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可行性

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可行性

 

我国工伤康复制度滞后于工伤保险,起步于1996年,于2008年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一次在法律规范中采用工伤康复这一完整概念。笔者认为,将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使社会软科学与医疗科学相结合,以社会工作方法作为工伤康复中心理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环节中的科学理论和手段,创新地将社会工作方法应用于工伤康复工作中,将对工伤康复事业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和效果,既有利于工伤康复体系的完善和全面发展,又有利于扩展社会工作的应用面。   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的关系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工作虽然粗看起来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一个属于社会学范畴,另一个属于自然科学医学范畴,但是,认真仔细分析起来,两者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有着交融之处。社会工作起源于慈善事业,上世纪80年代初传入我国。根据我国国情,一般将社会工作的定义概括为:根据社会发展的总方向、总政策,运用社会学原理、专业知识和科学的方法,帮助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个人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克服困难,恢复、改善和发展其功能,以适应和进行正常的社会生活的服务活动,防范社会问题的发展,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进步的工作。而世界卫生组织给工伤康复下的定义是:综合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和其他一切措施,对残疾者进行治疗、训练,运用一切辅助手段以达到尽可能补偿、提高或者恢复其已丧失或削弱的功能,增强其能力,促使其适应或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工伤康复对象具体是指已经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含职业病),因工伤导致身体功能障碍,而影响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但具有恢复潜力和康复价值,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人员。可见,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在方法上,都有社会的方法;在作用对象上都是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弱势群体,需恢复、改善和发展其功能。社会工作可以研究并服务于工伤职工,而工伤康复也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使其具有全面性,以取得更为显著的康复效果。   第二,从价值观上来说,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有着相似之处。国内外大部分学者所提倡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包括:每个人都有权利来实现自我成就,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表明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的需求,社会工作珍视每个人的这种需求,帮助每个人开发实现自我成就的潜能,维护其达到自我成就的权利,设法使它与现实社会协调,帮助每个人应用社会资源去达到自我成就;社会工作激发个人具有自我实现的意愿,更让其认识到以实现自我成就来有效地贡献社会、报答社会是其义不容辞的任务。而工伤康复工作是通过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让工伤职工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劳动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适应社会和家庭生活,适应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和自谋职业的要求,在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后实现其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第三,从作用上来说,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工作互为因果。在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结合的研究领域中,目前有将医疗社会工作引入工伤康复的相关研究,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工伤康复实施中的供需矛盾,丰富工伤康复的实施方式和工作方法。在我国,医疗社会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将医疗社会工作与工伤康复结合起来,既有利于现代工伤康复制度的建立,又有利于医疗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推动了医疗社会工作在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因此,社会工作为工伤康复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方式和手段,通过社会工作介入对工伤职工的心理疏导、精神安抚、信念激励和寻求政府及社会支持,促进工伤康复达到预期效果;而工伤康复反过来为社会工作拓展了领域,扩大了覆盖面,丰富了社会工作的内涵。   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可行性   分析目前,我国工伤康复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伤康复大多以医疗康复为主,难以满足工伤职工对于职业、社会、心理等全面康复的需求。从工伤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看,社会工作的介入对于工伤康复制度的完善和提升有其必要性,它不仅能使工伤职工在肢体、心理、职业等方面得到全面康复,而且能使用人单位保持一支素质优良的职工队伍,对于减少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减轻社会及家庭负担、建立和谐社会起到更好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通道已经打开,可以说具备可行性。   第一,在制度建设上,工伤康复为社会工作介入留有接口。各地都在摸索适合本地区社会经济水平的工伤康复发展道路。不论是工伤保险机构直接提供服务、还是政府购买服务哪种工伤康复服务模式,都是以工伤康复为核心的制度建设。而完善的工伤康复制度设计,就包含认定服务、医疗服务、管理服务和社会服务等。这就给社会工作的介入留有接口,并给社会工作提供了用武之地。   第二,在政策制定上,工伤康复为社会工作介入提供支持。目前,我国及地方虽还未出台专门的有关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政策文件,但工伤康复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实施进展情况良好,有的地方已开始在积极探索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伤康复政策体系,随着工伤康复及社会工作试点的开展,将会出台相关推动性、规范化的政策规定。   第三,在资金来源上,工伤保险基金为社会工作介入给予保障。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以法律规范形式将工伤康复列为工伤保险待遇之一予以保障,保障了工伤职工获得工伤康复服务的权益。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提高工伤康复的效果,也就能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相应的偿付。   第四,在人才供给上,工伤康复为社会工作介入开辟渠道。近年来,各地政府将“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国家近年已启动社会工作师人才职称考评工作,吸引了一批批有识之士,通过考评取得了社会工作人才的资格;一些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全国第一批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也于2010年开始招录。这些都可为工伤康复输入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人才。#p#分页标题#e#   第五,在机构设置上,工伤康复为社会工作介入提供岗位。目前,我国工伤康复工作先行地区——广州、济南、苏州等城市都建立了工伤康复管理机构和医疗定点机构,硬件设施等已发展得较为成熟,工伤康复医务人员基本配备齐全。工伤康复管理机构和医疗定点机构还为社会工作人才的引进提供了岗位,正处于“筑巢引凤”的状态。   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途径与   方法为了填补我国目前工伤康复制度体系中的欠缺,进一步完善工伤康复工作体系,推动工伤康复中的心理康复、职业康复、家庭康复和社会康复,我们需要探索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途径及方法。   第一,要从工伤康复机构建设介入,确立社会工作在工伤康复中的位置。从目前全国的情况看,工伤康复体系是依托现有的工伤保险管理构架,探索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医疗追踪管理、工伤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待遇支付“一条龙”的新型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工伤预防、救治、康复、补偿、就业服务一体化的纵向管理体系和横向服务网络。在工伤康复机构建设中,为确立社会工作在工伤康复中的位置,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设立社会工作专门机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工伤康复的委托、监督考核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及规定,协助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成立“社会工作科”,依托原有的康复定点机构的基础,与购买工伤康复服务一起,采用签订协议、政府购买的方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二是建立工伤康复社会工作机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应制定社会工作的相关工作流程、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机制。社会工作科室开展具体工作,将社会工作贯穿于工伤康复职工的整个康复流程中,其中发生的工伤康复工作费用由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先行垫付。三是建立工伤康复社工考核、评估机制。社保行政部门应将要求达到的社会工作成效指标化,到职工康复结束时,社保行政部门连同医疗康复效果一起,对社会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对有效的进行费用结付,无效的减少或者不进行费用结付。   第二,要从环境生态系统介入,确定社会工作介入工伤康复的层面。社会工作生态系统理论由尤里•布朗芬布伦纳提出并完善,有时也被称作背景发展理论或者人际生态理论。社会工作可应用生态系统理论,首先从微系统中入手,介入工伤职工的家庭、康复环境,再就业环境,与政府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伤职工的状况和政策制度需求。其二,社会工作要介入政府部门与工伤康复管理机构间构成的中间系统,做好两者之间有效的沟通。其三,社会工作可从外层系统即间接发生影响的外部环境条件入手,营造良好的康复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充分调查企业的用工需求、制度和氛围,并通过沟通协调,将其改善为更符合工伤职工需求,为工伤职工重新踏上岗位做好铺垫。其四,社会工作可从宏观系统入手,致力于营造利于工伤职工发展的和谐温馨的社会氛围,推动有利于工伤职工的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向社会宣传关注并帮助工伤职工。其五,社会工作可从时间系统入手。即根据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早期、中期和后期的不同阶段和需要介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特别是工伤职工康复后,重新回到社会再就业或是创业的时期,社工要做好工伤职工就业创业的跟踪介入和服务。   第三,要从行为科学角度介入,发挥社会工作对满足工伤职工不同层次需求的作用。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这一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社会工作要满足工伤职工生理、安全、情感和归属、尊重、自我实现的需求。社会工作的介入,就是要通过对工伤职工的心理疏导,安全知识的传输,给工伤职工以安全感;通过介绍工伤康复有关政策及现代康复技术,使其认识到伤残情况能够改善,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感到温暖;强化亲属、朋友对工伤职工的情感支持,使工伤职工获得心理慰籍,减轻其孤独感;成立工伤康复职工“心灵驿站”,或是兴趣小组等多种方式,让工伤职工个人能借助集体生活加快自身的社会化,情绪得到排解,心灵得到沟通,寻找情感知音,分享社会资源;对工伤职工进行职业训练、心理适应,开发其潜能,充分联系调动社会资源,帮助工伤职工回归原工作岗位或是重新找到工作,或是实现自主创业,充分实现其个人价值,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四,要从职业能力建设方面介入,展示社会工作重塑工伤职工回归职业形象的魅力。社会工作的自我效能感、赋权、增能和优势视角等方面的理论,也有着对工伤康复的指导和应用意义,需要社会工作在介入工伤康复实际工作后,加以指导和应用,有效地促进工伤康复。一是帮助工伤职工树立自我效能感。社工在职业康复项目的设置上,应采取适中的难度,让工伤职工取得成功的喜悦。二是给予工伤职工赋权、增能。工伤康复工作实质上就是赋权、增能理论的表现形式。职业康复通过对康复对象的就业能力评估、职业技巧训练、就业辅导和职业环境改良,尽可能恢复康复对象的就业创业能力。社工的介入应该让工伤职工增强学习和工作的能力,联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工伤职工再就业和创业培训,让工伤职工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再就业和创业,在解决生存问题的同时获得自身价值的体现;社工可与政府进行联系沟通,反馈工伤职工的需求,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工伤职工再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三是以优势视角对待工伤职工。社工在对工伤职工进行服务时要关注案主自身的优势和潜能,积极发现工伤职工的特长与技能,并善于开发利用,进行提升和扩展,为重新踏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第五,要从社会宏观层面介入,体现社会工作对构建工伤康复社会支持网络的优势。社会支持理论源自鲍尔拜的依附理论,社会支持网络指个体接触形成的关系网,通过这些关系网个体维持其认同、并获得支持。社会工作一方面要为工伤职工构建社会支持网络,让工伤职工运用网络中的资源解决基本问题;另一方面是帮助工伤职工弥补和拓展其社会支持网络,协调社会、企业等多方资源,以及指导工伤职工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寻找合适的工作,帮助工伤职工获得再就业岗位或成功创业,重新建立用劳动创造社会价值的信心,进而全面推动工伤职工回归职业、回归社会。#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