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范例6篇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范文1

(一)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区人社局要求,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取得实效,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做成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走在了全区各乡镇前列。一是做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议,积极组织镇、村两级社保协理员进村入户宣传发动等方式,向村民宣传解释养老保险政策,增强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缴费期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宣传资料10000余份。2013年,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384人,共收取养老金231700元,平均参保档次603.4元,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全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截止目前,全镇已享受并领取养老金的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90人,享受并领取养老金的60岁以上的城镇老人75人。办理死亡和迁出人员养老金的注销工作6个,申报丧葬补助金2个。老农保核查工作顺利完成,共核查人数312人,已按照区要求完成了新老农保的对接、测算,死亡、迁出人员退费人员金额测算及账户统计等工作。

二是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参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依托新型农民学校举办医疗保险培训班2期,群众参保热情进一步提高。2013年,全镇共有1262人参保,累计征缴资金12.65万元,群众参保率达100%,其中一档参保人数为7人,学生224人,特殊人群128人。在参保过程中,积极和镇党委、村两委做好沟通汇报,所辖两个村765人,镇级财政给予每人20元参保补助,累计补助资金14140元;村集体每人补助100元,累计补助资金65980元,群众对我镇医保工作非常满意。认真做好医疗报销工作。2013年1至5月,我镇住院患者未能联网报销的共19人,住院金额15.57万元。截止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了报销录入系统,并对住院患者的住院材料进行整理、装订。慢性病申报工作全面完成,全镇共上报慢性病申报人员15人,申报材料已上报区人社局,等待市区鉴定审批。积极做好西韩村卫生室、镇苑村卫生室2个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目前两个村定点卫生室制度完善、设备齐全、人员素质较高,各项登记、记录比较齐全,门诊报销工作正常进行。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抓好就业帮扶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市区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实行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一条龙”服务,为供求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帮助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和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今年上半年,共向城镇和非农业产业转移的农村富裕劳动力106人,其中新增劳动力26人,新增劳动力人口已全部实现就业,并全部完成了劳动99就业系统的信息录入。二是全力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今年来,共印制宣传材料2000份,在农贸市场、商业区进行了集中宣传,群众的知晓率大幅提高,同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进行审核、全方位搞好服务,积极与银行等办理单位进行沟通,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给群众创业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力资金支持。2013年上半年,共办理通过小额担保贷款事项48户,申请贷款320万元。三是全力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工作。自就业失业证办理权限下放到各镇街以来,我镇共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37个,并做了登记证办理的存档工作,迎接了市就业办的检查,作为全区唯一一个镇街,受到市人社局的通报表扬。四是做好了国有集体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工作。共登记供销、粮油、商业等通过劳动部门招工,并办理失业证人员47名,已上报区人社局。

(三)劳动执法监察工作

今年来,按照区劳动执法大队要求,特别是自劳保保障执法监察证下发后,先后到辖区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6次,检查企业23家,分别填写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表》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表》,对照采集的信息,认真搞好录入,形成一企一档,在监察工作需要时可以及时进行查询,实现了用人单位的静态管理。二是做好用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调解工作。今年来,先后接受群众用工方面投诉5起,分别填写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并做好了调查询问笔录,帮助群众解决拖欠工资3.6万元,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四)卫生工作

一是做好老年人查体工作。全镇共有60周岁以上人员282人按时参加了在医院进行的健康查体,检查项目有内科、五官科、胸部透视、心电图、肝胆胰脾肾彩超、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生化。检查结果由体检医院收集整理,做出查体结论,同时提出合理的防病治病建议及措施,及时反馈给个人,并有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存档,从而指导老年人能有的放矢地采取保健措施。二是认真抓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镇共建立健康档案760人,纸质档案3974份,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档率达100%,65岁以上建档管理率达100%,老年人随访服务合格率达100%。三是其他方面。认真迎接了枣庄、潍坊等地来镇卫生镇工作的参观准备工作,受到市区爱卫办好评。做好了省市级卫生单位、市级无烟单位材料的申报工作,相关材料按时上报了区爱卫办,并认真做好了相关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工作。做好全镇60周岁以上的养老金待遇发放,确保社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做好死亡人员养老金的注销工作和丧葬补助金的申领工作,对迁出人员养老金及时办理迁出手续,严厉查处各种套取社保资金行为;做好西韩村、镇苑村新农保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强示范点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农保档案资料。

2、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参合率达100%;做好年内参保人员住院费和门诊费的报销工作,及时搞好住院转诊和用药目录、住院费用的微机录入,做好报销资料存档工作,给群众提供最大方便;进一步加强2个村医保定点卫生室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医保水平。

3、就业再就业工作。抓好城乡居民外出务工人员信息的调查工作,我镇作为全区试点,接下来要俺家挨户进行走访,搞好外出人员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积极为失业创业人员搞好贴息担保贷款工作,拓宽贷款覆盖范围,力争完成1000万的贷款任务,尽最大可能的为群众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范文2

2011年上半年,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抓好公共卫生、农村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医院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好成绩。现将2011年上半年全市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快农村卫生三级网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局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做好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工作。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市卫生局长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在3月底,举办一期“全市乡镇卫生院省级财政补助申请材料撰写学习班”,邀请省药学院专家授课,并对调查和申报材料撰写作具体指导。完成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现状摸底调查和乡镇卫生院房屋现状情况调查表填报和乡镇卫生院总平面图、业务用房平面图及相关图片资料采集,并制定了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作。今年我市89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省财政补助,人员补助经费中80%用于在职员工工资补助,20%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装备添置等。省财政对我市翁源龙仙、坝子等9所乡镇卫生院下拨了共90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设备添置等的补助经费。中央拉动内需增加对基层卫生建设的资金,经过努力争取,我市有4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第一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万元建设资金。有6所乡镇卫生院已上报中央争取第二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90万元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做好革命老区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作。经省确定,我市有一、二类老区卫生院42家,改扩建业务用房面积共14545.79平方米,有三类老区卫生院危房拆除面积为1513平方米。6月18日召开了全市召开革命老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会议,加快推进老区乡镇卫生院建设。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会同县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在6月底前对老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危房情况进行核查建档,并按照《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制订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建设明细台账,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革命老区卫生院业务用房不达标及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四是积极探索乡镇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机制。我局拟定了《韶关市村卫生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全市进行征求意见和开展调研,并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更好地发挥“一村一站一万元”的作用。五是加快空白村建设进度。采取乡镇卫生院设点等多种形式在没有设置卫生站的行政村设站。新增的乳源县板长村等10间卫生站已获得省的“一村一站一万元”补助。五是加强乡镇卫生院技术。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我市规划建设的1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去年底有6个建设完成挂牌。为加快推进建设步伐,我局督促各县(市、区)卫生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及时把省补助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计200万元补助资金足额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级财政。为确保各地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我局联合市财政、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估和财政资金的监管,督促按照省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发挥作用,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积极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协助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开展把适宜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逐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试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指导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人群保健工作。积极做好社区全科医护人员培训工作。我局在去年完成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护人员有关情况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初拟定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护人员培训大纲,委托韶关学院医学院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200名医护人员(其中全科医师93人、社区护士78人)进行转岗培训。今年5月29日,举办了第一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转岗培训班,74名医护人员(全科医师43人,社区护士31人)参加了第一期培训。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范文3

一、目标和原则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全面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同时,可选择2-3个县(市)作为示范点,通过示范指导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力争到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医疗救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这项制度平稳运行。农村医疗救助从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人员和最急需的医疗支出中开始实施,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二、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

(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

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地方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救助办法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二)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三)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它发放办法。五、医疗救助服务

(一)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救助对象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二)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应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三)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非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当地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四)承担医疗救助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六、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各地要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基金主要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一)地方各级财政每年年初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给予适当支持。

(三)社会捐赠及其它资金。

中央具体补助金额由财政部、民政部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和财政状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

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七、组织与实施

地方人民政府要制订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医疗救助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医疗救助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财政部门应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确定的用款计划及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位。

(三)卫生部门应加强对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等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范文4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在全乡上下全面、深入、扎实的开展县级卫生集镇创建活动,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2013年底通过县级卫生集镇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卫生县城标准》,对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项大标准,强力开展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

三、实施步骤

创建县级卫生集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3月1日—3月31日)邀请专家和派专业技术人员前来规划指导,细化落实各项创卫措施。

调整充实乡创建县级卫生集镇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召开创卫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签订创卫工作责任书。

各村(社区)及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资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创卫达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县级卫生集镇规划指标。

2、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向乡创卫领导小组上报完整的申报材料,接受乡创卫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并对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

3、迎接检查阶段(8月31日—10月31日)乡创卫办做好基础资料汇总工作,乡爱国会按照县级卫生集镇申报程序向县爱卫会提出创卫验收评审报告,确保创建成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创建县级卫生集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制定研究创建工作有关问题,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村(社区)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本村、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乡上成立创卫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乡长负责,成员由各村(社区)主任、各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范文5

1 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状况。

1.1 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我县农业人口比重大(占总人口的90.5%),覆盖面广,农民文化水平低,卫生防病意识不强,农村地区婚丧嫁娶时的家庭聚餐加工场所多在厨房,有的甚至在露天操作,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不全,用餐人数多。同时乡村厨师因缺乏卫生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意识较差,烹饪过程不够规范。宴席举办人在采购原料时只注重食品的价格,而不考虑食品质量是否会损害就餐者的健康,以上三点造成近年来家庭聚餐食物中毒多发。2008年―2010年间,先后在2个乡发生3起家庭食物中毒事件,其中因住户亲朋共食死因不明的驴肉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1起,婚宴聚餐引起细菌性中毒1起,村民集体误食鼠药中毒死牛肉引起化学性中毒1起。

1.2 卫生监督人员严重不足,农村家庭聚餐监管存在盲点。

卫生监督所成立之前,从事一线工作的卫生监督人员仅有6名,监管着上千户大小单位。既要搞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又要搞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病卫生和医疗机构卫生,还要应对上级部门临时组织的各种检查,群众举报案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等,人员明显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在日常的卫生监督工作中,只能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城区,很难完成乡镇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因为举办家宴,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不存在买卖关系,目的为答谢亲人或正常的礼尚往来。因此农村家庭聚餐的食品卫生监督更无人暇顾,未能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工作缺位现象严重,成为卫生监督空白地带。

2 加强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构建县、乡、村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彭阳县卫生监督所于2006年7月份挂牌成立以来,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为了加强和充实乡、村卫生执法监督力量,建立和完善乡村地区卫生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县卫生局制定了《彭阳县农村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卫生局在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室,主任由院长兼任,确定助理卫生监督员1―2名,由乡防保专干兼任,同时在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村级卫生检查员,由乡村医生兼任。通过选拔、培训、考核环节,在各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室15个,聘任助理卫生监督员30名,在156个行政村聘任村级卫生检查、信息联络员190名。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县卫生监督所、乡级助理卫生监督员、村级卫生检查员职责,建立了健全的食品卫生三级监督网络。县卫生局局长与乡镇监督室主任签订了《2006年卫生监督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卫生院年度考核之中,并颁发了《助理卫生监督员证书》,充分发挥了基层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消除了农村食品卫生无人监管的局面。县卫生监督所发放了统一制作的《乡村卫生监督工作一览表》、《卫生监督工作季报表》、《食品卫生监督登记册》等涉及卫生监督工作的二表三册三项制度二份教材一张卡,用以指导和规范乡村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2.2 制定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保证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彭阳县卫生局制定了《彭阳县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暂行规定》,其内容包括: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食品的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厨房操作人员的卫生要求、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申报和管理。本规定所称农村家庭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各种宴席,对农村家庭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制度,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场所、卫生条件、菜肴清单等。此《规定》要求由乡镇卫生院和县卫生监督所对已申报的农村家庭宴席,按季节和规模实行分类指导,与申报人签订《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并下达农村家庭聚餐卫生指导意见书。其中就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监督室指派村级卫生检查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监督室指派乡级助理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由县级卫生监督所指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若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申报地附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群体性聚餐。

2.3 强化培训,提高承办厨师的卫生知识水平。

乡村厨师文化素质普遍不高,长期以来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意识差,一些个人卫生陋习很容易带到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过程中。宴席举办者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其加工场所缺乏必要的基础卫生设施,如缺乏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操作场所没有相应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放工具,生、熟混用现象非常普遍,原料存储、初加工、烹调加工,备餐用餐、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均不具备相对独立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进行食品的加工烹调和储存,很难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因此,对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很有必要。为此,我们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乡村厨师进行调查摸底,实行档案管理,统一集中培训,根据本地实际,编写了一本通俗易懂、经济实用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培训手册》,作为培训教材。将最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常识介绍给乡村厨师,发放到厨师手中,做到人手一册。同时对他们开展健康体检,合格者办理了《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病意识和法制观念,规范了他们的经营行为,确保了家庭集体聚餐的卫生安全。2006年后半年,特别是11月―12月份,是农村家庭婚宴的旺盛月份,从上报统计结果来看,无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充分说明了加强农村自办婚宴的监管和强化卫生知识培训的重要性。

2.4 注重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山区农村婚丧嫁娶一般都要组织家庭集体聚餐,因卫生问题注意不够带来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了摒弃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增强农民卫生保健意识,彭阳县卫生监督所投入资金上万元,自行设计创作了一幅《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指南(“报告检查”兼“十要”)》的宣传漫画,免费发给农民群众,提醒人们在集体用餐时注重食品安全。漫画采用生动形象的彩图和淳朴幽默的方言,图文并茂的讲解了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报告程序,指导方式。用“十要”即周围环境要干净,购买食品要索证,厨师要有健康证,生、熟食品刀具要分开,存放食品要“三防”,保存食品要冷藏,二次食用剩饭菜要加热,客人食用餐饮具要消毒,霉变腐烂食品要深埋,食物中毒要及时报告,通俗地介绍了农村家庭聚餐时,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传播的十个关键环节。我所印制漫画8000多份,除了在医疗机构、各类学校,食品安全部门张贴外,绝大多数的漫画都已经发送到农户手中。农民中持有《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指南》的漫画已占到总农户的两成。通过开展“漫画进万家,每家一张保健图”发放活动,有效的向农民兄弟宣传了食品卫生知识。

2.5 现场指导,加强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监管。

为了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彭阳县卫生局主动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联系,推出行政、业务,“两条线”责任制,强化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

行政线是由各乡镇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每个乡政府设立一名信息联络员)、村主任组成。村主任负责将本村家庭自办宴席的举办者、时间、规模等相关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各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乡镇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登记选册后,通知乡镇卫生院的助理卫生监督员。

业务线由县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的助理卫生监督员、各村卫生室的卫生检查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的农村厨师进行调查摸底,培训考核,健康检查以及对家庭自办宴席进行登记等工作,按照不同季节和举办规模,实行分类指导。为了使此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县卫生监督所指派卫生监督人员多次深入乡镇村组,与助理卫生监督员和村级卫生检查员一道,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彭阳县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重点从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厨师健康证、加工就餐场所“三防”设施的配备等诸多方面逐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县级卫生监督员还对消毒液的配置给予当面指导。对如何“清洗、消毒、冲洗”餐具而配置的三个专用桶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演示,现场检查活动受到聚餐主办者和当地群众一致好评。此项工作的开展已得到区、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这一做法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从城区延伸到农村乡镇和村组。目前,作为一个新的亮点,已在全区逐步推广。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范文6

一、救助范围及标准

建立临时困难救助基金,对我县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遭遇临时困难时给予适当救助。

低收入家庭是指年人均收入或纯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的困难群体。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倡导社会互助的原则;

(三)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

三、部门分工

县民政部门为本县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困难救助的审批与基金的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进行初审。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临时困难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公示等具体工作。

教育、卫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临时困难救助相关工作。

四、享受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根据户口性质分别按当地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50%以下按户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

(一)遭遇较大自然灾害、严重突发性事件;

(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开支较大;

(三)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

五、提供材料

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县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二)乡(镇)人民政府核定的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三)困难家庭成员患病的住院疾病证明、医疗收费收据、享受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证明以及其他困难证明材料等。

六、操作程序

(一)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一般5日)。群众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村(居)民委员会上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签署意见上报县民政部门。

(三)县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遭遇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报随批。

(四)县民政部门在审批当月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七、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

临时困难救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统筹安排,基金的来源:

1、县财政预算;

2、福利公益金;

3、社会捐赠资金;

4、上级下拨资金;

5、其它按规定可用于临时困难救助的资金。

(二)资金筹措

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县财政每年年初按本县人口每人0.5元的标准安排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三)监督管理

县财政部门根据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对临时困难救助基金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审计部门对临时困难救助资金实施监督和审计,确保临时困难救助资金合理使用,防止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等现象发生。

八、责任追究

(一)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的城乡居民必须如实反映困难情况,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追回救助款外,还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从事临时困难救助的工作人员、或者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公民对发放临时困难救助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九、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