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

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

摘要:高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普遍存在课时不够、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效率低下的问题。通过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等方式,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同时辅以一定的社会实践,有效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进而达到课程教学的目标。

关键词: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实践

一、当前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概况

(一)设置专业及课时安排

当前高校非法学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大多是经济及管理类专业,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会计、工商管理、金融、国际贸易等。这些专业将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同时,不少高校的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亦有将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进行开设。在课时的安排上,基本上都是在40课时至52课时之间。课程设置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大学生进行经济法律的传授,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

(二)教材选用

与法学专业偏重理论性的教材选用不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在教材选用上倾向于带有基础性及实践性内容的教材。市场上经济法教材很多,没有官方指定用书,教材选用大多由授课教师依据专业的特点及自身的喜好而定。在马工程教材出来后,陆续有一些高校要求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也要采用与法学专业一样的由教育部统一指定的教材。这种适用于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显然偏重于理论性,对于缺乏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讲教材内容过于深奥,难以适应教学的要求。

(三)教学方式

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普遍采用由教师讲授的“满堂灌”的单一方式。经济法课程内容繁杂,由于受课时的限制,难以抽出课堂时间进行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课堂教学方式较为枯燥。而且即使是采用单一的教师讲授方式,也仍然难以完成所有内容的讲授,教师只能选择性地摘取部分章节进行讲授。

二、当前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课时安排偏少,前置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困难

经济法课程的内容涵盖了经济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产品质量法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但就这些内容的讲授,即使是通识性教育,四五十个课时也是捉襟见肘的。而学习这些内容需要学生掌握相应的法理、民法、诉讼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各高校虽有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该课程更注重对思想道德的讲授,对法律方面的介绍往往一带而过,学生学完该课程,普遍反映法律知识的掌握仍然几乎为零。这就使得经济法教师在讲授时要花较多的时间讲授前置的法律基础知识,使得经济法课时更显不足。而如果教师在课堂上没有讲授法理、民法、诉讼法等基础知识,直接进入经济法内容的讲授,学生在听课时只能是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教学效果很差。因此,适当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是提高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问题。

(二)教材选用混乱,针对性差

现在市场上,经济法教材众多,鱼龙混杂,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各出版社都极力推销自己的教材,教师选择教材的自主性较强。因此,各个高校,高校内部不同专业之间选用的经济法教材大多不同,甚至是同一高校内相同专业不同授课教师之间选用的教材也有存在不同的。教材选择的随意性导致教师在授课时随意性较强,以专业特点为理由,抛开教材进行教授,使得选用的教材成为摆设已成为常态。学生在学习时对教学内容与教材脱节往往无所适从,怨言较多。

(三)教学方式单一,实践性不强

受课时偏少的限制,为了完成授课任务,非法学经济法课程授课方式大多采用教师讲授的单一形式,进行填鸭式的教育,学生在课堂上只能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的传授。由于课堂缺乏师生互动,教学过程相对比较乏味,这对本就缺乏法律基础知识的学生而言,接受起来更为困难。学生上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缺课、课堂玩手机、课堂看其他书籍的现象较为普遍,教学效果较差。不少高校的非法学经济法教学忽视学生的接受能力,采用照本宣科的方式,不仅枯燥,而且内容抽象,加重了学生的厌学情绪。同时,大多高校非法学经济法课程设置时,没有设置实践课时,学生缺乏必要的社会实践。由于缺乏实践,授课方式的单一讲授性决定了在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时,只能注重对学生识记能力的考查,忽视对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测试。这样的教学和考查方式,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略了学生的兴趣,容易使学生形成被动接受的习惯,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发挥其在学习上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够锻炼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学生在未来实践中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仍然是无法解决的。[2]

三、提高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质量的若干建议

(一)增加课时,按不同专业设置教学目标,选择相应教学内容

当前,非法学经济法课程的课时设置为四五十个课时是不够的。有两种方案可以解决:一是直接提高经济法课程的课时,将经济法课时提高到至少六十课时以上。这样,教师在课堂讲授就能抽出适当的时间进行课堂讨论、提问等教学互动,增强课堂的趣味性,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二是不增加经济法课时,增设《法律概论》课程,着重讲授经济法课程所需基础法律知识。这样,也可以使学生掌握了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后,能较为容易地学习经济法的内容,提高学习的效果。同时,应当按照不同专业的需求,设置不同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如对会计专业,着重介绍会计法、财税法等;而对金融专业则着重介绍公司法、证券法等。只有突出专业特点,做到有的放矢,详略分明,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才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才能彰显出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

(二)合理选用教材

教材的选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教学的质量高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由于缺乏基础法律知识,故而在学习经济法课程时,对教材的依赖性较强。虽然课堂上教师可能会脱离教材进行讲授,但学生无论是对课程的预习、复习、对课程考核的准备,以及将来准备参加各种涉及经济法的资格考试,几乎都是依据教材来进行的。因此,只有选用合适的教材,教师授课才不会脱离教材,学生也可以依据教材的内容有计划地进行学习,从而可以提高课堂知识的吸收率。对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选择上,不可选用与法学专业一样的偏重理论的教材,而应该选用基础的,内容上有相关案例、习题的教材。这样,不仅有利于教师组织课堂讨论和提问,也可以促使学生自觉地去学习经济法内容,尝试解决教材上的案例与习题,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少高校在对非法学经济法教学时,自行组织教师编写讲义替代教材,这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三)改变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趣味性

单一的课堂讲授方式容易给学生带来视觉上的疲劳,难以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生易产生厌学情绪,影响到学习的效果。对经济法课程教学,应当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要以启发式教学思想为指导,充分关注学生的参与性及教学的效果,并根据教学的效果随时调配教学方式,以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首先,教师的课堂讲授仍然是必需的。对于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与经济法相关的法律基础理论,仍然需要通过教师的讲授才能使学生了解。但在讲授时,不可一味地采用教条式的方式,而应经常性地设置问题,布置并引导学生预习和复习,并鼓励学生就设置的问题尝试预先寻找答案。这样学生就会课前去查阅资料并进行思考,逐步形成自己对问题的观点和解决的思路。学生就会带着疑问来课堂学习,从而提高学生对课堂听课的注意力,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其次,要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只有充满趣味的课堂,才能充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习的效率。增加课堂教学趣味性的主要方式有:尽可能使用案例教学、加大课堂讨论、经常性进行提问等。在对经济法课程讲授时,要尽可能采用案例引出问题的方式,让学生在教材中寻找问题的答案,无论学生是否能够从课本中找到答案,学生寻找答案的过程就是一种主动学习的过程。同时,要适当地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通过课堂讨论,让学生充分表达自己对问题的解决观点,同时就不同观点进行辩论。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外,要适时进行课堂提问,这样不仅可以促使学生进行课前的充分预习,而且通过提问,可以使学生在课堂上保持专注度,提高学习的效率。

(四)注重实践教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学实践教学是学习法律的重要环节。要学好经济法,不仅需要课堂的灵活教学,而且需要学生的社会实践。因为教师在课堂上选取的案例、设置的问题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虽然可能来源于现实,但与现实生活发生的案件还是有差别的。如果学生没有进行社会实践,光靠教师的课堂授课,仍然只能是纸上谈兵,一旦碰到现实的案例,需要学生自己去梳理案件的脉络时,学生就会无所适从,就更谈不上去解决问题了。因此,在经济法课程设置的,应当另外安排实践课时。安排学生到相关的实务部门进行至少两周的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了解社会上的现实法律问题,认识现实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学习法律实务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将课堂学习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去,才能有效提高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才能真正达到教学的目的。总之,要提高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就要结合各专业的特点,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并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

参考文献:

[1]曾玉珊.非法学经济法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设计与改革的若干思考[J].中国大学教学,2012,(12):52-54.

[2]管力洁.关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考[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0(6),92-93.

作者:陈文兴 洪芳芳 单位: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