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例6篇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1

 

各幼儿园:

现将《温州市洞头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21年 5 月26 日

(此件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我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各级各类幼儿园同步”原则,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承担招生任务,协同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二)坚持“户籍为准,免试入园”原则,优先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四)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原则,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办园规模,依据条件规范招生,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拥有公办园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各公办园招生公告进行线上预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各公办园招生公告。    

(二)民办幼儿园预登记时间、报名时间及招生事项详见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并进行线上预登记,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需提交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区域

(一)公办园招生区域(见附件1)

(二)民办园招生区域

民办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全区域招生。为保证民办幼儿园的新生生源,民办幼儿园实行全区域招生,即民办幼儿园既可以在所在街道(乡镇)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乡镇)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新居民子女)进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园招生规定

拥有各公办园招生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公办园推出的线上预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进行登记注册,经幼儿园、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如若出现预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对象。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1年5月1日。

政策照顾对象于2021年6月10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园招生规定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六、政策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顾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洞教基〔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的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各社区、村居张贴招生公告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年龄和体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体检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需报教育局审批。各园必须严格履行幼儿园收费的规定程序,经审批(备案)、公示后,方可按公示标准收费。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该园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区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 57623136(553136)、56723137(553137)。

1.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教育幼儿园:13858820086    

二幼教育集团(城关校区):13732031339  

二幼教育集团(元觉校区):13858832187

教育第三幼儿园:13757768519    

霓屿幼儿园:13858828726

大门幼儿园:63457523         

鹿西幼儿园:63415963

2.民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太阳岛幼儿园:56727809        育才幼儿园:13858864644

城关中心幼儿园:13867750917   双兴幼儿园:15858003671

海悦城幼儿园:13736909575    快乐幼儿园:13486782700  东屏中心幼儿园:13732031202  大门第二幼儿园:13858826928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一)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于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幼儿园有关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三)灵昆街道、鲲鹏街道幼儿园招生方案另行。

 

 

 

附件:1. 洞头区2021年秋季各公办园招生区域一览表

2. 洞头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计划

3. 洞头区2021年秋季公办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附件1

洞头区2021年秋季各公办园招生区域一览表

单位

招生区域

(固定)

招生区域

(自选)

教育幼儿园

新城社区、上新社区、岭背社区(车站路、顶寮路、上街、公安巷、福荣路)、九厅村

城中社区

二幼教育集团(城关校区)

银海社区、城南社区(农龄股、人口股)、岭背社区(岭背路、岭背东路、岭背西路、城南路、烈士路、陵园路、育才路、岭后巷、光明巷、宫边巷)、大朴村、小朴村、小三盘村、打水鞍社区和风门社区(原行政村户籍且持有村股份合作社股权的居民子女)

城中社区

教育第三幼儿园

东屏街道

岭背社区

二幼教育集团

(元觉校区)

元觉街道、三盘社区,周边社区

 

霓屿幼儿园

霓屿街道

 

大门幼儿园

大门镇

 

鹿西幼儿园

鹿西乡

 

 

 

 

 

附件2

洞头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办园规模

(班级数)

小班

(班级数)

1

教育幼儿园

15

5

2

教育第二幼儿园

12

4

3

教育第三幼儿园

9

3

4

元觉幼儿园(新园)

9

3(含1个托班)

5

霓屿幼儿园

12

4(含1个托班)

6

鹿西幼儿园

3

1

7

大门幼儿园

7

2

8

太阳岛幼儿园

11

3

9

育才幼儿园

9

2

10

城关中心幼儿园

6

2

11

双兴幼儿园

4

1

12

海悦城幼儿园

6

2

13

东屏中心幼儿园

6

2

14

快乐幼儿园

5

1

15

大门第二幼儿园

5

2

 

 

 

 

附件3

洞头区2021年秋季公办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教育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与其父母房产均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区域但其父母房产不在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考虑第三批,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

二、洞头区二幼教育集团(城关校区)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与其父母房产均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区域但其父母房产不在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考虑第三批,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

三、洞头区二幼教育集团(元觉校区)

招生区域为元觉街道和三盘社区,有剩余名额向周边区域招生。

四、洞头区教育第三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拥有惠民村、中仑村、蓝港社区(洞头、大瞿、南策)、东岙顶村、垅头村、东岙村 、后寮村、寮顶村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东屏街道其他各社区(村居)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考虑第三批,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

 

五、大门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岙面村,岙底村,甲山社区,朝阳社区,大溪居,兰湖洞居,长沙社区;

第三批:大门镇其他村居户籍适龄儿童及重点企业职工子女。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考虑第三批,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各街道(乡镇)。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2

建国以来,我国一贯坚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使事业得到稳步、健康的发展。企业办园在我国幼教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据*年统计,企业办园在园幼儿326万人,约占全国在园幼儿总数的12.4%。近两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幼儿教育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在当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如何保证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幼儿教育关系到千家万户,国家、集体、企事业和公民个人对该项事业的发展都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政府和企业要继续办好中小学、幼儿园。因此,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应在政府统筹下,因地制宜地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多种形式办园,探索要新形势下发展幼教事业的有效途径。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坚持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有条件的企业应继续办好幼儿园。当前,要加强企业幼儿园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改革,增强办园活力。改革现行幼儿园收费制度,鼓励企业幼儿园向社会开放,逐步改变幼儿园经费由企业全部包揽的做法,提高企业办园的效益。

二、深化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教育逐步走向社会化。对于部分确不具备独立办园条件和具备了分离幼儿园条件的企业,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可在政府统筹下,将所办的幼儿园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划,以多种形式继续办好,或由社区办,或由具备条件的团体、个人承办。

三、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办园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园长和教师的培训和资格审定工作。要根据当地幼教事业发展和社会需要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企业妥善解决好办园的有关问题。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3

依照省、市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幼儿教育现状

1.截止到年12月底。公办幼儿园2所(含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属园(学前班)8所,企业办园2所,民办园15所。市级示范园2所,市一级园1所,市二级园8所,合格园2所,准办园14所;分布在城区内的有20所,分布在镇的有7所。

2.全区学前三年适龄幼儿3544人。幼儿三年毛入园率85%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7%

3.全区幼儿园教职工520人。有园长资格证24人;专任教师328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196人(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57人)幼教专业毕业的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是59.8%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是17.4%本科学历33人,大专学历150人,中专及高中学历199人,初中学历3人。

4.近五年来对学前教育共计投入1375.3万元。

年为80.5万元,1政府共计投入855.5万元。其中。年为129.3万元,年为117.7万元,年为164.1万元,年为363.7万元。

2社会力量近五年共计投入520万元。

5.20112013年。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和外来人口的流入,区03岁,35岁适龄人口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人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需求不时增加,对学前教育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

(二)纵观我区学前教育的现状。

1.公办园数量少。教师缺编严重。两所公办园(区幼儿园和镇中心幼儿园)园幼儿505人,仅占全区在园幼儿的13.7%其中区幼儿园占地面积12713平方米,建筑面积3427平方米,现有12个教学班,幼儿407人。教师应有编制58人,实际在编33人,其中专任教师26人,缺编25人,教师的年龄结构出现严重断层(年至今只进1人)镇中心幼儿园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现有3个教学班,幼儿98人。教师应有编制16人,实际在编2人,缺编14人。

2.校办园、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大多属学前一年教育。

3.民办幼儿园:近年来。但发展不平衡、局部幼儿园办园规模小,其问题主要表示在

相当局部教师无幼儿教师资格证。1局部教师未接受过正规的岗前专业培训。

未按照“两教一保”要求配足师资,2局部民办园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幼儿的保育功能被逐渐弱化,严重阻碍了幼儿未来的发展。

课程内容安排随意性大。3个别园岗位职责不清、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水平和保教质量。

1.幼儿园三年布局建设规划:结合人口分布情况和流动趋势。全区拟改造、新建公办幼儿园3所,预计新增班额32个班,可容纳幼儿数约960人左右。2011年,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合理布点规划,撤并规模较小和依法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民办园;2012年,争取兴办12所成规模上档次的民办园,创建一批区级优质园;2013年,进一步优化我区幼儿教育办学格局,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创建首批民办示范幼儿园,争取有23所成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

2.公办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

2011年。8个教学班,新增学位240个。

2012年。新增学位360个。

2013年。新增学位360个。

采取利用小学撤并后留下的校舍或小学富余校舍扩办公办幼儿园或学前班等办法。2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3.教师队伍总体水平:年。专任教师328人(学前教育专业196人)其中,本科学历33人,大专学历150人,中专及高中学历163人,初中学历3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59.8%专科以上学历达到55.8%教师培训率达到4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59%。2013年底,依照“两教一保”要求,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力争使全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7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65%教师培训率达到8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5%。

4.积极扶持、鼓励公办幼儿园和专业的早教机构设立婴幼儿早教中心。为家长提供专业的早教知识。

(二)分年度目标

1.2011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2.2012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

3.2013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幼儿园建设任务

要改造、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2011年,根据全区未来三年适龄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装修、改造一所幼儿园,预计8个教学班,新增学位240个。2012年,新建“镇实验幼儿园”预计规模12个教学班,新增学位360个;2013年,开建“区城东幼儿园”预计规模12个教学班,新增学位360个。

(二)教师队伍建设

配备幼儿教师。区编制部门要会同区教育部门按照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和省定的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规范,按“两教一保”配备要求。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要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加大新聘教师中幼儿教师的招聘比例。对中小学教师富余的学校,区教体局要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专门培训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教师的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证;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

大力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区教体局要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体系。专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并建立每三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要重点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打造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以省、市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幼儿园中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保教能力。

(三)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1.加强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区教体局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申办申请,并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要完善并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健全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责任制度,要强化幼儿园平安监管。加强平安设施建设,配备安保人员和技防设施,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平安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幼儿园所在镇(办)社区(村)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平安管理工作。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要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

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区教体局要遵循“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整体工作思路,要坚持分类治理。对目前存在无证办园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规范的及时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幼儿平安和达到基本保育保教要求的由区教体局会同区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

2.加大扶持力度。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幼儿园提供必要的办学用地,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并通过市一级以上评估验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保证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以及教师在培训教研、资格认定、惩办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

3.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做到足额布置、不留缺口,并保证按时拨付到位。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积极探索办园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托幼机构。积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名园引进”名园办分园”集团办园”等多种办园方式,增强我区学前教育办园活力,形成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园体制机制。

5.坚持科学保教。促使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别,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生长。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建议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生长发明良好环境。

6.建立幼儿园保教评估监管体系。要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保教质量优良、社会信誉良好的幼儿园。要依据《市幼儿园等级评定规范及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全区各类幼儿园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指导、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建立健全示范幼儿园、一级幼儿园与薄弱园的交流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和一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达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4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1〕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切实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实行政府主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负责统筹全区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区教体局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要将学前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负责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公安、民政、财政、审计、编制、社保、国土资源、房管、城建、卫生、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二、规范幼儿园的行政许可、执法制度

颁发办园许可证并每年组织一次复核审验,区教体局负责各类幼儿园的行政许可。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料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擅自办园、擅自招生、擅自制定收费规范,不符合安全、卫生规范的非法幼儿园,由区政府牵头区教育、民政、卫生、发展和改革、工商、公安和辖区镇(办)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取缔。一年内,依据《市民办幼儿园基本设置规范》由区教体局对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核。

三、健全幼儿园等级评审机制

对全区幼儿园实行统一的等级评定制度和升等奖励措施,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据修订完善后的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方法》和等级评定规范。鼓励民办幼儿园上等级、创示范。

四、启动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计划

凡依法设立、质量保证、执行不高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规范、招收本行政区户籍3-6岁适龄儿童的民办幼儿园,自2011年起。以招生人数及上年度区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规范,由区财政局会同教体局实行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具体方法和比例由区政府确定。

五、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

结合布局调整,区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要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工程”2015年,全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园比例达到100%积极建议公办幼儿园在各行政村直接举办分园或教学点。

六、加强乡村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出让商品房土地和安排经济适用房土地时,要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区整体布局规划。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安排好幼儿园用地。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15年,建设住宅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公办比例达到60%

七、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高校、大型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八、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5

一、主要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保教工作:

我段始终以保为重,小二班幼儿第一次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身边走向社会,走进幼儿园这个大集体,不适应的情况较多,因此,我有必要及时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幼儿活动时会碰到的困难,及时解决,使每项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手上。

(1)组织新保育员学习保育员职责,增强保育意识,合理安排保育员的上下班时间,做好保育员与教师配合的指导工作。

(2)加强保育知识学习和正确技能操作,提高保育质量。对幼儿进行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注意动静交替。在幼儿一日生活活动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定期洗、晒、消Du玩具、用具和寝室。注意保持室内外环境和幼儿仪表的整洁。

(5)重视班级幼儿良好的常规培养,培养幼儿从小懂礼貌、守纪律、爱学习、爱劳动等良好品质。

(6)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发展水平和保教目标,有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创设有幼儿参与、生动活泼的良好环境,每月定一周开展创设区角和环境布置的活动,提高环境的教育功能,配合园的检查。

(7)鼓励年段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做幼儿的知心朋友,日常生活中坚持用鼓励、Ji励的话语增进幼儿的自信心,使幼儿喜欢上幼儿园。

(8)有计划地开展新主题活动《好吃的食物》、《鞋子踏踏响》,制定主题活动网络、主题目标网络。

(9)配合园做好新生入园前及一年一度的体检工作,做好幼儿的身高、体重、视力的测量体检工作。

(二)教科研工作:

(1)加大教科研力度,提高教研质量,加强年段教师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领会学园教研专题活动精神,各班根据幼儿特点及兴趣,认真开展美术专题教研,小一班开展《以游戏形式开展小班美术活动》,小二班开展《幼儿运用色彩绘画初探》课题活动,做到班班有课题。

(2)贯彻《纲要》精神,以“领域”为主、“主题”为辅的课程建构形式,开展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活动。认真制定周、逐日计划,做到教育有目的,行动有方向,使每次活动行之有效。

(3)保证每两周一次的年段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大胆设计有创意的教育活动内容和方法,参加园内组织的教学观摩和相互听课、评价活动,做到有集中、有分散。

(三)家长与社区:

(1)各班在“家教园地”向家长宣传本月、周、半日的教育教学内容及相关的家教文章,让家长把握家教方向,增强家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健全家园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园地的桥梁作用,提高家长开放日活动的质量,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亲子活动,沟通家园教育效应,确保家园教育的一致性。

(3)提高家访、面访、电话访问、你说我说大家说等方式,完善家园沟通。

(4)通过“家长学校”讲座、举办“家园同乐”、家访等活动,密切家园联系,与家长共同领会《纲要》精神,逐步树立儿童观、发展观、教育观,形成家庭、幼儿园教育的合力。

(5)鼓励家长积极动笔,撰写家教文章,推荐有代表性的论文在园报上发表。

二、月份工作安排:

九月份:

(一)保教工作:

1、根据教育目标,期初环境布置(墙饰、区角、家园栏),迎接幼儿入园。

2、各班保教人员开展期初保教活动,注意新生入园的安全防护教育,做好幼儿一日常规训练。

3、做好小班的早操编排并及时训练幼儿学习新操,使之爱参与锻炼。

4、做好班级管理工作,配合幼儿园做好“泉州市优质幼儿园”的初评准备工作。

(二)教研工作:

1、参加园教研,开展年段教研活动,讨论新早操的具体内容。

2、针对幼儿的实际,结合学园工作制订幼儿一日活动常规和班级工作计划。

3、各班制定教研课题计划。

4、鼓励教师参加晋江市“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三)家长、社区工作:

1、召开期初家长会,推选热心家长为家委会成员。

2、配合家长做好新生入园工作,减轻幼儿分离焦虑。

3、各班创设“家园联系栏”,驾起家园互动的桥梁。

十月份:

(一)保教工作:

1、继续组织幼儿学习新操,配合学园随机抽查。

2、抓好幼儿一日生活常规(洗手、入厕),抽查保育员参教情况,加强对幼儿的生活管理。

3、组织幼儿秋游。

4、各班组织幼儿参与丰富节日环境布置(国庆节)。

(二)教研工作:

1、组织教师参加幼儿园教研活动。

2、年段组织教研活动,交流主题活动的开展。

(三)家长、社区工作:

1、开展亲子活动,家园同乐活动。

2、组织幼儿参与有关慰问老人的社区活动。

3、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十一月份:

(一)保教工作:

1、结合月目标,更换班级副墙饰的内容。

2、继续培养幼儿自由活动、盥洗、吃饭的常规。

3、开展区角活动,各班交流材料的投放和活动指导及幼儿活动情况。

4、年段开展幼儿自理能力活动比赛。

5、配合学园开展每师一课及向教育办开放活动。

6、配合保健医生做好幼儿体检工作。

(二)教研工作:

开展年段教研活动,共同学习、探讨区角活动的开展与区角常规的指导。

(三)家长、社区:

1、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

2、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3、召开期中班级家长会议。

十二月份:

(一)、保教工作:

1、丰富主题活动的开展。

2、组织幼儿参加学园幼儿美术活动。

3、鼓励教师撰写教学经验与论文向第六期“园报”投稿。

4、组织幼儿参与丰富环境布置。

(二)、教研工作:

1、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讨论有关亲子活动事项。

(三)家长、社区:

1、开展园报材料收集工作,鼓励家长踊跃投稿。

2、各班开展亲子活动。

3、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元月份

(一)保教工作:

1、更换副墙饰内容。

2、组织幼儿参加园举行的《庆元旦》、《迎新年》系列活动,让幼儿感受节日的欢乐气氛。

3、评价幼儿发展情况,填写《幼儿在园情况报告单》。

4、期末班级、年段总结,配合保管员清点各班财产。

(二)教研工作:

1、各班对保教工作进行学期小结。

2、组织教师学习《幼儿发展评价》。

(三)、家长、社区工作:

1、各班召开期末家长会。

2、进行全面家访。

二月份:

(一)保教工作:

1、整理活动室,布置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的开展。

2、做好幼儿入园工作和午餐午睡工作。

3、增设区角材料,开放区角。

4、补充、修订年段、班级工作计划。

(二)教研工作:

1、讨论、调整年段、班级保教工作计划补充意见。

2、年段根据实际进行早操的调整与修改。

(三)家长与社区:

1、召开期初家长会。

2、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三月份

(一)保教工作:

1、结合节日,各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配合学园开展绿化园貌工作。

(二)教研工作:

1、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学习新《纲要》精神。

2、探讨早操调整情况。

(三)家长社区工作:

1、结合节日开展社区活动。

2、开展“亲子活动”。

3、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四月份:

(一)保教工作:

1、组织幼儿春游。

2、加强各班班级常规训练。

3、组织年段教师准备向梅岭教育办开放。

4、参加园每师一课活动。

(二)教研工作:

1、组织教师参加学园开放活动。

(三)家长与社区工作:

1、各班召开期中家长会。

2、各班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

3、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五月份:

(一)保教工作:

1、结合“五一”劳动节开展爱劳动、尊敬劳动人民的主题教育活动。

2、做好“庆六一”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学园评选先进及红花幼儿。

(二)教研工作:

1、年段开展教研活动。

2、参加学园教研活动。

(三)家长与社区工作:

1、开展“家园同乐”活动。

2、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六月份:

(一)保教工作:

1、开展庆“六一”游园系列活动,举办美术展览。

2、各班教师、保育员配合梅岭街道卫生院组织幼儿做好一年一度的体检活动。

3、协助学园开展教师学年绩效考评活动。

4、做好各项资料归档工作。

(二)教研工作:

1、对年段、班级保教工作进行总结的交流。

2、教师撰写专题总结并进行交流。

(三)家长与社区:

1、各班召开期末家长会及家长专题讲座。

2、结合“六五环保日”配合园开展有关的社区活动。

3、开展“亲子活动”。

4、丰富“家教园地”内容。

七、八月份:

(一)保教工作:

1、参加各种培训、学习。

2、环境创设、布置活动室。

(二)教研工作:

讨论、制订保教工作计划。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即服务,质量即生命,安全即根本”的教育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对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的责任;坚持公益性,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普惠性,为适龄儿童创造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坚持改革创新,破除阻碍学前教育发展的机制障碍;坚持科学保教,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让的孩子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全面推进“中国桃都,美好”建设。

二、发展目标

㈠总目标

到年,全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是: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7%,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均达到总数的90%以上。学前教育投入逐年增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4%。全面完成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所有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统一认定;7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早期教育率达36%。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专科及以上学历达50%;专业达标率、任职资格持证率分别达90%、30%;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障机制。

㈡年度发展目标

——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分别达96%、96.5%、97%,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分别占总数的86%、87%、90%以上。早期教育率分别达34%、35%、36%。

——新建、改扩建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处数分别为13处、16处、22处。

——年,镇完成中心幼儿园新建任务,街道办事处、老城街道办事处、镇通过省中心幼儿园认定;年,镇通过认定;年,镇完成中心幼儿园新建任务,镇通过认定。

——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40%、45%、50%;专业合格率分别达到80%、85%、90%。

三、主要政策措施

㈠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1、坚持分级管理,市级为主、市镇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幼儿园布局规划、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教师配备与保障、生均公用经费筹措等,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街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并扶持村集体办园,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补助集体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加强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2、实行政府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市镇两级要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卫生、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质监、食监、药监、妇联、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学前教育工作。

3、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把学前教育纳入街镇社区及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和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重新优化调整学前教育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与表彰奖励机制。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系列和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教育投入、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办园水平等进行督导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教师节表彰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比例。

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学前教育。将幼儿园建设经费、教师工资等列入市、镇财政预算,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并做到逐年增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步提高到4%以上。新增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公益金等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要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及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对城市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等予以补助,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市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园长教师培训、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资助等。对按照《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和《省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新建、改造达标的幼儿园给予每所20万元的奖励。街镇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社区幼儿园建设、教师培训和待遇提高等。幼儿教师办理五险所缴纳费用,由街镇财政补贴50%。

2、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学前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和出资办园。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学前教育的资助与捐赠,按规定享受免税等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标准化民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3、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性质幼儿园严格执行省市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并报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各类幼儿园不得在核定的收费标准外收取建园费或其它费用。

㈢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p#分页标题#e# 1、街镇政府集中办好中心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年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全部通过省统一认定。切实发挥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可在村、社区或学校举办分园,也可以承办或联办幼儿园,实行人员、经费、教学等统一管理,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2、办好农村幼儿园。按照“一社区一园”和“覆盖人口5000人,服务半径1.5公里”的原则办好农村幼儿园,每一个社区或行政村都要落实相应的办园义务,基本满足农村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学校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管理独立、人员独立”的原则附设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优质校舍和镇村闲置公共资源要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形成以“街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社区和村集体办园为主体、公民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积极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鼓励有条件的省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创办分园或联合办园,输出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㈣积极发展城市学前教育

1、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城市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区规划不予审批。要按照“每5000、10000人口分别规划建设1所规模6-8个班、12-15个班的幼儿园”的原则建设配套幼儿园,确保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给教育部门作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出售、转让、抵押和改变用途。

2、多种形式发展城市学前教育。积极支持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举办幼儿园;通过优惠政策,扶持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城市居民子女和流动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㈤加快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1、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按照国家和地方公共资源的配置要求,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要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实际,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幼儿园布局、位置和具体建设指标等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各级要按照布局规划和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2、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幼儿园。要按照《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建设、改造幼儿园,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特别是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改造,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按照“安全、节约、实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新建园所,规划方案和建设图纸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新建幼儿园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育教育工作要求,配足配齐各类保教设施,逐步使全市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要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将幼儿园建设、改造、维修等纳入中小学校安工程,建立园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保教设备使用培训、检测维修制度,严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㈥大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优化人员配置。按照省定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市编制部门统一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将政府办园管理和教育教学主要岗位的教职工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建立幼儿园公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教师。中小学富余中青年教师通过转岗培训可调整到幼儿园任教。街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教师配备比例要达到50%以上。

2、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均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幼儿园必须择优聘用具有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严把入口关,在岗尚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

3、加强干部教师培养培训。把幼儿园园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教师进修学校做好园长教师的全员培训和新教师上岗培训等工作,每五年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职业学校继续办好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学历班,扩大规模,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动员干部教师积极参加本、专科学历提高培训,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加强各级名园长、名教师培养,发挥其骨干、引领作用,带动幼儿教师整体素质提高。

4、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体系。公办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工资水平,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城市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农村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逐步实现与公办幼儿教师同工同酬。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幼儿园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和评聘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幼儿教师在评先树优、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㈦强化学前教育管理

1、建立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准入及年检制度。按照省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对全市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年检注册,对达不到标准的园所,坚决予以取缔。各级综治、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未经审批和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彻底杜绝无证非法办园。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界定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机构的经营范围,防止无资质机构变相举办幼儿园。

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加强动态监管。实行信息年报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招生情况、收费标准、人员资质及工资待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