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论文范例6篇

风险防范论文

风险防范论文范文1

1.1信息失真

市场经济的主力来源于可靠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失真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人为的道德原因,即会计人员为了迎合经营者的利益偏好,做出违规行为用来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二是无意的技术原因,当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以及制度无法全面理解,又因为工作能力差而导致工作的程序与方法用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风险又是巨大的,它掩盖了真实的状况,从而导致偏离经济运行的正常轨道,最终导致经营成果崩溃、发展后劲削弱、决策失误、社会不稳定等不利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巨大风险。

1.2监督乏力

会计监督是改善管理内部经济的一种监督方式,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根本保证。因为会计工作通常与金钱息息相关,所以会计人员很容易在不正当的利益下做出各种违规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会计核算的监督不力,尽管我国的各种法律都必须依法经营,但是很多时候会计惩罚制度却没有跟上,同时,内部控制监督不力,会使会计人员有恃无恐,不仅会在技术与操作上失误,也会出现各种携款私逃等恶劣案件,从而导致违规行为肆无忌惮地增加经营风险。

1.3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计算企业一定时期的成本耗费,所以与经济利益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但如果财务成本的核算方法使用不当,也会造成巨大的财务与损益风险。

1.4操作与管理

操作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都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这项风险是由技术导致的,如果处理不当,甚至还会导致信誉受损。同时,如果会计部门无法充分地将管理职能发挥到底,就会使得领导决策失误。未能及时将反馈信息提供给领导决策,甚至未能从自己的操作中发现问题,这类失职的操作都会导致无法弥补的损失。

1.5制约失衡

不法分子日渐猖狂,使出的花样与手段也是层出不穷,而这些案件多多少少都会涉及财务部门,抓住内控不严的机会而直接违规操作,又或者是通过核算水平的降低而直接导致经营风险的无限放大。

1.6会计创新风险

无论是从摆脱当前的困境出发,还是市场竞争的需要,会计是必须要创新的。尤其会计在财务管理方面,有着巨大的发掘潜力。但创新也必须有创新的方法,如果不能结合自身情况而盲目随波逐流,就会导致可观条件背道而驰,也会造成无法控制的效益风险。

2金融会计的风险分析

通过以上的各种金融会计的风险,我们可以得知金融会计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理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综上所述,金融会计风险是多样性的,其形成的原因自然也同样是多样性的,具体主要表现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经济环境、不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整体水平较低的会计人员素质。那么,我们将会通过金融会计的风险分析,从而找出防范与化解的方法。

3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金融会计是金融这种高风险行业的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够扎实,必然会导致金融安全无法稳健运行,导致企业无法健康成长。因此,必要的防范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1从制度上规范

现代金融业正在急剧发展,而我国金融企业相关的会计制度和会计规则却没有随之健全与完善,所以很容易导致了不适应的阶段。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各金融企业应该健全会计的职能管理,通过加强与整顿会计的工作秩序和基础工作,从而利用制度提升真实核算资产质量,规定财产管理与成本计算,以此来防范会计风险。同时,在规范制度的同时,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切合自身情况来改善现状。在制度上,我们又分为会计工作的制度与管理职能制度。会计的工作制度可以切合自身改变一些方法,比如说放宽一些账目的条件限制,改革一些过于苛刻的规定。而管理职能制度,则是为了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充分发挥。

3.2积极推进会计责任制

责任中心的任务责任划分一般属于分散性的,因此,企业若是积极推进会计责任制度的话,可以有效地规避金融会计风险。同时,将责任分散化可以更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工作,当某一部分出现问题时,我们可以立马找到出问题的地方,并快速解决,这就是我们企业推进会计责任制度的好处。

3.3建设内控

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是金融机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通过从决策实施到控制、管理和监督,能够保证金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在最早的时间里发现隐患与各种风险,从而有效地降低金融会计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监督乏力和操作管理等所带来的利益损失,使会计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能够井然有序地运行下去,保护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促进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与监督,将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混乱的财务收支管理,甚至有的单位还会因为违规操作而产生恶意案件,这样的情况通常使国家与单位在财产方面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所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十分迫切的。

3.4完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能够有效地防止会计人员在技术上出现纰漏,从而遏制技术上引起的风险;加强对会计人员政治思想与道德教育能够有效地防止会计人员因为满足自身的利益而做出的违规操作;加强对会计岗位的严格选择和考核把关能够增强会计人员的使命感与责任心。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硬、管理水平高的会计队伍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我们可以具体采用以上的做法来加强金融企业会计队伍的建设。有章必循、执章必严、爱岗敬业的会计人员更能够进行金融会计的全面防范与有效控制。

4分析与建议

综上所述,会计金融的风险通常都与机制、管理与人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我们也应通过机制、管理和人员来逐个击破。首先,一个完善的会计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内控机制,又通过内控机制而有效地管理与培养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从而防范由于只重视权责制而忽略谨慎性原则的经营风险、因操作失误与责任心不强产生的利益风险和因为知识与技能跟不上而导致的效益风险。

5结语

风险防范论文范文2

一、问题的提出

通常而言,在非理想社会运行状态下,契约是非完全合约。我们也可以合理推论,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员工(包括合伙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契约也是非完全合约。在合约的实际签订中,会计师事务所应用的契约多是要式合约,即契约往往是某地区劳动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具有相对比较固定条款和格式的书面合约。显而易见,这种契约缺少会计师事务所所固有的劳动用工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审计风险,使得审计成本无限放大。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外生的约束力量来控制,比如通过审计人员对自己出具的审计报告签字从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当其无需签字时,这时候对审计人员的约束更多的只能依赖职业道德因素。特别是在审计实务中,审计外勤负责人不签字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本文拟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的三级审核制架构提出研究的基本假设条件:

(1)所有合伙人都拥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而且都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

(2)合伙人和主管某审计项目的负责人(部门经理)都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3)审计外勤负责人不在他所审计的项目报告中签字;

(4)审计外勤负责人知悉其所审计项目中的所有重大事项;

(5)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助理人员不可能隐瞒审计重大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非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

假设我们可以推知,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合约的不完全性,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

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是A,即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一方面虽然从理论上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合伙人,但需要强调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全体合伙人而不属于单个的合伙人。然而单个合伙人又恰恰是某个审计项目的经营者。这就存在由于合伙人之间的风险偏好不同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不同行为。例如某审计事项实际上风险是比较大的,但该合伙人却认为该事项风险可以接受,并私自决断而不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讨论,最后该事项却引发了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危机。于是其他非当事合伙人却不得不被动地搭这趟苦涩的便车。

从另一方面分析,单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对于其所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心尽力,尽量避免风险。但从经济学角度上说,合伙人对于自我的行为,作为风险偏好者,只是用效用最大化来替代利润最大化,这种替代收益与费用由他享有和承担。但由于事务所特殊的组织框架,其他合伙人在无形中承担了部分溢出风险。因为,毕竟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等合约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而且我国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是改制而来,起始就可能存在着事业单位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很多合约签定是利益妥协的产物,这也积聚了非完全合约所致使的审计风险。

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是B、C、D,即委托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经理与方--审计外勤负责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直接面对客户,因而对客户的经营成果和各种信息的拥有,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而言,是最完备的。如果审计外勤负责人能力素质低下,或者存在故意败德行为等,甚至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合谋隐瞒重要审计事项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此时委托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完全不知晓,那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就存在巨大的控制真空,相应的潜在审计风险就凸显出来。特别是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缺乏强有力的刚性契约约束时,他就可能存在逃避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把审计风险成本全部转嫁到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人身上。

可见,会计师事务所非完全合约所隐藏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引起会计师事务所合约的非完全性主要原因如下:

1.人类的有限理性。由于人类在神经生理和语言方面的局限性以及外在事物的不确定性、复杂性,虽然从事经济活动中的人在愿望上是追求理性的,但会计师事务所对员工所从事的审计活动的故意消极性不可能全面预见。而且,审计风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即使再高明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在合约中对员工的审计活动进行完善的细化。自然这就肇始了合约的不完全性。当然,这除了人的思维和行为是有限理性外,还与交易成本息息相关。

2.交易成本的存在。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合约中描述大量外在的随机状况要耗费大量成本。如果把这种情况细化,描述员工在审计时所应遵守的行为标准等特性,或者合约当事人各方为此必然采取行动,都需要花费成本。而且当劳动合约的限制条款太多,可能阻止某些业务精专、品德高尚的人才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就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甚至阻碍会计师事务所的良性发展。正因为博弈双方完善合约可能要耗费大量交易成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员工只好作次优选择,省略与主要情况相关条款,使之处于模糊状态。这种不完备的合约却从一开始就累积了后发审计风险。

3.非对称信息。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方是有较完全的信息,需方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希望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从而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这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约中其实是内生的非对称信息,即会计师事务所在合约签订后无法完备地观察和监督到审计人员的所有行为。也就是在合约中,无法推测审计人员在合约后的行为而导致信息不对称。另外,在合伙人之间,正是因为信息的非对称而使合伙人对风险的判断产生差异,直接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层委托关系的形成。

4.违约成本低廉。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没有签字承担责任的约束,他就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甚至与管理当局合谋增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但他可能获得大量造假收益。如果事件败露,在目前的市场和文化环境中,受到的处罚可能仅是被会计师事务所解雇。可见,合约的不完全性造成违约成本非常低廉,甚至会诱致某些审计人员铤而走险。

5.对合约认识的局限性。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约只是把劳动局所制作的要式合约直接运用,而对要式合约中的可自由发挥的部分视而不见。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其中第九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就分别有如下文句:“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空白)、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对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空白)。”会计师事务所本来可利用这两条弹性款项进一步完善合约,但大部分合约双方都是一叉了事,没有发挥合约应有的作用。正是缺乏对合约效力的充分认识,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先天决定了合约的非完全性。

三、不完全合约所产生的审计风险防范

鉴于在中国目前所存在的经济发展环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门槛很低,行业人员良莠不齐,那么通过合约的完善来对审计人员进行约束就显得很必要了。但在注册会计师实务中,这方面常常被忽略,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很少关注用劳动合约去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而过多地依赖职业道德。既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则我们可以根据不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对于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

1.建立审计风险硬性约束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各合伙人应统一认识,建立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尽可能数量化。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重要性水平,按不同客户、不同资产分门别类的确定重要性金额,以便各合伙人在一个相对固定的重要性水平上确定应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同时,因为审计重要性受到以往审计经验、相关法规、客户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性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本所的重要性水平时,应尽量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另外一些与金额无关,但性质非常重要的非期望出现的错报和漏报,如管理层舞弊等,则可以采取列举法,把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影响审计报告的事项分类列举出来,形成条款,并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的合约中提及,以便合伙人不因偶然的疏忽而铸成大的审计风险后果。通过对审计重要性水平的相对书面化,使合伙人的风险偏好形式化,从而更好地规范审计风险控制,而不因个人偏好因子影响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

2.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由于有些名义上的合伙事务所实际上工商登记的是有限责任制,使得外部环境约束合伙人的资源减少。真正的合伙制度可以使得合伙人的审计行为更为谨慎,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互相监督的意识。因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其他合伙人的业务活动负责,每个合伙人也就有互相监督的内在动机。这种相互监督增强了单个合伙人的风险意识,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巨大风险更是使合伙人对审计风险更加敏感。因而,如果要降低第一层委托制度的成本,根本的解决方案是实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改制,把有限责任制改为合伙制,以避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先天不足造成合约的非完全性而衍生审计风险。

(二)对于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

1.完善相关法律。由于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好,因为有必要通过法规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审计行为作出约束,规定审计外勤负责人也需要对其所审计的项目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如果行为特别恶劣,则可以规定已经有该种行为的人为财务审计职位的市场禁入者,当他被解雇后,其再寻找职位的成本无穷大,从而加大审计外勤负责人的违规成本。

2.完善劳动合约。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签订审计劳动合约时,双方可以充分讨论,并尽量挖掘合约刚性约束潜力,以便在风险收益中相互求得最佳平衡点。从而做到合约既可以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又能够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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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作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支柱险种,2006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且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见表1),经营效益却持续下滑,其经营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非寿险业做大做强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重心。如何防范和控制车险经营风险,提升车险盈利能力是目前各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任务。本文将从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新《保险法》对车险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中的风险防范。

2006年-2009年5月江苏省扬州市车险业务发展情况表1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1-5

财险总保费(亿元)

5.54

7.11

8.18

4.52

车险保费(亿元)

3.83

4.98

5.64

3.11

车险保费占比(%)

69.2

70.07

68.99

68.86

车险简单赔付率(%)

82

50

60

54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

承保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总关口,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致。目前市场上的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以追求规模、追求保费为目标,在保源有限增长、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公司迫于业务压力,展开非理性价格竞争,导致车险“高返还、高手续费、低费率”现象愈演愈烈。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一味地追求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向保户开出诸多优惠条件,甚至不惜牺牲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对承保质量的高低漠然视之,不仅增大了承保标的风险系数,降低了车均保费,同时也为以后的理赔工作带来诸多隐患,致使承保效益进一步降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个问题:

一是业务基层只要数量不问质量。长期的思维定势,致使业务基层单位思想仍然停留非理性价格竞争上,承保管理环节相对薄弱。面对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拾到篮子里就是菜”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各经营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仍可按正常标准承保,部分车辆“套用条款”现象屡禁不止,保户为了“节省”保险费,往往采取“套用条款”投保的行为,变相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从而改变车辆条款适用类别。如:人为将营业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性质承保、家庭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承保,由此虽然实现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但业务质量参差不齐。

二是承保政策执行力不够。目前核保工作基本上局限于要素核保,不验车承保。基层展业单位对验车承保重视不够,对投保车辆根本不进行检查验车,片面轻信投保人的表述,而核保人员又无力顾及,造成诸多风险漏洞。

因此,车险迫切需要在经营上实现由大到强、由量到质的转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实行有效益的承保政策,提升风险选择能力,提高保费充足性,推动业务质量的持续改善。

一是合规经营,严控违规风险。开展合规经营教育,树立效益第一的意识。随着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保险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单一、经营数据不真实、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影响了保险业的科学发展,为止,保监会以保监发[2008]7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合规经营,规范市场秩序。江苏保监局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出五项监管新举措,重拳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实施了“四高”(业务非正常增速高、展业成本高、综合赔付率高和市场不良反映呼声高)指标为核心的产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办法,建立了保险公司月度监测指标制度。根据月度监测获取的数据将各产险分公司分为低成本扩张型公司、低成本收缩型公司、高成本扩张型公司、高成本收缩型四类,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通过检查式调研、约见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分析其成本偏高的根本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和恶性竞争行为的公司,坚持从严从速查处,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也从6月20日起降低手续费用,商业车险10%-12%。保险公司要自觉遵守行业自律,特别是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公司要引领市场,降低违规经营成本,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提升承保定价能力,是要通过业务风险识别能力的加强,提升定价体系的精确度,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主动甄别风险,进行选择性承保。解决业务结构问题,首先要进行动态盈利性分析,通过分析,甄别客户的盈利水平,配合承保政策、销售费用和服务资源,形成对风险的主动选择能力,推动业务结构改善。首先是制定科学的承保政策,目前人保财险公司按业务盈利能力高低,将业务分为A、B、C、D、E、F六个风险分类,结合对各客户群具体险别业务的盈利分析,明确各客户群的效益险种,根据客户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大效益险种的营销力度,限保亏损险种,提升业务整单盈利能力。全力巩固A类业务,积极发展B类业务,有效提升C类业务,控制D类业务,重点管控E、F类业务,提高优质业务续保率。通过精细化分析对险别进行细分制定差异化的承保策略。江苏省目前商业车险理赔赔信息共享平台已建立,各公司承保转入业务(F类)时通过平台逐单查询商业险上年出险次数,并严格根据费率规章使用系数。出险一至二次不得使用无赔款优惠系数,出险三次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及五次以上上浮30%。二是要严格执行统一核保制度,加强核保力量,树立核保工作的权威性,防止病从口入。三是确保原始数据录入真实可靠,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制,为业务数据的积累和业务分析奠定基础。四是做好数据分析,对公司的车险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做好业务风险的预测,以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前瞻性,并通过费用差异化配置,有效进行风险选择,在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

车险赔款支出作为保险公司最大的经营成本,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赔款未能及时兑现保险公司规定时间内结案赔付的承诺,造成理赔难的局面,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声誉。车险理赔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近几年汽车走进了普通家庭成了代步工具,随着车辆的巨增和新驾驶人的不断涌现,交通事故也随之而增,当前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已达历史最高水平。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处理已决案件呈高速增长态势,每月平均处理赔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

二是三责险赔付率持续上扬,其中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也呈上升趋势。

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严,现场查勘过程的粗放管理,加上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原则性不强,把关不紧,增加了理赔水分。

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

上述问题的出现有悖于现代保险公司注重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终目标。加强理赔管控,提升理赔工作水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强化理赔关键环节管控,挤压理赔水分,提升车险盈利能力,使业务发展及服务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匹配。

1、加强理赔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一是把好队伍的入口关,强化培训。选择高素质人员充实理赔队伍。强化理赔专业技能建设,提高理赔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行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制,初中高定损员的权限管理和初中高核赔人员的专业化管理。二是完善理赔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理赔业绩量化考核体系,提高理赔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三是持续开展理赔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和警示教育。

2、加大车损险查勘定损力度,把好理赔第一关。车险的经营好坏与现场查勘力度有直接关联,提高现场查勘率,加强查勘定损环节时限管理,强化第一现场查勘要求:一是对单方事故采取快捷服务程序处理的案件,第一现场查勘率包括复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必须达到100%。二是出险后未及时报案和有疑问的案件必须查勘第一现场,对于汽车修理厂代办的案件必须和被保险人或事故当事人联系,核实出险情况和复勘事故第一现场。三是对关键时间和关键车型出险的车损案件,当场报案的必须查勘第一现场,如未当场报案的,要复勘第一现场。关键时间如:下午一点半左右,晚上七点半左右;关键车型如使用年限8年以上的老旧车型等。四是建立健全理赔后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定损复查。查勘案件复查率不低于10%,核损案件复查率不低于3%。五是加强对异地代查勘案件的授权,车损超出一定数额的案件要派出高级别定损员前往出险地查勘定损。六是规范定损标准,强化报价和核损管理,坚持能修不换,不能修则换的原则,区分合作与不合作4S店,严格理赔定价标准,努力提高定损的准确性。

3、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疑似虚假案件的调查,严控通融案件,建立支公司赔案反制性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驻保险公司警务室的建设,加大打假防骗的工作力度,提高打击效果。对有疑问的人伤赔案中的户口性质、被抚养人的情况及有明显伤残评定不合理的认真调查,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对重大欺诈骗赔案件的查获给予特殊奖励。

4、加强人伤案件的管理,挤压不合理赔付。近年来人伤案件赔款逐年增大,其中医药费、死亡伤残赔款也是逐年增大,人伤案件的案均赔款居高不下,1-5月江苏人保财险人伤案均赔款22411元,同比增加4261元,增长率为23.48%。如何挤压人伤案件的水分是今后理赔工作的重点。一是要成立由理赔部负责人、医疗专家、医疗跟踪人员组成的医疗跟踪、审核小组。对涉及人伤的案件进行跟踪服务,提前介入,对医疗及用药方案、费用标准等与医院进行沟通,并及时告知保户。并要示跟踪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医院,询问伤势和伤者的职业及工资收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对涉及人身伤残和死亡案件的被抚养人、伤者收入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加关注10级伤残的。三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进行医疗费审核,严格剔除赔案中不合理费用,对医疗专家进行相关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5、增强车险未决赔款管理能力,提高数据准确性。未决赔款的准确于否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综合赔付率、利润率等指标,直接影响车险经营成果。建立未决赔案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车险未决赔款管理,定期与保户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及时对车险未决赔款进行修正,使其与赔款相近,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防止车险未决赔款估损过高或过低而影响车险经营效益。

三、车险财务风险防范

车险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应收保费的风险、成本归集不合理的风险。防范财务费用风险要从源头抓起,降低车险经营中的各项成本,将综合成本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1、强化分险核算工作,确保车险经营成本的准确归集。目前直接费用间接化、间接费用平均化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各险种间费用分摊不均衡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要从源头提高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合理性,真实反应经营情况。一是实行销售费用的差异化配置,以增强风险选择能力,将费用向优质业务、优质客户群倾斜,切实提高销售效率。二是推进车险理赔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提高理赔效率,降低理赔成本,提高理赔资源利用效率。要重点解决在车险赔案中不合理列支各种行政管理费用问题。

2、全面推广车险“见费出单”,加强应收保费管控,集中清理存量应收。严格管理和考核机制,全面规范应收保费管理。

四、新《保险法》对车险的风险防范

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关于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条文有了明显的增加,这既是法律对当前保险业主体关系地位的调整,也是当前保险业务经营中尤其是理赔过程中诸多问题的体现。因而如何顺应《保险法》的要求,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服务能力和速度,降低理赔过程中发生的诉讼风险,是车险理赔所面临的新课题。

风险防范论文范文4

关键词:风险管理;心内科;护理管理;应用

医疗护理风险管理是指对患者、医务人员、医疗护理技术、药物、环境、设备、医疗护理制度与程序等风险因素进行管理的活动。随着公众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医疗护理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护理界的共识。心内科患者以中老年人群为多,病情重、变化快,老年人在生理、心理各方面具有其特殊性,疾病本身及外界环境的改变,严重影响其安全性。因此,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护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已成为心内科护理管理所面临的新课题。针对这一特点,我科实施护理风险管理,认真分析护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寻求其防范对策,降低了风险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风险因素分析

1.1护士的责任心不强,执行规章制度不严

护士是医疗护理活动的直接实施者,也是护理水平与护理质量的集中体现者,护理活动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护士自身素质是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护士的责任心不强,执行规章制度不严,会造成责任风险。如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仓促,“三查七对”不仔细,医嘱查对不认真;一级护理未按规定巡视;夜班值班时无菌操作不戴口罩等,是导致差错类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护士习惯于按医嘱被动工作,被动应急传呼,较侧重完成有形的操作性工作,而忽视了病情观察等无形工作,对病情变化缺乏预见性,是导致意外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1.2护士的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不够

心内科病人的病情瞬息万变,诊疗技术日新月异,由于临床护士大多年龄小、年资低,专科知识及经验缺乏,专科技术操作不熟练,不能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护理方法,自然无法为病人提供必需的护理。此外,护士对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等抢救仪器的使用欠熟练,以及对各种恶性心律失常不能及时识别,会直接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

1.3护士的沟通能力与法律意识欠缺

护士不能与病人及家属达成有效沟通,对病情、护理行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告知技巧不当,告知质量不高,是导致护理纠纷或投诉的主要原因。护士的法律意识薄弱,护理记录不及时、欠准确或字迹潦草,随意涂改,用同一笔迹重抄等,是导致护理纠纷的另一因素。

1.4心内科病人特有的高风险性

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心力衰竭、心脏骤停均是心源性猝死的常见原因。一些诊疗措施如溶栓等也存在高风险性;生活习惯改变:病人不能适应患病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如卧床大小便、活动限制等,加之大多数病人年老体衰,伴有浮肿,发生压疮、跌倒、坠床等风险事件的可能性高。

1.5环境因素

由于地面湿滑、噪音大、病房加床多等环境管理不善引发风险。

二、防范对策

2.1重点抓好制度落实,强化“慎独”精神,增强团队意识

抓好规章制度落实,强化“慎独”精神,是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的重要保证。教育护理人员认真坚持工作原则,遵守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明确自己的职责,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论问题大小都要及时汇报,不可隐瞒情节或自作主张处理,以赢得补救的时间或措施;科室成立护理质量监控小组,严格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另外,护理工作具有连续性等特点,若发生上班有遗漏的工作内容,接班者要及时弥补,增强团队协作精神。

2.2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护士应急能力

严格执行护理部制订的护士培训计划,尤其是对新分配来的护士,根据科室特点,制订岗前培训计划,逐项培训、考核;通过晨会提问、业务讲课、疾病护理查房等形式学习护理新知识、新进展。进行护理急救知识和技术的教学,针对现有患者的具体病情进行分析讨论,剖析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充分利用预见性护理程序,找出相对应的护理干预措施,以达到人人都有防风险意识,班班都有护理防范重点,使患者微小的病情变化都在护士的监控和预料之中。

2.3加强护患沟通,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

有效的交流沟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避免矛盾和纠纷。护士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学会倾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沟通能力与技巧。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尤其在实施溶栓、有创诊疗操作等高风险操作时,以适当的方式和语气向病人及家属解释治疗措施,既要让他们全面了解治疗的目的、效果、注意事项及可能存在的意外,又不能让病人过分担忧紧张,以免加重病情。护士要充分从病人的角度出发,尊重理解病人,建立起和谐的护患关系。

2.4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护理风险的防范能力组织全科护士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科室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及时进行评估、讨论、分析,使每个护士都认识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重要性,以不断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护士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要求护士必须从法律高度严肃对待护理文书的书写。观察病情要有预见性,记录要及时准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避免医护记录矛盾。护士长每天检查各项护理记录,禁止随意涂改,同笔迹抄写。

2.5加强病区环境安全管理

对于危重患者,尽量调至易于观察、接近护士站的病室或急救室内;对于神志不清、小儿、老年人及病情危重的患者应加床栏,并将危险物品远离患者,如暖瓶、锐器等,以防坠床、烫伤或意外伤害;对于行动不便者将物品放在患者易取放的位置;尽量保持卫生间、开水房、走廊等地面的干燥,在潮湿处放置防滑标识,以防摔倒。

三、讨论

心内科疾病具有病情变化快,预见性差,死亡率高的特点,护士若没有风险意识,不能及时发现护理风险,将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正常的护理工作。尤其在医疗安全被广泛关注的今天,为病人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护理服务,是护患双方共同的目标。通过实施护理风险管理,我科的护理质量得以明显提高,护理纠纷、护理投诉明显减少,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正在不断地增强,护理满意度也在不断地提高,得到了患者及家属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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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行为评价

我国政府防范风险的行为特征,是在证券市场发展进程中不断探索并逐步形成的。在经济体制转轨中诞生和发展的我国证券市场,大多数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先天性“缺陷”,不规范运作比较普遍,90%以上的中小投资者普遍缺乏风险意识,从而决定了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防范难度较大。因此,防范证券市场风险,保证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证券市场10年的发展历史,也是风险逐步积累与防范、控制、化解不断交替的历史。以《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分界线,政府防范市场风险的行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证券市场建立到1999年上半年。风险防范的重点在于对二级市场波动程度的直接调控。具体手段包括行政干预、增加股市供给、借助舆论工具及税收等手段直接调控股市。如1994年7月底的“三大政策”救市,1995年停止国债期货交易,以及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上半年的一系列政策调控。这一时期,政府风险防范行为的目标在于建立相对稳定的政策调控机制。由于政府行为的巨大强制性,在市场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反而加剧了市场的波动。

第二阶段,自《证券法》颁布至今。风险防范的重点已不再局限于二级市场,而是开始注重研究风险的根源,并对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这一时期,政府防范市场风险的理念已经开始发生转变,并逐步认识到: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是市场的风险主体,主体行为的不规范是市场的风险源。因此,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便成为政府防范市场风险的必然选择。具体体现在以下各方面:

1.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证券法》实施以来,政府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信息披露监管这一基础工作上,逐步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先后制订了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内容、格式及编报等一系列规章,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章可循。二是要求上市公司在首次发行、公募增发、年报、中报、并购、重大事件等方面,必须真实、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所有这些,使投资者比以往任何时候能够得到上市公司更多的公开信息,信息的真实程度也得到加强。但必须注意到,在信息披露的执行方面,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有的对关联交易避重就轻;有的对经营情况与回顾介绍不详;有的对随意改变资金投向所做的解释难以使人信服等。尤其是在涉及严重影响股票价格的公司业绩重大变化、重大并购事件等方面,有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与股票价格表现形成强烈的时间反差,致使市场的有效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表现出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十分的不公平。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严重问题。一些大股东利用在上市公司的相对控股地位,操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致使公司资产重组、出售、抵押、担保等重大事项完全体现大股东意志,关联交易众多,监事会形同虚设。为了进一步改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借鉴国际惯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已成为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选择。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独立董事如何产生?独立董事真的独立吗?独立董事有相对于其他董事足够多的智慧吗?独立董事之间的意见能够一致吗?如果这些问题处理失当,独立董事又可能成为上市公司另一个潜在的风险因素。实事上,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必须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进行多元化的调整,解决“一股独大”问题,缓解股权过于集中的现象,使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形成制衡机制;其次;强化董事会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问题上监管作用。再次,强化监事会作用,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监事会,赋予监事会实际监督权力,尤其是对财务的独立监督;最后实行第一大股东(包括其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建立中小股东的累积投票权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平等。

建立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是风险防范的重要举措,不但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质量,而且有利于更新投资理念,降低市场风险。由于多种因素,在2001年以前,上市公司似乎实行终身制,企业经营的好坏、效益的高低、是否连续亏损与是不是上市公司没有必然联系,即使在《证券法》颁布以后,在一段时间内也未建立退市机制。这不仅造成市场制度安排的缺陷,而且成为市场潜在风险积累的主要源点。2001年,证监会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程序,在建立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已分别宣布pt水仙和叮粤金曼退市。

2.规范证券公司行为。对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行为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对资本充足率监管和设立净资本最低标准等方面。一是明确证券市场设立和分类的条件,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增强证券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规范证券公司股票承销、经纪和自营业务,禁止挪用客户保证金,禁止对客户融资融券;三是严格资产负债比例,提高资产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标准;四是查处违规行为,公布处罚细则。

近年来,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开始由行政审批制向核准制度转变。核准制改变了由政府选择和推荐企业上市的做法,上市企业的培育和选择由承销商决定,使政府行为定位趋向合理,降低了行政审批中市场道德风险和系统风险,也使发行环节利益主体和风险主体一体化,提高了承销商的风险意识,强化了承销商的风险控制机制。为配合核准制的落实,规定了证券公司在治理结构、人事管理、授权制度、电子信息系统、内部稽核系统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加了核查内容和发行人回访制度,清退挪用的股民保证金,加大了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的责任,从而强化了对证券公司行为的规范。

3.规范投资者行为。我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比例过高,在时效、资金、信息、专业知识、技术设备等方面处于弱势,容易追涨杀跌,盲目跟风,往往是助长股市投机气氛、造成市场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量较大,拥有相对的研究分析能力和信息,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及长期利益,在一定范围内避免了市场股价的剧烈波动。但机构投资者的标准不一,结构不同,因资金量大、操作疯狂、坐庄频繁成为个人投资者追踪的目标,在市场波动的前提下,容易导致对市场投机的推波助澜。尽管如此,规范投资者行为的基础性工程之一,仍是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要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开放式投资基金建设,努力探索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中外合资基金公司的多种形式,构建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机构投资者群体。

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对个体投资者行为风险防范的难度大于机构投资者;从各国的实践看,规范投资者行为的主要着力点是:一是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市场氛围。事实表明,所有证券市场风险的发生都与投资者风险失控行为相关。这种风险失控的表现形式,就是操纵市场、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行为。因此,各国政府均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三大违规行为,并尽最大力量予以打击,以保证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二是重视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素质。加强投资者教育是规范投资者行为的重要内容,只有强化灌输投资者证券市场基本知识,使投资者充分认识证券市场的风险,投资行为才会更加理性。投资者教育在我国刚刚起步,随其进程的加快和深入,投资者行为的规范将使市场过度投机的风险有所缓解。

二、政府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行为特点

1.阶段性。如前所述,我国证券市场主要经历《证券法》颁布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由此形成政府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阶段性特点。《证券法》颁布前,政府风险防范主要侧重于对市场的直接调控和制度的基础建设,对市场主体的行为缺乏必要的认识,对风险识别能力相对有限,风险防范的效果也不理想,市场运行与政府行为经常出现差异。《证券法》实施以后,政府将风险防范的重点从调控市场指数转移到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范市场系统风险方面。显然,第二阶段的风险防范行为更具有实质作用。

在风险防范目标方面,9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更多地带有试验性质,政府防范风险目标在于严格将风险控制在局部范围,强化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查处违规资金非法流入市场。社会和经济形势的稳定是风险防范的首要目的。《证券法》颁布实施后,证券市场已逐步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防范系统风险,成为证券监管部门的首要目标。

与风险防范行为相呼应,风险防范手段也呈阶段性特征。《证券法》颁布前,政府更多地采用较为简单的行政性手段、舆论手段和直接的市场调控手段。《证券法》实施后,政府更多地采用多样性的市场调控手段和法律手段。随着风险防范认识的提高,能力的加强,政府风险防范手段必将进一步多样化。

2.探索性。我国证券市场是发展中的新兴市场,政府风险防范主要是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探索性的实践。尤其是在证券市场发育初期,政府风险防范的行为实践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客观上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同时,对市场违规行为的防范和监管,由于违规行为本身在不断发生变化,与之相对应的防范行为也需不断改变和提高。

由于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受到政府防范风险能力的约束,为使证券市场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政府风险防范行为必然从探索性阶段、从被市场风险行为牵着鼻子走的状况,过渡到前瞻性、事前性的制度防范上来。只有政府风险防范能力超前,才能使证券市场金融创新受到应有的风险控制而得以开展,才能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才能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

3.效果滞后性。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建立时间较短,但在构建风险防范体系方面进行了不懈地努力,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针对风险易发主体和易发点位的法规和准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与国际市场接轨的。从风险防范的实际效果来看,事实上的市场重大危机尚未完全显现。从总体上说,风险防范取得了应有的效果。

但是,引发市场潜在风险的行为仍大量存在,虽然规范这些行为的制度已经出台,但相当一部分的政府行为效果尚不够显著,尤其是针对风险防范的重点和难点,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系统性的防范机制。这主要是因为:一是风险防范的难度较大。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以及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等问题,在国际上尤其是亚洲也是长期存在并且难以解决的现象。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高,信用水平较低,有欺诈动机和行为的市场主体缺乏自我道德约束,市场内幕交易和操纵行为的认定难度相当大等。二是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受限,对风险行为主体的监管和处理力度不够,防范风险行为自身不够规范。

三、健全政府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机制

1.完善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虽已初具规模,但由于市场发育和政府行为的探索性和渐进性特点,政府风险防范仍然存在制度性缺陷,突出表现在:缺乏市场避险机制,退市机制不够完善和投资者保障机制不健全、运行不到位等方面。因此,我们必须以新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强化制度性建设,形成完善的市场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市场避险机制。国际证券市场的经验表明,释放市场系统风险的有效工具是股指期货。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市场上适时建立与股票现货市场相反的交易部位,能够自我预期风险,从而达到回避系统风险的目的。也就是说,股指期货的产生,为证券市场注入了一个内在稳定机制。在全球股票市场上,股指期货已经成为市场风险释放必不可少的工具。纽约、东京、香港等较为成熟的市场中,无不设有股指期货交易。可以说,没有股指期货交易的证券市场,是一个不成熟或缺位的证券市场。在我国证券市场历史上,曾出现大范围股票跌停的局面,说明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爆发系统风险的可能性,值得我们警惕。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已有1100余家上市公司,总市值已经相当于cdp的60%左右。这样巨大的市场,时时刻刻都面临着风险,也就时时刻刻存在着避险的巨大需求。引入股指期货等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交易机制,在对冲机制的作用下,可保持资产的相对流动性,以释放市场风险。

完善退市机制。在严格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条件下,退市机制的建立意味着对劣质上市公司的挤出效应开始实现。但目前我国退市机制尚不严谨和完善,其最大效用是刺激和加快亏损上市公司的重组步伐,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淘汰制。个别上市公司几经“风雨”仍有可能见“彩虹”就是突出例子。因此,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实行更为严格的退市规则,确定净资产、亏损期限等明确的退市指标体系,加大重组中对债权更为严格的保护,严格上市公司再融资标准,使退市机制更好地警示上市公司,更大程度地提高市场质量,降低市场整体风险水平。

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成熟的证券市场均有一套完整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概括地讲,主要是投资者的诉讼机制、教育机制和赔偿机制。通过集团诉讼的方式,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诉讼和索赔,从而在制度上约束发行主体、中介机构甚至监管机构的行为。开展投资者教育,更是市场监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此外,成熟市场一般都设立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基金中心或公司,致力于在会员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时对投资者的赔偿工作。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应借鉴成熟市场经验,逐步建立我国投资者保护机制,真正把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在实处。

2.规范并改善证券市场资金供给。违规资金入市是我国证券市场区别于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特点。违规资金包括银行信贷资金,证券公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融资,非法外汇等。这些违规资金对证券市场构成了巨大的风险因素,具体表现在:一是从行为本身看,期限较短的违规资金承担了很高的法律风险和筹资成本,必然在市场上追求高收益,尤其热衷于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或者使部分投资者在示范效应下改变投资理念追求短期行为,或者使部分投资者对股市丧失信心,从而严重动摇我国证券市场市场稳定与发展的基础。二是从市场效果看,大量的违规资金强化了股市资金推动效应,提高了市场市盈率水平,增大了股市的泡沫成分。一旦上市公司业绩难以支持高股价时,类似于“中科创业”事件将难以避免,银行的安全也将首当其冲,进而危而整个金融市场体系。因此,在我国金融改革未完成之前,禁止和查处违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防范市场风险的基本要求。

在防止违规资金进入股市的同时,还应考虑改善股市资金供给。如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允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投入股市,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等,这些扩大资金供给的举措应长期坚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要尽快开展对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清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区别情况,确定身份,以所有机构投资者普遍适用的制度准则,规范其行为,有步骤、有针对性地使其规范化。改善证券市场资金供给的关键是引入具有高安全性的资金主体,即有步骤地加快社保基金、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入市步伐。在条件成熟时,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以扩大资金范围。

3.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我国证券市场中政府职能的定位相对落后,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可避免地使“政策市”、“消息市”成为中国证券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在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已经明确,市场规模日益扩大的态势下,为了确保证券市场按市场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进一步调整政府行为的理念和监管职能势在必行。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是解决政府行为的缺位与错位问题。政府对市场主体风险的防范,应立足于对可能导致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因素控制。在按市场化原则防范市场风险,通过法律形式将政府的监管和防范风险政策程序化,增强政策的稳定性与透明度,以给市场参与主体和投资者风险把握的预见性。

风险防范论文范文6

公立医院的财务风险是指因为主观或客观原因,受某些不可控或无法预测因素的影响,医院日常经营活动中,在财务方面出现危机和困难,甚至使得医院遭受经济损失。当前,医院面临的常见财务风险大致可以分为综合运营风险、财务制度风险、投融资风险、资金收益的分配风险、资金回收的风险等。一般具有一下几个特征:一是财务风险具有客观性,财务风险不受主观预防而消失,它在医院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都有可能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二是财务风险具有全面性,它存在于医院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并体现在多种财务关系上,处置不当可能会导致医院决策失误、管理失当,严重的可能是医院运营陷入困境;三是财务风险具有隐蔽性,风险是一种可能性,潜存于医院财务运作中,能否转化为现实危机,需一定条件。

二、公立医院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造成公立医院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医院外部的原因,也有医院自身的原因。财务风险对医院正常活动影响非常大,不仅影响医院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会对医院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时会使医院陷入生存危机。医院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公立医院内外环境复杂多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立医院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资源环境等,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内外环境的变化是难以准确预见和无法改变的,即会给公立医院带来发展机遇,但也同时给医院带来财务风险。但目前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相对比较低,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在适应这些复杂的外部环境时能力明显不足,给医院的发展带来了困难。

2.医院财务风险管理功能缺失当前,许多公立医院在预防财务风险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无论防范机制还是财务管理制度都不够健全、不够科学,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风险防范控制等方面也缺少重视,缺乏完善和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功能,从而造成医院财务风险识别难、控制也难的现状。

3.医院预算管理不力目前,预算管理不力是导致很多医院出现财务风险的首要原因,医院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管理,即使有部分医院也编制财务预算,到目的也是为了应对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而没有从财务风险预防的角度去深入研究。在进行编制预算时,很多医院都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计算的方法存在诸多问题,对医院发展所需资金和医院合理的支出没有详细的计划。如果不能尽快对这种预算方式进行调整改变,会使医院的财务进入恶性循环的状况,进一步加大医院财政困难的处境。因此,要重视财务预算编制,采用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方案,以此减少医院的财务风险。

4.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不足财务凤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目前,我国许多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风险意识。另外,医院管理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不认真,思想仍然停留在以前的旧观念上,最终导致医院不能及时的发现财务风险的发生,从而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要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要使财务管理人员认清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

三、医院财务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1.提高管理层对财务风险的重视程度和防范意识医院管理层要提高对财务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视程度,正确认识财务风险。管理层要带头学习并熟悉财务管理工作相关律法规,要能懂财务知识,看得懂财务报表,并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把风险意识贯穿于医院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财务工作的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发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实现医院的稳定发展。

2.提高医院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财务人员从事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报告工作,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对预防财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医院作为职工培训的组织者,要不断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和考核,以此来提高在职财务人员的职业水平和法制观念,使其对会计信息有深刻认识和理解,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从而对预防财务风险具备清晰的概念和高度的责任感。此外,要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

3.健全相关政策有效防范医院财务风险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财务制度,是提高财务风险防范能力的根本。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医院长远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审查医院经营管理成果是否真实、合理,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及时发现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此外,医院还应加强和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