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制度论文范例6篇

信贷制度论文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1

[关键词]信贷保证保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信用机制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为解决该问题已从多方面着手,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中小企业融资途径。但这些措施还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所以适时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是极为必要的。该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一、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涵义

信贷保证保险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代为履行付款义务(给付保险赔偿金)责任。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由保险人承担自己(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属狭义的保证保险;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信用保险,权利人即被保险人。

狭义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被保证人指的是中小企业,它在保证保险中作为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受益人是债权人,在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中指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信用保险的权利人指的是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它是信用保险的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被保险人是债务人,即中小企业;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风险。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增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存有疑虑,而中小企业又无充足的资产作为抵押。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得到升级,将有效地消除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顾虑,当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本付息时,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替中小企业还本付息的责任,银行也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因此,在具有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将可以和其他大企业一样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降低信贷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资金收益率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在逐年扩大,而贷款总额相对缩小,存贷比自1995年首次突破“广后,逐步放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着大量的剩余资金,银行的资金利用率较低,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发展。但银行在提高收益率的同时必须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如只注重收益而忽略资金安全则有可能对银行更加不利,所以银行在资金运用上常常处于矛盾的境地。若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得以建立,则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既可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又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拓宽保险业务,提高保险公司整体竞争力

保险公司承办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自1980年我国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06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达1.9万亿元,但我国的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仍然很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发展阶段,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弱。加之我国加人WTO后,国外的保险公司不断涌人,国外保险公司具有技术与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将给我国的民族保险业造成巨大的威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使我国的保险公司增加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竞争能力。

(四)促进金融深化与宏观经济的迅速发展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一方面可以使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扩大自身业务,增加其资金实力,促进金融深化进程,增加金融部门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率;另一方面,该业务还可以解决生产部门,尤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等生产部门发展;最后,金融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其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支持,它们的发展是互为因果、轮番促进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为之创造出一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三、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一)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难题,如创建中小企业板、设立担保机构、进行银行制度改革等,虽然有较大的财力投入,但效果不佳。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客观上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为,该业务属于一种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无须政府太多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为政府分担了部分职责,政府再通过诸如税收等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就可以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基础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这一棘手问题。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会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信贷风险是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如违约数额较大,则会对其稳定经营造成威胁。信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避免、自留、转移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进行风险管理时,风险主体应根据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的大小来选择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对于这样重大的风险,风险转移是银行等信贷机构处理风险的最好选择,而保险又是风险转移中最完善、最合理的方式。因此,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必将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以拓展保险公司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我国的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迅猛发展,正在逐渐走向成熟,已在各种传统险种以及近年来推出的汽车信贷保证保险、住房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贷保证保险等险种的经营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无论对标的风险的评估,对风险的技术处理,还是对风险的承保能力都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另外,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人才不断涌现,保险精算师的数额在逐年增加,为信贷保证保险条款的设计及保险费率的计算提供了人员上的保障。最后,通过开办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能给各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同时,还会产生不少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逆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中小企业对自己的经营水平、还款能力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对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没有深入了解,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经营状况好,还款能力强的企业不愿意投保,而那些经营状况差,还款能力弱的企业则非常愿意投保,这最终将危及保险业的稳定经营,更不利于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

“道德风险”则主要主要来自中小企业和银行等信贷机构两方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投保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将资金运用到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投资成功则会给企业本身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倘若投资失败也会有保险公司为其偿还贷款;对银行等信贷机构而言,有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于本不应贷款的客户,大量放款,以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道德风险的存在给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来了难度,应为此筹划相应的策略,以化解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五、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一)合理选择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方式

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方式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筹建新型的专业保险公司来承办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出资形式可以由政府承担或由某些大机构牵头组建股份公司;二是由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开办该种业务,由专门的下属部门从事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后一种形式应该更为合适。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为国家节省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问题,还可以增强我国现有公司的实力,树立国家民族保险晶牌。综上所述,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最佳方式是利用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先开展试点业务,待机会成熟再全面放开。

(二)实行强制保险,差别费率,防止逆向选择

为了避免出现“逆选择”问题,我国应该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强制性政策。如果实行自愿投保,那么银行对于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贷款则不愿投保,而对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贷款却非常愿意投保,这将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长远经营。鉴于此种情况,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应采取强制性的贷款保险。

但采取强制性保险,采取相同费率,会产生对各个投保主体有失公平的问题。因为,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费率时,是根据投保者的风险等级进行计算的,对于违约风险较小的绩优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低的保险费率;而对于违约风险较大的绩差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高的保险费率。所以,在实行强制保险,防范逆选择的同时,还应对于不同的信贷主体实行差别费率,以保证公平合理。

(三)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防止道德风险

信贷保证保险过程中,无论是信贷机构还是中小企业都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人为的增加贷款风险以及资金运用风险,产生道德风险。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有效方法。

比例赔付是指在贷款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对贷款进行部分赔偿,其余部分由中小企业和银行承担。实施比例赔付可以使中小企业和银行等贷款机构在发生贷款损失时,承担部分损失。所以,贷款机构在贷款时会非常谨慎,中小企业在利用资金时也会再三珍重,从而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

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在赔付之前,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其实施的意义有两个:第一,免赔额可以大大减少保险公司的工作量,减少赔付率,提高其偿付能力。第二,免赔额的实施,可以使信贷机构贷款后保持对贷款人的监督,督促中小企业合理运用资金。由此看来,免赔额同样可以抑制道德风险。

(四)实行再保险、共同保险方式分散风险

大额的信贷保证保险如果一旦债务人违约失信则会给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带来巨大的影响,直接损害其它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数额较大的信贷保证保险应采取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以避免风险集中。具体方法有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与再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当贷款发生损失时,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使原保险人在不损失保险业务的情况下,分散了巨额风险,防止了风险集中,是原保险人经常采取的一种化解巨额风险的方式。

共同保险是指由多家保险公司对同一巨额风险共同承保。共同保险同样也可以做到使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能力,分散巨额风险的作用。

(五)完善损失补偿机制

加强代位追偿原则的实施,完善损失补偿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代位追偿是指当债务人违约失信,保险公司代之向债权人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所取得的向债务人追偿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为了能有效地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可以建立自己的追偿队伍,或者委托专业追账中介机构履行代位追偿的权利。在权利人的积极配合下,代位追偿可以使保险公司的损失得到部分补偿,降低信贷保证保险的经营成本。

(六)建立信用机制,提高信贷主体的透明度

信用机制被称为市场调节的一双“隐形的手”,相对于法律来讲,是一种成本更低的机制。一个没有信用机制的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同样也离不开信用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才能保证信贷业务的顺利实施。建立信用机制应做到:首先,建立信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机构征集信息、评估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功能,解决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和共享问题,使保险人能够提高获取信息的速度,降低使用信息的成本,同时也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便利。其次,建立信用记录体系。信用记录体系是指对合同的每个主体,包括银行、中小企业、保险公司等的每一次行为进行相关的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主体进行评估,对于信用低下的主体要建立“黑名单”,形成各部门共享的资源。其作用主要是对信贷主体起到激励与约束功能,对于良好信用记录的主体,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而对于记录信用较差的主体,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七)健全法律,增加惩罚力度

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是一新鲜事物,仅仅靠信用机制这双“隐形的手”进行软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应用法律、法规这双“有形的手”进行硬约束。但目前我国的保险法、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对此也少有涉及,尤其是对于以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贷款或骗保者的违约失信行为仍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所以,我国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严厉制裁,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信贷者的不良动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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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庄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思考[J].金融纵横,2003,(11).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2

谈及商业银行开展信贷管理活动的根本目标,现已不再是追求单方面的经济收益,而是加快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的转变,同时有效预防和规避不必要的贷款风险,努力将风险业务和巨额利益进行合理分配,从而推进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这才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管理目标。仔细回顾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发展进程,发现可以分成五个阶段:资金指令性管理阶段→实贷实存管理阶段→审贷分离阶段→信贷管理逐渐接轨国际阶段→信贷全流程管理阶段。这五个阶段伴随着我国银行体制的改革进程,也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一步一步走向成熟的过程。

二、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晋内容

(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7月23日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文件,并在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后也就是2009年10月23日正式全面施行,此文件的颁布主要是为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因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修订颁布的。此《办法》一共有43条内容,每一条内容都是从贷款业务步骤的角度出发所列举出的,其中明晰展现了具体的监管准则,后成为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参考文件。

(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于2009年7月18日由中国银监会制定并颁发,此文件主要是为了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因而参照并结合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修订而来。“项目融资”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显现在人们视野,它表明贷款的用途仅为建设一个重量级项目,或者是对已建项目进行修缮;其借款人必须具有企事业法人的资质,还款的具体渠道也是要从建设项目的经济收益而来。

(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2月12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限制性文件,并公告于文件的颁布之日起便正式施行。此文件一共包含了42条内容,与《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着相似之处,也是从贷款业务步骤角度对流动资金贷款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这一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对现下商业银行进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效用。

三、分析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前后的利弊比较

(一)改革前的“弊”

管理制度过于死板。现行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依旧存留着过去死板的痕迹,这一问题不仅限于在执行层面,更多的是制度设计的问题,比如制度过于原则化,没有按照客户群体进行分类;亦或制度过于死板僵硬,产生了一个问题多个文件限制的情况,致使工作人员一时难以弄清楚根本依据。管理方式稍显粗鄙。有些制度条例内容缺失,可能表明了适用对象、应用范畴以及注意问题,但却没有说明具体的操作流程,信贷工作人员就只能依照自己的理解去工作;再者,有的制度言语模棱两可,或者银行信贷人员的工作能力存在差异,导致同一业务、同一制度却在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获得不一致的服务差异。归其原因,还是因为信贷管理制度的管理方式稍显粗鄙。管理观念略显陈旧。以前使用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它在管理观念、操作流程以及运行方略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尤为是陈旧老套的管钱、管事观念会妨碍银行自身的外在形象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了客户群体的介入热情,呈现出十分明显的管理弊端。

(二)改革后的“利”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观念得以更新。以往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其中所指的管理更多的是管钱、管事,然而进行制度革新以后,信贷管理已不再是一门单纯的管理收益的活动,而是上升到更高的层面,“贷款新规”的新式理念提升了商业银行各种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并催进信贷人员刨除旧的管理理念,间接地带动了整个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观念的更新与进步。风险预防与管理能力有了大提升。上文提到的四种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晋内容,虽说针对的业务类别不尽相同,但是其所体现出的核心价值可是完全一致的,即为预防风险、提高管理能力。就拿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一项内容来说,实贷实付、合同管理的管理理念,既有效预防了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风险,而且有效提升了风险控制的管理水平,使得整个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有了质的提升。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模式获得转型。传统环境中的商业银行,其主打业务就是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它一贯坚持“凭贷吸存”的战略方式,以此吸纳更多的存款获得经济利益。但改革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以后,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模式获得转型,使得整个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范畴有了大规模的拓展,逐步满足了银行客户多方面、全方位的业务需求,可见新的信贷业务文件推进了整个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步伐的深入。良好且优质的信贷环境得以创设。不少读者认为,文中提及的新晋四种支撑信贷管理制度的文件都是针对信贷业务制定的一些基本监管规范,难以深入信贷管理业务内部发挥功用。但事实却非如此,文件虽说只是基本监管规范,但它合理有效的执行却能够创设出良好的信贷环境,综合分析这四个文件所坚持的理念可以发现,他们对于金融风险的遏止有着行之有效的作用,并且一步一步创设出了合理、适宜的优质信贷环境。

四、结束语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3

内容摘要:关系型贷款是国外先进金融工具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最新热点金融产品,在应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信贷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上有其独特优势。本文通过理论研究方法,在介绍关系型贷款及其特征的基础上,从事前控制、事中监督的角度设计了关系型贷款介入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探讨其能否深化银行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从而为关系银行参与借款企业公司治理的途径、方法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关系型贷款 公司治理 信息机制

近年来,起源于国外资本市场的关系型贷款逐渐与我国市场结合运用,并逐渐成为我国融资领域的热点话题。相关学者认为其在应对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方面具有的优势对保证中小企业融资、降低信贷双方的信息成本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关系型贷款本身的特点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预算的软约束使得关系银行在面临经营不善的借款人时承担着更大风险、银行的信息专用容易导致经营者传递扭曲信息等。如何有效规避或降低这些风险?本文认为,以关系型贷款为媒介,由关系银行以大债权人身份参与借款人的公司治理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关系型贷款的概念界定及特征

关系型贷款,又称为关系型债权融资,目前尚无统一的概念。Berlin、 Mester(1998)在市场交易型贷款基础上提出关系型贷款的概念,认为关系型贷款存在三项基本特征:银行对借款人的密切监督、银企间再谈判以及银企间存在的长期隐性契约,主要有额度贷款、承诺贷款等。青木昌彦、Dinc(1998)将关系型融资定义为 “原始融资者基于非法律事实依据可预见的预期收益,愿意并且提供了额外融资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Boot(2000)将其定义为一种为了获取特定客户专有信息,从而通过长期关系或范围经济获得收益的金融中介服务。

通过对以上文献的整理,本文认为关系型贷款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追求借贷过程中的信息租金,在长期交易、重复博弈中形成的专用信息基础上建立声誉机制,并依此提供给借款人贷款的一种金融服务。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长期性。关系型贷款中,长期交易和重复博弈中形成借款人声誉对于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关注于“软”信息。Berger and Udell(2002)认为信息有“软”、“硬”之分, “软”信息是指在贷款发生时不易公开获得的相对主观的信息,如企业家的品质和能力、企业项目的未来收益等。在信贷决策依据上,关系型贷款多基于“软”信息。三是信息专用与信息租金。类似于资产的专用性,在关系型借贷中形成的借款人信息为关系银行所专有,这使得在长期交易中的银行降低了信息成本,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从而双方都获得了信息租金。四是预算软约束。预算软约束指提供信贷的一方对于未完成的、尚且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进行“再”贷款。由于预算的软约束,在关系型贷款中,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银行则面临进一步投资的风险。同时,经营者也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因为经营者意识到关系银行的预算软约束,就可能从事高风险投机行为或工作不尽力(Bolton and Scharfstein ,1996)。

关系型贷款的公司治理机制设计的内容

鉴于信息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结合以上关系型贷款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影响分析,本文从关系型贷款的特征出发,从信贷期间信息作用流程的角度,探讨关系型贷款分别在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阶段的治理机制。

(一)关系型贷款的治理基础—银行债权治理机制与相机治理机制

关系型贷款参与公司治理的产权基础是关系银行债权,关系银行依此介入借款企业公司治理。

首先,关系银行可以派驻代表或委托机构直接参与董事会运作,对公司有关财务、发展战略、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投票,由于关系银行具备私人信息优势,参与后的治理有效性将大大提高;其次,随着软信息的不断更新,关系银行可以依照企业状态相机选择治理行为。当企业经营良好时,采取股东主导治理模式,关系银行只需行使债权人的监管权力;当企业经营不善,业绩滑坡时,关系银行可以通过内、外部治理两种途径参与公司治理:在治理内部,可以积极行使外部董事权力,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施加影响。在治理外部,可以以大债权人身份对经营者施加压力,促使其努力工作,使企业扭亏为盈;当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时,关系银行为了保护其债权利益,应当适时接管企业,引导企业破产清算,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二)关系型贷款的治理核心—信息机制

关系型贷款的主要优势在于其“软”信息的收集和信息专用,关系银行可以围绕此优势设计相关治理机制,具体表现为:

1.信号传递与信息甄别。信号传递是指人主动或被动向委托人传递其信息的过程,信息甄别是指委托人主动设计情景,观察人行动从而挖掘信息的过程。在银企借贷关系中,作为人的企业方进行信号传递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由于关系银行需要一定的信息来判断人的类型,好的企业就显然有激励通过信号传递使自己与其他企业区别开来,而差的企业可能就更希望能与好的企业混合在一起。可见,在信号传递机制中,可信度问题是一个关键。市场交易型贷款一般通过强迫企业公开提供认证的、规范的格式化信息。但是会产生隐藏信息的风险,并且重复交易的信息再谈判成本较高。而在关系型贷款的信号传递与信息甄别机制下,通过借贷双方的长期交易,各种信息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有效信息集的范围也就会扩大,尤其是对于“软”信息的关注和利用,大大提高了解决可信度问题的有效性。

2.信息专用。企业信息的专用是指由关系银行收集的企业相关信息为关系银行私有,不被其他银行所用。信息专用一方面可以为关系银行带来信息垄断租金,另一方面保证银行可以加大对信息收集的投资,从而产生规模效应,降低单位信息获取成本。信息专用机制要求关系银行注意建立企业的信息保密制度。

3.信息管理。关系银行可以建立企业信息库,将收集的企业各种信息做好筛选与分类,同时加强信息库的内容更新,确保信息的有效利用。

(三)事前控制的显性激励机制—灵活合同与利率杠杆

显性激励机制存在两个特征,一是建立于明确的目标合同基础上,二是该目标必须能够被准确度量。关系型信贷合同是为了贷款利息的获得,符合这两点特征。

由于关系型贷款是长期性的多次交易,借贷期间的企业信息不断更新,关系银行可以依据最新的信息,即时调整下次贷款的合同内容,体现关系型贷款合同的灵活性。其中实现显性激励的最主要部分是对利率的调整。利率的调整幅度可以理解为关系银行对信息垄断租金的部分让渡,关系银行可以根据以往企业信息及企业偿债能力的高低,即时降低或上调本期贷款利率,从而激励企业产生控制风险、按期偿债的动机。

(四)事前控制的隐性激励机制—企业声誉模型

在现实中,许多影响企业信誉的变量无法准确或在短期内度量,尤其在关系型贷款的长期交易中,诸如经营者行为、企业风险偏好等,存在很大的不可预知性,这时显性激励机制无法奏效。因此可以设计一种隐形激励机制,也即是信誉机制,来实现事前的控制。具体的实现方式为企业声誉模型的建立。

经典企业声誉模型在信贷关系中提出以下假设:银行和借款企业是博弈双方参与人,借款企业具有私人信息优势,银行认为借款企业分成两类:风险规避型和风险追求型;银行一旦发现企业的高风险行为就会停止下次贷款合作或者采取提高利率的行为进行风险补偿;银行与企业之间是一个多阶段的重复博弈过程。通过相关学者(张莉,2010)研究得出结论:如果投资是分阶段进行的,那么不管企业质量高低,在最后一期贷款之前,都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声誉,从而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由于声誉模型的基本假设与关系型贷款特征相契合,因此可以围绕关系型贷款特征构建软信息下的企业声誉模型,从而实现事前对合作企业的有效控制和选择。

(五)监督机制

1.明确监管人,建立主监管员制度。采取谁受益谁监管的思路,由关系银行派驻主监管员,负责与借款企业的高管加强沟通,并收集反映贷款风险的软信息,包括:企业分立、变更、新设、终止情况;董事会、企业高管、主要股东变动情况;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监管信息等。

2.严格财务监查制度。可以采取派驻代表进入审计委员会、委托外部审查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对企业的硬财务指标如现金流、资金结构、资产负债比等进行严密监控。

3.完善信息收集与核实制度。监管信息主要包括:数码(硬)信息、意会(软)信息、各级部门的监管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借款企业的重大信息如经营方向的决策、董事会决议、重大人事任免等。

在制度建设方面,首先,可以建立各级信息收集与传输制度,确保监管信息的畅通;其次,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再次,建立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及时完整地报送监管信息的督促制度;最后,建立监管信息的核实制度,核实方式包括问询、实地走访、约见会谈等。

4.以风险监管为核心,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和风险集中管控制度。

研究展望

本文在以下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一是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撑,可以在实证研究方向作进一步探讨;二是在声誉模型构建上可以结合博弈论相关知识继续涉入;三是受理论水平限制,没有涉及贷款后反馈机制的探讨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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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超(1984-),男,河南正阳人,重庆工商大学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战略规划与管理方向。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4

[关键词]联保贷款;动态博弈;小组规模

一、引言

联保贷款是指贷款需求主体在自愿基础上组合成联保小组,由联保小组向其成员提供担保而获得的贷款。联保贷款是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果,是为克服弱势信贷需求主体贷款难与银行信贷风险高双重困难而开发的信贷产品。实践证明:联保机制在克服信息发现不足、避免逆向选择、降低道德风险、提高还款概率上具有内在优势;对满足贫困农户、专业农户、个体工商户与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缓解金融供需矛盾,繁荣农村金融市场,增进社会福利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美中不足,联保贷款同样存在不能忽视的内在缺陷:如易于形成风险累积,诱发系统性风险,操作烦琐,实施困难等。

始自美国学者Stiglitz(1990),十多年来理论界对联保贷款运行机理及其影响进行过深入广泛的研究,概括而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联保贷款防范道德风险。Stiglitz(1990),Conning(1996),Ghatak(1999)等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联保贷款由于存在连带责任,致使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内生有相互监督的正向激励,从而达到防范道德风险的目的。(2)联保贷款降低审计成本。Prescott(1997),Ghatak(1999)分别论证了联保贷款内生有其他组员对声称无力还款组员进行审计的内在激励,由于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关系密切,信息充分,审计成本低,外移的审计达到降低高昂审计成本的目的。(3)联保贷款提高贷款还款率。BesleyandCoate(1995)从博弈均衡的角度论证了联保贷款在社会惩罚有效的条件下对提高贷款还款率具有正效应,Chowdhuiry(2005)从动态激励与连带责任的角度论证了联保贷款有助于提高贷款还款率。(4)联保贷款与社会福利。Coleman(1999)以泰国东北地区1995-1996联保贷款实践为样本,论证联保贷款有利于提高社会福利,特别是有利于提高贫困妇女与儿童的社会福利。(5)联保贷款与逆向选择。LaffontandGuessan(2000)从信息的角度论证了联保机制有利于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达到避免逆向选择的目的。尽管有关联保贷款的著述丰富,但针对联保小组规模的研究少见。由于联保贷款遵循“多户联保”的信贷原则,其优点在于通过联保小组的规模效应、联保小组的聚类效应、小组成员间的监督机制来提高弱势信贷需求主体整体抗风险能力、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以达到降低“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性,进而实现降低联保贷款成本与风险的目的。其缺点在于随着联保小组规模的扩大,诱发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增加,组建联保小组的难度加大。鉴于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机制正负功效都正向相关,联保贷款指导性文件则规定联保小组规模以5-10人(户)为宜,其来源缺乏理论依据,实践证明其可操作性差。基于此,本文运用概率论与博弈论等理论模型,结合联保贷款的实践经验,对其影响机理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

二、理论模型:小组规模对联保贷款影响的理论分析

鉴于联保小组规模对联保贷款的重要作用,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还款率的理论分析。为了便于分析,本文对实际问题作如下简化假设:单个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的违约概率P;联保小组成员人数为n;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的经济特征,且都为理性的经济人;联保贷款只存在违约(完全不还款)与履约(完全还款)两种绝对情况。

从联保贷款的运行机制可知:由于联保小组成员对联保贷款承担连带责任,理论上讲,只要联保小组不集体违约,联保贷款都还是正常贷款,则有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Pu为至少存在一个组员不违约的概率:

Pu=1-Pn(1)

传统个人贷款还款率Pc=1-P,而联保贷款的还款率为(1)式所示,相对于传统个人贷款而言,由于单个组员违约概率P∈(0,1),因此可以通过增加组员人数n而有效提高联保贷款的理论还款率,此即联保贷款的规模效应。得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与联保小组规模具有正向指数关系。

(二)联保小组规模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的理论分析。令联保小组中单个组员真实信息被信贷机构发现的概率为Pd。由于联保机制的聚类作用、联保小组的组建遵循“自愿”与“双响选择”等原则,致使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经济行为特征,信贷机构只需发现联保小组中一个成员的真实信息,就可依此类推其他成员的真实信息,即联保小组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Pud(定义为联保贷款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为至少一个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

Pud=1-(1-Pd)n(2)

由于传统个人贷款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Pcd=Pd,而联保贷款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为(2)式所示,相对于传统个人贷款而言,由于(1-Pd)∈(0,1),因此,可以扩大联保小组规模n而提高信贷机构的信息发现能力。即:信贷机构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正向指数关系。

(三)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系统风险的动态博弈分析。为了理论分析上的方便,本如下假定:联保小组由同质的两个借款人组成,定义为成员1和成员2;博弈开始前,已实现投资回报,分别为R1和R2;成员1和2分别从银行获得1个货币单位贷款,联保贷款应还本息为2r;只存在还款与不还款两种绝对情况;信贷机构对违约组员的惩罚b(Ri)正比于其投资回报Ri;社会对违约组员的惩罚S(i)正比于其违约行为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带来的损失和其投资项目回报。

由于联保机制中的连带责任,内生有组员帮助同组其他组员还款的内在激励,与此相对应,同样内生有期望其他组员代为还款的负向激励。因此,联保贷款还款决策是联保小组成员博弈的结果,基于上述推理,本文借用二人动态博弈模型对其进行分析。该博弈模型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每个组员同时决定是否偿还自己贷款;偿还用P来表示,不偿还用N来表示。如果两个借款者的选择相同,则均衡结果较简单,都选择还款,均衡收益为[R1-r,R2-r];都选择不还款,均衡收益为[R1-b(R1),R2-b(R2)],博弈结束。如选择不同,则进入博弈的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选择还款的组员,第二阶段需作出是否帮助不还款组员代为还款的决策。帮助还款用A来表示,不帮助用D来表示。如组员1在第一阶段选择还款P,第二阶段选择帮助A,由于不存在银行惩罚,存在社会惩罚,则均衡收益为[R1-2r,R2-S(2)];如在第二阶段选择不帮助D,由于存在银行惩罚,则均衡收益为[R1-r-b(R1),R2-b(R2)-S(2)]。得该博弈模型存在六种均衡结果,其均衡策略与收益如表1所示。

上述推理只讨论联保小组成员还款意愿,并未考虑其还款能力。只有当条件Ri-r≥0得到满足时,联保小组成员的还款意愿才能转变为还款行为。

就该博弈模型而言,当R1-r<0时,即组员1无还款能力时,该博弈过程只存在表1所示的后三种均衡,即{不还N;不还N}、{不还N;(还款P,帮助A)}、{不还N;(还款P,不帮助D)}三种均衡。且该情况发生的概率PL(定义为系统风险诱发概率)随联保小组规模增加而增大,因为至少一个组员违约的概率为:

PL=1-(1-P)n(3)

考虑到联保贷款在我国实践中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如我国农户投资的模仿性、集中性和区域性,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及中小企业收益的关联性与风险的同质性。加上联保贷款内生的责任连带与推委机制导致联保小组组建过程的选择性和组建后成员之间经济特征的相似性,即联保贷款的聚类效应。致使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经济行为特征,从而造成联保小组成员收益(Ri)之间的高度相关性。在联保小组成员收益相关系数γ>0的情况下,得:

P{Ri-2r≥0|R1-r<0}0(4)

即在组员1无力还贷的情况下,考虑到组员之间投资回报的正相关性,其他组员具有帮助投资失败组员还贷的能力的可能性不大。

当R1-r<0时,由(4)式可知,表1中的均衡策略5无法实现,由于组员2为理性的经济人,max{R2-b(R2),R2-r-b(R1)}得该条件下联保小组还款博弈均衡为{N;N},其收益为[R1-b(R1),R2-b(Ri)]。

均衡结果表明:在出现个别组员投资失败的情况下,由于联保成员投资回报之间的高度正相关性,联保小组成员的最优选择是违约,联保贷款还款率为0,存在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较大可能性。

由于(1-P)∈[0,1],由(3)式可知:随着联保小组规模n增加,系统风险诱发概率增大。即: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正向指数关系。

三、实证分析:基于客观数据的模拟

上文通过构建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三个模型,

对联保小组规模进行理论分析,由以上分析可知:联保小组的最佳规模不仅取决于联保小组组员违约率与联保小组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还取决于信贷机构对联保贷款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的预期。本文以损失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与不良贷款的乘积为组员违约率(4.66%),假定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为0.7,运用MATLAB模拟得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及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之间关系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联保小组规模大于2人联保贷款还款率为1;联保小组规模大于4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接近于1;如要控制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在0.25以下,则联保小组规模须小于6人。作为既要提高联保贷款还款率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又要控制联保贷款系统性风险诱发概率的折中结果。联保小组规模以4-6人(户)为宜。

四、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结论如下:

(一)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指数关系,通过扩大联保规模,能有效提高联保贷款理论回收率,增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

(二)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指数关系,通过控制联保小组规模,能有效降低联保贷款整体违约的可能性。

(三)联保小组规模是把“双刃剑”,既有提高贷款还款率、增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的优点,又有诱发系统性风险的缺陷。

(四)联保小组规模以4-6人(户)为宜。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及系统风险诱发概率都具有正向相关关系;作为既要提高联保贷款回收率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又要控制系统性风险引发概率的折中结果,联保小组人数以4-6人为宜。

参考文献:

[1]刘晓昀,叶敬忠.小额信贷的小组贷款与信贷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2,(3).

[2]张改清,陈凯.小额信贷的小组联保机制运行机理与创新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3,(3).

[3]林海.农民模仿行为的经济学分析[J].理论学刊,2003,(6).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5

造船行业既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大、创造就业机会多等特点,造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稳定社会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主要造船国如日本、韩国等,都把造船业作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政府通过政策性融资等手段大力支持造船业的发展。我国造船业凭借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造船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近二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制造行业。

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重点支持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的政策性银行,支持船舶出口也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成立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始终把支持我国船舶出口作为出口信贷的工作重点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业务累计对船舶出口发放贷款43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放款总金额的23%;办理船舶出口的对外担保22.5亿美元,占担保总金额的74%;共计支持了包括超大型油轮、大舱口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化学品船、高速水翼船和自卸船等在内的各种出口船舶708艘,总吨位1767万吨,合同总金额121亿美元。同时,为贯彻国家鼓励国轮国造的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内销远洋船舶的建造也提供了少量的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目前,国内的大中型造船企业基本上都是我们的客户,中国进出口银行近年来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支持率已经达到90%,与广大造船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船舶出口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进了造船工业及其上游行业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帮助相关行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我国船舶出口连续数年居世界船舶出口第三位的成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国造船业的发展既存在优势也面临困难。从优势来看,一是我国造船业技术力量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不仅可以建造一般大型船舶,而且能够建造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造船的质量和服务都能满足船东的需求。二是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造船具有价格竞争优势。三是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船舶出口得到了政府在出口退税和出口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我国造船业虽然与韩国、日本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发展速度快,潜力巨大,发达国家的不少船东预言,未来世界船舶建造的主要市场将转到中国,中国很有希望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从面临的困难看,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造船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世界船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市场船价降低,我国造船成本提高,船舶出口难度加大。船舶出口如不能保持稳定增长,或者出现下降趋势,势必极大地影响造船业的发展,并将对拉动经济增长和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产生很大影响。我们应该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造船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使我国早日成为世界第一流的造船和船舶出口大国。

二、借鉴国际经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

近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主要利用出口卖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同时,借鉴国际同类机构的通行做法,为我国船舶出口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支持。向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是国际上通行的船舶融资方式。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贷款相比,买方信贷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为造船企业、船东和融资银行所普遍接受。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我们先后向挪威索莫盖斯有限公司和温特盖斯有限公司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支持他们从我国进口四艘8删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和两艘1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反响很好,受到出口企业和国外船东的欢迎,这两笔贷款成为我们运用买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有益尝试。

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向购买我国船舶的外国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可以增强对船东的吸引力,提高我国出口船舶的竞争力。国外船东、船舶融资和中介服务机构普遍看好中国造船业的发展,他们希望能够在为船舶及相关贸易提供融资与服务方面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并得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我们向挪威斯考根海运集团提供买方信贷后,在国际上引起积极反响,一些国际知名船运公司和船东对我们向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等融资服务很感兴趣,纷纷前来咨询,表示愿意探讨具体的合作项目。事实证明,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能够有效地增强我国造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让国外船东作借款人,可以解决国内造船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从船舶建造到出口收汇,整个过程所需资金量大、占用时间长,如果单纯使用出口卖方信贷,会加大船舶制造和出口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承担一定的出口收汇风险。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增加了船舶出口企业持续获得贷款和担保的难度。出口买方信贷免除了由造船企业直接承担的长期负债,不仅可以改善国内船厂的资产负债状况,解决他们贷款难及寻求担保难的问题,也解除了企业船舶出口后存在收汇风险的后顾之忧。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不少有利条件。首先是所需外汇资金有保证。建行初期,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外汇营运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曾通过为国外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现在,国家外汇储备比较充裕,作为支持资本性货物出口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通过购汇等方式补充外汇营运资金,因此,运用买方信贷业务支持船舶出口所需的外汇资金来源充足。其次是贷款风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中国进出口银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船舶出口融资业务,对中国船舶市场和造船企业的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与国外著名船东和融资机构也有比较广泛的联系。目前,我们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船舶出口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船舶贷款的信贷资产质量也比较高,不良贷款比率低于其他行业的水平。在对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时,我们可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信用评估,控制和防范船舶建造风险。可以说,我国运用买方信贷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的条件已经成熟,只要各方共同努力,买方信贷应该也能够在我国船舶出口融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主要的船舶出口融资方式。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同时发挥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的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进一步加大对船舶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几点意见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这项业务,加大利用买方信贷对船舶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等优势,为船舶出口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船厂交船前我们可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同时提供所需的履约和预付款等保函服务,满足企业在建造船舶中对资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据船东及担保情况,或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或继续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使造船企业和船东得到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我们鼓励造船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买方信贷方式进行融资。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请国外金融机构继续为我行出口买方信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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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运用买方信贷业务

供担保,还可利用这些机构长期从事船舶融资的经验,借助它们广泛的客户网络,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此外,对采用国外船用设备和材料、在中国制造并出口的船舶,可探讨由中外双方分别提供出口信贷,进行联合融资。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开展利用国外买方信贷进口国外造船设备的转贷业务,以支持国内造船企业更新设备,提高造船能力。要通过上述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我国船舶建造项目订单的来源,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是加强对船舶融资担保方式的调研,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船舶融资模式还主要建立在银行信用担保基础上,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在船舶抵押担保基础上的融资模式,以降低船东的融资成本,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扩大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规模。此外,我们将借鉴国外有关金融及中介机构在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改善船舶融资的风险评估办法,更加有效地支持我国船舶出口。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6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内部审计 操作风险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的内容

巴塞尔协议风险管理框架中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主要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具体到农村信用社信贷活动,笔者认为主要表现为信贷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贷前对客户的尽职调查不够充分,不能从源头上降低贷款风险。贷款前,客户经理对贷款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的调查不够全面,对客户还贷能力的分析严重偏离贷款人的实际情况,往往误导贷款审批的决策,使尽职调查流于形式。

第二,贷时风险管理不善。贷时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审贷分离制度的作用没有严格执行;肢解贷款额度,致使贷款分级审批制度失去作用;贷款证登记不全面或失真;贷款失败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严格贯彻执行;离任审计时,没有对离任者在任职期间的贷款风险进行重点审计。

第三,不重视贷后的风险管理。贷后的风险管理存在的操作风险包括:客户经理对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尤其是贷款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及时预防贷款风险。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的成因

(一)制度不完善

贷款的内控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一是有意简化内部控制程序,致使信贷人员按照贷款程序操作也会产生贷款风险。二是照抄照搬上级的制度,没有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细则,导致内控制度缺乏可执行性。三是信用社负责人对信贷人员的督导不利,致使制度形同虚设。四是对基本内部控制的作用机理掌握不深,在细化补充时,往往形成了新的操作风险。

(二)执行情况不理想

(1)信贷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不严格执行信贷制度。很多信贷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不严格执行信贷制度,往往发放大量的关系贷款,有些信贷人员甚至按照贷款金额提成,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制度形同虚设。

(2)信贷管理力度不强,主要体现在:一是信贷人员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调查不实,致使超过其偿还能力进行担保。二是信贷人员管户数量超过其实际的把控能力,信贷管理力度较差。三是法制观念缺失,抗干扰能力差,在发放贷款时往往化整为零逃避监管。

(3)信贷制度执行力不够,“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一是贷前调查不充分。缺乏科学的分析结论,仅凭借经验贷款,增大了贷款风险。二是贷时审查不严。重视书面申请,没有深入调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真实财务状况。三是贷后检查不力。贷款发放后,没有及时跟踪资金用途和贷款人的经营情况,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4)信贷人员专业技能不能满足预判贷款风险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老化现象严重,致使大多数信贷人员不愿意掌握新知识,主要靠经验贷款,难以掌控各种贷款的风险,更谈不上对信贷业务进行有效管理。

(5)责任追究不到位。信用社的管理层对贷款违规操作行为,在没有实际发生损失时,往往不按照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待实际发生损失时,为时已晚,警示作用不明显。

(三)人员素质不够过硬

在省级联社成立以前,农村信用社缺员时顶替接班的多,公开招聘的少,致使员工专业知识缺乏、素质较差。这些人员往往缺乏风险意识,在贷款过程中极易产生操作风险。而且这些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往往对当地的经济特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把握不住,导致贷款投向失误,增加了贷款的操作风险。

三、农村信用社信贷客户经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疏漏

一般来说,贷款防控过程主要包括客户经理受理与调查;贷款审核、审批;贷后管理三个环节。信用社的风险防控的疏漏也往往发生在这三个环节中。一是信用社没有规范的尽职调查手册,致使客户经理受理与调查贷款人的申请时,对贷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不能进行科学的评估、容易遗漏重大风险。二是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贷款证管理、贷款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不力,流于形式。三是不重视贷后风险管理,贷款发放后根本没有及时跟进,起不到预防风险的作用。

(二)信贷风险防控手段落后

农村信用社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较多地依赖规章制度,缺乏系统和科学的全面风险管理手段。一是在风险的识别、计量等方面不进行定量分析,因此风险管理的客观性差。二是对信息技术不重视,不能保存已经发生的损失数据,更谈不上进行大数据分析并建立科学的操作风险管理模型。

四、内部审计角度实施信贷操作风险控制的可行性

(一)提供审计信息,便于风险决策

由于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对组织内部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效率、效果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提供一些信贷操作风险方面的审计信息,因此有利于信用社相关管理者进行风险决策。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便于统一开展信贷操作风险专项审计工作

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通常为:省级联社设置审计处,在省级联社管理决策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内部审计工作;地市联社设置审计科,实行地市联社和省联社审计处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审计处为主,主要负责本辖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审计工作;县级联社设置稽核审计部,在县级联社和上级审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业务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审计、稽核工作。

以上的审计组织模式,便于下级审计部门在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或联合开展信贷操作风险方面的专项审计工作,因此可以不断降低各信用社的信贷操作风险。

(三)领导重视,独立性增强,便于开展操作风险审计

一般来说,内部审计是介于决策系统与执行系统之间经济监督系统。对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操作风险而言,通过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可以及时发现、防止和纠正贷款中的各种操作风险。目前,农村信用社为了减少贷款中的损失风险,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大,这给其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笔者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应以此为契机,认真进行贷款操作风险方面的专项审计,通过不断揭露信贷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引起领导的重视,并对审计中发现的贷款操作风险及时督促整改和落实,必将在降低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的方面大有作为。

五、内部审计角度对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规范信贷操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

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效果不明显,而管理成本较高的原因,主要是没有规范的信贷操作流程,制度不健全所致。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科学的、适应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特点、涵盖所有贷款操作风险领域的信贷流程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建议农村信用社在建立信贷操作流程时,应根据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区别对待,该流程应当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以内部审计委员会为灵魂,不断完善信贷流程,并体现不断降低信贷操作风险的目标。

(二)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

(1)首先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信用社应当建立离任审计制度,并把信贷操作风险的作为重要审计内容,督促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不断重视信贷操作风险。

(2)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一是加强对员工信贷操作风险方面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警示教育。三是经常开展法律知识专项讲座,使员工树立法制观念,并增加风险防范意识。

(三)推进信用社内部审计方法、手段的变革,采用多种手段,推进审计方式的改革

(1)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内部审计应当从信贷操作风险分析为抓手,在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关注信贷操作风险的特殊性,即在测试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并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方案和目标,通过科学的审计程序,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揭露重大的信贷业务操作风险。

(2)开展循环审计。循环审计可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信贷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并不断降低信贷操作风险。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重视循环审计,这样不仅可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还可以对新发现的问题再次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同时还可以与被审计单位一起分析信贷操作风险重复发生的原因,不断提高信用社管理层的风险管控能力。

(3)重视非现场审计。目前,很多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进行了信息化管理,如果内部审计部门还是基于常规,不建立相应的审计管理系统,并实施网上远程非现场审计,不但不能提高审计效率,而且由于信贷业务的数据量不断增大,也达不到预期的审计效果。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利用网络技术将被审计单位的各种经营信息和财务数据导入审计软件,这样就可以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网上实时审计。开展网上审计,不但可以降低审计成本,还可以提高审计效率。但是,对网上审计发现的疑点问题,审计人员应到现场进一步核实,否则很难落实审计问题,降低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质量。

(4)建立内部审计联动机制。信用社管理层应当重视审计联动作用,并由审计处负责起草联动管理办法,为了增加该办法的权威性,笔者建议联动办法应当以信用社管理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部门学习和执行。只有这样才可以理顺内审关系,并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职能的联系和合作,提高风险防范的协同效应,进而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增强审计在降低信贷操作风险方面的作用。

(5)进行技术手段创新,提高风险管理技术。目前,风险理论研究者已经发表了和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有关的研究结论,这为实务界的风险管理工作理论指导,但如何将风险管理理论和信用社的信贷风险管理实践有机结合,已经成为信用社今后在风险管理工作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因此,笔者建议信用社的风险管理实践者不仅要专研风险管理理论,还应当向理论界请教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怎样才能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为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计部)

参考文献

[1] 卓继明.现代企业风险导向审计[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