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文范例6篇

国际贸易理论文

国际贸易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电子商务新型国际贸易

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贸易方式突破了传统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建立了以资金流为形式、信息流为核心、商品流为主体的全新物流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式服务。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断向深层次扩展,在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管理、国际贸易运行机制、国际贸易营销手段及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等方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变革。

(一)虚拟公司——国际贸易新的经营主体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是这种“虚拟公司”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创新型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与“虚拟经营”采用了合作竞争的经营方式,揭开了信息社会公司组织及运作方式变革的序幕。通过开放系统的动态网络组合寻找资源和联盟,这种虚拟公司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给跨国公司带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好处。

(二)虚拟市场——国际贸易新的运行环境

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这是一个开放的、多维的、立体的市场空间,它突破了传统市场以一定的地域为存在前提的局限性,在全球范围内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和新型世界市场的形成。信息流动加速了资本、商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带动了全球“网络经济”的崛起,在这种网络贸易的环境下,各国间的经贸联系与合作也大大加强。

(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新的推动力量

电子商务突破了时空限制,使得信息跨国界传递和资源共享得以实现,满足了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的要求,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网络国际商品交易额的上升就意味着那些通过信件、跨越国境服务、有形货物运输的交易额的下降。电子商务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价格,提高效率,不断创造出更多的商业机会,这些机会来源于电子商务手段能够降低交易价格,让那些成本过高或执行困难的交易变得可能;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传统交易手段的补充,通过提供国际市场调研、广告和营销、购买以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等方式作为传统贸易的辅助手段。

电子商务还可以达成一网行销天下,对消费者产生统一的示范效应:一种消费理念、消费时尚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在世界各地快速的传播,世界的消费偏好有趋同的潮流。网络强大的通讯能力和电子商务系统便利的商品交易环境,缩短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实际距离,同时也促使营销者和消费者的沟通方式进一步发生变化,消费者希望可以亲自参与到产品的设计、生产、评测环节中去,并且成为企业经营全过程中重要的、积极的参与者。在网络环境下,通过电子商务手段,企业将信息以多媒体方式在网上传播,并以智能搜索和查询的方式,方便消费者主动在网络上搜索信息,这样企业可以直接面对消费者,和消费者进行沟通、交流,从而共同创造新的市场需求。

电子商务的商务模式给予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性,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可以了解更多的商品与服务信息;同类商品的种类较多,产品之间的替代性强,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余地。网络贸易也给小额消费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消费者的购物时间,同时最大限度地缩短了生产与消费间的距离,使得按需消费在技术上将成为可能。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国际贸易创新

与传统国际商务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贸易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理论创新

电子商务带动了跨国公司的变革,跨国公司由原来的二维、平行的实物流动变为开放化、立体化、多维化、网络化的物质与非物质共同组成的流动,从而引发了对跨国公司内部化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厂商理论等更深层次的思考,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和跨国公司理论提出了新挑战,推动国际贸易理论的不断创新。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比较优势的形成基础是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差异;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信息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源,即国与国之间对信息的生产、反馈与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信息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虚拟经营”这一跨国公司新型合作竞争方式,是信息社会公司组织及运作方式变革的序幕,打破了传统公司组织机构的层次和界限,使跨国公司成为一个开放系统。这种外部资源“虚拟”内部化的形式,使公司的经营向柔性化、弹性化的方向发展。跨国公司的所有生产环节都被纳入现代信息网络,利用网上“虚拟现实”的技术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直观的协调。

(二)国际贸易宏观管理创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会给国家对国际贸易监管带来新的挑战,但同时也为国际贸易宏观管理方式的创新带来新的机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在运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宏观管理,积极推行电子商务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表现在:出口商品配额实行电子招标。实现网上申领、发放进出口许可证。运用电子商务进行海关管理和电子报关。运用电子商务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实现外贸业务全过程管理的电子化。

这些变化和创新使国际贸易的监管变的更加公开和透明,而更加公开和透明的监管环境也必将进一步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贸易政策创新

目前,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国际贸易政策创新主要体现在世贸组织(WTO)通过了电子商务免、禁征关税协议。该协议的达成将对永久性禁止征收电子商务关税产生推动作用,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史上树起了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从全球范围来看,电子商务是未来25年内世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驱动力之一,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摇篮时期,各国给予免关税扶持,有利于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成熟。

(四)国际贸易运行机制创新

电子商务创造了一个网上虚拟市场,形成新的国际贸易运行机制,促进以信息网络为纽带的世界市场信息一体化进程。在这种网络贸易的环境下,各国间的经济贸易联系进一步加强,这为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创新奠定了基础。

第一,电子商务环境中便捷的信息流动,减少了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校正了世界市场发展的盲目性,为减少国际贸易决策的时滞和失误创造了条件。

第二,电子商务超越时间和地域限制。解除了传统贸易活动中物质、时间、空间对交易双方的限制,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运行机制下难以克服的区位劣势和竞争劣势。

第三,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产品和服务都表现为数字信号,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

第四,世界市场上的信息充分性进一步削弱。因不完全信息或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世界市场垄断进一步削弱,市场机制将在一定程序上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世界市场中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充分而优良的信息服务,促进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动态的资源优化配置。

(五)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创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应用推动了国际贸易方式的创新,实现对以纸面贸易单据的流转为主体的传统国际贸易流程和交易方式的变革。在信息产业向纵深发展的同时,发展迅速的国际贸易迫切要求实现全球贸易运作的信息化,节约社会成本和贸易成本,电子商务的发展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在传统贸易方式下,国际贸易流程以买方准备一份购物清单到登记应收款帐户冲帐,需要经历20多个环节,而电子商务方式下却只需要8个环节就可完成。电子商务帮助国际贸易企业改革国际贸易流程,实现国际贸易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自动化、规模化,形成新的有效率的国际贸易流程管理模式,推动国际贸易方式创新。

(六)国际贸易营销创新

电子商务引起市场营销的巨变,促进国际贸易营销创新,产生了新的市场营销形式——电子营销。电子营销就是指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市场营销。企业通过电子营销,借助互联网,可以进行生产、信息传递、广告、购物、支付和信息化产品等业务,双向交互信息可以交换资料文件、影像、声音等,可以进行一对一双向交互,甚至可以是一对无数和无数对无数的交互。它可以将实体市场转移到最广大的人们均可以参与的虚拟市场上。客户参与的主动性和选择的主动性得到加强,现代的互动营销方式正在形成。互动营销强调企业和消费者间交互式交流的双向推动,改变了传统营销中企业对消费者的单向推动。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意识的成熟以及消费理念的转化,差异消费、个性消费成为时尚,互动式营销通过消费者积极参与生产的全过程,使企业既可获得大批量生产的规模经济,又能使其产品适应单个消费者的独特需求,既满足了大众化的需求,又满足了个性化的需求,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在电子营销中,企业和客户形成的这种营销框架可以称为网络整合营销,它始终体现了以客户为出发点及企业和客户不断交互的特点,是对传统市场营销方式的突破。

(七)国际贸易运输方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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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贸易理论的产生,发展,意义及理论缺陷作了简要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重商主义 绝对优势 比较优势 自由贸易 要素享赋论 在早期的贸易中由于贵金属的发现,人们对利润与资本积累的观念的变化,以及民族国家的兴起等原因,促使了重商主义的发展。重商主义的基本经济理论是:货币是国家财富的唯一形态,对外贸易是增加货币的源泉,政府活动的目的应是如何发展对外贸易以增加财富。重商主义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但它只是简单地描述社会的表面现象,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探索只局限于流通领域,而未深入到生产领域,因而其经济理论是幼稚的、不科学的。 18世纪后重金主义学派的理论政策已不能适应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需要,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来指导对外贸易。于是亚当斯密在其经典巨著《国富论》提出了以绝对优势为基础的贸易理论,强调贸易双方各以自己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行贸易,双方都能获利。该理论从生产的绝对成本的差别为出发点,认为各国应按照各自在绝对成本方面上的优势进行分工,生产并出口绝对成本低的商品,进口绝对成本高的商品,即“以己之所长,换己之所需”。但这个理论存在一定缺陷: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任何绝对优势,那他就不会与别国进行任何贸易,但这个结论与事实违背。 后经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进行完善,进一步强调两国贸易时,即使一国产品不具有绝对优势,只要有相对优势,双方也都能获利。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是在亚当斯密绝对成本理论的基础发展起来的。根据斯密的观点,国际分〔应按地域、自然条件及绝对的成本差异进行,即一个国家输出的商品一定是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生产成本绝对低于他国的商品。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他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力量生产优势最大或劣势最小的商品,然后进行国际贸易。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由此形成的国际分〔对贸易各国均有利。李嘉图认为,在资本与劳动力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的情况下,按照比较成本理论的原则进行国际分,可使劳动配置更加合理,可增加产品总量,对贸易各国均有利。比较成本理论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的作用。它促进了当时资本积累和生产力的发展。但其前提必须是完全的自由贸易。 实际上自由贸易理论提出以后,世界卜并没有实现完全的自由贸易,与之形成鲜明对本的是各国(地区)间保护贸易处处存在。究其原因在于自由贸易理论赖以成立的理论前提与现实世界存在较大差距。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是白由贸易可使参与贸易的双方均获得贸易利益,它通过对贸易原因的近于完美的实证分析和逻辑推论而得出。这是自由贸易理论获得广泛认同的主要原因。其理论前提是:一国的生产要素总量、生产技术水平、国民收人分配形态、居民消费偏好是既定的、不变的,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并且参与贸易的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完全自由竞争,价格具有充分的弹性。这显然与现实世界的真实情况有很大差距。另外,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国际贸易自由贸易利益的实现也成问题:在现实经济中,在自由贸易理论所论述的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两国各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能够进入对方国家市场,分工是能够实现的。而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劣势的国家,其有比较优势而没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要在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进人对方国家市场是很难的。毕竟,劣势产品占领强势产品的市场是不符合成本和价格竞争法则的。相反,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优势的国家,则可以完全占领劣势国家的市场。除此之外,还暗含其它前提:(1)因分〔造成的各国产业调整无须成本。这显然也不现实:若按自由贸易理论所述,两国根据各自的绝对或比较优势所在进行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那么,原来投资于绝对劣势和比较劣势产业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就必须转移到新选择的产业上来,有些 具有专用性的资产如生产设备则将被淘汰。而无论是转移或被淘汰,作为国家范围的产业调整,成本都是巨大的。(2)规模报酬不变。假定各国劳动生产率或技术水平是不存在差异的,其另一重要假设是规模报酬不变,即厂商的生产函数不随其规模的扩大而改变,因而扩大规模不会影响商品的价格,进而影响贸易的基础。这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十世纪30年代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创立了要素察赋论,进一步充实了自由贸易理论。要素察赋论的三个主要结论:每个区域或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体系中应该生产和输出丰裕要素密集的商品,输入稀缺要素密集的商品;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是价格差别,即各个地区间或国家间商品价格不同;商品贸易趋向于消除工资、地租、利润等生产要素收入的国际差异,导致国际间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根据此理论每个国家或区域利用它的相对丰富的生产诸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从事商品生产,就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用它的相对稀少的生产诸要素从事商品生产,就处于比较不利地位。因此,每个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体系中生产和输出前面那些种类的商品,输人后面那些种类的商品。 至此自由贸易理论为我们刻画了一幅美丽的图景,不但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贸易,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也可进行国际贸易,使双方获利。这就为落后国家发展经济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交往加速经济发展,这也是一些发展经济学家把贸易称作增长的发动机的原因。但这一理论也有问题:违背了劳动价值论;忽视了科学技术的作用;只能用来解释要素察赋不同国家间的分工与贸易行为。抹煞了国际生产关系,抽象地谈论国际贸易可以使各国收人均等化,把富国与穷国间的收人分配的不平等性,归结为国际贸易问题,归结为世界市场的机制问题。 关于贸易理论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至今仍是学者研究的热点,还需要人们继续深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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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说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可追溯到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重商主义学说。斯密和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斯密与李嘉图的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二十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资源配置”或“资源禀赋”的贸易学说。在赫克歇尔和俄林的模型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的规模报酬仍然不变。他们的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

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结构变化,在赫克歇尔—俄林体系中徘徊多年的国际贸易理论又活跃起来,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用新的方法来研究贸易的原因和结果,研究新的贸易结构与贸易政策,创立了一系列新的学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这些学说已逐渐成熟。其中一部分已被编入教科书,另外部分仍在继续讨论之中,仍是贸易的前沿论题,本文将简要地介绍这些贸易理论的新发展并阐述其对我国贸易政策的意义。

一、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工业发达国家之间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

为贸易原因提出新解释的主要是从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规模经济贸易学说”,主要的贡献者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Krugman)。这一理论以企业生产中的规模经济和世界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基础解释战后增长迅速的工业国之间的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

规模经济贸易理论[(1)a]的发展是建立在两个与以往理论不同的假设上:(1)企业生产具有规模经济;(2)国际市场的竞争是不完全的。

具体讲在“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增加而下降,企业面对的是市场需求曲线,市场需求量会随着价格的下跌而增加。在参与国际贸易以前,企业所面向的只是国内的需求。由于国内市场需求有限,企业不能生产太多,从而使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不得不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国内需求加上国外需求,企业生产就可以增加。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反而使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竞争能力。

由于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任何一国都不可能囊括一行业的全部产品,从而使国际分工和贸易成为必然。但具体哪一国集中生产哪一种产品,则没有固定的模式,既可以自然(竞争)产生,也可以协议分工。但这种发达国家之间工业产品“双向贸易”的基础是规模经济,而不是技术不同或资源配置不同所产生的比较优势。

二、国际贸易、技术外溢、与经济增长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国际贸易与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的关系来进行。在经济学文献中,虽然已有许多理论阐述了技术在贸易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是最新一系列的研究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讨论技术对贸易的影响,也分析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把技术变动、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结合起来研究,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和前沿课题。

国际贸易理论的这一新发展的背景也与战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有关。在用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理论说明了当前“北北贸易”和同类产品之间贸易的原因之后,人们自然就会进一步探讨。为什么会有规模经济?产业的规模经济和国际分工是怎样形成的?如果说技术的差异与发展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么,技术又是怎样产生、发展、传递的?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些问题引起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学者们将国际贸易理论与增长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

近年来,在国际经济学的研究中,关于国际贸易、技术变动与经济增长的文章很多。从其理论渊源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沿着李嘉图的模型,仍把技术作为一种外生变量,但从动态角度分析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各国福利水平的影响,另一部分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研究技术怎样影响贸易和增长,同时把技术发展作为科研、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一种结果,研究技术变动、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相互间的关系。

1.技术作为外生变量的贸易与增长理论

(1)技术差异所形成的贸易模式

除了“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贸易学说外,技术作为外生变量上的差异亦被用来说明发达工业国家之间和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马库森和斯文森(MakusenandSvenson,1985)在他们的研究中假设两国的资源配置比例和需求偏好都是相同的。产品生产需用两种以上的要素投入,但不具有规模经济。但如果两国在生产技术上有某种细微的差别,劳动生产率就会略有不同。在两国的贸易中,各国都会出口其要素生产率相对高的产品。

戴维斯(Davis)在他1994年的研究中也假设两个国家两种产业。其中第一种产业只生产一种产品,而第二种产业生产两种不可完全替代的产品。假设其中一国在第二种产业的生产中与国外略有技术上的不同,在其中一种产品的生产技术上比别国略胜一筹。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要素价格的相等会使该国生产和出口这种产品,而别国则会生产出口另一种产品。

马库森、斯文森和戴维斯的研究说明,即使在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技术上的差异亦可引起同行业产品之间(intra—industry)的贸易。

(2)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福利的影响

克鲁格曼1986年研究了技术进步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影响。在他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类国家:技术较先进的国家(发达国家)和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产品亦分为两类:技术密集型产品与非技术密集型产品。这些假设与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有些相似,它的发展在于:假如技术变动了(而不管为什么会变动),会对各国的贸易模式和福利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这种技术进步发生在发达国家,则结果是没有坏处。第一,对发达国家来讲,它技术更高了,产品更先进了,由于本来就在技术上领先,更新的技术的产生并不面临什么竞争,也不威胁别国,别国也威胁不了它,所以技术进步对它有好处。第二,对落后国家也没坏处,因为技术差距拉大了,给后进国家更大的空间来发展和赶超。所以技术进步发生在先进国家对这两类国家均有利。对先进国家唯一的不利之处是对一些本来就有技术优势的产品,技术进步和生产出口能力的提高,有可能使这些产品的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有可能变得不利。

假如技术进步发生在后进国家呢?克鲁格曼认为结果是缩小了两类国家之间的差距,对原来先进国家是一种竞争,对他们不利。后进国家会因为自己有能力生产这类产品而减少进口,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使该类产品价格的下降,对先进国不利,二是如果这种产品需要密集使用后进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那么对后进国来说也不利。

2.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贸易与增长理论

贸易理论的另外一方面发展是将技术视为内生变量来分析,研究技术变动的原因,也研究技术的进步作为生产和贸易的结果对贸易模式与社会福利的影响。技术变动有两种源泉,一种是被动的,不是经过专门研究开发出来的,而是从看中、干中学会的,是通过经济行为学来的,这叫“干中学”(learningbydoing)。这里所说的技术不光是生产技术,还包括管理知识。另外一种是主动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这种技术变动是一种革新(innovation)。技术革新一般是研究和发展(ResearchandDevelopment,简称R&D)的结果。

(1)“技术外溢”(Spillovers)与“干中学”(Learing—by—Doing)

所谓技术变动或技术进步并非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发明。在许多情况下,所谓技术进步只是学到了别人已有的先进技术。这种学习过程有时并非是最初的目的,而是在从事生产或其他经济行为时自然产生的副产品。作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有时也并非有意转让或传播他们的技术,而是在贸易或其他经济行为中自然地输出了技术,被称为技术“外溢”(Spillovers)。不管什么技术,都有一个外溢的过程。“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从技术外溢中获得的。技术外溢,又可分国际、国内、行业间和行业内几种不同情况。

a)国际技术外溢

国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通过直接或间接(如通过贸易)的途径传播到了别的国家,从而使别国的生产者也逐渐掌握了这些技术。

为了说明技术在国际间的外溢,我们假设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各国分别生产两种产品,X和Y。在两国没有贸易时,各国的生产是由本国的生产技术和资源配置决定的,A国有生产X的比较优势,B国则有生产Y的比较优势。如果两国发生贸易,根据“比较优势”理论,A国会专门从事X的生产和出口,B国则专门生产和出口产品Y。这是贸易发生后的最初均衡。

现在我们再进一步假设技术是无法垄断的,可以通过商品贸易“外溢”到别国。贸易的结果,AB两国的生产者都掌握了彼此的生产技术并有可能对本国的生产进行调整。这种国际范围内的技术外溢会有各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情况是,A国本来有生产商品X的比较优势,但B国生产X的技术更先进,有绝对优势。A国引进了B国生产商品X的技术,提高了本来就有比较优势的生产率。这种结果发挥了本国资源上的比较优势,有利于A国的长期增长。另外,商品X本来就是B国相对短项,在两国实行分工和贸易后便不再生产。A国多生产X可以使B国的进口价格下降,也有利于B国。这种技术的外溢使原来由“比较优势”决定的贸易模式变成了由“绝对优势”决定。技术外溢的结果,两国都从中受益。

但是如果B国生产商品Y的技术比A国先进,A国从B国中学到这种技术并用此来改进发展其本来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Y。对A国来说,这种技术引进的结果是一种进口替代型增长,但对B国来说则是一种威胁和竞争。如果A国生产Y需要密集使用其稀缺的资源,对A国的长期发展也不一定有利。贸易和技术外溢有可能将发展引入“错误”方向,使两国的长期发展速度都受影响(参见Yanagawa,1993)。

b)国内的技术外溢

国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在本国范围内的传播。由于地理、语言、文化等原因,国内技术外溢比学习外国技术更快。

八十年代后期,克鲁格曼和卢卡斯(Lucas)分别讨论了国内技术外溢的问题。在克鲁格曼(1987)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个国家A和B,生产一系列产品。其中任何一国会在一些产品的生产技术中有最初的领先地位。尽管技术可以在国际间传播,但本国内的技术外溢会更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较快的国内技术外溢过程,该国原先的领先的行业会有加速发展的可能,原有的比较优势会增强,“国内技术外溢”也会使别国在他们原来就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更有领先地位,技术的国内传播使各国的差异扩大。

卢卡斯(1988)的模型与克鲁格曼有些相似,只是他假设一系列国家,生产两种产品:X和Y。各国的劳动力和劳动生产率相同,但对两种产品的技术知识的最初掌握程度不同。一些国家生产X,另一些国家生产Y,形成最初的国际分工。由于技术在国内的外溢,生产X和生产Y的国家都会在各自的专业生产中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各国对两种产品技术知识掌握程度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很难改变,除非产品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跟不上产品价格下降的速度,改变原先国际分工的地位,从一种产品的生产转向另一种产品生产的,也只能是那些原来就在边缘上的国家(marginalcountry)。

克鲁格曼和卢卡斯的分析说明:一个国家最初的比较优势、产业选择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可能与它本国的技术知识和资源配置有关,也可能是由于偶然的因素,但最初的产业结构一旦形成之后,国内生产技术的外溢使得一国在这些产业中的生产率比别国提高的更快,会使该国在这些产业中的领先地位更加巩固。这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国家擅长于一些行业,而另外一些国家擅长于另外一些行业,这与国内的技术外溢是有关系的。而且,一旦形成了某种生产格局,改变是不容易的,因为产业规模与国内的技术外溢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要成本增长的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就会有利可图而继续存在。历史在决定一国长期的生产和贸易模式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c)行业间与行业内的技术外溢

技术外溢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行业之间(inter—industry)和同行业之内,许多行业虽然产品不同,但所用的资源有许多是相同的,如何提高要素生产率对各行业都是有促进作用的。另外,这里的“技术”概念,也不仅仅局限于具体的生产方式,也包括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因此,一个行业拥有的技术优势也可能外溢到别的行业,使别的行业的生产率也有所提高,并对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影响。[(1)c]

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有不同的产业集团(industryclusters),各集团生产类似产品但生产技术不会完全相同。与国外类似的产业集团相比,生产上也会有不同的优势。国际贸易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和技术外溢会缩短各产业集团的技术差距。

(2)发展研究(R&D)与技术创新(Innovation)

技术变动的另一个来源是技术创新,它是一种投资、开发与研究的结果。新技术的开发主要表现在:a)提高要素生产率,用有限的资源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或保证产量的情况下,使用更少的资源;b)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

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可以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中出现。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一个最终产品可以由一个企业变成许多个企业来生产。同一企业中也可分为许多部门,每个部门只生产产品的一个零部件。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每个部门只集中于一个小范围的大规模生产,而在这个具体的零部件生产中,企业有可能通过降低成本来获得利润。换句话说,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利润不再只是从最终产品中获得,每个生产环节都独立出来,都有获得利润的可能性。对利润的追逐使生产的每个环节上都有改进技术的动力。

开发型技术进步也常常是在对新产品的研制中获得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产生出新技术。

与“干中学”不同,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大量投资和研究的,因此,只有在保证这些投资能够获利的条件下,企业才会去研制新技术。因此,一国能否获得大幅度的开发型技术进步,需要两个必要条件:(1)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没有保护的话,企业开发新产品所冒的风险与其收益不对称,也就没动力去投资、研究。(2)要鼓励对科研的投资。干中学虽然也能提高技术,但毕竟有局限性,毕竟只能缩短与先进技术的差距,一个国家要想技术上领先,就必须有开发型的技术进步,但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有法律和投资来保证的。

国际贸易与开发型技术变动有相互促进的关系,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不仅通过国际市场的竞争迫使各国努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也通过国际技术外溢给各国互相启发的机会。新技术的开发不再只是个别国家的行为,而成为各国的共同努力。这里边也有一个技术开发的规模经济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贸易和技术的国际流动可以使开发研究形成“规模经济”而降低各国的科研开发成本。一项新技术从一国开始后,另一国可以马上引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不应重复同样一个过程。当然,这样做需要许多政治条件和技术条件,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

另一方面,技术革新也会影响贸易模式。在技术作为外生变量和“干中学”的模型中,最初的贸易模式都是给定的,都假定各国在生产技术上有差距但没有讨论为什么有差距。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模型则揭示了产生技术差距的根本原因。综观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技术的国际国内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有可能缩短各国技术上的差距,本国原有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对于一国的长期发展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仍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发展研究的投资和不断开发新的技术,是改善一国的贸易地位和保证经济长期增长的必要措施。

三、国际贸易新理论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启示

过去十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开放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贸易政策上仍受许多传统观念的束缚。我们在出口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但是开放国内市场方面顾虑重重。在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的过程中,我们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进关贸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其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保护幼稚工业”的理论。

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对某些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怎样选择保护对象?采用什么方式来保护?保护的前景与代价是什么?我们必须充分估计为保护所付出的代价,并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来实现我们发展先进或幼稚工业的目标。

古典和新古典的贸易理论已经分析了保护给消费者和整个国家福利所带来的损失。关于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学说又为我们揭示了保护所失去的“外部效应”,尤其是对电脑等高科技产品进口的限制,损失的不只是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拖延了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电脑等科技知识产品与一般消费品不一样,电脑的使用和普及包含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电脑迅速普及所能带来的外部效应,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况且电脑行业发展的关键不是硬件而是软件,只有在普及的基础上才能有足够的人力资本和市场需求来促进软件的开发。通过贸易壁垒的办法来保护幼稚产业,其代价和结果都是必须考虑的。

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还为我们的贸易政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的贸易理论揭示了当代国际市场的垄断竞争和工业制成品贸易为主的特征,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足够的资源来生产、出口全部的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大,即使在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既进口又出口。现代的国际竞争并不局限于个别产品的得失,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去限制外国优质产品的进口,不一定非要通过保护来生产国外已占优势的产品。对外开放某些市场,并不等于国内的同类产业就不能发展了。别人生产了一些种类型号,我们可以集中资源生产别的或新的种类型号,并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向国外出口。

怎样使某些产业形成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提出了一个“战略性贸易保护”的问题。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如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成为企业能否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因素。如果政府能够正确地选择某些有发展前途并能充分发挥本国资源优势的产业,通过政策支持,帮助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话,对本国利益和发展都会有利的。这种贸易保护着眼于一国长期的战略发展,被称为“战略性贸易保护”。

不少国家曾采用过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如日本在战后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对许多产业有过保护。它将一个产业保护一段时期,然后就转移。保护的目的只是希望在保护期内,让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技术外溢和自行不断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保护的时间是短暂的,保护的行业是不断变动的。克鲁格曼借用了吉文斯(Givens,1982)的说法,将其称做“狭窄的、移动的保护带”(theNarrowMovingBand)。

无论是自由贸易的政策还是“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选择的依据都是如何使本国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不仅要从静态上估计,也要从动态上考虑。对什么产业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尽可能精确的利弊分析。国际贸易的新理论并不告诉我们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而是为了我们贸易政策的选择提供了更多需要考虑的问题。简单地利用贸易壁垒来保护幼稚工业是一种被动和陈旧的方式,代价是不小的。而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对某些产品(不一定是整个行业)实行保护也许会带来长期的优势和利益,但是这些产品不一定是幼稚产业,保护的手段也不一定是贸易壁垒,可以是代价较小的产业政策或消费政策,保护的时期应是短暂的,这种保护是一种积极的,有前途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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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Young,A.,1991,LearningbyDoingandtheDynamicEffectsofInternationalTrad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06,309—405.

国际贸易理论文范文4

论文论文关键词:传统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比较优势;战略性贸易政策;贸易条件 论文提要:通过对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介绍,以及国内对这两种理论不同观点的分析,认为这两种理论在我国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对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都有一定的作用。 对于国际贸易理论,理论界有两种流派:一种是向来占主流地位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我们称之为传统贸易理论;另一种是随着国际贸易的空前繁荣和发展,20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以来,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迪克西特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的新贸易理论。 传统贸易理论假设在完全竞争的前提下,各国间进行自由贸易,由市场机制决定价格,对关税、进口限额等保护贸易或限制贸易的政策持否定态度,它考虑的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如何在世界范围内最优配置经济资源的问题。按照李嘉图的学说,各国都应该致力于自身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交换自身相对劣势的产品,以提高世界福利。按照赫可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各国应该出口那些使用本国密集要素,进口那些使用本国非密集要素的产品。传统贸易理论解释了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现象。 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产业内贸易量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活动中作用空前加强等现象,这些都是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的,于是新的贸易理论随之产生。新贸易理论对前者进行了否定,认为国际商品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两个基本特征,从而合理地解释了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现象。新贸易理论提出的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借助研发补贴、生产补贴或出口补贴等政策手段,保护国内市场,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实现规模经济,抢占国际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通过进口征税攫取外国垄断利润。 以上两种理论归结到国家外贸政策上就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政策,对这两种政策国内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传统贸易理论更适合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不切实际;另一种则恰恰相反。下面笔者将从他们的观点出发,结合我国实际来分析着两种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 一、主张传统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我国现阶段不具备战略性贸易政策赖以实施的条件,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不乐观 1、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成功的关键在于行业的不完全竞争特性,至少在国内市场上应具有规模经济。据发达国家经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商业航空部门、半导体、电信设备部门、汽车部门等。而在我国这些行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重复生产,地理集中度偏低,达不到最小有效规模。 2、战略性贸易政策易导致新的市场扭曲,首先,将扭曲微观经济主体。我国许多重要行业多属国有企业,企业在内部转制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不是市场竞争中自然产生的,缺乏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进行扶持反倒会使其依赖性增强,甚至引起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造成效率流失。其次,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全面实施必然需要政府的大量补贴或经济支持,这往往过多占用稀缺经济资源,导致过高的机会成本,从而削弱我国的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 3、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还取决于单方面采取战略性行动,即假定外国没有采取相应报复措施。显然,这种理想状态不可能达到。 4、鉴别战略部门需要大量、及时、充分、可靠的信息,而且政策制定稍有失误都将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 (二)传统的贸易理论更适合我国 1、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发达国家。有资料显示,与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与我国资本劳动比率差别大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如中国香港、日本、美国和欧盟是我国的四大贸易伙伴。以2007年出口为例,至2007年11月底,我国出口额为11,036亿美元,对上面四大贸易伙伴的出口就占我国出口总额的62.9%。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对外贸易理应并且必须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 2、我国出口商品更多地面临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控制能力差。我国目前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绝大部分是粗加工的轻纺产品和一般机电产 品,是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且不具备生产资料的独占性、规模收益和专利技术等形成垄断的因素。但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是有相当强的国际竞争力,这是我们的比较优势。 3、当前世界经济正趋步走向全球化、一体化,各国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日益融为一体,特别是WTO的加入,各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正逐步取消,顺应这股国际潮流,才会有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 二、主张新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传统贸易理论会导致我国贸易条件的恶化,并且许多假设与现实不符 1、传统贸易理论会导致我国外贸条件恶化,比较优势陷入低水平循环的陷阱。比较优势论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在长期内却导致各国贸易条件的变化。由于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初级产品,技术进步慢,需求弹性低,且规模收益递减,完全竞争特征明显;而发达国家主要出口技术产品,需求弹性高,且规模收益递增,这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就是一种“不平等贸易”,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将日趋恶化。如果发展中国家一味奉行比较优势论,将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落入“贫困陷阱”。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对这样的情况应该积极改变外贸条件。 2、由于主流贸易理论的诸多基本假设与现实严重不符,它就更不能解释世界贸易中的如下现象:首先是里昂惕夫之谜展现的美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实证分析与该理论不符;其次是国际贸易伙伴结构揭示出的国际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而非在要素禀赋不同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最后是国际贸易内容主要是资本品与资本品之间的贸易而非资本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资源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贸易。而新贸易理论恰恰可以解释这些现象,从而可以为我国外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理论依据。 (二)新贸易理论、特别是国家干预的政策可以为我国经济水平提高发挥很好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产业高度化。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两者的产业结构级别通常不同)的竞争优势是由产业级别决定的,两者间的贸易越自由对发达国越有利,而同产业结构的发达国家或者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则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并不会使某国自然具有竞争优势,所以政策主张倾向于干预。因此,我们看到的是一方面多边贸易体制致力于减少管制,促进自由贸易;另一方面似乎是一种所谓“战略贸易理论”的形成正掀起为保护正言的逆流。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可以从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理论得到启示:接受现有国际贸易格局的产业发展政策会使发展中国家陷入一种低水平增长,并且在国际贸易利益这块日益膨胀的“馅饼”中分得的份额越来越小;干预的贸易理论与产业政策的结合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高度化的手段。 2、有利于控制本国市场,开拓国外市场。首先,“战略性贸易政策”框架内的多种贸易干预措施可以防止或限制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增加本国企业成本竞争性;其次,出口补贴可降低本国企业的成本,增加其市场份额和利益;最后,通过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的紧密结合可以支持具有高度技术机会和外在型产业的发展。 三、这两种贸易理论在我国目前都有其适用性,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一)发展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出口自身相对优势的产品,这是传统贸易理论的核心所在,我国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中有利可图。就这方面而言不是新贸易理论可以替代的。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我国的对外贸易目标不是片面追求量,追求向外度,而是在扩大开放和扩大对外贸易中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 任何国家的贸易比较优势和贸易比较利益地位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原因是一国的生产结构类型和贸易结构类型在不断逆转。这种贸易结构类型逆转的速度,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阶梯中有相对的位置。如果一个国家不能适时地完成生产结构类型和贸易结构类型的逆转,或者贸易结构类型的逆转滞后于生产结构类型的逆转,那么它将处于贸易比较利益的劣势地位。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可能也不应该靠自身的贸易比较利益来改善自身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分配,更不可能自发地完成动态比较成本优势和贸易比较利益地位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结合。对此,我国应该正确把握国际经济的变化趋势,积极参与国际分 工和国际贸易,运用国家干预力量扶植和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开发新的比较优势;同时,利用国际投资及采取相关政策来促进自身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类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化,才是取得在国际贸易中比较利益地位的必要条件。 (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利益不仅来自比较利益,而且来自对外开放产生的规模经济和技术外溢效应,这对我国外向型发展战略的确定,有着重要的理论启示和政策意义。 1、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推进贸易自由化进程。贸易自由化也是传统贸易理论所倡导的。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需求会增加,企业生产规模就会扩大。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使产品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都增加了竞争能力。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推进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不仅要看到国际贸易带来的直接利益,更应看到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所能带来的技术外溢和边干边学的效应。不能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入世”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 2、新贸易理论中关于商品生产模式和贸易模式的不确定性能给我们一些借鉴意义,尤其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具有指导价值。由于商品生产模式和贸易模式是不确定的,一国政策就能够根据自己的经济目标,通过适当的干预,较灵活地调整生产要素的组合,使生产模式向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保护幼稚产业的目的。例如,我国有13亿人口,汽车工业市场潜力很大,发挥规模经济的潜力也很大,政府管制引导产业向规模经济方向发展应是我国保护和发展汽车工业的主导措施。 3、政府干预作用内生化是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因素。将政府干预作用作为比较优势内生为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个变量,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一大进步,而比较优势依然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一方面技术变量已成为现代企业和国家相对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而技术变量的提升,无论是来自于“边干边学”,还是R&D,都与法律、投资激励等形成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都需要通过政府的支持,即取决于政府的干预情况;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资源禀赋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相对于“自然资源”而言,“创造型资源”(如信息、知识资本、创新、制度、技术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以及一个国家越来越依靠这类资源来获得比较优势,因而政府干预也被内生为主要因素,成为直接影响这种“创造型资源”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之一。 因此,我们不能妄加断言地说哪种理论好,哪种更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切合我国自身的实际从不同的角度来选择、来组合。(作者单位:洛阳理工学院)

国际贸易理论文范文5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国际贸易的支付条件成为影响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国际保理业务提供贸易融资、账务管理、坏账担保等多项服务,给进出口商带来诸多便利,受到广泛欢迎。而在我国,国际保理还是一项没有得到推广的新业务,其发展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我国应从经营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健全、法律环境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

【关键词】国际贸易;保理;进出口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国际贸易的支付条件成为影响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国际保理业务提供贸易融资、账务管理、坏账担保等多项服务,给进出口商带来诸多便利,受到广泛欢迎。而在我国,国际保理还是一项没有得到推广的新业务,其发展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我国应从经营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健全、法律环境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

1我国保理业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国际保理业务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能提供的保理业务服务项目主要集中在为客户提供融资和账款托收方面。其它方面的服务项目,包括销售账务管理、坏账担保等,则较少提供。就融资功能来讲,也是以提供有追索的融资为主。这一方面是企业相关需求不大,另一方面也因为银行的专业人员对新业务掌握不够。从这一角度讲,我国目前的国际保理业务与典型的现代保理业务还有一定的差距。

1.2国际保理业务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虽然我国已经加入国际保理联合会,接受了“国际保理惯例规则”,但这一规范还不能直接用于指导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我国亟待建立一套指导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法律体系。目前法律建设滞后这一立法现状使得在我国开展该项业务时无法可依,有法难依。一旦遇到业务纠纷,银行很难保障自己的利益。

1.3没有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机构。目前国际上的保理业务大多由专业保理公司从事,其中多数是FCT会员,按相同的行业准则和标准化的业务平台开展保理业务。但在我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只有银行才能从事保理业务。目前在国内12家具备FC1会员资格并对外办理保理业务的机构中,都是商业银行,没有其他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机构或公司。国内商业银行将国际保理业务作为银行业务来办理,其融资规定参照信贷管理办法执行,使企业受制于传统的银行授信额度。只有符合银行授信要求,并在授信额度内,才能办理保理业务。这种发展模式,使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客户被锁定在银行的优质客户群,从而限制了该项业务的广泛推广。

1.4信用交易观念在我国尚未普遍。从企业内部分析,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忧患念识,竟争观念薄弱,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竟争,多数出口企业受汇款、托收、信用证等传统交易模式的限制,只满足于用传统的结算方式进行交易,还不习惯运用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保理业务。大多数进出口企业对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操作、优势所在等均缺乏足够的了解,所以在选择贸易支付方式时,很少主动采用国际保理结算方式。尤其是保理业务中买卖双方对产品有争议或买方挑剔产品质量时,保理商并不承担付款责任,这就使出口商帷恐遭到钱货两空的结局而宁愿选择传统的结算方式,从而在交易观念上阻碍了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和应用。

2加速开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有效策略

2.1加大金融避险工具宣传力度,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目前,我国有许多企业依然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营销模式,在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靠单枪匹马或传统的经营理念都是很难取胜的。因此,市场经济下不仅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国家更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金融避险工具的宣传,使企业有更多了解国际市场的渠道,引导企业通过利用金融避险工具,提高市场营销水平,开拓国际商品市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

2.2健全与完善国际保理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当局要依据国际惯例《国际保理公约》和《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加快对国际保理业务的立法研究。以FCI规则作为依据,尽快制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保理业务法律体系和具体业务操作规程,以指导和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

2.3发展我国专业保理公司。我国目前保理业务开展的主体是银行,授信规模直接受到信贷政策的限制,完全忽视了保理业务和传统的信贷业务的区别,从根本上就制约了保理业务的开展。再加上保理业务只是银行中间业务的一部分,银行开展保理的积极性不足。应该将保理业务从银行业务中独立出来,发展专业保理商,并给予不同的政策待遇。即使目前难以做到,也应该给予不同于一般银行融资业务的不同政策,从银行其他业务独立出来。没有体制上的转变,保理业务难以发展壮大。

2.4加强银保合作,将国际保理业务纳入出口信用保险。商业银行要加强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一方面通过银行之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建立完整可靠的企业资信情况管理系统,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资信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借鉴欧美地区保理商的做法,加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尝试开展保理业务保险,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防范风险。国外银行为降低资金风险,往往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再向保险公司投保,共同开发避险式金融产品。如美国NATIONALBANKCORP保理公司就将保理佣金的2/3用于投保。

2.5积极开发国际保理业务新品种,增强竟争力。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我国加入WTO后,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使我国银行业面临着与外资银行争夺优质客户的压力。千变万化的客户需求,要想把国际保理业务做大做强,就要在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及时预见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以及自身避险的需要,不断创新求异,探索国际保理与信用保险结合的新路子,拓宽新的保理业务品种,增强自身的竟争力。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理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 国际保理业务是一种适合现代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的国际结算方式。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贸易的需求而言,国际保理业务——特别是出口保理业务必将被广大外贸企业采用。 【论文关键词】 国际保理 双保理 必要性 近年来,在欧美国家间的贸易结算中,保理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入世后,我国国际贸易量不断增长,但国际竞争也日趋加剧,我国的商业银行和出口企业是否需要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国际保理的概况 作为贸易活动尤其是国际贸易中行之有效的结算手段,近二十几年来,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国得以迅速推广、普及和发展。目前,在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保理已成为一种主要的结算工具。我国加入WTO之后,掌握好国际保理结算方式,势在必行。 1.国际保理的含义 国际保理是国际保付的简称, 英文为factoring。系指出口方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出口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进口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金融服务。 2.国际保理的产生和发展 保理业务最早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并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和西欧国家逐渐发展成型。近20年来,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中都得到了广泛运用,特别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得以蓬勃发展。 目前国际上的保理业务大多由专业保理公司从事,他们中90%以上是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会员,有着相同的行业准则和标准化的业务平台。专业保理公司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清晰地识别不同客户的偿还能力和财务状况,并且相应核定信用额度和需要提供的金融服务,给予相对优惠的定价。专业保理公司通常与保险公司合作,在保理业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可以满足企业多种需求,服务较为周到。 目前,FCI已经有150多家会员,他们遵守统一的国际保理业务规则,形成一个完整的国际保理商体系,互相为对方的出口商提供资信调查服务。 3.国际保理的功能及特点 国际保理业务有别于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大传统国际结算手段,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的国际贸易融资结算方式。 (1)国际保理业务的功能 国际保理业务一般具有如下四种功能:①贸易融资:企业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提前实现销售资金回笼,获得融资便利;②销售账户管理:保理商提供应收账款账户资金的回收、逾期以及进口商信用额度变化情况登记服务,协助出口企业进行销售账户的分户账管理;③应收账款的催收:保理商拥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服务;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对出口企业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2)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①国际保理业务在较低的费用下提供了包括信用保险在内的全面服务,在许多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处于优势地位。其理由在于:一是单独以记账赊销(O/A)、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P)方式成交虽然增强了出口商的竞争力,但收汇风险又过大。二是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虽然有最大的收款保证,但是由于其较高的开证费用、管理费用及对进口商较高的资金占用率,削弱了出口商的竞争力。三是信用证业务遵循严格的单一致、单证相符原则,如果信用证下的有关单证出现不符,也可能使原先收汇相对安全的信用证业务变成风险重重的托收业务。因此,选择国际保理结算方式,将保理与O/A 、保理与D/A及保理与D/P相结合是最佳的选择。 ②由于保理业务是一种BtoB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FCI所启用的统一的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利用全球数据交换网络传递信息,使得国际保理业务比一般的结算方式更加便捷、准确和高效。 4.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运作方式,即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仅涉及一方保理商,后者涉及进出口双方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国际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下面以一笔国际双保理业务为例,介绍其业务流程。 出口商为甲国国内一家工艺 品公司,欲向乙国某进口商出口工艺品,因为市场竞争激烈,出口商产品库存增加。为了促进出口,出口商有意采取赊销(O/A)和国际双保理的付款方式。 进出口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甲国该工艺品公司首先找到国内某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向其提出出口保理的业务申请,填写了《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又可称为《信用额度申请书》),用于为进口商申请信用额度。申请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出口商业务情况;交易背景资料;申请的额度情况,包括币种、金额及类型等。 甲国国内出口保理商于当日选择乙国的一家进口保理商,通过由FCI开发的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FACTORING)将有关情况通知乙国进口保理商,请其对指定的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通常出口保理商选择已与其签订过《保理协议》、参加了FCI组织且在进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作为进口保理商。 乙国进口保理商根据所提供的情况,运用各种信息来源对进口商的资信以及该工艺品的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若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且进口商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则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准一定的信用额度,并于第5个工作日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甲国国内出口保理商。按照FCI的国际惯例规定,进口保理商应最迟在14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口保理商。甲国国内出口保理商将被核准的进口商的信用额度,以及自己的报价通知本国工艺品公司。 甲国工艺品公司接受国内保理商的报价,与其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并与乙国进口商正式达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美元,付款方式为O/A,期限为发票日后80天。出口保理商与国内工艺品公司签署《出口保理协议》后,出口保理商再向进口保理商正式申请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于第3个工作日回复出口保理商,通知其信用额度批准额、有效期等。 甲国工艺品公司按合同发货后,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单据寄送进口商,将发票副本及有关单据副本(根据进口保理商要求)交国内出口保理商。同时,甲国工艺品公司还向国内保理商提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前者将发运货物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保理商,后者用于向国内保理商申请资金融通。甲国国内保理商按照《出口保理协议》向其提供相当于发票金额80%(即40万美元)的融资。 甲国出口保理商在收到副本发票及单据(若有)当天将发票及单据的详细内容通过EDIFACTORING系统通知乙国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货款。 发票到期后,乙国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与甲国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保理费用,再将余额付给甲国工艺品公司。 至此,一笔采取赊销(O/A)和国际双保理的国际贸易业务履行完毕。总的来说,采用国际保理业务,出口商虽然可能增加一定的费用,但因此而获得的信用风险担保、资金融通以及管理费用的降低等带来的收益足以抵消保理费用的开支,进口商也可以免除开信用证或托收的费用,减少资金的占压。保理商可以获得一定的业务费用。 二、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现状 中国银行从1992年起开始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但当时业务量相当有限。1993年中国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随后,国内其他银行如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也先后加入,到1999年每年的业务量还不超过2000万美元。自2000年开始,国内中资银行逐渐认识到保理业务作为一项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并陆续尝试对国内特大型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最初主要还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外资银行间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中资银行开始致力于保理业务的拓展。 1.2001年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快速增长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2002年3月爱立信借口某国内银行无法提供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选择与某外资银行长期合作办理国际保理业务。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银行认识到开展国际保理的重要性,在我国出口贸易快速、稳步增长的同时,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也快速增长。 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潜力较大 长期以来,我国出口贸易都是首先选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对于承兑交单(D/A)或挂账(O/A)信用付款方式,因进口商拒付或拖欠货款风险太大,大多数外贸公司不愿意冒此风险,由此削弱了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因而也不可避免地错过了许多出口机会。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国际市场大背景下经营的中国 外贸企业也不得不逐步接受承兑交单和挂账的商业信用付款方式。近年来一些统计数据表明,这两种方式已超过出口贸易总额的40%,在广东等经济特区和沿海开发区,这个比例还要更高些。但由于我们对海外进口商的资信缺乏了解,对其经营状况没有及时准确的信息,因此,上当受骗情况屡见不鲜,坏账逐年增加,造成很大损失。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应收国际账款的坏账绝大多数是承兑交单(D/A)或挂账(O/A)所造成的。国际市场经验表明,应收国际账款追收是十分困难的,一旦出现了呆账,追回成功率很低;即使追讨成功,佣金也要占三分之一以上。 目前,中国的保理商数量非常有限,国际保理仅作为银行业务的副业。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统计,1999年我国保理业务量仅为3100万美元,还不及当年进出口总额3606.49亿美元的一个零头。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总额达7201.94亿欧元,比2000年增长12.3%。其中,中国的国际保理业务总额为12.38亿欧元。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期,但从全球范围看,随着记账贸易方式的快速增长,国际保理业务也将进入一个高速增长时期。据估算,全球贸易方式中70%的记账贸易,以及61%的承兑交单都将是这一业务的潜在市场。 国内商业银行随着相互间竞争加剧,传统业务的盈利空间不断缩小,迫切需要发展中间业务,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国出口贸易的巨大市场潜力如能与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拓展相结合,将给商业银行利润的增长、中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提高、乃至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项盈利能力较强的中间业务,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与发达国家间存在较大差距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无论在业务量还是服务完善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2002年,中国国际保理业务营业额还不足13亿欧元,这和当年我国作为第5大贸易国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2003年,我国国际保理业务总量为26.4亿欧元,占全世界业务总量的0.35%,这个数字对于我国2003年8512.1亿美元的进出口总额来说也只占了很少一部分。现在的业务量与国内潜在的需求相比,也可以说是差别巨大。 目前大多数国内商业银行提供的都是有追索权的国际保理,这使得我国的出口企业并不能享受百分之百的坏账担保,这也使很多企业对此望而止步。而在国际保理发展成熟的西方国家,无追索权的国际保理被视为最普遍和主流的国际保理方式,这也是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国际保理业务的差距所在。 另外,电子信息技术是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基础,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已经普遍采用EDI技术,在这种技术下,商业活动中的所有的文件都标准化,通过卫星或其他计算机信息网络传输。而我国的企业、政府、银行等各类商业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还都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定单、发票等商业文件还是通过人工方式进行传递。所以政府应该鼓励各类企业、金融机构构建EDI技术,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和技术支援。除了电子信息技术外,金融政策制定的相关部门也要尽快编制出国际保理业务操作程序的规范,以形成我国保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业务中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1.出口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要求 国际保理业务使得出口商将应收账款的收账风险转移给保理商,在一个合同期内保理商会根据出口方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状况,逾期账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协助出口方进行销售管理。保理商应用专业能力对客户信用进行分析和管理,使出口商可以集中主要资源集中于研发制造或销售等核心环节。此外,在一个协议期内,保理商会根据债务人资信状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对于出口商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出口商得到了100%的风险保障以及发票金额8O%以上的贸易融资。整个过程使出口商降低了费用,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国际市场竞争力。 2.银行在全球化发展战略中的选择 (1)银行可以从中获得更多利润 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不仅丰富了银行的业务品种,拓展了其金融服务的领域和盈利的市场范围,而且可以从中获得更多利润。进出口保理商可获得按承担服务的发票金额l-1.5%的佣金。出口保理商还可获得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费,以及向出口商提供融资收取的融资利息。此外,由于国际保理业务所提 供的资金融通,是介于信用放款与抵押放款之间的融资行为,它还可以优化银行信贷资产结构。 (2)开办国际保理有助于提高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对商业银行来说,保理业务体现了信息、资金和信用三大经营要素的高效有机结合,体现了高层次的经营管理运作水平。开办保理业务不仅需要深入的产业趋势分析,而且需要注重行业竞争态势研究;不仅要考察卖方企业,而且要考察其下游客户;不仅需要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且需要通过考察产品研发及销售情况了解企业在同行中的市场竞争力。因此相对于传统业务,保理业务要求银行对产业、行业、企业的了解及相关风险点的把握更全面,更细致,更深入。这都有利于银行尽快提高信息管理能力、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运作水平。 3.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财务管理问题得到解决的可行途径 目前,国内已有不少上市公司通过国际保理方式进行应收账款的管理,国际保理成为一种能有效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风险的应收款管理“新思路”。国际保理商联合会表示,保理业务更适合中小企业,可以帮助它们在开拓国际市场时获得成功。目前,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发展迅速,迫切需要得到贸易融资和信用担保,而融资渠道和手段则非常有限,国际保理业务可以为企业提供一条有效地规避风险的新途径。 4.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1年,中国的进口保理业务量达9,330,324.22欧元,出口保理业务量达340,862,302.85欧元,而全球国际保理业务量已经达到了6,703,771,227.23欧元,同期,我国出口保理业务量仅为全球国际保理业务量的0.05%。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地不断发展,信用机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将不断扩大,国际保理市场极具开发价值。 目前国际上为企业所惯用的信用证付款方式正逐渐被赊账贸易所代替,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据着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银行迫切需要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国际保理业务,是中国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政府、银行、企业应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国际保理业务广泛开展的适用条件。 参考文献: 沈瑞年等:国际结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季伟: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1) 刘雪梅:对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思考.浙江金融,2005(1) 胡卓红: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思考.中国合作经济,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