简宗)译文 6: 然而此刻才明白,老早以前那个夜晚的那份感觉,只不过像被宠坏的小孩子没得到想要的玩具罢了。( 黄建人)原文中 those 起替代作用,它不同于指示代词,是因为它从语义上替代前文中 feelings 一词,意为另一类情感。英文重视逻辑,为了行文简洁、清晰,常常使用这种方法以避免词语重复。译者应充分考虑到原著作者在此处使用替代衔接的作用,并在译文中忠实再现。对于这一现象,几个译文总体上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策略: 译文 1、4 注意到原文这种替代关系,重复了前文出现的词语或使用同义词重复文中被替代的词语; 译文 2、5、6 则将 those 一词省略不译。从汉语角度分析,上述两种译文均能较为通顺、自然地表达原文表达的主要意思。但从英文语篇角度分析,those 一词虽然替代前文中 feelings 一词,但语义上表达的却往往是不完全等同于前文词语的意义,这也是替代与指称衔接机制的主要区别。稍微留心可以看到上述译文四在翻译时明显区别于其他五个译文,在翻译 feelings 和 those 两个词语时使用了两个较为相近的词“感情”和“心情”。译者显然意识到原文中两个词语虽然意义十分相近,但还是略有不同。为了准确传达原文这种意义,译者有意选择了“感情”和“心情”两个词语。同时我们可以从与 those 后的介词短语知道,此处的“孩子得不到心仪的玩具时”不应该是某种“感情( 情感) ”而只能是一种难过的“心情”。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译文四则较其他几个译文更为准确地传达了原文的信息。   ( 三) 连词   连词作为衔接手段,是“使句子、分句和段落相互联系的形式标记”( Baker,2000) ,主要有五种( ibid. ) : 增补( addi-tive) 、逆接( adversative) 、因果( causal) 、时间( temporal) 和延续话题( continuative) 。( 3) 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译文 1: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 ) 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 傅东华)译文 2: 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但是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孪生兄弟那样给她的魅力迷住往往就不大理会这点。( 陈良延)译文 3: 思嘉•奥哈拉长得并不漂亮,但是男人们一旦像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兄弟为她的魅力所迷住时,便看不到这一点了。( 戴侃)译文 4: 斯卡利特•奥哈拉长得不算美,但男人们常常还来不及端详她的姿容,就被她的魅力所迷醉,比如塔尔顿家那对双胞胎兄弟,就正是如此。( 黄怀仁)译文 5: 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漂亮,但极有魅力,这使男人们( ) 见了她常常被迷着,汤家那一对孪生兄弟就是如此。( 简宗)译文 6: 斯佳丽长得并不算美,但魅力四射,男人( ) 见了少有不着迷的,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兄弟就是。( 黄建人)上述例句虽然字数不多,但明显有两层语义关系,因此英文中使用了两处连词来表达原文中的语义关系。这符合英文重视逻辑关系的语言特点。上述六个译文在处理两处代词衔接时方法各有特色。在处理表示转折关系的连词 but一词时,六个译文均采取了汉语中对应的表达转折的连词“但是”“可是”“但”,虽然词语有所不同,但均为汉语中常用的表达转折意义的连词,因此可以看到在表达转折意义时,汉语还是有相对的表达,而且也是经常使用的。三个汉语连词只是语气上或简洁性上有稍微的区别,因此几个译文不约而同使用了对译的策略。在处理表时间关系的连词 when( 此处语义上其实有轻微的因果关系) 时,六个译文则各有千秋。译文 2 和译文 3 将 when 一词译为汉语表时间同时也表达轻微因果关系的词语“一旦”,这样处理可以较好地传达原文语义关系,同时也较好地复制了原文的显性语义关系,可以说是较好的策略。译文一和译文五省略了原文中的连词,使用“见了”一词连接组句。虽然没有显性的汉语连接词语,但“见了”一词明显表达了一种时间关系,同时“了”一词也体现了隐形的“因果”关系,因此虽然读起来语气上略显欠佳,但完全符合汉语重意合、隐性衔接的特点。相比之下,译文六虽然也采用了相同的方法,使用了“见了”一词来传达原文中的逻辑关系,但似乎译者注意到语气的损失,因而使用了“少有”一词来弥补汉语中语气的损失,同时原文中本来就有“seldom”一词,这样“少有”一词则更为准确,因此也是不可多得的佳译。可见,汉语中虽然也有较为完备的连接词语,但毕竟两种语言在使用频率上还是有很大的差别。邵志宏等( 2005) 也持有相同的观点,认为“与其它所有衔接手段相比,连词是英汉两种语言之间差别最大的一种”。究其原因,英语是葡萄状( grape - shaped) 结构,可以有复杂的分句、从句及其它修饰成分,而这一切以成熟的连词系统为基础( 如,单就时间关系而论,除了词汇语义手段,还有“when”、“while”和“as soon as”等连词) 。汉语是竹节状的( bamboo - shaped) 语言结构,其语序与自然世界的逻辑顺序一般是对应的。英语句子中分句之间的关系往往比较复杂,而汉语句子中小句之间的关系往往较为简单,这就造成了汉语仅靠语内隐性语义衔接即可实现行文的连贯。#p#分页标题#e#   三、结 语   基于上述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英汉两种语言在衔接手段上有同有异,在小说翻译中译者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现原文的衔接机制。另外,衔接手段是否需要再现还会受到归化、异化等翻译策略的影响———偏重于异化的译文会倾向于套用原文的衔接手段,这一点从较早的、偏“欧化”的译文中便可窥一斑,而在译介某部作品的初期这种“欧式”的译文却也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因此,对于译作中衔接机制的处理方式的研究对于翻译家风格研究也有较为重要的意义。与实用性文本( 如商务合同文本) 翻译中衔接机制的处理( 见吉文凯,2012) 不同,英语小说汉译时译者会更加重视译文在译入语中的可接受性。小说语言较为生动灵活,译者在小说翻译中会更多地发挥其主体性,因而与实用性文本相比,在小说翻译中我们看到译者为了实现译文的可读性往往会相对较少地复制英语中的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