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言传播下网络舆情治理路径

网络流言传播下网络舆情治理路径

【摘要】对网络舆情的认知度和治理程度,是检验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成效的标志之一。网络流言是识别网络舆情的重要维度,流言治理是舆情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流言背后的生成逻辑是公众对于自身权益的捍卫和对可能或已造成己方权益减损的管理方的抗争。基于抗争逻辑,舆情治理应区分流言和谣言的差异;实现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识别群体的利益诉求;建立网络舆情治理的秩序观;并基于网络媒体的媒介特征实现治理的流程性和科学性。

【关键词】社会治理;舆情治理;网络流言;抗争

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明确提出了“社会治理”的理念。社会治理的内涵体现为:治理主体由单一的政府主导转向社会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治理内容由政务内容的领域治理转向社会事务的全域治理;治理方式由刚性的管控转向柔性的协商和对话;治理目标由结果导向的静态治理转向过程导向的动态治理等。在社会治理的诸多要素中,媒介治理呈现出的主体性和客体性合一的特征使其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点:一方面,在手机媒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呈现出日益明显的“媒介化社会”特点,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平台属性和凝聚力被日渐关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已成为重要的治理工具;另一方面,风险社会和结构调整带来的不确定状态,又使网络舆情成为反映社会问题、联动社会结构关系的“体温计”和“晴雨表”,网络舆情亦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对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深刻论述了媒介治理和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他强调:“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2]从内涵来看,网络媒体平台特别是网络舆情空间与社会治理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从治理主体来看,网络空间的多元主体结构是社会治理中重要的主体组成,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3];从治理方式来看,网络舆情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协商对话的空间,主流话语场和民间舆论场在网络空间能够实现对话;从治理过程来看,网络空间的舆情动态为社会治理提供前期信息预判和后期结果监督,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从治理内容来看,网络舆情反映了事关民意的多层面多类型问题,是社会全域治理的必然内容;从治理效果来看,网络空间的治理效果关乎每一位网民的政府认知和社会认知,网络治理与社会治理具有结果上的关联性。因此能否充分认知网络舆情并进行网络舆情治理,已成为检验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成效的标志之一。

一、网络流言:识别网络舆情的重要维度

一般认为,流言是指未被证实的具有传播属性的信息或言论。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曾提出一个著名的流言传播公式:R=I×a(流言流通量=问题的重要性×证据的模糊性)[4],说明流言传播的基本规律。那就是流言的产生、聚集和传播一方面来自于诱发事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来自与该事件相关的权威解释的滞后与模糊。网络流言是生成或传播于互联网平台的流言,与其他传播空间相比,网络平台和社交传播渠道降低了流言传播的成本,流言更易于在网络平台聚集和传播。网络流言和网络舆情的关系如下:网络流言是网络舆情生成的前状态。流言和舆情生成的关系是因果关系,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流言产生后不断同化,即流言与不同人群的认知习惯、表达方式、情感特征等同构,流言内容与群体间的认知经验、接受特点相统一,使流言范围不断扩大,促使舆情产生;第二种情况是,激发流言生成的源头事件具有广泛的话题性和影响力,流言为舆情产生提供议题和议程,促进舆情的爆发;第三种情况是流言产生但存在较大的虚假性,网络空间的自净化功能会使更多人参与辟谣,生成舆论。网络舆情传播中的流言助力。学者匡文波总结了新媒体平台的三种舆论发酵模式,分别是历史激活型、话题衍生型和平息复起型。[5]在三种类型的舆论传播过程中,都能识别流言的存在。历史激活型是旧事件的重新传播,其中流言对历史事件的记忆是重要诱因;话题衍生型指一个话题在传播中生成新的、多层次的话题,话题的变化和迁移源于不同人群对事件的解读和传播,使传播的信息具备流言的属性;平息复起型是舆论在经历生命周期的末尾被重新识别和发现,引发新的舆论,形成舆情反转现象,其中往往存在围观网民对事件的片面解读,即存在流言。可以看出,在舆情传播的前端、中端和尾端,都有流言生成和传播的空间。网络媒体为流言传播技术赋能。网络媒体特别是社会化媒体的快速发展,为流言的传播提供了技术赋能。首先,网络人际传播的弱关系连接激发了流言传播的频度,熟人关系是强人际关系,而基于六度分割理论结成的网络社交关系则是弱连接关系,弱连接降低了言语传播的风险,增加了传播的随意性,激发了流言的传播;其次,社会化媒体的社交本能,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为流言的传播提供了技术的便捷,转发评论等空间亦是流言生成的空间;第三,网络社群的形成为流言传播提供了组织建构,当前网民组织的社群化日渐明显,基于血缘、学缘、业缘和趣缘,网民通过一个个部落化小圈子获得信息、交流信息,不同圈子之间又存在交集,圈子内部的共识和偏见促进了流言的传播,更得以聚集成为影响舆论的力量。

二、一个科学流言网络传播的样本观察

2019年是我国5G商用元年。从科学流言传播的规律来看,一个新技术的大范围民用就可能会造成公众对于该技术是否安全的流言传播。在5G时代的大背景下,5G基站辐射危害健康的流言产生并快速传播。本文以新浪微博为平台,对该平台中与“5G辐射”“5G基站辐射”相关的内容按照时间逻辑进行了梳理。第一个阶段:流言快速传播阶段(2019年5月至8月)。2019年5月17日,搜狐总裁张朝阳在搜狐科技5G峰会中的开场致辞中表达了5G辐射影响健康的言论:“5G到来之后,基站密度极其高,到了毫米波,短波、高频率,到了几千兆赫兹,对水分子、氧分子的某些频率会产生共振,对人体是不是有更大的影响?大家享受5G带来的进步和方便的时候,也要关注电磁波对人体可能的影响”。该言论在互联网平台形成涟漪效应,成为社交网络中关于5G辐射流言的起点。7月3日,张朝阳在搜狐媒体大厦举办的小型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我收回这句话,5G对人健康的影响我真的不是专家,我真的不太懂,我只是看到一些报道,还需要专家进一步研究。”尽管张朝阳的态度发生了反转,但其关于5G的持续发声引发了公众舆论的关注和解读,他的两次表态共同促进了该话题的传播。如用户“阿宽akuan”2019年8月21日发表的微博“张朝阳:5G基站密度极高,这么高频的电磁波对人的危害很大。张朝阳:非常期待5G,5G网络的速度和低延迟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用户“鲸落菌”2019年7月22日发表的微博“然而,‘不太懂’的又何止是张朝阳一人,5G,乃至是智能手机辐射到底对人体有没有危害?又是否会致癌?直至今天也还没有人能给出一个令所有人都信服的解释”等。第二个阶段:线上线下联动阶段(2019年9月至11月)。5G基站辐射影响健康的流言不仅在网络中传播,而且与现实生活中的居民阻挠通讯基站建设的抗争性行动形成联动。由于基站辐射影响健康这一流言的影响,湖南长沙、山东菏泽等地小区接连发生了居民阻挠通讯基站建设的群体性活动,网民对该类事件的围观、讨论,促进了流言的进一步传播。如第一财经日报10月28日微博“近日,长沙某小区业主发出联名倡议,要求通信运营商在小区内设置5G基站,以改善小区内信号差的问题。随后被网友扒出,今年8月底,该小区就以基站干扰正常生活,不知道辐射是否超标为由,要求拆除该小区楼顶的16个通信基站,三大运营商与小区协调未果后拆除设备,并发公告称未来将不再受理该小区的网络信号投诉。网友:又要信号好,又要没基站,这也太难了!”用户“麻辣小移妹”9月14日转发新浪财经的微博“近日,山东菏泽。网曝一小区内因部分业主阻挠通讯基站建设,三大运营商发出公告,不再对该小区的通讯设施建设列支投资计划。小区一位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附近的基站已被拆除,居民通讯已受到影响。”第三个阶段:流言治理与辟谣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2019年12月17日,中国科协举办“典赞•2019科普中国”活动,了2019年度十大“科学”流言终结榜。辟谣的第一条流言就是“5G基站辐射对人体会产生很大影响”,对5G基站不会影响健康的结论做了权威说明。以此为起点,主流媒体、网络大V、网络科学栏目、普通公众等微博主体对此事件和结论进行了大量的转发和评论,使该流言的传播趋于结束。如人民日报微博2019年12月18日“【转发辟谣!#2019年10大科学流言#终结榜】‘5G基站辐射对人体会产生很大影响’‘中国高铁辐射严重,坐高铁=照X光’‘电子烟是戒烟利器’‘液化气钢瓶着火要先灭火再关阀门’”“#2019听过的谣言#还有哪些?”“17日中国科协2019十大‘科学’流言终结榜”等。

三、流言传播的抗争视角:舆情治理的关键

社会学家涉谷保认为,流言是临时的新闻[6],是公众在信息模糊的状态下对已知事实的解释和集体经验建构。在涉及公共危机和公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后,流言一般会形成两种解释路径,一种是公众如何规避危机带给自己的危害或可能的危害,如抢盐事件中的流言;另一种是指向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级管理主体,以流言方式形成“意见气候”,以促进管理方加强重视、弥补漏洞,或者促进上级管理者对下级的监管和制衡。如2019年某市立交桥侧翻事件中的流言指向桥梁设计方和道路交通监管方,目的在于促进城市管理者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5G基站辐射的流言传播路径亦是基于上述两种解释路径,一是基于公众对于5G基站辐射危害性不明的想象,二是对于科学管理实体发声的渴望。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流言生成背后的逻辑是公众对于自身权益的捍卫和对可能或已造成己方权益减损的管理方的抗争。社会抗争是指有许多社会个体参加的,具有很大自发性、持续性、对抗性的挑战或支持国家或其他社会群体的制度外利益诉求行动[7]。抗争行为古今皆有,从击鼓鸣冤到群体上访,再到“自杀讨薪”等身体维权,抗争行为被视为“弱者的武器”,用以实现利益诉求。网络流言即借助互联网通路实现利益诉求的网络抗争。互联网的快速普及赋予民众媒体近用权和话语权,抗争行动者得以掌握对抗权力组织的反支配权,因而提升了网络抗争行为的频度,导致网络流言的频发。将社会抗争的理论视角引入对网络流言的分析,可以得出:第一,流言既是抗争行为,也是抗争的动员。作为抗争行为,流言指向行动者个体或者小范围群体;作为抗争的动员,流言以情感动员的方式使事件之外的看客转变成情感共振的集体行动者,使网络抗争得以更大范围地动员甚至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集体行动。5G基站辐射流言中,网络流言就具有抗争行动和抗争动员两种特征。第二,流言生成的核心是利益。经济利益、政治权利、社会资源分配等利益关系失衡是流言生成的根本,流言等抗争形式是手段。第三,流言的非破坏性。社会抗争理论认为,抗争者并不以推翻或破坏现行的政治结构和制度模式为目的,而是通过抗争使诉求得以被体制内管理者发现和回应。流言即一种利益申诉的非制度化手段。

四、网络流言与网络舆情的治理路径

(一)治理前提:区分流言与谣言

谣言是特殊类型的流言,它具有两点属性:信息的虚假性和目的的私利性。目的的私利性指向谣言生成者和传播者的私利化动机。为实现私利诉求,谣言往往以遮蔽或扭曲真相的形式出现,从而使结果出现较大的破坏性。而流言则是利益相关者对事件的自然反应和传播,背后没有明显的人为操控和故意扭曲事实的痕迹。网络舆情治理的起点就是要识别舆情的生成源头是流言还是谣言。面对谣言,治理的逻辑就是法治框架。然而在现实的治理过程中,舆情治理者一方面没有对二者进行科学区分,另一方面将流言当作谣言来治理,采用“删”“堵”等简单方式治理流言,反而有可能使网络舆论和情绪因缺乏通道和出口而产生极化,给后续治理带来困难。

(二)治理路径: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

社会治理的内隐逻辑就是由政府对社会事务的包办管理转为社会主体的多元参与和领域内专业治理。从5G基站流言传播的过程来看,在张朝阳发表5G影响健康的观点后,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随即从专业角度进行解释进行辟谣;“健康同行栏目”和“环保科普”两个微博自媒体平台用动画和微电影的方式将专业辟谣信息予以通俗化和形象化转译,促进辟谣内容由专业场域进入大众场域;中国科协以政务主体和知识权威的角色对该流言进行最终辟谣,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转发传播,这些及时发声有力地促进了流言的消弭。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一方面能够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无影灯效应”,促进真相在流言传播中的析出;另一方面,能够消减流言治理中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对立,使流言进入专业和针对性场域,在柔性对话的关系模式中进行流言治理。

(三)治理关键:识别利益诉求,理解流言的抗争性

舆情治理和社会治理在本质上是一体的,不应将二者分轨处置。舆情是社会治理的感应器和风向标。应从流言生成的抗争逻辑理解舆情背后存在的利益失调、管理失位等问题,不能将治理停留在舆情治理的表面。流言和舆情产生,社会治理者应顺着舆论线索敏锐发现现实当中的问题,及时回应和处理线下问题,线上舆情才能实现可控发展。

(四)治理核心:网络舆情治理的秩序观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是多元主体治理,网络空间就是一个多元话语汇集的平台。基于互联网的近用权,允许网民围观、发声是实现网络多元治理的前提。在网络话语空间,政府话语和民间话语是平行结构,而非自上而下的威权结构。传统治理模式中单一的“维稳观”已不适合当前社会的治理理念。治理的目的不是管制言论,而是通过对话交流彰显言论的是非曲直,讨论言论背后的利益协同。因此,用“秩序观”代替“维稳观”是网络舆情治理的理念内核。“秩序观”即网络空间应成为平等、有序的对话空间。首先,政情下达和舆情上传应并行,事关民众利益的政情信息模糊是流言产生的诱因,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应成为各级政府切实运行的对话实体;其次,有适度的开放性话语空间,舆情空间的开放才能给予流言和舆论生成空间,舆情和民意有流动的空间才不会形成舆情的“堰塞湖”,消除舆情爆发性失控的危险;第三,建立法治和伦理的框架,允许舆论有自由性和容错性,这符合舆论的认知规律,规则和框架能够划定舆情传播的底线和天花板,使其不逾矩、不失范、可管可控。

(五)治理方法:流言治理和舆情治理的流程性和科学性

传统舆情治理受制于发现难、监控难、识别难,即散质传播的流言和舆论难以第一时间发现、难以对舆情发展流程进行监控、难以对舆情中的利益主体进行识别。当前,舆论以互联网和社会化媒体载体传播,给予治理者科学治理和流程治理的机遇。社交媒体的实名属性、使用者的“数字足迹”、明确的传播路径,有助于发现流言和舆情的源头,看到舆情在不同社群传播的线索和过程,识别舆情交锋中的利害关系,从而预测流言和舆情发展的走向和规模。因此,重视和加强对社会化媒体传播规律的认知,提升社会化媒体的应用能力和技术分析能力,对于舆情治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

作者:郭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