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浙江建构路径

生态浙江建构路径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从有限的资源承载力、日益壮大的经济实力、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新期待出发,持续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力度,坚持不懈推进生态省建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深刻认识。   面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约束,浙江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我省把发展生态经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任务,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来抓。五年来,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火电机组531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钢产能230.8万吨、落后水泥产能2397万吨、落后造纸产能57.8万吨,淘汰低效工业锅炉2100台,关停黏土砖瓦窑2547座。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年利用各类再生资源约2000多万吨,位居全国前列;推广农业节水灌溉455万亩,全省农作物秸秆和规模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5%和95%。扎实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省工作,每年滚动实施百余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相继制定实施3项地方性环境标准和9个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促进产业升级。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01%,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经济增长中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问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加快建设生态浙江与调整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共赢。   ———坚持绿色引领发展、环保倒逼转型。优化产业布局,认真实施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产业发展的基本前提。加快淘汰重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绿色制造业、生态服务业以及生态旅游、休闲养生等产业,加快形成消耗低、污染少、效益好的生态产业体系。   ———全面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面推进节能降耗。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支持重点行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进低碳试点示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先进、可持久的生产力。生态环境是现代化浙江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没有良好的生态,就没有高水平的生产,就没有高品质的生活。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生态环境支撑。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洁水源行动、清洁空气行动、清洁土壤行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重点解决城市大气污染问题,切实减少灰霾天气。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切实加大污染减排力度。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最严格的污染减排制度,严格落实总量替代、排污许可、标准提升、区域限批等调控措施。继续实行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总量削减替代,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新增量。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加大深度处理与提标改造力度。加快推进燃煤电厂、水泥企业等低氮燃烧、脱硝及热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率先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城乡一体化,率先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围绕绿色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城市湿地资源保护、风景园林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人居环境建设,提高城镇人居品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积极推进中心村培育、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积极推进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继续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浙西绿色屏障和浙东蓝色屏障建设,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切实保护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推进海洋污染防治,实施海洋生物资源、重要港湾和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加强生态治理修复,恢复区域自然生态功能。#p#分页标题#e#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快建设防汛抗旱、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生态系统预警监测体系,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着力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着力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环境秩序。全面加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积极建设生态文化营造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的基础是生态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要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我们推进生态浙江建设,必须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这一理念,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活观念,自觉选择节约环保、低碳排放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习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保障机制和社会行动体系。   ———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坚持注重过程、注重实效、注重特色、注重民生,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建设,广泛创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矿山等“绿色细胞”,强化创建活动管理,注重创建实效。扎实开展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推进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加强生态文化研究和文艺创作,规划建设一批生态文化载体,宣传生态环保成就、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生态环保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时节的纪念和宣传活动。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建设一批生态文化保护区。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全面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积极鼓励公众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壮大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   ———不断完善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生态文明贵在创新、重在建设、成在持久。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构建促进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法规标准建设,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保护区域合作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全面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推进多层次、多渠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与交流,重点加强长三角地区、新安江流域、海西经济区的区域生态环保合作,不断提升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及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