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考察报告范例6篇

产业园区考察报告

产业园区考察报告范文1

一位中国转业军官购买了私家汽车,又下海开了一家旅游出租汽车公司。这件事在改革开放初期是一条不胫而走的新闻。刘华云在30多年前已是一个“敢为天下先”的军改商。

后来过了10年,他投资数亿组建大型农业基地。这种发展大规模农业“拖拉斯”在国外很多,当地乡亲百姓是最大的获益者,他这个“致富不忘乡亲”的良心企业家,因此更成了政商界的新闻人物。

转眼又是10年,刘华云已成为坐拥多家大公司的董事长,再不是一般创新型商人,也不是简单的良心企业家。他在花甲之年不忘初心,穷尽心血踏遍中国的山水,致力研究中国“三农”问题,并写下《中国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

担起的责任叫遂行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曾创造出世界领先的农业文明。”刘华云一直为托起优秀民族的农业文明而津津乐道。

如同许多吃苦耐劳的企业家一样,刘华云出身于江汉大地的农村,土地养于斯,其情忠于农。也如同许多做大做强的成功企业家一样,他当过兵,忠于纪律,更投身理想。这就有了他这个从土地上出来的军人的价值取向,能闯能干能想能做,而最终在他衣食无忧之日,重新回馈于土地,并奏响了他建设中国新农村的人生乐章。

刘华云在《报告》的附件中,专门有一段陈述:“我们早就在为中国贫困县献计献策:近10多年来,我们考察了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174个地级市,1332个区、旗、县,与65位省部领导,370多位地区市长、书记,1630位县长、书记谈农业、文化、旅游县城经济,深感脱贫中国贫困县任重道远!”

这一系列的数字,外加数十万字考察报告和附件,反映了一个人世界观、价值观和行为意识。如果没有家国天下的情怀,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责任使命,刘华云完全可以在大洋东岸听涛,在红海钓鱼,在红磨坊品浆。但他在年过半百之后,下定决心“撸起袖子”去拥抱这块贫困而富饶的土地。

从1993年投资资产2.8亿的“公司+农户+基地”模式先行,到在北京港澳中心进行的中国新农村建设探索,再到呈请中央在贫困县建立脱贫试验区……当年那个从乡村走出来的小伙子、在军营历炼成钢的好军人、在商场滚爬出来的梦想者,几乎把自己美好的时光、热血和责任,与这个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同向同行,同德同心,同呼吸共命运,并以强大生命力遂行着国家使命。

奉献的智慧叫先行

对于“三农”问题,刘华云的概括是基于土、潜于族、始于村,而破解“三农”,他则强调策于国、桥于商、利于民。开口不凡,开卷有益。刘华云对中国“三农”熟烂于心,直抵核心。

“我早年融入改革大潮,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近40年历程成长的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受益者,更是支持者、践行者和助推者”。刘华云在给国务院的建议中简单介绍了自己的简历,同时也展示了他一直低调做事,且秘而不宣的过去。这也是他顺势而为、聚智发力的真实写照。

在改革之初,刘华云响应邓小平同志裁军百万的号召,回到故乡,从商近40年,无不良记录,他认为这是一个商人的根本。他长夜燃灯舞文泼墨啃诗书,尤为喜爱当年一大批实业爱国者的传记,并在大量企业家涌进城时,他却逆向支农托农扶助农村产业。对此,他几乎倾其所囊,毕其所力,筑其所基。

“主席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讲到‘郡县治、天下安’,这使我们过去不懈的追求找到了根本的源头。所谓县域经济,起初热闹于科技创新、经济唱戏、文化搭台,但安定天下之重还是‘三农’,这时我们便加快了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刘华云谈起《中国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由梦想正逐步化为现实时,他十分强调这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嬗变中的撞碰,以及智慧与时势的交运。

《中国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开篇点明主题:“在高速增长的中国国民经济中,中国农业相对滞后。从某种意义上讲,拖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后腿。中国农业发展状况堪忧,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重任。”

《报告》纵论上下千年,古今中外,紧扣“三农”起势。接着,紧施中国新农村建设之策,从新农村乡村整体建设、到乡村企业发展方向、投融资模式及整合县域经济等娓娓纵论。最后,诘问“三农”向何处而去。

《报告》没有就事论事,而是切实看到随着我国工业化向中后期高端工业化水平升级,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势头减弱,城市吸纳与农民回流到成双向剪刀差。所以,他提出国有经济主导下混合制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在新的条件下需要进一步完备与重构。以此为据确立“以商为桥”的新理念、“以桥带链”的新概念、“以链兴县”的新观念,并身体力行,始成正果。

托起的担当叫力行

有了理想与智慧,再没有比担当更具有内涵的词汇。这个担当,既是担当历史的重任,也是担当破解中国“三农”难题的决心。刘华云不善夸夸其谈,坐而论道,生命蓬勃着一种舍我取谁的担当精神,这种精神在《中国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中如气贯长虹。

当党的十再次把农村改革上升到战略地位以来,刘华云挽着裤脚穿行在希望的田野,几乎不余遗力。他先后发展了亿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新农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拓展了皇明太阳谷旅游服份有限公司、海南旅游包机公司、山西华襄农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白音旅游产业股份公司等一系列实体,全面开展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探索。

纳鲜銎笠悼展的诸多项目,包括金融、交通、地产、种养、加工、制造、物流等多个领域,刘氏集团成为了中国“经营最宽”的企业,但最具特色和引以这个团队自豪的,正是由“公司+农户+基地”而演化的“土地+生态+旅游+互联网+”等,堪称中国新农村建设综合性模式与致富机制。

踏寻中国乡村,刘华云开设了大黄河漂流、白天鹅观景区、瑶人山国家森林公园、福寿山国家森林公园、三潭大贵寺国家森林公园、大洪山黑龙潭风景区、鸡公山国家森林公园、中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关帝山国家森林公园、列山风景区、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区、雅克夏国家森林公园,徐家河旅游渡假区、封江风景区及景区中的宾馆、别墅、度假村等,留下一个又一个让人叹服的开发项目。

借着全国精准扶贫的东风,刘华云扩张到区域经济,签定了仰韶大峡谷、函谷关古文化旅游区,九龙洞风景区、玉皇山国家森林公园、鸡冠洞国家森林公园、金丝大峡谷生态游,凭祥国家森林公园、江苏第一山国家森林公园、宁夏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云南易门国家森林公园,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等,一系列的创举,更是其《报告》的真凭实据。

产业园区考察报告范文2

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近年来一直作为承载“双转移”工作的重要力量,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数据显示,2010年,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工业增加值479亿元,占粤东西北地区工业增加值的13.5%;绝大多数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速远高于本市工业增加值增速,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高出珠三角地区7.3、0.8和9.3个百分点。早在2008年5月,广东就正式提出“双转移”战略,即着力推进珠三角地区相关产业加快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其目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升珠三角核心竞争力、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在2009年召开的第二次“双转移”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实现化危为机。

“双转移”战略实施三年来,产业转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作为“双转移”战略的载体――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经济规模也快速发展壮大。为了总结产业转移园建设的成功经验,剖析存在的矛盾问题,进一步加快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2011年初,在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要求省政协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3月下旬至4月上旬,广东省政协组成9个视察团,分赴15个市35个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并形成了一份详尽的视察报告。视察报告在肯定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双转移”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利益共享”未落到实处便是其中之一。联手共建产业转移园是一种互利双赢的组合。“双转移”战略要求珠三角各地政府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园区的规划投资、开发建设及招商推介,同时也可以协议获得一定时期的园区企业税收分成。但在实际操作中凸显一系列矛盾,主要表现一是欠发达地区政府表现出单方面积极性,与珠三角地区政府缺乏热情形成鲜明对照。二是联手共建模式的互利基础较弱,部分地方政府的合作流于形式。针对这些问题,广东省出台文件(粤府函〔2011〕198号),要求建立双方合作共建的长效机制。

案例背景: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不平衡

1. “双转移”中存在“一头冷一头热”现象

2011年初,在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要求,省政协要组织各级政协委员对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3月下旬至4月上旬,广东省政协组成9个视察团,分别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团长,并抽调100多名在粤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市政协委员安排到各个视察团,分赴15个市35个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并形成了一份详尽的视察报告。

报告认为,“双转移”战略实施近3年来成效明显,到2010年底,全省35个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近300平方公里,累计创造产值逾3000亿元,税收逾180亿元,有力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视察报告指出,各产业转移工业园水平极不平衡,发展中普遍面临着土地、资金、人才等瓶颈制约,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也亟待完善。广东省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中已经明确,“利益共享”是推动“双转移”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各园区转入转出双方均已签署基于利益共享的协议。视察报告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利益共享”多数未得到有效落实。究其原因,有部分转出方基于担心削弱自身经济实力等原因导致的观望情绪,也有个别转入方存在“等靠要”等落后观念。“双转移”中存在“一头冷一头热”现象。

2. 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加大投入

产业园区考察报告范文3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是指区政府按照本暂行规定,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需要发出预警或提起行政问责,要求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行政问责工作,按照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行政问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安监局等部门的领导组成。具体问责工作由区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实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小组召开问责会议时,可以邀请人大、政协、总工会等单位列席,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一)对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决议贯彻执行不力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及时部署和落实的;

(二)没有按文件规定设置安监工作机构和配备专职安监人员的;

(三)对群众举报、投诉或区领导批办件或上级督办的事故隐患,当年度累计两次没有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并反馈的;

(四)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或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依法查处的;

(五)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超出同期区人民政府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

(六)对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整治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督办不力的;

(七)其他认为需要提起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情形。

第五条行政问责实行回避制度。安全生产问责小组成员与问责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问责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种类:

(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诫勉谈话;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五)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效能告诫;

(七)建议责令停职检查。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使用。被问责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条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程序:

(一)对存在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情形的对象,由区政府安办会同监察局提出建议后,报区政府行政问责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二)由区安全生产问责领导小组组织行政问责调查组,开展调查;

(三)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对被调查对象的书面问责报告,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书面问责报告的内容:

(一)被问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问责情形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三)责任的认定以及对被问责对象的处理建议;

(四)问责情形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书面问责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书面问责报告上签名。

第九条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期限

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调查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提交被调查对象的书面问责报告;区政府在收到书面问责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

第十条行政问责的相关情况,纳入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评价依据及提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产业园区考察报告范文4

会议交流内容

1、设施园艺工程装备与技术,包括:设施结构优化与配套装备开发,温室覆盖材料(保温、耐寒)开发、温室节能新技术与新能源利用,多功能、小型化、实用型设施专用设备等;

2、设施园艺作物高效安全栽培技术,包括水肥高效利用、温光高效利用的株型调控技术等;

3、温室环境控制与数字化管理技术,设施作物与设施环境模拟模型;

4、非耕地日光温室建造技术、非耕地设施作物专用新品种及其安全、优质、高效产业化生产技术;

5、工厂化育苗技术与植物补光灯节能技术。

参加人员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设施园艺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园艺学会设施园艺分会理事、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以及论文代表和从事与设施园艺有关的科研、教学、生产、企业、管理、技术推广等有关人员。

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1、会议时间:2014年7月(具体日期见第二轮通知)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翼龙大酒店

(二)会议日程

第一天: 全天,参会代表报到。

第二天: 上午:大会开幕式及大会报告;

下午:论文(专题)报告及分组学术交流;

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

第三天: 上午:论文(专题)报告及分组学术交流;

下午: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考察。

第四天: 吐鲁番规模化育苗基地考察

(三)论文征集

本次会议将征集与设施园艺相关的创新性学术研究论文与专题综述,主要内容为我国设施农业温室工程及高效生产技术、工厂化育苗技术、设施环境工程调控等方面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产品。稿件经专家评审后,优秀论文将在《中国蔬菜》、《新疆农业科学》正刊刊发,其余合格论文将由《新疆农业科学》(增刊)刊发。来稿注意事项如下:

1、“专题综述”和“研究论文”撰写格式及注意事项参见《中国蔬菜》、《新疆农业科学》投稿指南的相关要求(附件1);

2、被《中国蔬菜》、《新疆农业科学》录用稿件按编辑部规定收取版面费;

3、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管理者、生产者、研究生等踊跃投稿,稿件请2014年1月15日前以word版格式发送至会务组电子邮箱(不接受纸质版论文)。

(四)报名及参会方式

1、因7月份为新疆旅游旺季,为保证会议与住宿安排,请与会者于2014年 4月1日前将会议回执表(附件2)、会议交流材料以及准备在会议上进行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等有关材料以传真或Email方式发至会务组。

2、会务费待定,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展示。会务组联系方式:

马彩雯(0991-4550053,15999101958,)

张彩虹(13565822531,)

于秀针(18935922981,)

传真:0991-4500174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设施园艺工程专业委员会

产业园区考察报告范文5

近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同意2010年上半年在武汉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这意味着我市具备了国家森林城市条件,明年将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目标。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森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前段创森工作,通报考察评估意见,全面部署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等一会,涂书记、张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提具体要求。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前段全市创森工作情况、落实考察评估意见及全力做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做个简要汇报。

一、回顾前段创森工作,充分肯定创建成效

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注重宣传发动,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剔除水面后,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56%,城市森林建设38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自2008年初全市创森动员会议后,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一是全面动员发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各部门及时召开常委会、办公会和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二是责任目标落实。市目标办将全市创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目标责任状,确保了创森工作责任落实。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大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确保了创森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大生态建设资金预算,多次协调解决创森规划、建设资金以及工作经费等问题,全力支持创建活动。

(二)三镇绿岛景观提升。中心城区按照见逢插针、增加绿量、完善层次、丰富景观的要求,加大公共休闲绿地和小森林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21平方米。一是城镇绿量质量提高。市园林局大力实施“三小”绿地建设,改造提升道路和社区绿化,开展了送万盆鲜花进社区活动。汉阳区充分利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契机,加大拆迁建绿力度。青山区调动辖区单位参与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档次和规模。二是立体绿化加快推进。江岸、江汉、硚口、武昌等区大力开展立交桥、屋顶、墙面、阳台等立体绿化,目前完成垂直绿化1万米长,屋顶绿化近3万平方米。三是湿地水网建设加强。市水务局大力实施江河堤防绿化,提升江滩绿化档次,着力构建生态水网,水岸绿化率达85%。市政府已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年内有望颁布实施。

(三)城乡绿化整体推进。远城区以森林生态、林业产业、绿色通道和绿色家园工程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有力推动了城乡绿化建设。一是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结合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碳汇造林、低产林改造等国家、省重点生态项目,共完成人工造林12.8万亩。蔡甸、洪山等区完成山体复绿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二是绿色家园稳步推进。全面完成2008年度500个建制村村湾绿化任务,植树460多万株。江夏区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重点实施以107国道沿线村湾庭院绿化建设。三是林业产业发展迅猛。全市新建林果茶产业基地5.62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工程任务3万亩。四是绿色通道进展顺利。已完成绿色通道绿化里程121.1公里,完成主要国省干线行道树的绿化补植长度195公里。

(四)生态文化丰富繁荣。近年来,围绕“创森为了人民、创森依靠人民、创森成果人民共享”的指导思想,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化活动。一是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全市共开辟了17个义务植树点,近400万人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江岸区组织开展市民“三自”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建认养树木和绿地。硚口区组织全省500名“1+8”城市圈共青团干部和青年,种植“城市圈青年友谊林”。二是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武昌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花园家庭、森林单位、生态社区评选等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蔡甸区结合义务植树,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纪念公园建设。东西湖区联合武汉晚报在四季吉祥景区,举办“读者林”义务植树活动,在湖北经济电视台制作播放题为《打造生态人文社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专题片。三是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全市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5处,开展了“茶文化节”、“梅花节”、“爱鸟周”等生态科普活动62场,参与活动人数14.3万人次,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创森的热情。团市委积极组建“绿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创森知识竞赛等活动。市气象局启动实施负氧离子监测工作。市科协在市科普馆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图片展览。市创森办组织开展摄影大赛、征集创森主题歌曲等活动,生态文化不断得到繁荣发展。

(五)宣传造势氛围浓厚。各区、各部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全社会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一是宣传组织有力。市委宣传部成立了创森宣传领导小组,专项制定细化宣传方案,组织市属媒体开辟创森专栏,在武汉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制作播放创森专题片等。二是社会宣传到位。市城管局积极协调户外广告宣传,落实市容环境保洁措施。市教育局以生态文化教育为重点,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爱绿植绿护绿宣传活动。市创森办在市交委支持下启动了1.5万台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播发创森公益广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江汉、武昌、东西湖、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在重要路段安装了一批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媒体宣传深入。省、市新闻媒体在总体规划评审、专家考察评估等活动期间,对我市创森工作作了大量深度报道,有效扩大了创森社会影响,提高了创森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全面落实评估意见,纵深推进创森工作

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动员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家考评组的评估工作,考评工作进展顺利。

(一)考察评估情况。6月9日至12日,国家林业局派出综合考察组对我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论坛的综合条件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评估。考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抽查了我市湖泊湿地及其沿岸绿化、河流水岸整治与绿化、透绿建绿、森林公园建设、通道绿化,以及城市街道、居民小区、郊区农村的绿化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片、数据资料,对市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考察组各位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大手笔建设森林生态工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武汉市成为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一个样板。考察期间,考察沿线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武昌、汉阳、东西湖区以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接待办等单位为顺利完成考察评估工作做了大量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落实评估意见。考察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创森工作成效的同时,对下步创森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森林的健康经营。要按照近自然理念来经营道路林带,对已建成的188公里环城林带,在树种选择、配置上,不仅要考虑人的需求,还要考虑鸟类等动物的需求,鸟类及各种生物的丰富,更能体现森林的健康程度。同时还要提前考虑间伐更新的问题,提高森林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注重城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加建设更多的森林廊道,满足市民休闲、出行的需要,让森林更好的为市民服务;在六湖连通等湿地水网和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血吸虫问题,避免血吸虫进入湖区;对道路林带的树种组成、空间配置要兼顾考虑行车安全和景观效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绿化的指导和提高投资比重。要加强对乡村、镇的绿化规划,进一步加大乡村绿化投入,大力推进村湾绿化。同时要多发展林业与果、菜、瓜、药等混作的,具有多种价值的树种。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水体、山体治理。要加大水岸绿化力度,多应用去污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水岸林带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对水质的净化作用。同时要加强市域范围内山体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恢复,特别是采石场和公路沿线的第一重山体保护和复绿。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城乡绿化管理。森林城市创建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林业、环保、城建、园林、水务、交通、旅游、农业等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作推动。同时,要从管理机构、绿化规划上进行统筹,改变城乡绿化建设的二元结构,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三)考察评估结果。考察评估结束后,考察组在向国家林业局的专题汇报中,明确表示:武汉市具备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条件,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建议在今年底前正式复函,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申请,2010年上半年在武汉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并授予武汉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月15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在“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察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同意2010年上半年武汉市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同时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近日,阮成发市长、涂勇副书记、张学忙常委副市长均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创森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跟踪落实。

三、全力筹备森林论坛,体现特色办出水平

今天市委、市政府创森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创森工作重点已经从前期创建阶段转移到论坛筹备阶段,标志着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正式启动。举办好论坛既是对我市创森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充分展示武汉形象的机会。按照市领导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要求,现就论坛前期筹备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确立论坛主题。目前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初步拟定了5个备选论坛主题,即:

1、城市森林•两型社会;

2、森林•城市•湿地;

3、城市森林•城市综合竞争力;

4、城市森林•生态文明•科学发展;

5、水乡林城•统筹城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意见,商国家林业局正式确定论坛主题。

(二)论坛时间地点。拟定于2010年4月下旬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办论坛。

(三)拟邀参会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参照历届论坛惯例,论坛参会人员总规模约500人。拟邀参会人员有:国家领导人和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各省(区、市)林业厅(局)长与代表;国内外城市市长及专家、学者代表;企业家、绿色志愿者和市民代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

(四)论坛组织机构。成立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组织委员会和组委会执行委员会。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办公,内设综合协调组、接待组、会务组、材料组、宣传组、线路组、外事组和安全保卫组。各组办公地点设在组长所在单位,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论坛日程安排。初步拟定日程安排如下:第一天,参会代表报到,下午召开论坛新闻会。第二天,上午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开幕式,下午实地参观考察。第三天,上午召开市长论坛,下午召开专家论坛和闭幕式。第四天,外地代表离汉。

(六)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我们初步列出了筹备工作时间表,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09年7月份:下旬召开全市论坛筹备工作第一次会议,部署启动论坛筹备工作,讨论、修改论坛工作方案。

2、2009年8月份:制定《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商国家林业局确定第七届城市森林论坛主题。

3、2009年9月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及国家、省相关部门审批。

4、2009年10月份: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成立综合协调、接待、会务、材料、宣传、线路、外事、安全保卫等8个工作专班,开始运行。

5、2009年11月份:市主要领导在《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发表森林城市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文章或主题节目。编制2010年论坛专项资金预算。

6、2009年12月份:协调国家林业局对省人民政府正式复函,在武汉承办第七届中国森林论坛活动。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三次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论坛会务筹备工作。

7、2010年1至2月: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四次会议,全面启动论坛对口接待及培训工作。按照一个成员单位对口接待一个省代表团的原则,落实对口接待工作。

8、2010年3月:国家林业局和市政府在京召开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新闻会,启动论坛宣传工作。

9、2010年4月:论坛期间在中央主要媒体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大篇幅深度报道。

(七)责任分工建议。为了切实做好论坛筹备工作,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能,现就有关责任分工提出如下初步建议:

一是关于会务工作安排。由会务组负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审定市领导论坛讲话稿、演讲稿、致辞等,组织召开协调会,督促协调论坛各项筹备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论坛专项经费落实。

二是关于参会人员的邀请。由综合协调组和外事组负责邀请落实。其中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领导,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省、副省级城市林业部门主要领导由国家、省林业局负责邀请。市领导、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相关地级市、武汉城市圈城市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邀请。市民代表由市林业局负责邀请。有关国外城市市长、领事馆官员、国际组织和国外专家代表由市外事办负责邀请。

三是关于参观活动安排。由线路组负责。市交委负责论坛参观考察用车。市建委负责相关地段市政基础设施维修、临街建筑立面整治等工作。市城管局负责论坛期间夜景灯光照明和户外广告协调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参会代表游览江滩公园的接待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论坛期间环境质量监测和噪音、尾气等污染源的管理。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参观讲解员及培训工作,联系接洽与会代表会后参观考察。市园林局负责城区绿化改造、补植等工作。

四是关于会务接待工作。由接待组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卫生防疫、医疗保障工作。市外事办负责落实同声传译和翻译人员等相关外事工作。市文化局负责论坛期间文化活动的组织落实。团市委负责落实绿色志愿者,参与论坛志愿服务工作。

五是关于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组和材料组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市主要领导在中央媒体有关文章的发表。负责做好论坛新闻会,邀请落实省市新闻媒体,落实中央媒体记者在汉活动。市广电局负责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滚动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录制、播放创森专题片。

产业园区考察报告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工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工审批的企业范围

1.主要是工业生产、科技创新、港口物流、限上批发等领域企业。

2.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除保障疫情防控的以外,其他企业原则上暂不复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3.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企业,按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复工审批的总体原则

1.坚持安全复工、有效复工的原则。要确保生产人员身体健康、安全流动,生产条件、生产环境安全可控。要引导企业分析形势,根据上下游等各种因素制订复工计划,力求达到复工预期效益。

2.坚持分级审核、统一审批的原则。根据企业用工规模和行业特点,实行分级审核:用工在200人以下(不含200人)的企业,由属地负责审核;用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申请,统一报市政府审批。

3.坚持公开透明、过程管理的原则。要加强对复工后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督查指导,确保复工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可控。原则上,经审批后的复工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

三、企业申请复工的必备条件

企业申请复工前,要开展生产能力的评估。

主要评估:

一是是否有充足的原材料,是否能满足持续生产要求;

二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情况,是否保持配套协作、物流运输通畅。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复工计划,分类确定全面复工、局部复工、阶段性复工等不同情况,明确复工经营场所、所需人员、电力需求等要素,并同时具备以下八个条件:

1.必须落实企业防控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员工健康检查、厂区防疫消毒、公共区域消毒、防疫宣传教育、防疫物资储备、餐饮住宿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职责。企业要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加强与所属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2.必须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每一位返岗人员均需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员工在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无异常的可以返岗;其中,春节后过后员工正式居家隔离之日起,或2月9日24时后开始计算时间。企业要负责通知离开的员工,不得提前返岗。要严格排查登记每位员工返岗前14天内的外出史或接触史,以便追溯核查。复工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

3.必须严格实行医学观察。企业要督促新来的员工、返岗员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对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督促其向居住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对由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落实临时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并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对用工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要按照100:1设立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根据外来员工规模,按照50:1设立集中观察场所。

4.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和卫生防疫措施。企业要根据复工人数和经营场所面积,备足口罩(按1只/4h·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7天所需的使用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企业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建立员工进出检测、消毒防疫制度。对用工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按50人/台的标准装配红外线体温测量设备。要对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电梯间、班车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关闭浴室、中央空调等易引发传染的场所和设施。

5.必须做好员工餐饮保障。企业对所有员工应提供午餐,实行集中配送、错峰错位、分散用餐。原则上,不能在食堂集中就餐。企业对外来员工要统一增加提供早、晚餐。

6.必须做好刚返回外地员工住宿保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对1月27日起从外地返回的员工,提供相对集中的居住。人数较多的企业应自行负责解决。新来员工可以单独租住套间,不能混居、不能租住群租房。企业要协同加强员工下班后的管理,教育引导员工下班后严禁打牌饮酒、聚会聚餐。

7.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因用工不足、员工疲劳等因素导致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方案。必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必须加强复工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必须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做到管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必须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完备;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8.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突发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上下班考勤、办公、作业、就餐等人流管控措施,排队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避免造成人员集聚。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四、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

1.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

2.企业复工返岗员工名册;

3.企业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包括企业复工计划、必备条件的落实情况);

4.疫情防控预案;

5.安全生产方案。

企业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提出复工申请,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企业复工审批程序

1.属地审核检查。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要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的拟返岗员工情况、防护物资保障、厂区防疫消毒、疫情防控方案及各项准备情况。核查通过的企业,复工申请统一汇总报市工信局。

2.部门协同复核检查。

市工信局在收到属地企业复工申请后,当天应将相关报告分发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协同开展复核。对用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重点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要牵头做好企业防控方案和防控能力的审核,并在接到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情况反馈市工信局。同时根据各地需要,做好相应指导协助工作。

市应急局要牵头做好复工前企业的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检查审核,并在接到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情况反馈市工信局。同时根据各地需要,做好相应指导协助工作。

(三)及时完成审批

市工信局在各地、各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后,每天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市政府统一审批。

其中,用工在500人以下的企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用工在500人以上的企业,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五、切实加强复工企业的全过程监管

1.工作人员管理到位。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员工防控意识,指导员工严格遵守防疫指南,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坚持日常健康检查制度,对返岗员工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问询健康状况。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市外招聘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网络办公。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防疫物资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提供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及时配备到位,并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采购,确保必要的储备。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特别加强车间、食堂、宿舍、厕所、电梯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减少人员集聚,确保饮食安全。

3.外来车辆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每日对进出车辆、来访人员做好登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进厂车辆进行消杀防疫,进厂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和安全防护,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疫情应急管控到位。要按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发热、乏力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立即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5.安全生产措施到位。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复工。要紧盯危化品、交通运输、冶金等工贸、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薄弱环节,加强精准安全监管。要严厉打击复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改。

6.每日报告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每日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管理者应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强化企业复工的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工信、卫生健康、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各地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复工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全市企业复工的沟通协调工作。各地要将复工情况,于当日17时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工情况的梳理通报。

2.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的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派员驻厂和挂钩联系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均派驻至少1名驻厂员,驻厂工作时间与企业生产经营时间同步;员工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由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领导挂钩联系;超过1000人的企业,由市领导挂钩联系。

3.强化监管责任。各地要会同市工信、发展改革、商务、卫生健康、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督查巡查,注重联合检查,釆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在强化监督问效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