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专业化的教师伦理重构

幼儿园专业化的教师伦理重构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化进程中“专业伦理”之“缺位”

一是知识、技能是“显性”的专业,在追求所谓绩效的今天备受人们的推崇;二是大多数人将“道德”和“伦理”等同化,认为它们都是需要内化的个体操守,不属于专业化的范畴。教师职业早已被认定为是一种专业,作为专业化的教师职业,其“职业道德”势必要向“教师专业伦理”转变。因为“道德”更侧重于个体,强调内在操守方面,“伦理”则更侧重于社会,更强调客观方面。“专业伦理”是教师遵循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可操作性,更加规范和系统。在专业化发展进程中,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幼儿园教师,其“专业伦理”无论在人们的观念中,还是在制度、政策层面上,一直都是缺席的。

二、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重构对其专业化推进的必要性

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是在从事教育教学时,幼儿教师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用来约束和规范幼儿教师团队在执行相关专业活动时对个人、他人及社会的行为。专业化是专业伦理发展的基础,没有专业化的发展就没有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发展;专业伦理影响着幼儿教师专业的提升,只有专业伦理的规范,学前教育事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重构是其专业化发展和现状之诉求

从去年的“浙江温岭虐童”事件到最近的“病毒灵”事件,一次次将幼儿教师和幼儿园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于这些事件的成因分析散见于各种报刊杂志和网络空间。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洞穿做幼儿园教师的底线,而且洞穿做人的底线。就整个幼教行业现状来说,离“专业”还有多远?“专业伦理”的底线在哪儿?此类事件的频发都与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偏低有着不容忽视的关系,这种现状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重视教师的专业伦理建设。对于专业来说,学识、经验固然很重要,但仅此还不足以昭示未来的工作成就,公认的伦理规范也是专业必不可少的基本成分。专业伦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一个成熟的职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专业伦理是专业的突出特征,是专业形成和成熟的重要标志,是一个专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是从事专门职业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面对整个学前教育专业化发展滞后、水平过低的现状,作为其重要内容的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重构和规范,是整个学前教育专业化展的迫切要求。

(二)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化推进其专业化进程

伦理可作为专业技能成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被认定是一种“规范”“价值”[3]。专业伦理规范是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虽然专业伦理不能确保每一个从业者都符合其要求和标准,但如果一个专业缺少专业伦理,可以肯定的说它是缺少最基本的标准。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规范有利于帮助幼儿教师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伦理问题,还可以促进其专业成长。从专业成长的角度来看,幼儿园教师伦理的规范化能使幼儿教师完善人格、提升教学技能,能处理好包括社区、家长、幼儿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不仅对内能够规范其专业表现,也能促进对其所从事职业的认同;对外则保护受教育者的权益。在幼儿园教师内部,其专业伦理规范能够在幼儿园教师之间形成一种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其凝聚力,使其拥有基本的伦理理念、原则和行为方式。总之,专业伦理规范无论从提高教学技能,处理幼儿教师内部关系,还是树立幼儿教师的专业形象,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专业化背景下的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之重构

(一)“专业”与“服务”相融合

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既要体现“专业”的理念,也要体现服务的理念。专业的理念要求幼儿教师在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时,要用专业的眼光和标准去面对困难,解决问题。要抛弃一切非专业的行事风格,严格按照其专业伦理规范处理各种问题,不能凭个人喜好和情感办事。服务的理念要求幼儿园教师时时刻刻树立为幼儿服务的意识,一切为了幼儿,为了幼儿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幼儿。幼儿园有两大任务,一方面是保教结合,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和与人交往的能力;另一方面是服务家长,为家长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这就需要幼儿园教师具备较强的专业精神,能从专业的层面处理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困难和考验。从各种幼儿教师失范的事件来看,幼儿教师专业与服务意识不健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由于幼儿教师队伍整体学历偏低,幼教行业门槛过低,导致幼教队伍良莠不齐,专业化程度不高,还有受整个社会市场化的影响,幼儿教师队伍中也有着急功近利的想法,从而导致服务的意识不强。“专业”与“服务”相统一,既要体现幼儿教师专业的专业性,不能是一般伦理规范在幼儿教育领域简单的“复制”,又要强调幼儿教师专业的服务性,不能是遇到问题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二)“德性”与“规范”相融合

德性是道德和品行,是对品德素质一般要求,具有笼统性。规范是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是对幼儿教师专业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的具体要求。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是以约束、引导为基础的专业规范和德性生成为价值目标的专业伦理。德性是道德内在于人自身,表现为人的内在的品格,是引导人成为什么样的人;规范是道德外在于人,具体表现为社会道德规则或规范,外在地规导着人应该怎么样做。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是规范与德性共融的伦理,其原因是:一是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是其行为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行为准则;二是只要幼儿园教师很好的遵守并付诸实践于这些规范,才能生成侧重于精神层面的德性。只有它们相互融合,幼儿园教师才能在教学实践中游刃有余地处理各种伦理事件,避免其行为的失范[6]。即使制定的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是多么的系统和周全,也不可能给所有可能的偶然事件提供指导。当幼儿园老师具备内在于自身的德行,到掌握各种外在于人的规范。即从成为什么样的幼儿教师到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该怎么做,就是“德性”与“规范”相融合的具体体现。

(三)“他律”和“自律”相融合

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一方面,可作为基本支撑的他律功能来约束幼儿园教师的行为,使幼儿教师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另一方面,要求幼儿园教师将这些他律的规范内化为个人的德行,成为自我约束、自我指导的一种品行。当前我国幼儿园教师专业化不高的原因,不是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高造成的,而是缺少凸显“他律”和“自律”的专业伦理规范。没有自我约束的伦理规范,其专业性也不复存在;没有自律就只能他律,其专业地位必然无法形成。当我们面对的行业的服务对象越弱小,则对从业者的伦理“自律”和“他律”的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专业伦理的规范可以协助幼儿教师避免做出对幼儿不利而对成人有益的事情。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的“他律”和“自律”功能的融合,是一个基于自我的伦理自觉及价值认同被接受,只有这样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才能最终被正确的执行。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不仅在教学实践中约束其行为,还引导其内在德性的生成,这样就可以实现“他律”和“自律”相融合。只有确立幼儿园教师主体地位,才能形成其专业伦理的“自律”能力,促使幼儿园教师养成专业伦理自觉性,把外在的专业伦理规范内化为自我的专业伦理需要,从而实现幼儿园教师的专业伦理水平从他律向自律的升华和统一。

作者:杨朝军 单位;雅安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