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论文范例6篇

汉语论文

汉语论文范文1

(一)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世界提供商业机会与就业的机会。下表为外国人学习汉语的五类动机及相关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外国人学习汉语的原因很多,但大多数外国学习汉语的目的是为了求职与就业,或更多的商业机会。

(二)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地位提升,为海外华人带来民族自豪感。中华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强化。

例如,在马来西亚,华人关于“是华人就得学汉语”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也是大多数华人华侨让子女学习汉语的文化心理动因或精神动力。而华人华侨子女占海外汉语学习者的很大比例。两岸关系研究员、马来西亚大学中文系教授杨建民曾呼吁华裔社群负起文化责任,协助华裔子弟建立对自己文化根源的认知,进而超越自己的文化认同,做个世界的公民,扮演最好的“公共外交”文化大使。

(三)中国经济的成功发展使世界对中国的未来充满希望。“汉语热”也是“经济外交”延伸而成的“国民外交”。

中国从1978年到2005年,经济保持了年均9.6%的持续高速增长,而且中国经济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的可持续高速发展的前景仍然被世界普遍认同;同时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带动了各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体现了中国无穷的潜力与生机。因此,学习汉语对于许多人来说,中国不仅意味着现在的机会,也意味着未来的机会。法国总统希拉克说过,法国人未来选择学习汉语是一种极佳的选择。一些国家把汉语列入国民教育体系,主要原因也在于此。

二、随着“汉语热”的升温,许多国家对汉语教师的需求非常迫切,因此我国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任重道远。

据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披露,全球汉语教师缺口将超过400万。目前,海外学习汉语的国家有30多个,汉语学习者至少有3000万,2500所大学和上万所中小学开设了汉语课程,对外汉语教师的缺口为100万。因此对外汉语教师队伍建设与对外汉语教育教学工作应该格外重视。

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到要“大力加强对外汉语工作”。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中国作为汉语的故乡,要责无旁贷地承担完成对外汉语教学这项宏伟工程的任务。

(一)快速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对外汉语教学的师资队伍。根据目前对外汉语教学事业迅猛发展的势头,现在的汉语教师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预计到2010年至少需要50万名汉语教师。因此,积极快速培训一大批高质量的汉语教师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它直接影响对外汉语教学的发展和质量。

(二)、健全对外汉语教学的体制。健全对外汉语教学体制,指健全对外汉语教学的总体设计、大纲的制定、课程的设置、教材的编写、课堂教学方法、测试与评估等。

(三)加强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包括研究服务于第二语言教学的现代汉语本体的研究、教学理论的研究,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过程及习得认知的心理研究,多媒体技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于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语言与文化关系的研究。

三、针对当前全球“汉语热”的现象,我们应进行冷静的分析。

第一,从目前全球开设汉语课程的各级学校看来,“汉语热”需辩证地加以认识。

(一)学习汉语的人数迅速增长,教学规模不断扩大,但在世界绝大多数地区汉语仍属于“非普遍教授语言”。除了日本、韩国以外,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目前还谈不上“汉语热”,学习汉语的人数虽然增长很快,但绝对数字根本无法与学习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的人数相比(二)现代汉语的教学日益受到重视,但汉语教学仍附属于汉学,未能成为独立学科。长期以来,在欧洲各国有着重汉学、轻汉语教学的倾向。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现代汉语教学才逐渐得到重视。欧洲新一代汉学家致力于推广现代汉语教学。但很多欧美高校轻语言重文学、轻技能重知识的状况仍十分严重。“汉语教学法这一专门学科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也没有能在汉学范围里建立自己独立的体系。”(白乐桑:1993,《法国汉语教学史浅论》)

(三)中文的专业教育、学历教育有所发展,汉语教学出现向中小学发展的趋势。但总的看来学生学习汉语的起点仍比较低,多数地区尚不能培养高级汉语人才。总体看来,目前世界各国的汉语教学一般起点不高,很多大学生学习汉语都是从零开始,而与英语、法语等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情况不同,英、法等第二语言,在中学阶段已具备较坚实的基础知识。大部分学习者仍把汉语作为选修科目,周课时很少,一般1至2学时。

第二,针对占有七成以掌握工具为学习汉语动机的学习者而言,当今“汉语热”本质上是“现实利益驱动”。它可以提供国际社会理解中国的机会,但毕竟还不是中国优越性的证明。因此,我们切不可沾沾自喜,而应把这一现象当做机会鞭策自己。要真正实现汉语的国际化,只依靠历史文化还是缺少国际竞争力的。分析全球20亿人学习英语的“英语热”原因,乃是它为近代文明所带来的强大的生产力。因此,我们也应该在扩大中国文化的“软影响”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只有中国文化“软影响”的格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得到根本的改变,汉语热才意味着汉语真正赢得了充分的国际地位,从而具有绵绵不绝的生命力和对国家利益的创造力。

摘要:当前海外“汉语热”持续升温,本文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背景;对现有相关教育教学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及客观认识这一现象加以阐释。

关键词:汉语热;背景;汉语教学;冷静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持续的“英语热”。如果说这种持续了二十多年的英语热表明了中国走向世界的坚定愿望,那么,最近几年来兴起的世界性汉语热则体现了一个正在崛起的中国开始显示对于世界的日益深入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刘珣:《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2006年5月,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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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现代世界上各种记录语言的文字中唯一继承传统而被保留下来的文字。它与音节文字、音素文字构成当今文字的三大类型。音节文字与音素文字是通过记音而达到记义的。汉字作为表意文字则是直接记义的。它在记音方面不甚明显,也就是说,汉字在联系语音方面的功能是较弱的。在汉语圈中,同一汉字在不同方言区可以读不同音而在意义的理解上却又是相同的。所以,汉字的功能特征在于它的表义性。它是建构在音形义相互联系的基础上的。其最大特点是既以形表音,同时又以形表义;其间音与义是通过形体建立联系的,即音与义之间是间接取得联系的。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称为汉字的三维结构。有如下图所示:

形体

语音……语义

(虚线表示间接性)

因此,对于汉字,就有了听音尚难辨义,识音则能解义的特点。另外,如上文所述,汉字是以表义为中心的,所以它又具有开放性特征。一个形体,在汉语中,不仅仅允许它在不同时代、不同方言中取不同的读音而获得同一意义,甚至还可以为语音系统与汉语迥异的其他民族语言(如日本、朝鲜、越南)所借用。

由于汉字的表义是体现在形音义一体化上,因此,可以说每一个汉字基本上都是音义的结合体,这与语素是音义结合体这一特点是相吻合的。传统的语文教学被称做“读书识字”,我以为这正说到了点子上。问题还不仅仅到此,关键是在于识字就能读书上。这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语言现象,汉语语句构造是依赖语义勾联起来的。我们只要从掌握汉字的字形入手,了解了一个个汉字的音也就懂得一个个汉字的义,同时从这些串联成句的字义中又可领会出句义、文义。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也就在一个“悟”上。现代语言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在“悟”的背后的语言人文主义特点,挖掘其中的规律。因此,研究汉字和语法的关系当然也是这方面的重要课题之一。下述三个方面是我们在探索中获得的几点认识。

其一,汉字的表义性适应了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我们知道,语言的组合序列有如一条长链,链链相扣,环环相接,其间每个语词乃至每个汉字都是语言中的一个链子。在汉语中,这种链式序列可以允许人们根据需要取去某些链子(语词)而不影响达意,其衔接处可以完好如初。所以说,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恰恰表现在意合性上。意达而词之多寡可随意增删。神经病理语言学实验表明,人们记忆句子和理解句子,并不记忆句子的形式。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加工处理的不是语音,而是语言所运载的信息,即语义。汉字的缺点是与语音联系不紧,但它在对于字义的理解上显然优于拼音文字。因为汉字的规律就是文字形式与概念间的联系比较紧密。拼音文字的字形是以代表音素或音节的字母连缀而成的,人们在掌握字母和拼法之后,一般可读出字(词)音来,如果其意义正好是在口语中已熟悉了的,他也可以同时明白词义。但在一些国家的阅读教学中,也常常出现会拼、会读而不知句子含义的“语义性失读症”。然而,汉字的字形和字音都服从于语义,表现出语义,因此,学习汉语的人很少出现能读音而不理解意义的现象。这就是说汉字具有知音解义的特点。这种特点有力地支持了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汉语语法表达中的重意义支点,轻形式配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汉字的这种表义性征。句子中的语词弹性现象主要地体现在汉字上。汉字的块状和可拼合性为汉语语法的“随表达意图穿插开合,随修辞语境增省显隐”〔2〕和以意义支点为中心的表达意识提供了丰厚条件。

其二,汉字的单音节语素性质适应了句法中的韵律需求。汉语作为一种带有浓厚文化背景的民族语文,其注重韵律的特点是这样的明显,它不但讲究句子的抑扬顿挫铺排,而且还讲究句子音节的多寡对应。一般观点认为,句子是由词组合而成的。汉语的词,在古代以单音节为主,字即是词。在现代,汉语词汇已向双音化发展,古汉语的词延传到现代大多降级为语素,因此,字又相当于语素。虽然如此,但传统的文化征性并没有因此消失。汉语语素具有灵活性,它可以根据需要而随时升格(还原)为词。据统计,汉字中仍能独立成词的约有2000字,在现代汉语日常生活的语料中,这些作为词而独立运用的字,其出现率为61%。至于那些不成词的实语素,在一定的语境中也可以成词。例如,在“夹道迎接”、“双喜临门”、“拥被而卧”中的“道”、“临”、“拥”这些字都是词,它们体现的正是字所代表的意义。另外,由于汉字的表义性,使得现代汉语双音节词在表达中既可选择单字(单音节)形式也可选择复字(双音节)形式,从而有效地调节了语言的节奏,使句子的结构匀称,音节配合和谐。如“学校”可说“校”,“月亮”可说成“月”,“时候”可说作“时”,“开始”可说为“始”,“工厂”可简作“厂”等等。有时根据表达需要,多音节词还可以随意拆合,依赖汉字表义特性加以运用,使字(语素)升格为词。如“青春痘”一词可以拆成两个词,“我们要青春,不要痘”(广告语)就是一例。汉语的对偶句对音节的选择更是显示了汉民族语言文化的传统——汉字对组词成句的特有作用。这方面行家已有诸多论述,不在这里赘述了。

其三,汉字的块状整体认知适应了汉语语法的整体认知特征。汉人的思维观在于注重整体性。人体生理学的研究表明,中国人的思维偏重于大脑右半球。而右脑主管的能力正是具体性的能力,综合性的能力,类推性的能力,空间性的能力,直觉性的能力和整体性的能力。〔3〕这些特点在汉语言文化中表现很突出。例如,汉人传统的舞台艺术表演,一举手一投足,都能令人由个体、局部想到整体、全貌。汉人对汉字的理解也是抓住整体轮廓。汉字是一种高形差度的文字,印刷模糊,残缺笔画部件,甚至遮去一半字体,仍能认读。这对于拼音文字来说,是难以想象的。由此,我们联想到近年来有人提出的汉字上的“识繁写简”问题。这个提法适合不适合当前的实际需要,我们不妄加评论。但有一点,“识繁写简”是符合汉民族整体认知的文化心理的。在这方面,有许多人有过亲身体验。那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中青年,在识字上就有这么一个特点,用繁体字印刷的古典作品,他们阅读下来几乎没有问题,但如果请他们写几个字,可就为难了。这里面说明了这么一种现象——他们能读能认繁体字,但无法书写出来。他们在认字时是运用整体认知原则的。这种整体认知在汉语语法中也有许多表现。从现行语法观看,有些句子是属于成分残缺的,但人们在阅读理解时并不困难。例如,“自行车下坡请减速!”“一个孩子好!”这些句子用现行语法理论都很难给予合适的分析。但在交际中却是达意的好句子。因为人们是从整体上去把握句子的,而不是像印欧语一样从形式入手去理解内容的。更有趣的是下面这两句话词序不同,意思竟然相同,交际者从来不引起误解:

在家里我对儿媳像闺女一样,

│儿媳对我也像亲妈一样。

│在家里我对儿媳像亲妈一样,

儿媳对我也像闺女一样。

让外国人理解,就不明白“闺女”换“亲妈”,意思怎么还会相同呢?其实这儿正好充分体现了汉人所具有的抓意义支点——“我对儿媳”、“儿媳对我”,从而进行整体领悟的能力。从上述分析可见,汉人在认识汉字和汉语语法上具有一种通约性。这也是汉字之所以从创始以来几千年而不废的原因之一。从中亦可看出汉语语法之不重形式而重意合的民族文化传统。

由此,我们还可以推论,假如有朝一日汉字的方块形体改为世界共同的拼音文字,汉语语法不能不随之发生变化,走上形态特征的道路。因为汉字的见形识义、识音解义、以意义为重心的特点和汉语语法具有十分深刻的共通性,汉字为汉语语法特点的存在提供了诸多方便。

从目前来看,汉字与语言的关系在字音、字义方面已经有许多成果,但在汉字和汉语语法的关系上尚属未开垦的处女地。我们希望这个领域今后越来越引人注视,会有更多的同仁参与探索、挖掘其间规律,从而促进汉语言文字的理论研究深入发展。那么,本文的写作目的也就达到了。

注:

〔1〕拙文《论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载《汉语学习》1989年第3期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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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学的目标,不仅仅是使学生活动知识,更重要的是使学生获得知识以外的附加值,如文学素养等。由此看来,目前中职汉语言文学教学目标确定并不合理。学生对汉语言文学知识的把握和应用,以及文学素养的建立应该都是汉语言文学教学所追求的目标。然而,人文素养这个本应成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目标的重要素养,却并没有渗透到知识的传授过程中,也未成为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组成部分。

2中职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改进和优化策略

2.1合理选择教学手段,提高课堂的有效性

汉语言文学的学习形式多种多样,如文学作品、文章和文字等,所以在实际教学中,应该根据教学目的的不同而选用不同的学习形式,比如是选择现代化的多媒体进行欣赏还是选择传统式的诵读等。对传统教学手段我们不应一味地批判,而是应该有所取舍,一些教学形式还是很有存在的必要性的。在具体教学中应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语言技能,考试不能仅以分数论成败,而是要让学生将这种技能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根据汉语言教学的特征来确定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就成为教师的首要职责。

2.2创新专业教学内容,构建学生创新思维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需要有所改变,基于此应改变和重组教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不应该只注重知识的记忆,而应该加强对专业技能的培训。教师在备课及授课时应加强对最新知识的把握,在讲解过程中,无论是现代文学、古代文学还是作文都应该加强课程结构的优化,课程体系应用发展的科学理念加以优化。此外,教学中,教师应关注学生创新思维的培育。一方面,教师本身一个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要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能够提出一些较为独特和有效的教学方式,同时行为上应善于探索,不断实验、不断总结。另一方面,要做到勤于思考,勤于行动,进一步发展创新思维。教师拥有丰富的知识,以此为背景,教师在教学中应不断提出新的观点,激励学生去思索、去探讨。

2.3用实用性理念指导专业教学

汉语论文范文4

关于汉语词类研究的重要性,龙果夫教授在其《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序》中有这么一段精辟的论述:“(

词类问题)有巨大的理论的和实用的意义,因为各种语言的语法结构的本质反映在词类上。离开词类,既不可

能理解汉语句法的特点,也不可能理解汉语形态的特点,因而也就不可能说明汉语语法,无论是从科学的角度

还是从实用的角度。”正是基于这一点,又由于汉语自身特点的原因,汉语词类问题一直是语法学界研究、争

论的热点。从《马氏文通》至今,虽几经反复,犹未有定论,大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为了给研究者提供方

便,我们把自《马氏文通》以来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加以搜集、整理,并对此作一个简单的评述。为了叙述得

清楚、透彻些,在此不妨也把古人的一些有关认识附录在前。东鳞西爪,多有不足之处,冀读者笑正。

一、《文通》以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1898年的《马氏文通》揭开了汉语语法学的序幕。但是,对汉语语法现象的研究则是古已有之,而其

中研究最多、取得的成绩最大的无疑是对汉语词的研究。

从汉代开始,我国就有了对“语助”的研究。此后直至清代,历代都有人对汉语词的一些现象及其特性加

以描述和说明,诸如“实字、虚字”说,“死字、活字”说,“叹辞”说等等,多散见于一些私人学术著作和

笔记中。元代(一说明万历20年),我国出现了一部专门论述汉语虚字的著作--卢以纬的《助语辞》第一

次对汉语虚词作了较为集中的论述。当然,这种研究多从表义、释义出发,很少涉及语法功能。

清代是我国古代对词类研究的集大成时期。清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前人未加留意的词的类

别概念。如王筠《说文句读》中的“动字、静字”说,王引之《经传释词》中的“问辞”说,其他像“称代辞

”、“形容辞”、“指辞”、“设辞”这些称谓也都出于清人之口。对前人已有研究的现象,清人又加以进一

步的细致研究,扩大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如王鸣昌的《辨字诀》在南宋张炎等提出“实、虚字”之说后,又进

一步把虚字分为起语辞、接语辞、转语辞、衬语辞、束语辞、叹语辞、歇语辞等七类。代表清人对词类问题认

识的最高成就的是刘淇的《助字辨略》和王引之的《经传释词》。

在从汉代到清代的漫长历史阶段中,我国古代学者对汉语词类的认识始终是朦胧的、模糊的,还没有进入

自觉阶段。他们没有视词类问题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只是附之于“小学”(文字、训诂之学),并使之

成为经学的附庸,所以不可能真正触及汉语词类的本质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古人对汉语词的研究也是很不全面、很不均衡的,主要侧重于虚词的诠释和说明,而对于

争议颇多的实词却往往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提及,即使触及到的也只是从词汇平面去解

说,而很少从语法平面去探讨。古人所以这样做,在于他们感到实词意义明了,便于理解,毋需为之多费笔墨

另外,古人研究语法还有一个普遍的、严重的缺点,即所用术语从来不给予定义,因而一些有关汉语词类

概念的术语的含义往往不很明确,有时前后用语歧出,缺乏规范化,这都给汉语词类研究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

麻烦。这个缺点在后来的《马氏文通》得以幸免。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一时期前人对词类的研究还是很有成绩的,他们首创了不少语法学上的概念和术语。

只要稍微浏览一下《马氏文通》,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不少有关的术语大都取之于古人。不难设想,如果没有

古人的数千年的辛勤探索,汉语语法学要一下子达到《马氏文通》这样的起点,恐怕也是不可能的。

总之,这一时期古人对汉语词类的研究还是不全面的、不系统的,它只能称作是汉语词类科学研究的前奏

或准备。

二、《文通》至文法革新讨论之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马氏文通》的诞生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的兴起,同时也标志着汉语词类研究的真正开端。从1898至1938的四十年的时间里,汉语语法学处于草创之时,同样对汉语词类的研究也处在新生阶段,既有不少建树

,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这一时期的汉语词类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文言词类的研究;一是对国语白话文词类的研究。

前者以《马氏文通》为代表,后者以《新著国语文法》为代表。虽然它们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总倾向还

是一致的,因而不妨合在一起论述。

A.共同的倾向

首先,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最大的共同倾向是模仿倾向。《文通》在词类分别上基本套用拉丁语法,把汉

语的文言词分成九类,其中实字包括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五类;虚字包括介字、连字、助字、叹字

四类。而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则参照了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也将汉语的词分成五大类共九种:

实体词:名词、代名词;述说词:动词(同动词);区别词:形容词、副词;关系词:介词、连词;情态词:

助词、叹词。

两者一比较,不难看出,除了在每类词的具体范围上有所差别外(如黎氏把指代词、疑问代词统归入形容

词,而马氏未曾),马、黎两家词类体系大致相当。而同期的其他一些语法著作在词类的划分上,或以《马氏

文通》为法,或仿效《新著国语文法》,即有变更,也是无伤主体,均没有突破原有的体系。

对这一时期的汉语词类研究,何容先生在其《中国文法论》中作了精辟的概括,他认为这时的“中国文法

书,差不多都是依照欧洲文法的例,把词分成八类,再加一类欧洲语言里所没有的‘助词’,而成为九类”(

新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9页)。这一论述几乎适用于当时的一切文法书。

说当时模仿严重并不意味着全无一点革新的气息。早在1920年,刘复(半农)就提出了“建造起一个

研究中国文法的革新的的骨格”(《中国文法通论》第91页)的主张,可惜未能贯彻到底。当时真正称得上

革新派的要数陈承译、金兆梓、何容诸人。他们对汉语词类研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理论上(具体将在下文提及

),而在实际的划分上仍跳不出《文通》的窠臼,只有金兆梓的划分(见《国文法之研究》第52页)相对说

来比较有新意,既照顾了意义,更突出了功能,对印欧语的词类体系有一定的突破。可惜作者对“体”、“相

”这些概念言之不明,使读者甚感茫然。在词类的划分上也存在着互相牵扯的毛病。

尽管这四十年中革新的呼声愈来愈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模仿体系的地位,原因在于革新派本身缺乏

一个全新的、比较合理的、能为众人乐意接受的词类体系。

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第二个共同倾向就是各家对词的分类标准普遍重视不够,不少人把主要精力放在给一

些词的归类上,这正如王力后来所指出的:“争论的中心不在于分类,而在于归类。”(《关于词类的划分》

,见《语法和语法教学》第77页)这样做,优点是重在实用,通病是理论阐述不够、不深。可想而知,没有

对汉语词类划分标准的足够认识,要想圆满地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那当然是难以奏效的。

B.分歧点

对汉语自身特点的认识不同,直接导致了汉语词类观的不同。总括起来说,这一时期汉语词类研究有两大

分歧。

1.词无定类和词有定类

马建忠和黎锦熙都是“词无定类”论者,但各自的出发点,又有所不同。马氏认为“字无定义,故无定类

”(《文通》第24页,1983年新1版),主张“依义定类”、“随义转类”,他这是从意义出发的。到

了黎锦熙先生,他说得更明确:“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

位置、职务,才能认定这一个词是何种词类……国语的九种词类,随它们在句中的位置或职务而变更,没有严

格的分业。”(《新著国语文法》第6页,1951年版)他强调:“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同上)两个

人虽然出发点不同,但结论都是一个--“词无定类”。这个观点无疑是不符合汉语实际的,理所当然地遭到

了后来语法学者的责难。

和上述两人相反,陈承泽认为“字(词)有定类”。陈氏在其《国文法草创》一书中主张要以“字”在句

中“所居之文位”(第11页)来定其类。他提出了“一义数用”的观点,认为词应“从其本用”(第18页

)定类,这就避免了马、黎因“随义定类”、“依句辨品”而造成的“词无定类”的弊病。但究竟什么才是字

(词)的“本用”,作者却未能说清楚。不管怎么说,陈氏的观点比之前两人确实大大进了一步,为汉语词类

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确立了前提。

2.分类标准:意义标准和功能标准

当时学者虽然在词的类别上颇多相似,但运用的标准却各不相同,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条是意义标准;一

条是句子成分标准(或曰功能标准)。

马建忠在划分词类时强调:“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耳。”(《文通》第23页)

亦即从意义角度出发,与之相同的有杨树达等。他们拿意义作划分词类的唯一标准,而根本忽略了词的语法功

能。这样做极易滑向“词无定类”的歧途,因为“一词数义”现象在汉语中是屡见不鲜的。

黎锦熙、陈承泽、金兆梓等则反对以意义为标准来区分词类。黎先生主张“依句辨品”,陈承泽强调以“

字”在句中“所居之文位”来定其类,金兆梓也认为“中国文字的字形上,不能表词性的区别,是全靠位置区

别的”(《国文法之研究》第52页)。三者说法不一,但意思是一个,即都赞成以词在句子中的功能来决定

词类。这种标准较之意义标准确实要进步,其优点有二:(1)从语法角度出发划定词类,可给任何一个在句

中的成分归类;(2)词类和句子成分关系单纯化、明朗化,使人一目了然,便于讲清问题。缺点在于把词义

和功能割裂,将句子成分和词类合二为一,也极易坠入“词无定类”的泥潭中去。

这一时期在理论上贡献最大的要首推《中国文法论》的作者何容先生。何先生在该书第三部分“论词类区

分”中对汉语词类划分的原则问题作了探讨。认为:“单从意义方面说明各类词的分别,是不容易说明的”(

第58页)、“各类词都有其共同的形式上的特征以别于他类词”(同上)、“所谓某一类词的形式上的特征

,也就是从语言的表意方法上表现出来的它们的共同之点。”(第57页)可见,何先生是主张以语言自身的

表意方法即形式上的特征作为区分的标准的,即以词的语法特征(语法功能,不仅仅是指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

)来作为区分词类的标准。

C.成就与不足

关于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主要不足,已在上文各部分谈到,这里不复赘言。在此主要概括一下这四十年所

取得的成就,这主要体现在:

1.从自发走向自觉,第一次把汉语词类问题视为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重点,系统地分别了词类,创立、

选用了一些语法上的术语并全都给予较明确的定义,因而奠定了传统语法词类体系的基础。直到今天,我们仍

在沿用着前人择定的不少词类概念,当然有的内涵已发生变化。

2.研究日趋细致,不仅分出了大的类别,而且还进一步划分了许多次范畴(如黎锦熙就给每类词分了很

多细目),论述详尽,尤适合语法教学,有的颇贴切于汉语的某些实际。如黎锦熙已注意到汉语量词的特点,

只是由于受纳氏文法的束缚,他仍将量词归在名词分下来论述。虽还未独立为一大类,但已难能可贵。

三、文法革新讨论至建国前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1938年的文法革新讨论冲击了语言学界的模仿体制,人们开始“根据中国文法事实,借镜外来新知,

参照前人成说,以科学的方法谨严的态度缔造中国文法体系”(陈望道《文法革新论丛·序言》)。文法革新

讨论给汉语词类研究带来了转机。

运用西方语言学理论来建立自己的词类体系,是这时期汉语词类研究的共同倾向。由于各家都比较注意从

汉语本身特点出发,因而和以前不同,这时期的汉语词类观体现了较多的分歧点,这是一种正常可喜的现象。A.有关分类标准的分歧

这一时期,关于词类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三种:一是王力、吕叔湘的“意义说”;一是方光焘的“广义形态

说”;一是高名凯的“三条标准说”。

王力、吕叔湘在分类标准上基本以意义为主。王力说:“中国语里,词的分类,差不多完全只能凭着意义

来分。就意义上说,词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实词,它们的意义是很实在的,它们所指的是实物,数目,形

态,动作等等;第二类是虚词,它们的意义是很空灵的,独立的时候它们几乎没有意义可言,然而它们在句子

里却有语法上的意义。”(《中国语法纲要》第43页,开明书店1946年4月初版)由此可见,王力所说

的意义对实词来讲是词汇上的意义,对虚词来讲则包括语法上的意义。吕叔湘也主张把词“按意义和作用相近

的归为一类”(《中国文法要略》第16页),虽说已强调“作用”,但在具体分类时仍以意义为主。上述观

点,基本上还是套用旧说,因而意义不是很大。

在此颇值一提的是方光焘在文法革新讨论中提出的“广义形态说”。方光焘认为可从词的形态上来分类,

但他所强调的是一种不同于印欧语形态的广义形态。他说:“我认为词与词的互相关系,词与词的结合,也不

外是一种广义的形态,中国单语本身的形态,既然缺少,那么辨别词性,自不能不求助于这广义的形态了。”

(《中国文法革新论丛》第50页)从狭义形态发展到广义形态,这是方先生的独到创见,它摆脱了印欧语的

羁绊,把汉语词类研究引向了一条新路。

高名凯在其《汉语语法论》一书中对汉语词类问题也发表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首先,他认为:“词类是

词的语法分类,每一类的词都有特殊的语法意义和语法作用。”(第60页)随后,他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三个

标准:一是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二是词在句子里的功能;三是“注意词的形态”。他的这种不囿于意义一项

而取多项标准的观点显然大大超越了前代学者和同时代的学者。标准从一条到三条,这更切合汉语的实际。但

他后来却主张以狭义形态作为区分词类的标准,并认为汉语没有狭义形态,从而得出汉语实词不能分类的错误

结论(详情见下文)。

B.有关词类划分的分歧

既然各人都有不同的分类标准,那么在分类标准指导下的词类划分当然也就各有千秋了。

吕叔湘把词分成实义词和辅助词两大类。实义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三类,“因为他们的意义比较实

在些”(《要略》第16页)。凡“意义比较空虚”“可以帮助实义词来表达我们的意思”(第17页)的,

称为辅助词,包括限制词(副词)、指称词(称代词)、关系词和语气词。吕先生的贡献在于他首先创立了语

气词这一大类。但总体说来,划分欠细致。由于受叶斯泊孙“三品说”的影响,他把词分为甲、乙、丙三级,

这显然是不足取的。王力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中给词作了划分,和以前各家不同的是,王力先生提出了“

半实词”、“半虚词”之说,这种尝试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汉语中有的词无论是从意义还是从功能来看都介乎

虚、实之间,很难直接判定它属于虚词、实词中的哪一类。此外,王先生还提出了一种不列为第十类词的特别

的词--记号。按王先生之说,“凡语法成分,附加于词,仂语或句子形式的前面或后面,以表示它们的性质

者,叫做记号。”(第307页)这种记号实际上相当于后来称之为语缀的语法成分,不便视为词的一种类别

。同样,王力也因受“三品说”影响而把词分为“首品”、“次品”、“末品”。

高名凯对汉语词类的区分同样是与众不同的。他认为“汉语的实词不能再行分类”(《汉语语法论》19

57年版第67页),因为“汉语的实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功能”(第82页)。高先生的这个观点是有违汉

语事实的,并且和他本人的“三条标准说”有相抵触之处。但是尽管如此,高先生在其著作的绪论里还是把汉语实词分成“三种(名词、动词、约词)四类(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汉语语法论》1948年版

第52-53页),并在第三编“范畴论”中详细地论述了指示词、人称代词、数词、数位词、次数词、体词

、态词、欲词与愿词、能词、量词等十个方面的范畴,这正反映了高先生思想上的矛盾之处。

C.成就与不足

文法革新讨论使人们开始注意汉语的自身特点,因而在词类研究上也突破了不少成就,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具体体现在:

(1)由于从汉语的本身出发,不盲目模仿,因而对汉语的词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例如,对于汉语的“数

词”,以前的语法著作(如《新著国语文法》)大都归入形容词,而王力先生第一次把它同其他词区别开来,

使之独立成类。总之,对词的分类比以前更为精细。

(2)词类的体系更有系统性和科学性,重视实用,也较多地从理论上予以阐述,把对词类的研究和对句

法的研究结合起来,避免就事论事。

(3)开始注意到了词类活用和兼类问题。其实,早在二十年代初期,陈承泽就提到了词类活用问题,但

他所说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活用。而吕叔湘先生在其《要略》第二章最后一小节中专门探讨了词类活用问题

。他认为一个词只应有一种用法(本用),若有其他用法则为活用,他这种认为词和功能“一一对应”的观点

显然是受到了印欧语的束缚。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谈到了词的分隶问题(兼类问题),但他认为:“要

看词之应否分隶,不该看它是否有两种地位和职务,而该看它是否有两种相差颇远的意义。”(第25页)这

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兼类也不完全一致。但无论如何,王、吕先生在这方面的开创之功是不应抹杀的。

但是,在革新的成就中也隐藏着一时难以避免的不足,主要是:

(1)模仿风气虽被大大冲淡,但并未绝迹。从王力、吕叔湘、高名凯等人的著作中我们仍不时地找到一

些模仿的痕迹。王力、吕叔湘在说明词的关系时,不切实际地引进了叶斯泊孙的“三品说”。而高名凯认为汉

语实词无分类的观点,无疑与法兰西学派分不开。

(2)研究中存在的另一严重缺陷是:在划分词类时,仍过于强调词汇意义这一条标准,而对其他标准则

重视不够。王力、吕叔湘的著作中都体现了这一点,而未能出现依据广义形态拟定的词类新体系。

(3)由于大多数学者只重视句法,因而对词类的研究并没有付之多少心血,所以词类的研究成果并不显

著。

四、当代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建国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使得建立新的、科学的汉语语法体系势在必行,但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

是汉语词类问题。词类问题是个既复杂又重要的问题,自《文通》以来一直悬而未决,迫切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建国头两年,国内虽然出了几本语法书(如《语法修辞讲话》、《语法学习》),但在词类研究上基本沿

用旧说,并无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解决汉语词类问题已成为可能。于是一九五三年前后,一次全国性的规模巨大的

词类问题的讨论就在《中国语文》上展开了。这次大讨论避免了以前在这个问题上的偏差,即不单单给词作简

单的分类,而开始涉及到了汉语词类的原则性问题即汉语的词能否分类及其分类的标准。

首先,在汉语的词能否分类的问题上,语法学界产生了两种互不相容的观点。以高名凯为代表的少数学者

坚持认为汉语的实词不能分类,理由是汉语本身缺乏构形形态,这完全是拿印欧语的词类理论来硬套汉语,根

本忽略了语言的民族特点。而王力、吕叔湘、胡附、文炼等多数学者则肯定汉语词类的可分性。讨论的结果,

肯定论者占了上风。

其次,在分类的标准问题上,各家也发生了争执。争执的中心是汉语的形态问题。高名凯等坚持认为只有

狭义形态才是划分词类的标准,而多数学者则主张给汉语的词分类应从广义的形态即词和词的相互关系、词与词的结合、语词的句法功能等因素入手。最后,多数学者取得了相对一致的意见,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一般标准

:(1)词汇意义(概念的范畴);(2)形态标准(包括构形性质和构词性质的);(3)句法标准(词在

句中的作用或功能、词的组合等)。这样就比较圆满地解决了汉语词类研究的前提问题。

另外,对汉语词的具体分类以及词类的界限问题,很多学者也作了探讨,尽管互有出入,但无伤总前提,

这是允许存在的。

总的说来,这次讨论是成功的,收效甚大,对当代语法的研究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词类问题的大讨论,澄清了长期蒙在汉语语法学界的一片迷雾,为词的分类和归类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

很多学者在各自的论著中给汉语的词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归类尝试,结果虽不尽相同,但大体反映了汉语词类

的基本事实。其中“”前影响较大的是《暂拟体系》(张志公主编)的词类系统和《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丁声树等著)的词类系统,下面逐一介绍。

《暂拟体系》根据“词汇·语法范畴”把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前者下辖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

、量词、代词六类;后者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五类。对各类词的定义、特点和主要用法,《暂

拟体系》还作了说明,描写细致详尽,尤利于中学语法教学,确实是以前的语法书望尘莫及的。至于体系中的

“附类说”,并不能说明多大问题,故后人颇多贬辞,不妨作为小类处理。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前身是《语法讲话》)是结构主义在中国大陆的首作。它区分词类的标准是“性

质和用法”,其实质和“三结合”标准差不多。与众不同的是,《讲话》并未采用一般的“虚、实词”说,而

是一次性地把汉语的词分成名词、代词、数词、量词、动词、形容词、副词、连词、语助词、象声词等十类。

在迄今为止所看到的语法书中,《语法讲话》最早将量词独立成一大类,这是很有必要的。《讲话》的另一个

特点是把每一类词分成若干小类并对许多个别的词详加说明,比较具体,举例也颇精当。

期间,整个语法研究陷于停滞萧条的境地,当然也就谈不上词类研究了。

“”被粉碎后,语法研究恢复了生机,对词类问题的研究又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这一时期,整个词

类研究的特点是突破《暂拟体系》的框范,给汉语词类问题以新的阐述。这方面的力作是吕叔湘的《汉语语法

分析问题》和熙的《语法讲义》。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语法讲义》有关汉语词类观的突出之点是把汉语的词分成“封闭类”和“开放

类”两大部分。这种划分从能否遍举(全部列举)和能产性大小这个角度出发,比较干脆利落,避免在虚实上

纠缠,也便于教学。另外,他们还根据语法功能,把实词分为体词和谓词两大类,比较成功地反映了汉语实词

存在的两种不同的趋势。应该说,吕、朱二先生为汉语词类研究作出了新的贡献。

考察四十年来的当代词类研究,我们不难认识到以下几个特点:

(1)进一步重视对汉语自身特点的认识。以前在词类区分问题上照搬印欧语的理论和方法,主要是对汉

语的自身特点认识不足。

(2)重视词类划分标准的探讨和研究。划分标准是个很棘手的理论问题,整个词类大讨论几乎都是围绕

这个轴心,此后的不少学者也都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应该说,这方面的成绩还是不小的,“三结合标准”(

词义、形态、功能)直到今天还被人们所公认。

(3)重视词类界划的研究和说明。以前的各家只给词作简单的分类,至于各类词的界限以及如何判定某

一个词的性质等,则常被忽略,即使有所提及也是言之不明。当代学者显然在这方面又超越了前人。如不少人

采用的以“鉴定字”和“重叠式”来区分词类的方法都是比较切实可行的,起码不失为一种有用的辅助手段。

(4)重视词的兼类和活用的研究。词类的活用和兼类现象解放前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他们对“活用”和“兼类”的差别往往辨之不明。当代学者在这方面作了较深入的研究。王力认为凡属兼类词必须具备两种

以上的常见用法(详见《中国语法理论·新版自序》上册第22-24页,中华书局1957年1月版);张

志公认为一词兼类的意义必须相关(详见《汉语语法常识》第21-22页,中青出版社1953年11月版

);吕叔湘认为:“主要的原则是:凡是在相同的条件下,同类的词都可以这样用的,不算词类转变;凡是在

相同的条件下,同类的词不是都能这样用,而是决定于习惯的,是词类转变……语义的变化比较特殊,只是偶

而这样用,没有经常化,这算是临时‘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词类转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46

页);熙认为:“当我们把A、B两类词分开的时候,可以允许有一部分词兼属A、B两类。但是兼类的

词只能是少数,如果把A和B分为两类之后,大部分A类词同时兼属B类,或大部分B类词兼属A类,那只能

说明我们当初把A和B划分为两类词本身没有多大意义。”(《语法讲义》第39页);胡裕树认为:“甲类

词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修辞上的需要,偶尔用作乙类词,这是活用。”(胡编《现代汉语》第332页,1

982年10月第4次印刷)等等,这些观点都很有见地,较好地解决了汉语词的兼类和活用的问题。

(5)不仅重视各类词的研究,而且重视每个具体词的语法功能的揭示,如《现代汉语八百词》、《动词

用法词典》等,这无疑是对词类研究的深入。

当代词类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如何把握好“意义、形态、功能”这三结合的标准,以及如何

确定一个公认的词类体系,还缺乏一致的认识。但是,当代词类研究的功绩是抹杀不了的。

结语

纵观汉语词类研究的整个历史,我们可以从中理出这三条线索:

1.标准的多重化

曾有不少人企图通过一条标准(或意义标准或功能标准或形态标准)来给汉语词作一个彻底的划分,这种

愿望是好的,因为这样不会有交错的情况出现。然而事实上做不到,因为不合语言(特别是汉语)的客观实际

。于是很多学者只好深入探求,终于由单项标准发展到今天的多重(三条)标准,同时还找到了其他的辅

手段,这样就大大增强了划分词类的能力,使问题得到了比较令人满意的解决。

2.分类的精密化

回顾汉语词类研究史,可以看出对汉语词的划分是越来越细了。马建忠和黎锦熙参照印欧语法,把词分成

九类。此后,依据汉语特点,吕叔湘把“语气词“单独立成一大类,王力把数词单独立成一大类,科学院语法

小组的《语法讲话》又把量词单独立为一大类。另外,越到后来,词的次范畴(小类)也越多,这些都表明汉

语词类的科学研究越来越精细了。

3.角度的多样化

传统词类研究多从意义的虚实出发,把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随着词类研究的深入,研究的角度也不

断增多。比如有人从功能的角度把实词分为体词和谓词两大类,从词的数量的多少和能产程度的高低这一角度

把词分成了开放类和封闭类两大部分。这两种分类法不仅给语法研究开辟了新的路子,同时也给语法教学提供

了不少方便,对后来者也不乏启迪。

从词类研究的历史和发展趋势来看,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应进一步认清汉语的特点,从而找到更为合乎汉

汉语论文范文5

关键词:词汇;语言差异;翻译学习

一、引言

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指出“语言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就是说不能脱离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风貌和信仰的总体。”作为语言基本要素的词汇蕴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信息,是民族文化的反映。文化的核心在于语言,语言的核心在于词汇。汉语和英语虽然分属不同语系,特点迥异,但是都拥有大量的、丰富的词汇。对比英汉语言,人们不难发现有很多的词汇是对立词语,并且这两种语言的语法功能和句法结构也有很多的类似或接近的地方。这些成为了英汉翻译的语言基础。

但是,英语和汉语两种语言的起源、形成和发展都受到了自然环境、地理位置、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这种影响使两种语言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就成为翻译活动中的最大障碍。因此,认真学习和研究英汉

语言的差异,特别是两种语言在词汇上的差异,对找出翻译的对策和提高翻译的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英汉语言在词汇上的差异

1.英汉语言在词形和词性上的差异

语言中单个词的语法归类称为该词的词性。英语词汇可以通过自身形态的变化引起自身词性的变化,这就使得英语的构词法有着灵活性和多样性的优势。例如:英语的名词通过添加词缀可以变成动词或形容词;动词通过添加词缀也可以变成名词或是形容词等。英语构词法中词汇的变化大部分都是通过词汇本身形态的变化而产生的。英语的这一特性使英语具有强大的派生能力,许多的词都是由其它词通过词形的变化派生而来的。其中在英语词汇中变化最多的是英语的动词、名词和形容词。比如:通过对动词形态的改变,动词就会产生人称、时态、语态、情态以及非谓语(不定式、分词)的词性变化;也会产生词类的变化。英语通过词汇的形态变化表示句子丰富多彩的语言关系和逻辑关系。和英语比较起来,汉字相对固定,不能随意改变自身的形态,更不像英语可以由形态的变化引起词性的变化。汉语词汇的表意能力和互相组合能力要比英语强,所以汉语主要靠词汇、词序以及各个部分之间暗含的逻辑关系来表达句子的语言意义。

2.英汉语言在词类和词类使用上的差异

英汉词类的数量大致相等,类别也基本上是对应的。但是,英语中的冠词(Article)和汉语的量词为各自所独有,没有像其它词类的直接对应。英语中没有单列的量词,一些起量词作用的词划归名词类。汉语中没有冠词,汉语中的数词和量词或是代词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英语冠词的作用。

在词类使用上,英汉两种语言也有很大的差别。英语多用名词而汉语多用动词。英语里的名词、介词、形容词、副词表词达意的能力非常强,是构成英语句子的主要词汇,它们由谓语动词连接,使英语语言的态势相对平稳和安静。汉语的代词、介词、连词使用的频率远低于英语,汉语造句主要依靠动词或是动词词组,从而造成了汉语的一种动态语势。

三、英汉语言在词汇上的差异对翻译学习的影响

英汉语言在词汇上的差异对翻译学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具体的翻译技巧和翻译方法上,而掌握一定的翻译技巧和翻译方法是做好翻译工作的基本要求。所以,了解并进一步掌握英汉语言在词汇上的差异对翻译学习是很有帮助的。

1.英汉语言在词形和词性上的差异对翻译学习的影响

英汉语言在词形和词性上存在的巨大差异,造成了英汉词类的名同实异。这中“同名异质”恰恰解释了语言现实中不同形式(词类)表达相同内容(词义)的“形异实同”现象。从翻译理论上说,这就是“词类转译法”的理论基础。英语语言可以通过派生法(derivation)和转化法(conversion)等构词方法的变化引起英语词汇形态的变化,进而引起英语词汇词性的变化,而汉语中的汉字和词汇没有任何这样的功能。和英语比较起来,汉字相对固定,不能随意改变自身的形态,更不象英语可以由形态的变化引起词性的变化。所以英汉翻译时两种语言之间的词类转换,亦称为词类转译就成了英汉翻译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种基本的翻译技巧。常见的词类转译有:1.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之间的互相转译;2.名词向代词的转译;3.动词向介词的转译。词类转译法的采用可使译文既能够符合汉语语言的表达习惯,又能使其多样化。[例]Rocketshavefoundapplicationfortheexplorationoftheuniverse.

[译文]火箭已经用来探索宇宙。

英语例句中的名词“application”和“exploration”分别是在动词“apply”和“explore”后添加名词性后缀“-tion”而转变过来的。英语词汇形态的变化引起了词性的变化,而汉语没有这样的变化,所以英语例句中的名词在翻译时转译成了汉语的动词。

2.英汉语言在词类和词类使用上的差异对翻译学习的影响

由于英语中的冠词(Article)和汉语的量词为各自所独有,没有象其它词类的直接对应;另外,英语里的名词、介词、形容词、副词是构成英语句子的主要词汇,而汉语的动词是构成句子的主要词汇;所以,翻译时应通过各种手段对译入语(英语)的词义加以补充、限定,在具体的翻译技巧和方法上表现为增词法。

[例]Wemustmakeacomprehensiveanalysisofaproblembeforeitcanbeproperlysolved.

[译文]我们要对问题作全面分析,才能解决得妥当。

英语例句中的不定冠词“a”为英语独有,汉语中没有对应词类,所以在翻译时将其省略。

四、结束语

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学习和研究英汉两种语言在词汇上的差异,在具体学习翻译方法和技巧的时候就不能很透彻的理解诸如增词法、词类转译法等的具体理论基础,更不能随心所欲的驾驭两种语言,确保翻译译文的准确、流畅。所以,如果能够吃透英汉语言的差异尤其是在词汇上的差异及翻译时的对策,对提高翻译的水平是很有帮助的。

参考文献:

[1]周方珠.翻译多元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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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汉语、汉字的特点

在我国语言学界,源出于西方语言学的对语言与文字关系的认识一直被视为科学定律。这种认识认为,语言是思维的符号,文字记录语言,是“符号的符号”。因此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与思维无关,仅仅记录语言,是第二性的。用这个观点来看待汉字,就会认为汉字的表意功能多此一举,不如用单纯记录语音的拼音文字更合适。用这个观点来看待中国古代语言学,就会认为“中国古人误以文字为语言”,因而“说文解字”之学不是语言学,“中国没有语言学”。许国璋认为这是对汉字和汉字研究传统的极大误解。许国璋指出:“汉字书写形式的特点有二,一是分理别异,一是形声相益。汉语的方块字是形、声、义三者的结合体,‘字’本身即是语词的词”(75页)。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由于过去将有声语言放在第一性,“字”的音和义都被视为对语言的记录,亦即字本身只有形。这其实是西方拼音文字的理论。它不符合汉字的事实。在汉字中,“一个字有形而无声就不能叫做‘字’”(72页)。许国璋认为,“语言首先是有声语言”这种“常识性说法”,“适用于历史的某一时期,不适用于信息时代”(1页)。他在论述汉字的区别性特征时更进一步指出:“我们非常惊讶,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的语言研究者,在狂热地鼓吹废弃汉字、代以拉丁字母拼音的时候,那样不经意地将语言的区别性原则置诸不顾。”(75页)

许国璋的论断不但促使我们对汉字的特点加以反思,而且使我们重新思考一般语言理论的文字观。这种文字观出于西方现代语言学尤其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对于“文字威望”的批判。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曾力图把语言的研究从文字的研究中独立出来。因为在他那个时代,语言学视野中的文字每每凌驾于口语形式之上。人们“一般只通过文字来认识语言,研究母语也常要利用文献。如果那是一种远离我们的语言,还要求助于书写的证据,对于那些已经不存在的语言更是这样。要使任何场合都能利用直接的文献,我们必须象当前在维也纳和巴黎所做的那样,随时收集各种语言的留声机录音的样本。可是这样记录下来的原件要为他人所认识,还须求助于文字。”〔1〕根据索绪尔的分析,文字的这种威望是由于:

一、词的书写形象使人突出地感到它是永恒的和稳固的,比语音更适宜于经久地构成语言的统一性,更易于为人所掌握;

二、在大多数人的脑子里,视觉印象比音响印象更为明晰和持久;

三、文学语言增强了文字的重要性。它有自己的词典,自己的语法。人们在学校里是按照书本和通过书本来进行教学的。语言显然要受法则的支配,而这法则本身就是一种要人严格遵守的成文的法则:正字法。因此文字就成了头等重要的;

四、当语言和正字法发生龃龉的时候,差不多总是书写形式占了上风,因为由它提出的任何办法都比较容易解决。

索绪尔认为,文字的这种威望是一种专横和僭越。人们忘记了一个人学会说话是在学习书写之前。而且语言有一种不依赖于文字的口耳相传的传统,这种传统十分稳固。例如立陶宛语是1540年才有书面形式的,然而这时的立陶宛语依然在语音、词的结构、名词变格和声调方面都忠实保留古印欧语的特点。索绪尔断言: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因此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如果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或比它更重要,这就好象要认识一个人,与其看他的面貌,不如看他的照片。

另有一些学者,从图画到文字的变迁讨论这个问题。布龙菲尔德在他的《语言论》中指出,一个图画到了已经约定俗成时,我们不妨称之为字。一个字是一个或一套固定的标记,人们在一定条件下描绘出来,因而人们也按一定方式起着反应。这种习惯一旦建立以后,字跟任何特殊的实物相似之处就是次要的了。由于语言毕竟是我们画不出来的那些事物的一种互相交流方式,所以图画使用者到了某个时候便按照口语用词来安排他的字符,用某个字符代表口语片段的某一部分。真正的文字少不了这个前提。于是,有些字既代表一个可以描绘的事物,又代表一个语音的或语言的形式;旁的字失掉了它们的图画价值,只代表一个语音的或语言的形式;单纯的图画字,同言语形式没有联系的,用处就越来越不重要。语言的价值越来越占主要地位。因此,“在语言学家看来,除去某些细微的枝节以外,文字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设计,就好象利用录音机一样,借以保存了过去言语的某些特点供我们观察。”〔2〕

然而,问题并非这样简单。

首先,文字和口语相比,使用了完全不同的表达形式,这种形式本身参与着意义的建构。雅柯布逊在他的《结束语:语言学和诗学》中认为任何言语都有六个组成因素,它们的相互关系如下图所示:

语境

信息

说话者………………受话者

接触

代码

这表明:任何交流都是由说话者所引起的信息构成的,它的终点是受话者,但交流的过程并不简单。信息需要一些必要的形式:首先是说话人和受话人之间的接触形式(口头的或视觉的,电子的或其他形式的),其次是信息的载体——代码的形式(言语、数字、书写、音响构成物等),其三是使信息“具有意义”的语境的形式(同样的话在不同的语境下会有不同的意义或失去意义)。这样看来,“信息”不提供也不可能提供交流活动的全部“意义”。人们在交流中获得的“意义”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信息的传递形式——语境、代码、接触手段之中。它们和说话人、受话人、信息一道共同组成整个交流活动的要素结构。而且各要素的作用在交流活动中也时刻处于不平衡之中,这一个或那一个要素会在诸要素中多少居于支配地位。于是,交流活动在一种情境中会倾向于语境,在另一种情境中会倾向于代码,如此等等,信息的性质取决于那个占支配地位的要素的功能。这样看来,文字作为一种代码形式,决不仅仅是语言的记录形式或外在设计,它是全部交流活动的“意义”的一种必要的构成。说出来的信息和写出来的信息会在交流活动中具有不同的意义。这种不同的意义事实上赋予代码形式本身(口语的或书写的)以“生命”。当我们面对文字的时候,我们不是简单地面对一种无意义的语言包装,而是面对一个有意义的自主的符号系统。

雅柯布逊在《语言和其他交流系统的关系》中指出,视觉和听觉是人类社会中最社会化、最丰富、最贴切的符号系统的基础。由此而使语言产生了两种主要的变体——言语和文字。它们各自发展着自己特有的结构性质。它们的历史也充满着时而互相吸引,时而互相排斥,时而握手言欢,时而剑拔弩张的辩证现象。

雅克·德里达曾提出要建立一门书面语言学。他在《书面语言学》、《文字和差异》、《声音和现象》等著作中提出:不应把写作看成是言语的外在“服饰”或声音的简化的“编成代码”的翻版。世界不是限于和决定于一种以语音为中心的意义模式。通过对书面语言的分析有助于发挥“意义”的潜能,因为书写不是言语的影子,而是关于语言本质的模型。

其次,就文字本身来说,西方拼音文字和汉民族表意文字在书写系统的性质和功能上又有差异。前者因其“拼音”而与概念保持着距离。后因其“表意”而与概念直接联系。即使是主张文字存在的唯一理由在于表现语言的索绪尔也认为,表意文字有一种用书写的词代替口说的词的强烈倾向。对于汉人来说,表意字同样是“观念的符号”,“文字就是第二语言”。所以索绪尔称他的研究和结论“只限于表音体系”。帕默尔在《语言学概论》中也指出,汉字是一种程式化、简化的图画系统。它不是通过口语词去表示概念,而是直接表示概念,由汉字书写的书面语言独立于口语的各种变化之外。汉字的这一特质使它在中国社会、文化的统一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国的统一完全依靠一种共同交际手段的存在,这同任何行政区域的统一是一样的,而这种共同交际手段就是全国普遍通用的汉字。中国各地的方言往往很难被别的方言区的人听懂,可是各方言区的人都能看懂用汉字书写的文告。所以,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脊梁,一个学习古希腊文献的学生需掌握多种方言才能欣赏荷马、莎芙、希罗多德、狄摩西亚的作品,而一个学会约四千个汉字的学生就能读懂中国四千年的文献。

也许,正是汉字和西方拼音文字的不同特质,造成了中国语言学传统与西方语言学传统的很大不同。在中国古代学者的眼里,汉字不仅有字形,而且有字音、字义、字能。从字音来说,“一句之中,或多一字,或少一字;一字之中,或用平声,或用仄声;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则音节迥异。故字句为音节之矩。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刘大@①《论文偶记》)字音是句子音律的基础。所以,“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同上)从字义来说,“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王充《论衡·正说》)字义是句义乃至篇章义的基础。从字能来说,“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刘勰《文心雕龙·章句》)字能是句法的基础。总之,中国古代的书面语言中,字是根本。它与句子的语音、语义、语法的关系是“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所以,中国古代的语言学以汉字的研究为核心,《说文解字》之学始终处于小学的主导地位。王力在《中国语言学史》中也认为,西方的语言学和文字学可以截然分科,中国古代的语言学离开了文字学就好象无所附丽。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文字学既不是西方的graphemics(研究一种语言所使用的文字符号的字位学),更不是西方的graphetics(研究一种语言在书写时用来表示言语的视觉符号形状的文字学),而是philology(语文学)。对于中西语言学传统的这种差异,我们不能简单地以西方语言学为标准来作价值判断,就象我们不能以西方文字、语言为标准来评价汉字和汉语一样。这种差异,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差异,体现出完全不同的运思方向和价值取向。正如许国璋所说:“从语言的书写形式出发,去研究语言,这是汉语语言学一开始就有的特点”(74页)。“汉语的文字学即是研究古汉语演变的历史语言学”(75页)。“中国的通行文字并不相当于拼音文字的字母,而相当于词素和词,词素和词通过组合规则构成语言,成为信息的载体。中国古代经学家考察文字,实际上是把文字作为文化信息的载体来进行的”(13页)。

二、关于汉语、汉字的文化建构

汉语、汉字的文化建构,是我国语言学界长期忽视的一个课题。由于片面将语言的符号功能单纯化,把语言视为一种类似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我国的现代语言学未能将对汉语、汉字结构特征的认识与汉语、汉字的文化属性、文化内涵、文化功能联系起来,从而作出科学的理解。许国璋却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深入论述了汉语、汉字的文化建构,这是难能可贵的。许国璋所说的“语言哲学”,不同于现时西方流行的分析哲学的语言哲学,后者是出于形式语言学或逻辑语言学的范畴。许国璋所论“语言哲学”,属于“文化语言学”和“人类语言学”(90页)。许国璋认为,汉语、汉字的符号建构,是汉民族认知世界的一种结构化运作。这一点在许慎的《说文解字·序》和刘勰的《文心雕龙》有关论述中已清楚地表述出来。

例如许慎指出:“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许国璋认为,中国古代学者没有对现代人所称的“语言”作正面的考察,而主要是从语言的书面形式论证文字的起源,“因此,我们可以从他们对文字起源的论证中,找出某些语言起源的理论”(13页)。许慎的论述表明,初民是把天象和物象作为语言资源来看待。初民对世界的认知形成一个系列,“天象、地貌、鸟兽的足迹、作物的生态、人身、人身以外诸物,都提供了各自的符号”。这种认知“由二项对立(binaryopposition)构成:天和地、鸟兽和农作、人和物。三组六类的名,反映人对世界的分类和认知”(13—14页)。在这里,许国璋把汉语的文化建构与汉民族世界观的建构紧密联系起来,体现出深邃的语言本体论思想。他为汉民族的文化、语言、认知的建构描绘了这样一个模式(68页):

─天象

观、视│物││鸟类

人───│├───┤│兽类

取│象││地象│

(庖牺)───││││植物类

─人类

在这样一个模式中,语言显然成为人与世界连结的纽带。语言之“象”正是一个民族看待世界的

又如刘勰指出,“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锺,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许国璋认为刘勰是在回答什么是形成世界第一原理(道)的问题。而他的答案是,我们至少可以从道的表现形式(realization)来对它观察,这就是道的“文”。这个“文”不是客观的天体地貌告诉人的,而是人对客观世界认知以后形成的概念。许国璋把“刘勰的语言学理论”概括为一个从客观世界到人的概念加工,再到语言,又到文字的模式(39页),指出这一模式在承认客观世界形和体的同时,充分肯定了人的认知作用,肯定了语言的主体性。

许国璋关于汉语的文化建构的论述给我们很深的启迪。

中国公元前200年诞生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语言学专著《尔雅》,对所解释的词语作了这样的分类排列,即:释诂——释言——释训——释亲——释宫——释器——释乐——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水——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从这样一个排列体例来看,其顺序依次是语言人类社会的亲属——宫室——器具——音乐自然界的天——地——山——水生物界的草——木——虫——鱼——鸟——兽——畜,要言之,即语言人自然生物,语言排在第一位。这显示出语言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位置。在语言部分,《尔雅》或“举古言,释以今语”;或“约取常行之字,而以异义释之”;或“道物之貌以告人”,如此细密地辨析词义,反映出古人对语言意义的高度重视。《尔雅》反映的是中国先秦两汉时期人的文化知识结构。在这个结构体系中,词义的理解与阐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这种对语言意义的重视,其实不独从《尔雅》始。在某种意义上,《尔雅》是对前代名物释义的一种大汇编。早在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语义的解释就成为人们认识世界、体验世界的一种重要方式。如《尸子》中将一对一的同义互训汇通为一对多,多对一的语义阐释方式。这种语义阐释方式在《尔雅》中蔚为大观。古人将自己对世界万象聚散离合、有机统一的理解,透过语义的汇通与条理固定下来。词义系统成为人的世界蓝图,语言观成为人的世界观的基础,这就说明《尔雅》何以以语言为其发端了。

中国古人对语言的重视显然出于他们对语言本体论意义的一种独特的感受。从哲学意识萌动的时候起,中国人就始终把人看作世界和宇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并非中心的部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人”和“我”的概念的基本特征在于它们不仅有人类学的含义,而且有宇宙论的含义。人与世界的本质关系及由之而来的认识关系,庄子在《齐物论》中非常精练地表达了:“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人并没有截然区分人与世界的自然关系和人文关系,相反,他们倒是早就看出这两种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法非此即彼地截然分开。人与世界的关系决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全方位的。体现和维系人与世界的这种多方位关系的语言,因而也非纯粹的符号系统和工具——

语言是人性的表现。孔子说:“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在古人眼里,“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春秋谷梁传》)

语言是天道的表现。古人认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维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皆道也。三代圣贤之章,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朱子语类·卷百三十九)

语言是事物本质的表现。许慎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说文解字·序》)在古人看来,文字的产生,是由于从鸟兽的足迹领悟到不同的纹理可以互相区别,因而有必要,也有可能对万事万物的“纹理”加以抽象和区别。所以,“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而“文者,物象之本也。”经过象形——象征的抽象过程的文字图象,已不再是事物的自然之形,而是凝聚着人的概括的事物本质。

语言是治理天下、教化人伦的基础。古人对语言在一个社会组织中的维系作用有深刻的理解。易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因而“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成为春秋时代的一种社会警醒意识。孔子把正百事之名作为他为政的首要之事。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古人又把语言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的象征。在他们看来,历史上既有“结绳之政”,又有“八卦之政”,然后是“书契之政”。所谓“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尚书·序》)《周易·系辞》这样评价语言文字的治理天下的作用:“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夬”是《易》卦名,这里作事物的画象。正由于语言文字概括了事象而又条理了事象,掌握文字就掌握了一种世界秩序,从而人人明理习仪,天下才得以治理。古代的统治者深谙此理,如《周易·夬卦》所言:“夬,扬于王庭。”《五经文字叙》解释说:“夬,决也。王庭孚号,决之大者,决以书契也。”这就是说,统治者总是利用文字下判断,在王庭上公开号召。许慎的解释更明确:“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说文解字·序》)文字不仅是“宣教明化”之本,而且由于懂得文字可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说文句读》),可以“令行禁止”明其忌,所以王者对“能文者则禄加之”。

总之,天道人性,流于语言,化成万物。古人“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正因为语言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据有如此重要的本体论地位,所以古人论文辞才有“文章者,所以宣上下之象,明人伦之叙,穷理尽性,以究万物之宜者也”的说法。

三、关于汉字的起源和演变

在汉字的起源和演变问题上,许国璋提出了两点有价值的看法。一是汉字起源的此世性,二是汉字起源的抽象性。这两点看起来互相矛盾,但其实质是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汉字起源和演变的文化特征。

汉字起源的此世性,说的是汉字产生形成的社会文化原因。过去我国学术界很少从理论的角度思考汉字之社会文化缘起。许国璋以《说文解字·序》中“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一段话为依据,指出汉字的起源具有“此世性”。古代的汉字起源论与西方民族的“神造字母”论不同,“腓尼基人奉Cadmus神为字母的创始者,诺尔斯人奉Odin神为Rune字母的创始者,希伯莱人奉人类始祖亚当为语词的创始者,汉族初民奉‘王天下’的庖牺氏为创始人”。这“说明汉字起源学说的此世性,这一此世性是整个汉文化的此世性的一部分”(66页)。为什么这样说?许国璋引用了金岳霖的观点。金岳霖根据人与世界关系的不同,称印度文化为他世性的(otherworldliness),讲来世超度;希腊文化为超世性的(super-worldliness,即站在超出世界的层面上观察和分析世界),讲设问求知;中国文化为此世性的(this-worldliness),讲实用经验(见75页)。从许慎《说文解字·序》可以看出,古代的汉字起源论是与社会发展论密切联系的。“王天下”和“作《易》八卦以垂宪象”是相互联系的,治理天下需要书面符号形式。其后“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又,万品以察。”随着生产的发展,简单的符号已不敷社会的需要。于是书契(文字)应运而生,它使各类事物的区别明显了,也使各项公职的执行方便了,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许国璋显然指出了中国古代语言、文字起源学说的一个重要特点,尽管庖牺氏制八卦,仓颉造字都带有神话传说的色彩,但它们的社会发展基础是无可怀疑的。

与汉字起源的此世性相联系的还有汉字符号的人为性。许国璋认为,不能套用西方符号理论的能指所指结合任意性的原则来解释汉语言文字。所谓任意性原则是指语言符号所反映的词与物的关系是任意的,而非自然的。许国璋认为,任意性原则对硬要建立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自然联系的批判是正确的。但事实上词与物的“自然结合”本身不可能在语言这一个介质中体现,它不存在,因此为它而作的假设也就无必要。然而反过来用这一假设(指“自然结合”论)证明“语言符号任意性”原则的正确,却是荒谬的。因为从语言体系来说,语言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具有系统性(systematicity)、可分离性(discreteness)、可学会性(learnability)。“语言学家发现语言的体系,是人对自身行为中的理智性的发现,也是对于理智性存在于语言行为中的肯定”(24页),“词之所以为词,是因为它存在于各种关系中。……正是这种可以抽象的延伸赋予词的‘所指’一种内存的理性;‘所指’之多而有变,都是按早已被人们所认识到的法则进行的,不是偶然的。在理性的网络中,词的所指变成一桩理性的事件”(31页)。从语言的群体发生来说,原始时期的语言符号是有任意性的,因为当时部落未成、语言未备,名不可能是有关联有从属的名,不妨假定为独一、偶然、任意的名。部落社会时期的语言符号是约定俗成的。所谓“约”,指社会制约,社会共议(consensus),决非任意创造,因为其时语言社团形成,语言使用者担负了命名和用名的双重任务,开始有了当时条件下的社会制约。文明社会时期的语言符号是立意的(motivated),即使是民间任意创造的词,也有语言文字学家赋予有理可据的形态(此段参见32页)。从语言的个体发生来说,小孩学母语或成人学外语,都有一个对任意性从感之甚切到不再感到的过程。小孩学语时常有的“超类推”(overgeneralization)现象,即对“任意性”的一种抵制(见31页)。可见“任意性”只是心理适应过程中的一种暂时现象,不适应就觉得不可捉摸,适应了就觉得理应如此。在这个意义上,任意性是可以转变的,不是客观存在的一种语言特征”(同上)。因此,语言符号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一种“人为的联系”、“理性的联系”,是受语言和社会双重制约的联系。许国璋特别指出:“中国古代的语言哲学,正象中国的主流哲学一样,是入世的,旨在治世的。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字之学,其中心思想即是找出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理性联系。”(37页)

如果说汉字的起源是此世性的,那么汉字的符号建构应是具象的,它出自于汉民族的实用——经验理性。然而许国璋并未在具象性上停留,而是指出了汉字起源时即具有、以后又不断发展的符号概括性。他以许慎《说文解字·序》“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一段话为依据,指出初民的造字是按照物的类画它的形,而不是按一件具体的物来画出它的形(如牛代表牛类,不是哪一只具体的牛)。这时已有概括,但抽象不够。其后从有限的物象产生无限的字,意味着字已经变成脱离物象的符号,抽象程度提高了,字的符号性增强了。许国璋强调指出(72—73页),汉字从象形变为象征,从图形变为笔划,从复杂变为简单,它的“文”已经大大不同于原来的图象,成了物象中最本质的东西,而它的“形声相益”的孳生更不受物象的限制。但许国璋并不因此否认汉字构形的理据。他把“分理别异”和“形声相益”看作汉字的两个特点,始终认为“汉语的方块字是形、声、义三者的结合体”(75页)。“文字的产生,贵乎有区别性特征”(70页)。并因此而批评那些片面强调汉字的符号化、符号性,且由此引申出方块汉字应废弃,代之以彻底符号化的拉丁字母拼音的观点,是“不经意地将语言的区别性原则置诸不顾”(75页)。许国璋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即如何看待汉字的符号化过程,如何理解汉字的文化特征,如何认识汉字在其结构形成和演进的历史上所具有的独特的文化功能?

许慎认为,在仓颉造字之前,古人已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开始了象征符号的创造。汉字由图画文字发展而来(例略),汉字的发展史又是图画文字的象形、象意特征逐渐褪化的历史。这种褪化不是要将汉字发展为一堆纯粹假定性的符号,而是要使汉字的表意功能更好地适应语言与思维的发展。在汉字表意功能的不断完善中,汉字的结构形态无论在历时层面还是共时层面都经历了很大变化。

从历时层面来说,汉字的文化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符号化的递嬗过程。根据考古学的发现,汉字由图画文字向象形文字的过渡,在距今4500年左右。与图画文字相比,甲骨文字毕竟在符号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它的象形字大部分已经线条化、轮廓化、特征化了。尤其是甲骨文正以一种强劲有力的趋势用形与声的互注发展汉字的表意功能,使汉字能适应日常交际中新概念新语汇的大量形成。例如甲骨文的“河”字即在原有的“何(荷)”字形体上加形符“水”,“祀”字即在原有的“巳”字形体上加形符“示”,“鶏”字即在原有的象形符号上加声符“奚”。

周代的代表文字是金文,它在结构上与甲骨文没有很大的不同。春秋战国时代,由于社会的变革,封建割据冲破了汉字的统一规范。各种地方势力和地方文化对汉字作了种种改造,或分化,或繁化,或简化,但汉字发展的历程并没有中断。作为汉字发展主流的秦系文字,出现了直线化、笔画化的趋势。尤其是在秦统一天下后整理、推行的小篆,字形简化,形体固定,异体字减少,合文淘汰。秦系文字的进一步发展,终于导致汉字形态的巨变,产生了隶书。

隶书前的古汉字都以曲线构形以象实物之形。这种写实性的曲线虽经小篆改为圆润的线条,但象形的表意作用仍很突出。隶变将圆润的线条改为方折的笔画,使汉字的书写彻底摆脱了“描绘”而成为符号的书写。隶书大大简化了汉字的形符。许多以不同实物为摹写对象的形符被简化成单一的符号。如隶书中“鸟”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鸟爪的象形符号;隶书中“燕”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燕尾的象形符号;统一改为四点后,这些字的象形作用显然淡化了。由于形符的简化和统一,许多字难以看出本义。在符号化的进程中,汉字在象形的作用上付出了代价。

但隶变并没有改变汉字象形表意的性质,只不过使汉字的象形表意手段大为简化了。隶变后的汉字依然可以有一定的索形依据。例如“车”字在甲骨文中画有车厢、车轮、车衡、车辕、车轭、马、辔、车辖。隶书中的“车”,仍可以看出一个车厢和两个象征性的车轮。“角”字在甲骨文中象牛角形。隶书中的“角”字上部仍呈角形,等等。在古汉字中,同一个象形符号无论作单字还是作偏旁都是一样的形状,而在隶书中,“手”形作偏旁则左有“打”,下有“拳”,上有“看”;“示”形作偏旁则左有“祖”,下有“祭”等等。从这些偏旁也可以看出,隶变后的汉字结构虽然褪去了古汉字原始的象形特征,但在它的笔画态势中依然保留了相当程度的象形表意的理据,而同时,隶变后的汉字又大大便于书写了。显然,这是汉字表意功能在发展中的自我完善。

汉字数千年的发展过程,是其与生俱来的象形表意功能不断完善的过程。世界上许多文字都曾经历过图画文字的阶段,然而后来大多走上了用字母记音的发展道路,成为语言符号的符号。而汉字却把它的以形示意的文化形态发展,保存了下来。为了适应汉语表达的需要,汉字在表示词音上发展过多种手段,但它的逻辑框架依然是以表意为核心,形成其独具一格的文化样式。许国璋对汉字的符号概括性的分析和评价,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汉字及其文化特征。

注释:

*《许国璋论语言》,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年版,第75页。以下引许书只注明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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