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哲学论文范例

现代哲学论文

现代哲学论文范文1

1.数据的获取

选取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样本时间截止到2019年,选择“题名”检索字段,输入检索式“题名=冯友兰”,数据期刊类型来源为“全部期刊”,“模糊匹配”,确定检索。将获取到的题录数据全部下载并导入到NoteExpress软件中,利用软件功能剔除一稿多投的重复数据以及非学术性论文,最终确定用于统计分析的数据789条。根据研究需要,对论文年代产出、核心区域期刊等计量指标进行统计,并得到初步结果。

2.论文年代产出情况

科学交流的规律研究一直是科学计量学研究的热点,随着复杂网络研究的兴起,对于科学交流规律的研究更加深入。在国内外学术界中,学术论文的发表被公认为是科学交流最主要、最直接、最便捷的表现形式,其论文产出数量是评价某一主题研究和发展的状况的重要指标。一段时间内,任何学科的繁荣程度和发展态势主要受外因(社会的需要和认可)、内因(学科自身发展所处的阶段和水平)这两方面因素所决定。通过对CNKI收录冯友兰研究领域内的789篇学术期刊论文的年代产出分析发现,有关冯友兰研究的学术期刊论文较早的文献是1981年复旦大学的文献《论公孙龙的违反辩证法——与冯友兰先生论“白马非马”》,从辩证法的角度与当时冯友兰教授探讨“白马非马”的哲学相关问题。截止到2019年,国内对冯友兰研究的相关成果的产出情况,每年的发表的论文虽也在增长,但相对比较稳定(趋势线y=1.2259x-0.7619,R2=0.6132),总体呈现“震荡式”的增长模式,见图1所示。此外,789篇学术期刊论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冯友兰不同主题研究的学术地位在国内得到了稳固和提升,学术研究创新成果的社会意义和学术影响受到了国内学术界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广泛关注。

3.期刊来源特征分布

3.1整体论文期刊的种类和数量。通过对CNKI收录相关冯友兰研究领域内的789篇学术期刊论文的来源期刊数据统计结果显示,789篇学术论文主要集中分布在341种学术期刊。其中,被目前国内核心期刊(主要指北大中文核心、CSSCI和CSCD)收录的共计122种,约占全部期刊种数的35.09%。122种核心期刊总的载文量为386篇,约占全部论文总数的48.92%。由此可见,从计量角度上国内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对以冯友兰为主题的相关研究中的学术成果期刊分布表现出整体研究质量较高,且高质量学术期刊成果的数量几乎占据“半壁江山”的局面。

3.2核心区域期刊群的评选。科学的发展总是遵循一定的规律的。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相互交叉渗透,另一方面小学科又有向大学科综合的趋势。在科学交流规律的研究中,作为文献计量学的主要奠基人,世界著名的文献学家、化学家B.C.Bradford于20世纪30年代从科学的统一性规律出发总结出描述文献的集中与分散规律,后人称之为布拉德福定律——信息计量学中的三大定律之一。布拉德福博士在《文献工作》一书中提出通过大量实证提出了核心区域期刊概念的重要论述。虽然这种研究结论是由近似方法得出的粗略结果,但是信息计量学的规律表明,任何数学模型都只能是对实际情况的一种近似的描述,都只能无限接近科技文献的分布规律。依据布拉德福定律,对于某个学科或某个主题来说,大量的该学科或主题的论文集中分布在少数的期刊中,而其他少数的该学科或主题的论文则分布在大量的期刊上。布拉德福定律主要用来定量测定学科间的联系程度和描述某一特定课题、学科或专业领域论文在登载其期刊中的数量分布,即核心区域期刊分布。本文对CNKI收录的有关冯友兰研究的789篇学术期刊论文的341种来源期刊的载文量进行统计发现,载文量最多的期刊是南阳师范学院主办的《南阳师范学院学报》杂志,共载文58篇。借助文献计量学领域世界著名的布拉德福定律计算公式M=2ln(e0.5772×Nmax),其中,M为核心区域期刊的种数,E为欧拉系数,Nmax为最大载文量期刊的论文量。最终测评出CNKI收录的有关冯友兰研究领域学术成果集中分布的核心区域期刊(群)。具体计算如下:M=2ln(e0.5772×Nmax)=2×ln(e0.5772×58)=2×ln(1.7810445179×58)=9.2752860212,按照取整原则思想,核心区域期刊群的期刊种数为10种(详见表1所示)。根据期刊载文量由高到低的排序结果,核心期刊群的期刊主要由《南阳师范学院学报》、《中州学刊》、《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史》、《船山学刊》、《孔子研究》、《兰台世界》、《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战线》、《史学月刊》等10种期刊组成。如表2所示。在10种核心区域期刊(群)中,除了《南阳师范学院学报》、《船山学刊》和《兰台世界》,其余7种期刊均为“双核心”期刊。由此可见,CNKI收录有关冯友兰研究领域内的789篇学术期刊论文的来源期刊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数量的核心区域期刊(群),且核心区域期刊(群)内的整体期刊学术质量非常高。

4.研究结论

现代哲学论文范文2

关键词:专业选修课;沉浸式教学;课程融合;毕业论文

从国内大学培养方案的惯例来看,一二年级主要以公共课、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为主,注重基本专业知识的体系性建构;三四年级则开始向专业选修课倾斜,注重建立在学生兴趣基础上的差异化培养。以西南政法大学哲学专业为例,三年级安排了《文化哲学》《法哲学》等一系列部门哲学专业选修课,以及《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就业指导》等工具性选修课。但实践中却存在不少问题,如选修课到课率低,学生积极性差。结果导致高年级的专业选修课和工具选修课在老师和学生眼中处境尴尬。学生为了挣学分勉强出勤,老师由于缺乏严肃的聆听者而意兴阑珊,两者共同形成了所谓的“大四现象”。[1-2]为此,我们在三年级下期的《法哲学》专业选修课中以毕业论文设计为模拟对象,尝试了沉浸式的选修课多课程融合的教学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关的做法值得借鉴与审视。

一、高年级选修课处境尴尬的主因

从理论上讲,“专业主干必修课”+“专业部门选修课”的专业课程设置是尊重专业学科规律,尊重学生自主意愿的合理选择。专业必修课提供各个专业基本的知识体系,专业选修课则照顾到了学生的兴趣方向。但在教学实践当中专业选修课的实际效果却远远不如理论上那么美好。据调研报告显示,八成左右的学生具有明确的选修意愿[3],不过选修课的实际效果却难以获得多数学生的认同[4]。排除选修课体系设置不科学,比如内容重复、先难后易;教师积极性不强,比如备课成本和产出收益不成正比;高年级学生管理松懈等外在偶然因素,我们认为造成专业选修课“失格”的客观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高年级学生面临升学、就业、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多方面的任务,专业选修课程虽然数量不多,但相对高年级学生对时间的分配和权重而言,仍然显得过于繁重。在众多任务当中,能够分配给专业选修课的有效时间非常有限,因此在大三大四仍然指望学生全身心投入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这是不现实的。第二,由于专业选修课本身属性,难以同主干课一样具有较高的信息有效率。简单地讲,相比于主干课程,专业选修课的开设范围有限,并且各个专业选修课传递的信息范围较窄,往往并不适应于本专业的每一个学生,或者说对不同学生的有效性差异较大。对于相当部分学生来讲,专业选修课有效信息产出率低下,是一种不经济的无奈之选。

二、课程有机融合的解决思路

专业选修课相对于专业主干课程具有补充性、灵活性、趣味性等特征。但由于升学和就业压力,高年级本科生学习目的和动机明显向实用方向倾斜,更愿意把精力集中在服务于各类考试的课程上。所以高年级专业选修课通常被当成“休闲课”“水课”,教学效果自然不会理想。专业选修课的理论价值和它的实际境遇天差地别,这个问题的成因是多层面的,消解这个问题办法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但毫无疑问,其中重要的一环是专业选修课的突破创新。虽然高年级选修课课程数量较多,但单个课程的覆盖面和信息量相对主干课程极其有限。如何在“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的框架下有效改变这一局面呢?我们认为课程的有机融合是最有可能成功的改革思路。如果专业选修课的课程融合能够做到一方面减少学生的必要课时,一方面又能够保留几门被融合课程的核心内容,强化信息供给的效率,那么问题就能同时得到解决。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从课程设计的层面上提高专业选修课的信息供给效率。就此问题,先对相关成功经验进行考察。国外著名学府的选修课设计大多具有课程功能多元化,课程内容专题化,注重学科交叉的特点。[5]专业选修课设计向更加符合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所需要的“问题导向”倾斜,表现为课程的“部门化”和“领域化”。这在国内也并非新鲜,原因在于专业选修课的部门化符合当下主动学习的理论。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本身不是外界知识信息刺激心灵从而产生理解。理解的机制不是被动接受,而是主动统摄和涵盖。当代学习和认知理论中的重要一派,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习得知识的关键在于新知识在原有知识结构基础上的建构和生长。与这种学习观相契合的方法则强调探究、合作、自主的主动学习,而非知识传输的被动学习[6]。按照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观点,教学所提供的无非是知识生长的平台。相比以客观知识体系为平台,以对问题理解和阐释为平台,显然同主体的联系更为紧密。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理解和解释的主观性所在。所以,专题化、问题化的课程总体上更能唤起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然而,仅仅在课程内容上具有“问题意识”,还不足以保证每个人都积极参与,主动学习。教学实践也表明,部门化的选修课程也的确不能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当然,这同学生、教师、管理等因素也有直接关系,但如前所述,偶然性和主观性因素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问题的关键在于,适合主动学习的学习对象并不必然引起切实的主动学习和有效的主动学习。为此,我们的课程改革思路是把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教学实践往前推进一步,以一种沉浸式的,或者说“角色扮演”的教学方法,通过师生之间共同实践的方式,利用教师对相关问题的主动学习动机和知识建构经验,为学生提供参考。简单讲,教师除了传达必要的体系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共同的学习研究实践中传达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经验。相比于一般的经验交流,沉浸式体验教学所传达的经验是在相似背景、相似处境、相似语言中的,是更容易被理解接受的。结合国外选修课的成功经验以及当代教育理论,启发我们设计一种沉浸式的课程融合模式。具体讲这种模式包含三个步骤,第一,设计部门化、领域化、问题化的教学内容;第二,由教师赋予学生一种特殊的身份或任务;第三;教师引导、伴随学生完成身份或任务要求的相关体验。按照这种思路,我们能用一门选修课的课时涵盖多门选修课的重要信息,并通过“问题化”和“体验式”的课程设计,有效地实现多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目的。

三、模拟毕业论文设计的沉浸式课程融合实践———以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大三下期为例

以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大三下期专业选修课为例。由于政法大学之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几乎人人参与,再加上考研复习等因素,大三下期专业选修课教学效果尤其不好。在此背景下,笔者将自己承担的《法哲学》设计成一门融合多门选修课内容,并且强调学生沉浸式体验的专业选修课。具体方案如下:首先,专业选修课《法哲学》不再按照法理学法哲学教科书,总体性地讲授从古希腊到当代的主要法哲学思想,而是按照每一到两年选择一个法哲学专题。我们已经开设的课程专题是正义专题和人权专题。这些问题的现实性很强,同时也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能够较好地兼顾学生的概念认知和叙事认知,并且很容易拓展开来同其他学科相联系。其次,针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平均水平不高,学生缺乏问题意识和论文写作经验的现实情况,我们选择融合的课程主要是工具性选修课《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以及口才、礼仪类实践选修课。最后,我们设计沉浸式体验,要求学生扮演教师科研合作者的角色,一起完成以课程专题为对象的论文提纲。教师在介绍某领域的现实问题和理论研究现状之后,便会基于自己对本问题的研究和理解,提出两三个有待深入讨论的话题。随后,教师将引导学生就某个具体的问题寻找理论支撑,并且练习使用图书和文献检索系统。学生将阅读并整理自己分配到的资料检索任务,并且通过类似课题组会的方式在班级中分享笔记、心得和观点。在老师或者其他同学的补充和启发之后,每个同学将再次通过文献研究和理论反思得出自己对相关问题的观点和论证。此时,教师和学生的论文都已经部分成型,课堂上将再次组织类似开题报告式的答辩会。就论文的架构、格式和学术规范进行讨论和修改。教师本人也就讨论内容撰写一篇学术论文,并把写作的过程和写作时的思路,包括资料收集,专家咨询等步骤,完整地呈现给学生。可见,本门课程实际上引导学生把论文从开题到答辩的整个过程,都经历了一遍。所以我们也把本门课程称为“以毕业设计为核心”的沉浸式体验。该课程的特点在于,首先,该课程基本包含了《文献检索和论文写作》选修课的关键内容。由于改革周期较短,我们还不能量化本课程改革对毕业论文质量造成的影响。但学生和其他任课老师都一致认为《文献检索和论文写作》是一门非常有用的工具选修课,只不过由于学生已经修满学分所以通常放弃。从这个意义上讲,将《文献检索和论文写作》融合进《法哲学》课程至少就具有了某种形式上的必要性。此外,借学生发言、答辩的机会,让他们有类似面试、演讲经历,以便使学生正视自己的问题,据此有针对地准备毕业、升学和就业。总之,以本校为例,改革后的《法哲学》课程至少能为学生节省40个学时,大幅度地提升了知识密度。其次,该课程虽然弱化了法哲学体系性知识的传输,但却大幅提升了学生的参与性,更加符合知识建构的要求。据学生反馈,在此授课形式下,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哲学是如何思考问题的,对诸多冲突的理论的印象也远比平日深刻。有不少学生甚至表示,在平时读书上网的过程中,常常就某个现象和观点联想到分配正义或人权研究。最为直接的影响在于,16、17级哲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均有2位以上同学选择进一步拓展和深入在《法哲学》选修课上提交的论文提纲,并且实际成果也完整、规范。可以说,改革后的《法哲学》课程大幅度地提升了知识转化的效率。所以,结合知识密度和转化效率两方面看,沉浸式的选修课融合思路值得认真对待。

四、沉浸式融合课程存在的问题

虽然沉浸式课程融合在课堂氛围、参与程度和学生反馈几个方面都有不错的效果,但这种教学方式同样也存在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沉浸式融合课程对教师的要求较高。该课程设计对教师额外提出了两个要求。首先,问题导向的课程选题需要教师充分了解多门课程的内容,需要教师将讲授内容吃透,才能真正凝练出好的问题。比方说“分配正义”专题,需要教师对哲学伦理学、法理学、政治学、经济学乃至集体心理学都有所涉猎,此外还需要准备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礼仪口才等方面的教程。再比方说接下来我们拟开发的“人权的哲学基础”专题,准备让学生模拟“人权法庭”以及“人权理事会议”。此课程也要求教师要对主体哲学、权利哲学、国际法等领域有所研究。显然,此类课程的设计远比参考现成教材撰写教案复杂。其次,沉浸体验式教学是高度灵活和自由的,但同时也要求教师有更强的课堂调节和掌控能力,以防止节奏拖沓,或者偏离讨论主题等状况的发生。第二,专业选修课的沉浸式课程融合并非立竿见影的改革手段,而是系统工程,有赖于高质量的主干课教学,以及其他培养方案的配合。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在融合课程之中表现出色的是那些已经建立起自己知识体系的学生。如果专业必修课学习效果一般,则即便教师对论文的全过程身体力行地引导展示,同学们仍然很难提出有效的、学术化的问题,也就更谈不上围绕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逻辑、有说服力的观点。所以,扎实的专业必修课教学仍然是我们专业选修课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第三,融合课程的目的之一是提高信息传递和转化的效率,强化供给,从而减少学生课时负担。但什么样的课程能够算作有效的课程融合,学分如何给,是简单的课程分数相加,还是系数相加?融合课程的教学效果是否能够等同于多门课程之和?凭借当前有限的实践经验,以上问题都无法得到准确的回答。因此,融合课程想要得到学校学分的认可,尚需更科学的论证和设计。

五、结语

综上可见,一方面沉浸式的课程融合改革在理论上似乎大有可为,另一方面课程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上也还非常不成熟,并且存在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上的一些疏漏。不过我们改革的意愿非常明确,壁垒森严的专业学科教学模式离复杂的社会问题越来越远,一成不变的师生身份认同越来越明显地影响了学习效率。面对互联网思维、用户体验导向、成本收益计算、传播效率等新时代的新命题、新思路和新方法,高等教育必须作出相应的改革。可以说,沉浸式的课程融合改革正是在此背景之下的一种积极探索,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参考文献:

[1]杨远芬,郭元锋.“大四现象”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教育与职业,2007(2):170-171.

[2]党亭军,张玉琴.地方高校“大四现象”的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09(5):150-152.

[3]林同.大学公共选修课存在的问题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途径[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40(7):193-198.

[4]熊匡汉.关于大学选修课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J].高教探索,2006(6):51-54.

[5]黄伟力.国内外高校公共选修课的设置情况分析及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配套选修课建设的启示[J].高教探索,2007(04):100-103,128.

现代哲学论文范文3

丹尼尔•约翰•奥康纳(Daniel.John.O’Con-nor,1914)是20世纪英国分析教育哲学代表人物之一。奥康纳著作颇丰,其《教育哲学导论》是分析教育哲学的代表性名著。1979年,英国教育哲学界曾撰写了21篇论文庆祝他的75岁生日。1991年,这些论文以《逻辑基础:纪念奥康纳论文集》(LogicalFoundation:EssaysinHonourofD.J.O’Connor)为题出版。该书主编在前言中特别强调,书中每一篇论文的作者都曾受到奥康纳的影响,而且所有的论文选题都是奥康纳曾经关注过的问题[1]vii。可见奥康纳对英国哲学界的影响。换言之,研究英国分析教育哲学是需要深入研究奥康纳的。

一、对传统哲学的批判

奥康纳的分析教育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其分析哲学思想关系密切。分析哲学家对传统哲学是持批判态度的。奥康纳本人对传统哲学的批判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其一,传统哲学无力完成其自身的任务。在他看来,传统哲学家大致有3项相互关联的任务:一是审视宇宙以及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二是对提出的问题作理性分析:三是设法论证其观点或者至少能证明其具有一定道理,即便宗教的观点也要有可以为其辩护的论据。[2]16但在这一方面,传统哲学家工作的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奥康纳认为,在历史上,在有关宇宙的学说中,很少有哲学家取得像像阿奎那和斯宾诺莎那样的让许多人满意的成就。但奥康纳强调,即便这样,在他们学说体系的逻辑性方面或逻辑前提的真理性方面还是有明显的破绽。因此,“不论他们提出的理论多么迷人和多么有说服力,人们仍然没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它们是真理”[2]16。奥康纳认为,现代哲学家的目的要贴切实际的多了,哲学家仅根据自己的哲学观提出有关学科范围的见解,很少有人再持传统哲学家的观点了。因为,“传统哲学家提出的假设超出了他们能够证明它们的能力。他们关于宇宙的解释应当像炼丹术、占星术、巫术一样被否定掉。理由很简单,任何探究的结果要想被接受就必须能经得起公开验证以证明其可靠性,而且与其他公共知识一致。传统形而上学,如占星术、炼丹术无法满足这些要求”[2]17。

其二,传统哲学方法缺乏新的突破,面临窘境。传统哲学源头在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奥康纳认为,那一时期,学科概念缺乏清晰的逻辑性。哲学概念几乎涵盖涉及人和宇宙本质的所有问题,与现代的哲学概念相差甚远。[2]18即便如此,一些学科的研究方法还是清晰的,如植物学家、地质学家和天文学家等使用的是观察法,数学家和逻辑学家用演绎法。但传统形而上学和自然宗教哲学家们使用的方法难以确定。奥康纳说:“当我们转过来审视哲学问题时,我们清楚地发现,很难确定它们的方法究竟属于自然科学的观察法还是数学和逻辑学的演绎法。”[2]18奥康纳认为,这是导致传统的形而上学和自然宗教后来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到16和17世纪时,自然科学开始加速发展,人们对科学方法有一个新认识,开始强调眼见为实,强调尊重事实。奥康纳认为,当伽利略和牛顿的物理学在17世纪替代了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之后,哲学家们也因此可以卸去研究那些涉及可观察的事实的问题以及探究自然规律的责任。但这种责任的减轻并没有使哲学得到真正的解脱反而凸显了传统哲学方法面临的窘境:“如果所有与可观察的事实相关的问题都由科学家去研究,那么留给哲学家的问题还有哪些呢?他们又怎样去研究剩下的问题呢?”[2]21对于这一问题,奥康纳给出了自己的解答。他认为,哲学遭遇科学革命之后便形成了这样的结果:一些属于典型的自然和社会科学的问题可以通过经验的方法来解决,即通过观察而提出假设,并通过观察验证假设;其他的问题,如逻辑学和数学学科的问题,可以通过符合演绎规律的计算来解决。但是,还有许多问题无法划入这两类问题,比如传统的哲学、伦理学和自然宗教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既不能通过经验的方法也无法通过纯演绎的方法去解决。[2]22这是自然科学获得成功之后摆在哲学面前的问题,即哲学研究的方法问题。许多哲学家为此作了不少努力。如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和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受数学方法的启示,想用几何学方法去证明哲学结论,结果没有成功。奥康纳认为,导致他们失败的原因是他们误解了数学符号与哲学语言之间的差异。[2]23又如,18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和德国哲学家康德,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提出方法方面的问题,但他们提出了一些与方法相关的问题:“人类知识的局限性有哪些?”他们试图列出人类智力可以发现的问题的清单。他们没有像古希腊和中世纪哲学家那样去思考宇宙的本质和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而是(用洛克的话来说)审视人类的理解力,检查人类的能力到底适合研究什么事物。这种试图检查人类智力能量实际上与传统哲学一样困难且容易引起争论。它所起到的作用是引起哲学家关注“知识论”,即关注有关人类知识的起源、性质及效度等一系列问题。在奥康纳看来,这些温和的哲学怀疑论者尝试解决哲学方法面临的问题,结果他们只是在开辟新探究领域方面获得偶然性的成功。但是只要方法问题没有解决,这种尝试对于哲学领域而言,就好比在没有找到应对旧细菌的方法之前又发现了一个新细菌[2]23,令人烦恼。

其三,传统哲学的理论依据存在逻辑上的瑕疵。奥康纳以中世纪哲学家为例作了说明。在他看来,中世纪哲学家的理论瑕疵在于理性探究不足。他说,“许多中世纪哲学家具有伟大的天赋和广泛的兴趣,他们所缺乏的是对人类认识事物的智能以及如何运用智能去获取知识缺乏正确的理解。他们过于相信凭着常识和‘不证自明’原理,就可以对神的存在、人的本质、命运和物质宇宙的构成等等进行论证,但是由于缺乏像数学或科学的那样证据,他们的结论因此难以获得广泛的认可”,甚至“本科一年级的学生就能指出所谓神的存在和灵魂不灭理论的逻辑瑕疵”[2]24-25。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现象呢?奥康纳认为,是由于中世纪哲学家掌握的知识没有具备公共性、可验证性和可交流性的特点。换言之,是中世纪哲学家没有意识到“哪种证据适合用来回答问题”[2]25。#p#分页标题#e#

其四,传统哲学对人的理智能力认识不正确。奥康纳在《教育哲学导论》中花了相当长的篇幅讨论理智能力问题。尽管理智能力像许多其他抽象的哲学词汇一样,定义十分模糊,几乎找不到“正确”的界定。但奥康纳认为,所谓理智能力就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或者是能够适当地回答问题的能力”[2]24,奥康纳也承认,这种界定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如:“我们是怎么知道问题已经解决了的?”“我们怎么能知道什么是合适的回答?”[2]24不过,奥康纳强调,人类与生俱来就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点是明确无误的。他说:“有些人能力可能比其他一些人强些,或有些人在某一方面比其他人强或弱一些,如在数学问题或管理能力方面,但只要没有天生的智力缺陷,所有的人都具备一定的能力。”他甚至强调:“即便是野蛮的动物,如狗、老鼠等等,它们也有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理智能力只是程度问题,不是‘全有或全无的问题’。”[2]24奥康纳认为,在对待理智能力的问题上,哲学史上曾出现过两种错误态度。一种是过高评价或者是夸大了人类理智能力,这一方面的代表是中世纪的哲学家。他们的主要问题是忽略了人类理智能力的有限性。奥康纳认为,这种态度危害不小,因为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能通过理性方法得到一个定义清晰的并被广泛接受的结果,人们便会怀疑理智能力甚至转而反对它。[2]23另一种错误态度是过低评价或怀疑人类的理智能力。采取这种态度有两种人:天生的非理性主义者和怀疑论者。奥康纳指出,前一种人回避或怀疑系统使用理智能力的人,当他们碰到需要作艰苦思维的问题时,他们要么回避,要么伪造一种替代的方法。这种人往往诋毁“智力”和“逻辑”,欣赏的是神秘主义的自然冲动和直觉。奥康纳强调,这种态度因为有了像法国哲学家尼采、伯格森和丹麦基督教哲学家克尔凯郭尔的支持而更加有害。[2]26后一种人对理智能力的怀疑源于他们的“有限真理”观。怀疑论者与非理性主义者不同,他们并不回避和诋毁思想和行为的理性进程,他们只是强调,人类会犯错误,因此,他们对确实的东西和人的理智能力持怀疑态度。奥康纳认为,最好将两种态度综合一下并取各自所长,既不能过分依赖理智能力的力量,也不能低估理智能力的作用。同时,正确认识理智能力可以做哪些事,在实现人类目的的事业中发挥什么作用,以及怎样确保理智能力为这些目的服务。奥康纳讨论理智能力的目的应该是清楚的,即他主张对哲学的问题做理智能力力所能及的分析,直至找出可靠的证据来论证它。将这种观点用在教育哲学研究方面,自然就会强调对教育中许多概念(问题)作理性探讨。

但是奥康纳强调,对于理智能力的力量要有清醒的认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用理智能力解决的。他认为,对于两种问题,理智能力是无能为力的:其一,当人们不知道什么证据可以用来回答相关问题;其二,根本不存在能够回答相关问题的证据。[2]32-33根据奥康纳对传统哲学的反思和批判,可以大致归纳出他的哲学主张,一是现代哲学应当研究人类理智能力力所能及的问题,二是尽量采用科学的方法来讨论哲学问题,哲学的科学方法是用理智能力对相关问题作细微分析,并提出可靠的论据。奥康纳对传统哲学的反思和批判是其分析教育哲学的理论基础。我们可以从他的分析教育哲学主张中发现他对传统哲学观的纠偏。

二、关于教育概念的语言分析

(一)论语言分析的重要性及方法

奥康纳认为,语言分析在哲学研究中十分重要。他发现一种现象,从语法上看,有些哲学观点的陈述没有任何问题,但其陈述确确实实是一种误导。原因何在呢?他认为,是陈述的语言形式在起作用。他引用英国分析哲学早期代表人物摩尔的话作了解释:“词的含义取决于词的用法,并为词的用法所控制。”[2]37这就是说,词或短语与其含义的关系并非是与人的期望无关的自然独立体,它恰恰以社会习俗为依赖。奥康纳强调,正是通过习惯的用法,词或短语才具有交流的能量。[2]37这对哲学研究十分重要。在谈到语言分析时,奥康纳特别谈到了一些抽象概念的语言分析方法问题。在他看来,抽象概念不像那些表述日常生活经验的概念,它们往往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甚至还有一些未曾有过使用先例的新概念。碰到这样的概念时,对语言敏感的现代哲学家往往会设法采取补救的措施,即用举例法来解释该概念的意思。但例子有两种,一种是非标准例子,一种是标准例子。奥康纳对这两张例子作了解释。如,什么是思维?有人会举例说:“我幻想的时候在思维,我做数学作业的时候在思维,我写信时在思维,我下棋时在思维,我和朋友交谈时在思维,等等。”[2]37但在奥康纳看来,这些属于非标准例子,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概念的含义。只要用反例就可辨别这些例子的逻辑可靠性。如“你在解决问题时在思维,那么,老鼠在解决它的问题时也在思维吗?”在这里,奥康纳想表明一个观点,有些概念本质上就是模糊的,“它们不像技术术语可以清晰地阐释”[2]38,但语言分析可以使其变得清晰些。奥康纳认为,还有一种例子属于“标准例子”,他赞同斯特宾的观点,谈“固体”概念时,可以用“石头、桌子和木板”作为例子来说明。因为这些例子是解释固体的标准例子。他强调,如果一个词语不能用这种标准例子来说明,它就失去了意义,也因此不会有任何应用性。奥康纳认为,这种强调词语的标准使用为现代哲学提供了有效的逻辑武器,尤其在揭露形而上学哲学空洞性方面。奥康纳认为,形而上学哲学家的论点往往建立在日常语言的超常规意思的基础上的,缺乏标准例子支撑,因此缺乏令人信服的力量,其典型的例子就是关于上帝存在的第一原因的论证问题。[2]39

(二)论教育和教育理论

从上述语言分析观出发,奥康纳得出一个结论:“有关教育的理论往往是由各种不同表述构成的复杂的混合物。正因此,这些表述才容易被学习理论的学生甚至被一些作者误解。”[2]13这样,对一些重要概念作深入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在他看来,“教育”和“教育理论”这两个概念最为重要。因为,对这两个概念的误解会导致教育实践的盲目性。他自己在这两个概念的分析方面是下了功夫的。在1957年出版的《教育哲学导论》中,他以“什么是教育理论?”为题,专章讨论了教育和教育理论两个概念。1973年,他又写了一篇论文“教育理论的性质和范围”,对这两个概念再次专门讨论。#p#分页标题#e#

1.“教育”

奥康纳对“教育”概念的理解可以分为两个时期。早期,即写作《教育哲学导论》时期,他认为,“教育”的含义有三个成分:(a)传递知识、技能和态度的一套技巧;(b)旨在解释或证明这些技巧的运用的一套理论;(c)传递知识、技能和态度目的中所包含和表达的一套价值观念或训练,用以指导所给训练的多少或类型。[3]470奥康纳认为,只有第3个成分与哲学有关,因为前面两项是“只能用实证科学,特别是心理科学的方法来解决的事情”[3]470,而第3个成分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教育价值观念和教育目的,是教育者和教育理论研究者必须回答的两个尖锐的问题:“(1)什么东西是有价值的,可作为教育的目的?(2)什么手段将有效地实现这些目的?”[3]472奥康纳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开列了有关教育目的的一个清单,在他看来,教育目的包括五个具体的目的:“1.为男人和妇女提供他们(a)立身社会和(b)寻求进一步知识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技能;2.为他们提供使他们能够自立的职业训练;3.唤起对知识的兴趣和爱好;4.使他们具有批判精神;5.使他们接触并训练他们欣赏人类文化和道德的成就。”[3]472-473显然,这一时期奥康纳对教育概念的探讨主要是围绕教育目的进行的。到1973年他写作“教育理论的性质和范围”时,他对“教育”概念又有了的新的理解。在这篇论文中,他明确提出:“‘教育’至少有两个明显的意思:第一,它像婚姻、法律和经济制度一样是一种社会制度……,第二,‘教育’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旨在理解社会制度的研究。”[4]47在这里,他突出地强调了两点:一是教育概念的内涵应该包含教育研究:二是强调了教育研究的任务。在他看来,教育研究虽然从科学学科领域获取一些事实作为基础,但它与其他类似的学科一样,学科内容并不清晰,研究范围相当模糊。但是,他强调,广义的教育研究要依靠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和人类生物学是显而易见的。由于这些学科中也有非科学的成分,如各种价值判断,宗教概念、政治和社会理念等等,因此,“教育理论的一个基本任务是要证明这些不同成分是怎样相互联系的,它们又是怎样与相关的教育理论建立事实上联系的”[4]48。因此,他强调说,教育研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4]48。

2.教育理论

奥康纳在讨论教育理论概念时,首先讨论的是“理论”概念。在他看来,“一种理论乃是一个确立了的假设,或者,更常见一些,乃是一组逻辑地联系着的假设,这些假设的主要职能在于解释它们的题材”[3]478。可是,他发现,教育理论领域中不少理论并没有以假设为前提,更没有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但是,理论这个词在教育领域经常被随便乱用。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呢?奥康纳认为有三种原因。其一,“理论”一词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第一,这个词汇含义模糊,它被运用于一个宽泛的知识框架领域,旨在对一些兴趣或活动领域进行组织建构和解释;第二,它是一个易受情感寓意影响的术语,兼有褒义或贬义两种效果。[3]478其二,是因为“理论”这个词是一个受尊敬的词。因此,“像很多这一类词那样,在使用‘理论’这个词的时候,往往更多地是为了它受尊敬的价值,而不是为了它的严格的叙述的含义”[3]478。其三,“理论”这个词是一个礼貌用语。在奥康纳看来,“在教育情境中使用的“理论”这个词,一般而言是个礼貌用语”[4]48。如果按照这样的解释,教育理论似乎就不是真正的理论。

那么,教育是不是像其他科学一样确实有着自己的理论呢?在奥康纳看来,答案是肯定的。对此,奥康纳解释,虽然教育本身不是科学,而是“由一个共同目的联系起来的一整套实际活动,但是这种活动往往在某种科学理论上有着它们的理论根据”[3]478。奥康纳还以医学为例解释教育理论。他说,医学本身也不是科学,“它的目的不在于知识的增进,而在于实际的结果,即防病和治病”,因此,“医学知识的增长点多数是在纯科学,即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方面,而不在门诊室和手术室的日常活动之中”[2]93。在他看来,教育理论正像医学一样,是建立在其他科学基础上的,需要借用其他科学的理论,诸如心理学和其他与人相关的科学。他依据逻辑实证主义原则,总结了教育理论的两个特点:“其一,如果教育理论是理性活动,那么它的理论建构与人们在建构科学理论时提供的范例的标准是一致的(如果它不是一种理性活动,那是一种时间的浪费,自命不凡却遭人轻视);其二,即使教育理论满足了这些精确的标准,人们依然怀疑,它们能否像技术、医学和经济学理论那样推动实践领域的进步。”[4]64在谈到理论概念时,他还强调了理论的解释功能。但是,他强调:“教育理论的目标不是简单地解释、预测和控制日常科学活动中能够发现的东西(实际上,迄今为止,这种目标在教育理论研究中也从来没有实现过),在考虑教育理论时,应当将人的福祉(humanwelfare)植根于教育概念之中。”[4]48因此,谈教育理论必然涉及到教育理论的目标问题,即教育理论要研究什么?他认为,教育理论与经济学研究有亲属相似性,因为两者都谋求人的满意和利益最大化。所以,教育也应当像经济学一样尽可能有效地利用稀有资源———时间、教学技能、智力、知识好奇心等,以及像金钱、土地和建筑等纯物质的东西以追求最大的效益。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与教育制度改进有关。因此,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广义的教育理论是指以探究为目的的理性探究,首先,教育理论要解释教育理论对教育进程及教育制度的作用;其次,根据已有的知识来改进教育进程和教育制度,以及修正它们为之服务的目的。”[4]48在这里,奥康纳显然强调的是教育理论的实用性。这与前文他对传统哲学批判的态度是吻合的,即教育哲学或教育理论要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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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文化;研究态势;分析

1988年10月25日,在淮河流域四省治淮宣传工作会议上,李宗新先生首次提出应大力开展水文化研究。①历经近30年的发展,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建设、水文化教育、水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运用计量分析和统计学知识,对检索到的水文化论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一、水文化研究的学科分类与发展轨迹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设有13个学科门类,110个学科大类。水文化归属哪一个学科?经检索发现,文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文献比较集中,教育学、理学、法学、历史学居中分布,管理学、艺术学、哲学分布的较少,农学、医学、军事学没有相关文献,文化及水电工程是关注最多学科。在上述学科门类中,排本学科门类首位的是:文学是中国文学33篇,工学是水利水电工程239篇,经济学是工业经济119篇,教育学是高等教育19篇,理学是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25篇,法学是民族学13篇,历史学是考古10篇,管理学是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10篇,艺术学是美术书法雕塑与摄影8篇,哲学是中国哲学6篇。除上述研究领域文献较多外,还鲜见于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林学、中药学、医学技术、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等学科。由此可知,水文化研究内容广泛,不仅有文史哲人文学科内容,而且还有理工类自然学科,同时还有经管法等社会学科的内容,属于新兴的文理交叉学科。我国水文化研究历经开展宣传研究(1989—2003年)、服务水利实践(2004—2006年)、政府倡导推动(2007—2010年)和规划专项建设(2011—2014年)阶段,基本上与年度发表文章数量趋势相吻合(见表1)。特别是2011年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来,《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和《中国水文化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点)课题相继立项,国内学者的水文化研究主要聚集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遗产、水文化资源、水工程文化、地域水文化、水文化教育传播等方面。从表1可知,1989—2001年,水文化研究的论文较少,年均不足6篇,低于年均篇数的年度为1989年、1992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尤其是1993年和2001年分别为0篇,这说明水文化研究处于萌芽阶段。2002—2006年,论文数量呈平稳缓慢增长态势,平均每年约20篇,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进入2007年后,论文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到2008年、2010年达高峰期,随后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趋向稳定和成熟。从2011年开始,论文数量呈现直线上升趋势,年均为86篇。2011—2016年篇数占所有论文的53.4%,说明此阶段是我国水文化研究领域的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1989—2003年,没有研究生以水文化选题作为学位论文。2004—2016年,学位论文共39篇(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37篇),学位论文数占所有论文的4.06%,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在基础理论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在学位论文中,最早的博士学位论文是2004年艾菊红的《傣族水文化研究》②,最早的硕士学位论文是2005年刘虹弦的《水脉相连气韵横生———水文化在现代城市形象中浸润和延续》。在水文化文献中,主要来自《治淮》《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水利发展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中国水利》《江苏水利》《水利天地》《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涉水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期刊。在水文化研究中,涉水行业高等院校期刊如《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昌工程学院学报》等成为主要学术交流阵地。尤其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自1985年创刊就设有“水文化研究”专栏,成为全国期刊界历史最长、影响最大、声誉最高的特色栏目。此外,《北京水务》《中国三峡建设》《山西水利》和《城乡建设》这四种期刊数量也位居前列,说明水文化研究与水利建设也紧密相连。

二、水文化研究的热点、焦点与团队分布

文献分析表明,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中还没有刊发与水文化相关的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历史类文章,中文核心期刊刊发水文化研究文章更少。在水文化研究论文中,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论文较少,《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收录论文屈指可数。这说明,水文化研究期刊层次和期刊学术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关键词出现的频率进行分析,可以很好地体现一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热点、焦点。水文化研究出现频率极高且排在前列的关键词有“水文化”“水”“文化”“水文化遗产”“人水和谐”和“水文化建设”。这说明,以上述词语为关键词的文献相对比较集中,是水文化研究关注的重点和焦点之一。同时,频率在4次以上的关键词主要有“建设”“水利风景区”“保护”“内涵”“水文化教育”“水景观/开发/保护利用”“教育/水资源/水利院校/城市发展/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传承/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播/和谐/水利工程/水环境”和“水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由此可见,水文化研究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如水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承创新、水教育传播、人水和谐等成为水文化研究新态势。通过分析研究机构,可以了解我国水文化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分布格局。水文化研究发文排在前3位的全部来自高等院校,分别是河海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其中,河海大学38篇,发表文献最多,占总数的3.94%;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发文章分别占总数的2.07%、1.87%,这与河海大学水文化研究所、南昌工程学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文化研究中心都是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密不可分。上述研究基地已经成为水文化研究、水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地。

三、水文化研究的成绩、不足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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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地区蒙古文期刊的数量与种类分析

内蒙古地区有151种期刊,其中自然科学类65种,哲学社会科学类29种,文教类17种,综合类14种,文艺类21种,少儿类5种。内蒙古地区蒙古文期刊有48种,占总期刊的31.8%;高校蒙古文学术期刊有10种,占蒙古文期刊的20.9%;高校蒙古文学术期刊中双月刊约占20%,季刊约占50%,半年刊约占30%。由此可见,蒙古文期刊尤其高校蒙古文学术期刊存在刊发周期长,内容更新迟延,传播速度缓慢等问题,这对期刊的时效性传播和受众面的扩大有着很大影响,很难满足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需求,迫切需要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传播信息量大的互联网多元化传播途径。作为高校蒙古文学术期刊,我们根据自身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建立属于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相关数据分析,发现最新的科研成果和热点问题,给作者及早提供科研动向和热点问题的相关资料,并利用现代化移动互联网手段,创建编者、作者、读者三位一体的互动平台,实时收集反馈信息,提高作者的学术论文质量,根据受众关注的聚焦点针对性地组稿或约稿,不断提高蒙古文学术期刊的影响力和论文质量。

二、蒙古文学术期刊的互联网传播现状

蒙古文学术期刊的传播途径较为单一,除了传统的邮局发行和交换外,主要依靠中国蒙古文期刊网、维普网和超星期刊网等三大数据库的互联网传播。

(一)中国蒙古文期刊网

中国蒙古文期刊网是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创办的蒙古文学术期刊网站,本数据库把蒙古文期刊的全文内容以PDF格式的形式上传到互联网上,满足了读者随时随地网上查阅蒙古文期刊的需求,也为蒙语教学和蒙古语言文字的科研工作者搭建了便捷的交流平台,并制作了蒙古文字检索引擎,填补了我国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中国蒙古文期刊网现全文收录12本用蒙古语言文字出版的优秀学术期刊。收录内容包括蒙古文期刊的PDF格式全文内容以及蒙汉英论文题目、中文提要、关键词、刊名等。本数据库全文收录的12本优秀学术期刊是《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蒙古文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蒙文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蒙古文版)》、《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中国蒙古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蒙医药学蒙古文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蒙古文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蒙古文版)》、《西部蒙古论坛》、《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蒙古文版)》、《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蒙古文版)》和《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中国蒙古文期刊网基本涵盖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的蒙古文版学报,在全国数据库中最为权威完整的蒙古文期刊信息资源的服务平台,目前提供免费下载全文的服务,真正做到了蒙古文期刊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网传播功能。中国蒙古文期刊网有比较成熟的检索功能,有基本检索、高级检索、汉文检索、蒙文检索和英文检索等功能,单一条件的基本检索和同时满足多个条件的高级检索给读者节省了大量的查找时间,蒙文检索是有别于其他网站的独特功能,数据库的日均访问量逐步上升,给广大蒙古族学者提供了丰富的蒙古文字版的科研成果,也在蒙古文期刊的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维普网

维普网已收录了《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中国蒙古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蒙医药学蒙古文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蒙古文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蒙古文版)》、《西部蒙古论坛》、《中国蒙医药》、《内蒙古畜牧业(蒙文)》等8本蒙古文期刊。

(三)超星期刊网

超星期刊网已收录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蒙文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蒙古文版)》、《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中国蒙古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蒙医药学蒙古文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蒙古文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蒙古文版)》、《西部蒙古论坛》、《中国蒙医药》、《内蒙古畜牧业(蒙文)》、《新疆畜牧业(蒙文)》等11本蒙古文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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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引入和传播   我国对生态女性主义的接受最早是从对生态女性主义作品的译介开始的。《寂静的春天》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与生态女性主义有关的译著,该书被视为是生态女性主义的奠基之作。书中描写了滥用农药、杀虫剂给生物及人类带来的严重危害,从环境污染的角度唤起人们对忽略的环境问题的关注。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也在一份报告中支持了卡森的见解。该书出版后,在美国和全世界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拉开了美国现代环境保护运动的序幕。尽管该书并不是真正以生态女性主义的身份在中国登台亮相的,但它在客观上为国内生态女性主义研究奠定了基础。之后,国内虽然陆续译介了《自然女性》、《自然之死》、《真实之复兴》、《女性主义与对自然的主宰》等一些与生态女性主义相关的著作,但总体而言,我国在对西方生态女性主义相关论著的译介方面成果较少。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学界开始集中关注生态女性主义文化思潮,拉开了生态女性主义研究的序幕。1996年,《国外社会科学》刊登了关春玲写的《西方生态女权主义研究综述》,这是国内最早的一篇关于西方生态女性主义研究的综述性文章。该文简要介绍了生态女性主义研究出现的新特点,论述了生态女性主义的主要流派及其观点(关春玲1996:25-30)。之后,国内许多专家学者纷纷撰文探讨妇女和环境的关系,从多个角度对生态女性主义进行介绍与研究。以中国学术期刊网数据库为数据来源,对近十五年来国内重要期刊发表的有关生态女性主义的论文进行整理分析后,笔者发现我国对生态女性主义的研究是从哲学、伦理学、宗教等方面开始的,前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这些领域。1996年,曹南燕和刘兵二人合作发表了《生态女性主义及其意义》,论述了女性与生态运动相结合的原因,较为详细地评述了生态女性主义对传统哲学的批判,以及生态女性主义提出的新的价值观和伦理学,并对生态女性主义的意义做出分析和总结(曹南燕、刘兵1996:54-60)。之后,陈喜荣(2002:525)在《生态女性主义述评》中,把生态女性主义归为后现代主义的一个分支,指出生态女性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在反对传统哲学中的二元论方面具有共性,又有区别。该文还详细陈述了生态女性主义本体论的建设性贡献,指出“非二元论是生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根据”。台湾的李慧利(2004:93)在《儒学与生态女性主义》中指出,儒学“天人一体”的概念“并不制止人类对自然的干预行为”,“承认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等于支持了某一种环境伦理。”二元论究竟是不是对妇女和自然双重压迫的根源?这个问题仍将继续探讨下去。李建珊和赵媛媛(2008:1-6)在《生态女性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一文中提出,生态女性主义可以借鉴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有机整体观、“天人合一”的思想和仁爱观念,这有助于生态女性主义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2000年,肖巍在《妇女研究论丛》上发表了《生态女性主义及其伦理文化》一文,这是典型的从伦理学角度研究生态女性主义的论文(肖巍2000:37-41)。2007年,香港树仁大学王建元发表了《生态伦理与中国神话》一文,该文尝试从中国古代神话(特别是有关女神的)中发掘生态女性主义的论点,以期提炼出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生态伦理(王建元2007:35-43)。   此外,四川大学陈霞(2000:37-40)的《道教贵柔守雌女性观与生态女权思想》一文是国内第一篇将生态女性主义与宗教研究结合起来的学术论文,该文以生态女性主义思想为参照,探讨了中国道教独特的女性观念及其对妇女、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意义。作者指出,柔弱不是一种结果,而是一种策略,这是雌性反应的方式。如果我们尊重理解这种方式,在对待自然和社会时,不要盲目进取、以强力征服自然,也不要用暴力不公压制女性,反而能保全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和谐,从而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2010年,李瑞虹的《绿色神学:女性主义神学家鲁塞尔的生态思想探究》对美国女神学家鲁赛尔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评述(李瑞虹2010:93-100)。   近些年来,生态女性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概念已经正式进入文学研究领域。中国期刊网上的数据表明,从文学视角对生态女性主义的研究呈现多维度的局面,涉及批评理论研究、文本研究以及对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研究等。2002年韦清琦在《外国文学》上发表的《方兴未艾的绿色文学研究———生态批评》一文中提出,生态女性主义“是生态批评发展到第三阶段的产物,研究的前景相当乐观”(韦清琦2002:35-36)。同年,陈晓兰(2002:42-48)在《文艺理论与批评》上发表的《为人类“他者”的自然———当代西方生态批评》一文中把生态女性主义看作“生态批评”的一个重要类型,是最激进的非马克思主义批评,同时也是最具潜力的批评。从2004年开始,一批运用生态女性主义视角对作品加以阐析的论文涌现出来,例如左金梅的论文《〈千亩农庄〉的生态女权主义思想》,戴桂玉的论文《从〈丧钟为谁而鸣〉管窥海明威的生态女性主义意识》,王文惠的论文《从生态女权主义视角对〈简•爱〉的重新读解》,张燕的论文《寻归自然,呼唤和谐人性———艾丽斯•沃克小说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刍议》,吴琳的论文《解读“海洋三部曲”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单乳女性家族回忆录———〈避风港〉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解读》等。笔者近些年来一直从事生态女性主义文学作品和批评理论的研究,力图将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实践研究相结合。2008年,笔者完成了以生态女性主义批评为研究对象的博士论文《美国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研究》,论文对生态女性主义文化思潮和批判理论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着重探讨了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对生态女性主义代表作家的作品进行阐析和解读,试图为国内的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资源,为国内的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学研究领域,国内一些学者开始尝试运用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理论阐析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展现生态女性主义对中国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借鉴作用。例如2006年,韦清琦在《江苏大学学报》上发表的《中国视角下的生态女性主义》一文中强调,生态女性主义和生态批评类似,在参与经典的重构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文章中,他采用生态女性主义视角阐析了中国当代作家的文学作品,文章中涉及的不仅有女性作家的作品,还有男性作家的作品,通过对比分析,文章指出了男性作家与女性作家的生态女性主义写作的差异。通过具体的文本批评实践,他向我们展现了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对中国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借鉴作用。他认为,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在中国有着良好的前景(韦清琦2006:19-23)。之后,他采用生态女性主义视角解读了贾平凹的短篇小说,尝试为中国现当代文学提供一种绿色女性主义的解读范式(韦清琦2009:28-30)。王明丽(2010:107-112)把生态女性主义作为一种新的叙事方式,用以解读晚清女性小说,发掘作品的深刻内涵和重要价值。#p#分页标题#e#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内对生态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日趋多元化,除了上述几种视角之外,还有语言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学术思想发展等视角,由于从这些角度进行研究的成果所占比例极小,笔者在此就不再一一评述。此外,自2003年以来,出现了以生态女性主义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而且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此可以看出,生态女性主义已引起国内学者越来越密切的关注,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研究呈现出日趋繁荣的局面。但是,生态女性主义是一种生成中的前沿性的理论思潮,其理论思想还远未成熟,在理论建构方面还很薄弱,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学者,都还是刚刚起步。   2.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和发展探因   生态女性主义进入中国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已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传播和接受的特点来看,这主要与两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受“本土”实践需要的制约,二是受历史文化的制约。从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历史语境来看,它一方面是受到西方生态女性主义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当代现实语境压力所致,是改变当下人们生存状态这一现实需要的呼唤。当代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现代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女性自身的素质,而另一方面,这种现代化进程又加剧了贫富分化,大多数人尤其是贫困妇女的生存状况日益恶化。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成为中国在新世纪里面临的最大挑战。虽然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建国五十多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这不但影响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也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除了现实需要之外,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还有赖于中国本土的思想文化资源。从中国自身的思想资源来看,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资源,它是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支撑。道家阴阳和谐的关联性思维,化二元性为二级性,避免了本体上的二元对立;道生万物的哲学观体现了人与世界的连续性。著名汉学家安乐哲指出,在道家哲学中,关联性思维模式占据着主导地位。“阴”和“阳”作为关联关系的核心概念,并不是定义现象某个本质特征的普遍原则,而是表述具体差异之间的创造性张力的解释性概念范畴(安乐哲2002:257-259)。阴和阳不是构成事物的本质属性,而是在具体情境中相对而成的。“阴”和“阳”二者之间不是逻辑或因果的关系,而是一种美学秩序。它揭示了一种由不可取代的个别项所形成的特定同一性。“具体事物的这种执着的特殊性和这种特定统一性的和谐具有紧张的关系。”(安乐哲2002:80)也就是说,理解具体事物时,应承认其差异性和多样性,尊重整体性,把每一个具体事物都作为一个独立整体看待。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认为,西方父权制的二元论思维模式导致了对女性和自然的双重统治,因此,它提出“彻底的非二元论”的主张,提倡多样性,尊重差异性,强调整体性,相信事物之间的相互关联性,而道家的这种非二元模式的整体性的思维正是生态女性主义所追求的。   汉学家本杰明•史华兹曾指出,老子“将女性作为无为和自然原则的象征而加以赞颂”(史华兹2004:209)。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守柔曰强”(陈鼓应1984:89,342,237,265)。这里,老子明显表现出对与女性相关的品质“柔”的偏爱和推崇,强调女性的特性和价值,赞扬女性的智慧和品德的伟大作用。可以说,中国传统哲学与生态女性主义在主要观点上的契合是西方的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前提。   中国现实的妇女和环境问题证明了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贵柔守雌”,“和而不同”的哲学思想是西方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契合点,我们可以此为基础,合理整合内外资源,构建和谐正义的世界。   3.生态女性主义对中国学界的影响   生态女性主义自引入中国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对环境哲学、女性主义批评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颇为引人注目。生态女性主义以独特新颖的视角拓宽了生态批评和女性主义批评的视野。它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分析环境问题,研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理解生态环境问题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压迫,揭示破坏自然、压迫女性以及其他各种压迫都源于同一种力量:父权制文化。在以父权制文化为基础的权力秩序中,女性、自然都受到男权意志的统治和剥削。在生态学家看来,造成目前生态危机的原因是以人类为宇宙中心的世界观,但是生态女性主义者认为,以男性为中心的世界观才是造成这一危机的真正根源,所以,她们不仅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且还反对男性中心主义。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对作为压迫妇女和自然的共同根源的父权制文化的揭示和批评,使我们能够避免把当代环境问题的根源简单归结为抽象的人类中心主义。   生态女性主义极大地丰富了女性主义和生态学理论,拓展了女性主义批评的内涵,为生态批评注入了新的内容,推动了生态批评和女性主义批评的发展。生态女性主义用生态学的观点补充完善女性主义,意识到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与人类对自然的压迫相互联系,理解这种联系对女性主义和生态保护意义重大。它促使女性主义把对性别压迫的挑战拓展并延伸至包括反抗压迫非人类自然在内的其他各种压迫形式。生态女性主义不仅反对人类对自然的破坏,而且反对男性对女性的压迫,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异性恋对同性恋的歧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等任何形式的压迫。它力图消灭建立在父权制基础上的二元论和统治逻辑,提倡尊重差异,主张和谐、正义的原则,呼吁恢复女性长期以来被压抑、扭曲的天性,重建和弘扬女性美德,诸如平等意识、宽容精神、对他人的关爱等。#p#分页标题#e#   生态女性主义既关注生态与性别的关联,又注重考察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刻的历史根源,将其置于具体的权利关系和物质层面加以考究,并提出以本土知识体系为基础重建生态文明,这对于我们在这个方面的研究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理论有助于我们避免孤立、片面地看待妇女问题,把性别与环境、性别与发展等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历史的、语境的方法对其加以研究,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整体地解决这些问题。“西方生态女性主义理论虽然不能直接解答我们中国妇女面对的问题,但是它开拓了我们的思路,使我们得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甚至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王政、杜芳琴1998:2)   此外,生态女性主义在文学领域的运用,为文学批评引入了一个新的视角。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家从“自然”和“女性”双重视角解读文本,重新审视女性与自然的关系,男性和女性的关系,揭露男性对女性和自然的剥削和掠夺,批判一切压迫形式和观念,使文学作品中一贯被作为背景和陪衬的、被读者忽略的自然和女性突显出来,从“缺席”转为在场,从无声变为有声,唤醒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男女平等意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态女性主义有助于人们改造内心世界,达到塑造人、教育人的目的,为树立正确的女性观和自然观提供精神资源,为缓解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危机、实现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提供舆论导向作用,最终使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男性和女性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将“女性美德”和“生态原则”作为衡量文学作品价值的新标准,使文学作品中隐藏的或者被人忽略的意义被重新发掘出来,并被赋予新的意义。它积极推崇关爱自然与女性的创作,从而将一些新的文本纳入批评的视野。凡体现出整体的、相互关联性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洋溢着关爱、同情、抚育温情的文学作品都受到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家的推崇。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在经典文本的重构、对男性作家自然写作进行生态女性主义视角的评定以及重写文学史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生态女性主义确立了新的伦理价值观,改变了传统的审美价值观念、文学研究的思维模式和文学批评范式,为文学批评家们提供了新的文学批评尺度,为当代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了新的模式,为文学理论的发展和进步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使得文学理论的建构更具方向性,同时更具时代色彩。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近些年来,中国的生态女性主义研究有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中国的生态女性主义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拓展,拓宽研究视野,加强生态女性主义话语的多层次研究,发掘出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资源。此外,国内的生态女性主义研究还需要加强跨文明比较研究,加强中西生态女性主义思想的交流,充分利用中国丰富的传统生态女性主义思想资源,为我国生态女性主义视角的文艺理论研究提供资源。   由于生态女性主义尚处于发展之中,理论还不完善,另一方面也由于国内一些学者对生态女性主义还了解得不多,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它是作为一种生态哲学或者环境伦理学被学术界引进和介绍的,研究者侧重于关注它对中国环境保护和科技哲学建设的意义,而对于生态女性主义思潮之于文学研究的意义则重视不够,所以,一些批评家指责生态女性主义过于偏激。笔者以为,生态女性主义在提升被压迫者的地位、宣扬被压迫者的价值、批判父权制给妇女和自然造成的后果方面,确实有些激进,但是非此不足以引起世人的关注,可以说正是这些偏激的特点才使生态女性主义日益成为人们重视的批评理论,这种“策略性的偏激”或许会有益于社会进步。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家弘扬女性美德和生态原则,主张以此来抗拒、消除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危机,对其中比较激进的观点,我们应该仔细辨析,区分出有价值的部分和主观、片面的观点。此外,生态女性主义对现实的反思与批评卓有成效,在解构和颠覆父权制意识的过程中,扮演了理论先锋的角色,但从理论建设方面来看,生态女性主义研究还亟待加强,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现代哲学论文范文7

学术精神是学术研究工作中的一种诚笃精神,一种批判精神,一种超越精神。它鲜明地体现在学者执著的理论信仰、敏锐的问题意识、强烈的批判意识,以及整体的学术思想之中。在中国音乐学术史上,我们或许并不缺乏具备上述特征的学问家,然而,关注世界、关注时代、关注当下,并始终以开放的学术胸襟博采众家之长,兼容并蓄,同时在其学术研究中保持着高度学术责任感与学术使命感的学者,恐并不多见。本文通过对于润洋先生20世纪70年代末至2000年以后的主要学术著述的分析研究,探讨于先生学术思想发展的基本脉络及其重要学说在当代中国的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的理论价值与学术意义,以表达笔者对于润洋先生80华诞暨50年学术生涯的诚挚敬意。

一、反思探索期(70年代末至80年代)

20世纪70年代末至整个80年代是中国现当代史上意识形态的“拨乱反正”期,同时也是于先生学术生涯中非常重要的“反思探索期”。“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既是始终贯穿在于先生学术思想中予以强调的两个研究范畴,同时也是于先生构建理论学说的“两大基石”。然而,对于这一学术思想的探究,我们却可以追溯到他70年代末的学术著述之中。《器乐创作中的艺术规律》是于先生70年代末发表的一篇论文。当时,虽然“”已经被粉碎,但在我国音乐创作领域内的极左思潮并未完全消失,器乐创作中的标签化、图解化、概念化现象仍然较为普遍。比如,歌颂伟大领袖时采用《东方红》的曲调;寄托对革命者的哀思时采用《国际歌》的动机;表现人民军队时则采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此,于先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基本理论,从音乐学的角度对当时的现象提出了批评:器乐的认识作用和社会功能,不在于它是否能为人们提供抽象的理性认识,揭示具体的哲理或观念,而在于从感情上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从感情的积累和深化加深对社会生活的感受能力和认识能力,进而影响对社会现实的感情态度。这是音乐、特别是器乐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忽视了这个特点,势必造成对器乐的政治内容、器乐为政治服务的狭隘理解。所谓“必须紧密配合政治运动”、“写中心”就是这种狭隘理解的产物……要求器乐直接表现抽象的政治概念,要求器乐必须直接为政治运动服务,这难免要导致器乐创作的概念化,丧失器乐所特有的艺术表现力量,同时也就丧失了器乐真正应该具有的政治内容。①值得注意的是,于先生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处,以音乐学家特有的理论敏感和远见卓识特别提到了音乐学学科中的“历史研究”与“美学评论”。并且,他充满理论自信地指出:思想禁锢已经打开,思想的解放必将为艺术的真正繁荣开辟道路。在器乐创作领域中,我们应该在一系列的实践和理论问题上拨乱反正,努力探索其中规律性的东西,为未来器乐创作的繁荣创造条件。我们相信,这样的探索也必将对整个音乐创作、表演、历史研究、美学评论产生有益的、深远的影响。②经过了十年动乱后的中国,一方面出版界在引进与出版外版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方面空前繁荣;另一方面,我国的人文科学研究以及人文社会思潮也十分活跃。随着一大批对我国人文学术影响至深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以及其中关于哲学、美学的译著出版(如黑格尔《美学》《/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鲍桑葵《美学史》、科林伍德《艺术原理》、苏珊•朗格《艺术问题》《/情感与形式》、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李普曼《当代美学》),以及我国哲学界、美学界一批著作的陆续问世,我国的音乐美学著作出版与学术研究也开始复苏。

1978年,奥地利音乐学家爱德华•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名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第一版)中译本出版;1981年,英国音乐学家戴里克•柯克的《音乐语言》中译本问世。之后,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率先在音乐学系里成立了音乐美学小组,并着手对一些外文音乐美学文论与著作进行编译,并以此作为我国音乐学院的音乐美学选修课参考教材。③然而,从这一时期开始,作为音乐学的学科任务———“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于先生的研究范畴。虽然,我们可以说于先生强调“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的学术思想与我国当时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文社会思潮,以及音乐学界以往的研究状况不无关系。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应看到这一学术思想与于先生一贯坚持的理论信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以及作为音乐学家特有的理论自觉———问题意识与批判意识直接相关。他博览群书,从不排斥任何不同己见的理论学说,且博采众家之长;他关注世界、关注时代、关注当下,但绝不是关注时髦,而是关注在时髦的当下被抛弃的和被遗忘的学术思想和隐蔽不彰的某些理论渊源。

以1978年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中译本的出版为例。1981年,于先生在题为《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的一篇论文中,对汉斯立克及其“情感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④、“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⑤、“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⑥等学说率先进行了批判。但所有的理论批判却也是通过大量的史学举证和美学剖析后才得出结论:汉斯立克的学说是唯心主义的错误命题,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根本对立的立场。⑦并对这些表面看起来似乎仅只是音乐美学领域中关于他律论与自律论的学术之争,但实际上却是直接挑战甚至动摇我们长期以来坚持的反映论情感美学及其更为深刻的一系列带有原则性和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展开论述。包括于先生在随后几年中发表的《符号、语义理论与现代音乐美学》(1985)和在《罗曼•茵加尔顿现象学音乐美学评述》(1988)等论文中,也同样坚持了“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并重的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并分别对苏珊•朗格的“艺术符号理论”、阿达姆•沙夫的“语义学理论”,以及对茵加尔顿“纯意向性对象”以及胡塞尔现象学等理论学说予以了公正客观的史学评价和美学评价。#p#分页标题#e#

如果说,以上所举论文仅是于先生在这个时期对西方各种理论学说进行的剖析性研究的话,那么,1988年他发表的《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一文,在笔者看来,则是于先生经过近十年的反思探索之后,从哲学理论层面上对音乐与音乐艺术的本质、属性、形式、内容、存在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史学、美学、技术理论等学科的一次深刻的学术总结与理论分析。在很大程度上,这篇重要论文基本完善了于先生“理论构建期”与“理论深化期”的学术思想,同时也为他在未来的两个时期中取得更多的学术成就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若非如此,于先生断不能在这篇论文中,在谈到“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二者在音乐学研究中的相互关系时,更为明晰地指出:以我国的西方音乐史学研究为例,除了史学理论、方法论本身存在的问题之外,音乐美学研究的落后,种种似是而非的音乐美学观念充斥史学工作者们的头脑,这是阻碍音乐史学发展的重要原因。当我们的音乐哲学观念还处在较低的层次,对音乐美学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不甚了了,甚至被许多错误的观念所占据时,我们恐怕是很难去把握和揭示这门艺术的历史发展规律的……在音乐技术理论领域中,关系相对间接一些,但它的深化无疑也有赖于研究者们基础理论素质的提高,否则这门学科就只能永远停留在经验论的、工艺学的水平上面很难使自己站在更高层次的理论水平线上。⑧显而易见,这一论断既成为了于先生后来的“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1993)以及《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2000)与《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2008)专著的重要理论基础,同时也构成了他所有学术著述中特有的一种理论品格。恰如1982年他在一篇纪念导师卓菲娅•丽萨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除了体系音乐学外)“丽萨在音乐学上做出贡献的另一个领域是历史音乐学。她在体系音乐学领域获得的(诸多)成就,是与她在历史音乐学方面的渊博知识分不开的。对于她来说,这两者之间很难划出一条严格的界限。她的音乐美学论著总是给人以强烈的历史感,而她的音乐史学论著中则总是包含着理论的内容。”⑨毋庸讳言,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学术的发展,作为卓菲娅•丽萨的学生,于先生强调和坚持“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并重的音乐学研究理论与方法不仅明显比其师丽萨更为深阔,更重要的是,由他倡导的“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这一研究方法已在中国当下的西方音乐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并成为了一种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理论与哲学基础之上的、具有中国学术特色的音乐学研究。

二、理论构建期(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是于先生研究著述最为丰硕的学术时期,同时也是他在音乐史学(历史研究)与音乐美学(美学评价)研究领域中提出许多重要理论构建的时期。虽然有人说,“音乐学分析”学说1993年的诞生,得益于1992年于先生卸任了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一职,以致有了更多的时间专注于学术研究。但笔者认为“,音乐学分析”学说的诞生实际上是于先生经过“反思探索期”之后的一种理论必然。

如前所述,《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中对“一部不只满足于史料罗列和堆砌的音乐史该如何写”、史学家究竟该怎样用坚实丰厚的理论根基摆脱“只能永远停留在经验论的、工艺学的水平上”的音乐分析研究的理论思考是“音乐学分析”学说的理论根基一样,1990年,于先生在《释义学与现代音乐美学》中,站在音乐美学的理论高度,再次提出了“音乐美学这门学科中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音乐作品中究竟有没有‘意义’?进而这‘意义’在音乐作品中是以怎样一种方式存在的?应该如何理解和解释这种‘意义’?”的一系列学术追问,同样也是“音乐学分析”学说的理论基础。在这篇论文中,于先生从理论渊源上对近代释义学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对当时音乐美学的影响、现代哲学释义学的兴起进行了梳理,同时又从当代音乐美学视角对释义学的审视问题进行了辨析。他指出:我们时常感到,对一部作品的理解过程中,似乎存在着一种不可避免的矛盾:一方面,人们面临的作品大量都是过去时代遗留下来的作品,在理解、解释这些作品时不能完全脱离产生这些作品的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但另一方面,这些作品毕竟是存在于“现时”;理解者是不同于作品产生那个时代的另一时代的人,不能不具有历史的限定性……历史上的艺术作品的作者与现今的理解者各自有各自的对意义的判断,各自有各自的“视界”。历史上的视界已摆在那里,而现今的理解者的视界既受自己的历史性的限制,但又具有一种非封闭的开放性和变动性。⑩其实,熟悉于先生学术著述的学界同行都知道,“社会的”、“历史的”、“音乐本体的”,以及“精神内涵的”等一直是于先生“反思探索期”十分关注,并且频频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学术著述中的关键词。正如于先生早在1985年时发表的论文《现实苦难的表现与王国长存的讴歌———巴赫〈受难乐〉与亨德尔〈弥赛亚〉的社会内涵比较》中就闪现过类似“音乐学分析”这样的思想与表述一样———“本文只就最能代表这两位大师的思想感情倾向和艺术风格的这两部作品,从它们各自所蕴藏的社会历史内涵的角度,做一些比较性的考察,以此来揭示他们创作中的某些本质方面”。???但重要的是,在1990年的《释义学与现代音乐美学》一文中,所有的这些关键词都被置于音乐哲学的理论层面进行了全新的思考。比如,对狄尔泰的“重建”与“重新体验”理论;对海德格尔的哲学本体论思想及其关于“存在”(Sein)理论;以及对伽达默的“视界融合”(Holizontverschmerzung)理论的研究和借鉴。正因如此,于先生才能在1993年《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中提出“究竟如何去分析一部音乐作品?这一直是音乐学中的重要课题”,???以及“一部比较严肃、深刻的音乐作品在我们的听觉感知能够直接把握的音乐本体后面,总是潜藏着某种精神内涵。对于一般的音乐听众来说,或许不一定要求深入到这个层次,但是,对于音乐学家来说,却是绝对必须的。它应该是音乐学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种精神内涵,我认为只有从社会、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才能真正揭示它的本质。”???并在研究方法上,具体地指出“内部的”音乐本体艺术分析和“外部的”社会、历史、文化分析,以及艺术批评。有关于此,正如于先生后来在另一篇论文中所补充的那样:恩格斯所说的“美学的观点”主要涉及的是构成作品的形式、风格、技法等审美领域里的因素;而“历史的观点”则涉及的主要是构成作品意蕴、内涵领域的因素。???从西方音乐研究在中国及其学术史的视角予以审视,“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的诞生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在音乐领域复兴了我国学术传统中的社会—历史的唯物史观和方法论……抛弃了新时期前二十年的僵化模式和陈旧话语,吸收了释义学、符号学、异质同构心理学、法兰克福学派等新的学术思想,补充了音乐的形式造型和审美维度,通过一个分析范例,使一种曾经一度被歪曲,而后又被遗忘和被忽略的历史研究方法回到了正确的轨道”。???它宣告了长期以来在我国西方音乐研究以及音乐艺术批评实践中,要么只运用“历史的观点”而忽略“美学的观点”,要么由于各种政治因素和功利原因的干扰只运用“美学的观点”强调形式,而忽略“历史的观点”僵化模式与陈旧话语的终结。并且,“无论在技术分析、史学叙事、人文阐释,还是在哲学、美学思辨等方面都较为集中地展现出了20世纪中国音乐学家在对西方作曲家及其作品音乐分析与研究的学术新高度”。???然而,尽管如此,于先生从未停止过对自己提出的“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的深化。#p#分页标题#e#

在1993年《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发表后的若干年中,于先生又分别在《音乐形式问题的美学探讨》(1994)、《论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1996)、《对西方音乐特征的历史透视和反思》(1998)等论文中不断完善“音乐学分析”的学术思想。同时,他通过在对西方一系列新观念、新理论、新学说的潜心研究后(如1997年发表的《阿尔弗莱德•舒茨的音乐现象学观念》、《杜夫海纳审美现象学中的音乐哲学问题》,以及1999年发表的《苏姗•朗格艺术符号理论中的音乐哲学问题》等),以中国音乐学家的学术立场不断求证“音乐学分析”在中国语境中研究西方音乐的理论意义。在《音乐形式问题的美学探讨》中,于先生曾就“为什么提出这样一个课题”时重申了他在《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一文中的学术观点:音乐形式问题是音乐的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音乐曲式结构的研究,对和声结构的研究,对独立旋律相互结合的规律的研究,对各种乐器声音组合的研究……虽然它们都具有某种音乐技法、音乐工艺学的性质,但从广义上讲,它们都属于音乐形式问题的总的范畴,各自都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但对音乐形式问题,还有一个从更高的层面、更加抽象的意义上进行研究的领域,也就是在音乐美学的层次上所进行的探讨。???而在谈到“在探讨这种精神产品的性质时,就不能只就其客体而论客体,而忽视同这个客体发生关系的主体,否则,就难以真正揭示这个客体的本质”,“对音乐形式美的把握既不是最终的目的,更不是唯一的目的。人们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总是要得到比从形式美中所得到的感性愉悦更多的东西,这就是在声音形式背后蕴藏着的情感性的内涵”。

尤其是“当我们把对音乐形式的审美把握问题的思考向更深层推进时,在我们面前就会摆着这样一个问题:音乐形式的意义或内涵是以怎样一种方式存在着的”时,于先生曾经在《释义学与现代音乐美学》中已经阐明的观点也得到了再次强调:“在探讨对艺术作品、特别是音乐作品的理解这个问题上,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要坚持主体客体之间的辩证统一这个理论立场。只强调客体而忽视主体的能动作用,或者一味夸大主体的作用而忽视客体的制约,最终都只能导致主客体之间的机械分割和对立。一部交响曲如果没有领悟它的听者,如果没有二者之间的交融和相互作用,这部交响曲的意义又从何谈起?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一部鸣响着的音乐作品,作为理解的根据而客观地存在于这里,听者的审美体验和理解又从哪里来?”???在这篇重要论文中,于先生在谈到关于“音乐中内容—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时曾着重指出:“应该承认,过去在我们的音乐美学、音乐历史、音乐批评等领域中,在内容与形式关系这个问题上,比较缺乏辩证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有形而上学的缺点,具体讲,就是常常把这二者机械地分割了,过分地强调了它们之间的区别的一面,而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同一的一面。”然而,“就一部音乐作品自身来说,它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但从更高的层次更宏观的范围来看,社会生活现实是内容,而音乐作品则是以一种独特方式反映这种社会生活现实的‘形式’。”???同样地,1996年于先生又在《论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中,站在辩证唯物主义本体论的立场上阐明了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音乐作品既是一个自身独立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物态性客体,同时又是一个离不开接受者意识活动的、非实在的观念性客体。???它不仅在为音乐美的本质及其问题的解决方面提供了一种思路和途径,同时也为我们对音乐作品内涵的理解、音乐作品的本体分析、音乐史研究、乃至音乐批评的实践提供了一种颇具说服力的理论前提。显而易见,所有这些都是对在《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和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中提出“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立论的补充和完善。而再次强调“不仅音乐形式本身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且,人们对音乐形式的审美把握,对其内涵的理解解释,同样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的论述,则无疑是对“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内涵的丰富与深化。???古往今来,在衡量学者学术价值的天平里,从来都不仅仅只是装着学者的执著和睿知。更重要的,还必须有其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以及对其从事的事业的学术关怀。正如马克思所说:“科学绝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严格地说,“音乐学分析”是一种中国语境中用于专门研究、分析音乐与音乐作品的理论学说。正如有的同行认为在西方音乐术语中根本没有“音乐学分析”这个词一样。然而,如若我们就此判定该学说及其术语是中国音乐学家的多此一举,则有失公允。在笔者看来,建立在“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基础之上的“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及其术语的诞生,正是其缔造者基于长期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以及对其从事的事业的理论诉求与学术关怀的学术成果,同时也是中国音乐学家在西方音乐研究领域中一种难能可贵的作为与贡献。诚然,西方音乐研究在中国,或说中国语境中的西方音乐研究,素来就有着多种多样的途径和方法。“忠实地”尾随西方,亦步亦趋,兴许能触及某些所谓的学术前沿。

然而,缺少了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以及对其从事的事业的理论诉求与学术关怀,恐亦难有作为。对于瓦格纳、肖邦甚至更多的西方音乐家及其作品的研究,由于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中西方音乐学家不同的研究视角,必然存在不同的理论诉求及方式、方法。何况,在西方音乐学家眼中或许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中就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研究。更何况,以约瑟夫•科尔曼(JosephKerman,1924—)为代表的英美当代音乐学家80年代中期也已开始对“二战”以来偏重实证主义传统方法的音乐分析(MusicAnalysis)进行了批判与反思,并且还提出了一系列对历史文本考证应该与美学阐释和音乐批评等学科结合在一起共同研究的学术主张。???写到这里,笔者想起了于先生2009年在一篇重要论文中说过的话,将其摘引于此,与学界诸君共勉:先哲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的序言中曾高屋建瓴地说过一句深刻的话,它始终给我从事自己的工作以精神上的支持和动力:“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发展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由此使我想到,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的高度发展,从长远讲,是否也应该有自己的音乐理论思维来给予支撑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为此尽可能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或许正是我们这些从事音乐学事业的人们的一种历史责任。???或许,有人会认为《关于音乐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思考》主要是于先生基于“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音乐发展回顾与反思”特殊背景下,在中央音乐学院对青年学生的一次关于我国西方音乐研究的回顾总结,以及对该学科建设基本理念的专题学术讲座。但细心研读,笔者却明显感到此文中于先生对“历史与理论”、“音乐学学科与其他相关人文学科”、“理论立足点与历史—当代的理论资源”、“社会—历史阐释与音乐本体分析”、“音乐文本自身与对它的体验和理解”、“思想与表述”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阐述,与他1988年发表的《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有着诸多方面的理论联系。然而,历时廿年,于先生原在《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中的很多学术理论思考,在《关于音乐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思考》中得到了更加完整、成熟、清晰、明确的理论概括。它构成了于先生学术思想中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我们研究于先生学术思想和理论构建必须把握的基本前提。看不到这一点,而仅仅只是对“音乐学分析”一词就事论事,则必然难得于先生学术思想之要领。#p#分页标题#e#

三、理论深化期(2000年以后)

大凡精神内涵丰富的人,自然生命都有异于常人之处。但对于博古通今、满腹经纶、大器晚成的杰出学者来说,古稀之年、耄耋之年却正是他们一生持之以恒地在看似“永远不会有什么令人瞩目的社会效应,更不会有任何经济效益,也命中注定不会有多少人去真正关注它”???的苦涩、孤独、寂寞的学术探究之后“终成正果”的时候———杨荫浏先生毕生为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殚精竭虑,其巨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出版时已八十高龄;将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却又令后生望而生畏的老德文版“花体字”《瓦格纳论音乐》译为中文,并交付出版社出版时,廖辅叔先生也已年逾耄耋;缪天瑞先生为《律学》一书的编写、修订整整耗费半个世纪的时光,甚至期颐之年都还在校定着自己的“文存”;钱仁康先生虽然已年逾耄耋,依然笔耕不辍,并且还在涉及面极为宽广的音乐学术领域中发表论著和学说;即便是过早地离开我们的睿知学者黄翔鹏先生,从事中国古代音乐史与传统音乐研究虽四十余载,但首次提出先秦“一钟双音”并令海内外为之震服的真知灼见时也已年过半百……“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诚斯言哉!从于先生50年学术生涯的历史发展看,2000年以后的学术著述无疑是他确立学术思想,完善学术体系,深化学术研究的重要时期。但从其学术成就的角度予以观照,此时期何尝不是于先生重要学术成果的收获季?诚然,于先生此时期也有很多重要,如告诫青年学子如何进行学术研究,如何塑造学者精神品质的《心境•方法•学风》;强调音乐哲学对于音乐学研究重要性的《关于音乐的特性问题》、《从海德格尔阐释凡•高的〈农鞋〉所想到的》、《西方音乐哲学的发展对我们的启示》;重申“扩大学科的学术视野,加强理论与历史的相互融合和渗透,重视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对于我国音乐学学科建设意义的《关于中国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几点想法》、《关于音乐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思考》、《音乐分析学的多元化建构》;等等。但在笔者看来,最能代表于先生在这一个时期中厚积薄发,并且对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乃至当代国际化的西方音乐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两部重要学术力作则是《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成书于2000年。然而,于先生潜心对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及其形形色色的各种理论学说与主要流派的关注和研究却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而从80年代初对汉斯立克及其音乐美学观的剖析开始,至随后不断发表的一系列关于音乐哲学、音乐美学的论文便是最好的明证。从中国语境中的西方音乐研究而言,《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无疑是一部填补了中国音乐学在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研究领域空白的重要专著。但我们如在世界范围内审视这部专著,则恰如音乐美学家张前教授指出的那样:类似这样的著作,即便是在西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像《导论》这样专门论述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的历史发展,并做出比较全面和系统的理论概括的学术著作。”???就算是在西方颇具影响的两部音乐美学史专著———1992年由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出版社(UniversityofNebraskaPress)出版的美国音乐学家李普曼(EdwardLippman,1920—2010)的《西方音乐美学史》(AHistoryofWesternMusicalAesthetics),???以及1991年由英国伦敦麦克米兰出版社(LondonMacmillanPublishersLtd.)出版的意大利音乐学家恩里科•福比尼(EnricoFubini,1935—)的《音乐美学史》(TheHistoryofMusicAes-thetics),???“也只是把20世纪的现代音乐美学作为其中的部分章节,不仅篇幅很少,对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的概括既不全面也不系统,而且在论述方法上也多是一般性的介绍,缺少有力的学术分析。”???笔者认为,以学科研究进程以及学科学术发展历史为研究支点,对19世纪中叶以后在西方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思想家、哲学家、艺术家、音乐哲学家及其思想理论展开深入透彻分析、阐释、论证,同时以中国音乐学家特有的学术立场对其展开论述,即是《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最显著的特征———于先生一贯坚持强调并成为他学术著述中特有的理论品格———“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它总是在“论”中带“史”“,史”中有“论”。既不同于很多看似深奥但却缺少历史感的“导论”,更不像某些罗列史料而理论性和思辨性却极度贫乏的“通史”。

以第一章“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确立和演进”为例,于先生对在西方具有重大影响的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进行论述时,首先把形式—自律论与它的对立面,即以情感论为核心的他律论音乐哲学从它们产生的历史渊源上进行追溯,并且逐一地分析了自古希腊以来西方音乐哲学发展中两种思潮的对立,同时着重论述康德美学中的形式论因素与汉斯立克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渊源关系,并在横向上论述孔德实证主义与自然科学在音乐理论中的应用,以及对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形成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在第五章论述“现代西方音乐哲学中的心理学倾向”时,于先生的分析重点虽然是介绍和论述在西方产生重大影响的迈尔及其音乐中的情感与意义的心理学阐释。然而,在此之前却用了大量的篇幅对从叔本华唯意志论哲学、赫尔姆霍尔兹音乐心理学、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库尔特能量论音乐观、埃伦茨维希精神分析理论,以及格式塔心理学对音乐哲学渗透的论证。笔者以为,这也正是于先生一贯的学术风格、理论特色,以及学术魅力的所在———即使是在对某一种学说进行理论梳理和阐述,也总是带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论分析和学术评价。一方面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辩证法,观察、分析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各主要流派与代表人物的理论思想;但另一方面,却又在指出某些理论学说中立意新颖和具有学术价值的同时,对它们在哲学思想上存在的矛盾与谬误也一并揭示。毋庸讳言,在中国研究西方音乐的学术群体中,或说是在一部以西方或西方音乐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中(尤其是音乐哲学类专著),中国学者一般都很少涉及和联系中国音乐学界的学术现实与思想状况,这一点对于于先生来说却截然不同。从“纯”学术的角度,用法国精神学家拉康(JacquesLacan,1901—1981)的“镜像”(MirrorImage)理论来看,一些同行或许会认为这是一种属于“他者”与“自我”的学术现象。但笔者更愿意将于先生的这种理论品质视为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学术关怀的高度学术责任感和学术使命感。#p#分页标题#e#

如在第二章“现象学原理引入音乐哲学的尝试”第一节“罗曼•茵加尔顿的现象学音乐哲学观”中,于先生首先对茵加尔顿的现象学音乐哲学理论渊源进行了论证———实际上追溯到了茵加尔顿的老师———胡塞尔。然后,才针对茵加尔顿的音乐作品与其演奏、感受、乐谱是不是同一的、音乐作品的本体特性问题、存在方式问题、同一性问题等进行论证和阐释。尽管如此,于先生仍客观地指出“:茵加尔顿的音乐哲学究竟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如果说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将认识的对象从客体转为了主体,那么,茵加尔顿的‘音乐是意向性对象’的理论实际上正是将音乐艺术的本质最大限度地从人的意识、意向活动,也就是从人这个主体方面去揭示、去描述。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索。多年来,我们一向比较着重从音乐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这个一般性出发点来阐释音乐现象,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音乐毕竟是人类意识活动的直接产品,是人类意识、精神生活最深层的东西通过乐音体系这个独特手段的物化或外化。意识活动这个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它的丰富性、复杂性,它的地位,我们过去认识、研究、阐述得都不够。茵加尔顿的思想可以从这个方面将我们的认识向前推进一步,深化一步。”???茵加尔顿“提出有关音乐作品的单层结构以及它同现实世界实在事物之间的疏远关系等等问题,这对于长期存在于我国音乐创作实践、理论研究、音乐评论等领域中的概念化倾向和模仿论的残余影响的克服不会是没有益处的。茵格尔顿提出的关于音乐作品感情品格这种非声音成分的存在以及它同声音成分的契合为一的问题,对于我国目前的音乐创作和理论研究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有利于我们从理论上克服汉斯立克纯形式论的影响,改变忽视思想精神内涵、单纯追求形式上标新立异的风尚;另一方面,又有助于克服将内容与形式机械割裂、忽略对声音形式的塑造和深入研究而侈谈空洞内容的倾向。茵格尔顿提出的有关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活动填充和丰富被构造的对象这个原理,对于发挥和调动演奏者和欣赏者在最后完成建构音乐作品这个整个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和潜力上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第三章对“释义学及其对音乐哲学的影响和启示”论证中,于先生同样坚持了他一贯的学术立场:“我们的结论是,只有在理解对象和理解者、本来视界和理解者视界、对对象的理解和自我理解等等这系列相互关系的问题上真正采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客体辩证统一的理论立场,音乐作品意义的理解问题才能最终得到合理的解决。”???可能有的同行并不留意,在于先生的著述中,“中国”、“我国”、“我们”等字词使用得非常普遍、频繁。在笔者看来,这样鲜明的文化身份与学界常见的某些行文方式和研究诉求形成了明显的区别。否则,于先生在《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的“后记”中也不会说:该书写作“最终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对西方学术界对音乐本质问题的各种看法的清理和反思,使得我们能够在一种审慎和批判的前提下,使这些有关的思想资料为我们所借鉴,从而使我国的音乐理论建设走向更高的层次,达到更高的水平。”???与凝聚了于先生二十多年研究心血的《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一样,《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虽然成书于2008年,但于先生对肖邦的研究也一样由来已久。早在1980年,于先生就发表过一篇题为《肖邦音乐中的民族内容》的论文;1985年又委约为《百科知识》期刊撰写过“肖邦”一文,而2002年《从海德格尔阐释凡•高的〈农鞋〉所想到的》一文发表时,于先生已年至古稀。有人说,于先生半个世纪挥之不去的“肖邦情结”源于他早年留学波兰。或许,这样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笔者认为,《悲情肖邦》一书的精髓:“悲情”与“悲情内涵阐释”,却是于先生“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学术思想经过了长时间对肖邦潜心研究后才获得的学术真谛———从1980年的“民族内容”到2002年由海德格尔阐释凡•高的《农鞋》所想到的“意蕴”,最终认识到“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是“肖邦音乐内涵研究中的一个最重要的核心问题”,进而牢牢地抓住了核心问题中的内核所在———“悲剧—戏剧性”。

毋庸置疑,从研究方法上看,《悲情肖邦》是于先生继1993年提出“音乐学分析”学说之后的一次理论深化和学术升华。在《悲情肖邦》中,我们看到了其与《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一脉相承的“音乐学分析”思想。而对海德格尔、伽达默、苏珊•朗格等前人理论的批判性借鉴与吸收,则又极大地丰富了“音乐学分析”的学说内涵。它除了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热爱”,以及在“肖邦的作品里包含着知识分子共同珍视的精神内涵,它能引起人们跨越时空的思想共鸣”,从而“悲情”成为一种“知识分子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时表现出的一种共同的精神气质。它由个人的文化情怀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凝聚而成,表达着对祖国、文化和人生最深沉的爱”???以外,更加明确地彰显出了建立在“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基础之上的“音乐学分析”开放性的学术特色与理论品格。同时,它也再次反映出了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理论与哲学基础之上,具有中国学术特色的音乐学研究。

众所周知,肖邦研究是一项国际性的学术研究。在笔者已知的英文文献中,迄今为止的正式出版物就有多种。如对肖邦手稿、书信整理的研究(Voynich,E.L.edited.Chopin’sLetters.DoverPublications,1988);对肖邦生平的研究(OrgaAtes.Chopin:HisLifeandTimes.TunbridgeWellsMidasBooks,1978);对肖邦人格气质及音乐表现的研究(SamsonJin.TheMusicofChopin.LondonBostonRoutledgeandKeganPaul,1985;Weinstock,Herbert.Chopin,theManandHisMusic.NewYorkDaCapoPress,1969);对肖邦某些作品的演奏研究(AiChia-Huei.Chopin’sConcertoinEMinor,Op.11:AnAnalysisforPerformance.AnnArborMich,1986;KiorpesGeorgeAnthony.ThePer-formanceofOrnamentsintheWorksofChopin.AnnAeborMich,1975);等等。况且,在中文出版物中,除了不胜枚举的乐谱类出版物以外,我们最常见到的仍然是译著,其次才是由中国音乐学家自己撰写的专著。比如:苏联A.索洛夫磋夫著、中央音乐学院编译室译《肖邦的创作》(人民音乐出版社,1960),帕斯哈洛夫著、史大正译《肖邦与波兰民间音乐》(上海文艺出版社,1961),匈牙利李斯特著、张泽民等译《李斯特论肖邦》(人民音乐出版社,1979),廖乃雄著《钢琴诗人肖邦》(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波兰雷吉娜•斯门江卡著、梁全炳/姚曼华译《如何演奏肖邦》(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美国詹姆斯•胡内克著、王蓓译《肖邦画传———肖邦的生及其作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美国塔德肖尔茨著、马永波译《肖邦在巴黎———浪漫主义作曲家的生活时代》(新星出版社,2006),美国爱德华•巴克斯特•培理著、钱仁康译《肖邦的叙事曲》(《音乐艺术》2006年第1期),钱仁康著《肖邦叙事曲解读》(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冯智全著《肖邦大型作品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以及严格地说并不属于音乐学学术研究的音乐随笔杂文类出版物(如曹利群著《肖邦不住17号》,中国华侨出版社,2008),等等。#p#分页标题#e#

显然,运用何种研究方法,如何突破前人已经取得的学术成就,最终揭示连国际上许多肖邦学家都从未涉足的研究领域———悲情与悲情内涵,并非易事!然而于先生却又有独到的见解:就艺术的深刻本质而言,肖邦的音乐同欧洲一切具有深刻内涵的音乐一样,包含着一种深层的人性意蕴。但这种意蕴并不是抽象的东西,对于肖邦的音乐来说,这种意蕴正具体体现在它所蕴含的悲情、悲剧性、直至悲剧—戏剧性之中,而它的形成具有特定的、潜在的社会—心理原因……真正的音乐应该是生命体验的真实袒露,是心灵—情感的一面镜子。我认为,要阐释它的深层内涵,至少要通过两个无法绕开的程序:一是要深入了解作曲家在特定时代、社会、文化环境下所处的具体境遇、他的整个心路历程,特别是他的情感体验,而对这一切的确切把握只能建立在相关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之上;二是要深入到音乐文本自身,也即声音层面上的乐音结构体本身,因为任何精神性的内涵只能通过对音乐文本本身的透视才能得以阐释。???历史和美学的结合是最高的批评标准,中国的文艺批评是重视体验的,因此在接受西方文化的同时,重视体验的价值,结合历史与审美的维度就是一种可行的研究方法。???《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于2008年正式出版后,在中国音乐学界产生了热烈的反响。为此,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于2009年11月中旬在中央音乐学院联合举办了“《悲情肖邦》并肖邦专题研讨会”。会上,人们或从多角度表达学习研读《悲情肖邦》的心得;或从多侧面解读“音乐学分析”在此著中的运用与发展。甚至,也有人惊讶地发现,三个月前(即2009年9月)到中央音乐学院讲学的德国当代音乐学家赫尔曼-达努泽(HermannDanuser,1946—)的“关联域化理论”竟与于先生一贯坚持强调的研究方法有诸多契合……???诚然,表面看来,《悲情肖邦》中带有史学传记特征的四个篇章———“转折(1831年秋)”、“走向成熟(1832—1838)”、“抵达巅峰(1839—1846)”,以及“黯淡孤寂的晚期(1847—1849)”即是“第一个程序”,而对各时期作品具体的音乐技术分析与音乐表现性分析即是“第二个程序”,它们也确实体现着于先生自80年代中期以后一直强调的历史与逻辑相互融合、相互贯通的学术思想。

然而,在于先生综合历史的、美学的、分析的、文化的视野“阐释”的字里行间,除了充满海德格尔、伽达默、苏珊•朗格等人的理论意味外,他的一系列独特见解何尝不是对前人研究的超越?!如将肖邦《b小调谐谑曲》视为标志着肖邦一生创作的重要转折,并将其从“突破谐谑曲体裁的传统性质,提升到悲剧—戏剧性境界”、“音乐中强烈的对比和反差造成音乐整体的巨大内在情感张力”、“将音乐推向悲剧—戏剧性顶峰的尾声处理”予以高度概括;在对夜曲体裁渊源关系进行考察以及对《c小调夜曲》分析之后得出的那些既充满厚重“历史感”,同时又凝练、准确的美学阐释“:一场心灵的风暴终于过去了,超脱了痛苦之后似乎变得明朗了的心境,同朦胧的夜色融合在一起,慢慢地消失在静谧之中……从中国传统美学的‘意境’观念来审视,应该说肖邦的这首夜曲不愧为真正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界,中西艺术之间在审美理想上毕竟是相通的。”???更为重要的是,在《悲情肖邦》中还有很多中国音乐学家不苟同于西方肖邦学家长期以来固有陈旧话语的精辟论断。如在阐释《f小调幻想曲》第124—135小节的音乐内涵时,于先生指出“:有的肖邦学家以这段称之为‘凯旋’的音乐段落为根据,认定整首幻想曲是一首壮丽、充满乐观、胜利情绪的作品,这种论断难以令人苟同……我认为,作为一首‘幻想曲’,这第二个音乐主题同第一个主题群中的那个充满阳光、明朗、憧憬的第二个主题一样,反映了肖邦心境中的另一面,似乎是一种对奋起、抗争的一种想象,还远不是凯旋的胜利凯歌。”???又如,在论及《b小调奏鸣曲》末乐章时,于先生指出:“在肖邦所处的30—40年代,奏鸣曲套曲的结构原则和整体构思基本上还是遵循着原来的框架,特别是它的末乐章通常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肖邦的这首奏鸣曲的末乐章却令人惊奇地背离了这个原则……肖邦是一位具有坚实、深厚的传统音乐技法素养的作曲家,这里不存在技术层面上的处理失当问题。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源自这部感情‘戏剧’的发展逻辑自身……许多肖邦学家和善于诠释肖邦作品的钢琴演奏大师们,对这个终结乐章的内涵的感悟和理解往往都相当接近……人们在聆听这个乐章时产生的这种视觉想象,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在探寻作曲家在创作这首奏鸣曲时的情感—心理路程中,来揭示这首终曲的内在意蕴。”???再如,在论及肖邦与乔•治桑的关系破裂时,于先生也没有完全赞同西方大多数肖邦学家以往的观点,而是有理有据地从更深层的音乐内涵中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于先生的这些建立在“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基础上的见解,无论是在思想性、思辨性,还是基于历史与逻辑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理论构建,以及在对第一手资料与史料的占有和运用方面,都绝不会比西方音乐学家的研究逊色。甚至,它们还表明了中国音乐学家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第一,中国音乐学家突破了在西方音乐研究中总是跟在西方人身后“嚼别人嚼过的馍”的学术历史;第二,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在当代国际性的西方音乐研究中突破性地具有了属于中国音乐学家自己的学术话语;第三,在当代国际性的西方音乐研究中,中国音乐学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学术贡献。

或许是由于笔者研究课题———“西方音乐研究在中国”的原因使然,每次阅读于先生的《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和《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这两部专著时,脑海里都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另一部著作———《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andCivilisationinChina)。它是中国第一部具有现代学术意义的巨著。它的出版不仅在西方汉学界引起过轰动,而且在国际学术界也获得了极高的声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甚至将其看作是欧洲人学术研究的最高成就,是人类20世纪完成的重大学术成果之一。该著自1954至2004年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以来,先后被多国文字转译……然而,《中国科学技术史》的作者却不是中国人,而是一位花了整整50年时光才完成的外国人———英国汉学家、科学史学家李约瑟博士(JosephNeedham,1900—1995)。???当然,从研究对象上看,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与于先生的“西方音乐哲学”和“悲情肖邦”完全属于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学术范畴。但是,如若我们从域外学者做“他国文化”研究这一视角出发,却又不得不承认它们有很多相同、相通之处。而且,在笔者看来,这种相同与相通所给予我们的启发和反思也应该是深刻的。一方面,在当代国际化的西方音乐研究领域里,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及其高层次的学术成果(出版物)亟待翻译成西方文字,并通过国际化的出版物版权贸易早日“走出去”,在宽广的国际学术舞台上与世界范围内的音乐学同行取长补短、深层交流。#p#分页标题#e#

现代哲学论文范文8

关键词: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偶然性;必然性

《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以下用博士论文代称)是马克思的博士毕业论文,也是马克思表达青年时期思想理论的重要著作,同时包含着马克思人生中许多思想的启蒙点,在论文中有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可以单独加以论述与研究,它对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也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原子论中的偶然性和必然性

马克思的偶然性观点的发展源于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之间的分歧。德谟克利特在古希腊哲学中的原子论等同于阿纳克萨戈拉种子说的延伸。阿那克萨戈拉把世界万物的出现与灭绝归结为种子的聚散与分离,相当于每一事物的新生与消亡都源自于种子的碰撞,认为自然万物是由多种多样的种子所构成的,以此彰显了世界万物的多样性;种子的性质也决定了自然万物的性质。德谟克利特将虚空空间添加到原子运动的空间,认为世界的起源是原子和空洞,一切事物的变化都因原子的聚集和分离,没有偶然发生的东西,一切事物的来由都有原因,一切事物的始终也都是必然,这一点与西方基督教的原罪说很相似,相信命定论,而德谟克利特本人也不相信感性世界,把其与真理割裂开来,导致德谟克利特的一生都在求取所谓的真知,是个实实在在的唯物主义者。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则是种子说的另一种意义上的解释,强调原子在形状位置上的差别从而才有了自身内部的运动;伊壁鸠鲁继承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但做了一些改变,认为原子非线性运动而是偏斜运动,他所谓的“偏斜”并不是真正的斜线运动,而是在下落过程中呈现为各种结果的可能性,是原子碰撞偶然性的表现,而且他认为德谟克利特所说的支配统治世界和人类的必然性的东西并不存在,主张反对宗教、迷信带给人们的束缚,是一位坚定的无神论者。伊壁鸠鲁在认识论上也是个教条主义者、独断论者,把感性世界看作是真实的,相信感觉的存在,认为“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报道者”。把两位哲学家关于原子论的观点做了对比之后,回归到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观点中来,在科学技术还不发达的古希腊时期,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被看作是当时自然哲学的最高成果,认为原子是沿直线运动的,但马克思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方式,提出了与传统不同的观点;马克思更倾向于伊壁鸠鲁提出的原子偏斜运动,认为万事万物产生于各原子之间无规则的任意碰撞,由此引出了“偶然性”观点,超越了“因果关系”的枷锁,代表了对绝对必然性的挑战,在当时很大程度上有着打破命运束缚、高扬追求自由的进步思想。虽然德谟克利特是哲学史上首位提出偶然性这一概念的哲学家,但是对于他本人而言放弃了对偶然性的研究,则更注重必然性的观点,将生活中的一切都归结为必然性;是必然性统治着这个世界和人;人被必然性所支配等等。

二、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自我把握

马克思博士论文中所描述的偶然性是突出个体的随机性、倡导人的个性自由;与之相对应的必然性则被看作一种限制、规范,具有浓厚的机械论色彩;随着人文科学的发展,必然性与偶然性被看作一对相互联系的基本范畴而存在。而马克思结合辩证法思想不仅看到了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缺点,而且又超越了伊壁鸠鲁对原子论的解释,从追求个人自由的意义上理解原子运动与必然性、偶然性之间的联系。纵观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偶然性与必然性总是被作为一对相应的范畴联系起来。马克思、恩格斯都有相关的具体论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可以找到相关例证。从原始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这种社会变迁、历史洪流对于个人来说是无法把握的必然性,而每一历史阶段的政权更迭,在大洪流中可以看作是变革的偶然性,承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这并不意味着否定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马克思所倡导的是在必然性的规定下,人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偶然性可以推动必然性往积极方面发展。在整个人类进程中,赫斯曾说“马克思作为人类思想的宝库”,至今仍为受用,可以说是作为了积极的偶然性出现,而且一度在金融危机和国家革命中发挥作用,甚至把握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大方向。就像恩格斯曾说过:“恰巧某个伟大人物在一定时间出现于某一国家,这当然纯粹是一种偶然现象。”同时也会有像天灾、人害的这种消极偶然性的出现,在无法避免的同时也并非全无用处,可以让世人吸取教训并加以警醒,马克思认为必然性与偶然性都是客观存在的,无数偶然性构成了必然性的统一。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持的立场当然是一致的,偶然性突出了英雄人物的功绩,但是也不能一味地崇尚偶然性而忽视必然性,否则就会陷入英雄史观,陷入唯心主义历史观。而且马克思所讲的必然性中的偶然性也绝不是单指个体性格人物的成长发展,而是要求全人类中每一个个体的全面自由发展,他需要全人类的充分和自由发展,所追求的也是必然背后的自我意识的自由。马克思之所以支持伊壁鸠鲁,也是因为伊壁鸠鲁重视人的“主体性”和对“自由精神”的追求,重视人本身的发展,用人的自我意识这个角度去观察这个世界,虽然当时并没有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差别做出明确的区分,但对于当时受黑格尔唯心思想影响的马克思来说,有一个启蒙点思想的发现是很宝贵的。

三、面对偶然性与必然性时人的自我发展

在人类历史必然发展的大趋势和人类社会偶然发展的小浪潮的进程中,即使是作为食物链顶端具有自主创造性的人类,无论认识水平怎样提高,都不能彻底撇开或避免偶然性的负面影响。就像人类抓住了科技这条锁链,或者说是偶然性的契机,利用它越来越造福人类,但是不得不说它却使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地逐步服从于科技的规范要求;科技发展至今如果属于发展的必然性,那值得我们反思的是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人的异化也是人类发展的必然性么?我们不能单单把偶然性与必然性割裂开来分析,虽然偶然性的产生是无缘由的,但是马克思认为偶然性与必然性作为一对关联范畴,都是客观存在着的,而且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这就要求我们在生产生活中,一方面要尊重客观必然性的要求,重视各方面的作用,只有在认识了必然性的基础上才拥有行动中的自由;另一方面,也不要忽视偶然性在其中的作用,任何一个偶然性都是一个关键点,我们要善于利用和把握,利用偶然性为必然性发展开拓道路。苏联的李森科曾宣称“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一度反对分析偶然现象。结果导致苏联的生物学领域被形而上学思想所控制,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正所谓“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人作为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客观存在的主体,除了善于抓住契机之外还要发挥积极的主观能动性,充实自身,在遇到任何困难时不是畏首畏尾,而是积极主动应对。只有作为人民群众组成部分的个体得到了全面充分的发展,才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有效作用;推动社会和历史的良好向前发展。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背景,各方面条件极为有限,博士论文中的潜在价值虽然在当时有一定的影响,但并没有得到极大的理论价值体现,放置于当代中国,而且经过历代学者的潜心研究,马克思的偶然性思想为中国的改革发展之路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视角,为国家和个人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可能性,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偶然性与必然性思想,有利于我们认识历史的必然发展和更好地掌握历史规律,从而更好地把握唯物史观。

参考文献:

[1]俞娜.试论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及其创新[D].华中科技大学,2006.

[2]朱丽梅.马克思哲学中的偶然性思想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6.

[3]周嘉昕,张一兵.自我意识旗帜背后的辩证法光辉———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J].理论探讨,2005(4).

[4]颜岩.马克思对黑格尔偶然性论题的继承与超越[J].哲学研究,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