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发货管理制度范例6篇

包装发货管理制度

包装发货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物流包装;法律规范;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引言

物流包装是在物品运输过程中,采用相应的材料以及技术方法包封物品,使物品在运输环节得到妥善保管的措施,可以添加一些标志或者装潢,保持包装的规范性与美观性。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包装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物流包装法律规范就是对物流包装进行约束与管理。我国现行的物流包装法律规范还没有独立的司法解释,通常与其他行业的包装法并存,由于物流包装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导致纠纷增加,制约了现代物流的发展。

一、完善物流包装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物流包装法律规范是对物流包装进行管理,增强控制力度,提高风险识别与预测能力,避免和减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在物流包装中会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包装条款不明确、危险货物包装不规范等,而物流包装法律规范在这方面起着重要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一般情况下,物品的包装义务是由托运人负责,有时候也会由承运人负责,如果是由托运人负责包装的物品,承运人可以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标准,如果包装不符合标准则可以拒收。由此可以看出,托运人与承运人都要对物流包装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合同或运单中要按照包装法规要求与标准,明确货物的包装、搬运以及存储条件,避免由于合同中的条款模糊而发生纠纷。同时,如果由于没有履行包装条款而发生赔偿风险,承运人没有严格检查包装是否符合标准,在搬运、存储过程中发生损失,这些情况都要承担风险,给予对方赔偿。另外,危险货物包装承担的风险较大,承运人需要严格检查危险物品包装,并且需要在包装外表贴上危险标志,一旦发生运输损失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甚至是吊销营业资格。

二、物流包装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

1.普通货物包装缺乏强制性

普通货物包装由于危险性较低,在普通货物法律规范中没有较高的包装要求,现行的普通货物包装法律规范是根据“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来执行,该技术条件属于推荐性标准,没有严格的强制要求,物流企业可以选择性执行,这就使普通货物包装缺乏强制性,其主要表现在:不能保证物流包装的安全性,物流包装的最基本作用是防止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如果缺乏强制性,则一些物流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降低包装成本,使用质量较差的材料进行包装;还表现在没有做好货物包装的环境保护,塑料制品是普通货物包装的常用包装材料,并且使用量较大,如果环境保护不到位则会产生白色垃圾以及有害物质,对环境产生很大的污染;货物包装缺乏经济效果也是普通货物包装存在的问题之一,比如一些高档的月饼礼盒已经超出产品本身价格,造成资源浪费。

2.危险货物包装执行标准低

危险货物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国在制定危险货物包装法律规范时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依据“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以及“危险货物包装运输标志”来执行,该规范具有较高的强制性。但由于国际贸易往来的增加,执行标准方面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低的现象,导致我国的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多次发生泄露,降低了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的地位。

3.国际物流包装存在差异性

国际物流运输涉及到不同的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内物流包装法律规范,由于国家不同而使物流包装法律规范存在一定的差性,在进行国际物流运输时,每个国家都会按照本国的包装法律规范来执行,为了尽量达到物流包装的协调性,各国需要按照国际物流包装的法律规范来执行。但是,现在还没有专门规定国际物流包装的国际公约,对商品包装的规定只是按照国际贸易与国际运输公约中商品包装执行,使国际物流包装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物流包装而出现的国际贸易纠纷已经屡见不鲜。

三、完善物流包装法律规范的措施

1.增加普通货物包装强制性要求

普通货物包装在物流运输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有必要增加普通货物包装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首先要出台普通货物包装强制性法规,有关普通货物包装的物流企业或个人要严格遵守与执行,避免出现漏洞。在增加强制性要求要基于安全原则、绿色原则与经济原则的前提,保证人身与货物安全,避免产生环境污染,平衡利益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其次,要对普通货物包装的相关文件进行修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检查包装材料或容器是否符合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的包装材料与容器要经过试验,达到货物运输环境标准才能使用。因此,物流企业要根据普通货物的特点采用相应的防护包装措施,比如防震、防潮、防盗等,同时还要根据货物的规格选择不同的捆扎材料与方法,增强货物的稳定性,避免发生泄漏或流失。另外,还要做好封口包装,避免货物丢失。增加普通货物包装强制性要求,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这样才能有效的达到法律规范效果。

2.提高危险货物包装执行标准

首先要制定适应我国物流发展的危险货物包装法律规范,根据物流包装的发展趋势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为了保障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在法律规范上要明确规定相关条款,并强制执行,按照危险货物包装等级进行检验,避免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泄露、毒害等事故;其次,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事故及时采取应急预案,使事故最小化,减少事故损失;最后,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使货物运输企业能具备较高的安全运输意识,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应急器材储备,减少和避免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3.降低国际物流包装差异

为了尽量降低国际物流包装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的差异,可以增加国际物流之间的沟通,在包装合同条款上达成一致的共识,如果发生国际物流纠纷,能够提供相应的法律诉讼依据。另外,国际贸易组织要及时制定物流各方相对统一的参考标准,明确物流各方所要承担的各项责任,从而减少国际物流包装的法律纠纷。

参考文献:

包装发货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水路货物运输质量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及有关交通运输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水运企业、单位和个人(含联户)及各级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企业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的现代化科学管理。

第二章行政机关货运质量管理

第四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水路货运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水路货运质量管理规章及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总结、交流全国水路货运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制定年度货运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查处重大水路货运质量事故。

(四)汇总水路货运质量报表,并提出分析意见。

(五)组织水路货运质量检查评比。

长江、珠江、黑龙江航务(运)管理局受部委托负责本航区水路货运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设置的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主管所属的水路货运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路货运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水路货运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总结、交流和监督检查本地区水路货运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查处水路货运质量事故。

(三)汇总本地区水路货运质量报表,并将分析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路货运质量考核、培训等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水路货运质量检查评比。

第三章企业货运质量管理

第六条企业货运质量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企业领导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国负责企业货运质量管理工作,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水路货运质量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

(二)组织制定企业货运质量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主持编制企业货运质量工作规划和年度货运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计划。

(四)积极推行货运质量科学管理方法,贯彻实施“质量否决权”制度,正确处理生产与质量的关系。

第七条企业货运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

(一)企业设立货运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可分设也可合设),隶属生产业务管理部门。

企业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货运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货运质量工作。

(二)企业基层班组,设立兼职的货运质量监督检查人员;运输船舶视不同情况设立专职或兼职货运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人员,负责货运质量工作。

第八条企业货运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货运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货运质量管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货运质量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并负责实施。

(二)制定企业货运质量方针、目标及长远规划,负责货运质量统计并进行分析,提出月、季度货运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三)制定货运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贯彻执行货运计量业务规章,参与货运计量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出货运计量设备的配备计划。

(五)负责货运质量事故及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参与口岸联合验残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制定货运质量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业务考核。

(七)负责运输生产各环节预控货运质量的动态管理及自检自查;正确编制各项货运质量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

(八)开展以提高货运质量为内容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组织以优质运输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货运质量评比竞赛,并负责货运质量奖惩工作。

(九)总结交流、学习推广货运质量管理先进经验;负责开展货运质量信息工作。

第九条企业货运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职责

(一)制定监督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会同货运质量管理部门制定货运质量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

(二)会同货运质量管理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货运质量工作进行专检、联检;随时对作业现场的货运质量进行抽查。

(三)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越级反映货运质量情况,并可提出修订货运质量管理措施的建议。

(四)督促货运质量有关人员上岗定位履行职责;制止现场生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组织生产的行为,并做好记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五)专职监督检查人员有责任对不具备承运条件的货物,提出不予承运的意见。

(六)对货运质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工作原则。

(七)对性质严重的货运质量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八)对在货运质量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提出奖励及表彰的建议。

第四章质量工作标准

第十条库场管理

(一)货物进出库,按单交接、点清件数、分清残损,验明包装、标志、规格、品名。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人、收货人签证处理。

(二)按票堆码、成行成线,标志朝外、箭头朝上,剔出残损并妥善保管。

(三)对互有抵触,易受感染、易腐变质的货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变质、污损。

(四)库、场货位合理,并留出通道,保有垛距、墙距、灯距、消防距。货垛牌填写清楚,拴挂有序。

(五)场地货物要垛上起脊,码垛整齐。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货物要定量、定型,按标准垛堆码。

(六)库、场整洁,货垛布局合理、坚实牢固。需垫盖的货物,上盖下垫、不露不漏不落地。垫、盖设备良好并做到苫盖严实、捆绑牢固。风季加防风网,货位无积水。

(七)货物堆存做到“十防”:防混质、防霉变、防污染、防风、防台(风)、防汛、防火、防温、防鼠虫害、防盗。以及处理无法交付的货物、地脚货物、破损货物。无法交付货物按规定上报处理,地脚货物随原货票同行,破损货物破来好转(包装、材料、劳务费用可另计)。

(八)库场理货员依船边、库场等交接方式,上岗定位;交接清楚,帐货相符,票据周转及时,正确编制各类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楚。

(九)集装箱装箱前或拆箱后,作好箱底清洁工作;集装箱拼箱货物的交付,有条件的应先拆箱入库,后核对交付;在箱区现场逐票分提的,做好分次开箱交付、拆加封记录,划清溢短、原残、工残责任。

第十一条装卸船作业

(一)装船作业要标准,根据船舶适航适载情况及计划积载图(表)要求,正确积载,保障船舶平稳;按票装货,堆码紧密,隔票清楚,绑扎牢固,防止货物滚动、位移。

(二)卸船作业,按顺序、分段逐层、均衡卸货。

(三)船舶装卸作业前,船舷拴挂安全网、片,并做到拴挂合理、可靠、随水位及时调整,及时清理积物。

(四)对同品种、同规格、同包装的货物,做关坚持“三定”:定量、定型、定关。

(五)装卸作业坚持“十不”:不装破损包、不使用手钩、不倒关、不拖关、不落水、不堆垛、不挖井留山、不夹包带件、不吊超负荷关、不吊堆码不正关。

(六)作业中轻拿轻放,箭头朝上,重不压轻,木箱不压纸箱;地脚货及时扫清、灌包、归垛。

(七)装卸散货避免洒漏、落水、混质,按规定平舱;装卸散装液体货(包括通过管道运输装卸的液体货)不跑、不冒、不滴、不漏、不混。

(八)雨雪天,怕湿货物无防范措施不作业。

(九)危险品,特殊物件,笨重长大件及冷藏、危险品集装箱等,应制定防范措施后再作业。

(十)对残损件货,分清原残、工残,并如实做好现场记录。

(十一)作业中随洒随扫、随破随修,作业完毕做到“六清”:船舱清、甲板清、码头清、道路清、库场清、机具清。

第十二条装卸车作业

(一)装前检查车体技术状况是否符合装载技术要求;对不良车体,不得装车并做好记录。

(二)合理使用装卸机械、工属具,不超负荷运输。

(三)堆码整齐、重不压轻、木箱不压纸箱、箭头朝上;袋装货超出车体,袋口朝里。

(四)装车不倒关、不超限、不超载、不亏载、不偏重、不集重。

(五)货物与车门之间,留出适当距离,起好脊,苫盖严实,捆扎牢固,封好车门、车窗。

(六)散装货物划线装车,避免洒漏、混质,作业完毕须平车;散装液体货物,不跑、不冒、不滴、不漏、不混。

(七)卸车须卸清,作业完毕扫净车体、关好车门。

(八)作业中做到随洒随扫、随破随修,作业完毕做到车边清、道路清、机具清。

第十三条船舶货运

(一)船舶货运员(含船舶理货组长、驳船驾长及驻港理货员,下同)、船舶理货员、看舱人员,严格上网定位,佩戴标志,遵守岗位责任制。

分节驳、无人驳所属单位应有相应管理措施。

(二)装船前,船方对港方提供的计划积载图(表),必须认真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签认,并可提出修改意见。

(三)船舶货运员须深入货物堆存现场,摸清货物品名、特性、包装、标志、规格、数量;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应做好记录。

(四)装货前,船舶应做到适航、适工、适载,备妥分隔、衬垫物料;装货时,指导港方做好货物分隔、衬垫、绑扎工作。

(五)船舶理货员须正确收发、计量、计数,不错卸、错装,分清标志,隔票清楚。坚持做到分清工残、原残,如实填写现场记录,交接清楚,明确责任。

(六)认真监督、指导、配合港方坚持装舱积载标准:由下而上、先远后近、先大后小,上轻下重、箭头朝上;特殊货物先定装舱部位,异装货物慎配装;大硬货物先装,小软货物后装,轻重、大小货物搭配合理,严格装卸顺序;注意装卸事项,码舱整齐、分隔清楚。

(七)装货结束后,船舶货运员应认真核对运单、交接单、分舱单、计划积载图(表)及运输有无特殊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坚持做到“三定”、“四清”:看舱定人、定时、定舱,货物卸清、分票隔票清、残损责任清、货物现场交接清;把好“六关”:备舱关、摸底关、积载关、装货关、航行关、卸货关。

(九)航行途中,船舶应加强对受载货物的检查与管理:注意通风,勤测污水防,防止货物水湿、汗湿、浪湿;定时到货舱进行检查,防止货物滑动移位和倒桩;遇有恶劣气候,要做好对货物加固绑扎工作。

(十)整船装运散装干货,装货前船舶应对所装货物进行摸底检查,防止虫损、湿损、变质货物上船。运煤船舶应严防煤炭自然变质;对港存煤炭已经自燃或超过规定温度的,应及时同港方协商,不采取有效措施,不准装船。

(十一)大宗散货装载完毕应指导港方平舱;认真做好水尺鉴定工作,提出准确的计量数量,做到看准、测准、算准、装足。

(十二)运油船舶,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爆、防污染工作;装油前应保证油舱及管系的清洁,坚持严格的清洗舱、验舱制度,防止油品的掺混和变质;装卸时应遵守安全装卸操作程序,防止油品的跑、冒、滴、漏、混事故;装油后,应检查各种盖及阀门是否封闭,防止油舱渗水混油。

(十三)适时做好油舱的合理加温、保温,卸油时应尽量收尽各舱油脚;卸油结束前,应全面检查油舱,防止漏卸。

第十四条外轮理货

(一)按作业船舶及作业线路,派足理货人员,并严格上岗定位,执行交接制度。

(二)认真做到按关计数,不漏关、不重关、不错计关内小数;工班作业完毕,检查作业线路;全船作业完毕,检查舱内、甲板、船边及作业线路,防止货物漏装、漏卸;船舶作业结束后在两小时内办完交接签证手续。

(三)接单分清标志,理清件数,及时填写理货计数单。

(四)检查“定量、定型、定关”装卸作业情况,指导装舱积载,分隔衬垫,分清工残、原残,当班编制现场记录,按规定正确填写有关单证。

涉及对外索赔的签证,应正确、及时提供;需要对外更正的,应及时办理。

(五)单证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楚;理货资料保管齐全。

(六)收集船方及其他委托方对理货的意见,质量信息反馈快、情况明,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品、军运物资、特种物资等,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货运质量信息

(一)港航企业应定期召开货主座谈会,听取意见,对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质量跟踪,及时掌握情况。

(二)建立货运质量管理例会制度,按月总结货运质量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坚持开展航次货运质量报告书和征求意见书活动(参考附表一、二、三、四,具体格式内容港航企业可自行制定)。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货运质量的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检为主,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化各环节的质量预控,确保运输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货运质量检查可采取明察暗防或召开质量管理人员、实际操作者和货主用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受检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对查出来的问题,应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列入下次检查考核的内容。

第十九条货运质量检查考评,按部颁《水路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的货运质量合格率进行(《货运质量检查考评表》见附表五、附表六)。

第二十条货运质量合格率按下列公式确定:

Σ检查考评项目赋分值

货运质量合格率=-----------------

Σ检查考评项目的满分值×100%

货运质量按四级考核:货运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含90%、下同)为优;90%以下至80%以上为良;80%以下至60%为中;不满60%为差。货运质量达标档次是评价考核货运质量水平的主要依据,应作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升级、创优评奖的条件,企业发生重大货运质量事故或货运质量合格率未达到优、良等级的,应作为评审企业升级、质量管理奖等的否决条件。

第二十一条检查考评

考评企业货运质量,应坚持事实求是,高标准严要求,防止走过场。严禁弄虚作假。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检。由企业自行组织,按规定的检查考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受检面不少于80%,并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查考。

(二)互检。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受检和检查单位,按行业实行对口检查,检查考评范围、项目、次数要基本相同,具有可比性。

(三)抽检。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货运质量情况,不定期、有针对性地选择受检单位,按确定的检查考评范围、项目进行抽检。

自检、互检、抽检的组织工作,由港航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定。检查后,检查单位须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和部(运输管理司),并发给受检单位《水路货运质量检查考评反映通知单》(附表七)。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在货运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企业,由交通主管部门授予“质量信得过单位”、“优质运输先进集体”、“质量管理奖”等荣誉称号。

包装发货管理制度范文3

NB代工企业仓库管理现状

1)NB上耗用的原材料多达千种以上,且各品脾厂商的NB型号各异,导致NB制造企业要管理的原材料有上万之众;加之现今NB制造企业大多采用JIT准时生产方式,导致仓库进料作业批次频繁,数据输入工作繁重,且易发生错误。2)目前NB品牌商大多采用CTO的订单模式,其导致企业的制造工单量少,批次多,备料需求多变,加重原料库房拣料作业的压力,易出错,库存难以实时管控。3)CTO的订单系由工厂直接出至最终用户手中,这一模式加大了出货拣料的难度及增加了出错货的几率。4)出货的压力导致NB制造企业很难对库存进行实时静态的盘点,为保证库存数据的准确性,避免缺料,仓库管理人员需要对库存实施有效的动态盘点,而传统的模式很难保证数据的正确性。为了因应以上作业的需求及管理的需要,NB代工企业投入较多的人力与物力在仓库管理作业上,而收效与投入往往不成正比。

RFID应用于原材料管理的方案

RFID与传统条形码技术相比,其优势是明显的,但其一直以来无法都到快速推广,终其原因,虽然随着RFID的批量生产,其成本已在不断下降,但与传统的条形码相比其实施成本还是要高出许多。所以如何设计出贴合产业物流运作模式的RFID回收模式,将是决定RFID应用的关键。NB代工企业的供应链存在如下特点:1)其60%的供应商本地化,且都是就近交货。2)其对国内供应商的控制力远远高于国外供应商。3)其原材料的供应包装都为工业包装,且可重用性高,回收方便。4)其供应链电子信息化程度较高,基本实现B2B的信息联网。基于以上特点,对于国内国外供应商供应的原材料本案制定了两种不同的RFID实施方案。

1国内进货实施方案

针对本地化供货商的部分可导入可回收的RFID包装模式,即将RFID直接嵌入其最小化包装容器(一般为纸箱),RFID的初始数据有供货商在其出货时,透过B2B数据接口直接抛送到企业,避免了企业的数据二次写入及加贴RFID卷标的作业,简化企业原物料做收的流程。企业在产线回收此类包装容器,并返还给供货商循环使用,此举不但节约了RFID标签的使用,而且节约了包装容器的使用,从整体上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企业库房管理的成本。

2国外进货实施方案

国外进货部门考虑到如果由供应商段实施RFID其运作成本及回收成本较高,且企业对其控制力度不如国内企业,推行与国内进货相同的方式,其可行性较差。故本方案采用由企业在收货时施加RFID,产线使用完回收RFID的运作模式。此模式某种意义上增加了收货时的工作量,单由于实施RFID后,将会大量减少后续库存管理及盘点的作业量,且由于此部分只占到整个原材料采购的40%左右,并且由于是国外供料,其进料的批次不会像国内进料那样频繁密集,所以其工作量是可控的。加之采用的定制的可回收使用的RFID,其成本的投入也相对可控。

包装发货管理制度范文4

1.供货方案

1.1供货保障体系

运维技术员10名,运维技术员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考试并合格。

1.1.1供货计划

我公司从供货厂家当中,优选三家设备生产软件研发为一体的公司,保证设备功能完善、产品质量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从生产、调试、运输、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日历天完成。

设备生产时间安排:按照订货合同内容和设备参数图纸,生产商分批次、分阶段排产,接到我公司订单后开始投产。

设备出厂调试时间安排:生产完设备交给软件工程师进行功能性调试,由厂家8名工程师和我公司4名运维技术人员一起负责调试。

设备运输时间安排:专用汽车运输,有效缩短运输时间。

到货交付时间安排: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我公司派出专业运维工程师协助采购人产品验收并做好交货验收记录和填写接收单据。

设备交付安装、调试时间安排:设备验收完毕之后,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地基,固定设备,以及设备接电等相关工作并做好安装调试记录。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作业以及注意事项:

a)按照地基施工、安装固定、接电等进行;

b)定位设备位置、电源位置、等逐步推进;

c)设备、就位安装、附属配套等穿插进行;

d)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关键部位必须设专人负责把关,切实抓好施工调查和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按期不间断进行。

e)对重点地基施工工序,设备安装,供电部分施工,详细进行技术要求,明确要求,标准、工期和工序配合等,科学地组织施工。

f)用电安全:用电电源采用专用电箱连接,保证“三相五线”安全措施,做到由安全员专门检查、专门管理、不符合用电工具一律不得使用。

g)吊装安全:必须符合吊装安全规程,严格按规程进行吊装。

h)进入现场必须按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供货进度计划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进度

时间

1

设计设备图纸

根据采购人要求及订货合同内容设计设备参数图纸,并与采购人确认

合同签订后

1天

2

设备原材料

根据设备参数图纸准备原材料

原材料准备阶段

1天

3

准备生产

下达生产订单准备调试机床工具

生产准备阶段

1天

4

开始生产

机床切割、组装焊接、喷涂

开始生产阶段

8天

5

半成品检验

工程师根据设备参数图纸要求对半成品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过程检验

1天

6

成品检验

对合格半成品进行精打磨并进行进行检验

成品检验

2天

7

成品功能测试

工程师对设备成品进行功能性调试,使设备达到采购人要求

成品测试

2天

8

产品包装、入库

检验和调试合格成品后,用木板包装并在侧面粘上合格证的标识,入库等待发运。

成品入库

1天

9

成品发运

根据订单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开始发货

开始发运

3天

10

到货采购人验收

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合同内容验收

验收完成

2天

11

设备安装

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地基,固定设备以及设备接电等相关工作

全部完成

3天

1.1.2供货设备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手段

(1)

设备质量按采购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执行,货物的价格,按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执行,所提供的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条件、供应范围及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要求。

(2)

全部设备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具备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装卸等保护措施;如果由于设备包装不良或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我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每一包装件中,有详细装箱清单,并在每件包装上标有引人注目的发货标记。

(3)

设备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对货物凭现状验收,在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损情况下,采购人对货物的件数,外观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

货物交货验收单

产品名称

交付数量

验收数量

验收结果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4)

验收货物发生短缺、损坏等问题时,我公司及时的解决问题。我公司交货时,出具设备的合格证书,设备由我公司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及人员操作培训,但不解除我公司在货物质量保证期的责任。

(5)

货物的质量保修期,按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执行。

(6)

货物由我公司负责运输,装运过程中发生的丢失、损坏等,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其经济损失。

(7)

根据采购人要求,我公司及时派出售后服务人员,给予技术指导。对不合格的设备,由我公司及时无偿更换。

1.1.3供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a)我公司采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产品的质量保证。

b)首先确定项目负责人、质量工程师、计划工程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c)所有原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及国家有关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所采用的材料为优质品,提供检验报告。

d)制定严格的工艺规程,明确和工序的直接责任人。

e)针对设备的主要部件,专人负责生产加工,质量工程师跟踪检查,以确保质量。设备进厂前,进行外观检查、试验等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f)在组织措施上采用矩阵管理模式,即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作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分别对相关部分工作的质量,进度负责,并提供现场服务培训,项目经理通过质量工作师,费用控制工程师和其它各工序的经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费用。

(2)落实安装到位,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误,做好记录。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

编号:

安装地点:

联系人:

电话:

设备到场时间

安装时间

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安装调试人员:

安装调试记录:

安装情况说明:

用户签字:

其他说明:

用户签字:

备注:

(2)供货过程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a)供货计划工作流程

供货计划

采购管理模块

协调仓储准备

采购准备

确定

库存量

确定

储备量

长期合约

采购准备

市场临时

采购准备

熟悉库存现状

采购渠道确认

编制货物储备计划

采购方式方法确认

审核与批准

按计划执行

b)厂家生产过程组织设计流程

实施

设计准备

生产要素分析

生产过程分析

专业化设置

生产布局

工艺工序

运输工序

检验工序

严格工艺纪律,防止设备的不合理使用

是否合理

班次组织

时间组织

是否合理

劳动组合

出货

QE测试

通知OQC检验

出货检验

是否需QE

量产试验

是否符合要求

通知采购

退

不符合

OQC执行检验

不符合

不需要

c)成品出货质检流程

d)进货检验处理流程

返工返修

返回供方

拒收

不合格

合格达标

接收入库

审核员审核

进货检验报告单

合格

IQC执行检验

IQC复检

不合格

2.供货保障措施

2.1 确认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运输条件

a)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b)供货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25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c)交货方式:设备到达指定的地点后经用户检验合格方可交货。

d)运输条件:专用汽车运输,运费由我方承担。

交货记录单

交货记录单:

编号:

日期:

收货方:

发货方:

交货地点:

联络人姓名:

交货日期:

交货时间:

交货清单:

备注:

经办人:

核实人:

签名:

签名:

2.2 投标设备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说明

a)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

b)质量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品验收。

c)数量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配置清单与产品组件三者一致并且随附产品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

d)安装验收是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对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有关的设备安装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后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

设备验收表

编号:

日期:

设备名称

出厂编号

主要技术参数:

随机附件及数量:

随机资料:

设备调试情况:

设备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

备注:

部门签字:

日期:

验收负责人签字:

日期

e)完工测试

系统完工测试主要是对已安装设备进行单体测试。

f)大联调

本系统设备联调是指:在与其它系统不相连的情况下,测试系统的所有设备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能否很好地工作,能否完成系统每一个设备的功能要求。联动联调是指与其它相关系统设备连接一起进行系统全面调试,以测试检验综合布线系统与其它系统的监控功能。系统功能测试完毕后,签署调试验收证书。

g)试运行

系统连续48小时运行测试完成,到系统现场完工测试结束,试运行验收通过后,运行记录表移交甲方有关部门。

h)保修期

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保修期,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将进行抽查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3供货前保障措施

a)产品的订货必然和货款有紧密联系,充足的货款是保证订货及时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准备充足的备货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订货。

b)订货时还要充分考虑产品的库存情况及物流情况,留有充足的回旋余地,尽量减少因异常原因导致的供货不及时。

c)订货要从正规的销售渠道或厂家指定的销售机构签订订货合同,以确保质量和进度,订货后还要及时了解产品物流进度,时刻明白产品走到了哪个地方,什么时间到达目的地,做到心中有数,并以此来指导施工产品不能按时到达时,及时通知施工人员调整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避免出现停工待料的情况。

d)到货后及时运至施工现场,并指定专人进行看管,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风吹日晒雨淋及各种可能的破坏,货物到货后即进行外观检查,检查要和甲方相关人员一道进行,并可进行检查,做好记录。避免因此环节延误产品的上架安装调试。

e)与甲方单位签订合同后,将立即完成备货的工作。在供货期间,将密切跟踪货物生产、运输情况。我们将以到货情况跟踪表的形式,每周向采购单位报备供货阶段情况,我们遵循以下原则:

1)在所有产品的运输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符合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目的地。

2)公司负责国内运输和支付费用、保险费,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3)货物收据签收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4)项目现场已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为准。

2.4验收保证措施

技术支持小组和实施小组在抵达现场后,与甲方一同组织产品验收,包括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要求、是否有质量问题的过程,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则报项目经理处理。如果检测与验收合格,则请甲方在相应产品验收表单上签字验收把具体验收流程如下:

a)产品的交付

货物送达后由甲方负责人核对货物的型号和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如果相符,则进行货物的检查,如若不符,则对不符的产品不予签收。

b)产品的检查

设备型号和数量相符,则对货物进行检查。

1)

包装外观检查

包装外观检查就是对货物的外观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看是否有破损或严重的损伤。

2)

开箱检查

打开外包装,检查货物是否完整、各种资料及配件是否齐全。

2.5 设备、工具、材料措施

a)数量保障:按物资供应数量要求投入相应设备、车辆、安防设施、工具材料及防护用品等,以保证项目正常供货、服务。

b)性能维护:加强设备管理,及时保养、检修。易损配件要常备,防止因机械故障而影响供货进度。

2.6 生产及库存管理措施

先进生产工艺的合理运用,是保障产品如期供货最直接的根本保障。做好详尽的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技术先行。精心组织,严格检验,确保本项目顺利实现既定的交货目标。

a)严格遵守本公司质量保证体系,遵循质量检查程序,加强质量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一次合格,避免因退换货而影响客户满意度。

b)努力改进生产工艺,改善生产环境及条件,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确保产品生产库存量。

2.7 经济措施

加强资金的预算和支出管理工作,为项目的顺利进行,从资金上做好充足的准备。

3.供货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完成我公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项目实施过程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3.1 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运维技术主管为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

(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

(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

(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

(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

(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

(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3.2设备出厂生产的质量控制措施

(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

(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

(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

(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3 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1)

成立专门的本设备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2)

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3)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

(4)

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3.4 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1)

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2)

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3)

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4)

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5)

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

(6)

对技术较强的软件系统,派遣专业的运维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

(7)

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

(8)

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3.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1)

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

(2)

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小型产品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专车运输。

(3)

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3.6 到货验收时的质量控制措施

(1)

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甲方负责人和我司运维技术员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2)

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3)

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技术资料等装箱内容。

(4)

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进度。

3.7 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控制措施

(1)项目中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要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

(2)项目部要根据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3.8 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控制措施

(1)制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本项目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项目在后续中遭受损坏。

(3)分项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9 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控制措施

(1)

设备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交付与验收。

(2)

在交付验收之前,我方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3.10 工程工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1)作业工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

(2)工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如数量多公司负责派车运送。

(3)在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

(4)仓库按照工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5)制定完善的工具仓管和领用制度。

(6)需要现场组装,安排运维技术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

(7)安装现场内,应充分考虑到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4.供货承诺

(招标人):

我公司负责设备地面硬化和用电接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我公司保证合同商品须为全新的(包括零部件)、未使用过的,并在各方面均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及规格和数量,如有问题,必须更换、补充。更换、补充等处理及相应的费用均由我公司自行负担。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包装发货管理制度范文5

1中铁快运包装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包装作业不规范

一是现场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不正确,未能完全按照包装标准进行规范作业。二是对客户已包装、但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货物未正确引导客户采取二次包装。据不完全统计,中铁快运每年因包装不合格所造成的理赔事故几乎接近总事故的50%,严重影响了运输服务质量和中铁快运的社会形象。三是中转运输机构对出现破损迹象的货物外包装未及时主动进行修缮。

1.2包装经营意识不强

一是从主观思想上还没有认识到包装作为保护货物安全的最根本目的,以及包装质量对于整个物流活动的重要性。二是对包装经营还是传统的“坐商”方式,只有客户需要时,才去提供包装服务,经营手段落后。三是主动销售包装的观念淡薄,缺少市场调查和客户包装消费信息的反馈。

1.3包装产品种类较少,新产品开发和研发能力不足

一是仅能提供通用的箱、盒、袋类包装及泡沫、海绵衬垫等辅助物,缺少能够周转、重复使用、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的包装产品。二是包装技术水平落后。中铁快运在防潮包装技术、防水包装技术、危险品包装技术、防破损包装技术、防锈包装技术、防霉腐包装技术,以及特种包装技术等方面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三是中铁快运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上缺少支撑技术创新的机制,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包装产品,新型高新技术包装材料的研发能力不足。

2中铁快运包装的管理创新与实践

2.1深化改革,包装实行专业化管理

一是建立了公司、分公司和营业部3级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和范围,根据需要在各级管理中明确专人负责包装管理,营业部经理要对管辖区域负总责,公司实行问责制。二是规范了包装作业标准。根据运输作业特点,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包装的规章办法,主要依照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形状、体积、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包装。三是规范了包装收费。分公司要对各类包装产品的收费价格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申报,并将批复的收费价格公布在营业厅明显处,实行明码标价,上墙揭挂,按价收费,明白消费。四是制定了统一的培训教材,定期组织培训,开展包装现场操作技术比武活动。五是实行发送自检、到达抽检、系统互检制度。

2.2丰富包装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中铁快运目前能够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包装产品有箱类(木箱、花格木箱、瓦楞纸箱、胶合板箱、竹胶板箱、中铁快运专用箱、中铁快运冷链包裹专用箱、轻小型包裹快运盒等)、袋类(一次性编码施封锁集装袋和编织袋)、标识类(公司大客户、时限快运、签单返回、运费到收、快运包裹、分公司大客户、冷链快运、安全标志等)、锁具类(编码锁、防盗锁等)类、打包带类(机用、手工)、封箱粘胶带(宽、窄)等6大类几十种。

2.3开发包装耗材管理系统,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按照“合理使用、提高效益、节约成本、避免浪费”的原则,中铁快运加强包装耗材日常使用管理,自主开发了一套包装耗材管理系统。分公司通过包装耗材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订购包装耗材,供应商按网上订单要求将包装耗材运送至指定地点,分公司得知信息后及时领取,并在包装耗材系统内进行到货确认。实施耗材管理系统,不仅能随时查询各单位订购量、各种耗材使用量,而且能够掌握包装耗材成本支出、库存量等情况,实现了避免包装耗材浪费、合理使用的管理效果。

2.4坚持创新,自主研发新型包装产品

中铁快运非常重视包装产品研发,已有中铁快运专用箱、一次性编码施封锁、中铁快运冷链箱3种包装产品取得国家专列,并在生产经营中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专用箱适用于通信器材、贵重药品、电子产品、笔记本电脑、家用小电器、艺术品等贵重物。一次性编码施封锁集装袋由集装袋和编码施封锁两部分组成,具有防水、防潮性能,适用于粮食、中药材、干菜、种子等粒状易散漏物品,以及被褥、羽绒制品、毛线、棉丝网套、布匹、纺织品、粉料状易撒漏物品和高档服装等。冷链箱分L0、L1、L2三种型号,适用于需要低温运输的生物制品、医药制品、高档食品,以及其他需要保温运输的产品。此外,为适应市场需求,丰富包装产品的种类,设计开发了轻小型快递盒,在百货连锁便利店、写字楼服务台、街道社区、酒店前台等地方办理,实行“一口价、一条龙”服务,允许社会企业、个人采取加盟方式参与,努力增强中铁快运竞争实力。

包装发货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台湾木质 包装标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所有进境木质包装必须加施IPPC标识,标识的式样和加施要求必须符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的标准,标识必须加施于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标识应清晰易辨、永久且不能移动。本文提出在IPPC标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建议。

1、进境货物木质包装IPPC标识使用中的若干问题

1.1IPPC标识不规范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以下简称IPMS 15号标准)要求IPPC标识为长方形,标识上至少应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家编码(XX)、国家植保机构编制的木质包装材料生产者的编号(000)和除害处理方法(YY)等信息。但在检疫中发现有些来自台湾的木质包装上虽然有标识,但缺少IPPC规定的信息;有的表示虽具IPPC要求的信息,但非长方形;有些标识加盖在表面粗糙的木质包装上,致使检疫时难以识别;还有的把标识加盖在任意部位,在检疫时难以发现。

1.2IPPC标识真伪难辨

从目前台湾进境木质包装查验情况来看,加施IPPC标识多采用油墨喷绘、烙印或蘸油墨盖章的形式,这种办法无需制作技术和科技含量,极易模仿和伪造。现在我们无法防止国外不法企业伪造标识,也无法验证进境木质包装上的标识的真伪,从而对口岸查验和检疫增加了难度。

1.3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仍然存在疫情风险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4号令)要求,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经抽查检疫未发现活体的有害生物立即放行。由此,许多企业误认为加盖了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就无疫情风险了,从而出现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木质包装重复使用、转让或随意丢弃的现象。事实上,我国一些口岸从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中多次截获有害生物,这说明IPPC标识并不等于无疫情风险,从口岸放行的木质包装不仅存在现场检疫疏漏的可能,也存在有害生物二次感染的可能。

2、 建议和对策

2.1强调必须规范使用IPPC标识

(1)要求所有进境木质包装加施符合IPMS 15号标准的IPPC标识,其必须是长方形,内含国家编号、生产者编号和除害处理方法(XX-000-YY)信息。(2)所有进境木质包装上至少加施2个IPPC标识,木垫板要加施在左右对角处,木箱要分别加施在相对的两个侧面板上且都要在显眼位置。(3)对于集装箱装载的大型机械或其他货物所使用的支撑木一律要作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对于装运卡板纸的“三明治”式上下都使用的木卡板要作除害处理并且都要加施IPPC标识。(4)对进境的木板材或人造板等货物使用实木木方或木垫板作为包装材料的,一律按照84号令的要求加施IPPC标识。(5)对与我国«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其«补充办法»要求不符的木质包装,一律作销毁、连同货物除害处理或退运处理。

2.2必须加强IPPC标识的防伪措施

目前,进出口木质包装上加施的标识缺少防伪措施,国内外有少数不法企业为降低成本,简化手续,逃避官方检疫,可能会伪造IPPC标识。为避免这种现象发生,国家质检总局应会同各贸易国各自公布注册或备案的除害处理公司及IPPC标识样式,并要求对木质包装进行数码防伪或GPS与随机加密算法防伪,即运用计算机为每一件木质包装随机加密生成一个或一组由16-20位数字组成的防伪数组保存在数码防伪网络的中心数据库,并将这组数据印刻在木质包装上,任何人在需要鉴别标识真伪时,只需拨打查询电话或用短信查询或链接指定的网站便可查询真假。从而为现场检疫和标识鉴别提供依据。

2.3加大现场检疫和后续检疫监管力度

木质包装作为携带有害生物的高风险载体,在现场检疫过程中,首先查验其是否加施规范的IPPC标识,再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确定抽查比例进行检疫。对无IPPC标识的或加施标识仍发现活有害生物的货物应先从严检验检疫,然后再作除害处理。这样不仅可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人,还可根据截获疫情,运用WTO/TBT协定的规则,采取必要的技术贸易措施。木质包装的后续监管是十分必要的,应该由各口岸检疫部门根据本局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进境木质包装材料检疫监管簿”制度,要求企业在报检的同时,在监管簿上如实填写该批木质包装的报检日期、报检号、产地、数量、种类(木箱或木卡板)等项目。货物通关后,企业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将木质包装拆下,按同批次集中堆放到封闭的木质包装专用库房,在每一件木质包装上张贴标签,标签内容与监管簿相符。检验检疫部门在60d监管周期内对木质包装进行监管,监管周期内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检疫监管的木质包装不得擅自挪用和处理。

2.4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分类管理

(1) 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实施分类管理,对经常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实施重点检疫。(2) 对进口企业进行检疫信用等级评定,建立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对严格遵守IPMS 15号标准在现场检疫中一年未发现疫情的进口企业,可列为诚信企业,在口岸现场检疫过程中,可考虑适当减少现场抽查比例或直接实施调离后集中检疫;对那些使用IPPC标识仍发现疫情的进口企业和多次使用未加施IPPC标识木质包装的企业,列为信誉不良企业,在现场检疫中要加大抽查比例,甚至全部卸货检疫,问题严重的,连同货物作退运处理。(3) 对信誉不良的进口企业要加大对该企业进口木质包装的后续监管力度,要经常性不定期地对该企业的进境木质包装进行检疫监管,一般检疫监管周期不超过30d;对信誉较好的进口企业可适当延长监管周期,但最长监管周期不超过6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