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会计核算论文

家庭农场会计核算论文

1家庭农场会计处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1.1家庭农场会计核算现状

1.1.1会计核算基础选用不科学。

会计核算基础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收付实现制是适用非营利的单位,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而家庭农场虽然还没有成立为公司、企业的形式,但也是个会计主体。因此应选用权责发生制。而现在大部分农场都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在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时才确认收入或支出,这样不利于正常核算家庭农场的经营成果。

1.1.2记账方法过于简单。

会计核算的方法有复式记账法和单式记账法。而我国农场会计核算存在的一个现状就是很多农场采用单式簿记。即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只登记现金的收付,只在一个账户记录。例如:某个家庭农场购买了拖拉机,花了5万元,记账的时候只登记现金减少了5万元,而不登记家庭农场的资产增加了5万元,这样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1.1.3核算程序上,只关注登记账簿,忽视报告的重要性。

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程序应该是从凭证-账簿-报表。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对原始凭证的保存不到位,造成本月发生业务无据可依,甚至不登记记账凭证,直接登记账簿,登到账簿又不总结编报表,这样就难以准确的核算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

1.1.4缺乏财务分析的理念。

农场主会计核算的目的在于反映家庭农场这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对于会计信息如何利用,如何分析,如何做决策,缺乏财务分析的理念。

1.2原因分析

1.2.1外部原因。

家庭农场完全占有其经营成果,不需要交税,不受信息披露的强制要求,外部对它的监管也缺乏,这样会导致家庭农场的会计处理核算存在很多问题。

1.2.2内部原因。

中国有相当多的农场主认为其生产规模小,不像美国家庭农场的规模那样大,经营项目少,对会计核算工作不重视,认为会计工作对生产经营没有作用。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和效益的提高,有些农场主开始意识到会计的重要性,但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文化素质较低,缺乏会计知识和相关技能,不具备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精确处理的条件,只能对农业活动中的各种收入和费用进行流水账式的记录和反映。

2提高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水平的对策

鉴于目前家庭农场作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用越来越重要,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必须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核算水平,让家庭农场主更好了掌握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为其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还可以为多方利益者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

2.1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

目前我国家庭农场是介于传统农户和农业公司制之间的一种经营主体,和传统农户比较起来,家庭农场的规模要大一些,业务会更加复杂,完全不记账或者农场主只记流水账难以提供一些准确的信息。但是,我国特殊国情人多地少,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够完善,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可能发展的太快,也不可能立即公司化。因此,要求家庭农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设置科目,按照生物资产的准则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样不太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即使是专业的会计人员也难以把握,所拥有的会计知识几乎不可能实现高度正规化。再加上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的试点工作也还在进行中。因此,家庭农场的会计处理规范化须从其实际情况出发,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反映农户经济活动内容,满足自身经济管理的需要,又要从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出发,即适度规范、灵活多样。笔者建议有些会计处理可以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部2011年10月18日颁布的,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比较,有些业务的处理要简化,因此,家庭农场可以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随着规模化和公司化,逐步向《企业会计准则》过渡。

2.2选用科学的核算基础。

家庭农场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例如:农业生产周期长,有些经营作物,如果树、牲畜等,在初期几乎没有收益,而有些农用器械和用具,如拖拉机、薄膜大棚、饲养场等主要在初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且回收期较长。采用收付实现制,虽然操作简便,但对应计的收益不及时入账,对一些长期性的成本不进行摊销,往往会导致对当期利润计量的不准确。农场在经营初期会误以为亏损巨大而放弃经营,不利于政策的顺利实施。但是,确认应计项目往往需要会计的职业判断,农民的知识水平很难准确操作,可适当降低要求。农场应将重点放在应收、应付款项的确认和固定资产、大额递延项目等的简易摊销上,使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趋于合理。

2.3有机结合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是指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记录的一种记账方法。这种记账方法不仅有利于农场主了解每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在登记入账完毕后,农场主可以通过账户记录全面、系统知悉每一经济业务的过程和结果。同时,考虑到农户繁重的工作和有限的会计处理水平,根据重要性原则,并不要求农户对每一项经济交易都进行复式记账,一些繁琐事项如低值易耗品的取得可以单项记录现金收支。而对于不能在账簿里反映或不能详细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流水记录在账外加以补充,增加其灵活性。

2.4规范核算程序。

首先要规范原始凭证取得途径。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有关的原始凭证分为两大类,外来和自制的。外来的原始凭证,可以直接用于登记记账凭证。没有外来的,可以自制,但必须要详细。其次,要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而不能直接根据原始凭证去登记账簿。最后,很关键的是不能无报表。根据重要性的原则,可以适当的简化报表。但必须有两个能反映家庭农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简易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5增强财务分析的理念。

家庭农场主不能简单看报表,而不去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利用,为相关利益者决策提供帮助。农场主可以对已知的会计信息进行利用,分析未来的经营方向,提高决策能力。除以上几个方面具体措施以外,我们应该加强家庭农场的外部监督。比如一个村建立的几个家庭农场,要上交家庭农场的财务报表,要进行业绩的评价,对家庭农场经济效益进行比较,并进行激励机制。其次,还应该提高家庭农场主的文化水平,给他们培训,让他们掌握基础的会计核算知识和财务分析知识,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

3结论

在当今的形势背景之下,农场不断的进行各项改革活动,它的会计核算工作的能力决定着为农场经济服务的程度,农场会计核算的发展对农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要逐步地规范家庭农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好为农场主经济决策而服务。家庭农场会计处理规范主要包括:以复式记账法为主,单式记账为辅;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规范核算程序,放宽对报告的要求,强化农场主财务分析理念。在适度规范的会计处理体系下,家庭农场能经济高效地获得管理信息,从而合理安排生产和投资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完善农业管理,推进我国的农业体制改革。

作者:奚正艳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