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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1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骨干、以新兴商业银行为辅的商业银行体系。尽管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上仍显得十分落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已经进入营销管理和客户导向阶段,而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上还停留在较低的战术层次上,银行营销还没有真正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并从战略层面对市场营销活动进行全面的整合。如果我国商业银行不能建立起系统的市场战略和营销管理模式,将无法面对国外金融巨头的挑战。
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起步较晚,目前仅仅停留在较低的战术层次上,还存在着许多认识上的盲点和操作上的误区。总体上讲,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银行对市场营销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没有形成全面的市场营销观念
全面的市场营销观念是建立在客户导向、利润、全员努力和社会责任四个支柱之上的,是引导企业走向成功的指导方针,渗透到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关系到银行的每一位员工。而目前我国一些银行对市场营销的理解还十分片面,没有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全面的市场营销理念。
(二)商业银行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过去那种按照产品和币种方式划分部门的机构设置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对客户来讲,这种横向的业务分割给办理业务带来极大的不便,面对同一家银行要同时跑几个部门,浪费了客户许多的时间。
(三)商业银行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
时至今日,全国已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近2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众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再加上外国金融机构的大举进入,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残酷。各商业银行为争夺市场份额,纷纷使出浑身解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与大量的投入相比,商业银行并未获得理想的竞争优势。究其原因,恐怕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没有进行科学的市场调查和市场细分,不能形成准确的市场定位造成的。
(四)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策略组合不合理
首先,从产品开发方面看,商业银行产品品种增多,但创新不够,远远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近几年,各商业银行对传统业务开发了众多的银行产品和服务项目,但仔细考察各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就会发现,各银行具有自己特色的产品开发不多,大多数都是各银行之间的相互模仿和复制,产品内容同类,无法形成竞争优势。
其次,从定价方面看,商业银行产品定价还受到诸多限制,未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定价机制。金融产品的定价一般表现为利率和费率。在利率方面,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都由人民银行制定,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银行服务收费标准很少有变通的余地,服务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便利性上,很难以费率变动为手段吸引顾客,扩大服务范围。
再次,银行加强了集约化经营管理的同时,相继建立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动柜员机等电子化分销渠道,但这些分销渠道的使用频率相对较低,技术性能也不够稳定,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善。
最后,从促销方面看,商业银行的促销投入增加,促销方式增多,但沟通力度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目前各商业银行普遍重视了广告宣传,所利用的媒体种类也增多,广告数量和质量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同时存在着广告频率较低,高档次广告较少等问题;从公共关系看,各行都加强了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信息沟通和情感交流,但从根本上说,各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稳定的公共关系网络和基础,难以使顾客对自己产生长期的偏好。
二、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对策探讨
如前所述,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近年来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目前还处于浅层次的战术层面上,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要从战略的层面上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档次,还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
(一)要确立全面的市场营销观念,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念
要把客户导向、利润、全员努力和社会责任为基础的全面的市场营销观念,作为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指导思想。从银行服务方面说,它不仅要求直接面对顾客的一线人员要以客户为中心,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要求后台的员工要对一线人员给予支持,以利于前台工作人员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从银行策略组合和组织构架来说,它不仅要求商业银行从产品设计、定价、促销等方面从顾客角度出发,采取适当营销组合,还要求从根本上对商业银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改造,建立适应市场和客户需要的银行组织结构。
(二)要以“客户为中心”设置银行内部机构
目前银行各个部门单独面对客户,客户有不同需求,就要接触不同部门,客户的需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沟通和综合。市场化经营要求银行营销人员与客户全面接触,把客户需求综合起来,统一传递到业务审核和风险控制部门,批准后交给产品部门处理。这就要求设立一个具有市场研究、客户开发监控和风险控制的整合营销部门,作为商业银行内部综合运营核心部门,实施对市场营销活动的规划、分解和监督,并对营销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加以及时修正,使市场营销高效有序地开展,这需要对原来的机构进行全方位的整合。
(三)要通过市场调查和市场细分,准确进行市场定位
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市场需求研究、发现、分析和评价市场机会。客户的需求就是银行的创新。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必须先从“确认”需求开始,发现市场中未被满足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首先发现机会并抓住机会,才能在竞争中获胜。
同时,要通过市场细分,正确选择目标市场,准确进行市场定位。顾客需求的千差万别使得银行不可能用自己的产品去满足所有顾客的需求。所以,银行必须对客户进行细分,实现金融产品的市场定位,选择合适的目标市场。 只有准确地进行市场定位,才能够做到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实现自身资产结构的优化,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和扩张。
(四)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的创新
营销组合环节薄弱是我国商业银行整体营销水平较低的重要原因。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对客户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分析和挖掘新的市场潜力,制定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市场营销组合。营销组合策略要综合运用市场活动的四个要素——产品、价格、分销渠道和促销,从而达到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目标。具体地讲:
首先,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和创新。
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和创新包括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和进行产品创新。(1)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一方面应对现有产品进行评估定位,确定核心产品,围绕核心产品进行结构调整。另一方面要组合包装现有的金融品种,适应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2)进行产品创新。产品创新可以形成至少暂时的垄断,而垄断往往是获取超额利润的最佳手段。因此,加强产品创新,既可以获取定价权和超额垄断利润,为后续产品的开发提供经费,也可以在竞争激烈、无利可图的情况下,转向新的产品和市场。
其次,采取适当的价格策略,合理扩大收费品种范围。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定价主要由人民银行具体规定,如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而其他一些可以自主定价的产品却因为竞争、让利等多方面因素没有制定合理的价格。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利率市场化及融资渠道广泛的外资银行的进入,定价策略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个重大课题。价格策略是实施战略规划、改善经营状况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在价格策略上,要综合考虑客户、产品、服务等各种因素,同时还要兼顾竞争对手的状况和市场的变化。
再次,进一步调整分销渠道,加快银行电子化建设。
最后,有效运用促销组合,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
(五)要通过实行内部营销战略,培养银行员工的顾客导向服务意识
在现代社会,银行员工的顾客导向服务意识以及他们的服务技能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之一。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地存在着对银行内部营销重视不够的问题。许多商业银行都把工作重点方在了产品、价格、广告、销售等外部营销上,而没有意识到内部营销是外部营销的起点,是外部营销成功的先决条件。
那么,商业银行应当怎样通过实行内部营销战略,培养银行员工的顾客导向服务意识呢?首先,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要树立为顾客和员工服务的意识,为下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其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内部评估的方式,检查内部支持系统的有效性。再次,商业银行要通过强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来充分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顾客导向服务意识。
参考文献:
1.吴有富、张海芳:《现代市场营销策略和技巧》,上海外语出版社2000年出版
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2
利率是交易资金的价格,是衡量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重要指标,也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中介变量。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趋势下,利率从最初的自由到管制,再到逐渐放开制度,最终走向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不受监管当局的强制干预,中央银行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资金交易的主体,而资金交易的主体即为市场。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尽管市场是调控利率的主体,但中央银行也会对利率进行适当的调节和操作,以达到宏观调控效果。总体来说,利率市场化的主要特点是:
1.利率形成方式为市场化。金融市场环境中,资金交易双方通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设定交易数量、交易期限、交易风险,进而确定一个交易结果。这一交易过程是不受中央银行所控制的,也不在当局管理范畴之内,而是在市场环境下完成的。市场环境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金融交易的数量、期限以及风险等,那么市场也就能够间接影响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等。所以说,利率形成方式为市场化。
2.利率管理方式市场化。就形式上来讲,利率的管理主要是由中央银行和市场。但中央银行对市场利率进行管理只是出于宏观调控的目的,通过间接的手段来影响市场利率。总体来说,利率管理方式为市场化。
3.利率定价权有交易主体掌握。资金交易过程中的细枝末节都是由交易双方来决定的,这与利率是否市场化毫无关系。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领域尤其是银行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商业银行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以下,笔者就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
1.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1)促进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长久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处于利率管制的阶段,再加上其国有产权的属性,所以经营策略多多少少带有比较强的行政色彩。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所面对的客户多半是国有企业。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具有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存在,就会经常性的拖欠商业银行的贷款。长此以往,商业银行就会出现不良资产现象,这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有效的改善了这一现象。利率市场化的形成,使得市场成为决定利率的主体。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环境中,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需要面对诸多风险,其中就包括利率风险。商业银行要想持续发展,就需要改变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经营策略等,提高经营水平,不仅可以抵御风险,还能够促进企业发展。
(2)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自,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扩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自,提升了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以往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需要执行中央银行统一的贷款利率标准,使得商业银行不能从经营状况;资金规模等等方面出发,主导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具有绝对的经营主导权,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银行的发展目标、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市场环境等,合理的规划银行经营策略,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3)促进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没有自行决定利率的权利,只能按照中央银行提出的统一利率标准来执行利率。此种情况下,我国所有商业银行都要依据统一的利率标准进行业务活动或开展产品。各个商业银行所推出的产品或业务大同小异,难以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创新和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得利率不再受当局或中央银行的控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银行经营情况适当的调整利率,以此来促进银行发展。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获得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其可以根据当前金融市场形式、企业经营情况等,创新多种不同的金融产品或业务活动,提高商业银行的业务水平、服务水平等,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2.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1)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利率管制时期,所有商业银行都要按照统一的利率标准进行业务活动或金融商品销售,这使得所有商业银行都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促使商业银行开展的经营活动比较相似,并且服务的客户多为国有企业。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小,可以在同一个市场环境下共同发展。但利率市场化的逐渐形成,打破了商业银行这种经营状况,使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有绝对的经营,并且有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自由创造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中销售。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形成真正的价格性竞争,市场竞争将会变得更加激烈。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若没有组足够的实力和能力,很可能被淘汰。
(2)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增强之所以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加大。主要是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有了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提高存款利率,进而招揽更多的客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就意味着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商业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对于商业银行融资是有很大影响,很可能需要借助于高利贷,这将会大大增加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所以说,利率市场化的形成,会增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需要商业银行慎重考虑银行经营策略,避免银行守信用风险的影响。
(3)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增强利率风险是指经营主体由于利率的变化而受到损失的可能。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没有自由定价权,无法自由的进行利率调整,按照中央银行统一确定的利率标准进行金融商品销售,商业银行需要面多的利率风险较小。但利率市场化情况下则不同。商业银行有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根据经营活动需要或金融市场形势等原因适当的调整贷款利率。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为了与客户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往往会增加贷款利率,这会增加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
三、商业银行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优化对策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面对多种机遇和挑战。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想在金融市场中更好的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商业银行管理,促使其在商业银行中科学、合理、有效的应用,严格监督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提高经营活动效果的同时,预防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商业银行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优化策略主要为:
1.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管理利率逐渐走向市场化,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权将逐渐扩大,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产品的定价能力。为了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能力,应当加强金融产品定价管理。金融产品管理可以结合当前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及商业银行发展目标,就产品类型、产品定价、产品定位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此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能力,促使金融产品定价更为合理,不仅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经营利润提高,还可以降低风险。所以,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可以约束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位,避免商业银金融产品盲目定价的情况发生。
2.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商业银行要想在金融市场中更好的发展,就需要进行业务转型,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环境。然而,商业银行业务转型是有一定困难的,需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合理的进行业务转型,保证所转型的商业银行业务符合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并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为了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能够快速的进行,并且所转型的业务活动适用市场的转变,应当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可以就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分析,从利率市场化角度出发,就当前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考虑,从而科学、合理的管理商业银行业务,促使业务活动的客户结构得以优化,传统利差收入情况减少、中间业务增强,促使商业银行业务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更好的开展。所以,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应当在商业银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下进行,这样才能够保证业务活动正确合理的转型,使其适于金融市场。3.加强商业风险防范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应该警惕和防范银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利率风险。要想促使商业银行在激烈金融市场中发展,商业银行找到行之有效的规避商业风险的有效措施。而规避商业风险的有效措施就是加强商业银行管理。加强商业银行管理的有效措施是:
(1)加强建设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的、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可以就商业银行管理现状及商业银行内外部环境,合理的规划商业银行管理,促使其科学合理的实施。
(2)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评估。在进行商业银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评估是非常必要,可以了解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进而合理的规划商业银行管理,提高商业银行水平。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3
关键词:商业银行;市场营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营销已受到国内商业银行的普遍重视。但由于营销活动在我国金融界尚属一个新领域,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处于探索阶段,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并借鉴工商企业和国外商业银行的做法,以期尽快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体系,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一、银行业市场营销的提出
长期以来,银行业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主导地位,缺乏实施营销策略的内在动力。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金融自由化的蔓延,企业的直接融资逐渐盛行,使银行的金融中介地位大为动摇,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欧美的商业银行开始尝试用市场营销原理指导经营管理,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绩效。但是,当时市场营销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还是浅层次的,主要以广告促销为主。到了20世纪70年代,西方银行业以金融工具创新为契机,对延续一个多世纪的银行常规管理方式提出质疑,从而,市场营销在银行业的应用成为广泛话题。到20世纪8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银行业已把工商业市场营销的精髓应用于银行管理,市场营销便成为能有效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反馈外部市场信息的分析、规范、控制系统。
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在我国出现是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银行业正经历一场从未有过的根本性变革:国有银行向商业银行转换,非国有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发展壮大,外资银行开始逐步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银行服务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为了适应这种变革,市场营销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全新理论和方法,在我国银行业受到了推崇和积极的运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现状及存在的误区
(一)当前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业经过近年来的演变与发展,初步形成与市场相适应的业务拓展,同时也反映出与营销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还未真正引进营销管理,没有真正建起市场营销理念;我国商业银行在应用市场营销上还只是浅层次的,没有形成完整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体制;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服务营销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展;商业银行的金融工具创新尚未大力开拓。
近年来的金融创新主要表现在存款、储蓄的诸多新品种上,一大批适合于中国实情的金融创新尚未引进、开发投放市场。可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营销管理理念和水平上处于幼稚期,业务发展不全面、不系统、远没有体现出长远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误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还存在许多误区,主要有:强调金融产品营销,忽视服务营销;热衷于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忽视了引导客户进行消费;重视市场竞争,忽视自身准确的目标市场定位;侧重存款营销,忽视贷款及其他业务的组合营销;片面追求“拉关系”,忽视真正意义的关系市场营销;偏执于银行的“外包装”,忽视真正意义的形象建设等。
三、商业银行实施市场营销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商业银行市场营销观念的教育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刚刚起步,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营销知识的普及和营销人才的培养工作仍显薄弱,亟待加强。一些人至今对营销与市场、营销与推销的区别等最基本的概念缺乏导致工作的被动。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营销人员在营销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推行全面市场营销管理策略
推行全面市场管理策略,就是要求商业银行改变把营销应用在浅层次表面的做法。改变简单地、随潮流地、被动地运用广告等浅层次的促销活动的特点,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统的营销管理体系。市场营销计划、实施、控制应成为银行经营活动中自觉的主动的经营行为。具体地说,就是不能把市场营销看作是单个的广告、促销、创新或定位、而必须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为充分了解市场并掌握客户要求,银行要对营销环境进行认真的分析、预测,为使银行的营销目标符合其全面战略,银行要编制出合理的营销计划,包括短期计划与中长期计划。有了营销战略与计划后,商业银行要灵活运用产品、价格、促销与分销组合策略来实施计划。同时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及营销工作人员的能力限制,在营销过程中为保证营销目标的实现,必须对营销工作实施全面的控制。营销管理应协调银行各部门关系,激励各部门员工的营销积极性,共同以顾客需求和满意为营业宗旨,达到为顾客提供最佳服务和为组织创造理想利润的经营目标。
(三)实施服务营销和关系营销
首先,商业银行实施服务营销,在观念上应当树立服务质量的有效延伸的思想。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业更应重视搞好优质服务。商业银行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也才能得到顾客的长期支持和合作。其次,银行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制定新的服务项目、服务目标,追求周到、迅速、准确、安全、便利、热情的服务,同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
实施关系市场营销,也是商业银行“以顾客为导向”开展营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关系市场营销是指企业与其顾客、分销商、经销商、供应商等相关组织或个人建立、保持并加强关系。通过互利交换及共同履行诺言,使有关各方实现各自的目的。保持并发展与客户的长期关系是关系市场营销的核心内容。
要做好关系营销,商业银行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应积极维持和发展忠诚客户。市场竞争的实质是争夺客户,客户忠诚于银行上营销追求的理想境界。其次,应发展与竞争者的合作关系,避免无益竞争,达到双赢双胜目的。再次,应协调银行同政府机构间的关系,努力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为银行营销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以金融创新为核心,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发展状况,应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第一,大力推进产品创新。今后一个时期,产品创新要突出中间业务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继续以信用卡、储蓄卡为媒介,发展电子货币、网上支付、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等中间业务;发展理财和商人银行业务;进一步发展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基金托管、中小银行支付结算等业务;大力发展信用证、国际结算、外汇买卖及衍生产品;大力发展以住房信贷、汽车信贷、教育消费信贷、大额消费品信贷及旅游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第二,积极创新服务方式。结合国情,创新客户服务模式,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稳定客户关系;创新服务内容,积极满足客户的需求。
(五)树立整合营销观念,塑造、宣传商业银行品牌形象
整合营销是一种从用于营销的每一元中获取最佳效果的沟通战略。该观念认为,从各种媒介传递同样的信息可以达到最佳沟通效果。银行应经由广义的媒介如大众传媒、员工媒介(员工服务态度、质量、工作效率等),有形设施(环境、外包装等)传达银行信息,宣传银行的良好形象。
商业银行实施名牌战略,也是重要的营销战略。国际银行发展趋势表明:商业银行向“零售业”发展的趋势意味着金融消费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金融消费需求将更加复杂多变,金融消费者也将越来越重视“金融名牌”的消费。为迎接这一发展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尽早开拓“名牌之路”。具体说,商业银行可以通过CI导入,从银行理念、行为、视觉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全面整合,塑造银行的名牌形象。
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4
关键词:市场准入监管法制不足完善
一、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制的不足
我国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对外资银行的组织形式、开业条件、业务范围等方面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实施规制。但我国并未树立明确的监管原则,政策上宽严不一,某些存在的模糊性给实际操作带来麻烦,而有些真空地带又为经营者留下可乘之机。
1.立法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相比,前者更多的是原则性的规定,且其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其立法层次低于《商业银行法》。同一监管当局对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所依据的监管法律在效力层次上的不一致易使被监管者对执法的公平性和可靠性产生怀疑,破坏法律权威,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而且,在很多新型的准入问题上如海外市场的准入等问题,我国尚未有配套的管制措施,立法漏洞明显。
2.监管内容上。我国法律的规定过于笼统,监管体系并不完备。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纵观从申请到审批的整个过程,主体主要为申请人和监管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正式申请参与专业性问题的审计,程序的封闭性问题暴露出来。《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申请人应当自获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应说明理由,经拟设立机构所在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做出的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而在申请批准和批准程序之后,相应的修改和撤销程序缺位,其显然不符合正确的立法逻辑。
二、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立法
我国现在并无完善的《外资银行法》或者《外资银行监管法》,根据实际问题处理的需要,可以在适当时机出台上述法律,也可以对《商业银行法》进一步做出修改,完善有关市场准入的制度规则。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申请人的申请及对其核准存在错误或者因事实或者环境变化导致核准不符合实际的,有必要规定核准的修改和撤销程序。对于外资银行通过收购股份进入中国市场的问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外资股权占有的最高比例进行限制,采用资本控制的标准,并对投资者的经营实力从资产与资本两方面进行要求,以资本总额为主要标准,在时间上有所延续。
(二)市场准入方面具体制度的完善
市场准入方面的具体制度主要涉及组织形式、开业条件、地域限制、业务范围等方面。
1.组织形式的改进。如果说银行业开放之初倾斜于分行的政策其客观需要和可取性,那么时至今日,这种外资银行准入的形式未免显得单一,分行占绝对比例的状况有待改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内”,风险的分散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良方。我国应提倡准入形式的多样化,特别是鼓励以中外合资的形式引进外资银行。
2.开业条件的放宽。我国对外资银行要求较高的资本标准,但仅有这样的一项高标准显得过于单调。以美国作比较,美国大银行的平均资产是265亿美元,盈利占31%。这就是说并不是只要财力雄厚、规模庞大的银行就可以经营有道、盈利性强。相反,很多资产规模不大的中小型银行反而异军突起,单纯的限定高额的资本金意义不大。此外,外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明显少于内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这种规定给予外资银行以超国民待遇,反而不利于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平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给本来就处于劣势的内资银行加重了法律上的负担。亟待解决的便是适当调高拟设立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至少与内资银行的注册资本基本一致。
3.地域限制的开放。我国在入世承诺中明确了地域限制的逐次开放。具体如下:外汇业务,自加入时起无地域限制;本币业务,地域限制按下列时间表逐步取消:加入时起,开放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加入后一年内,开放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加入后两年内,开放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加入后三年内开放昆明、北京、厦门;加入后四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和西安;加入后五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表面上看,这是对外资银行的一种限制,但实际上这些提前开放的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反而减轻了外资银行的发展顾虑。外资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一般只愿选择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金融中心发展。我国应该着手调整外资银行的市场分布,结合我国的中西部大开发战略,从市场准入方面为中西部的外资银行准入提供相对优惠的条件。
4.业务范围的限制。2006年起,外资银行可以向我国国内任何客户提供外汇和本币服务。外资银行所享有的“超国民待遇”是非常不利于我国自我金融秩序的完善的。我国应适当增加对外资银行某些业务的限制,比如零售业务。同时,也可以对一些特殊客户的资产、负债业务给予适当的限制。结合《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修改,我国应注重该《条例》与《商业银行法》的一致性,做到对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监管基本一致。
(三)加强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我国已承诺实施《巴塞尔协议》,这是我国金融监管机制与国际接轨的必经之路。我国监管当局应注重国际交流,中央银行尽早充实调查统计分析部门,加强与其他国家监管当局间的协助,通过信息交流促进信息共享。立法上应该明确母国监管大局和我国监管当局的双边信息交换协议或谅解,以此作为市场准入条件之一,在实践中保证只有那些受母国有效监管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