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困境

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困境

摘要:本文认为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金融支持规模小、债权融资比重低、股权融资发展慢以及金融支付渠道窄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湖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相互配合,创新担保类贷款产品、强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债权融资的深度、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股权融资的力度、拓宽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支付渠道。

关键词: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金融困境

一、金融支持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成效

1、湖北省文化产业融资规模不断扩大

湖北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快。2014年,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发表意见,决定充分发挥金融业在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为文化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好政策“孵化”工作,从政策层面开始协调好财政、金融、文化市场三方的发展关系[1],湖北省随即启动了一批规模大、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如中央文化区、欢乐谷、武汉创意天地等),并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优先筹集接近100亿元的信贷资金来确保相关文化产业项目的顺利实施,为首批大型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落成奠定了扎实基础。2016年,湖北省政府为更进一步刺激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从财政方面对70余个极具潜力的文化产业项目予以了资金奖励和补助,另外还有5个文化产业项目获得了中央财政资金的专项资助,并累计下放动漫扶持资金共计4688万元,从金融方面先后面向海内外多个发达经济带举办了5轮文化产业招商活动,并在全省范围内共计签约96个重大项目,吸引资金高达867亿元,有了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双管齐下的大力助推,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当年的营业收入增长31%,利税总额增长34.5%,全省动漫产业一跃跻身为当年的全国行业先列,成为拉动我省文化产业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在各大文化行业中异军突起[2]。

2、湖北省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呈多元化

近年来,湖北省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多元化趋势明显。2014年,湖北省开始探索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的新道路,成立了首支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并于首期募得资金5亿元;2015年,湖北省进一步扩充文化金融项目库,新增项目涵盖近20个文化创意行业及相关领域,正式为湖北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提供项目贷款、贸易融资以及文化消费贷款等多种贷款服务;2016年,湖北省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通过建立文化专项基金来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流向文化创意行业,从而打开了包括股权融资、P2P金融、众筹等在内的多种文化企业融资渠道,并由此初步形成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了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辟了一条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文化建设的新道路。此外,湖北省持续推进文化、金融、科技三方的融合进程,加快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步伐,一大批以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代表的新势力正在悄然崛起。

3、湖北省文化产业融资效率稳步增长

湖北省针对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集中资金着力优先培育了一批市场主体,通过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文化市场的整体发展,从而降低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成本、提升了文化行业的资金运用率、减少了文化市场的融资约束、增强了文化企业的清偿率。民营资本方面,以万达集团和华侨城集团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开始入驻湖北省文化市场,分别于2015年投资500亿元和45亿元建设武汉中央文化区、东湖欢乐谷等一批文化园区项目,在这些项目的强大积聚效应和孵化作用下,大量的项目、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文化生产要素开始纷纷涌入湖北省文化市场。金融资本方面,湖北省政府于2015年施行“政银联手”政策,尝试与地方性商业银行合作组建“文化企业风险池基金”,解决了一大批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融资问题,为湖北省文化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湖北省政府2016年进一步与多家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优质的文化产业项目,据湖北华中产权交易所的数据显示,当年湖北省版权交易发展迅速,文化市场主体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不断加强,文化行业内各个领域都有了长足发展,多家文创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融资效率稳步增长。

二、金融支持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支持规模小

尽管湖北省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在逐年增长,但是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仍然受政府财政支持。2015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单位总收入为46.56亿元(同比增长21.70%),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33.81亿元(同比增长39.82%),占总收入的72.60%;2016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单位总收入为58.92亿元(同比增长26.52%),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41.79亿元,占总收入的70.93%,尽管较上年占比有所下降,但与2013年相比,占比仍然增加了4.63%[3]。湖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还有待完善,行业融资梯次结构不合理;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有限,中小型文创企业融资困难;文化商业票据再贴现业务受阻,文化企业未能及时融到所需资金;文化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程度偏低,文化企业的资产价值被严重低估。

2、债权融资比重低

目前,湖北省文化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且渠道不通畅,融资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普遍偏高,在典型的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组织结构体系下,债权融资的整体规模却仍然偏低,所占比重更是严重不足。2014年,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机构资产总计约为76亿元,而负债总计约为5亿元,资产负债率只有7%;2015年,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机构资产总计约为80亿元,负债总计仅为7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足10%;2016年,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机构资产总计约为84亿元,负债总计仅为10亿元,资产负债率仍不足12%。由此可见,湖北省文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总体规模仍然有限,中小型文化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集合票据数量更是屈指可数,致使湖北省大多数文化企业在资金运作方面处于被动状态,文化产业发展强烈依赖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抑制了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活力,严重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3、股权融资发展慢

近年来,湖北省文化产业股权融资发展速度比较缓慢。2011年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所有者权益约为64.5亿元,其中只有22.4亿元为实收资本,占比不到35%;到了2012年,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所有者权益约为74.2亿元,其中实收资本为42.7亿元,占比虽有大幅上涨但仍不足60%。除此之外,文化企业股权融资的途径并没有完全打开,还有一大批极具创新活力的小微文创企业还争取不到股权融资的资格,文化产权作为这些企业的核心价值未能在股权融资过程中得以量化,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

4、金融支付渠道窄

新常态下,我国居民消费能力迅速提升,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明显,以艺术、娱乐、体育类消费为代表的文化消费日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然而与其它中部省市相比,湖北省文化产业优势尚未充分发掘,文化产业发展规模相对较小、速度较慢,群众文化消费意愿并未得到充分释放[4]。2015年湖北省居民消费总支出约为10168亿元,其中非现金消费支出约为1729亿元,占比约为17%,而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约为1578亿元,几乎全部为现金支出;2016年湖北省居民消费总支出约为11379亿元,其中非现金消费支出约为2048亿元,占比约为18%,而文化消费支出约为552亿元,其中非现金消费支出不足6亿元。同年,湖北省非现金支付金额高达74.23万亿元(同比增长31.03%),交易量为46.53亿笔(同比增长28.67%),其中移动支付交易量就占到了全部非现金支付交易量的22.11%,金额高达3.4万亿元(同比增长86.99%)。由此可见,在网络移动端支付结算平台日益盛行的今天,如何通过电子金融支付平台进一步挖掘湖北省文化消费潜力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金融支持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

1、创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服务的种类

针对文化产业“轻资产、重创意”的发展模式,为文化企业“量身定制”能够适当降低企业融资门槛的金融服务、创新研发适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金融产品,是释放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实现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一步。建议湖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通力合作,为制定能够满足不同规模文化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做好前期的铺垫工程:第一阶段,建立针对文化产业融资的信用评级制度,借助第三方评级机构合理制定利率、管理风险、确定贷款期限及还贷方式,完善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贷款的信用评级机制、提升信用评级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对现金流稳定的成熟型文化企业的信用贷款;第二阶段,建立文化企业信贷担保机制,推出能够满足不同规模文化企业融资需求的贷款担保方式,进一步降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风险,加大对文化企业融资担保的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联保机制为中小型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创新金融产品方面,建议湖北省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制定全方位、个性化的金融产品:首先,应该增强文化企业的“硬融资能力”,使其能通过传统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和设备抵押贷款业务融到更多的启动资金来支持未来发展;其次,还要增强文化企业的“软融资能力”,通过完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及其评估标准,让文化企业能够通过质押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进行贷款融资;最后,通过探索发展新型融资业务来进一步助推湖北省文化金融的规模,其中融资租赁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方向,由于融资租赁属于表内融资,租赁资产不体现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因而不会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可以满足中小型企业在购置设备过程中的多渠道融资需求。

2、强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债权融资的深度

债权融资作为企业直接融资方式的一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企业控制权,更有利于文化创意型企业贯彻创业初衷和坚持创作理念,建议湖北省强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债券融资的深度:政府部门方面,应该积极发挥其担保机构的作用,首先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审慎管理金融风险,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然后鼓励正规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文化金融服务部门,加大对湖北省文化产业的人力资源投入和财务资源投入,并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金融准入门槛,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为文化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同时还要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做好债务融资工具的推介和承销工作;金融机构方面,应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推动文化企业的物权、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文化类无形资产的评估与交易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为文化企业的资产证券化过程提供信用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成熟型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和公司债,支持资产配比低的小微型文化企业发行中短期商业票据。

3、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股权融资的力度

股权融资作为企业的另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可以在短时间内为企业募集大量资金,其募集渠道主要分为私募和公募(公开市场发售)两种,建议湖北省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股权融资的力度:在私募发售方面,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充分发挥风险偏好型投资机构(例如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的积极作用,支持中小型文化企业完成天使轮、Pre-A轮、A轮、B轮、C轮融资过程;在公开市场发售方面,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积极鼓励满足上市要求的文化企业通过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以及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进行直接融资,将更多的金融资本留给大批中小型文化企业,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型文化企业的资金需求。除此之外,还应该让文化企业能够真正利用“创意”融资,建议湖北相关金融机构全面评估文化企业的融资能力,充分挖掘文化产权交易在文化产业融资中的作用,将文化专利版权、项目受益权、企业股权等无形的资产证券化,用文化企业未来的收益流为企业当下创造更好的营运环境。

4、拓宽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支付渠道

近些年,微信、支付宝等网络移动端支付结算平台的应用已得到了大面积推广,日益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个角落,人们的支付场景和支付习惯正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巨变。文化、体育和娱乐类消费作为文化产业的需求端,是文化产品的最终服务对象,更是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为了进一步释放湖北省居民文化消费的潜力,充分发挥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完善湖北省文化服务行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环境以及电子金融支付环境,建议拓宽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支付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电子金融交易支付结算平台,积极探索“文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不断推出新的文化消费信贷产品来进一步刺激文化消费。

参考文献

[1]关于深入推进湖北省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G].湖北省文化厅,2014.

[2]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G].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3]湖北省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概况[G].湖北省文化厅,2017.

[4]李坚:中部六省文化产业发展优势比较及湖北对策建议[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0(2).

作者:王鸾凤 刘熹 单位:湖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