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论文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2-05-18 17:22:46

金融衍生品论文

金融衍生品论文范文1

【摘要】本文以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为切入点,分析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金融衍生产品;风险;风险防范

近年来,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交易品种迅速增加。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降低了金融基础产品的市场风险,增强了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但由于其自身的特点,金融衍生产品也创造了新的风险。一些触目惊心的金融事件往往与金融衍生产品密切相关。如2008年9月爆发的次贷危机被认为是美国自二战以来所经历的最严重的危机。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如何正确认识风险,加强风险控制,对于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

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从货币、利率、股票等传统的基础金融产品衍生发展而来的,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在内的金融合约。作为—种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同样具有一般金融产品所具有的风险,但是由于风险结构的复杂性以及交易的高杠杆性,使得其蕴含着更大的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与金融衍生交易相关的基本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市场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是由基础产品派生而来,其价值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相应的基础金融产品,因此所谓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基础产品价格波动所可能导致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人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衍生产品价格的变动更为敏感,多采用杠杆交易方式,跨期交易又使未来的产品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市场风险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经常面对的一种风险,相对其标的资产,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更为突出。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违约或无力履行合约的风险,是场外衍生产品交易的一种主要风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手风险,指衍生合约交易的一方可能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类是发行者风险,指标的资产的发行方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三)流动性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涉及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市场流动性风险与资金流动性风险。其中,市场流动性风险与特定的产品或市场有关,是由于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变现或平仓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衍生产品市场中;而资金流动性风险与交易的资金有关,是交易一方因为流动资金的不足,造成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从而被迫平仓,造成巨额亏损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由于操作风险是由主观因素所引发,所以本质上属于管理问题。此类风险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危险性极大。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上,由于操作风险导致一些具有悠久历史和相当资金实力的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的例子屡屡发生,巴林银行破产事件就堪称金融衍生产品操作失败的经典案例。

(五)法律风险

在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活动中,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是法律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导致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发生的亏损,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有相当部分是源于法律风险。

二、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状况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迫切需要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回避各类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20世纪90年代初,金融衍生产品开始在中国市场出现。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我国第一个金融衍生产品国债期货,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和相应的风险控制经验,爆发了“327”事件,最终于1995年被取消;海南证券交易报价中心在1993年推出深股指数期货,则由于市场规模太小在当年即被叫停;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了《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允许中国银行首家试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正式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制定了专门的办法;2005年股市权证和债券远期交易正式推出,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建立;2006年我国首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式启动利率互换业务;2009年《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出台,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总体而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呈现出稳步快速发展的局面,但与国际发达市场相比,还尚有距离。从产品类型看,虽然基本涵盖了远期、期货、掉期、期权这四类衍生产品的基础形式,但仍没有在国际市场交易活跃的利率期权、权益类与商品类等场外衍生产品;从交易量看,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量还很低,以利率互换为例,据《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交易名义本金分别为4121.5亿元,同比增长90.07%,但其所占全球市场余额的比例还很小;从市场的发展来看,尚处于初级阶段,场内市场还未正式交易,场外市场规模有限,尚不能满足金融市场参与者的风险防范和投资需求。

三、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成因分析

作为一把“双刃剑”,金融衍生产品能够规避金融市场的风险,但由于其杠杆性以及定价复杂的特点,也有可能将会带来更大的风险。我国金融衍生产品起步较晚,由于各种外部条件制约及金融衍生产品的自身特性,可能引发风险,出现一系列问题。

(一)监管体系尚待完善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主要由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外汇管理局来实施,监管主体过于分散,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如果监管缺位,将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就暴露了场外衍生产品由于监管缺失而产生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及雷曼清盘等一连串事件的严重后果。虽然2007年中金所与上证所、深证所等机构签署了跨市场监管协作协议,在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联合监管迈出了重要一步,但银证期保的联合监管依然任重道远,如何加强协调,既要防止监管真空,又要减少重复监管,还需要不断探索。

(二)法律制度还不健全

要保障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有序运行,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银监会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法规。之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系列文本等制度的陆续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降低了法律风险。但总体看来,我国现行的与金融衍生产品有关的法规,基本上为部门规章,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各监管机构针对具体的衍生产品制定的,缺少统一的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国家法律。以期货市场为例,中国的期货行业正在迅速崛起,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商品期货交易市场,而《期货法》至今还未出台。因此,与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相比,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略有滞后,由于缺乏衍生产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相关指引,不能适应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需要。

(三)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各类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但我国企业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认识和管理存在严重不足。2008年下半年以来,连续爆出中信泰富155亿元港元巨亏、国航亏损人民币68亿元等事件。作为独立交易主体,这些中央企业在参与海外衍生产品交易中,由于自身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漏洞,贸然使用复杂的场外衍生产品,违规建仓,导致了风险失控,在股权、商品、外汇市场出现投资亏损。

四、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金融体系日益国际化和市场化的趋势下,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我国快速发展。金融危机的爆发也给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高度协同的市场监管体系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跨市场、跨行业的特点,需要有关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建立一个较完善的监管体系。首先,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有必要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建立监管协调机制,通过信息的共享,协调监管职责,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其次,加强交易所和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联合监管,针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产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交易者的市场行为受到有效的约束和规范。此外,还应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国际监管与合作统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总之,通过政府统一监管,确保在市场管理、交易法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一致性,保证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

为了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我国有必要加强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的建设。第一,在立法方面,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衍生产品设立专门性法律,出台统一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法》,以保证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范、稳定发展。第二,制定和完善有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的法律。创新赋予了金融衍生产品旺盛的生命力,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对于创新应该在方案上充分论证,有法律依据,并具有严密的监控措施。第三,制定有关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的法律,使风险管理主体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规则的制定都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和指引,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三)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为防范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避免出现重大风险和过失,交易主体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金融衍生品论文范文2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衍生产品金融监管

一、金融衍生品的涵义

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是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初新一轮金融创新的背景下兴起和发展起来的。近20年来,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最显著、最重要的特征之一。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日益显现。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面临的竞争日益加剧。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是我国金融业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阶段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处于混乱的状态

首先,表现在多头管理上,证监会、人行、国家发改会、财政部、地方政府,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都享有一定的管理权。导致政出多门、市场政策缺乏稳定性、交易所之间不平等竞争,管理混乱。其次,交易制度、交易程序不规范。

2.产品设计不尽合理

金融衍生品的基本功能是转移风险。然而实践表明,多个品种的运用中风险并未有效转移反而扩大。这是由于金融衍生品“双刃剑”自身特点决定的,而导致我们实践应用中无益而害的导火索即是不尽合理的产品设计。以国债期货为例此产品的设计功能之一就是规避利率风险,但由于我国利率的非市场化,国债到期价格是固定的,这使国债现货的买卖并无风险可避。在这种情况下,推出的国债期货就变成了一种投机手段,国债期货市场变成了各大券商的场所。

3.缺少真正市场均衡价格

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大多数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均衡价格,相差于均衡价格之间的价差,即是游资和投机者的争夺之战,这将加大风险范围,削弱其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功能。国家对外汇管制仍然较严,人民币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和利率市场化都还未实现。1996年全国银行间统一拆借利率CHIBOR已经出现,但还远未像英国LIBOR利率那样具有权威性指导作用,还称不上是真正的市场均衡利率。另外,国家对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发行利率还实行管制,真正的市场利率也还不能形成。

4.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衍生品价格有密切的关系。我国是一个对金融价格管制较紧的国家,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国家政策对金融产品价格变化影响很大,并且与重大信息的披露和财政金融政策的公布有密切关系。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重大的信息披露及有关政策的公布均有严格的程序,泄密者和传播谣言者将会受到严惩,以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我国证券法规将发行人澄清谣传的义务仅限于澄清“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谣传,这显然过于狭窄;对“重要问题”的标准界定不清,概念外延很大。另外,信息披露频率过低。

5.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由于创新型证券的特性、现状及其深远影响一时很难以完全了解,对创新性衍生证券的投资更应当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一个不失为稳妥的办法是严格控制创新型证券的投资规模。在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即使发生损失也不会是致命性的。控制投资规模的另一个方面是构造多样化的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创新的性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不仅对金融工程师和银行家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美国金融监管当局来说也是深远影响认识不足,也就不可及时制定相应的健全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再加上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管理当局难免会有顾此失彼。就这次次贷危机而言,政府的救市行动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比如美联储需要多大规模的注资才能保住卷入次贷风波的大型金融机构,以及受其拖累的资本市场体系,政府的救助行动能否在每一类衍生产品都出现问题的时候一一实施救助?

6.金融衍生品可能助长投机行为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机构受到的来自国内和国际双重的竞争压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传统业务增长有限且不断地受到其他竞争者的侵蚀,只有通过不断地开展创新性业务来弥补传统业务增长的不足。这就使一些银行铤而走险,进行“过度”的创新,并从事高风险的投资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抢占大的市场份额。

三、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1.发展金融衍生品宜采取谨慎的态度

在金融衍生品投资上,跌过大跟头的国外知名公司有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巴林银行,最近又有花旗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等。在国内,也有万国证券投资国债期货、株洲冶炼厂投资金属期货造成巨额亏损的例子。发达国家的衍生品交易尚且时常会引发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更何况处于金融转型中的中国。因此,中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宜采取谨慎的态度,要集思广益,循序渐进,要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相应的应对措施。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要打好宏观经济和基础证券市场这个基础。

2.稳步推进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的国际化

金融衍生市场本质上是国际化的竞争性市场。从我国未来的衍生市场的发展来看,实现国际化的目标,需要经过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以开拓国内金融衍生市场为中心的国内经营阶段。这是起步阶段,应重点发展合乎社会需要的衍生产品,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培育衍生市场的交易主体。二是金融衍生市场的国际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应当放开对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衍生市场的限制,同时允许外国资本在规定条件下参与中国衍生市场。

3.鼓励金融衍生品创新和交易所制度创新

金融衍生品市场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市场,创新是其生命力所在,是其不断发展壮大的前提。新产品创新能提供新机会,提供新的交易手段,产生新的盈利模式,因而能促进交易量的持续增长。而交易所的制度创新,则可以通过引进资金和技术,走低成本扩张的道路,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交易所的竞争力。

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内金融市场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交易系统的电子化、网络化程度较低,应该积蓄力量强化对远程异地交易的技术服务,大力推广电子化、网络化交易模式,为衍生产品市场的稳步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持,条件成熟时,要探索与国外交易所联网交易。

4.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市场立法和监管体系

在立法体系建设方面,一要尽快制定统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法》,以保证金融监管框架的稳定性、持续性和一致性;二要针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各类规范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借鉴欧美的监管经验,首先,要建立一个统一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衍生品交易实行集中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其次,要建立行业自律的监管体系,重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非官方监管和行业自律。再次,有效的金融衍生市场监管需要国际间的通力合作。

5.培养和引进专家型人才,发展中坚力量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较高的技术性和复杂性,与传统的银行业务有本质的区别,需要专家型人才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和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人才需要对衍生产品的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控制,因此同样需要具有高素质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21世纪发展之最终竞争力是人才的竞争,金融市场发展之关键也是专业人才。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来相结合,培养一只熟悉国际市场运行规则,了解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特点,具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刘华:金融创新对中国金融发展的效应分析[D].武汉理工大学,2005

[2]张敏黄阅王芳: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道路分析[J].财经界(下旬刊),2007,07

金融衍生品论文范文3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理论;金融衍生产品;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4-0007-03

一、 不完全契约理论与金融衍生产品

按照威廉姆森等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论述,契约可分为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完全契约是指缔约双方都能完全预见契约期内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愿意遵守双方所签订的契约条款,当缔约方对契约条款产生争议时,第三方能够强制执行的契约。不完全契约则相反,由于契约当事人的有限理性,不完全契约未能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没有规定在各种可能的事件发生时契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给第三方仲裁带来理解和执行上的障碍,是事前无法囊括所有或然事件的契约。

以Williamson和Hart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由于某种程度的有限理性或者交易费用,使得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全的。Tirole(1999)将契约不完全的原因概括为三类成本:一是预见成本,即当事人由于某种程度的有限理性,不可能预见到所有的或然状态;二是缔约成本,即使当事人可以预见或然状态,以一种双方没有争议的语言写入契约也很困难或者成本太高;三是证实成本,即关于契约的重要信息对双方是可观察的,但对第三方(如法庭)是不可证实的。由于这种“可观察但不可证实”的信息结构假设无须借助不成熟的有限理性模型,因此成为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主要基础。

金融衍生产品也称为衍生工具或衍生证券,国际上通常将金融衍生产品归为一种金融合约或金融产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期权和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产品。无论是简单的或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其本身都是一系列合同的统一体,它赋予交易一方在将来某个时刻或时段对既定资产的债权,或明确规定了另一方的债务,或是只为一方提供一种决定期权交割与否的权利,其本质是对未来价值进行预期进而实现价值的一份双边契约或支付交换协议。所以衍生品交易是一种合同交易,从契约理论角度分析,衍生品交易具有契约性质。由于衍生品投资者收集和处理全部市场信息能力的有限性、合同条款信息描述的不完全性、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环境的复杂多变、投资者行为方式的易变性,以及衍生品交易市场上“羊群行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普遍存在,这使得金融衍生品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着预见成本、缔约成本和证实成本。因此,金融衍生品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天然的不完全契约。

二、 衍生产品与金融风险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

(一)预见成本与金融风险

新制度经济学假设,经济人是有限理性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没有能力收集市场的全部信息,也没有能力对收集的信息做出最恰当的处理。另外,金融衍生品合约是否生效往往会依赖于未来事件的结果,但未来事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有限理性的契约人无法完全预见,即无法在事前准备应对策略。因此,当交易过程中存在有限理性和交易成本时,契约当事人签订的契约会出现很多漏洞,这其中存在的金融风险也难以被发现。所以在衍生产品契约签订时,如果交易双方只是关注到巨大的盈利前景而忽略了金融风险的存在,再加上金融杠杆理论的不断应用,则使得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存在成为必然。

(二)缔约成本与金融风险

衍生产品合同是金融衍生产品进入金融市场的重要环节,而契约在衍生品市场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衍生产品交易合同。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是伴随着衍生产品的出现而产生的。它涵盖了衍生产品的价格、数量、类型、期限、产品的质量、甚至服务质量等等。衍生产品合同的制定尽量包含衍生产品的所有内容。合同一旦签订,当事人就将严格依据合同内容执行,出现争议将诉诸法律。所以合同制定完善与否,可以成为衍生产品质量的代表。按照现代契约理论,现实经济中的契约都是不完全的。衍生产品合同也不能例外,再细致的条款,也不能包含关于衍生产品的所有信息,尤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件,这就是所谓的缔约成本。衍生产品合同往往由衍生产品设计者制定,复杂的产品往往没有统一的规范。衍生产品的卖方一般具有长期从业的经验,对衍生产品掌握更多和更详细的信息。这就有了凭借其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同时损害衍生产品买方利益的合同可能性。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提供了机会。

(三)证实成本与金融风险

科斯认为,当一个契约的优化解决,依赖于契约的一方或双方事后不可获得的信息,或者决策方不可能证实的信息时,一个契约就注定是不完全的契约。政府在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监管时,由于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和风险传导机制的复杂性、市场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政府在对金融衍生产品风险进行事前监管时往往存在无法逾越的障碍,提前预见到金融风险的存在和发生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违约风险发生后,由于证实成本的存在,政府不可能迅速做出合适的决策抑制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迅速蔓延,这使得金融风险的扩散无法受到约束,当金融风险的冲击性较大时,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可能会无法避免。

(四)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对于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其买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卖家服务的了解十分欠缺。有限的信息常常来自于一系列信号,例如,公司广告、销售人员的游说以及业界的口碑等,最重要且具体的信息来源则是卖方提供的合同内容。一般来说,合同买方能通过合同的内容了解到部分信息。如果是简单的衍生产品合同,就能了解到所有的信息。但是,诸如MBS,CDS,CDO之类的衍生产品往往十分的复杂,衍生产品合同往往不能涵盖所有信息。此外,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博弈往往处于一种短暂的零和博弈过程中,卖方往往会通过高超的销售技巧,利用买方对合同的不完全了解,“诱使”买方介入。而不同衍生产品合同的交叉使用,使得金融风险不断的被转移、传导机制越来越复杂,链条也越来越长,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便会导致信用风险的爆发。

三、 对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的政策建议

虽然金融衍生产品合约具有不完全契约特性,及其在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方面的内在缺陷,给衍生品交易埋下了风险的种子,也使得金融衍生产品监管成为世界性的难题。但是,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无法离开金融衍生品,通过抑制金融衍生品潜在危机来有效发挥衍生品市场的基本功能将是金融衍生品监管的趋势。本文结合中国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实践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 加强政府立法和监管,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要搞好市场经济就必须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节为辅。政府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的作用,就是要给该市场创造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市场条件,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市场交易体系。这样也能在某种程度上降低金融衍生产品合同的缔约成本。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和风险控制也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加大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科学管理、有序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建设、强调金融衍生品风险的评估监测分析,有力于维护衍生品市场的稳定性,更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二) 发挥交易所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职能,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交易所是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场(下转57页)(上接第8页)所,在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是整个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它对保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性竞争原则,对保持市场高效性和流动性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交易所应尽量掌控投资者进行衍生品交易的动态,科学管理衍生品交易的杠杆比例,加强市场信息披露,加大对场外交易衍生品信息的收集和,及早发现风险源,将更多的风险抑制在萌芽状态之中,不断提升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无形当中降低金融衍生品合同的预见成本和缔约成本,把衍生品衍生出的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点。

(三)强化企业对衍生品投资风险高度控制,增强行业自律

因为金融衍生品合约具有不完全契约的特性,所以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来说,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单纯依靠政府的监管不可能有效的规范金融衍生品市场。市场机制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的主体是企业,要求企业对衍生品投资风险高度控制,强调行业自律,不仅可以有效的降低预见成本、缔约成本和证实成本,而且能减少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另外,强调企业对内部风险的控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律功能,实际上就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的基础调节作用。

金融衍生品论文范文4

金融衍生品是金融革命核心的核心。它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迅速发展的新事物,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上存在历史最短,发展速度最快,交易量最大的金融工具。国内外学术界和业界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结构性变化和整体发展都给予了不同程度地关注,并从各自角度出发进行了多方面研究。即便如此,由于市场的创新特征和发展的不确定性,金融衍生品市场仍有很多领域需要进一步予以探索。本文将根据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提出当前所需研究的重点,希望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研究这一市场。

二、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新趋势

1.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急速膨胀

从1972年和1973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上市金融期货和期权品种至今,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一直表现出急速发展势头。无论从规模还是发展速度来看,其他各种金融工具都难以望其项背。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lS)统计,以成交量计算,世界各国交易所2002年上市交易的期货期权达到693,5万亿美元,其中利率衍生品交易量高达626 7万亿美元,股票指数类衍生品达63 9万亿美元,货币衍生品达2.9万亿美元。按未偿付的名义量计算,世界各国交易所的总交易量是23 9万亿美元,其中利率类衍生品21.7万亿美元,股指类衍生品2.1万亿美元,货币类衍生品0,1万亿美元。与交易所相比,0TC衍生品市场由于具有产品设计灵活,交易受监管少等特点,表现出更加迅猛的发展态势。在1990―2002年间,国际0TC衍生晶市场的年均增长率

达到38 3%。其中,利率互换与利率远期交易呈现爆炸式增长(图 1)。到2002年底,全球资本市场上,各种未偿付的OTC衍生品数额高达141 74万亿美元(包括0 9万亿美元的商品类远期合约)。在如此庞大的衍生品市场规模中, 另外一种OTC衍生品一一信用衍生品一一也在迅速发展。虽然信用衍生品市场尚在经历“成长初期的困难”和“阵痛”,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并不能掩盖其惊人的增长速度和发展潜力。这是一个更年轻、更富有开创性的市场。对此,BIS没有历史统计数据。但根据J,P摩根公司的马斯特斯统计,1995-1996年度,世界上交易的各种信用衍生品的未偿付名义额从50亿美元激增到500亿美元。到 2000年全球信用衍生品业务量大约在1万亿―1.5万亿美元之间。简言之,由于资本市场上各类机构投资者对保值和投机的巨大需求,各种新的结构仍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市场规模已经极其惊人,发展速度仍在快速增长。如今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已经对金融市场的体系构造和有序运行以及整个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金融衍生晶市场结构在交易竞争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从市场组织方式看,金融衍生品市场包括交易所和柜台交易 (OTC)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主要从事标准化合约交易,是连接现货市场、对冲者和投机者的基础平台;OTC市场可以提供量身定做的衍生品,具有灵活性,其交易量在世界衍生品总交易量中占有很高比重,但成交效率与价格发现功能要低于衍生品交易所。随着OTC市场与交易所竞争的加剧,两个市场互相取长补短,正在不断改进内部结构以适应投资者的各种要求。在竞争中,一种新的OTC市场――另类交易系统(A,ternativeTradingSystems, ATSs)应运而生。ATSs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交易所和OTC市场、经纪商与交易商的界限,使金融产品交易有脱离经纪商的中介作用之势。这对于改善投资者之间交易成本和缩短交易途径具有积极意义,可以直接推动资本市场交易效率、市场流动性、灵活性的提高。为了迎接挑战,传统OTC衍生品市场和传统交易所的使用者正在从产品结构、交易结构、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在此变革过程中,衍生品市场的结构在一些方面继续保持分异发展,在另一些方面又出现了诸多趋同特征。究竟交易所与OTC市场(包括新出现的ATSs)何去何从,已经成为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应特别关注的是,市场竞争正在推动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发生新的变化。首先,市场之间的竞争推动交易所的治理结构由互助化模式向非互助化模式转变。在最近千年中,各国证券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非常迅速,并已成为未来交易所治理模式发展的基本方向。据世界股票交易所联盟于2000年做的一项非正式调查表明,世界上有45%的交易所完成了非互助化改制,16%的交易所已经获得其成员的许可,正在准备进行非互助化改制,39%的交易所已经提交非互助化改制的议案正由其成员进行评判。为适应新的发展方向,迎接其他交易方式的挑战,提高交易所生存能力和决策效率,一些国家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治理结构也相应出现根本性变革, 已经有若干衍生晶交易所成功进行非互助化改制。其中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已率先于 2000年进行非互助化改制。目前德国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已经挂牌上市,芝加哥交易所,纽约股票交易所,纳斯达克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也在酝酿进行非互助化改制。其次,竞争推动交易所从多方面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为提高竞争力,世界各国的许多衍生品交易所想方设法;Il大自己, 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和交易效率,其采取的主要策略和发展方式包括:a)交易所之间的策略联盟、跨国整合(包括结盟,如 Globex;重组,如OM;合并,如 Eurex),混合整合(证券交易所和衍生品交易所的合并重组,如香港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等);b)交易交割平台共享,清算机构外部化与集中化,脱媒与再中介化,等等。交易所结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些新特点和趋势,有很多都没有给出很好的解释或仍存在一定争论(如清算机构外部化和集中化究竟能不能降低成本等),

都需要深入地进行比较和研究。

3.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面临新的变革

在交易所纷纷改制上市,金融创新和场外交易迅速发展,金融全球化和交易电子化,混业经营和金融企业集团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世界各国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结构和模式正在面临新的发展变革。

首先,关于交易所监管体制的变化。对交易所的衍生品交易进行监管是各国保证金融市场健康运行和有序发展的共同手段。但由于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监管思想、法律体系、发展阶段、市场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影口向,各国在具体监管模式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如今这种差异性正在发生改变,开放竞争的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取长补短,推动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趋于相同。如,美国监管当局非常注重借鉴英国模式中注重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优点,而英国也在努力吸取美国模式中政府加强监管的长处。在其他方面,由于各国衍生品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正在迅速展开,整个监管体系正在面临很多新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如交易所治理结构的营利性质会不会削弱本身的潜在能力和资源约束?怎样促使交易所恰当有效地执行一线监管功能,并维护公共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两方面的问题(JenniferElliott, 2002):首先是监管者怎样执行对非互助化交易所的监管,对非互助化交易所的监管与互助化交易所的监管有何不同。其次,非互助化交易所在资本市场中究竟该扮演什么样的监管角色,如果其不再能执行监管功能,交易所的监管功能该放到哪里。

其次,关于OTC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以往,OTC衍生品市场受到的监管和约束要少的多。但是,近年来由OTC衍生品市场交易引发了一系列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 (如亚洲金融危机,美国长期资本资产管理公司濒于破产引发连锁危机,等等),使得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金融当局开始日益重视对 OTC衍生品市场的监管问题。巴塞尔委员会、证监会国际组织等组织机构相继了一系列主要的指导文件。这些文件主要涉及衍生品市场交易的财务管理、信息监管、衍生品活动和公共披露、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尽管这些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由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且各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背景以及历史、文化、法律各不相同,对OTC衍生品市场的交易监管仍然呈现出巨大差异。目前主要的问题是,要不要强化对OTC市场的监管、怎样监管并适应衍生品交易结构的新的发展特点和要求。

三、我国的金融深化与衍生品市场发展

二十世纪九个年代至今的十余年,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金融衍生品花样翻新、衍生品市场趋于成熟的重要时期。在我国,这一时期则是金融深化和资本市场向市场化发展的关键阶段, 同时也是衍生品市场经历兴衰沉浮的历史时期。在此期间,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规范的不平凡历程。尽管仍有很多地方有待进一步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水平还是有了很大提高,逐步形成了以交易所市场为主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体系。与此同时,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逐渐具备条件。目前,我国金融资产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 90年代初期的水平,高于多数新兴工业国家,远远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在这种市场化发展水平下,鉴于国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急速发展,我国国内对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问题的讨论逐渐热烈起来,并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 资本市场全面开放不可避免,只是早晚而已。究竟如何应对金融全球化趋势,如何科学评判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设条件和发展路径,如何站在金融深化的角度构建与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已经成为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在效率和完整性方面发生革命性变化的重要前奏。从国际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历

史和现状看,推动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衍生品市场,不仅仅是品种结构问题,市场微观结构和监管体制都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这些结构之间联系非常紧密,应该予以深入研究。

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条件逐步具备。我国的衍生品市场起步于二十世纪九个年代初。1992年 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内地的第一批国债标准合约,1 992― 1993年,上海外汇调剂中心首先推出人民币兑美元的期货交易, 以及货币互换业务,对于外汇市场上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作了有益尝试。但是由于当时我国金融市场的市场化水平很低,现货市场规模小, 无法对期货市场形成有效约束,使国债期货等衍生品一经产生就注定要面临失败的结局。事实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1994年下半年开始, 国债期货投机之风盛行,交易异常火爆。第二年就发生了“2・23'’“3・27'’国债期货风波,致使金融市场的风险达到无法控制的地步,现货市场也随之出现极度混乱。为了控制局面,中国证监会于1995年发出紧急通知,停止了国债期货交易。此后,我国内地的金融类衍生品“销声匿迹”。经过十多年的市场深化,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股市的发展战略由试点阶段转入正式发展阶段,发展机构投资者成为培育资本市场的重要内容,国家开始逐渐取消对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入世限制。在这种条件下,市场对套期保值的要求日渐提高,关于股指期货的讨论和研究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上海期货交易所已经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并上报申请批准上市交易。在金融市场的其他方面,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条件也在逐渐具备。例如,近年来,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国债发行向市场化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允许金融机构从事国债远期交易,都为国债期货交易打下了基础。另外,自1996年人民币经常项目实现自由兑换后,我国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进行人民币远期交易。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外汇储备日益庞大, 国际收支连续多年出现双顺差,资本项目自由兑换逐渐具备条件,人民币对美元的期货交易不会是太遥远的事情。总之,从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看,在经过市场的风雨洗礼后,各种金融衍生工具正在处于孕育发展时期。何时以何种顺序推出金融衍生品日渐成为管理层、期货业界以及学术界关注研究的焦点问题。

期货交易所的结构面临改革和调整压力。期货交易所是我国衍生品市场的核心。目前国内有3家期货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与国际资本市场上知名的交易所相比,这些期货交易所竞争力不强。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品种单一,缺乏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市场规模小,交易不活跃。其主要原因是受现行监管体制限制和市场发展水平约束共同作用。另一方面是,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和组织方式相对落后。国内衍生品交易所采用互治理结构,这种结构已经逐渐不能适应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交易所技术更新、竞争加剧等新的问题和挑战。优化交易所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拓宽筹资来源,增强竞争能力, 已经成为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战略的必然内容。因此,有必要在研究世界各国的衍生品交易所核心功能, 以及其不断变化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交易结构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的交易所实践,设计出一套可行的改革方法,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另外,国内三家交易所如何加强合作与联盟, 以对抗未来国外交易所对国内市场的鲸吞蚕食,也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期货监管体制应予以变革。有序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离不开外部监管和交易所自律。我国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是期货市场建立初期市场出现严重扭曲错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个余年来,经过多次改革和调整,现行监管体制基本上实现了对期货市场的有效监管。但是,现有监管框架还能不能适应金融开放和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的现实要求, 日渐成为一个需要客观对待和认真解决的问题。今后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是,现行监管体制是不是会被利益集团

“俘获”,能不能有效实现监管目标,如何改革现有监管体制以应对场内和场外、国内和国外的衍生品交易方式变迁,怎样摆脱旧有的监管思想和体制束缚,是否减少对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的严厉限制,监管怎样适应金融开放的要求,等等。

四、国内相关研究评述

近年来, 国内研究金融衍生品的专著已经为数不少, 如钱小安博士的《金融期货的理论和实践》,褚 海博士的《中国期货市场风险研究》, 陈晗等人合著的《股票指数期货》,等等。但以“金融衍生品市场”范畴作为研究对象的尚且不多。 目前只能见到姚兴涛博士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论》和胡怀邦的《金融发展中的衍生市场研究》等专著。这两部论文的推出弥补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研究中的空白和不足, 同时在研究内容上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姚兴涛的研究以市场效率为核心,把侧重点放在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和路径选择方面, 同时也研究了相应的市场监管问题;胡怀邦则从金融结构理论入手研究金融衍生品市场,把重点放在了市场的功能以及风险管理方面。姚兴涛和胡怀邦所作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本前提是存在稳定、无竞争的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体制相对不变。两人都没有研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体制问题,尤其是没有涉及到市场的核心一一交易所和OTC市场的结构变化及其对监管体制的影响。而事实上,目前世界金融衍生品市场上最具变革要求的恰恰是交易体制和市场监管两方面, 以“金融衍生品市场”作为研究对象应该深入考察市场的结构体系及其变革动因与发展方向。比较这些论著和其他的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对于衍生品市场的研究仍存在许多空白领域和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的内容。主要如下:

1.关于OTC衍生品市场与交易所的结构问题

交易所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但是,对于衍生品交易所的研究来说, 国内外均存在一定的盲点和缺陷。学术界和大众媒体常把衍生品交易所当作“黑箱”看待,往往缺乏对衍生品交易所地位的客观认识。GeorgeTsetsekos和Panos Varangis(1997)指出,随着全球金融市场开放和各国相对放松管制,衍生品交易所本身的特殊地位并没有受到关注,在关于衍生品市场的研究中很少有专题内容涉及交易所内部组织结构及其功能问题。施东辉(2001)提出,人们忽视了证券交易所(包括衍生品交易所)的组织问题研究,对其组织形成、产业结构、治理机制、竞争战略等知之甚少。国内的于绪刚博士(2001)及时跟踪研究了证券市场上交易方式的竞争及其对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影响,并从法学的角度研究了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及其对自律的影响。然而,证券交易所和衍生品交易所之间在结构上毕竟存在不少差异, 国内已有的研究并不能全面说明衍生品交易所的改制问题。特别是,衍生品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只是近两三年的事情,尚属新生事物。加之交易所之间的混合兼并发展很快,使得衍生品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增加很多新的难题和内容。 目前,对于衍生品交易所的改制问题需要有实质性的研究。

与对交易所的研究相比,OTC衍生品市场的结构问题同样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很难在国内文献中见到相关研究。事实上,OTC衍生品市场具有独特的结构和功能,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今OTC衍生品市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占有很高比重,成为交易所的有力竞争对手。在这两个市场的相互竞争当中,市场的交易结构在一些方面开始出现趋同特点。结构趋同对于衍生品市场的构建和发展是具有深远影响的。对于交易所来说,可以增加交易品种的灵活性,进一步提高市场流动性;对于OTC市场来说可以增加品种的标准化程度,降低市场的风险。简言之,应该着手研究OTC市场的交易结构发展,及与之紧密相关的附带问题(包括信用衍生品结构问题),并比较OTC市场与交易所的交易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信用衍生品是OTC衍生品市场上具有巨大成长空间和发展潜力的金融工具。它具有不同的结

构:违约互换、违约期权、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系型票据,等等。在发达市场国家,对于信用衍生品的研究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由于信用衍生品的业务涵盖内容不断改变,难以给出确切内涵;交易定价缺乏透明度;没有建立起具有很强流动性的二级市场;没有统一完善具有有效约束力的市场交易规章制度。同样,国内缺乏对于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研究。

2.关于衍生晶市场的发展路径与品种选择问题。

金融衍生品论文范文5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期货;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4-0066-02

一、概述

金融衍生品(即金融衍生工具)是一个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概念,是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建立起来的,其价值是标的资产价格中衍生出来的衍生金融产品。它主要包含期权、期货、远期合约、互换交易及利率、汇率、各类价格指数等。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能够帮助金融机构管理者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从微观方面来说,金融衍生品的功能主要包括规避风险、发现价格、套期保值及提高金融创新能力等。从宏观方面来说,金融衍生品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国家总体的金融风险、吸纳社会闲置资金、有效地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及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起着很大作用。

在发达国家最早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为外汇类合约,之后便是国债类、利率类、股票类及互换类等,最后才推出信用衍生产品。而在新兴的一些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则主要以股指期货作为其首选的衍生产品而入市。中国的金融衍生品还刚刚开始,场内市场还未正式交易,而场外市场规模有限。20世纪90年代初开展金融期货交易试点虽然遭受了挫折,但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证券市场的逐渐成熟,人们对发展金融衍生品又渐渐关心起来了。同时,金融衍生品的复杂多样性以及随着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产生的企业危机和市场的不稳定性等表面现象,又将使人们心存疑虑而不敢尝试。经过充分的考虑中国国情,我们很容易找出适合中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道路,即以股指期货作为主要突破口,逐渐发展国债期货、利率期货等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充分利用好后发优势和政府的作用,以遵循强制性演进的模式来渐渐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机遇

1.经济的不确定性或者风险管理系数的上升都将导致衍生品市场发展需求的急剧增加。在不断的改革与发展中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起来,随着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程度、渗透全球市场的程度以及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大大提高,各类商品价格的变动频率就更高,速度将更快,变化范围也会更大。这些都会造成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同时面临着需求约束、市场竞争及风险管理三大难题。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最主要功能就是允许市场参与者选择和管理风险。但是企业对经济不确定性所引起的一系列有关风险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期货市场在多数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正确或充分的认识。2000年中石油在美国开始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美国投资者就针对性地提出了1 000多个问题,其中多数问题都是有关企业如何管理石油价格的风险。所以,如果没有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及其在风险管理经营中应用的意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及全球化就会不容易实现。金融衍生品就犹如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防弹衣和轻兵器。

2.竞争机制的实施及竞争压力的增大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动力。中国经济开放程度是全方位的而其面临的竞争压力亦是全方位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将会很有效地促进中国综合国际竞争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作用,深化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提高金融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就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所提供的风险管理的职能来看,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必将会是中国金融深化发展的首要选择。

由于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的速度飞快,中国金融业所面临的竞争压力相当大。对于竞争战略方面,我们必须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来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及其整体的对外竞争实力,但是不能让给境外市场和外国金融机构侵入中国最活跃、最具成长性和盈利性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及其服务领域。在这一领域美国已经是走在前面,亚洲地区的新加坡也是飞快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际金融中心之间淘汰性的竞争中有着非常重大的战略意义。

三、金融衍生品对中国发展的益处

1.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能够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提高其综合竞争力。在经济市场化的条件下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就是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实现最大利润,或者在利润给定的情况下承受最小风险。所以想要在竞争中取得胜利就必须在风险控制和盈利两个方面协调好。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利于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并降低风险。

2.金融衍生品市场能够使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增强自身的市场意识、强化企业管理并且加快他们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期货市场可以运用其价格的功能和套期保值的功能使参与在其中的各类企业增加控制市场及避免风险的能力;促进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从而使企业管理者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综合考虑价格、成本、效益和风险等经营管理问题;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3.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能够提高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综合竞争力。中国的金融体系相当脆弱,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业的全面对外开放,使得中国金融体系完全暴露在金融危机爆发的系统风险之下。所以中国特别需要在金融对外开放的同时实施健全体制和机制来增强对抗外部冲击的能力,并搭建好抵抗外部冲击的屏障。金融衍生品市场由于其自身的特点而有着轻骑兵和战略制高点的特别意义。总之,在开放条件下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并牢牢掌握市场控制权对于维护金融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金融衍生品发展的现状及其前景的展望

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以及金融市场改革与对外开放的逐渐变化,为发展依托金融领域对冲和风险管理需求而产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外汇及本币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过程来看,2007年8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的掉期交易,涵盖的五种外汇币种包括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自从人民银行于2005年4月推出债券远期交易且交易量逐年增加后,于2007年9月又推出了远期利率协议业务。本币衍生品在创新中寻求发展。从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的角度来看,在衍生品市场中活跃的不仅是国内的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渐对外完全开放,截至2007年底已有上百家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得到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经营许可证。

2010年6月3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发展第二届高峰论坛”上提到中国应该稳步推进金融市场特别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目前主要是基础性金融衍生产品,可发展结构简单且报价透明的信用衍生产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曾经指出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并且还是市场主体对于风险控制的需要。不能仅仅因为金融危机的发生,就全面否定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表示赞同该观点。他认为,在未来几十年中国的经济将从过去三十年的高增长时期转入到平稳增长阶段,这需要市场提高对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降低对资金运用的风险,其中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提到从全球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和监管在金融危机后的改革来看,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已经从危机中渐渐恢复,并实现了从复杂到简单的过渡,这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金融衍生品的总体发展趋势。巴曙松认为,就产品结构方面来说,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在从纷繁复杂的结构性衍生品向基础性的衍生品过渡;就市场功能方面来说,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在从投机向风险管理过渡;就产品形式而言,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在从非标准化逐渐向标准化过渡;就监管约束方面来说,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在从较为松散的监管纪律向更加谨慎方向过渡。

近几年来,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产品的推广速度大幅度提升,很多产品都开始出现在市场,并且有着很好的成绩。不过,与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仍然有着很大差距。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还有很多发展问题(如产品缺位、市场规模过小等)急需解决。

五、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市场基础性设施是否得以完善是金融衍生品市场能否得以健康发展的关键。只有市场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投资者们才会有长期进行投资的准备及动力,金融衍生品市场才会有稳定的发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建议:一是要优先发展简单产品,降低监管的难度;二是可优先发展场内衍生产品市场,比如股票利率期货和期权及汇率期货和期权等,从而为场外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慢慢积攒有益经验。因为场内交易有着非常严格的监管与交易体系及保证金政策等很多的制度保障,会比较安全;三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从而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四是加强金融衍生品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的研究,并建立透明的市场环境;五是提高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研发及金融衍生品的定价能力。通过自行制定的人民币衍生品的合理报价,提高中国金融行业服务效率,从而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实力。

六、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于金融衍生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其在中国的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目前发展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应优先发展基础性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以结构简单且报价透明的金融衍生产品,如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作为非实物性的产品,其在创造高额利润的同时,也蕴涵了巨大的风险性。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还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它的发展前景需要社会各部分的共同努力来实现。

参考文献:

[1] 郑秀君.中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历程分析及启示[J].江苏商论,2008,(7):167-169.

金融衍生品论文范文6

摘 要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逐渐推进的大背景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全球化贸易是大势所趋。在当前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的新形势下,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在当前的发展中也正在不断融入国际市场,能够对国际市场的发展起到更加巨大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金融衍生品的课税难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研究金融衍生品的课税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金融衍生品 税收 课税难题

一、引言

所谓金融衍生品,就是价值决定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的合约,其种类主要涵盖了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等。金融衍生品的经济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虚拟性、较强的风险性、衍生性、高杠杆性、高度的技术性、复杂性等等。金融衍生品的功能众多,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价格发现、市场效率的提升、风险的管理和规避、保证市场的完善等等。大部分的金融衍生品具备套期保值的作用,能够规避风险,这也是金融衍生品的产生和出现的根本原因所在,然而,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或者会产生非常巨大的经济利润,或者会产生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接下来,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索金融衍生品的课税难题。

二、金融衍生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很难确定

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所得额,其计算依据一般有权责发生制和收入实现制两种。

对于金融衍生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面,通常情况下,传统的所得税税制将利息应税时间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来进行确定,而股息应税时间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来进行确定。所以,在确定收入的性质方面存在的不统一就会直接造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的不统一。金融衍生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是非常繁冗的,若通过传统的会计方法来对其进行确定,那么,金融投资家为了实现避税的目的就或许会通过期货等交易对于所得的发生时间进行人为地调整。

与此同时,不同金融衍生品交易发生时点存在着非常巨大的差异,相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发生的时点也是能够进行选择的。具体来说,金融期货不仅能够对冲平仓,而且能够到期交割;金融期权合约到期的情况下一方面能够选择执行,另一方面也能够选择不执行,所以,不容易统一交易环节的征税时点。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所得数额的确定存在分歧

在当前形势下,在确定金融衍生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数额方面,并不存在一致的方法,基本涵盖了金融衍生品所得或者其成本、费用在税法上进行确认的时间和数额问题。

具体来说,对于金融衍生品的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方面,存在着对立的理论和实践。比如,确认收入或者是根据期末的市场价值来进行,或者是在结束交易之后而真正实现收益的情况下再进行确认;再如,确认成本或者是按照传统会计制度中的历史成本原则,或者是按照市场价值法来进行确认;又如,在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价值指标,主要包括期权具有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市场价值会和内在价值相偏离等等。

与此同时,收入和成本很难进行匹配也是金融衍生品征税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例如,纳税人借款去进行相关资产的购买,接着,通过远期合约的订立来将这些资产进行出售,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费用就能够立即扣除,然而,所得或者收益也能够在后续期间实现,这类金融衍生品的出现为避税营造了良好的条件。在一些情况下,在能够确认收入的前提下,很难找出一个合适的方法来进行成本的计算,反之亦然。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的性质很难确定

通过大量使用金融衍生品,就能够重新分配基础金融产品市场的经济利益。对于金融衍生品的所得税方面,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所得税制的重要要素之一,在传统所得税征收过程中,一般来说,根据所得的类别的不同,对于纳税人的收入能够分成下面的五大类别:劳务所得、投资所得、营业所得、财产所得和其他所得,从而进一步采取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课征方式,不同所得的税率是不同的,在不同的经济时期,会适当地调整各类所得税率。然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日新月异,目前也存在着越来越多的种类,具备更加复杂的组成部分,确定所得收入的归宿变得异常麻烦,尤其是区别营业所得和资本利得方面是非常复杂的。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探讨了金融衍生品的课税难题。虽然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税收上的问题,尤其是给国际税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然而,在这样的形势下,一定要给予良好的应对,对于金融衍生品的课税难题进行科学有效的研究。在确定我国金融衍生品征税重要原则的前提之下,必须形成与我国的现实情况相适应的税收制度,使税收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在充分保证国家税收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金融衍生品的避险交易,借助于税收机制来规避风险,真正规避避税方法,从而推动金融衍生品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美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3).

[2]明洪盛.新时期金融衍生品对金融业影响及其应对.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5(03).

[3]何永贵,白洁,黄仁辉,韩月娥.基于案例推理的金融衍生品风险评价的研究.2006中国控制与决策学术年会论文集.2006.

[4]李享,杜鑫.滥用金融衍生品的危害及防范措施探讨——从次贷危机谈起.当代经济.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