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意见范例6篇

员工工作意见

员工工作意见范文1

一、全面实行发展党员“一推三公示”制度

“一推”是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作为确定培养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三公示”是指把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等名单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

(一)推荐的要求

1、推荐办法: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推荐会,采取党内和党外群众分别无记名填写推荐票的办法进行。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推荐会,推荐名额一般为3-5名。

2、推荐范围:参加推荐的对象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和所在单位党外群众代表。党外参加推荐的对象由支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一般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数,党外群众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行政村参加推荐的党外群众代表为非党员的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及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

3、结果运用:党支部要从党员、党外群众推荐票数较高的优秀分子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制定培养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对其中已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根据推荐结果,结合群团组织推荐意见进行综合分析,集中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经过民主推荐或推荐票数较低的入党申请人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包括参加推荐的党员数、党外群众代表数和获得的推荐票数要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二)公示的要求

1、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称等情况;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申请入党时间,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入党的时间;公示的期限、要求及联系电话等。

2、公示时间: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的公示在支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在支委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进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在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上述公示期限均为7天左右。

3、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基层单位或居住地。特殊情况可以扩大公示范围。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

4、对反映情况的处理: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或直接向上级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情况及调查结果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对象的公示情况还要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内如实填写。

二、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工作程序:

1、支委会在认真做好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审查、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

2、召开党员大会,首先由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汇报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情况;入党介绍人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及自己的意见;然后支委会介绍讨论的意见。

3、与会党员在认真讨论酝酿,基本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由支委会负责现场统计票数,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三)基本要求: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参加表决的党员人数及票决结果要在《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栏内填写清楚。

三、试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对象: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的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基层党委(党部支)及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总支书记职责;

(1)认真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切实抓好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培训、检查和指导;

(4)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好入口关。

2、基层党委组织委员职责:

(1)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调研,协助党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指导党(总)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

(3)认真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和谈话工作,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各方面的表现,严格审查发展的程序,把好程序关;

(4)做好发展党员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3、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职责:

(1)向群众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确定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

(2)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按照、《细则》和“一推三公示”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

(4)做好发展党员的自查和总结汇报工作。

4、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职责:

(1)向培养对象宣传、解释党的纲领、章程,使他们明确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2)经常同培养对象谈心,认真了解培养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支部汇报;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如实地向支部大会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

(三)责任追究:

1、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得力,发展党员工作缺乏计划性,要责成有关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认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违背党性原则,对一些表现比较优秀、党员群众公认的入党申请人故意排挤和阻挠,不及时培养考察或长期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事宜的,对支部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予以组织调整。

4、考察失真,介绍失实或弄虚作假,把一些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对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必要的党纪处分,并取消所发展的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资格。

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应地取消其当年评选评优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负责,抓责任制的落实。深入研究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好规划。总结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抓紧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二)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培训、检查指导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新到岗的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帮助他们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掌握其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并指导党务工作者做好发展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

员工工作意见范文2

2012年,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共发展党员16名。为切实做好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现结合我街道党员队伍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为抓手,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突出优化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努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扩大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建设现代化城区幸福新街道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全街道发展党员的指导数控制在35名,其中基本指标15名,“两新”组织专项指标20名。发展的新党员中,女性达到45%,35岁及以下的达到7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0%,生产工作一线的力争达到50%。“两新”组织和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党员比例明显提升,高知群体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三、主要措施

1、突出发展重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顺应全街道产业布局和从业人员构成的新变化,在做好机关、社区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突出四个倾斜,即:向“两新”组织倾斜,特别是要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让党员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生力军;向高知群体倾斜,特别要加大在创业园区、“530”企业等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大批的优秀高知群体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成为建设幸福街道的重要力量;向外来务工人员倾斜,下大力气把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培养成党员,使他们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先锋骨干;向35岁以下和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骨干倾斜,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员工工作意见范文3

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切入点,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组织的组建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力量,增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水平。

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范围、途径和方式

选派范围: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生产经营较为稳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含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学校等新社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均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正式员工在25人以上的予以重点选派。

选派途径: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由县级市、区委组织部或乡镇、街道党(工)委选派。有条件的各级经济开发区、各类专业市场、私营企业协会以及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等党组织,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要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既可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等党组织中选派,也可以从工商、税务、招商、司法、劳动社保、人力资源管理等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联系较密切的单位中选派。

选派方式: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可一人一企,也可一人多企;对正式员工100人以上、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原则上要单独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与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职责

基本条件:

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中共正式党员,同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善于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基本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对符合条件建立党支部的,要协助上级党组织在该企业中单独建立党支部,对暂时不能独立建党支部的,要指导建立联合党支部。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完成选派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在选派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工作中,要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努力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实际、实效原则,防止形式主义,要采取小型、分散、业余的活动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保持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常联系,每月要有一次以上到派驻单位开展工作;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通过个别访谈,了解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企业员工思想动态;党建指导员的工作情况要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台帐,定期向选派单位党组织汇报。

五、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要求

要加强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市、区委组织部要把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内容。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经验、好做法,增强选派工作的成效。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的形势,积极储备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后备人选,以便及时选派。

要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各县级市、区委组织部应抓好党建指导员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党建业务、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科学等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可实行分级负责,分批实施的办法。培训考试合格后,由苏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发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各县级市、区每年要从党费中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

选派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和部署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指导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

六、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和奖励

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作为派出单位评选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

选派单位党组织应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年终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等,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七一”评选活动进行表彰,树立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优秀典型。对不称职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员工工作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省、市、区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发展数量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与改善结构、宏观指导与微观把握、加强培养与跟踪管理的关系,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拓宽源头、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保证质量、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在高知识群体、35岁以下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突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1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两个薄弱环节,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途径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断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以入党积极分子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乡今年计划发展党员28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90名,其中生产一线、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党员的比例分别要达到80%、75%、75%和30%。各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工作措施

1、严格程序,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支部要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认真搞好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要全面进行考察,坚持吸收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中、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入党。要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培养教育关、组织考察关和审批关,坚持做到“六不批”:对党的认识不清、工作表现不突出的不批;没有列入发展计划、考察期不满一年的不批;没有政审和计生审查的不批;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批;手续材料不全的不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不批。同时继续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谈话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促使我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拓宽源头,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支部要通过组织主动寻找苗子、发动党员推荐苗子、有效帮扶吸引苗子等途径,及时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致富能手和大中专毕业生、优秀青年、复退军人、妇女、企事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以及进城务工人员中优秀分子作为培养重点,培养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个村党支部要建立一支3-7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个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建立1-3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三级建档、两级管理”制度(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三级建档,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两级管理),结合党员信息库管理系统,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支委和党员抓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目标责任制,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每人年内要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要大力做好“推优”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妇代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把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向党组织推荐。要通过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员工工作意见范文5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进新一轮思想解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率先向基本现代化迈进这一主题,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市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理念,振奋精神,把全市党员的思想和力量凝聚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来,为把*的明天建设得更力口美好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

二、主要内容

20*年全市党员干部轮训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

一是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新一轮思想解放的核心和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立足我市实现富裕和谐的现代化苏南强市的建设目标,破除精神和观念上的障碍,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确立科学发展的理念。

二是关于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我市的成功实践,深刻认识*报告概括的“十个结合”的经验,认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原因。

三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依据、鲜明特色和科学内涵。

四是关于全面建设基本现代化的新*。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内涵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立足新的实践发展,联系我市发展的新阶段新变化,明确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目标任务。对照这一目标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确立更高的发展定位。

五是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省、市委关于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我市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努力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六是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时代和实践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及我党所面临的新课题新考验,不断增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党员干部轮训的重要意义,精心策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基层党(工)委要主动承担起教育轮训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理论教育与学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干部和全体党员,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可采用学习日、支部党课、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撰写论文、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原则上要求每月能集中一次,每次不少于1天。设有基层党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求开设轮训班,普遍组织轮训教育。农村各镇及镇以下的基层干部和全体党员,要以基层党校为主阵地,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每期轮训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轮训率要求在90%以上。

员工工作意见范文6

为强化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切实增强流动党员在新形势下履行义务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网络

镇党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对全镇流动党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各村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点,负责对本村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针对流动党员在外务工、经商分布情况,分区域建立驻外党支部或党小组。

二、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服务管理“五项制度”

1、登记制度。对每个流出或流入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动时间、流动地点、联系方式、从事职业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一人一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2、联系制度。对流出党员原属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实行“一对一”挂钩。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出党员联系一次,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通报有关情况。

3、走访制度。对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每季度至少到其家中走访一次,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4、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个人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各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将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及流动党员外出表现情况向镇组织科汇报一次,并形成制度纳入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

5、跟踪考核制度。各党支部结合“一对一”联系制度,对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参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交纳党费、特别是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考核结果报组织科存入个人档案。

三、灵活开展流动党员教育培训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针对流动党员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采取支部定期联系、定期走访、寄送资料等形式,进行“帮送式”学习。对流入地相对集中的党员,由驻外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并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利用好节日和农忙流动党员返乡的有利时机,采取座谈、学习、走访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