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债权管理范例

风险债权管理

风险债权管理范文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金融债券市场也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从我国现阶段债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其已经具备了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市场环境。在债券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债券投资作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并且已经成为当前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但是在债券投资获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种种风险。本文主要针对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风险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

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风险;管理

从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发展状况来看,债券投资有着及其明朗的发展前景。债券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具有收益稳定、流动性强以及安全性高的特点,但是仍然有各种风险存在,比如说:价格变动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回收性风险、税收风险、转让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利率风险等。因此,对证券公司来说,要想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就必须对这些风险进行管理,以降低由于风险而带来的损失。现阶段,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风险的管理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给予其足够的重视,努力为我国金融市场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风险管理中出现的相关缺陷和不足

(一)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缺乏扎实的根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也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其缺乏先天的发展条件,而且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导致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缺乏扎实的根基。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处于宏观调控的地位,这就给证券市场的发展增添了非市场化的色彩,而且它也要承担相应的政府意志,这种债券市场的政府化也影响着债券投资风险的管理。在证券市场中,既要接受来自大量投资饥渴的国企的上市融资以及再融资,又必须应对一些非流通的法人股和国有股,长期以往,必然会使投资行为变得短期化,而且也会导致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增大、频率增多,给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债券投资缺乏完善的市场交易制度

在债券投资的过程中,也缺乏相应的市场交易体制。从我国现阶段证券投资的种类来看,还是比较单一的,债券投资组合种类的选择有限,在借助多元化资产组合来减小非系统的投资风险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此外,从规避风险的角度来说,仍然缺乏相应的规避方式,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依据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做好顺势转化,而且也无法完成风险的对冲规避,这就极大地阻碍了债券投资风险能力的提升,增加了债券市场的不稳定性。

(三)债券投资风险的管理没有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针对投资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缺乏,因此,在债券的投资过程中就存在许多的制度漏洞。另一方面,针对投资比例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说明,从而使投资比例变得非常模糊,降低其可操作性。此外,在债券投资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公平公正以及权威独立的第三方监督问责机构不完善,而这一过程主要依赖投资管理人的自我约束是不能体现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监管力度的。

(四)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制度存在漏洞

在证券公司的的经营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展这样一个规律就是:“谁的股份最多就听谁的”这样一种现象,而且公司的高管或者高层决策者往往受雇于公司的股东,而决策者往往有容易受股东的控制,在债券投资经营的过程中也会优先照顾股东的经济利益,这种现象就与债券投资的初衷相违背。此外,公司经理人的职能和权限过大,就会出现管理失衡的现象。所有投资决策都有经理人来决定,这样也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强化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系统

随着经济社会市场化的发展,金融债券也要顺应整体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向市场化迈进,从而为债券投资风险的管理提供一个适合的环境。证券公司要合理解决公司内部的股权分配问题,逐步建设起完善的公司法人管理结构,转变人们对证券公司重筹资、轻转制的固定印象,从而使投资风险管理机构能够保持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认真分析的态度来践行安全投资、扩大收益的理念,以降低投资难度和成本。此外,我国的债券市场要树立长远观念,立足自身,放眼世界,积极响应经济全球化的号召,努力与世界接轨,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投资的管理效率,而且能够促进国内市场的繁荣发展。市场交易制度的完善也能够降低市场的波动幅度,减少波动的频率,提升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力度。我国的债券市场虽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从目前整体的市场发展状况来看,债券投资仍然处于新兴产业,并且正在走向与世界转轨的不成熟状态,而且结合投资风险的大不确定性因素,对债券投资风险的评价必须由单一的收益性评价逐渐向收益性、流动性以及风险性相结合的综合转变,使评价能够完整全面。从现阶段我国债券投资风险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来看,从制度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改革,使证券公司能够主动进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从整体上提升公司债券投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的预见、识别和消除能力,从而有效促进证券公司债券投资产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二)逐步强化对债券投资业的监督和管理

对债券业的监督和管理,能够有效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化发展。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得证券公司能够在一种约束的条件下进行公正合法地经营,降低债券投资的风险。首先,我国政府已经颁布多项与债券金融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监督和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这些法律法规,抓住时机进行监管,从而提升证券业的自觉性和正规性。针对各项法律法规中的可操作性部分,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进行周期性的监督和巡访,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发现证券公司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惩处,树立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债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流动性,为了有效避免操控市场价格现象的出现,要对投资比例做出一个明确的界定,消除其模糊性的因素,防止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弄虚作假。此外,证监会也应该发挥其作用,明确指定一些具有证券投资从业资格和强烈工作责任感的第三方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对债券投资风险管理机构进行核算和检查,建立健全的责任问责机制,从而提升企业管理的自觉性、公正性以及均衡性。如果证券公司能够在监管之下合法经营,那么就能够有效促进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的抵御能力。此外,也要有完善的市场准入、退出体系,根据市场需求一定程度地降低市场准入标准,从而增强债券投资产业的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的债券投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

在对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从投资的决策、适当的授权、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及监控、信息报告等多方面规范、指导、管理债券投资业务及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根本出发,从制度本身出发,消除由于制度上的不足而带来的风险。在债券投资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要重点对其公司内部的股东出资情况以及管理决策层进行分析和调查,对股东的经营事迹以及信用情况要做出一个详细的总结和归纳,从而使企业内部能够形成一种和谐均衡的股东和决策者关系,而且也要是投资的管理决策者的决策与股东的利益相隔离,同时也要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加强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司监察工作人员与董事之间具有各自独立的职权,并且杜绝董事、高管与监察人员之间出现经济联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各个部门、各个工作人员能够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为降低风险提供一个强有力的背景基础。上文针对债券投资风险管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介绍中提到了部分企业存在投资经理人的职权过大的问题,这种现象及其不利于企业内部的均衡发展。证券公司要从制度层面出发,对债券投资过程中各个环节以及各个环节的负责人及其职能做出明确的限定,各司其职,比如证券公司要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各种类的投资进行总体的规划。再如研发工作人员在坚持科学统计的基础上,采取定量的研究方式对各种投资品种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选择,并向公司投资经理人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投资建议,经理人在对其进行评估之后,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这种完善的工作机制能够有效降低债券投资的风险,使公司的各个部门都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总而言之,对证券公司来说,有效的债券投资风险管理能够促进企业的经营活动以一种更加平稳健康的态势发展,并且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尽管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在风险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缺陷,但是,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找出制度、监管以及市场结构等方面的不足,并且抓住这些问题,及时解决,一定能够给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健康的发展环境。

作者:钱喆 单位:上海证券

参考文献:

[1]黄宪,金鹏.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构建[J].中国软科学,2004(11).

[2]吴冲锋等.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研究述评[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9(10).

[3]甘爱平,曲林迟.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治理关系引起的风险与防范[J].经济论坛,2009(04):51-53.

[4][美]艾伦•J•马科思,亚历克斯•凯恩著.投资学精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风险债权管理范文2

关键词:预制装配式住宅;施工技术;安全风险管理

预制装配式住宅是指利用装配置混凝土施工技术建造的住宅建筑,运输到施工现场完成吊装浇筑与组合连接,最终成为连续整体,达到建筑应用的结构强度。预制装配式结构施工技术运用工厂化生产方式提高建造效率,提高了施工质量与综合性能,但在吊装、装运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能忽视,还需加强支撑体系构建管理与构件防渗技术管理等措施落实,确保工程效益与建筑效率。

1预制装配式住宅施工技术

1.1构件性能要求

构件应当处于正常弹性的工作状态,尤其是在地震或恶劣气候条件下,连接部位应当保持抗渗能力且不能出现较大裂缝。不能出现严重坍塌,横向与竖向构件都应当能够保证承载。更不能在遭受灾害时发生连续破坏,应当有抗连续破坏性能。

1.2混凝土浇筑

浇筑前检查构件模具与内部钢筋成品质量,刷隔离剂后均匀浇筑混凝土,振捣棒不能触碰内部预设部件与钢筋。构件表面平整,加强刮毛与蒸汽养护工作落实。

1.3构件运输

构件运输应当小心谨慎,选择指定运输车辆运输,运输中妥善固定构件。利用缓冲材料保护,运输中不能出现急刹车等情况。

1.4构件存放

根据构件类型施以横向或竖向存放,如横向放置墙柱,竖向放置梁构件。放置构件的区域地面不能沉降情况且要求平整,适当铺设混凝土,增加构件放置中的摩擦力。构件不直接放在地面上,应当用垫木进行保护。

1.5构件装配施工

涉及以下几方面:①吊装预制构件,根据施工要求与构件类型等,合理选择吊装系统。首先是湿式系统,吊装工序包括放样;吊装预制柱、预制大梁、预制小梁、楼板、外墙、阳台板、楼梯;现浇结构工程及机电配管与楼板灌浆。墙板系统安装需要根据滑动型力学模式进行,在墙板上预留锚筋,现浇层内插入锚筋,墙板上部与结构一起浇筑,下部用铁件连接并保证滑动空间。其次是干式系统,吊装工序同湿式系统,只不过是在楼板灌浆完成结构体后吊装外墙。②连接构件,连接方法包括通过连续套筒器灌浆式连接的机械式连接、较窄部分浇筑混凝土的现浇式连接、对承载力与耐久等要求低部位采用砂浆连接、用于连接钢筋构件的焊接式连接。

2预制装配式住宅施工安全风险环节

2.1构件装运环节

采用起重机设备完成间接吊装,对设备行走与回转、变幅等距离要求高,存在挤伤工人的风险隐患。吊装中未妥善放置构件,易出现构件塌砸情况。

2.2构件拼接环节

采取起重机吊钩或与预留钢筋连接方式,当混凝土强度或钢筋长度不达标,钢筋拨出掉落后易砸伤设备下方人员。起重机设备的操作员与指挥员协调不到位,也易在吊装外挂版时出现砸伤设备下人员的事故。机械设备故障也易出现安全事故。在脚手架搭设或安全绳索配备出现问题,易出现临边坠落事故。

2.3施工用电环节

施工环境条件恶劣,易出现电线老化或磨损等情况,继而引发短路问题。在施工现场放置多种电箱电线,确保钢筋焊接等环节用电需要;对此,施工作业的触电风险较大[1]。

3预制装式住宅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3.1环境因素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人员应当加大对洞口与临边防护工作的安全检查力度,做到文明与安全、绿色施工。利用BIM技术连接施工平面图,明确构件堆放场地,根据工厂标准合理对方。构件在堆放与卸车等环节不能出现损伤。

3.2人员因素管理

加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力度,尤其是指挥员与技术员等一线管理人员,应当明确掌握施工安全知识技能。通过周例会等途径广泛收集员工意见,为现场安全施工献计献策,及时发现与规避潜在的安全风险问题。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在考核合格后进场。

3.3技术因素管理

观测地基与基础沉降情况,制定安全预警体系。针对于构件吊装与安装等关键技术环节,利用BIM技术模拟动画,合理安排施工节点,提高作业效率与强度[2-3]。首先在构件安装环节,注意支撑系统的稳定性;在外墙吊装后及时安装支撑系统,安全员检查系统情况。按照设计要求紧固锚固端与支撑端,由质量员检查紧固程度,确保后续吊装工作顺利展开。注意构件连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连接各构件,确保套筒连接与焊接质量过关。利用BIM技术模拟预制柱与下层连接的灌注过程,合理预留出浆孔,确保灌浆工作效率。合理安装构件:①在安装大小梁时,要求工作人员明确掌握施工流程,根据设计图纸设置支撑架,减少中央部变位置。安装水平架,放置支撑架挫曲,吊装主梁前配置安全母索,边梁配置安全栏。②安装墙板与阳台版时,吊装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明确掌握墙板构件吊装安全事项,工地主管检查处理异常情况,故障排除后恢复吊装工作。③安装预制柱时,做好复核高程、清理底部混凝土面、柱位置弹线、质量检查钢筋连接套筒、备好安装所需斜撑等设备、确定柱架梁位置标识、确认安装方向与构件编号等准确工作。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展开安装,调整柱垂直度,完成套筒与注浆连接工作。加强材料质量控制,包括无收缩砂浆的抗压强度试验等。④安装预制主次梁时,做好复核高程、检查大梁钢筋与小梁编号、调整柱头高差、备妥工具等准备工作。在主梁剪力榫内用牛单板架连接次梁,连接处用砂浆灌注。⑤安装预制外墙板时,做好复核下层预埋件位置、缝间防水材料、备妥承重铁件等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安装预制外墙板,对临时承重铁件做临时支撑,调整墙板垂直度与斜撑。利用螺栓或焊接方式连接预埋铁件与下部板块。在板缝防水施工中,在板块预制时预埋防水橡胶条,板块安装后现场安装防水胶与PE棒。其次是吊装作业环节:①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质控小组,根据施工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与制度,确保现场施工有序展开。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配置专职安全员,严格按照制度施以现场管理,重点监控施工难点区域,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③根据施工方案利用BIM技术模拟仿真构件吊点设置,优化构件吊点方案,将结果反馈给工厂,确保吊点预埋件合理到位。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防火设备与安全警示标志等。⑤根据构件重量合理选择塔吊,不能出现超载吊运构件等情况,确保塔吊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六是定期检查起重用钢索,及时更换损坏的钢索,设置拉绳确保地面人员能够控制构件方向。吊装班组严格按照长嫂做规范进行专项交底工作。

4总结

预制装配式住宅建筑施工复杂繁琐,在预制构件吊装与安装等关键环节存在各类风险,主要体现在技术因素与环境因素、人员因素等方面,应当积极制定核心的风险管理制度与措施,以尽快达到项目效益目标。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明确掌握基于风险矩阵的评估管理办法要点,合理识别与规避风险源,确保风险管理决策的针对性,以及施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从而为类似建筑项目施工的风险管理与施工管理提供价值参照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晓娟.装配式建筑项目投资风险评价[J].工程管理学报,2019,33(2):130-135.

[2]瞿富强,陈初一,颜伟.基于ANP-FUZZY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质量风险评价[J].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2019,36(3):92-98.

风险债权管理范文3

【关键词】债权清理;风险债权

随着铁路多元化经营模式逐渐成型,非运输企业以“市场意识、服务意识”为行动指南,响应国家政策推行“铁路供给侧改革”,加强市场调研,契合市场的发展方向,拓展更符合市场的新业务,开始真正深入市场。铁路非运输企业为了抢占市场、搏击市场,借助铁路运输的优势,不断巩固黑货资源,拓展白货业务,商贸业务也不断做大,相应地造成企业经营投入资金需求却越来越多,可是收回的难度却越来越大,形成风险债权金额也越来越巨大。

一、非运输企业债权管理现状

铁路非运输企业债权人性质主要分为铁路局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各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控股企业、铁路外部企业。对债权的管理总体策略要求:(1)控制风险与审批管理,建立合作客户、对象资信管理评价体系,执行业务分级决策制度;(2)严格履行签订合同程序,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监督;(3)及时准确确认债权,落实债权盯控制度,做好定期签认、清查、催收、分析、诉讼、追责工作;(4)对重点、特定、风险债权特别程序控制、防范。非运输企业实际执行债权管理时,工作执行起来显得非常的被动,尤其在商贸合作项目中表现明显。非运输企业为了稳住客户,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经营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且在合同条款中模糊对方违约责任,造成催收欠款难度加大,如:某一级非运输企业与某能源科技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2880万元,在“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条款中约定了“先款后货”,但此非运输企业未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先将货物发给对方,而对方单位又无法履约支付货款,形成债权;又因为在合同条款“违约条款”中未约定对方延期支付价款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经济处罚),导致债权时间过长,催收难度加大,形成风险债权。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由于铁路局集团公司生产部局调整和非运输企业改革,相关单位相互撤销、合并,双方企业债权的交接未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债权确认的原始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都不完整,并且债务人联系不上或者是对债权不予承认,形成风险债权。如:某铁路局集团公司一级非运输企业多年拆分、合并、撤销20多家单位,组成一级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由于多次的单位资产重组,债权未办理交接,造成2017年未取得签认且无合同或协议资料的债权金额达57747992.67元,有可能引起国有资金、资产的流失。

二、形成风险债权的原因

债权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阐述:管理制度的可执行性差。非运输企业为了履行相关制度要求流程,在实际工作中过于形式主义,最终造成无实际意义的参考价值。如制度要求非运输企业业务部门负责调查收集客户资信信息,对客户履约能力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客户信用等级,以信用等级为依据确定赊销额度和结算方式。但业务部门在实际操作时,一般都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共平台对客户的注册资本、股东、登记状态等公开信息进行收集,但难以查询到客户的资金、资产、负债等商业保密信息,造成无法对客户的履约能力进行客观分析、评估;而且没有评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也无法对客户信用评定等级。因此,业务风险防控手段薄弱,造成了形成的债权风险大。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非运输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巩固旧客户、拓展新客户,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未明确对方违约责任的条款,造成部分客户钻合同条款漏洞,拒绝付款或不承认部分款项金额,使得追讨债权的时候非常被动;也因经济合同条款缺少或不明确引起很多的不必要的法律诉讼,诉讼风险也相应增大。虽然非运输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者上级相关部门对大多数经济业务合同做了本企业统一的示范文本,但无法做到尽善尽美;而且业务部门和客户在实际洽谈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磋商,最终做出修改,也未及时提交到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查,直接签订了经济合同,造成法律风险,形成风险债权。也存在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开展新的业务,由于时间紧迫,在未签订新业务的相关合同的情况下,直接开展双方经济活动,但其实并不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最终因客户无法偿还欠款,又未签订合同,欠款无法收回,造成资产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客户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款项,业务部门有时也会为了保住客户数量,口头答应延期支付,擅自承诺合同约定以外的义务,造成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下去,形成风险债权。债权催收工作难以开展。由于行业性质,销售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往往业务的经办人并不是债权的催收人或者责任人,对债权催收、清查工作无法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尤其是账龄比较长的债权,催收人不能清晰了解债权的形成过程,也对催收带了一定的阻力,最终造成了资产损失。

三、如何防范风险债权

(一)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在风险控制与审批管理的相关制度中,具体说明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应调查哪些方面的资料,如客户的基本信息:(1)企业的性质、法定地址、公司账号、人员构成、组织结构、营业额;(2)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这是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财产基础,但是不能单纯依此作为判断标准,因为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公司的实际经济能力缺乏必要联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这些资料:(1)商业数据库,商业数据库分为收费的和免费的,收费的数据库:wind金融终端、恒生聚源、锐思数据库、csmar数据库、巨潮数据库;免费的数据库: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新闻、公告、财报、研报等;(2)学术类数据库: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人大复印资料、中经网、国研网、上海公共研发平台等;(3)专业论坛:人大经济论坛、经济学家、雪球网、理想在线、迈博汇金等;(4)政府部门官网: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海关等。

(二)建立信用评级机制,制定付款方式。根据收集到的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信息动态数据库,分析客户的履约能力,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每一个客户信用评级,来制定付款方式,如赊销期限等,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客户动态信息数据、信用级别、履约能力分析三者权衡,建立使用量本利分析管理模型,确保应收账款的风险最小,企业利润最大化。

(三)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企业应当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专业素质,对各类合同条款进行法律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生效条件,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的判断,是一种过错责任,并不是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合同生效是一个法律判断,就是双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赔偿利益损失。其次,严格审查价款支付方式,从源头上控制经营风险,保证能够及时足额的回收价款。再次,审查质量标准条款,尤其是商贸合同,必须明确合同产品可适用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一旦出现纠纷,可以用合同约定的客观标准进行衡量确定责任。最后,在争议处理条款中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避免因纠纷都希望能在己方所在的法院进行诉讼而发生争议。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承办部门不得擅自放弃或怠于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不得擅自承诺合同约定以外的义务,不得遗留未决事项。对于合同中的履行控制,一般有以下要求: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生采购经济事项,有时供货商在订立合同时,十分严谨、慎重。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却将订立的合同弃之不顾,或者合同中约定了质量检验条款,约定了双方共同取样、检验方法及质量争议的检验机构。但是在收货时,却不依约定时间,共同取样,不依约定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我们应该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及时向对方进行告知或催告。2.对方发生违约时及时主张权利。当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款时,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权利主张,发出通知,提出要求,或者要求其前来协商。(1)解除合同。当对方出现了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时,依据自己合同履行利益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果决定解除合同就要作到及时、有效。(2)证据的设置、收集及保存。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为了防止债权升级为风险债权,在产生双方经济业务关系的时候,一定要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形成,主要包括:①合同、协议及变更条款等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②我方全面履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如发货凭证、对方收货交接单、预支付款项凭证等;③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违约责任;④债权债务关系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

(四)执行有效的清理债权的措施。1.通知催收。债权人采取书面形式对债务人发送催收通知,并应载明偿还贷款的限期,要求债务人(保证人)在催收通知上签名,做好工作记录,收集证据。2.协商。对于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双方应积极协商,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或者债权、债务抹账和债权转让等方式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在权限范围内,债务单位又是一个成长性较强的企业,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债权人可以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等方式。3.诉讼。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如果判断债务人的经营状况正在恶化或者有意赖账,诉讼是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方式,在法律追诉期内及时提起诉讼,收集好客观证据,以便更快更有效的解决问题。(五)建立债权清收激励奖惩制度。债权清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应当针对每笔债权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企业更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奖惩政策,奖罚分明。对清收回“账销案存”的欠款或者呆账的人员要重奖,调动工作积极性。而对债权证据保管不利,造成缺失的,其责任人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四、总结

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严格履行合同,制定企业自身的防控措施,不仅可以带来企业经营能力的提升,还可以在控制债权上起到有效作用,企业减少债权风险,就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让企业在现代市场里更有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纪留利.浅析企业债权风险防范[J].法制与经济,2012,(320):84-86.

风险债权管理范文4

关键词:债权清理;风险债权;防范债权

铁路非运输企业借助铁路运输的优势,不断巩固黑货资源,拓展白货业务,同时开展商贸业务。企业投入资本金越来越多,收回难度也越来越大,随之形成债权金额也越来越巨大。

一、非运输企业债权管理现状

铁路非运输企业债权人性质主要分为铁路局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各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控股企业、铁路外部企业。对债权的管理总体策略要求:1.控制风险与审批管理,建立合作客户、对象资信管理评价体系,执行业务分级决策制度;2.严格履行签订合同程序,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监督;3.及时准确确认债权,落实债权盯控制度,做好定期签认、清查、催收、分析、诉讼、追责工作;4.对重点、特定、风险债权特别程序控制、防范。非运输企业在实际执行债权管理时,工作执行起来显得非常的被动,尤其在商贸合作项目,为了稳住客户,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经营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且在合同条款中模糊对方违约责任,造成催收欠款难度加大。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由于某铁路局集团公司生产部局调整和非运输企业改革,相关单位撤销、合并,各自企业债权未明晰,形成债权原始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缺失,形成风险债权,导致坏账。

二、形成风险债权的原因

债权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阐述:

1.管理制度的可执行性差

非运输企业为了履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或文件要求的流程,在实际工作中过于形式主义,脱离实际。如要求非运输企业业务部门负责调查收集客户资信信息,对客户履约能力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客户信用等级,以信用等级为依据确定赊销额度和结算方式。但未提供具体的参考方式方法,因此业务部门在实际操作时,一般都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共免费平台对客户的注册资本、股东、登记状态等公开信息进行收集,无法查询到客户的资金、资产、负债等商业信息,造成无法对客户的履约能力进行客观分析、评估;而且没有评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也无法对客户信用评定等级。因此,业务风险防控手段薄弱,造成了形成的债权风险大。

2.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非运输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巩固旧客户、拓展新客户,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未明确对方违约责任的条款,造成部分客户钻合同条款漏洞,拒绝付款或不承认部分款项金额,使得追讨债权的时候非常被动;也因经济合同条款缺少或不明确引起很多的不必要的法律诉讼,诉讼风险也相应增大。

3.债权催收工作难以开展

由于行业性质,销售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往往业务的经办人并不是债权的催收人或者责任人,对债权催收、清查工作无法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尤其是账龄比较长的债权,催收人不能清晰了解债权的形成过程,也对催收带了一定的阻力,最终造成了资产损失。

三、如何防范风险债权

1.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在风险控制与审批管理的相关制度中,具体说明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应调查哪些方面的资料,如客户的基本信息:(1)企业的性质、法定地址、公司账号、人员构成、组织结构、营业额;(2)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这是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财产基础。提供可用途径获取相关资料:(1)商业数据库:wind金融终端、恒生聚源、锐思数据库等;(2)学术类数据库: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人大复印资料等;(3)专业论坛:人大经济论坛、经济学家、雪球网等;(4)政府部门官网: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

2.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企业应当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专业素质,对各类合同条款进行法律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生效条件。其次,严格审查价款支付方式,从源头上控制经营风险,保证能够及时足额的回收价款。再次,审查质量标准条款,尤其是商贸合同,必须明确合同产品可适用的质量标准,一旦出现纠纷,可以用合同约定的客观标准进行衡量确定责任。最后,在争议处理条款中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避免因纠纷都希望能在己方所在的法院进行诉讼而发生争议。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承办部门不得擅自放弃或怠于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不得擅自承诺合同约定以外的义务,不得遗留未决事项。

3.执行有效的清理债权的措施

(1)通知催收

债权人采取书面形式对债务人发送催收通知,并应载明偿还贷款的限期,要求债务人(保证人)在催收通知上签名,做好工作记录,收集证据。

(2)协商

对于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双方应积极协商,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或者债权、债务抹账和债权转让等方式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诉讼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如果判断债务人的经营状况正在恶化或者有意赖账,诉讼是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方式,在法律追诉期内及时提起诉讼,收集好客观证据,以便更快更有效的解决问题。

4.建立债权清收激励奖惩制度

债权清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应当针对每笔债权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企业更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奖惩政策,奖罚分明。对清收回“账销案存”的欠款或者呆账的人员要重奖,调动工作积极性。而对债权证据保管不利,造成缺失的,其责任人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四、结语

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严格履行合同,制定企业自身的防控措施,不仅可以带来企业经营能力的提升,还可以在控制债权上起到有效作用,企业减少债权风险,就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让企业在现代市场里更有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纪留利.浅析企业债权风险防范[J].法制与经济,2012(320):84-86.

风险债权管理范文5

关键词:信贷风险;法律思维;有效资产;有效控制

一、法律思维与法律风险概述

法律思维是一种规范性思维;是一种人性恶的思维;是一种求实的以寻求利益为目的思维方法。正向的法律思维逻辑为法律主体间有关系、有义务、有责任、有能力。笔者将其简称为“四有”。银行应当运用法律思维中的“四有”逻辑对信贷风险进行开展管理活动。

二、信贷风险的法律表现形式

1.合同法律风险。(1)主体风险。银行与缺乏签约资质的主体订立借款或担保合同,导致合同效力瑕疵。如单独与未成年人签订借款合同;再如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单位签订担保合同或以其公益设施设立担保或以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他人债务设立担保等。(2)客体风险。客体风险,尤其体现在担保法律关系中。表现为抵质押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抵质押权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如留置权、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等。(3)内容风险。银行对法律规则的错误理解而修改合同内容致银行处于不利地位,如根据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将夫妻共同借款变更为夫或妻单独借款;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未建立一一对应关系;误将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为一般保证;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约定不清等。(4)操作风险。合同非本人签字;合同遗漏或错填重要信息,如借款金额、币种、利率、罚息、复利等;未及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权利公示,导致权利效力瑕疵。如抵押及权利质押未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5)行政司法风险。不同的行政司法机关对事实或法律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或自由裁量行为,从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对最高额的认定标准,采信“本金最高额”说的法院认定担保人应当对最高额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费用承担担保责任;采信“债权最高额”说的法院则认定无论是本金还是利息或其他,总额不得超出最高额。2.有效资产控制不到位,履约保障不足。银行对还款义务人有效资产控制失效,成为信用风险化解的障碍。具体表现为:未核查资产的权属及权利负担;未及时办理抵质押登记;贷后管理中,未严密监测资产权属及其权利限制的变化;贷款风险处置阶段未对资产采取有效保全措施。3.重要法律时效节点管理不到位,债权完整性受到威胁。在借款及担保法律关系中涉及到的重要法律时效节点包括诉讼实效与保证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义务人获得抗辩权,债权人的权利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强制力保护。超过保证期间,债权人未提起权利主张,将丧失对保证人的追索权。4.信息不对称,权利缺乏行权基础。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在银行维护债权方面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究其原因,主要为贷后管理未实现精细化,对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采取各类手段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的信息未进行有效搜集,导致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权基础缺失,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形同虚设。5.不当缓释,雪上加霜。信用风险缓释是银行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缓释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往往风险管理效果事与愿违。如贷款展期未征得所有还款义务人同意;超出借款合同约定支用期,重新向借款人支用贷款导致新发放贷款脱保等。6.毁灭性清收,执行困难。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对借款人财产线索的缺失,常导致借款人在司法上被认定为无还款能力。抵质押物风险的存在导致押品处置难度大、成本高等现象频频出现。上述因素的综合,最终影响银行债权的全额实现,常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局面。

三、法律思维在信贷风险管理中的运用

1.树立全流程法律风险控制意识。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定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即使在我国具有“熟人文化”的背景下,法治也才是主线。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者必须树立起法律风险管控意识,将实现法律风险的精细化管理贯穿于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2.加强法律思维培训,提升法律技能。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法律控制能力。银行从业人员法律培训的思路应当是通过对具体法律条文与案列的学习,逐渐培养法律思维;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培训方式应当实现多样化,追求培训实效。培训对象应逐渐习得并有效运用法律思维开展工作。3.以法律思维执行各项风险控制制度。“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将贷款流程划分为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九大环节。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也应从这九大环节着手,梳理各个环节的法律关系,运用法律思维明确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控制要点,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法律审查和法律风险管控制度。4.运用法律思维做好有效资产的有效控制。银行对还款义务人有效资产的有效控制聚焦于“查”和“控”。(1)“查”即核查资产的状态,包括事实状态和权利状态,目的是核实资产的有效。对资产事实状态核查应坚持“亲见”原则。对资产权利状态核查,应以法定的权属确认标准予以判断。在信贷流程中,涉及到资产核查主要有四个阶段,贷前调查资产为信贷决策提供依据、贷款支付前核查资产确保放款条件、贷后管理关注资产变化、贷款清收查找资产以保障债权。(2)“控”即针对“查”到的资产采取措施,目的是实现管控的有效。对资产的法律控制措施主要有:一是通过担保性权利控制,如设立抵质押权。二是通过财产保全即申请查封、冻结、扣押等司法措施进行控制。对有效资产的及时保全对于银行贷款回收有着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为,一般来说对财产首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人获得处置资产的优先权;若债务人为企业,财产保全措施的及时性就更为重要,甚至决定债权受偿顺序;采取保全措施后,债权人有权收取保全财产的孳息用以归还债务,如收取房屋租金。5.运用法律思维做好不良贷款处置。(1)做好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管理,确保债权完整性。需要注意的是中断诉讼时效的行为应当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发生,且相关权利请求金额应当是债权余额,防止中断效力仅仅及于部分债权。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保证期间的贷款,银行仍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清收。目前,司法解释对超过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的挽救措施提供了指引。(2)积极查找有效资产并及时加以有效控制。银行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通过专业律师介入、法院协助等方式从信贷档案、贷后管理获取的义务人交易对手及相关凭据、征信等材料中挖掘义务人财产信息,并申请法院对查到的财产及时采取保全措施。(3)选用适当程序,防范程序风险。笔者认为,在各种法律程序中,实现担保物权及破产程序应当慎用。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启动,可能因程序尚未完结、债权数额不确定而导致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中止审理其他程序,进而导致后期发现的责任财产无法及时执行。破产漫长的程序势必影响贷款回收的及时性。(4)合理选择责任财产清偿顺序。清收应优先处置非抵质押财产后处置抵质押财产。同时,银行的清收工作必须将成本节约纳入清收策略综合考量。如对于义务人处置难度大、成本高的资产,可考虑通过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方式,以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

四、结语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应当运用法律思维,识别信贷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处置等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通过担保、保全措施等实现对义务人有效资产的有效控制,以此做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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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与防范[J].殷玉智,王文生.西部论丛.2002(02).

风险债权管理范文6

一、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性

1.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周转压力。云南铁路网建设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使云南由原来的全国路网末梢,战略性地转变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大通道前沿。云南铁路大规模发展,基础建设投资、运输成本费用支出越来越大,工资、材料、电力、债务还本付息、大修更改工程项目等支出都需要很大的现金流。例如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就电力一个成本要素,每个月都需要多5000万刚性现金流出,还有职工工资的增长也加大了刚性现金支出。但是铁路运输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薄弱,产生几十个亿的逾期、有风险应收账款,导致现金流短缺,不能及时支付生产成本、工资、偿付到期借款等,影响企业日常经营和盈利。因此,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回笼,缓解流动资金周转压力。

2.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成本。企业持有大量应收账款会产生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坏账成本。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是指企业把大量资金积压在应收账款上而放弃做其他投资或存入银行获得的收益,还有企业必须提前缴纳赊销产生的各种税额放弃的其他收益。机会成本一般按有价证券的利息率来计算,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主要是指应收账款的收账费用,收账费用会明显随着应收账款的加大而加大。应收账款最大的成本是坏账损失成本,发生坏账损失,企业销售收入不能收回,更不会带来盈利。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在赊销带来的收益和可能发生的损失之间权衡,考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坏账成本,把应收账款的规模控制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有效减少坏账机率,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

3.有利于真实反映铁路运输企业经营成果。铁路运输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赊销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时,应收账款就记账收入,在利润表上形成高账面利润,实际没有现金流入,导致经营成果虚高,造成盈利假象。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属于流动资产,流动性仅次于货币资金。但企业忽略应收账款管理,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大量逾期和陷入诉讼,有呆账、坏账风险,体现不出应收账款应有的流动资产性质,掩盖企业真实偿债能力。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率,才能在云南铁路高速发展时期,为企业发展战略提供安全可靠保障,使铁路运输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铁路运输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管理薄弱问题,以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例,以年上半年为时间截点2020统计的以前年度未收回的存量风险债权约有笔,约亿元,其中有账90050龄年的,也有很多涉诉债权,清收3难度特别大。铁路运输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应收账款管理的风险意识。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年初由国铁集团把经营目标预算下达给各个集团公司,各个集团公司又分劈预算给各个站段、多经、合资公司。经营目标主要就是收入、成本、利润目标。各个站段、多经、合资公司为了完成目标,盲目通过赊销追求产值和账面利润,对客户资信不注重调查,签订合同时又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债权保全等重大条款没有专业法律人员把关。各单位只重视完成销售目标,忽略应收账款的回收率,造成极大地经营风险。

2.缺乏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体系。①铁路运输企业在发生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经济业务前没有建立健全的分级决策审批管理制度。企业没有根据经济业务规模大小,客户资信、市场需求等情况分级决策,金额巨大的商贸业务没有经过“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合理分析研判债权风险。审批制度不健全,一旦权力不受制约,企业领导人在决策、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逾越职权、违规决策,为他人谋取利益,就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形成巨额风险债权。②铁路运输企业没有建立各部门职责明确的应收账款管理规章制度,或有管理制度却不健全,不严格按制度执行。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责任不清互相推诿,销售部门只负责销售,考核当期销售量和销售收入,而没有与账款的回收挂钩;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记录工作,没有书面告知销售部门债权列账、结余及清理情况。因此,当出现风险债权时,互相推卸责任,没有清欠积极性。企业也没有明确法律人员的法律保障职责,纪委监察的监督违法行为职责,人事部对清欠干部的考察职责等。各部门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没有严格执行追缴风险债权奖惩机制,没有明确生产布局调整、机构撤并、债权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债权须移交情况的交接手续。出现坏账损失后,对列销坏账损失处理意见合规性的审批,有关坏账损失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坏账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赔偿及扣缴款,没有细化的规定。

3.缺少法律意识,维权手段不足。企业出现债务纠纷问题,不想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从起诉、受理、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到判决、裁定与执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在垫付了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后,债权也未必能收回。导致企业放弃了通过法律诉讼手段寻求债权保护,大量风险债权无法追回。

三、改进铁路运输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风险意识。①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运用财务管理来科学核定应收账款的存量和增量,不能盲目追求产值和账面利润。首先,从我国人民银行连续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来分析是处于从紧的货币政策,在从紧货币政策下,企业贷款难度加大,融资利息增加,流动资金短缺,这时应降低应收账款,反之可以适当增加赊销,加大应收账款。其次,从企业毛利率的角度来分析应收账款能否增加,如果毛利率大于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就可以增加应收账款,反之就减少应收账款。,从购货方所在行业来分再其次析是否赊销,特别是与铁路运输企业有经济往来最多的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很多面临关、停、转,再和这些企业产生商贸赊销关系,只会产生更多有风险的应收账款。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户资信管理评价体系。业务部门负责调查收集客户资信信息,建立客户资信信息基础档案,会同财务等部门分析、评估客户履约能力,确定客户信用等级,以信用等级为依据确定赊销额度和结算方式。严禁与信用等级差的客户开展业务,确需开展相关业务的,应要求对方提供全额预付款项或提供抵押、质押等。业务部门应及时掌握客户的履约能力和财务状况,动态测评客户资信调整客户信用等级。未按约定付款发生违约的客户原则上不得开展新业务,并应当及时采取中止或终结合同履行等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发生。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合同联签审查和法律审查程序,防范廉政风险。充分发挥法律人员在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立项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

2.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①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分级决策制度。涉及重大应收账款经济事项经过“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增强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严肃性。其他经济事项以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职能科室组成领导小组决策。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应收账款管理机构,成员由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纪委、人事部等职能科室组成。明确岗位责任制、责任人;明确债权账目核对、台账动态管理、债权签认管理、风险债权台账管理、债权预警管理、坏账损失确认等工作内容;明确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等。应收账款管理机构从应收账款发生之日起就跟踪管理,定期分析,逐笔梳理,做到笔笔清楚,项项落实。建立风险债权清单,在未形成坏账损失前采取“一案一策”针对性及时清收。债权预警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并对债权进行清收闭环管理。

3.采取有效法律手段维护铁路企业权益。涉诉应收账款要动态监控债务人情况,发现债务人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时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对于法院、仲裁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收账款,应及时主动收回相关资产,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结束语

风险债权管理范文7

关键词:企业;破产重整;财务风险;规避

一、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分析

对于企业破产重整制度来说,其指的是可能或者已经出现了破产的诱因,但是却仍然希望再次重建的企业,在法院的有效引导和管理下,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通过重整计划,或者在法院的管理下,通过强制措施通过重整计划,让企业实现经营重组、债务清理的目标,从而挽救企业,避免破产,让企业获得重生的一种法律制度。2006年8月,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效规范我国企业破产重整行为。对于破产重整企业来说,其具有一定的负债压力,原企业的股东权益也处于负值的状态,而债权人自然享有相应的股权,此时,破产重整能够在一定情况下改善经营状况。而相应程序启动时,人民法院会依照职权指定相应的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重整企业的财产,重新开展相应的生产活动,而人民法院以及债权人会议则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督。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律规定来看,企业的破产重整需要对股东的权益进行重新调整,在实践中会应用债券转股、股权转让、股权置换等方法来调整。而该调整是针对股东的利益进行调整,因此要进行严格管控,设置相应的出资人组来进行表决。事实上,重整对于股东的利益往往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出资人在很多时候是表决否定的,此时,如果股东利益调整方案是公平、合理的话,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通过重整方案,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仅如此,对于破产重整企业来说,其基本都存在负债,而重整程序赋予了企业负债豁免的规定,这一豁免并不是绝对的豁免,而是要结合客观情况制定清偿率,然后展开债务偿还工作,对不能够清偿的部分则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豁免。由此可见,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都会受到影响,因此会出现较大的财务风险,有效规避这些风险无意识充分保障企业破产重整程序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对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财务风险的规避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企业破产重整中的财务风险表现

(一)破产管理人会面临较大的财务监督风险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负责对破产清算工作进行有效管理,承担着诸如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责任,是破产程序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果破产管理人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就会出现一些非常严重的财务风险,会出现债务清算不准确,出现财务结算偏差,债务的清理不合理,破产的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应收账款催讨效果不佳等问题。破产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充分保证整个重整计划的合理性,要有效防止债务人可能出现的欺诈行为,避免这些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侵害。同时,债务人也可能会出现徇私舞弊的行为,对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破产管理人应该强化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相关工作不到位,就会让很多财务风险出现,影响破产重整程序的开展质量。

(二)破产重组人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

从实践情况来看,企业的财务报告往往并不能够很好地反映出真实的财务状况,一些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相互抵押担保融资、债务转移、债务重组等行为,而这些信息往往并不能够直观地反映出来,因此会出现相应的财务风险。同时,重组方需要充分考虑被重整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是否存在盈利能力风险。企业可能会出现不实的资产让重组方增加很多不合理的费用,同时,重组方也面临着一定的偿债风险,如果重组方想要有效救活被重整企业,其在清偿债务的资金就不能够通过变卖破产企业的资产取得,而是应该重组方通过注资、投入等协议方式注入资金,这就会相应地增加重组的财务风险。

(三)企业破产重整中面临的税务风险

企业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要求是,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然而,破产重整可能会享受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时,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同时,要分五年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而债权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会放弃部分债务,以此作为损失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且债务人也必定有破产重整被免除的债务是无偿取得的收益,应相应地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这一过程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增加税务支出,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三、企业破产重整中的财务风险规避措施

(一)财务监督风险的规避措施

要强化对破产企业的调查和分析,选取高素质的行业专家、特定业务专家以及财务专家、法律专家、人力资源专家等人才,在对目标企业做出投资决策前全面对该企业进行了解,综合做出评判,确定更加合理的交易方式,避免存在财务风险。同时,要强化财务专业人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阅和分析,充分掌握被重整企业的盈利能力、削减成本的能力、优化流程潜力等信息,要强化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标准化处理,有效调整不合理的费用、不合理的会计政策措施,对于存在的不实资产进行合理调整。此外,还要有效规避员工安置风险,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制定更加合理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同时强化对企业核心人员流失风险的规避和管控,全面了解企业的能力、薪酬竞争力等多种信息,制定针对性的激励手段,留着这些核心人员,避免人才的流失。

(二)债务风险的规避措施

在重整程序开展过程中,重组方需要强化管理,对于债务清偿的比例、顺序、方式以及期限等进行全面的掌控,避免出现不必的法律风向。同时,重组方需要进一步强化对融资风险的管控,制定合理的重组方案,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加客观的现金计划,结合客观实际情况来规划投资和融资的预算,不但要充分保证投资所需要的现金,也需要在重组融资的过程中,有效规避资本结构以及财务杠杆产生的风险,提升财务管理质量。

(三)税务风险的规避措施

要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充分结合财税〔2009〕60号文件中提到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财税〔2009〕60号文件中,企业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要求是,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将存在的债务部分转为股权,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不确认所得或者损失。同时,对于拟破产重整的企业,进行必要的整体拍卖清算,统一采取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从而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四、结语

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企业由于资产的不稳定或者存在的负债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财务风险。虽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但是在实践应用中仍然会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对企业破产重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强化企业破产重整中的财务风险规避是非常有必要的,要有效规避财务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以及税务风险,为企业破产重整程序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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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债权管理范文8

根据传统的MM理论,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并不能给企业和股东带来额外的收益反而还需付出一定的管理成本。因此,那时的风险管理并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但随着其理论缺陷的日益暴露,不完全市场所充斥的政府税收、交易摩擦的存在、问题的出现、市场信息不完全性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等,使得传统的理论根据逐渐失效。下文将从五个方面重点分析企业风险管理的动因及其影响。

(一)平滑税收

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企业所得税都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税制。Smith和Stulz(1985)提出:公司的税收函数呈现出凸函数的特征,即公司实际纳税额与公司应税收入之间是一种非线性关系。然而,非线性税收函数意味着应税收入与其所适用的税率之间也是一种非线性关系。它直接导致了确定应税收入和不确定应税收入与期望纳税额之间的不同关系,即应税收入确定下的期望纳税额变动几率小,其纳税额基本确定;而在不确定应税收入时,其期望的纳税额也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即可能存在多缴税收的风险。有研究指出,现实中如果企业在损失向前结转和向后结转方面的能力有限,那么其纳税收益波动的惩罚更大。如果企业在前期经营中获利很少或者处于零利润状态,而随着经营的持续开展和深入,获利能力大大提升,企业收入处于膨胀状态,此时若能采取适当的税收结转措施,将本期收入平摊至前期经营中,实现前期损失的向后结转,那么企业所支付的税额会大大减少,这有利于企业平滑收益,减轻税收。在企业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拿出去”的钱少了,可供企业支配的资金就相对而言多了。

(二)降低财务困境成本

本文将财务困境成本理解为为实现企业永续经营和避免破产损失所导致的新增加的经营成本。一旦企业出现财务危机,企业所面临的成本压力可能来自于股东和其他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首先,企业的债权人会在第一时间催促企业归还借款或是收回企业的抵押资产,公司的供货商可能因不信任企业能及时付款而要求终止合约,客户终止订单或退货,销售业绩快速下降,销售渠道随之萎缩,公司重要骨干精英跳槽等。破产危机信号一旦释放,公司名誉可能面临极大受损,在外界并不清楚企业内部究竟出现何种问题的情况下,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大多数利益相关者不会对危机产生的内在原因有过多思考,而首先想到的是迅速撤离资金,避免自身遭受损失。这种外部利益相关者“避犹不及”的抛弃行为会给公司带来难以预料的巨大风险损失。若公司在破产危机发生之前就有较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和方案,对各个部门、各个潜在的风险隐藏点可以进行事前的预测和评估、事中的控制和管理以及事后的处理与防范,那么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在破产危机来临之前就逐渐平息这场风波,从而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达到降低财务困境的成本的目的,进而有助于增加企业价值。

(三)降低成本

本文的成本不仅包括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成本,而且还包括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成本。随着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的革新,所有权与经营权(即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位)相分离的委托模式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然而,两职分离后的股东和总经理必然在公司利益和价值上有不同的倾向和目标,因此有必要分析企业经理人可能偏离企业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可能。一般的,管理者并非公司实际所有者,管理者具有回避风险和避免公司重大波动的本能。研究发现,管理者的利益直接与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可持续有关,而与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资产组合行为无显著相关。因此管理者在资产组合上持有保守的态度,不愿过多的涉入资本市场,以免其风险损害其切身利益。即使管理者拥有一部分公司持股股权,在以自身利益为先的原则下,管理者只会关注于减少自己所持股权的风险暴露,而对其他股东的风险敞口不会有过多关注。受到管理者个人风险偏好影响的企业风险管理决策不可能完全与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相吻合,显然,企业的风险管理决策包含了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利益冲突所致的成本问题。另一方面,股东向债权人融资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从资金实际所有人的角度来说,债权人是所有者,而股东却成为了公司的经营者。债权人关注的是资金和利息能不能顺利收回,而股东关注的是能不能通过运营资金达到公司价值增值的目的。目标的不同也导致了债权人和股东之间问题的出现。当面临一个有风险的投资项目时,股东和债权人都不同程度地承担了项目失败所带来的风险。而项目失败对于股东的影响是损失其投入的自筹资本,对于债权人来说却承担的是本息无法收回的双重风险,同时,在项目投资成功的前提下,按照约定债权人仅能拿回本金和利息,而股东不仅可收回自筹资本,还能享受项目成功所带来的超额收益。一旦投资项目具有高风险时,债权人会要求提高利息或者提前归还本息,然而融资成本的提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若此时,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能在内部股东和员工之间进行内部融资来取代外部债务行为或者在融资之前做好充分的风险估算和测试,那委托-问题所引起的利益不趋同等现象也将迎刃而解。

(四)发挥风险职能部门的促进作用

为了强化企业内外部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行为措施,在参照国际大多数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我国部分企业通过设立首席风险官CRO职位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部等职能部门的方式来更加专业化和独立性地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同时,作为结果的CRO职位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立和工作的开展也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企业风险管理文化和意识的深化以及风险管理实际操作水平的加强,形成了企业风险管理职能和风险管理行为活动之间的良性循环。现如今,不论企业是采取主动的风险管理策略如通过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操作来规避风险并获取收益,还是应用被动的风险管理策略如响应国家监管部门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要求等,总之,风险管理在企业层面受重视的程度是越来越大。实践证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立为各部门有效的开展工作提供了自上而下的必要协调,为降低企业效益的波动、提升股东价值和增加公司机构效率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CRO已经成为国内外风险管理研究的焦点之一。Liebenberg &Hoyt(2003)通过对照样本研究,发现更大的财务杠杆的公司更可能设立CRO,这有可能是企业想通过设立CRO来降低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关于公司的当前和预期的风险信息的不对称性。Beasley(2008)通过调查审计师对于ERM实施的观点,得出董事会的独立性,CRO的任命以及企业规模等均为ERM实施的影响因素的结论。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CRO争取将风险管理渗透和覆盖到企业的每一项业务和每一个部门中。仔细合理评估企业的每一项融资和投资决策,监督业务的开展状况等,这些都有利于企业的管理的精细化和程序化,规避各种潜在的风险。

(五)减弱互联网金融固有的巨大风险隐患

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的崛起,更新了原有的市场营销模式,也极大地冲击了现代消费者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互联网金融模式”被称为金融界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的使用,极大地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资金期限匹配和风险分担的成本。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一方面更新和便捷了传统的交易模式,提高了交易结算和资金运行的效率,另一方面其虚拟性和难以监管的特征也给各级投资者和交易关联方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不确定性。王汉君(2013)提出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高技术性带来的操作风险;高联动性造成的传染风险;法律不明确导致的法律风险等。魏鹏(2014)则认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不仅和传统金融机构同样面临着传统风险,还将面临着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资金安全风险等非传统风险。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所暴露的风险事故不绝于耳,各种利用互联网金融而从事的网络欺诈、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层出不穷。因互联网金融运行高度依赖电子支付平台,一旦其遭到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等,随时可能会出现交易系统瘫痪、交易异常、客户资料外泄和巨额资金被盗用等重大风险事故。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不仅带来了交易便捷的高效率,也使企业和客户置身于风险世界。如何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更好的管理企业尤其是金融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已成为企业需要研究的重要议题。目前,随着实体店经营的衰落以及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的崛起,各个企业不可能再在原有的传统经营模式上有较大的突破和逆转,顺应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兴起的潮流,积极参与网络营销和加入到网络客户市场的抢夺和挖掘,是企业面临不败之地的必由之路。企业风险管理不仅将企业内部风险的管理控制作为其职能范围,对于企业在外部环境中所可能遭受的不确定损失同样负有高度责任,如何在风险丛生的环境中独善其身,是企业风险管理应该思考的问题,也是减少企业风险损失,提升企业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