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环境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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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环境伦理观

 

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类社会取得了巨大的文明成果,同时也伴随着日益严重的、由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文明灾难,引发了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甚至人与人的关系紧张。对人类传统经济行为的反思,另寻一种更科学、更文明的发展模式成为人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由此而生。马克思的生态伦理思想就是一种可持续的环境伦理思想。   一、在实践中的环境伦理支持   理论总是来源于实践,而理论最终也将回归于实践才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可持续发展观也不例外,可持续发展观只有从实践中才能证明其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也只有实践才能让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得到完成。可持续发展从理论走向实践则少不了马克思环境伦理思想的支持。   1.马克思环境伦理思想有利于促进人们发展观念的转变。传统发展观念的根深蒂固是阻碍可持续发展观念被接受的因素之一,尤其是人类工业革命以来,迅速发展的生产力让人在自然面前的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人对自然驾驭与征服的欲望也得到巨大的膨胀。直到自然界开始向人类报复的时候,人类才开始反思对自然的行为和对自然环境价值的讨论。马克思环境伦理思想正是源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认识,这是人类从伦理的角度,历史的审视传统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的结果,一旦人们将适用于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原则扩展至人与自然之间,那么在人类追求自身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的同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也就成为一种理所当然。   2.马克思环境伦理思想对可持续发展实践具有道德导向和评价作用。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观,致力于人、自然、社会的协调与全面发展。这不仅是对人们传统发展观念的颠覆,更是人们在实践中对具体行为方式进行变革,为自己的行为确立全新的价值取向,这就需要一种新的道德观念和道德体系对其进行评价和引导。只有将这种思想通过伦理的导向和评价机制,内化到社会主体——人的实践行动中,才能切实有效地促进环境正义,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3.基于环境伦理的环境立法将更有效地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内在的道德律令和外在的法制条例,历来是规范人类行为的两大因素。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不仅需要人们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信念,同样也需要基于环境伦理的环境立法。当人们面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诱惑时,难免会将环境保护的概念暂时忘却,这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也更有效地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实施。   二、在实践中利益与公平的统一   在人们追求利益的活动过程中,会遇到利益追求的各种矛盾,如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本代人与本代人间、本代人与后代人之间以及人类自身利益与自然界的利益等等。马克思的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也没有否定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马克思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问题上,不能把人类社会看作是与自然界完全分离的群体社会,而是应该把人类社会置于世界这个大系统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因而,在强调人类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兼顾客观自然的存在和发展利益。马克思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除了“发展”的一面外,还包含着“可持续性”的一面,其可持续性原则与公平、正义有着内在的同一性,体现了代内、代际的公平。在代内公平上,体现了局部利益与整个利益的协调,在代际公平上体现了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从世界与发展委员会的可持续发展观概念来看,其本义就是要诉诸发展利益的代内和代际公平,即既不能为了顾及后代的需要而放弃或阻止当代人发展,也不能只顾当代人的发展而损害后代人应有的发展利益,这就体现了人类利益在时间上的纵向公平,也从根本上保证了人类发展的持续性。而在当代人内,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的是在世界范围内的横向空间上的利益公平,即要实现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及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共同发展。世界环境委员会在阐释可持续发展概念时明确指出,一个充满贫困和不平等的世界将更易发生生态和其它的危机,在“只有一个地球”上,空间、资源、环境都是有限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不能以损害别国或其他地区的利益为代价,尊重公平与共同的利益是人类必然的选择。   三、在实践中共同的指向   马克思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有着丰富的伦理内涵,从横向上来看,蕴含了全球范围内区域间的环境公正和代内人与人之间的环境公正,以及人与自然的整体价值观和思维模式。从纵向上来看,则包含了当前与未来的代际间的权利平等和环境公正。在实践上,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将环境和经济因素同时纳入到发展的基本决策中。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伦理的关系来说,二者有着一个共同的理论指向,即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事实上,从人类诞生那一天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开始了,并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人对自然的态度也经历了从原始的依赖自然到改造自然,再到征服自然,直到今天的善待自然。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伦理就是从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出发,对人和自然的地位关系进行重新的审视与反思,并将理论的落脚点重合到了环境的保护上。从环境伦理的视角来看,人是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人类超越自然的地位被彻底否定,人不是在自然之外,而是在自然之中,任何物种都有与人类一样的权利和价值。可见,环境伦理学更多时候向人们传递的是自然界的价值信息和人对这一价值的道德认同,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原则、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实际上,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伦理除了在理论上有着共同的指向之外,在实践中存在着逻辑的递承关系,即马克思的环境伦理思想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回答了我们为什么要保护自然环境的问题,而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告诉我们如何去保护自然环境。因此,马克思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新型的环境伦理观。因为他强调任何伦理包括环境伦理在内,最终都必须通过人的主动实践活动去实现。对自然环境的伦理关怀,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也无论理由是多么的充分,其关怀的主体仍然是人,我们很难想象缺少人在场的环境伦理还能称之为伦理。#p#分页标题#e#   四、建设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基本的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环境伦理观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包含着丰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马克思强调了人类保护生态平衡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的控制自然,使自然更好的为人类服务。同时,人类也应尽可能地对自然生态加以保护。马克思的生态环境伦理观作为指导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主要标志之一。   2.批判继承古今中外优秀的生态伦理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必须继承人类优秀的生态伦理思想。我们不仅应该对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各种流派进行引进吸收、分析鉴别和整合而且要对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进行批判继承。   3.须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基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建设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为目的之一。对古今中外的各种环境伦理思想的吸收和批判终究是以其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社会生产力和对人的发展发生什么作用和作用大小为标准。离开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难以实现的。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观念,要真正的实现,依然任重道远,它涉及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大领域的发展以及人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无论如何,人类在自身发展的问题上从未缺乏过智慧的信心,只要在科学发展观上把握正确的方向,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可持续发展探索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推进,人类社会就能实现永续不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