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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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

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全面排查掌握全乡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全面落实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资源,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进一步完善接送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学生用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整治重点

1、幼儿园非幼儿专用接送车辆。

2、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用车。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4日至10月21日)。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校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或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宣传车宣传、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不乘电动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自查自纠阶段(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拍摸工作,认真填写《市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汇总表>。要重点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加强对无牌无证、无资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超载、超速、醉驾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学生用车驾驶人员地排查;加强对学生上学路况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认真的整治,并及时上报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凡使用专用校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必须与家长以及教育局民管办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与校车公司和司机签订《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书》。

3、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由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头,组成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4、回查总结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学校对学生接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通过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接送学生非法校车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措施,进一步完善乡各学校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监管网络,规范校车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周密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明确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多方配合。全乡各学校要督促小学、幼儿园制定日常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排查,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学生接送车辆运行与管理机制。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接送学生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学生、幼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对房舍安全、幼儿园用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和周边环境以及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公安、交通、文化、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整顿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效果。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和未经市、区审批的幼儿园立即予以关停,对于手续不全、严重超员的校车要坚决查扣。

六、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管理工作职责

1、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幼儿园安全管理整顿工作。

2、安监站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全镇民办幼儿园的全面监管工作,并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常规性检查。

3、中心学校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幼儿教师培训和日常业务管理,充分的发挥主管单位的作用,严格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3

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由区教育局牵头,城关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城关卫监分所、城关公安分局消防科和各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从即日起分组分片组织开展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责成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无食品卫生、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寄宿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认真做好辖区内未登记注册、申报审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排摸工作,于年11月25日前将排摸情况反馈区教育局,并督促举办者限期到区教育局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配合,督促该类民办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对不符合办学、办园条件且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从即日起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查改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区教育局。校园长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由城关交警大队、东岗交警大队、河北交警大队、雁滩交警大队负责,区教育局配合,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5天的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检查和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城关辖区范围内所有校车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全面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对车况差、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校车立即停运、全面整顿。二是健全完善校车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由交警部门负责与辖区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督促学校、幼儿园分别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三是规范校车管理制度,接送幼儿车辆必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营运证,落实保教人员随车看护制度,杜绝超载现象,严禁使用无证、无牌、无营运手续的“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四是加强校车通行秩序的动态管控,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从业资质,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坚决禁止驾驶校车和从事公路客运。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

由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充分利用学校班队会、晨会、家长会、交通安全讲座、法制报告、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以11・16日重大交通事故为案例,立即开展一次针对学生、幼儿及其家长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和幼儿“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步行上下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切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让孩子搭乘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确保学生安全。

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4

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教明电〔〕40号)、《关于印发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12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持续深化校车专项整治的通知》(闽教安组办〔〕30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全面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促成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整治,切实减少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不符合校车标准汽车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秦赛红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员:区安监局副局长

林同旺区交巡警大队副队长

林辉区交通局安办主任、运管所副所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区交巡警大队综合科科长)、(区教育局职成科科长)、(区教育局安办科员)、(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科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步骤

1、排查阶段

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每一名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爱心接送车”、周末学生班车等)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整治阶段

严格落实校车及驾驶人员源头管理,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验收。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单位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切实提高整治力度。

五、工作措施

1、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排查隐患,建立健全档案

由区教育、交通、交巡警、安监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等发放《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登记表》,并对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分类汇总,同时要责成校方及时向区教育、交巡警、交通部门办理校车登记备案工作。

3、加强执法,推进校车整治

加强重点管控巡查。区公安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区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追究责任。要下大力气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与取缔活动。

4、明确职责,强化校车规范运营

在国家、省市对校车安全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相关学校要按照校车整改具体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区教育、交通运管部门要积极帮助相关学校联系有运营资质的汽车公司,通过签订合同租用校车。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确保学校实行校车“六定”(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线路、定时间)管理模式,督促学校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校车交通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区教育、交巡警、交通、安监部门及相关街镇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健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联席会议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区交巡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校车运营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校车违规运营行为,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5

为规范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秩序,强化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县政府确定改革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营。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运营秩序,杜绝校车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营”的运行模式,全面实现校车规范化管理,杜绝超载超员、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

三、运营方式

(一)经营主体。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公司(以下简称慧恩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我县校车。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统一标识、统一培训教育、统一检验。

(二)车辆流转。X县域内现在运营的所有接送学生符合条件的校车可转入慧恩公司名下,接受慧恩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校车服务需求,校车使用单位与慧恩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运营路线。县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安监等部门及慧恩公司规划科学合理的接送路线。慧恩公司管理校车要按定时、定线、定点、定车、定员、定座的原则,确定每车每天往返接送学生的次数,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四)学生乘车。学生乘车采取“实名制”。乘车学生信息由各学校、幼儿园提前向慧恩公司提供,学校确定专人负责配合慧恩公司组织学生乘车,并为校车划出专用停车位。

四、责任分工

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教育局

1.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

3.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等工作;

4.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

(三)县交警大队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

3.依法发放校车标牌;

4.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

6.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四)县交通运输局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径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3.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4.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五)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协助做好校车站点规划定点和建设审批等事宜。

(六)校车公司

1.按照《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实行公司化管理,建立校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科学规划和布局校车总量。

2.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录入校车、驾驶人、学生乘坐情况等基础信息。

3.加强对校车运行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校车要安装卫星定位及3G视频监控系统,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确保有效实用。

4.加强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确保在运营过程中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方便的乘车氛围;

5.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校车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达到学生及家长、学校、企业、政府四方满意的目的。如若校车运营管理当中出现安全事故,善后事宜由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全权处理,与X县教育局无关。

6.接受物价部门校车服务价格监管指导,对服务价格进行公示。

7.驾驶员资质、校车质量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令617号)。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开展校车公司化运营研究,制定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动员现有接送学生车辆拥有者主动支持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

(二)组织过户阶段(3月27日至4月27日)。教育部门做好现有校车的统计,各乡镇(街道)做好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协调、联系工作,交警部门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结合慧恩公司做好车辆过户。慧恩公司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纳入公司化运营。

(三)实施运营阶段(长期)。县安监、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慧恩公司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职责,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安全、有序,确保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X县规范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车在公司化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体制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行校车管理职责,加强监管,保障所有校车安全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县领导小组指导下,完善管理机制,增派人员力量,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车监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6

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厅“11.2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谢副局长、支队长的讲话精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泉港”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公”精神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行车安全秩序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加快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进程,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福建石油新城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泉港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以邱建明大队长为组长,大队领导曾耀星、林立卿、刘建文为副组长,办公室、交管股、车驾管股、涂岭中队、山腰中队、肖厝中队等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交管股,由林立卿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洪清水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程。交警部门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要积极依靠区党委、政府,促成各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充实调整,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扎实有效的日常管理制度。要紧紧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制订和调整工作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把握事故规律,强化监管,务求实效。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成因分析,突出对高温酷暑和低温雨雾等恶劣气候下安全行车状况的分析研究,掌握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避免形势判断的片面性和决策部署的盲目性。对辖区国省道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的监控查纠力度,对街道、乡村公路等低等级道路,结合农村节假墟日、庙会以及中小学生归家返校的出行特点,加大对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超员、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

(三)、优化警力配置,警力下沉,重心下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调整警力结构,把有限的宝贵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路面一线,使警力的分布与交通违法的发生时间、地点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压缩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

(四)、改革勤务方式,量化考评、奖优罚劣。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陋习,制定积极合理、符合路面管理实际的勤务模式和考核标准。摒弃把量化考评与下达罚款指标相等同的错误认识,在显见性违章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必须明确规定路面民警的工作职责,制定辖区路段各类机动车辆的遵章率,既有纠违的数量,又有纠违的质量。认真落实“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职责”的“四定”责任制,确保白天见警力、晚上见警灯、路面见警察,真正提高路面管控能力。

(五)坚持疏堵并重,城乡兼顾,整体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既是当前预防事故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在加强城市和高速公路主干道管理的同时,要坚决贯彻国务委员部长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各地的实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坚持交通安全宣传为先,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为事故预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有效地增强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同感,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预防事故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科学安排警力,调整勤务时间,改革勤务制度,切实加强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的管控,尤其重视对上午上班前时段,中午下班时段、黄昏及夜间的道路交通管控,消除盲区,并坚持每周一、三、五三次专项统一行动。由各股队室在掌握各自辖区责任路段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大队每月的量化考评方案及工作安排,严厉打击、查处可能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及“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严管街”“文明路”管理,打击公路上影响交通和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发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加以限期整改,落实有关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三)、强化路面监控,适时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二轮摩托车及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酒后驾车、占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道行驶、超速行驶、超载及二轮摩托车无牌上路,后载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科技强警,用高科技的手段对路面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的管控。通过对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像、记录,严查严处,有效地打击酒后驾车、二轮摩托车超员乘载、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和完善客运车辆安全联系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对营运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其安全、文明,遵法行车意识。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客运营运。二是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与准驾车型不符合或驾龄未达到要求的驾驶员,坚决不允许他们从事客运驾驶员工作。三是加强对客运企业及其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监督,并建立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员台帐,对其营运路线、时间、车辆数及每日日趟检不合格车辆存在隐患的车辆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及时将客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违法的驾驶员通报给所其所属的客运公司,责成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予以辞退。

(六)、全面贯彻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为节假日的交通安全畅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春节、“5.1”“10.1”等黄金周期间,大队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各客运公司企业,召集相关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客运安全知识讲座,检查各中队对辖区内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现场办公,及时整改,使节假日的客运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七)、把握重点,积极协调公路、交通、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大队要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的开展,对辖区内各主要道路进行的危险路面路段及公路沿线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人行横道、繁华路口路段的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在一边完成整改的同时,一边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在上述路段的整改工作一时未完成的阶段,各辖区中队要加强对上述路段的路面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力度。

(八)、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抓好社会各界的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及各有车单位和事故多发单位,如汽运公司、出租车公司、企业、厂矿等进行授课,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确保这些单位的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多发的势头。二是要联合区教育局、广电局、文体局,在我区电视台设立的“交通与安全”宣传栏目中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三是涂岭中队、肖厝中队与山腰中队,各自在辖区内与各学区联合,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使其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前沿阵地,重点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发放给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授课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