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家长意见范例6篇

小学生家长意见

小学生家长意见范文1

11月10日—13日,亳州古井中心中学举行了七、八年级期中检测,以掌握开学以来的学生学业状况,让教师能够因材施教。为做好检测工作,学校教务处精心组织,成立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对考试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考试按中考要求进行,学生课桌一律拉开,由学校教导处统一安排,采取年级交换监考,校长巡视,严肃考纪。试卷收来,密封装订,阅卷时,分学科小组采取流水作业。浙江:控中考命题难度,为学生“减负”新华社杭州11月13日电(记者岳德亮)记者13日从浙江省教育部门了解到,该省决定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的指导意见》,可以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征求意见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征求意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无记名问卷调查不定期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而学校则要通过举行一学期一次的征求意见会,听取上级主管部门、街道(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通过每学年一次的无记名问卷调查,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有专家表示,减负本质在于让学生从题海中解放出来,不做埋首于作业的机器,同时提高教学质量。这需要学校与家长联动。

小学生家长意见范文2

8月22日,教育部新拟定《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全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就是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切实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从内容看,“十条规定”的要求非常严格。经过征集意见,将小学生不留作业改为减少作业,于今年9月4日再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足见教育部门对减负的重视程度。

新规定主要要求有: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公告、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网上报名招生。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不应当依据家境、学生资质选择学生。改不留作业为减少作业。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老师要积极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给学生自由的课余时间和自由的内容选择,开足、上好体育课,每天锻炼1小时。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它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经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购买时遵循家长自愿原则。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得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减负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每学期公布督导结果。

减负故事

在“减负十条”出台之前,今年6月,河北省出台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一些地方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不规范办学行为。节假日违规集体补课等行为一经查实,涉案校长将一律被免职。山东省也发文,明确要重点规范课程开设和高中选课走班、学生作息时间、学生课业负担、收费等行为。

9月4日,教育部在对《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反馈意见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十条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出现多处重要变动,其中备受关注的第四条“小学生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修改为“减少作业”:即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五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一小时之内。

小学生家长意见范文3

前不久,教育部就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公开征求意见,与旧版相比,新版内容更简洁明了,与之相配套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见义勇为”等内容不见了,以“会自护,懂求救”取代。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的“接地气”,赢得了广泛好评。不过,“见义勇为”的退出,还是引发不同的议论。

【初衷】

守则修改初衷是什么?

修订专家组组长、中国教育科学院研究员邓友超解释:

一是中小学生对“见义勇为”的认知有限,具体践行时难以把握和判断;

二是《中小学生守则》涵盖小一到高三的年龄跨度,让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孩子见义勇为不太现实;

其三,鉴于社会上对学生“见义勇为”的争议,考虑到《守则》是具有约束力的刚性规定,一旦写入就意味着必须做到,故暂时未予考虑。

【争议】

尊重生命 or 不利于维护社会正义

某小学校长:毕竟小学生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爱惜,那还怎么谈爱别人的生命呢?

中小学生守则是在每一间课室都会悬挂的,其重要性和指引性不言而喻。从社会层面来说,见义勇为是无论何时都应该大力提倡的、永不过时的美德,只是什么样的年龄做什么样的事情而已。对于小学生来说,生命是第一位的,他们还是需要受监护的未成年人,他们还没有这种能力去施救。“如果他们去施救的话,损失会更大。” 如果要去施救也提倡“智救”。

赵鑫(初中生):见义勇为这点我觉得自己没有做好。我觉得在有些情况下能做到,还是智取比较好,比如求助成年人或拨打110之类的。

苏老师(中学校长)认为:孩子们在未成年时确实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我们还是应该教育他们勇于担当。如果在孩子年少时不倡导见义勇为,那么还能指望他长大后维护社会正义,制止不当之风?这些年来,为什么小悦悦被车压倒没人施救,老太太跌倒还要讨论是否要搀扶?主要就是跟近几年对这方面的教育淡薄有关系。如果人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那么还能指望未来社会风气好转?教育是为未来培养人才,所以不能让学生只牵挂眼前五分钟的事情,而不想未来50年之后的事情。

曹女士(学生家长):新版讲的比较详细,对于学生来说,更易操作。但没有了见义勇为,可能滋生学生自私心理,应该很恰当地给孩子灌输,不要一味地让孩子别管闲事。

常女士(学生家长):见义勇为不能去掉,我觉得应该见义勇为,大家都不见义勇为了,这社会就没有正义感了。小孩子我觉得应该在见义勇为的同时要保护好自己。

戴心怡(中学生):很多人都觉得该见义勇为,但一般能说到却做不到。

【事例】

中小学生因见义勇为受伤甚至死亡时有发生

今年6月,5名小孩在游泳时遇险,不会游泳的阿浩在施救同伴过程中溺水身亡。

今年6月,江西宜春市高三学生柳艳兵与持刀歹徒搏斗,挽救了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却受伤入院,无法参加高考。

7月1日凌晨,广州街头发生持刀抢劫事件,18岁的小沈和其他三名群众协助围捕,小沈被捅伤后不治身亡。

1999年,一名高三学生放学回家时,看见群众正追赶一个抢劫犯,马上冲上去并与歹徒搏斗,搏斗中被歹徒用尖刀刺中大腿,鲜血直流。

(插图建议:请将以上事例配上简单符号化的插图。)

由此可见,见义勇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轻则皮发损伤,重则危及生命。

【教育部门、专家】

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

为免学生在危急之际无辜牺牲生命,教育部门明确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

教育部门认为中小学生首先要保障自己的安全,不要采取力所不能及的方式去救人。

此外,即便是未成年人救人也没有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就曾认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自保能力,不具备见义勇为的要件。

四川八岁女童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身亡,当地政府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未获批准。

2002年,在广州100多例获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个案中,只有一例是未成年人。之所以表彰他,是因为这名少年很机智,以不流血的方式帮助警方抓住了杀人犯。

如果学生已经发生了见义勇为行为,教育部门是会采取表扬和教育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表扬学生舍己救人的精神,另一方面则要告诉学生用更科学的方法施救,可能更有效。同时,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

家长能否做好榜样

许建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特邀教授、教育心理学专家):

新的《中小学生守则》有三个突出的地方,一是突出国家意识,二是突出生命意识,第三就是突出孩子的自主意识。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难的不是孩子能不能做到,而是父母、老师以及全社会有没有给孩子一个能做到的榜样和环境。

学生守则不仅仅是学生的事,学生守则首先需要遵守的应该是家长、老师、社会这三个方面。

比如说我们的成人到处扔垃圾,却让孩子垃圾分类,可能吗?

比如说孩子提出如何区分见义勇为和自私的问题。这是两个概念,自私是一种品格,见义勇为是一个突发事件,这两个东西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认为取消了见义勇为孩子就自私,要告诉孩子,你的年龄还没有能力去救别人,不让你去是因为你没有那种能力,这个绝不影响你的品格的发展。

更重要的在于我们的家长,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社会得问问我们自己,要求孩子做到的,我们做到了没有。

【变化】

见义勇为观念已有变化

从原来大力宣扬“少年英雄”到如今的不提倡未成年人舍己救人,近年,见义勇为观念已有重大变化。

在祖辈印象中,草原英雄小姐妹为救集体的羊群而遭冻伤截肢让人印象深刻。对于80后来说,扑火少年赖宁的塑像更是在学校和少年宫常常看到。以往,社会总是以英雄赞歌的形式报道这些悲剧。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获中央和省一级表彰的“少年英雄”人数

(《中国少年报》资料)

小学生家长意见范文4

1. 以教师为主体,优化学校管理。校领导要充分信任教师,依靠教师,而不能把自己凌驾于教职工之上,善于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听其反面意见和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要信任教职工,与教职工交心,以诚相待。这样,教师不仅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且增强了主人翁意识和自觉性,为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和谐氛围。

2. 以学生为主体,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教育不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知识年代,如何促进学校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化教学技术,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针对目前我校的学生数下降、学生生源减少、学生层次不均衡、 汉族学生(汉族学生入朝鲜族学校的学生)多的现状,教师应做什么呢?关键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强化家庭教育研究,促进“三结合”教育和谐发展

1. 健全“家长学校”的组织机构。近几年,根据年轻家长多、汉族家长也越来越多的特点,我校健全了“家长学校”的组织制度,建立了家长学校组织机构。由有名望的老干部出任名誉正副校长,下设委员11人。各班设家长领导人5人,由班主任参加,以家长委员为核心,制定各项制度。为了吸引广大家长参加,考虑到家长年龄特点和素质水平的不同,把以年级部为一个家长学习班级改为以班级为一个学习班,每学期上2~3次课。

2.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家长素质。家长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和关系到青少年一代的成长和全民素质的培养。因此,我们要从家长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抓起,把它作为家长学校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来抓。围绕这一任务,我校聘请了10多名退休老干部为“家长学校”的老师,另外还聘请中小学模范教师讲课以提高家长素质。“家长学校”还组织家长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让那些教子有方的模范家长介绍教育子女的成功经验。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使家长们认识到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是提高学生素质的关键。我校实行开放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在学校的开放日,家长可以随时进班级听课,一观二看,观察自己孩子的学习态度,看教师的教育教学方式,以达到以听代训和听取意见的目的。家庭教育的实践研究使我们惊喜地发现,学校和家庭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教师和家长之间的感情更加融洽,家长和家长之间更加和谐。

三、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成长

1. 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让孩子在学校、家庭、社会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要真正提高小公民的道德水平,需要社会各界整合资源,学校和家庭整体联动。首先,我们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学生品德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制定、发放家长、社会联系卡,在每星期五由班主任发给学生联系卡,里面有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综合评价,父母看了后对自己孩子在家庭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打分,每星期一再由学生把此卡带给班主任。自从“联系卡”活动开展以来,很多家长反映原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们都主动帮助父母做家务,跟父母使用文明用语,孩子们的变化不小。

小学生家长意见范文5

前不久,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再次明确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并强调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可《意见》出台后,春节期间不少孩子们仍在辛苦地上特长班,忙于各种补习。

“小升初”新政出台,却难给“补习风”降温,在我看来,这并非意外。要让孩子免于上特长班之折腾,仅靠一纸《意见》,显然还不够。

首先,《意见》能否得到执行,公众仍在观望中。其实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就明确规定适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可该规定并没得到很好落实,基于此,有些家长难免会对“小升初”新政的效力惯性存疑。

这种对政策失灵的担心不乏道理,在目前的教育管理语境中,“权力择校”恐难以避免,而学校也难拒绝上级部门布置来的“条子生”。而在此疑虑下,送孩子继续上特长班,自然也成了不得已的法子。

其次,我国各校、各学区存在事实上的办学质量、条件差异,实行“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并未改变个中差异,在此情景中,就算严格落实“小升初”新政,也可能出现两类择校:一类是政府允许的特长择校,根据《意见》,到2016年特长择校将控制在5%,虽说特长招生名额在减少,可这不妨碍一些家长让孩子上特长班积攒筹码。另一类是有经济实力的家长买学区房择学区。

再者,“小升初”新政只是教育政策“面”上的一个“点”。如果没有评价机制的联动改革,中小学生的负担很难减轻。正因“应试”的根深蒂固,中小学生才过早地陷入“题海”。

因此,在严格遏制权力择校,落实“小升初”新政之外,还必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缩小学校的办学质量、条件差异,这关键在于转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不能再延续传统的“锦上添花”式拨款模式。

与此同时,要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打破集中录取制度,实行考试招生相对分离,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扩大学生的选择权。

要做到这些,核心在推进教育放权。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要求建立教育民主管理制度,不再由政府主导教育拨款,而要变为代表公众意见的民意机构负责教育预算,监督政府按预算拨款;还要改变应试模式,避免将考试、招生、教学的所有权力掌握在行政部门,真正放权于学校和社会。

小学生家长意见范文6

2014年8月1日,教育部网站就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内容结构见下页表格。

此次修订,将原先共70条2000余字的守则与规范合并,精简到9条381字,其中还首次出现了“会自护懂求助”“远离”“践行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生活”“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等新内容。据称,此次修订,坚持“贴近时代、突出基本、易记易行”的原则,注重可操作性。

中小学阶段,对于一个人习惯的养成、品行的培育有重要影响。孩子们从日常的饮食起居、读书玩乐中接触外部世界,他们需要知道的不是空泛抽象的“主义”“思想”之类,而是具体的待人接物、言谈举止、做人规范等。作为孩子们的领路人,我们应该在具体生活、学习和各种社会活动的场景里,告诉孩子们该怎么做。

如,将“见义勇为”从守则中删除,看上去就像是把一盘招牌菜从菜单中强行地抹掉,但仔细研读删除“见义勇为”条款不难发现,这不仅不是守则内容建设上的倒退,反而因“理性回归”而彰显出社会进步。见义勇为所体现出的正义心和责任感,是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的,在任何时候都值得守望。事实上,将见义勇为删除,并不意味着对这种价值观的否定。过去,我们习惯将见义勇为理解为同质化的道德选择,却忽视了每个人在年龄、身体状况、救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这样不仅形成了对社会群体的道德绑架,甚至扭曲了见义勇为的内涵。

见义勇为,它不仅仅是一种道德选择,更是一种关乎技术和能力的问题。对孩子而言,无论是从个体的体力、经验还是从救助技能来说,都不现实。因此,删除守则中的“见义勇为”,既是对孩子的一种人文关怀,也是对孩子的保护。正如专家所言,“安全”对学生来说是最重要的。“安全”不保,谈何教育?何来成长?这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与其要求孩子该怎么做,不如告诉孩子要这样做。这是《中小学生守则》修订的前提。学生守则并不是公民守则,偏离孩子认知能力、身心特性的说教,未必能够尽如所愿。新版守则的修订方向令人欣慰,但还需继续去成人化,多添一些孩子气。新版《守则》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贴近时代,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要求。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平等、法治、民主、文明、和谐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都有所体现。同时也体现了三爱、三节、心理健康、文明出游、网络、安全、阅读等学校、社会和家庭高度关注的内容。二是突出对学生言行的基本要求。各地各校可依据守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行为规范。三是简单明了。凝练为三爱(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三讲(讲文明、讲诚信、讲法治);三护(护安全、护健康、护家园),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过,新版守则中仍有一些条目与现代教育理念还有差距。如“践行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生活”“体验劳动创造”,言辞语气与公文、标语或口号的区别并不大。如此“高大上”的表达方式不是孩子们所熟悉的,很难入脑入心。还有一些倡议性的提法,如“乐于探索”“有责任心”,则显得太过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整体看来,新版守则并没有清楚地界定好“规则”与“口号”的概念,一会说“孩子话”,一会说“大人话”。

二、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四大特征

细细品味,新版《中小学生守则》有四大特征值得肯定。

1.更加具体化,可操作性更强

与旧版相比,新版《守则》更容易操作,以第一条“爱祖国”为例,旧版表述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新版修订为“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明确指引孩子如何“爱祖国”,让学生知道升国旗时应该做什么,唱国歌时应该做什么,告诉孩子应该通过了解国情历史增加对祖国的热爱,对人民的热爱,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等。

2.突出社会化,法治意识明确

新版《守则》第六条明确规定:“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以33字取代旧版守则中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其实在守则的修改中,“自尊自爱,自强自信”“热爱大自然”等可操作性不强的内容都已经被删除,旧版守则中的“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公德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这样的内容也并没有呈现在新版《守则》中。

在新版《守则》第八条“护健康”中,明确规定“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对此有家长表示,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现代营业性的网吧越来越少,住户基本都普及了网络,孩子在家就能上网,根本不用去网吧,现在孩子自控能力都比较差,新版《守则》明确规定控制上网时间,更加贴近生活,更具有可操作性,平时小孩子上网都有时间限制,但是小孩子每一次都“讨价还价”,现在明确把这个内容写进《守则》中,小孩子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小孩子身心发展特点决定他们有时候更倾向于听教师的话,更容易“被规矩”,做一个好学生。

3.强调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彰显

新版《守则》第七条明确规定:“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珍惜生命”。以26字取代旧版守则中第四条“珍爱生命,注意安全。”新版内容上很好地诠释了“安全”一词,告诉孩子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不溺水不玩火;除此之外,第一次将远离写进了守则的内容中,呼吁学生要“珍惜生命”。

4.从细节入手,人格养成鲜明

新版《守则》紧跟时代,增设了常见的青少年问题和社会极为关心的课题。诸如,新版第三条“爱劳动”中增加“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讲诚信将旧版第九条提至新版第五条,且明确规定“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第七条“护安全”要求小学生会自护,懂求救,远离;第八条“护健康”中提到了“保持阳光心态”,开始注意到了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第九条护家园,提倡“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总之,新版《守则》使小孩子“够得着”,便于遵守。

三、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众说

1.专家评说

新旧版《守则》之变化有二,之一删减了部分不合适的旧内容;之二添加了一些与时俱进的新内容。但是有专家认为,这样的修改仍不是很理想,新版《守则》亲和力仍然不够,仍没有真正立足于孩子的发展需要,例如新版《守则》中没有再出现“热爱人民热爱党”等内容,这样的规则对于学生来说,太过抽象、可操作性不强,而“应该告诉孩子们爱身边的人就是热爱祖国”等。

2.家长评说

中小学生该不该见义勇为?现如今的中小学生家长在他们接受教育的时候,就一直强调应该要见义勇为。虽然近些年来社会上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有些变化,但是新版《守则》中彻底删减了“见义勇为”这一条文,转述为“会自护懂自救”,引起了许多家长的争议。

部分家长认为,“见义勇为不能删减,小孩子应该在见义勇为的同时保护好自己,他可以求助于大人,或者采取拨打110等措施”。但是也有家长认为“见义勇为”应该删减。家长认为现在的小孩子正在上小学,而且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万一小孩子在见义勇为时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将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的影响,学校有义务教会孩子们基本的自护技能,更应该和家长配合,告诉孩子们在碰到危险时候应该怎样做。

3.师生评说

作为新版《守则》的使用者,师生是最有发言权的。有调查显示,部分教师认为新版《守则》内容上仍有缺失。新版《守则》虽然依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发展规律制定,层次分明,能够落到实处并且有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法,但是《守则》中对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明显不够。诸如在爱学习方面,其实学生的发展应该是一个囊括科技、体育、艺术、安全等内容的教育,而不仅仅是新版《守则》中提出的简单地按时完成作业等要求。

此外,就诚信而言,有教师认为在《守则》中应该加上“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这一规范。现在的学生多娇生惯养,不能很好地听取别人的建议或意见,不能谦虚地对待一些事情等,这些方面是需要加强的。

四、新版《守则》实施建议

1.社会层面

人具有社会属性。要提高新《守则》的实施效率,必须依靠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学校应该和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部门合作,成立专门的辅导机构,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让学生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献爱心。总之,使学生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正确引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学校层面

学校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整体规划与管理。新《守则》是学校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重要规范,毋庸置疑,学校理应高度重视新《守则》的实施,自上而下地对整个实施活动进行认真的部署和安排,从学校制度方面给予保障。

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学生的品德,应坚持正面教育,坚持表扬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各年级的身心发展特点,将新《守则》内容贯穿到学生的日常活动中,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引导学生在平时的生活与学习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家庭层面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工作。学校应该通过班会、家访等活动,主动与家长沟通,让家长熟悉新《守则》,充分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和表现,为学生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氛围,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4.学生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