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音乐教育声乐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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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音乐教育声乐教学研究

摘要:

目前,在响应国家积极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音乐教育事业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高师声乐教学活动是一种重要的以声乐训练为手段、以审美和教育为目的的音乐教育活动。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目前我国的音乐教育分化为了学院派声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的两级平行现状。因此,如何更好的转变现行的高师声乐教学理念,将社会审美潮流融入高校声乐教学理念之中,成为当下学院派声乐教学改革的重点。

关键词:

社会音乐教育;音乐审美;高师声乐

基金项目:

201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基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高师声乐集体课课程的改革与探索》(2014JGB26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不断提高,高度发展的现代科技文明使人们不断的从劳务活动中解放出来,于是,以愉悦内心为主的精神需求日益膨胀。古人有云“诗言志、歌咏言”,歌唱——这种以声传情的艺术活动显得格外有魅力。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声乐演唱技能不断的深化,声乐成为一门融技能性与理论性高度融合的应用学科。但是,矛盾总是伴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对当下声乐教学的研究显示,高师声乐教学存在着向专业音乐教育偏重,远离社会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在西方文化思潮传播和主流媒体比赛渲染的氛围之下,美声唱法似乎永远略胜于我国少数民族原生态唱法。从各高校音乐学科设置的角度看,高师声乐教育应该是以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音乐教学人才为根本目标,以推动社会文化发展,丰富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为己任。

一、社会音乐教育的现状

“素质教育”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结合教育的发展规律为我国受教育者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提出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审美活动结晶的艺术,除了具有教育功能之外,还包括娱乐功能、认知功能、智力开发功能等。因此,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社会音乐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外的第三方教育。社会音乐教育作为学校音乐的补充,不仅丰富了教育活动的内容,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国民音乐修养水平。与高师声乐教育相比较而言,社会声乐教育是面向全民的,受众面积更加的广泛。而学校音乐教育是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在校学生安排的音乐课程,其学习内容和形式完全异于社会音乐教育。社会歌唱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受教育者的歌唱技能水平,提高欣赏音乐的能力。因此,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各机构通常根据学生的水平和要求设置相应的教学内容。在唱法上,因为各年龄阶段学员的身体发展和审美程度的差异,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等多元化的唱法成为学员之间选择的不同标准,这对声乐教师也提出了挑战。“学院派”歌唱模式不再是评判社会声乐教学成果的唯一标尺。诚然,社会声乐教育弥补了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些不足,满足了大众对音乐学习的需求。但是,社会音乐教育也凸显出了很多尖锐的问题。首先,管理不够规范。但凡学过一点音乐的人似乎都可以成为一位专任教师或者举办一个教育机构。很多机构是在没有取得营业资质的情况下办学,这使得社会声乐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其次,师资力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另外,教学内容需要不断完善,形成体系化的培养大纲。

二、当代高师声乐教学理念

高师声乐教育是高等学校音乐师范教育专业的一个具体方向,其主要目标是为社会培养掌握高精尖声乐教育理论的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其教育目标本应从社会群众的需求出发。但是,随着西学东渐和全球化进程的参与,越来越多的声乐学习者一味的追求大作品、飙高音、视美声唱法为唯一,这样的理念怪圈导致高师声乐教学与社会音乐教育出现严重的脱轨现象。现如今,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内,高师声乐教育的矛盾也变得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受教育者素质参差不齐,有待提高。随着高校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方向出现转变。目前,艺术类招生考试因为其本身的特点,成为许多成绩不太理想学生继续读书深造的捷径。所以,很多考生都是利用考前半年的时间突击学习音乐参加高考,于是造成了在校生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第二,教学方法单调。众所周知,高师声乐教育一直延续“一对一”的授课模式,虽然也有合唱课的安排,但是很多时候被学生作为一种修习学分的科目而已,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三,高师声乐教学重技能轻理论现状比较明显。理论来源于实践而又高于实践,声乐理论的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声乐技巧,另外通过对各唱法流派的研究和不同时代声乐作品的解读,不仅可以扩延演唱者的知识结构,更为重要的是能让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赋予作品更多的情感。第四,高师声乐教育“师范”理念淡薄。目前在我国承担专业音乐教学工作的除了专业音乐院校之外,也有多数综合大学设立了音乐系。其音乐教学模式在很大模式上是沿袭了专业音乐学院的教学大纲——以美声和民族唱法为主的声乐教育模式。但是,从宏观的角度看,师范类综合院校应该在借鉴专业院校模式的基础上改革其教学模式,使其具有“师范”性。

三、高师声乐教学模式转变之构想

一直以来,高师声乐教育都以艺术歌曲、民族歌曲、咏叹调歌曲等严肃音乐题材为训练内容,唱法上以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为主。而对于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群众音乐现状关注甚少。高等教育是具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教育形式,除了教学和科学研究之外,社会服务也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尤其当下社会就业形势严峻,高等教育理应思考如何更好的与社会进行对接。因此,高师声乐教育应该树立一种以科学发声方法训练为经、以丰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为纬的坐标体系。少数民族原生态民歌、通俗歌曲、民间曲艺说唱等多元化的社会音乐生活需求迫切需要高师声乐教学的参与才能绽放光彩,让民间文化更加丰富充实。以社会音乐教育原生态音乐教学为例分析高师声乐教学模式转变的可行性。高师声乐教学在长期的美声、民族教学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理论建设也不段完善。鉴于此,我们可以从教学大纲、教学曲目、师资培训、招生资格、学生就业等方面参考已有的经验,从民间选拔一批立志于发扬传统音乐的人才进行培养,院系聘请一些在原生态歌唱领域取得成就的歌手走入校园,走进课堂进行口传心授。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总结,将社会声乐教育的一些内容和形式经过理论分析编写成一部实用性的教材,将会更加利于高师声乐与社会音乐教育的融合。

综上所述,新时期高师声乐教学理念的转变应该是以科学的训练方法为经度,以社会音乐的需求为广度,打破传统的高师声乐教育“学院派”的风格进而向“大众化”教育方面转变,突破美声或民族唱法单一的追求目标,以多专多能的目标制定教学大纲,围绕“师资”二字做足师范类人才培养的功课。在现实声乐教学实践中,高校应该加强“产、学、研”协作,不断分析社会大众的音乐需求,汲取社会声乐教学的可取经验,以宽泛的视角理解并容纳多元音乐教学模式的共存。

作者:姜乐虹 单位:广西教育学院 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杨立岗.声乐教学法[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

[2]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