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式论文范例6篇

思维方式论文

思维方式论文范文1

把握网络经济时代特征

要建构与网络经济时代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必须对网络经济时代的特征进行科学概括和总结,总结起来其主要特征有:

第一,全球化特征。网络经济时代,比起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富有全球化的进程和趋势。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地理空间上,互联网可进行全球信息传播,全球性的交易没有地理位置的障碍限制,人们之间的距离被缩小到了咫尺,使网络经济的市场具有全球化特点。二是在信息资源上,互联网体系因适应无限制的信息存储空间成为全球最大的信息资源库,全球各地的网上信息可以便捷地检索和迅速地传播,使不同地域的经济联系更加便利。三是网络经济没有工作时间的限制,可以全天候服务,24小时随便上网。

第二,整合性特征。网络经济的竞争是高层次的竞争。超时间性和地域性,使竞争广度大为拓展,企业着眼于全球市场,面对全球性竞争。这种高层次、全球性竞争极为复杂,竞争需要包括技术、营销、管理、知识、文化、信息、法律等各个方面合力的作用才能取胜。

第三,变异性特征。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在网络经济的竞争中,竞争方式花样翻新、各种各样,往往是所料不及。因此,谁能有前瞻意识,超前把握趋势的能力,谁才有可能在突然事变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高风险性特征。网络经济在发展中极容易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黑客入侵、网络犯罪、病毒侵入等都会造成风险。据统计,全球近年来的电脑黑客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每年以30%的惊人速度递增,其中金融业的发案率占61%。利用网络犯罪形式也多种多样,诸如利用系统缺陷、采用截取信息、使用网络窥探器等等。因此网络经济是一种风险极大的经济运作形式,必须有对各种风险的防范措施和足够的承受能力。

第五,高注意力特征。网络经济具有直接性、快速性、信息量大等特点。直接性是指使用网络,企业可以绕过经销商直接与需求方沟通,客户也可以直接订货甚至指令生产。这种供求双方直接的关系,取消了中间环节。快速性是指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纤传输信息,可以高速度传播、收集、整理、利用信息。在直接、快速、大量信息面前,最引人注意的信息才有时效性,因此,高度的注意力是网络经济的一种客观要求。

第六,互动性特征。与传统经济相比较,网络经济强化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性,从而使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动性超出了以往任何时代。这种互动的方式更加以消费者为中心,甚至是消费者积极参与生产的全过程,其结果当然产生符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企业通过和顾客的不断交往,也能了解每个顾客个性需求进行生产。

第七,虚拟性特征。网络经济不同于传统的实物经济,它的基本表现方式是以虚拟化形式出现的。这种网上虚拟经济不是与网外物理空间中的现实经济相脱离,而是相互并存,相互促进,培育和发展虚拟经济的成长,己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新动向。

第八,创新性特征。网络经济是创新性经济,这源于现代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网络经济需要强调研究开发和不断创新。在技术创新的同时还需要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观念创新等等的配合。

网络经济时代思维方式的变革

针对网络经济时代特征建构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球化思考。经济全球化要求人们必须在思维方式上发生相应的变化,全球化策略思考是网络经济时代每个人都必需接受的事实,我们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受全球化的影响。

第二,整合性思考。网络经济整合性特征要求人们必需具有系统性的观念,将各行各业各门学科结合起来,而不再是独立的在自己的行业和学科中自我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从思维方式上着手改变人们的经济观念,使其真正意识到整合性思考的意义。第三,前瞻性思考。由于网络经济的变异性,决定了在这一时代,必须将把握趋势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来做。如果说农业经济时代重过去的经验,工业经济时代重当前的实际,信息经济时代重未来发展的话,那么作为信息时代的延伸,网络经济时代只有把握趋势,才能获得发展。因此加强超前意识,提高前瞻性思维的能力,就成为网络经济时代的重要使命。

第四,风险性思考。网络经济中所蕴含的风险比起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大,人们必须具有对待风险的正确态度,做好对风险的预测、预防、回避以及承受等等,这也同样需要首先在思维方式上的调整,真正使人们对风险性高度重视。

第五,互动式思考。网络上的交流使人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改变,那就是把封闭的单向思维变为开放的互动式思维。因为只有互相的沟通才可以真正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就需要从自己的圈子里走出来,进入到对方的世界中,把握对方的真实信息,才可以使双方互相信任。所以互动式思考必然成为网络经济条件下不可缺少的一种思维方式。

第六,个性化思考。网络经济一改传统销售方式,而采用网上与消费者直接销售的方式,从而使每个人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这就是网络经济最有吸引力的地方。企业经营者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用个性化的思考去面对每一位消费者,个性化思考将成为网络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的思维方式。

第七,创新性思考。网络经济是以不断创新为动力的,创新是人们时时努力的方向。在网络经济时代,任何阻碍创新的旧的思维方式都将被淘汰,创新性思考是网络经济的时代精神。

建构网络经济时代思维方式的途径

第一,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为建构网络经济时代思维方式提供科学的指导思想。建构网络经济时代的思维方式,离不开科学思想的指导,这就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网络经济的实际出发,分析研究网络经济运行的规律,冲破传统思想的框框,大胆创新,这是建构网络经济时代思维方式的前提和基础。同时,网络经济属于高科技,高速发展的经济,其运行情况复杂多变,且体现的是高层次的竞争,这就要求思考问题必须坚持辩证法,全面系统的、多角度的看问题。特别是网络经济是新型的、复杂的经济,要建构其思维方式必须提高人们的理论思维能。只有理论思维提高了,才能正确概括和总结网络经济的概念和特征;正确认识和运用网络经济运行方式的规律;科学的适合网络经济时代的思维方式才能建立起来。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反映时代的特点,以其特定的方式,概括地反映了人们对历史的反思和对未来的展望,对建构网络经济时代思维方式理念有指导作用。

第二,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网络经济思维方式具有时代性,它必须跟随时代的脉博,随时代的变化而更新。因此,网络经济时代思维方式的建构,要根据时代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这样可以为其注入活力,提供动力。

思维方式论文范文2

对于生活在一个长期缺乏法治文明的国度,又一直习惯于行政命令式领导方式的政党,其执政方式向依法执政转变,必然要求其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变。

传统的思维方式是政治斗争式思维方式,是在战争年代形成,但却不合时宜的在和平年代光大起来的思维方式。它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政治斗争的至上性,强调法律对政治的依附性。人类历史已经表明,没有法律的政治是危险的政治,是缺乏理性的政治。法治之所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就是因为法治将政治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和民主化。它将专制时代政治斗争的权术与阴谋转化为和平的、程序化的博奕与妥协。走向法治时代的领导者,“依法执政”就要逐步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第一,合作思维。“依法执政”的“法”是以国家意志的方式表现来的各阶级、阶层利益的综合,它们是各阶级、阶层基于利益而进行博弈、妥协、合作的产物。因此,依法执政要改变行政命令或政治斗争式的思维方式,建立合作和妥协的思维方式。因为政治斗争式思维方式主要强调阶级之间的斗争,而法律式思维方式则主要强调的是阶级之间的合作。一切政治斗争都是为了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而法律则是试图在各个阶级或阶层之间寻求妥协,维持一个和平的休战状态。近代以来每当一个新的国家建立时,往往都要制定、颁布宪法和法律,不仅把战胜者的意志通过一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同时还会对战败者作出一定的让步,把战败者的部分意志要求也吸纳到国家意志中,使白热化的阶级斗争演变为暂时的阶级合作。在和平年代,通过修改宪法和法律,将更多的阶级和阶层的利益整合起来,实现各阶层人民的团结与合作更是国家稳定与繁荣的保障。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扩大了党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就更要善于倡导合作精神,协调利益关系,实现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因此,“依法执政”就要学会合作式思维,通过让步团结更多阶层,通过协商整合公众意志,并将之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

第二,权利思维。法律的核心问题是权利,一切法律活动都是围绕权利的实现而展开。所谓权利思维就是执政者要增强人权意识,清除封建义务本位的思想,保障和发展人权,保护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而政治思维方式的核心是权力问题,一切政治活动都是围绕权力的运行而展开。虽然权力运用得当可以为权利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但由于权力本身具有自腐性,因而常常造成对权利的威胁与侵害。所以,现代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公法的设立,旨在捍卫权利,抵抗权力的不当侵扰。因此,权利思维方式不仅要增强人权保障意识,而且还必须摒弃权力无限和权大于法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力有限观和权力受制约的意识,明确自己手中的权力是有限职权,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要“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十六大报告语),同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任何法外之权,,或者职权不作为都违背权力授予者的本意,都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

第三,稳定思维。政治的思维方式是多变和灵活。有些封建统治者为了达到统治的目的,甚至可以不择手段,玩弄权术,背信弃义。法律的思维方式则是趋于保守和稳定,反对朝令夕改和没有连续性。政令的频繁变动和溯及既往会导致执政者的信誉下降和人们对行为结果的未卜心理,尤其是影响私人权利的政策的突然变化,必然成为有权势而胆大妄为者的专利,也必然成为社会上勤奋而信息不灵通的那一部分人的圈套。法律反对那种脱离法律的所谓灵活性,它追求一般性或普遍性。法律的这一特点要求执政者要具有稳定的思维方式,将具有前瞻性的改革决策与立法结合起来,保持改革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同时,要求执法行为要公正,同样的情况应同样地对待,不同的情况不同对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行为方式是受思维方式支配的行为模式。依法执政的领导方式要求执政者的行为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体现法治的原则。笔者认为,依法执政的行为方式起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二,宏观式。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是全面性的,但全面性不等于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依法执政不等于依法行政。后者是指政府(主要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职责和程序所进行的,区别于立法和司法的,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活动,其特点是微观性和具体性;而前者是宏观式的领导。正如十六大报告所说:“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开展工作。”这种宏观式领导方式主要表现为,把党的主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变为国家法律,并带头自觉遵守这些法律,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第三,程序式。程序是制度化了的方式和过程。法律程序是法律关系主体在实施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方式和过程的总称,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马克思早就说过: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表现”(《马恩选集》第1卷第178页)。法律程序的价值就在于其以公开的形式给人以公正感,它即能约束权力行使者的恣意妄为,也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参与的机会。程序将利益冲突的解决以文明的方式表现出来,排除了领导行为的恣意、鲁莽和专断。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政治领导行为的法律化和程序化。因此,依法执政在领导者的行为方式上就表现为依程序执政,不仅党的主张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上升为国家法律,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也必须经过法律程序才能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不仅领导和决策要经过法定的信息收集和反馈程序(包括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等),而且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也要依靠严密的制度和程序。遵循程序是法治的表现,党的领导行为的程序化,将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提高党的作为执政者的威信。

思维方式论文范文3

编者按:JeffryA.Timmons(蒂蒙斯)博士和QuintinG.Tan(陈昆廷)教授对企业家的思维方式抱有浓厚的兴趣,于是进行了认真的系统研究。蒂蒙斯博士是大学教授,著有多部专著,其中包括《企业家的思维》(TheEntrepreneurialMind)。陈昆廷是TheAsianInstituteofManagement(亚洲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的骨干教师。

你们是如何定义企业精神和企业家的?

蒂蒙斯:企业精神是人类的一种创造,使人们在一无所有的基础上创造出有价值的东西来。不管人们手头有无资源或有什么样的资源,它是人们对机遇的一种执着追求。它要求创业者高瞻远瞩,孜孜以求地带领别人去追求自己的远景。

陈昆廷:企业家具有一套对他们取得成功至为关键的独特技能、个性和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家能够酝酿出一种创意,激励他们将这种创意转化为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某种用户。这种产品与用户的对应关系需要企业家能够生动形象地设想出消费者及其喜好。

你们如何区分创意和真正的机遇?

陈昆廷:创意较为常见,各个年龄阶段的人都能自然而然地产生出一些创意来。但真正的机遇却隐含在每个问题之中。只有企业家才掌握从问题中发现创造性机遇的窍门。

蒂蒙斯:绝好的机遇有一种我称之为非常令人宽慰的经济特点:附加值。但是,识别真正机遇的关键要素是日久天长的经验积累所生成的直觉。当机遇的大门渐渐打开时,发现潜在机遇、把握时机抓住机遇的能力和感觉非常关键。企业家很大程度上依靠直觉。

直觉能否学到?

蒂蒙斯:我们所说的直觉实际上是日积月累的生活经验。对大多数企业家来说,这种经验是在其它公司当学徒,或在观察父母如何做生意时得来的。他们总是在自己所熟谙的行业里创业。但我所说的直觉是那种要有各种不同的经历才能得来的智慧。这种智慧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非凡的记忆力、模式认知、诠释能力和良好的创造力。

陈昆廷:直觉无疑是可以学会的,但绝非一日之功。它是一个人经验的总汇及其信念的不断巩固。培养直觉的关键是:坚持不懈地在自己所做的事情中追求卓越。

你们如何看待“企业家是天生的,还是后天造就的?”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陈昆廷:企业家是后天造就的。在研究企业家的过程中,我还没有碰上一位天生特别出众或智力超凡的企业家。我认识的大多数成功企业家大概连亚洲管理学院的入学考试都通不过。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企业家,是因为他们遵循一个简单的流程:找到某种需求、专注于其中、将它付诸实施,并尽其所能地不断改进自己的产品或服务。

蒂蒙斯:我认为企业家既是天生的,又是后天造就的。有证据显示,早期耳闻目染企业之道的人,更有可能从事这一行。多数企业家都是通过一种学徒式的模式,从他们的工作中或者从自谋营生的父母那儿汲取经营经验及知识。他们在积累经验时不是偶尔为之或任其自然渗透。最好的教员莫过于好的榜样。

企业家的贡献是什么?

蒂蒙斯:他们的领导艺术、他们树立的典范及其处世的态度、行为和价值观。他们用这些去感染别人,提供一种学习型的文化及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他们承担责任,分享财富。

陈昆廷:他们最大的贡献是关心社会。企业家开始时总是惨淡经营,与一些不为大多数企业接纳的人共同创业。要与背景不同的人共事并非易事。这就迫使企业家与这些人寻求共同语言、促使人们根据自己的条件去学习。

对企业家来说,企业已不再为他而存在,而是为了他的员工。他们对社会的关注高于一切的故事不胜枚举。这种情操不是通过赚钱、而是通过与人共事得来的。

企业家如何对待失败?

蒂蒙斯:失败是炼钢的炉火。我认识的多数成功企业家都经历过某种惨败。事业上,失败出现得越早越好。企业家谈论起失败显得轻松自若。他们将失败化成学习的机会。真正的智者总会积极地看待失败。

陈昆廷:许多企业家并不认为失败就是不成功。多数企业家认为,失败是通向巨大成功的必经之路,会增强他们继续前进的意志和信心。

怎样才能成为企业家?

思维方式论文范文4

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追求终极的存在。本体作为自在的、至上的、终极的客体,始终处于天然的,绝对的支配地位。本体论以探求世间万物的最高本体、第一原因、终极存在为根本目的。柏拉图的“共相”(Uniber-sal)、“本体”(Noumenow)、“理念”(Ideas),亚里士多德的“实体”(Substance)、“存在”(Being)等一系列本体论概念都反映了人们绝不满足于对现实可感世界的探索,而是要超越物理世界,超越现实世界,探求终极存在,努力寻求对世界的终极解释。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具有预定性。本体论属于一种极限研究,它预设了一个最高的存在,这种终极存在高高在上,它是世界的本原,派生了现实的感性世界。在早期的希腊哲学中,哲学家们将自然作为研究的对象,探求宇宙万物到底从哪开始,而把某种有形体的东西,如水、火、气等作为万物的始点,宇宙的本原。自然中的一切事物,软的、硬的、热的、冷的都是通过转化,从一个本原派生出来的。在传统本体论哲学中,本体被当做最先存在的东西,找到了它,便找到了世间万物的根据,便可推断出世界的现在和未来。

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还原论的思维方式。本体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一切存在物都由它构成,最初都从其产生,最后又都复归于它。在古希腊哲学中,柏拉图首次将整个世界划分为对立统一的两个世界,可感世界和可知世界,在可感世界中,最伟大的是太阳,可知世界中,最崇高的是善,要用理智来把握。这种热衷于对原始发展的初始状况的探究,不是立足于现在,审视过去,展望未来,而是从过去线性的推演现在和未来,这是一种简化世界的思维方式。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都企图为现存世界的运动寻找合理的诠释与答案,本体论与辩证法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古希腊哲学家在探寻世界本原的过程中,大都包含了对世界万物生成运动变化的追问。克拉赫利特认为万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按照一定的分寸燃烧、熄灭,而火的运动是由火的内在性“逻各斯”(logos)支配的。恩培多克勒认为有形体元素在数量上是四种,即水、火、土、气,它们都是永恒的,他们自身无分离组合的能力,爱与恨使它们混合、斗争,发生多寡的变化,是它们运动的真正原因。所以本体论哲学始终都承认现存世界是运动变化的,并努力从运动变化的事物中去寻找运动变化的本原,并以找到这一本原作为自己的使命。

本体论哲学思维方式经历了从感性具体思维层面到理性抽象的概念和逻辑水平的上升的过程。阿那克萨戈拉的本体论思想是种子说,他认为种子本身不生不灭,可结合分散,集合分散的外在力量是“努斯”(nous),也就是后来的“思想”(mind)。思想与感觉是对立的,我们的感觉是软弱无力的,因而我们不能感觉真理,思想更重要,独立的精神力量促进事物结合。种子说的贡献就在于将物质本体论提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此外,泰勒斯认为水是世界的本原,阿那克西美尼认为气是本原,赫拉克利特认为火是本原,恩培多克勒认为爱与恨驱动“四根”结合分散,构成万物……从希腊早期的哲学家的研究看,他们都把探寻万物的本原作为本体论或哲学研究的任务,这些哲学家已经注意到本体论的任务不是要研究现象世界,是要探求现象背后的根源或本原,但是他们对于本原的探求是处于感性具体阶段的,他们还没有意识到现象与本体的区别,没有从现象世界进一步深入到本体世界去探求世界的本来面目。从毕达哥拉斯哲学,特别是巴门尼德哲学开始,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逐渐变得理性抽象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万物都是数”。数不仅被看做万物的本原,而且被看做万物的原型、世界的本体。巴门尼德则提出了比数更为抽象的存在作为世界的本体。他注意到,事物是形形的,而存在则是唯一的,宇宙万物以及它们的属性、动作等,无一不是存在。变化万千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世界,只有这唯一的、不变不动的存在才是真实的世界,才是万物的本原。巴门尼德认为,各种特殊性都由某一门具体的科学来研究,只有存在才是哲学应该研究的对象。后来到了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最一般、最普遍的存在被表述为“作为存在的存在”,并被明确作为第一哲学(本体论)的研究对象。

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在严格意义上说,经历了由宇宙论向本体论的转变。宇宙论探寻的是万物的本原问题,寻找的是时间上在先的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古希腊的宇宙论总体上乃是对宇宙万物的起源、生灭、构成、规律等的一种探究。而本体论探求的是万物的原则和本质问题。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阿那克西美尼、赫拉克利特等人,他们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自然界万物本原的问题,也就是关于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以及万物的生成变化和动力问题,他们的哲学因此被称为自然哲学,也叫宇宙论。到了柏拉图那个时代,哲学家们已经不再局限于对于万物本原的追问,而是转向了对世界本体的探寻,和对本体世界的逻辑构造的探寻。可以说在古希腊哲学中,前智者学派的古希腊哲学根本上乃是一种宇宙论探讨,而不是本体论探讨;亚里士多德之后的晚期希腊哲学也少有本体论的探究;只有在以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鼎盛时期的希腊哲学中,才有较为严格意义上的本体论理论。

作者:田志 单位:辽宁大学

思维方式论文范文5

因此要深入了解英汉思维模式差异,以便提高大学英语写作能力。

关键词:英语思维;汉语思维;模式差异;英语写作;能力培养

英语写作能力是英语学习者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是英语交流能力的重要体现。因此,如何有效地培养大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始终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在大学英语精读课和写作训练中,我们应多向学生介绍英汉语语篇思维模式的差异,同时要求学生对好的英语语篇、语段进行认真的模仿。

一、英语语篇思维模式

(一)一般特殊型。这种思维模式在英语中是最常见、最有代表性,它不但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议论文和说明文中,而且也常用于描写和记叙文体中。它充分体现了西方人的线性思维模式,因此,无论是下文中提到的“问题解决型”文章,还是“匹配比较型”文章,这种结构模式的语段几乎无处不在,段落层面如此,语篇层面也不例外。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为概括――举例式,这种结构模式的段首句往各是一个概括句,可以表达某种观点、看法、结论和定义,以及原则和原理。下文的例证部分可以展开段首句的内容,也可以充实、强化或论证段首句的内容;其二是整体――细节式,其段首句往往概况主题思想,然后再引出具体细节。

(二)问题解决型。这种思维模式的特点是先说明情况,然后引出问题,随后做出反应,解决问题,最后进行相应的评价。这种类型多见于叙事性文体,文学作品,探讨科技、自然或社会问题的说明文也时有出现。

(三)匹配比较型。英语常用这种思维模式构成对比语段,比较两种事物的异同点。它往往存在于较长的语篇中,与“一般特殊型”一起组成更复杂的思维模式。

二、汉语的语篇思维模式

汉语的语篇思维模式则要更为复杂,属于典型的东方“螺旋型”,其结构特点往往是从主题着手,迂回式接近主题,而不是直接从主题入手,展开讨论。根据论点在文章中的不同位置,汉语语篇思维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文首型。论点在文首提出,读者可以马上了解作者的看法和观点,抓住文章的要领。

(二)文中型。论点在文章中部出现,先从某个问题或某种现象着手,经过论证得出结论,即论点,接着再补充说明。

(三)文尾型。论点在文章的结尾处才明确点出,读者可以感到经过一系列的论证和说明后,论点在最后顺理成章地提出。

(四)隐含型。论点隐藏在文章中,根本就找不到,读者读完后,可以自己去概括或总结。

值得一提的是,汉语语篇思维模式中只有文首型与英语语篇思维模式相同,其余三种都不符合西方人的思维习惯。特别是隐含型在西方人看来更是无法接受。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汉语的语篇思维模式是松散、缺乏逻辑性的,它是中国文化观念、民族心理和思维习惯的反映,也是汉语结构重“神合”、轻“形合”的结果。

三、注重学生英语写作过程中的思维转换

(一)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意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使用不同的书面语模式,这是由于母语的负迁移所致。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结合教授内容对汉英思维方式的不同进行比较,让学生对汉英思维的差异有所了解,从而提高其跨文化的意识,培养其对英语文化的敏感性,以此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克服汉语思维的影响。

(二)重视语篇教学。首先通过有目的的阅读训练并详加分析,使学生了解汉英思维模式的不同特点。根据研究,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语篇知识能力对英语写作存在着间接影响。因此,在阅读中不失时机地引入语篇知识将对英语写作能力的提高产生积极影响。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写作训练,培养学生用英语思维的方式组织思想、建构文章框架的能力。

(三)把语法教学同培养学生的语言实际运用能力结合起来。我国传统的英语教学注重语法而忽视了语言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学生仅是机械地学到了词汇和语法条文,对所学的语言却缺乏感觉和认识,对汉、英语言各自的思维特点所导致的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更无从了解,实际应用语言的能力普遍不足。语法教学不能只停留在罗列英语的语法现象和条文上,应该对英语和汉语的表达方式相互比较,使学生明确两种语言的差别所在,从而了解汉、英民族思维方式的差异,并在英语写作中有意识地对两种思维方式进行转换。

总之,中国学生要写好英语文章,一方面应了解英美文化,提高驾驭语言的能力,另一方面还应注意英汉思维模式的差异及其在语言中的表现,熟知英语写作规律,学会运用英语思维组织材料,从而减少文章的汉式英语,写出符合要求的作文来。

参考文献:

[1] 黄玉明.从思维模式角度分析大学英语写作问题[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09)

[2] 阳军. 提高英语写作能力的基本原理和方法[J].当代教育发展学刊,2010(06)

思维方式论文范文6

一、唯物辩证法的传入与我国“辩证逻辑”概念的产生

发生于20世纪30年代我国学术界关于形式逻辑的论争是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的一次文化冲突现象。它是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形式逻辑基本态度的表现,同时也是对唯物辩证法的一种新诠释,从此,在中国文化里出现了辩证逻辑。

(一)“辩证逻辑”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

其一是文化救国的产物。正如其他爱国学者选择西方文化一样,选取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文化也是服务于中国社会的需要。这种需要使文化发展以救国救民、挽救民族危机为目的,中国现代时期出现的东方文化派、西方文化派和苏联式马克思主义学派,都是为着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也正是如此,许多人从苏联的胜利看到了中国的道路,便去积极地学习苏联,学习苏联的成功革命经验,学习苏联的文化模式。“中国自1927年社会科学风起云涌,辩证唯物论的思想大有一日千里之势。”艾思奇认为自1927年以后,“唯物辩证法风靡了全国,其力量之大,为二十二年的哲学思潮中所未有。”这种中国现代时期文化选择的功利性倾向影响了人们对西方各种学术思潮的全面把握和系统认识,由于受不同西方文化思潮的影响,当时出现学习西方文化的不同内容的现象,有人选择马克思主义,有人选择实用主义,等等。“西方文化的浪潮汹涌袭来之后,中国人都在痛苦中处于分裂。‘西化’乎?‘俄化乎’?‘本位’乎?中国人在西方文化的挑战下,尚未表现出有力的创造性应战。”也就是说当时人们无法对西方文化各种思潮所体现的共同特征、基本精神进行把握,以与中国文化相互交流、碰撞。所以,当时选择苏联道路也是出于当时社会的需要。

其二是受苏联哲学界的影响。苏联哲学界批判形式逻辑,用辩证逻辑取代形式逻辑观念,在此影响下,出现我国1930年代对形式逻辑的批判。

对于形式逻辑的批评最早是从黑格尔开始的。黑格尔在《小逻辑》一书里,用大量篇幅评议形式逻辑,他认为同一律“便被表述为‘一切东西和它自身同一’;或‘甲是甲’。否定的说法:‘甲不能同时为甲与非甲’。这种命题并非真正的思维规律,而只是抽象理智的规律。这个命题自身就陷入矛盾,因为一个命题总须得说出主词与谓词间的区别,这个命题就没有作到它的形式所要求于它的”。“排中律是进行规定的知性所提出的原则,意在排除矛盾,殊不知这种办法反使其隐人矛盾”。黑格尔是从思维规律角度来批评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例如,就对“同一律”的批评而言,他也承认同一律是“抽象理智的规律”,即思维形式的规律。他认为“甲是甲”这种表述形式不恰当,认为这一命题没有说出“主词”与“谓词”的区别。他还认为:“现今三段论法的各种形式,除了在逻辑教科书外已不易遇见,而且对于这种推论形式的知识已被认作空疏的学院智慧,对于实践的生活以及科学的研究都没有更多用处。”在这里,黑格尔仍是从具体实践中看待三段论的作用的,他认为形式逻辑对“实践生活”及“科学的研究”用处不大。

列宁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从唯物论角度阐释其唯物辩证法思想。他就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理解给出自己的解释。列宁说:“认为思维形式是‘外在形式’,只是附着于内容而非内容本身的形式……这也是不对的(第17页)……”“黑格尔则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即“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认为:黑格尔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片面性的批评是指这些规律的表达公式而言的,并认为黑格尔的这种批评正确。“由于形式逻辑的这些形式的空洞,它们理应受到‘蔑视’(第19页)和‘嘲笑’(第20页)。同一律,A—A,——空洞,‘不堪忍受’(第19页)。”“黑格尔引举排中律的这个命题:‘某物或者是A或者是非A,第三者是没有的’(第66页),并且‘加以分析’。如果这是指:‘一切都是对立的’,一切都有自己的肯定规定和否定的规定,那倒很好。但是,如果对这个命题的理解还是同通常一样,即在所有谓语中,要么是该物,要么是它的非存在,那就是‘废话’!!”列宁实际上是阐释唯物辩证法思想,阐释人们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中如何辩证地看待事物,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这无疑是正确的。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形式逻辑基本规律就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只是思维形式的规律。所以,他说:“逻辑形式是僵死的形式——因为它们没有被看成‘有机的统一’。”“在旧逻辑中,没有过渡,没有发展,(概念的和思维的),没有各部分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第43页),也没有某些部分向另一些部分的‘过渡’。”因此,人们在认识事物时,“不仅应当对‘外在形式’,而且应当对‘内容’进行‘思维的考察’”。

由此看来,列宁对形式逻辑并非是否定的,他承认形式逻辑还是有其价值的,他说:“逻辑像语法的地方就在于:语法对于初学的人说来是一回事,对于通晓语言(或几种语言)和语言精神实质的人说来是另一回事。‘逻辑对于刚开始接触逻辑和各门科学的人说来是一回事,而对于研究了各门科学又回过来研究逻辑的人说来则是另一回事。’”列宁承认了形式逻辑的工具性质,因而,列宁对“逻辑”的认识,分为两种,一种是形式逻辑,即研究推理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另一层意思是指唯物辩证法理论。他认为形式逻辑规律不是认识具体事物的规律,仅仅是抽象思维形式的规律,这是他对形式逻辑的理解。他认为“旧的形式逻辑——正像用碎片拼成图画的儿戏(遭到了轻视)”。这是批评形式逻辑中诸如“A是A”这种不完善的形式。他也承认逻辑学的价值,例如像语法那样对人们认识有用。

但是,20年代至40年代,苏联哲学界错误地理解列宁对逻辑学的看法,而对形式逻辑加以批判。如,1940年苏联出版的《简明哲学辞典》中有如下的话:“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辩证逻辑的规律是对立的……形式逻辑无内容、贫乏、拙象,因为它所定的规律与范畴都不符合客观的实际。”这也是30年代苏联哲学界对哲学中形而上学、形式主义和机械主义的清算的结果。

(二)19世纪30年代中国文化学人的“辩证逻辑”思想

我国当时有关辩证逻辑的思想出现在一批论文、著作和教材里。主要观点是:视形式逻辑为形而上学、视逻辑学为认识论、视唯物辩证法为辩证逻辑、辩证逻辑扬弃形式逻辑。

视形式逻辑为形而上学。如范寿康认为:“形式论理学把一切事物看作是不动,不变,而且是各自分离,各自孤立的。”

王特夫认为:“形式论理学底概念既然一方面是固定永久的死的东西没有发展,它方面又是仅属于事物之特性之量的单纯总和,缺乏内在的内容之中的自然不包着任何矛盾。”形式逻辑把运动与静止割裂开来,“结果是什么也不能认识”。

艾思奇认为:“所谓形而上学,就是从形式论理学产生的,它的特征,就是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或社会上的一切现象,或思想中的一切概念等都看作固定的、各自独立毫不相关的东西。”“形式论理学错误的根源,也就在于只抓住了真理的一面,在于它的片面性,并把片面的真理夸大,而忘却了还有其他方面。”

所以,“形式逻辑的统治到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之完成已告崩溃……谁要想挽回形式逻辑的命运,谁就去像中古焚死布鲁罗的手段来摧残现在的一切科学。”

视逻辑学为认识论。王特夫认为,论理学在这里不仅仅是一种方法学,同时也构成为认识学的本质。

李达对形式论理学总的批判为:“形式论理学是主观主义的”、“形式论理学完全缺乏发展的观点”、“形式论理学完全缺乏联系的观点”、“形式论理学的原理,与社会实践相隔离”。因此形式论理学不是科学的方法,普列哈诺夫调停两种论理学是错误的,分离理论与实践而调停论理学也是错误的,所以,形式论理学“既不能成为科学的思维方法,也不能与辩证论理学分庭抗礼,更不能成为辩证论理学的副次的或从属的部分。它只有在它经过辩证法的改造以后,才能成为辩证论理学的契机”。

潘梓年认为:“唯物辩证法是本体论,是逻辑,同时也就是认识论。”

视唯物辩证法为辩证逻辑。王特夫认为,辩证论理学的发展起源于亚里士多德,中世纪没有发展,到了文艺复兴,又得到发展,康德、菲西特、黑格尔对此有伟大的贡献。黑格尔“用是一否、否一是底辩证论理学公式,来对抗和否定那是一是、否一否底形式论理学的公式”。只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辩证法建立在物质世界的基础上,“构成了物质论的辩证法”,这才是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也只有这样的思维方法才是真正的思维方法”。辩证逻辑不同于形式逻辑,“就在于它是反映了自然世界之矛盾和发展底内容,反映那变动不息的世界,因而在它底思维律上,是一种运动底矛盾过程底思维矛盾律,也是一种实践的论理方法。”

潘梓年1938年写出了《逻辑与逻辑学》,体现了他的辩证逻辑观念。这本书包括绪论、方法论(逻辑学)、技术论三部分,在绪论里讨论了“思维与思维方法、逻辑与逻辑的发展”。他把方法论称为逻辑学,包括“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辩证诸方法(本质与现象、根据与条件、必然性与偶然性、法则与因果性、形式与内容、可能性与现实性)、思维历程(概念、判断、推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把形式逻辑的归纳和演绎等内容作为技术纳入辩证逻辑体系中。他认为辩证逻辑是真正认识世界的逻辑,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仅仅是形式的,只是演绎逻辑关注语言文字的形式,归纳逻辑关注的是思维活动本身的形式。

艾思奇认为辩证逻辑是高级的逻辑,也叫辩证法。“研究认识的运动法则的学问,就叫做‘论理学’。”这种论理学也叫“动的逻辑”。“我们由论理法则的研究,不但知道思想是这样运动,同时还知道世界上的一切物质也是这样运动。因此我们的论理学同时又可以算做我们的世界观。”他认为矛盾的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律是“动的逻辑”的法则。“辩证法是要把这些东西看作永远会运动变化,没有一刻静止,时时刻刻互相关联,互相渗透的东西。”

辩证逻辑扬弃形式逻辑。艾思奇认为形式论理学的用处是,“如果要把一件事物单独分离开来看,或者要把它当作静止的状态来看,或者在很小的日常家事的范围里来观察事物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用形式论理学了。”因为形式论理学是在社会不进步时候产生的,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是低级的思想,所以就要扬弃。“形式论理学的思想,虽然不能说不是思想,然而只算低级的思想;我们现在既已有了高级的动的逻辑,就用不着形式论理学。形式论理学到现在是被动的逻辑扬弃了,否定了。”

二、马佩先生对1930年代辩证逻辑思想的超越

辩证逻辑的观念的形成与用唯物辩证法对形式逻辑的批判一样,是国人接受的西方的一种思潮对另一种思潮的冲突。从文化传播讲,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西方文化的产物,可以说是中国现代西学东渐一个重大思潮,它所产生的重大影响直接成为新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辩证逻辑观念的影响之一,是当今出现了以研究辩证逻辑为学术追求的一批学者,代表人物有马佩、赵总宽、章沛、且大有、李廉、桂起权、罗翊重、何华灿、彭漪涟等等。为了使这一门学科成立,他们对其合理性进行辩护和建构,形成直到今天中国逻辑学界还争论不休的问题。马佩先生的努力主要表现于两点,其一,承认传统逻辑的合法性,把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都作为逻辑学研究对象。其二,努力使辩证逻辑从唯物辩证法中独立出来,探讨辩证逻辑的思维、思维形式和思维形式的基本规律,换一种说法是按照“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这种逻辑学的定义去探求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

(一)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是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关系

马佩先生认为,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或者说,它是研究判定思维形式正确性的方法的科学。逻辑学可以分为辩证逻辑和非辩证逻辑两大类。辩证逻辑是关于辩证思维的科学,是辩证思维的逻辑总结,即是研究辩证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非辩证逻辑(或叫普通逻辑)是关于普通思维的科学,是普通思维的逻辑总结,是研究普通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他把普通逻辑分为普通逻辑的古典形式和现代形式,并认为普通逻辑不是真正的现代逻辑,就整个人类的发展看,只有对人类思维发展高级阶段辩证思维的逻辑总结——辩证逻辑,才是真正的现代逻辑。我国的逻辑学研究应以辩证逻辑为重点,把逻辑科学推进到一个新阶段——辩证逻辑阶段。

他认为:“普通思维和辩证思维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前者是人类思维发展的初级阶段,后者是人类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前者反映事物相对稳定阶段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后者反映事物的矛盾、矛盾的发展和转化,由于辩证思维的本质在于反映事物的矛盾、矛盾的发展和转化,因而辩证思维形式也就具有能够体现出事物的矛盾、矛盾的发展和转化的结构。”

马先生反对玉路先生的取代论观点。他在《也谈我国的逻辑教学——与王路先生商榷》一文里认为,不应以数理逻辑内容完全取代大学文科逻辑教材中的传统逻辑内容。文章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真正的现代逻辑是辩证逻辑而不是数理逻辑,因为人类思维分为形象思维、普通思维、辩证思维三个阶段,后两个阶段有两种逻辑科学: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普通思维形式有普通概念、普通命题、普通推理、普通假说和普通论证,普通逻辑包括以亚里士多德和培根的逻辑学说为代表的普通逻辑的古典形式和以古典数理逻辑为代表的数理逻辑的现代形式;辩证逻辑思维形式包括辩证概念、辩证命题、辩证推理、辩证假说、辩证科学理论。辩证逻辑也包括非形式化辩证逻辑和形式化辩证逻辑(数理辩证逻辑)两种形态(马佩先生的辩证逻辑观主要指前者)。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关系类似于高等数学与初等数学的关系。第二,逻辑学要现代化,不能抛弃传统逻辑,传统逻辑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对人类逻辑思维的培养发挥过、_并且还正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不应该对它采取简单的抛弃态度的。第三,传统逻辑是数理逻辑无法取代的,因为传统逻辑中除了必然性推理的理论以外,还有许多内容是数理逻辑无法包容的,所以不能取代。第四,传统逻辑主要是用自然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论述的,数理逻辑则是用数学演算和人工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论述的;对于一般的学生和一般的干部最需要的是传统逻辑知识而不是数理逻辑知识;在讨论人生、伦理、政治、实践、心理、审美等问题的学科领域中,数理逻辑无法取代传统逻辑。在论述中,马先生根据自己的逻辑观,对王路的一系列观点进行了系统的反驳。此外,他提出在逻辑界应该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研究领域,不能要求人人都研究数理逻辑。

(二)辩证逻辑不是辩证法

马先生辩证逻辑学科构建的基础是,辩证逻辑不是辩证法,辩证思维形式不是思维形式辩证法。他说:“必须克服把辩证逻辑与辩证法相混淆的错误倾向,沿着辩证逻辑逻辑化的道路前进。”所谓辩证逻辑逻辑化,是按照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方法来构建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辩证逻辑基本规律、辩证逻辑方法,这些理论成果集中体现在他的著作《辩证思维研究》一书中。此书内容包括人类思维发展的三个阶段、辩证逻辑的对象及其与其他科学的关系、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和辩证思维形式四个部分。马先生明确提出了辩证逻辑要逻辑化的口号,主张“辩证逻辑只应研究辩证思维形式而不要研究思维辩证法或思维形式辩证法……把思维辩证法或思维形式辩证法作为辩证逻辑的对象,势必把辩证逻辑与哲学相混淆,或者甚至把辩证逻辑归结为哲学。”

关于什么是辩证思维形式,马先生理解为,“正是在辩证思维中抽象掉形形色色的辩证思维具体内容后所剩下的那个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辩证思维形式结构)。”例如,在其著作《辩证逻辑》里,关于辩证命题的理论,他认为:“辩证命题就其形式结构来看,首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辩证命题完全承袭了普通命题的命题形式,它只是在普通命题形式中注入新的辩证的内容;另一类辩证命题在形式结构上有异于普通命题形式。”他认为,有些辩证思维不具有特有的辩证思维形式及其结构,决不能排除其他的辩证思维具有特有的辩证思维形式结构,而事实上这些辩证思维形式结构也确实存在着,而它们也正是辩证逻辑应该研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