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公司规章制度范例6篇

包装公司规章制度

包装公司规章制度范文1

化工生产委员会属各单位、业务外包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外包业务,但工程项目及以工程量结算的外委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以项目进行考核。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原则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原则;

(三)坚持监督与管理、教育与惩罚、技术与服务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谁用谁管的原则。

三、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所用劳务人员,年龄及健康程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二)参与工作的设施及装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证书。

(三)承包方所用车辆必须有行驶证,并定期进行年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安装相应安全设施。

(四)外包单位新增人员和变更人员必须事先报安全生产部登记审批并进行安全交底,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如未按规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处罚。

(五)外包单位在承接生产任务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产任务。

(六)外包单位违反本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该外包单位负担。

(七)外包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分厂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进入厂区的拉运车辆应按照行车路线指示牌行驶、过磅、卸货、回皮,办完业务的所有车辆严禁在厂内停留。

(九)合理规划物料堆放区域,放置相应标识牌,标识内容需明确清楚。

(十)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保持场地周围卫生清洁,无垃圾杂物等。

(十一)拉运车辆应按指定的区域、路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公司所规定行使速度。

(十二)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四、考核

厂内所有外包单位需遵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厂区内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本岗位及休息室内卫生清洁,其他事项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外包车辆及其他设备考核概述

1.

外包单位车辆作业时,如违反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违章驾驶、倒车或转向时不做相应警示,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2.

所有进入厂区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乱停、乱卸,严禁碾压场地上堆放的物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3.

车辆照明、刹车、喇叭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查,自卸车必须安装车斗起放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发生故障未及时恢复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4.

拉运车辆及司机、装载车辆及司机、倒运车辆及司机、现场作业人员损坏厂内设备设施须按原价赔偿,并处罚500-1000元。

5.

进入厂内的铲车、拉运车必须统一摆放在指定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发现一例罚款50元。

6.

外包车辆需按照安全相关制度进行年检和安装相应安全设施,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二)外包人员考核概述

1.

外包人员必须按厂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业,因违章、违规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自行承担责任。

2.

外包人员需按属地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外包业务,积极配合分厂生产经营,不配合操作的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3.

使用叉车、装载机、吊车等特种设备的外包人员,需持证上岗,证件须真实、有效,否则处以100-500元/人次罚款。

4.

外包单位员工严禁、打架、聚众闹事,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打伤他人者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5.

外包人员发生盗窃事件,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5倍扣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装、卸车人员严禁向拉运货物司机索要财物,发现一次或遭到客户举报,处罚当事人最低500元,情节严重的我公司将与其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7.

进入厂区所有人员严禁吸烟,违者处罚200-500元。

8.

外包单位员工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登记,经门卫确认后方可进厂,进出厂时间要做好登记,违者罚款100-500元。

(三)其他考核

1.

安全方面

(1)如因承包商不服从化工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造成非我公司人员伤亡的,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化工委员会概不负责。如造成我公司人员伤亡的,我公司有权利参与调查处理。

(2)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化工委员会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引发设备事故,参照化工委员会《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考核。

(3)日常发生的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参照化工委员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事故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考核。

2.

生产方面

(1)片碱承包业务

①外包人员严格按照片碱包装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片碱包装质量,未按照包装规程进行包装,影响片碱质量考核500元/次。

②装置巡检人员将不定期对片碱重量进行抽查,若发现重量存在严重问题,根据重量偏差情况对外包码垛人员及调秤人员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将对外包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2)上盐、卸盐码垛;上煤、除灰;水泥厂内装卸及倒运

①上煤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合格燃料正常连续供应,由于上煤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对相关人员考核500元,情节严重报公司处理。

②出灰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系统灰渣定期定量清理,保证熔盐炉正常连续运行,由于出灰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视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考核200-1000元。

③外包人员不得随意脱岗,影响上盐时间;如需外出较长时间不能到岗需告知班组人员;如发现不能及时上盐一次考核300元。

④上盐时须服从当班上盐工的指挥,不得随意上盐,不服从指挥者一次考核200元。

⑤电石渣堆棚上料铲车必须保证不间断上料,如因铲车原因造成电石渣断料10分钟以上处罚500元。如因断料造成水泥分厂停产,视生产损失情况加重处罚。

⑥原煤堆棚铲车必须服从水泥分厂的堆放及按比例搭配上煤任务,如出现不服从管理延误上煤、不按比例搭配上煤可断煤等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3)电石破碎业务

①破碎电石必须保证粒度在25—50mm,若因大块电石及钢管、大片硅铁等进入料斗造成卡料一次罚款10元,因此而导致降量每半小时罚款

500元。

②严禁在破碎电石时向破碎机内放入其他杂物(如手套、胶皮、钢棒、砖头、大片硅铁等)及高温电石,若因破碎机内混掺杂物进入发生器造成发生器排渣堵,一次罚款10元;造成排渣泵堵一次罚款100元。

③破碎电石必须按照先来电石先用的原则,电石在库中连续存放两天未使用一次罚款10元,使用不当造成风化一次罚款

300元。

④电石破碎量必须确保生产所需,因破碎不及时电石供应不足造成系统降量罚款

1000元,停车罚款

5000元,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⑤严禁使用热电石,违反一次罚款300元,使用热电石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一)制度中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使用法律手段。

(二)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项目,如现场清洁、清扫,综合部服务等方面,需按各分厂外包管理制度执行。

(三)外包属地管理人员有权对外包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标准参照附件。

(四)考核及奖罚标准如下:

考评分值

奖罚金额

60分及以下

处罚外包单位500元。

61-70分

处罚外包单位200元。

71-80分

处罚外包单位100元。

81-90分

不奖不罚。

91-95分

奖励外包单位200元。

96分及以上

奖励外包单位500元。

(五)对外包单位业务评价按月进行,奖罚金额在外包费用中结算。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包装公司规章制度范文2

湖北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保洁项目发包单位概况

1、单位概况:

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吉利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位于湖南省湘潭九华经开区,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刘向阳,注册资本8850万美元;经营范围: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中心、生产物流部、技术部、安技环保办等部门及焊装厂、涂装厂等4个分厂,其中安技环保办主任刘咸雄,涂装厂厂长周军。

涂装厂设有技质科、生产科和喷涂班、精饰班、打磨班等7个班组,生产科科长王伟负责本厂生产组织、安全环保等工作,生产科专职安全员邓烨负责指导监管班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检查等工作。

2、保洁项目合同签订情况:经调查,2017年4月28日和5月5日,湖南吉利公司(甲方)与湖北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湖北端华公司)分别签订《涂装车间2017年度常规保洁项目承揽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将涂装车间常规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保洁项目)发包给乙方承揽,合同总金额为195万元,合同周期为12个月;《安全管理协议》约定了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甲方职责第1条:负责对乙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的统一监管与协调,第3条: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查,并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等。

(二)保洁项目承揽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概况:湖北端华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位于十堰市红卫街办王湾社区,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文明,总经理张荣新。公司经营范围:涂装设备、输送设备、环保设备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清洁服务等。公司下设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6个部门及项目部,现有员工150余人。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调查,湖北端华公司编制了《安全事故处理、奖惩制度》、《项目运营管理手册》和《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1-010)》,规范安全管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项目部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该公司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对公司总经理、项目部行政助理、领班及副领班等岗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4.6条(涂装车间一般安全制度):生产进行时,在车间内须沿人行通道行走,禁止进入移行机和升降机区域;第5.13.7.3条(涂装车间区域、设备和人身安全制度)规定:员工在非生产区域进入设备运行区(特别是流水线区域)工作之前,必须由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锁定等;《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2)》规定:在升降机、移行机、辊床工位清理作业时,作业前确认升降机、移行机是否在运行,严禁在运行时进行清理等。

3、湘潭保洁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经调查,签订保洁项目承揽合同后,湖北端华公司成立了吉利汽车湘潭项目部,设有项目经理刘超良、行政助理傅艳飞等3名项目管理人员和3个保洁班组(白班20人、中班6人和晚班15人),其中白、中班领班谭菊,中班副领班王良付;2017年5月1日,项目部对新员工进行了一天的上岗前教育培训(上午3课时的课堂教育,下午2课时的保洁现场岗位培训),然后每周再进行1课时集中教育培训,白班、晚班每天上班前由领班组织约10分钟的安全讲话(中班与白班一起),但项目部没有余文湘(9月份新进员工)签字的上岗前教育培训记录,余文湘没有按照要求参加教育培训考核;项目部10-12月份的安全话题记录中没有关于升降机安全保洁的内容,项目部也没有落实《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7.3条(即生产线保洁作业须安全锁定)的要求,没有对中班作业的安全检查和查处违章等记录。

二、事故班组工作岗位情况

经调查,湖北端华公司湘潭保洁班组中班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为22:00-次日6:00,主要工作是擦拭、清扫涂装车间室内地面,更换设备过滤袋及清洗槽体等,班组成员工作区域固定,副领班王良付负责更换涂装车间前处理过滤袋、铲胶等保洁工作和班组管理工作,余文湘负责涂装车间打磨线、割灰线和每周日对车间旋转机、平移机和升降机不工作时的保洁工作。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过程

2017年12月13日22时左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保洁班组中班副领班王良付和李利群、余文湘等5人开始进入涂装车间上班,王良付巡查了本班组所有工位后,便去自己的工位做事;14日0时35分左右,余文湘在6号升降机防护网4、5米外的打磨班区域清扫卫生;0时50分左右,涂装厂PVC细密封补胶泡员工贾智发现6号升降机上没有小车车身下来,便去查看,发现保洁员余文湘呈弯腰状被挤压在升降机配重块和底部横梁之间,旁边地上有一把扫帚,升降机卡住不动了;贾智马上通知生产线停升降机,这时涂装自由岗龚伟也查看到事故情况,马上用对讲机通知厂机修员、安全员等人赶到事故现场,升起配重块,将保洁员救出,龚伟同时拨打120电话,并告诉保洁副领班王良付出事故了,安全员邓烨打电话向公司安环办主任刘咸雄等报告了事故情况;涂装厂生产科科长王伟等人听到呼喊,马上从办公室赶到6号升降机区域;1时5分左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经理刘超良、涂装厂厂长周军和公司安环办主任刘咸雄等先后赶到事故现场,1时15分左右,湘潭市中心医院120救护车赶到,1时55分左右,急救医生确认余文湘抢救无效死亡。

湖南吉利公司向九华经开区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湘潭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于9时50分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

(二)善后处理情况

12月14日,湖北端华公司对死者的事故赔偿金103余万元已赔付到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湖南吉利公司涂装车间打磨班工作区域内6号升降机处,升降机上升时长约18秒,下降时长约20秒,辊床输送时长约15秒;升降机配重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其底部低于升降机底部横梁约50mm;配重块重约600kg(略重于喷涂前车身重量)。该升降机四周地面上设有防护围栏,东面的防护栏上悬挂有禁止靠近、当心落物两块安全警示标志,南面的防护围栏上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五、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违章作业。余文湘违反本公司《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4.6条(涂装车间一般安全制度)和《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2)》的规定,在涂装车间升降机运行时,进入升降机区域,进行保洁,不慎被挤压在升降机配重块和机架底部横梁之间,当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中班无安全管理人员巡查,没人及时发现当班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升降机区域作业的行为;二是湖北端华公司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其湘潭项目部安全检查和查处违章作业行为等不到位;三是湖南吉利公司及其涂装厂对升降机区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对湖北端华公司保洁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湖北端华公司主要负责人没有对公司总经理、项目部行政助理、领班及副领班等岗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管理人员没有落实生产线保洁作业须安全锁定等要求,该项目经理对保洁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湖北端华公司督促其湘潭项目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余文湘,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中班保洁员,事故当天,违反本公司《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4.6条和《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2)》规定,在涂装车间升降机运行时,进入升降机区域进行保洁,不慎被挤压在升降机配重块和机架底部横梁之间,当场死亡,对这起事故应负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责任。

(二)建议追究责任的人员

1、王良付,男,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中班副领班,负责中班工作安排和现场管理。事故当天,王良付对本班人员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谭菊,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白、中班领班,负责班组全面工作。谭菊对班组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落实涂装生产线保洁作业须安全锁定等要求,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重要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3、傅艳飞,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行政助理,负责招聘、物料采购和员工安全培训等工作。傅艳飞没有组织、落实好项目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这起事故应负重要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刘超良,男,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经理,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刘超良没有抓好项目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中班没有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巡查,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不到位,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三)相关行政处罚建议

1、湖北端华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是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建议由湘潭市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张荣新,男,湖北端华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张荣新没有对总经理、湘潭项目部行政助理、领班及副领班等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组织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对这起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湘潭市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湖北端华公司在收到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复后,一个月内将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湘潭市安委办。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1、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湖北端华公司要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 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查处违章作业行为等,确保生产安全。

2、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湖北端华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公司及项目部各部门、各岗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工作。

包装公司规章制度范文3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核技术应用项目1台df5500型核子秤,安装于一期选矿厂磨选车间,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铁矿入磨量进行计量。此台核子秤由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其中含有1枚铯-137放射源,源的出厂活度为1.48gbq(8月22日出厂)。该项目的总投资为25万元,于9月13日通过省环保局审批,项目于12月投产试运行,2月13日取得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闽环辐证[00036]).

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在铅罐表面和磨选车间传输带均已放置了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具有本科学历的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放射防护人员岗位职责》、《核子秤维修制度》、《核子秤安全操作规程》、《环保标准、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安全防范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核子秤放射源泄漏应急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我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厂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障了辐射零事故、零伤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辐射工作长期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包装公司规章制度范文4

第1章定义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2.2酒店规模

2.3建筑进行程序

2.4酒店验收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3.4部分开业期间

3.5酒店开业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4.2技术顾问概要

4.3报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5.3广告

5.4对酒店层面之协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

6.2建筑结构修茸——修改及扩充

6.3酒店业主的税务责任

第7章保险

第8章财务项目

8.1银行帐户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8.3奖励性管理费

8.4付款于酒店业主

第9章合同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终止

10.4特别条款

10.5继承和转让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7双方关系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11.2通知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厅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礼堂

_________歌舞厅

_________运动/健康设备

_________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章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A)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B)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C)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D)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包装公司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包装;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91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00)03 0034 02

在利润可以人为操纵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将逐渐转化为各地方政府财力、母公司实力的较量,而不是公司在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自身素质基础上,进行市场竞争的成果。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依据公司质地、行业和市场情况,来推测、判断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水平的做法将显得非常荒唐。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很难将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包装的手段归纳完全。但是,无论上市公司运用何种方式进行利润包装,都将给证券市场带来更多的非理性因素,为其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一、上市公司利润包装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

倘若关联交易是以市价作为交易的定价原则,则不会对交易的双方产生异常的。而事实上有些公司的关联交易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公司之间转移。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包装利润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有:

1.关联购销业务。不少公司在上市改组时是由集团某一块优质资产为主整合的,与母公司存在着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的密切联系,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业务方面,包装利润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资产租赁。当上市公司利润水平不理想时,母公司调低租金价格或以象征性的价格收费,或上市公司以远高于市场价格的租金水平将资产租赁给母公司使用;有的上市公司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再转租给母公司的子公司,转移利润。(2)关联购销。如ST苏三山1997年销售一批货物给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销售收入16002万元,销售成本14002万元,产生的净利润达2000万元,交易价格由协议确定。(3)转嫁费用负担。上市公司和母公司存在着产销和服务关系,在改组上市前,双方须签订有关费用支付和分摊标准的协议。当上市公司利润水平不理想时,母公司或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从而达到转移费用、提高上市公司利润水平的目的。

2.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由于我国对公司的价值评估缺乏相应的体系及操作规范,公司并购的和财务处理不够完善,主观上亦有地方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刻意参与,使得资产转让和转换基本上表现的是不等价交换和转移利润。其主要表现形式是:(1)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和等额的债务剥离给母公司,金蝉脱壳,以达到降低财务费用和避免不良资产经营所产生的亏损或损失的目的。(2)将不良长期投资转卖给母公司。母公司将优质资产低价卖给上市公司,或与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进行不等价交换。

3.计收资金占用费。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和拆借现象比比皆是,两者之间也难以严格区分,虽属拆借也就法不责众。较为普遍的情况是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均未公告,投资者无法对此合理性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预计。(1)向母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如浦东不锈1998年中期实现利润2837 04万元,但应收母公司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就达559 73万元,而母公司报告期期末欠上市公司2916 52万元。(2)向被投资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为增加利润,上市公司向被投资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通过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形式和利用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本身的缺陷,在年报或中报中却能反映一块利润。

4.托管经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由于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规规定及操作规范,托管经营的操作都是偏离惯例、纯属利润包装的形式:一是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这样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又凭空获得了一块利润;二是母公司将稳定、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由上市公司托管,直接装入上市公司利润。

5.合作投资。一旦发现净资产收益率难以达到10%的要求,或经营不善出现连续亏损,上市公司便倒推缺多少利润,然后与母公司签订联合投资合同。投资回报按测算的缺口利润确定,由母公司让给一块利润。

(二)“巧用”会计政策虚增利润

不同的会计政策会导致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差异。有些会计政策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必须遵守,而有些则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加以选择采用。由于会计政策选择具有的灵活性,因而也就成为企业自身进行利润包装的主要手段。

1.变更会计核算方法。当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或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方法大多是根据企业的需要来决定的。其手法主要有:改变折旧政策,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即降低折旧率);采用直接转销法调低坏帐率虚增利润。会计核算方法成为某些上市公司包装利润的重要手段。

2.利息资本化。按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属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利息支出,应列入当期财务费用,减少当期利润;属于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所占用资金的利息应予以资本化,增加资产的帐面价值,并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形式在今后逐步得到补偿。

3.潜亏挂帐。公司的资产帐户中,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待处理财产损失基本上已不具有赢利能力,资产质量较差,市场人士一般习惯称其为不良资产。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一般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倘若成为坏帐也是很大的一笔费用。不过它的确认只以后年度的业绩,不会降低当期的利润,所以上市公司为提升当期的经营业绩,都不愿处理不良资产帐户的余额,长时间挂在帐上,以上行为统称为潜亏挂帐。有时,上市公司甚至通过潜亏挂帐将原本属于当期的费用记入上述各类帐户中留待以后处理,造成大量不良资产挂在帐上,使得上市公司资产出现严重“虚胖”,利润水分极大。

4.巨额冲销。公司在对外报告过程中,可以通过操纵可自由控制的应计项目,使利润在不同的期间转移。“巨额冲销”就是把有可能在以后期间发生的损失提前确认,以提高以后年度的业绩。具体表现为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大幅度下跌,以后期间出现反弹。此法特别是在当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两年亏损后,公司为避免第三年继续发生亏损而被摘牌时所广泛采用。

(三)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包装利润

由于上市指标争取难度大、壳资源紧张,地方政府不忍本地的上市公司失去宝贵的上市资格或配股资格,在公司的危难时刻,政府往往要伸出“看得见的手”。而上市公司在筹集资金方面的作用,更使政府部门认识到扶持和利用上市公司筹集资金对当地的重要性。甚至有的地方提出了要对壳资源统加利用,政府财政先损失一点,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并进而提高股价,通过配股多募集资金发展当地经济,并取得税收的增长。为全力扶持上市公司,有些地方政府从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面的背后支持走向前台,以短期损失财政收入予以扶持。其主要形式是:

1.地方财政补贴。出于种种原因,地方政府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的现象屡见不鲜,且个别案例补贴数额相当大。如某获得了上市指标,但其利润连续几年的经营业绩不够标准,当地政府部门采取了计划手段,按企业销售每吨产品由财政补给一定补贴的形式使其几年的经营业绩达到上市标准。此外,为了使上市公司能够获得较高的配股价格,通过补贴方式提高其年度业绩的做法也在不少公司的年报中得以。我国地方财政普遍吃紧,地方财政补贴不可能年年都有,也不可能构成上市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这给上市公司以后的业绩急剧滑坡埋下了隐患。

2.降低税负。按照税法规定,特区企业、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和内地企业所得税税率各不相同,所得税的减免权除税法统一规定外,地方无权减免。但为了扶持上市公司,许多地方政府相互比照,越权给上市公司税收返还政策,多数上市公司所得税的实际税收负担为15%甚至更低。

3.减免利息。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降低了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利润。

二、防止利润包装的对策

1.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截止1999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已达949家,总市值26471亿元,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已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另外,国企改革、建立企业制度,这些都离不开证券市场的鼎力支持。市场期待已久的《证券法》已出台,我国有关证券方面的法规条文还有《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各部门的规章、规定等,但在全面性、系统性、操作性和权威性等方面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要,证券市场要健康发展是离不开健全的法规制度的。

2.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公司披露的最低限度,公司披露信息时应遵循“从多不从少”的原则,对披露信息不足(对某些重要项目未予披露或不按要求完整披露)的公司,证券监管部门应给予一定的处罚,并责令其补充公告其语焉不祥、但对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和财务事项。

3.会计政策应尽早与国际接轨。现行会计系统具有很大的弹性,如会计准则规定,一项业务可有几种供公司选择,有关的会计设定的估计范围由公司自己确定,这些都为公司进行利润包装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从剔除会计包装利润的弹性,提高同行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可比性,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润的立场出发,对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重大会计政策采用,应以原则性的刚性规定为妥当。

4.按市场规则规范公司收购、资产重组,尽量避免和减少过多的关联交易行为。在解决公司收购、资产重组渠道的基础上,如何做到公平交易并规范其行为是极为重要的。因而,需制定公司并购和重组的有关法规和财务处理规则,做到公平交易,保护各方利益;对被购企业的利润何时反映和如何处理等目前较为混乱的问题,要加以明确规定;开展对公司价值评估的研究,制定指导性的操作规范,以利于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活动的开展。

5.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有关监管部门一定要真正重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意见,对审计意见中提到的报表编制中的明显错误,在调查、核实后,必须要求上市公司进行改正,否则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在审核公司配股等重要问题时应受到高度重视。广大投资者则根据审计意见,通过股票交易,对公司及其管理当局的行为作出评价。

包装公司规章制度范文6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班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_______”塑钢门窗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

3.门窗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m2。

4.监理单位:_______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施工内容

塑钢门窗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框边塞缝、塑钢门窗成品保护、现场负责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

三、合同价格及总承包管理

1.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暂定含税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元),甲方和丙方另行签订合同。

2.丙方作为乙方施工班组,由乙方提供相关支持,丙方必须以乙方名义组织施工。

3.施工配合费、总承包管理费及利润补偿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不得就此收取丙方任何费用。以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塑钢门窗采用标准图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塑钢门窗成品质量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3.塑钢门窗施工与安装应符合:《塑钢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37)、《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13-35)。

4.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型材、衬钢、玻璃)由甲方采购,辅材由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采购。甲方和丙方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且具备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五、责任事项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与丙方确认门窗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与乙方、监理公司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3)协调乙方向丙方提供施工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协调乙方向丙方提供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

(5)甲方按合同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的期限输竣工结算。

(6)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丙方工程款,该工程款由甲方代扣、代缴税金及其他应扣费用后支付到乙方账户,再由乙方全额拨付给丙方,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扣压该工程款。

(7)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总承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等费用。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与监理公司、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监理方和甲方按规范要求负责随机抽检丙方进场的成品门窗(每期工程不少于一次)至检测部门进行性能检测。

(2)乙方向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驳接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乙方不得收取丙方水电费。

(3)乙主负责提供丙方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以及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工具和脚手架等。

(4)乙方在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组织下及时与丙方办理土建洞口交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门窗安装基准线,确定门窗安装位置,满足安装要求。

(5)在门窗安装后,乙方应负责门窗周边的收口工作(门窗框边密封工作由丙方负责)。

(6)乙方不得收取丙方任何费用。

3.丙广播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施工安全保卫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施工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

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8)施工期间,丙方负责被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运输用市政道路(仅指由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污染)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总承包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丙方需自行负担该项罚款。

(9)按本合同规定做好应当由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0)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与甲方、乙方无任何关系。

(11)如丙方不能按质量和安全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退场,由甲方另行发包该工程。

六、中间验收及工程验收

1.中间验收:固定件安装、门窗框定位、门窗扇安装、五金配件、框边塞缝、打胶等主要工序均应经甲方、监理现场抽检、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初步验收:丙方向工程监理提交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难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监理、甲方、乙方、丙方四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竣工验收:由有关部门、甲方、乙方、丙方、监理组成工程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丙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七、工程监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丙方应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互相联络,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批示和管理;按时参加监理会议,未经许可无故缺席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2.丙方必须接受总承包及监理单位的协调与管理,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中交叉的有关尺寸进行核对等。

3.丙方需使用总承包单位搭设的脚手架或需要材料临时仓库等,应事先提出需用的时间和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提供。

4.在规定时间内,丙方未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和乙方验收,自行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及甲乙方有权通知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和造价损失,也由丙方负责。

5.丙方应服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和总包单位对分包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6.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等措施对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因丙方成品保护不力,造成其他分包方或其他专业成品的损坏,丙方应无偿修复,如修复不力,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丙方承担。

八、仲裁

甲方、乙方、丙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有关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