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促增收情况汇报范例6篇

产业促增收情况汇报

产业促增收情况汇报范文1

一、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状况

*年度,我市企业所得税征管户数共2174户,其中:查帐征收户有1262户,核定征收户有912户(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911户,核定定额1户),核定征收面为41.95%。*年度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2173户,汇缴面达100%,其中:汇总纳税企业8户,就地纳税企业2165户。1262户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1021户,盈利面为80.90%;零盈利企业191户,零盈利面为15.13%;亏损企业50户,亏损面为3.96%。06年度我市共入库企业所得税3624.14万元,汇缴期间补缴1181.07万元,其中:查帐征收企业入库3028.03万元,汇缴期间补缴1172.82万元;核定征收企业入库596.11万元,汇缴期间补缴8.25万元,06年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为0.48%。经批准,06年度我市享受减免税的企业有161户,减免税额8192.23万元。

二、汇缴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内外并举,为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06年度汇缴中,我市以国家出台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总结新法的四大亮点,通过组织培训、深入企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同时把新旧法变化内容整理成图表,发放宣传材料3500多份,接待咨询500多人次,回答提问250多条,使纳税人加深了对旧法的理解并对新法有了初步的认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政策水平,为汇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我局还对一线干部全面开展思想动员,要求每一位干部立足本职工作,树立全局观念,在总结以往年度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定措施,围绕目标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掀起了年后新一轮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高潮。

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我们更加重视练好内功、强化内外业务辅导,以提高所得税汇缴的整体业务水平。在宣传辅导培训阶段,我局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对内和对外的培训和辅导。对内培训主要是:组织全体业务人员收看省局视频培训;组织所得税主要管理干部参加泰州市局的汇缴培训和2.0系统的操作培训;由税政科组织各分局业务骨干集中学习有关汇缴文件、新的所得税业务和新的所得税申报表;以会代训开展所得税管理方式的培训和探讨,同时布置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提出汇缴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汇缴工作要求;由各分局业务分局长组织对分局内部干部进行所得税业务和申报表的审核培训。对外培训,我市仍采取聘请专家教授授课的方式,对我市国税征管范围内的所有所得税企业的办税人员和各分局的责任区责任人,分三批进行为期一天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和新申报表填写的培训。集中培训后,再由各分局业务分局长组织对分局辖区内所得税纳税人的申报培训,开展多次、反复辅导,有的还深入企业进行辅导,为顺利完成06年度所得税汇缴任务打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强化组织,勤于督查,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健全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整个汇缴工作过程中,我局党组非常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认真分析所得税的管理现状,狠抓薄弱环节,及时指导督查,为06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掌握汇缴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由汇缴领导小组对*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专门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做好*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实施意见》,不仅对汇缴各环节的工作和时间作了统筹安排,还从七个方面对06年度的汇缴工作提出了要求,层层落实了责任。为促进各基层分局所得税汇缴工作的开展,市局分管局长带领税政科所得税管理人员,从元旦假后到汇缴结束,先后五次到每个分局进行汇缴工作调研布置、并根据各分局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落实、促进、再促进,一环扣一环,使整个汇缴工作显得既紧张又有序。在06年度汇缴中,我局同时落实了一级对一级的负责制,在认真调研、深入分析、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定”工作方案,即定时间、定人员、定考核标准,同时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七项通报指标:收入增长幅度、核定征收面、盈利面、亏损面、零盈利面、贡献率、福利企业经营利润率,分阶段进行网上通报,到目前为止已了6期通报。各分局也同时制定了单项工作通报制和单项工作督查制,定期公布各责任人的工作进度和相关指标。市局所得税管理人员定期对汇缴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深入最基层听取各责任区汇报,分析疑难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责任区责任人以市局督查和通报为动力,学习兄弟分局的工作经验,拓展思路,指导一线,形成了全局你追我赶、勇于争先的汇缴工作氛围,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所得税汇缴的整体工作。

(三)、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

1、准确执行税收政策,杜绝执法隐患。

一是从严鉴定征收方式,对照六个标准和上级局有关的要求,严格规范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对帐册不全、核算不准确的企业坚决改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管理,截止06年底,我市有912户企业实行了核定征收,核定征收面达41.95%,比上年增长了11.95%。在严格鉴定征收方式的同时,我们还要求责任区责任人要积极帮助核定征收企业,特别是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逐步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各类帐册,准确核算,创造条件向查帐征收过渡。

二是认真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特别是老区优惠政策和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黄桥老区”在我市面积分布较广,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乡镇属老区优惠范围,我们一方面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国家对老区人民的扶持,最大限度地让国家政策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我们对照减免税政策规定严格把握征免界限,防止不法分子钻国家政策的空子。经过认真的实地核、复查和严格的集体审议,06年我市共落实了老区优惠政策128户,减免税额3696.68万元,落实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8户,减免税额118.49万元。但同时也退回了经审核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近50户企业的申报资料,占上报审批资料的25%,由此,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到位性,也让税务干部增强了执法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了执法隐患。

三是我市严格加强了对减免税企业的跟踪管理,特别是对到期恢复征税的企业密切监控,如宁波永大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经上门宣传指导,企业在06年度汇缴申报中,认真对征、免税期的收入进行了调整,07年1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291.73万元。06年,我们对照新的减免税管理办法和严格的跟踪管理,取消了1户企业的下岗再就业优惠资格、2户企业的老区减免税资格,3户老区房地产企业的减免税资格,并追回了已减免的税款0.2万元,同时加收了滞纳金。

2、严格审核,把好申报关口。

一是加强申报审核,对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将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与增值税申报信息进行核对,做到数据吻合;对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与经地税部门审核后的营业税申报表进行核对,做到数据统一;对免税户、亏损户等存在种种情况的企业与台帐资料进行核对,确保与机内数据相一致。

二是进行实地审核。对申报信息存在疑点的,如长期亏损户、贡献率偏低户、免税企业利润率偏高户等,明确要求,责任人必须到户进行审核,查看帐册凭证,掌握第一手资料,帮助纳税人进行汇缴申报。

三是实行分级审核。要求各分局对一般企业由责任区责任人逐户审核;中等企业和特殊行业由分局股长带队审核;重点税源户和大额亏损户,必须由业务分局长亲自参加实地审核,层层把关,落实责任。经过全局干部的艰苦奋斗,06年度汇缴我市平均亏损面降为3.96%,比上年同期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低于泰州大市平均亏损面1.6个百分点;06年度全市共入库企业所得税3624.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5%;汇缴期间补税118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7.8%;所得税贡献率也达达到了0.48%。比上年同期上升0.21%(剔除烟草公司和减免税额)。

3、实行分类,优化管理。随着时间的变化,国税部门所得税的管户越来越多,面面俱到已经不太可能,要搞好所得税的管理只能按照“科学分类、重点管理、规避风险、提高效率”的原则,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我们按照上级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征管力量和收入目标管理,要求各分局对辖区内所得税管户重新进行合理化分类,制定适合本分局的分类管理办法,抓住规模企业、重点行业、面上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4、抓好基础,健全征管资料。一是抓好征管户数,杜绝漏征漏管户,要及时与地税、工商、民政等部门,以及友邻县市做好沟通联系,做到应管尽管。二是及时受理和报送各类备案和审批资料,我们要求各分局要根据审批、审核备案的有关规定,通知纳税人及时报送需备案和审批的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申请,对需纳税人补正和完善资料的,要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对不符合审批要求、不可受理的也要及时书面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对需转报上级局审批的,及时上报。*年度我市共审批税前扣除项目金额为4896.83万元,其中:呆帐损失10489.33万元,固定资产损失695.57万元,财产转让损失227.46万元。同时,我们对实际经营不足6个月的24户企业也办理了推延执行减免税期限的审批。三是做好各类资料的受理和台帐的登记,并及时在2.0系统中启动工作流,按要求进行工作流操作,要保持纸质资料和机内资料的一致性。

5、组织汇缴复查,确保汇缴质量。为检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我市又抽调了31名业务骨干,从5月9日开始,放弃了双休日,连续5天作战,对77户房地产、建安、金融、工贸重点企业进行了汇缴质量复查。检查中,不仅查看了分局内部的汇缴资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还深入到各有关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虽然在今年的汇缴期间,通过分局认真细致的审核,企业二次补申报自纠的问题较多,补缴税额也较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政策水平、申报质量有了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但此次汇缴复查,仍从深层次上发现了部分企业在收入成本核算、关联企业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经统计,本次汇缴复查,未发现问题的有23户,有问题的35户,因各种情况待继续核查的有24户(含已确认部分问题户)。复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636.21万元,其中:调减亏损292.34万元,查补所得税税款769.19万元,冲减退税106.72万元,另查补增值税税款5.89万元。总之,通过汇缴复查,更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下一步做足企业所得税精细化管理文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强化管理,落实所得税纳税评估。汇缴工作已基本结束,我们将通过所得税纳税评估、纳税检查和反避税等途径,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质量。目前,我局已对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拉开了序幕,并结合增值税评估的经验,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实现两税联评和行业专题评估,我们力争07年在行业评估、两税联评和反避税等方面作出新的突破。

三、税源变化情况分析

1、征管户数的情况分析。我市*年度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共2165户,比05年同期增加了466户,均为新办企业。2165户企业中,查帐征收户有1254户,核定应税所得率户有911户,核定定额1户。查帐征收的1254户企业中,盈利企业有1015户,盈利面为80.94%;零盈利企业有191户,零盈利面为15.23%;亏损企业有48户,亏损面为3.82%,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96%。191户零盈利企业主要是因为在年末开办的,和老区部分企业仍在筹建准备阶段,尚未正式投产,还没有销售和利润实现。

2、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情况分析。06年我市1254户查帐征收企业总销售收入共62635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7487.95万元,增长33.59%;06年实现利润总额1275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2.65,增长7.7%。06年经济效益的增长远低于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

3、盈亏企业的情况分析。*年度,我市1015户盈利企业税收利润为38971.9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08户,12215.38万元,增长45.65%,主要是我市加大了汇缴宣传和审核的力度,在汇缴期间,由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审核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673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21.07万元,增长幅度达80.48%。06年我市亏损企业仅48户,亏损面下降了9.96%,但亏损额却上升为8088.4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408.2万元,上升72.82%,其主要原因是06年度我市出现了3户大额亏损户:*市华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因06年发生金融诈骗案,正在接受处理,企业处于停业状态,汇缴申报亏损2760.14万元;江苏中丹制药有限公司,因投入较大,新产品效益较低,汇缴申报亏损1030.31万元,但经过分局审核和汇缴复查,已将亏损额降为680.47万元;江苏华晨食品有限公司,因法人代表违法被立案处理,企业处于关停状态,汇缴申报亏损907.74万元。

4、实际应缴所得税额的情况分析。06年我市汇缴累计实际应缴企业所得税为3028.03万元,比去年增加1856.65万元(剔除烟草公司),增长158.5%,主要原因是我市在汇缴申报及审核中加大了力度,企业纳税调增幅度较大。

四、几点思考和建议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基本结束,2007年的工作已经开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即将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工作任务更繁重、更艰巨,为确保企业所得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提出几点建议供领导参考: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企业所得税收入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企业所得税的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企业所得税的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我们建议上级机关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要让大家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尤其在机构的设置、人力的安排上要充实,以适应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需要。另外,由于基层县(市)局没有专门的所得税管理机构,所得税管理工作只能是各税政科派人兼职管理,人少事多,建议上级局能尽量减少基层的事务性工作,尤其是上级机关能直接查找出的数据,及可以直接开展的一些调研工作等,以便能让基层的同志腾出时间,深入到企业进行实实在在的抓管理,抓出质量、出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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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户籍管理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企业所得税登记户8537户,其中,查账征收企业7660户,核定征收企业877户;核定征收面10.27%,与2015年度相比下降3.12%;877户核定征收企业中,全部为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开业户8537户,同比增加2253户,增长35.84%;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汇算清缴面为100%,审核通过率100%,预缴率77.54%。其中:内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042户,同比增加878户;外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4户,同比减少4户。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汇缴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4510604.43万元,比上年增加498194.04万元,增长12.42%;发生营业成本3937642.7万元,同比增加463907.93万元,增长13.35%;实现亏损额合计27212.35万元,同比增加27238.1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37359.09万元,同比减少3635.16万元,减幅8.87%。

各县区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表

管理机关

汇缴情况

审核情况

应汇缴

户数

已汇缴

户数

申报率(%)

已审核户数

已审核通过户数

审核通过率(%)

贵池区国家税务局

2062

2062

100

2062

2062

100

东至县国家税务局

1304

1304

100

1304

1304

100

石台县国家税务局

354

354

100

354

354

100

青阳县国家税务局

1363

1363

100

1363

1363

100

九华山风景区国家税务局

60

60

100

60

60

100

池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973

1973

100

1973

1973

100

安徽省池州市国家税务局

7116

7116

100

7116

7116

100

    (三)企业盈亏情况

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其中盈利企业户数2072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00户,同比增长5.07%;亏损企业户数227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580户,增长34.18%;零申报企业户数276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94户,增长7.54%;企业盈利面29.12%,与上年同比下降2.47%。

(四)纳税调整情况

全部汇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95393.2万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30890.98万元,分别减少1747.19万元和3497.37万元,下降1.8%和10.17%;纳税调整后所得合计为2253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1460.91万元,增加2005.28%;预缴所得税额合计28968.31万元,同比减少3915.17万元,下降11.91%,应补所得税额合计8390.79万元,同比增加280.01万元,增长3.45%。

(五)落实优惠情况

2016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81户,与上年同比增加3户。其中:30户纳税人享受了免税收入,同比增加3户,免税收入金额4875.14万元,同比增加1794.75万元;11户纳税人享受减计收入,同比增加1户,减计收入3057.38万元,同比增加2552.22万元;48户纳税人享受了加计扣除,其中:36户纳税人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7户,加计扣除金额6718.62万元,同比增加5437.65万元,12户纳税人享受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户,加计扣除金额107.59万元,同比增加26.45万元;1006户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同比减少539户,减免税2864.42万元,同比增加1007.25万元,其中:13户纳税人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同比增加6户,享受减免所得税2186.02万元,同比增加1168万元;1350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同比减少190户,享受减免所得税801.77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77户纳税人享受了减免所得额,同比减少19户,减免所得额3254.93万元,同比减少1260.46万元。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优惠项目

实际享受优惠户数

享受优惠金额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免税收入

30

26

4875.14

2896.08

减计收入

11

10

3057.38

1002.29

加计扣除

48

20

6826.21

3148.54

其中:研发费用

36

10

6718.62

3067.4

其中:残疾人支付工资

12

10

107.59

81.14

抵免所得税额

2

2

3.21

99.01

减免所得税

1005

1184

2862.24

2136.84

其中:一、小微企业

1350

1540

801.77

834.07

二、高新技术企业

13

6

2186.02

938.47

减免所得额

77

94

3254.93

4434.61

    二、所得税税源结构分布情况分析

(一)征收方式分析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7116    户,共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款为37359.09万元,其中A类企业实际参加汇缴户数为6310户,共实现税款36966.04万元;B类企业实际参加汇缴户数为806户,共实现税款393.05万元。A类企业户数占汇算清缴企业总户数的88.67%,实现税款占汇缴税款比重98.95%。2016年度,户均税款贡献5.25万元,同比减少1.32万元,A、B类企业都呈现出不同程度下降趋势。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汇缴企业实现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类别

汇缴企业户数

汇缴企业实现税款

汇缴企业户均实现税款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A类企业

6310

5401

36966.04

40229.48

5.86

7.45

B类企业

806

841

393.05

764.78

0.49

0.91

合计

7116

6242

37359.09

40994.25

5.25

6.57

   (二)行业类型分析

    从下表可以看出,金融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是重点行业。从实现税款来看,金融业16户,制造业1801户,两个行业企业户数占总户数分别为0.22%和25.31%,实现税款占总税款比例为29.23%和27.84%;批发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实现税款较大,上述五个重点行业户数4204户,占总户数的59.08%,实现税款32402.22万元,占总税款的86.73%。相比其他行业,金融业和制造业是我市的主要支柱行业,其中制造业在行业户数中增速较快,制造业1801户,增加81户,实现税款10401.7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收3123.59万元,增幅42.92%;房地产业130户,同比增加21户,实现税款1762.1万元,同比减少1562.67万元,降幅47%。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分行业实现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行业

户数

税款(万元)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金融业

16

13

10920.59

12515.66

制造业

1801

1720

10401.72

7278.13

批发和零售业

2185

1901

5791.68

6693.8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

50

3526.13

6895.7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0

280

1813.59

1988.66

房地产业

134

113

1762.1

3324.77

建筑业

239

128

1410.35

785.54

采矿业

157

162

1094.66

812.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3

510

244.59

241.31

农、林、牧、渔业

1074

1030

186.44

14.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4

97

154.98

350.9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35

123

30.48

59.6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4

71

19.32

28.3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

7

1.83

0.26

住宿和餐饮业

36

15

0.22

0.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

11

1.86

教育

18

7

0.44

2.0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

2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

2

合计

7116

6242

37359.09

40994.25

   (三)分区域税源分析

2016年度,县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汇缴实现税款呈现“三增三减”态势。实现税款增加的单位:贵池区国税局、东至县国税局和青阳县国税局;实现税款减少的单位:开发区国税局、石台县国税局、风景区国税局。

从区域税源情况看,我局企业所得税税源主要集中在城区的开发区国税局和贵池区国税局,2016年度分别实现税款12567.26万元、12228.19万元,占实现税款总额的33.64%和32.73%;两个区局实现税款合计24795.45万元,占全部实现税款的66.37 %,汇缴企业共4035户,占实际参加汇缴企业总数的56.70%。下表可以看出,开发区国税局和贵池区国税局是我局汇缴实现税款的主力军,税源占比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各县区国税局2016年度实现应纳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单位

实际参加汇缴户数

实际应纳税额

 

占市局比重%

户数

增长

增幅%

税额

增减额

增、减幅%

开发区局

1973

226

12.94

12567.26

-4908.73

-28.09

33.64

贵池区局

2062

426

26.04

12228.19

1217.52

11.06

32.73

东至县局

1304

145

12.51

6433.15

302.04

4.93

17.22

青阳县局

1363

197

16.90

5216.95

45.68

0.88

13.96

石台县局

354

42

13.46

911.41

-266.26

-22.61

2.44

风景区局

60

1

1.69

2.13

-1.46

-40.67

0.006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分析

2016年度,全部汇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37359.09万元,同比减少3635.16万元,减幅8.87%。

    (一)增收因素

1.制造业增速较快。2016年全市共有1801家制造企业参加汇算清缴,同比增加81户,实现税款10401.72万元,同比增加3123.59万元,增长42.92%。制造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市企业所得税的重点行业,实现的所得税额在所得税收入总额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全市经济运行平稳的情况下,部分制造业企业产品受价格上涨因素和政府大力扶持等,实现税款大幅度增加,如重点税源企业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炼钢,受钢材产品价格上涨利好影响,企业收入呈现大幅增长,2016年度营业收入397908.36万元,同比增长54011.24万元,弥补上年度亏损4389.42万元后实现税款1621.01万元,同比净增;如安徽铜冠铜箔有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受地方政府大力扶持,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企业发展较快,产能不断扩大,2016年度销售收入79170.14万元,同比增长18884.31万元,2016年度实现税款2063.76万元,同比增收1752.65万元。

2.税制改革的影响。“营改增”后,行业纳税特点迅速发生变化。建筑业增幅明显。2016年度建筑业共有239户企业参加汇缴,同比增加111户,增长86.72%;入库税款1410.35万元,同比增加624.81万元,增幅79.5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共有663户企业参加汇缴,同比增加153户,实现税款244.59万元,同比增加3.28元,呈现小幅增长。

   3.采矿业呈现增长局面。从2016年度汇缴数据来看,共有157家采矿业企业参加汇算清缴,同比减少5户,实现税款1094.66万元,同比增加282.31万元,增幅34.75%。

(二)减收因素

 1.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6年度,受国家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压力影响,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大部分企业盈利空间,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等影响,大多数企业利润下降或亏损,2016年度汇缴数据显示我局零负申报企业居多。

2.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大。近年来国税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和培训,努力使纳税人应享尽享,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不断加大,优惠金额呈现大幅上升趋势,2016年度,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14758.74万元,同比增加7527.36万元,减免税3192.22万元,同比增加818.49万元。  

    3.房地产行业下降明显。房地产行业呈现实现税款下降,2016年度参加汇缴房地产企业134户,同比增加21户,减幅18.58%,实现税款1762.1万元,同比减少1562.67万元,减幅47%。目前,全市房地产行业规模较小的居多,部分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业旧有开发项目开发完毕,且开发商品房基本销售完毕,如池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两年来已无实现税款,2015年度营业收入2640.2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仅为78.20万元,主要是一些清盘扫尾工作。一些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尚未全面竣工开盘,除个别企业外,实现税款有增有减,而整体呈现下滑趋势。减幅最大的如池州市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开发项目尚未竣工,未发生销售,无实现税款,比上年减少1352.44万元,减幅100%,主要是由于2015年度企业收到政府土地补偿款6462.32万元,实现税款1352.44万元。另减幅相对较大的如池州龙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池州大佳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平天湖水世界旅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度实现税款68.15万元、347.61万元和372.34万元,分别减少54.96万元、54.8万元和34.79万元。

    4.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影响。2016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6986.91万元,同比增加14797.10万元。

四、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所得税征收管理重点工作之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绩效考核要求高,池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汇缴工作,及时召开由各县区局所得税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汇缴专题会议,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并与市地税局联合成立了由市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所得税科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汇算清缴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制定汇缴工作方案,负责全市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定期督导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事先、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汇缴谋划,从制度、业务、技术层面打造立体化的合作框架,确保政策执行口径一致。

(二)开展培训,专题辅导

1.强化汇缴内外部培训。为了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熟悉、掌握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汇缴工作要求,市局对内组织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对各县区局法规科长及各税源管理单位一线工作人员4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所得税汇缴重点工作进行讲解,就企业所得税收入、所得税税前扣除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培训和现场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我们还以赛促学,组织了一次全市国税系统汇缴知识竞赛。同时对纳税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征询纳税人不同业务需求,梳理出相应培训内容,对纳税人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和辅导,先后与市地税局、市科技局联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专题培训、联合市地税局开展了房地产企业政策专题培训、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专场、协助大国科对全市规模以上大企业进行了税收业务培训等多场次汇缴业务培训,促进纳税遵从度和征管质量的双提高。

2.加强汇缴宣传,提升申报质量。优化服务,通过“三个借力”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宣传。一是借力互联网平台。通过内外网站、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告知汇缴流程,通过在线咨询专栏,解决纳税人的涉税疑难;二是借力“互联网+”。积极推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完成后,通过一键扫描功能,发现申报中可能存在逻辑性、合理性等问题提示,并根据提示进行正确修改,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三是借力信息化手段。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汇算清缴政策、具体汇缴流程等涉税问题。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减轻纳税人汇缴申报压力。

    (三)严格审核,及时纠正

    加强汇算清缴的申报资料的审核,一是积极引导纳税人做好网上汇缴申报,有效降低基层工作压力,提升申报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安排专人跟踪申报情况,梳理申报数据,对申报有误企业进行现场辅导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及时补充申报;三是对企业报备的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进行表表、表单审核,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四是及时清分分析省局下发的申报异常信息,通知并督促企业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处理。通过多方位、多措施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切实提高汇缴申报数据质量。

通过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开展汇缴数据审核分析。对系统提示“未审核通过户”以及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内容描述,根据金三系统的申报明细数据认真开展审核,确认企业申报错误和涉税疑点问题,及时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和更正申报,确保了汇缴面、审核通过率达到双百。   

    (四)加强督导,全程跟踪

    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汇缴工作,强化对汇缴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控,层层传导压力,汇缴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掌握汇缴情况,定期各地汇缴进度表信息,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汇缴申报。市局分管领导在汇缴期间深入各地进行汇缴工作动员和督导,重点督导汇缴进展、汇缴数据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并围绕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强调了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征管、纳服、法规、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增强工作计划性,统筹开展各阶段工作,全力推进汇缴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政策,兑现优惠

一是开展宣传。市局加强宣传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对政策落实的肯定和支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证纳税人及时掌握优惠政策,我们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场,解读了各项优惠政策。我们始终坚持把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作为促民生的第一政治任务来抓,市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确保政策的宣传及时、申报准确、落实到位。

二是及时整改。市局根据省局筛选下发的2016年度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申报数据和自行提取申报的数据相结合,逐户核实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逐户办理更正申报。

(六)加强分析,巩固成果

市局将根据汇算清缴相关数据,与上年数据认真对比研究,全面解剖我市所得税管理的现状和行业管理的重点,分析查找所得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针对性地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核查面、零负申报核查等工作,以巩固汇算清缴工作成果,提升所得税管理质效。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汇算清缴系统有待完善。一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汇缴数据与金三系统汇缴数据存在差异;二是数据汇算清缴汇总表存在表间逻辑关系问题,如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零申报企业与总户数不符;三是部分汇总表统计功能不能使用,如税收优惠统计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汇缴数据统计工作量加大,导致影响汇缴数据的准确性。

2.申报系统有待完善。网上申报平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由于四舍五入进位未及时进行技术处理,导致逻辑关系不准确;网上平台提示企业申报成功,金三系统却显示未申报等问题。

3.零负申报企业居多。从2016年度汇缴数据来看,零负申报占比较大。导致零负申报原因诸多,既有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原因和目前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和等主客观影响,部分企业长期不经营或经营亏损;也有部分企业办税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不能准确进行纳税申报;也可能存在企业纳税遵从度不高的问题。

   (二)意见及建议

1.完善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作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平台,日常工作中便于我们查询和使用相关统计数据,为所得税日常管理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提供有力保障。建议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模块。

2.完善所得税申报系统。建议完善网上申报平台相关功能。

3.加大宣传辅导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对纳税人政策辅导培训工作;同时对长亏不倒、连年亏损等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调研核查工作,并筛选疑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评估稽查于一体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零负申报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度汇缴工作结束后,池州市国税局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汇算清缴工作成果。

(一)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

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2016年汇缴企业中按照跨年度事项、重点事项、高风险事项和若干重点行业,通过金税三期升级版系统筛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核查,实施动态监控,发现疑点问题及时核实更正处理。

产业促增收情况汇报范文3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考

强化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是目前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现结合我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实践,简要分析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不断加强户籍管理,管理户数逐年递增。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抓好所得税管理的首要环节。在户籍管理方面,我局一方面积极与工商、地税、财政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比对来降低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另一方面加强税收管理员对辖区纳税人的巡查力度,及时了解辖区内纳税人的增减变动情况、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重点对新办企业进行跟踪和监控,有效杜绝了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截至11月底,我局共管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 415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53户,增长21.77%,比全市平均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

2.不断增强收入意识,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将企业所得税作为一个大税种进行重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主动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截至11月底,我局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33 096万元,占全局总收入的比重为33.76%,占全市所得税入库比重为35.29%,比上年同期增加191万元,增幅0.58%。

从行业分类看,工业企业入库税款2 208万元,占总入库数的6.67%;商业企业入库税款7 95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4.02%;金融保险业入库税款7 17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1.66%;房地产业入库税款1 169万元,占总入库数的3.53%;电信行业入库税款14 04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42.42%。商贸流通和金融、电信、房地产业是我局企业所得税入库的主导行业。

3.不断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把握收入主动权。只要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收入,就掌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我局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了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税源分析、强化预缴、汇算清缴、预警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在日常监控管理中建立重点税源分户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等静态数据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按月、按季做好重点税源收入预测和分析工作,强化所得税预缴管理,及时把握收入主动权。截至目前,我局共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19户次,组织座谈3次,27户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30034万元,占全部所得税收入的91.77%。

4.不断加大汇缴检查力度,成效显著。一是坚持分级检查制。检查工作由专项检查组、稽查局和监控科室共同负责实施。其中部分重点企业和亏损企业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由专项检查组负责检查;汇总纳税企业、部分重点企业以及零低申报年应纳税额低于3 000元且收入额大于500万元的企业由稽查局负责检查;其他零低申报应纳税额低于3 000元的企业由各监控科室负责检查。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汇缴企业的37%。二是坚持调账检查制。汇缴检查将广泛使用调账检查制,一方面回避了检查过程中不正常的人情关系,减少了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可以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检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坚持检查底稿制。实行检查底稿制,要求检查组统一文书使用,规范检查流程,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纠正和预防了执法偏差。四是坚持查前培训制。先后三次组织检查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重点学习了《市区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实施方案》,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汇缴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为检查人员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坚持每月调度制。每月25日召开检查工作调度会,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开展情况,交流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工作经验,查找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督促汇缴检查工作更好的开展。全年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检查企业的37%,有问题企业 278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9 068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2 746万元、罚款87万元、滞纳金48万元。

5.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促进企业发展。按照总局、省局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以及市局相关具体要求,严格审核企业报送资料,实地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享受政策依据、条件、程序对照文件逐条逐级审核,确保了政策执行准确性。2010年共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9户,审批金额4 194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14户,其中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5户,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1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户,农、林牧渔业减免所得7户;过渡期优惠政策12户,减免税额519万元。全面摸清小型微利企业户数、经营状况、税款征收情况,为169户小型微利企业落实了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418万元。

二、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零低申报距居高不下。今年第一至第三季度,我局企业所得税零低申报率为54.0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25个百分点。

2.核定征收面广且户均定额低。目前,我局企业所得税申报总户数为1 457户,其中核定征收企业为535户,核定征收率为36.0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1.8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户均核定税额仅为0.27万元,比全市平均低0.41万元。

3.税负率(贡献率)偏低预警过高。2009年度,我局二次筛选前共预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581户次,占总户数的45.97%,比全市平均值高2.54个百分点,列全市第七位。其中,因税负率原因被预警的有282户,占全部异常户数的27.84%,比全市平均值高出10.04个百分点。

4.纳税评估工作不深入。经过对已完成的纳税评估任务进行检查,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约谈记录、自查报告、实地核实、评定处理等环节工作底稿描述过于简单、结论阐述不够规范等问题。

5.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局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状况的通报显示,我局所得税营业收入与增值税销售收入不一致的有134户,占比对户数的21.10%,反映出我局征管质量不高。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当前,企业所得税已经成为中国税收的一个大税种。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所起到的杠杆调节作用也将显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从总局到省、市局都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同时,还要向纳税人大张旗鼓地宣传,在整个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2.强化收入分析。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坚决不收过头税,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从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等方面切实分析掌握本单位税收收入变化的原因,加强所得税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分析,做好收入预测。三是密切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及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增强对税收收入的预见性。

3.加强申报数据的审核力度,着重提高数据质量。一是按季度对申报情况进行分析,掌握本单位所辖企业零低申报、亏损、核定征收、电子申报等情况,对申报指标不符合要求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辅导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修正;要加大对持续亏损企业、零低申报企业等监控力度,确保征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三是坚持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正,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申报数据质量。

4.深化两个系统的所得税应用工作。一是深入分析本单位预警面持续偏高、出现连续预警情况的深层次原因,查找企业所得税管理漏洞,挖掘收入增长潜力,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切实降低预警面。二是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提高采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规范纳税评估操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定处理,做到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充分。根据评定处理结果,及时督促纳税人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调整账务,进一步做好督导、复查工作。

产业促增收情况汇报范文4

Abstract: The budget execution report and financial analysis report are submitted by the financial sector, and there is a certain difference between the focus of two report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deas and key analytical content of budget execution report and financial analysis report to improve the timeliness and applicability of analysis.

关键词: 预算执行;财务分析;汇总报告;思路探讨

Key words: budget execution;financial analysis;summary report;ideas of exploratio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7-0200-02

1 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汇总报告的起因

1.1 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企业中,一般均在财务部下设预算管理组,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的各种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公司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等。同样财务部在报告期末进行财务分析,形成财务分析报告更是传统财务职责之一。两份报告经由同一部门报出,虽有不同的报告侧重点,但服务对象,分析内容、分析方法、分析目的等却有一定的重复。

1.2 全面预算管理体现在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中,包括经营、投资、财务等。预算执行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及执行部门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等信息,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具有较强的业务性,侧重关注年度经营战略目标的达成,经营管理活动的现状,对内部管理使用意义较大。财务分析一般从资产状况分析、债务风险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及其他等方面通过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衡量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与业务运营关联度较小,分析的专业性较强,非专业人士使用中可能存在理解性较差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笔者尝试将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进行汇总报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关注经营环境,以业务数据为分析起点,挖掘业务经营结构变化,业务经营影响财务构成变化等多维度分析,发挥了通过分析了解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的目的,并在促进改善业务经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为未来战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等方面作用显著。

2 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汇总报告的思路及主要分析内容

2.1 公司经营环境分析 预算管理是为了促使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落地,预算管理是企业战略控制的一种管理控制模式,而战略分析则是企业战略管理过程的起点,因此进行公司经营环境分析是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汇总报告的前提。通过分析了解宏观环境、行业环境、经营环境变化及企业内部资源、企业能力、企业竞争力的现状,有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方向,制定适宜的战略发展决策。

2.2 公司预算经营指标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公司审批下达的关键KPI预算指标(关键业绩指标),如:收入指标、费用总额、利润总额等,逐项分析各指标分析期及年度累计的预算完成情况。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个角度,采用差异分析、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结构分析、对标分析、排名分析等多种方法,通过同比对比、环比对比、预算完成对比、业务板块构成对比、经营地域占比对比等,综合运用文字、数字、表格、饼状图、柱状图、折线图等多种表述形式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业绩进行评价,做出相应的业务经营趋势判断。

2.3 各责任单位预算完成及财务分析 在集团公司报告层面,下属各分子公司均是预算执行的责任单位,应上报其预算完成及财务分析报告。集团公司预算管理组应结合各执行单位的行业性质、经营地域、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等因素,继续运用多种分析方法,采用不同的图表、图文形式按责任单位分别进行预算执行及财务分析。

分析中可以设计利润构成项目简表及相关比率指标,通过收入增速、收入结构、经营策略等方面分析评估其成长性,进行经营业务效果评价;通过成本结构、费用构成、毛利率水平、利润完成等方面分析评估其盈利能力,进行财务效果评价;通过预算完成情况、指标完成比例、指标偏离幅度等方面分析评估其预算工作质量。在各责任单位横向评估的基础上,为集团公司对各责任单位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配置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2.4 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在完成公司预算经营指标执行情况及各责任单位预算完成及财务分析的基础上,顺利过渡到利用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数据进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通过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表,列示各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金额,变动幅度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各项目期末占比、期初占比、占比变化进行纵向对比。说明公司总的资产规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的规模,资产来源的构成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变动金额及幅度较大的项目进行说明,直观反映企业资产规模扩张或缩减的根本原因。

企业偿债能力分析:通过计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指标值及与环比、同比指标值对比,分析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及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化;通过资产负债率与环比、同比指标值、行业平均值的对比,分析公司的长期偿债压力及债务结构是否合理,并进行公司财务风险状况的评估。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①通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及同比变动,反映公司自有资本盈利能力的提高或下降,进一步通过杜邦分析法分析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次数、财务杠杆变动的影响程度,例如总资产周转次数的下降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最明显,继而分析其根本原因是受到公司资产规模扩张较快,新增投资及建设期资产暂时不能产生收益影响。

②通过成本费用利润率指标分析,说明公司的投入产出,即在付出每一百元成本费用时实际赚取到的利润,将其变化与毛利率水平变动、成本费用上升趋势变动结合,深层次揭示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变动的关键驱动因素。

③通过息税前利润变动百分比与营业收入变动百分比计算经营杠杆系数,数值越大则表明经营杠杆作用显著,经营风险较大。分析其根本原因在于经营性固定成本费用较大,造成营业收入的变动对息税前利润的变动影响也较大,营业收入的增长能适当降低经营杠杆系数,降低经营风险。因此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努力扩大销售,使收入保持较高增速,控制成本费用合理增长,才能促使盈利能力保持较为稳健的增长趋势。

2.5 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以上各方面的分析,不仅深刻地揭示了业务经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更从财务专业角度选择各种适用的财务指标,客观评价了企业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等。针对现状及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对策性建议。如:经营环节中成本费用的控制、促销活动前投入产出的预计、营促销活动策略的选择、收入增长目标建议、预算执行改进建议等;财务管理环节中预算控制的具体措施,公司财务状况对投资、融资决策的影响及决策建议,调整完善预算评价指标的建议等。

3 结论

通过以上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汇总报告的起因说明,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汇总报告的思路及主要分析内容的详细介绍,充分说明: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汇总报告从内容的全面与完整性角度;从分析方法、分析过程、数据收集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角度;从报告使用者的可理解性及获取完整业务及财务综合信息的需求性角度;从节约人力资源、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劳动效率的经济性角度;从扩宽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及管理层良性沟通的多渠道角度,预算执行与财务分析汇总报告均能发挥科学、适用、高效等积极作用,值得相关同行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财务成本管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一版,2011.

产业促增收情况汇报范文5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信用社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信用社监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划分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

第五条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报告的数据和资料主要来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银监会要求的其他统计报表、农村信用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及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所掌握的情况。

第二章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

第六条各级监管机构应按月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按季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级监管机构应建立不良资产监测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监管机构要实施直接重点监测:

(一)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排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二)连续三个月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不减反增,以及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降反升的地区或机构。

(三)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和新增不良非信贷资产居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第九条各级监管机构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一)建立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

(二)从纵比、横比两方面对被考核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的进步度作出考核评价。

(三)建立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按风险分类对不良资产进行考核。

(四)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法人机构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并提出相应的内控管理和风险化解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第十条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资产质量指标和贷款迁徙率指标(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资产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变化、不良贷款变化额、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收现率、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变化、不良非信贷资产变化额。贷款迁徙率指标主要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新发放贷款余额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贷款余额。

第三章不良资产分析

第十一条各级监管机构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情况要持续关注,按月对不良贷款、按季对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对风险状况严重和变化明显的要重点说明。不良资产分析包括不良贷款分析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建议等。

第十二条不良贷款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对重大变动和异常情况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地区分布情况。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的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三)行业分布情况。各行业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情况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产业进行适当关注。

(四)投向情况。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集体合作组织)、自然人一般农户(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银行卡、住房按揭、汽车、自然人其他户、贴现及承兑汇票垫款等贷款投向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作出必要的分析。

(五)直接监测对象情况。确定为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情况分析。

(六)迁徙和清收转化情况。分析各类贷款形态之间的迁徙转化情况,重点分析向下迁徙的原因以及现金清收、贷款核销、以物抵债等清收处置情况。

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作出专门说明,包括清收进度、清收费用、债务人资料、台账管理等。

(七)新增不良贷款情况。主要是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贷款的质量情况和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重点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内外部原因进行分析,对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要作专门说明。

(八)对不良贷款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或监管的措施和意见。

第十三条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非信贷资产余额,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和比例、预计损失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及年初比较变化情况。特别是投资、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款等的变化情况。本期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动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结构分析。不良非信贷资产的地区分布、主要非信贷不良资产项目余额前10名地区情况。

(三)清收、处置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

(四)新发生不良非信贷资产原因分析,特别是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

(五)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化趋势的预测,继续抓好非信贷资产管理或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第四章监管措施与责任

第十四条各级监管机构应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辖内不良资产变化情况的汇报,同时向被考核对象通报不良贷款考核结果,并进行风险提示。

第十五条各级监管机构要在监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或实地调查,对确定的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不良资产总体情况及变动趋势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监管的意见和措施。

第十六条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和完善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包括明确不良资产管理部门及工作制度、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办法和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等,并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明确的不良资产控制目标,包括年度、季度和当年新增控制目标以及分机构控制目标,并将控制目标报送当地监管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可后作为双方考核的依据。

第十八条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将辖内不良资产年度、季度及当年新增控制目标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按期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和分析,及时报送监测、考核和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原因分析全面深入、趋势判断合理科学、措施切实有效。

第二十条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在不良资产情况出现重大变动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对辖内不良资产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机构和地区,各级监管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凡辖内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上(含)且余额上升、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超过2%以上(含)以及被监管机构列为重点直接监测的地区或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负责人须定期约见该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明确管理责任。

(二)凡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但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上升,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或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在1%-2%的,所在地监管机构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落实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措施和责任。必要时,由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并明确管理责任。

(三)凡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下降,但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所在地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或被监测机构分管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督促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

第二十二条监管质询谈话要做好记录,整理成谈话纪要,印发被监测机构,并抄送其上级管理部门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对新增不良贷款,特别是当年形成的不良贷款,监管机构应直接或责成被监测机构逐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被监测机构要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结果报当地监管机构。

第二十四条各省会城市所在地银监局要认真审阅省级联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形成独立、审慎的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分析报告,分别于季后20日内、年后30日内报送银监会。

第二十五条凡不按本办法要求及时监测、考核分析不良资产和上报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的监管部门,上级机构将对其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辖内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恶化的,由上级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下级监管机构负责人谈话,落实监管问责。

第二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本机构或本地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资料、报告和作专题汇报,接受监管咨询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措施。

第二十七条凡不按监管部门要求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不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及报告的农村信用社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银监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产业促增收情况汇报范文6

关键词:应收账款;控制;建议

笔者所在的单位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央企—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特大型水泥集团——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拥有全资及控股大型水泥制造企业70余家,水泥年产能达1亿吨,总资产近600亿元人民币。随着产能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销售业务大幅增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特对水泥业务销售收款控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在销售收款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职责

公司运营管理部:制定销售政策;掌握各运营管理区、各企业收款动态;督促各运营管理区、各企业按时足额收回货款。公司资产财务部:定期分析货款回收对资金的影响;监督各企业规范销售、及时收款。企业营销中心:按月编制销售及回款预算;严格执行公司销售政策;负责客户管理;签订销售合同;负责货款的对账、催收;建立完整的销售台账、收款台账、欠款台账。企业财务部:按制度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和货款回收;严格执行信用管理制度、赊销政策;定期与营销中心和客户核对应收款项余额,负责汇总分析和定期反馈应收款项账龄、增减变动和逾期情况,通知并协助营销中心进行账款催收。

二、规范销售收款方式及收款流程

按销售收款时间将销售收款类型划分为现销及赊销。

(1)现销收款方式及收款流程。对于水泥熟料的销售业务原则执行“款到发货”的现销政策。现销业务流程为:1)营销中心接受客户要货申请后,根据销售政策确定给予客户的销售价格等销售条件,并依据销售条件编制销售审批单;2)销售政策范围内销售审批单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与销售政策有差异的销售审批单须由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有关人员联合批准后生效;3)如需签订合同,则根据销售条件与客户签订合同;4)企业财务部门对销售审批单、销售合同进行复核,收取货款,开具发票;5)发货部门根据有关销售单证和已收款凭证,向客户发货;6)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单据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会计记录和账务处理,营销中心登记销售台账。现销业务要求:1)现销业务结算原则以现金、支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为主,避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长期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和实物抵账。2)若客户确需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须按照当期承兑汇票贴现率加价。3)月度银行承兑汇票收款比例不得高于当月现销收入的30%。4)超过当月现销收入30%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款及其他抵账方式收款须经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有关人员联合批准后执行。

(2)赊销收款方式及收款流程。对于水泥熟料的销售业务须严格控制赊销比例。赊销业务流程为:1)营销中心负责编制赊销客户档案,包括赊销客户经营业务领域、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往信用记录等信息,并定期更新;2)营销中心依据赊销客户档案制定赊销客户信用政策,编制信用客户清单,并经企业总经理、企业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相关人员联合审批后生效,同时提交企业财务部备查;3)营销中心接受客户要货申请后,根据企业销售政策确定给予客户的销售价格、信用期限、付款细则等赊销条件,拟定销售合同条款,编制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4)销售政策范围内的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及销售合同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与销售政策有差异的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及销售合同须由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有关人员联合批准后生效;5)所有赊销业务,不论金额大小,必须与信用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赊销业务销售合同模版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在公司备案;6)营销中心依据审批后的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及销售合同为客户办理发货手续;7)企业财务部门对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销售合同进行复核后,依据发货明细,确认收入,开具发票;8)发货部门根据有关发货明细,向客户发货;9)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单据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会计记录和账务处理,基地销售部登记销售台账。赊销业务要求:1)赊销定价原则上应按照当期1年期贷款利率*赊销期限进行加价。2)各企业应严格控制赊销比例,原则当月赊销比例不得超过当月销售收入的2%,超过2%以上的赊销业务须报经公司批准后发生。3)各企业应严格控制赊销期限,根据客户资信制定信用账期,原则赊销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以上赊销期限的赊销业务须报经公司批准后发生。4)对于不能按照销售合同条款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的信用客户,在上笔欠款未清偿前,暂停新业务发生。5)对赊销业务实行保证金管理方式,在发生赊销业务时分别向销售业务经办人员、权利审批人员收取保证金,按照收回赊销账款的时间及金额,同期、同比例退还有关人员保证金。对于销售政策范围内的信用客户发生的赊销业务向销售业务经办人员收取5%的保证金;对于与销售政策有差异的信用客户发生的赊销业务分别向企业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销售业务经办人员等有关人员收取5%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