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范例6篇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范文1

一、依法规范履行检察职能,以公平正义提升满意度。依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地区的治理和防范、刑释人员帮教、青少年犯罪预防、禁毒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加大监督力度,保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审查批捕、起诉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提升案件质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一律经检委会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二、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以清正廉洁提升满意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为镜警示教育,严肃检风检纪,严格办案纪律,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以良好的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每年“两会”期间派检察官到分组讨论会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收采纳,并认真梳理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将整改落实措施以书面信函的方式回复给每一位人大代表,诚恳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塑造了“阳光检察”的公信形象。

三、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良好形象提升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教育活动,以开展 “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等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先后召开了10余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余份,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30余条,并进行分工整改,及时给予回访答复。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在检察队伍的满意度上下功夫。实行一对一传帮带,指导新进人员尽快熟悉办案流程,掌握岗位技能。同时,还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市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种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疑难案件评析,引导干警转变执法理念,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用规范的办案行为取信于民。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范文2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5月7日县委常委会、5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意见要求,针对2018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电话访问反馈的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就2018年以来**街道在全市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中被动落后的原因及今后的整改措施作以汇报,我们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知耻而后勇,力争后发赶超,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2018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反馈问题情况说明

2018年电话访问中,全县共收集问题及建议208条,涉及街道的47条,占比22.6%。其中,反馈要求加大小区监控力度、增加监控摄像头的类似问题共计7条,同类问题占比最高。

二、工作被动落后的原因

(一)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重软件轻硬件,特别在法律法规宣传、社情民意调查走访等方面工作滞后。

(二)干部职工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由于街道特殊的地理位置,各类矛盾利益相互交织,居民思想活跃,涉及人多、面广,特别是一些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四)对成绩的取得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

三、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整改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制定印发《**街道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的安排部署**街道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切实扭转全街道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被动局面。

(二)深入调查,掌握民情。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活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人民群众的反映问题和类别及时安排驻村指导员到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三)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一要经常性专题研究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任务分配到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各类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要排查、摸底、提前介入。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树立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的工作理念,对具有苗头性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防止矛盾扩大化,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合理的诉求能在第一时间处理的绝不拖到第二时间处理,能在第一时间表态的绝不拖到第二时间表态,对一时不能处理的,向矛盾双方说明原因,限时处理;对不合理的诉求进行认真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和稳控工作。三要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切实减少胡搅蛮缠、违规,甚至导致违法的无理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四)提高巡查监控震慑力度。依托科技手段,服务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社会治安问题。充分利用县、街道及辖区派出所、村三级综治信息可视化平台,利用人防加技防等科技手段,在线不间断巡查辖区内村(社区)、重点部位的治安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有情况报情况,没情况报平安。提高治安摄像头的安装密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保证每个楼道口安装一个摄像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强化治安巡逻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构建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发挥派出所、村级巡逻队伍的作用,按照“一村一警务”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人员(以各村网格员为主),配备警车、警服等设备,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各村居、学校,特别是重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提高群众见警率,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严格按照三个“半小时”要求,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循环播放《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致广大家长朋友的一封信》等,并利用平安临沂手机移动终端app、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防止各种违法案件发生。

(六)有效化解群众各类诉求。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APP“为民办事”专栏和县长信箱等群众问题反映渠道,有效做好各类问题的梳理和化解,尤其是对综治平安建设的有关问题坚决做到人员靠上,重点化解,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开发区各项工作的的满意度。同时,对可回访的群众做到逐一致电本人,查找问题症结做到,对症下药,彻底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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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和谐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打击,防范、治理等措施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总体目标

实现全乡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明显提高,确保我乡在县综合治理测评中排位前列,努力争创公众安全感满意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八个一”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把宣传发动群众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始终,重点围绕“八个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是我家、平安靠大家、全民参与、共创平安乡”的浓厚氛围①是召开一次村民座谈会,积极宣传公众安全感和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梳理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②是举办一次法制宣讲会,结合本地实际,教育引导群众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③是搞好一次问卷调查,上门入户组织群众填写调查问卷。④是转送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的一封公开信。⑤是开展一次治安及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活动,按照乡五月四日下午会议精神统一要求,积极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乱点问题。⑥解决实际问题⑦是各村写好1—2条永久性宣传标语⑧深交一批农民朋友兄弟。要求乡村干部走进农户,走进社区,宣传好党的政策、法律、综治知识,密切干群关系。实行驻村乡干部及支部书记包行政村,村干部包片包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方案”落到实际,确保我乡群众对开展创建平安和谐发展活动的晓知率达到百分之一百。

(二)加大打击力度,实行“打防治”并举,提高群众满意率,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农民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乡派出所特别对“两抢一盗”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乡霸、路霸及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者家属停尸闹丧,中断交通恶势力犯罪及侵害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健全各村治保组织体系,坚持人防为主,群众共防结合。乡政府成立6—10人巡防队,各村以自然村为单位也要成立3—4人义务护村队,(名单报乡综治办备案)重点在夜间进行巡逻,做到自防不被盗,自治保平安。三认真开展“两个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针对治安乱点和矛盾纠纷隐患各村要经常性开展排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月日—月日)

召开乡村干部,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召开乡村干部,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村、各单位全面动员,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及办法。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月日—月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完成“方案”活动(其中问卷调查月份、11月份各进行一次);

2、针对问卷调查梳理出来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改。

3、督促公安机关侦破一批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案件,公之于众,振奋人心(月—7月);

4、组织好专项排查,专项整治(月—11月);

5、落实群众防治措施(月);

6、乡综治委组织开展模拟测评,掌握情况(6月上旬和11月上旬进行)。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研究,总结回顾,巩固成果,建立社会治安治理长效机制,并进行评比奖征。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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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面动员、深化认识。

民意工作是辖区治安的晴雨表,是公安执法的反光镜,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安庆路派出所通过谈心谈话、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摆问题、查差距、找短板,要求全所民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分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短信评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要求全所民警谨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继续弘扬“忠诚、敬业、公正、为民”的人民警察精神,有效增强群众观念、群众意识、群众感情,推动公安队伍警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

二、 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派出所严格落实负责任人总责,民警履行出警回访协调责任,警情到人,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日常工作中,安排专职民警对每日警情进行逐一回访,采取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了解群众对民警处警工作的满意度。并针对案件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开展情况,向案件当事人进行通报反馈,争取当事人对出我所民警出警警满意度,若遇到个别情绪激进的当事人,在电话回访的基础上,由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同时,强化派出所窗口民警、辅警职责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实现全警联动,全力促进“民意”工作成绩上台阶。

三、 以评促改,优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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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当前,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我国还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和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特殊时期,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更加纷繁复杂,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考验,人民群众求平安、求和谐的愿望更加迫切。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

从长治久安的角度看,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最基本需求,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近年来,濮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龙头,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多项工作跨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但是,因企业改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资待遇引发的上访,组织的非法活动,以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还有发生,特别是“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另外,刑事犯罪的动态化、专业化、组织化、智能化给案件侦破带来了较大难度,破案率较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人民群众评价社会治安状况,不仅看党委、政府及政法部门怎样说,如何做,更加注重自身的感受,关键是安全感和满意度。人民群众评价政法机关的形象,不仅要求政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破案率;还要求政法机关坚持经常性的打击,注重源头防范治理,多做些基础性工作,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平安稳定。

从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看,随着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群众对于实现个人权益、个人价值、个人尊严的要求格外强烈和迫切,当与别人发生矛盾纠纷或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仅要求政法机关严格公正处理,还期待政法机关执法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还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案件得到处理,还期待处理结果令人信服。但是,目前,仍有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在对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片面强调公权大于私权,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时有发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的公正程度要求越来越强烈和迫切,对政法机关及其干警的执法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从社会管理服务的角度看,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这些职能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但目前,我们的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对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思考,在出台重大工作措施时,往往从方便管理、方便执法的角度考虑问题,较少考虑群众的权益和感受;在执法实践过程中,囿于某些传统做法,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往往就执法论执法,机械执法、教条执法,在执法方式、管理方式上人民群众还不很满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形象得到改善,但是,个别政法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干警吃拿卡要,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甚至徇私枉法,,伤害了群众感情,败坏了政法机关形象。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在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政法工作发展的新机遇,有效应对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实现政法工作新突破新发展。

坚持树牢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执法思想。政法机关要通过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准确认识和把握高举旗帜、坚持正确方向的重要性,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深刻理解“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重要内涵,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真正做到把政法工作的成效更直接地体现到保障民生、惠及百姓上。按照“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凡是符合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扬;凡是不完全符合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认真地加以调整和完善;凡是不符合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坚决予以纠正,使改善民生的要求在政法战线更好地得以实现,使政法工作真正符合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

坚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基本的要求。政法机关要赢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不是靠权势,而是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政法机关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

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牢牢抓住群众不满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以规范促公正。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从注重事后监督转变为执法全程动态监督,防止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通过依法严惩腐败和渎职侵权犯罪,严厉查办践踏法律、破坏公正的案件,让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当事人处于什么阶层、财产多少、地位如何,都要依法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满足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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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进步年”的总要求,从理顺情绪平衡心态着手,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着眼,从搞好治安维护稳定着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满意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全省平安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责任

全面摸清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掌握对治安工作的真实反映,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我镇公众安全感调查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以片为单位成立四个公众安全感摸底调查组。

三、步骤方法

这次公众安全感摸底调查工作从6月20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调查,摸清情况。(6月20日—6月25日)

1、组织村委会干部进村入住户,特别是对有固定电话的村民必须每户必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进行登记。

2、镇综治办对年以来的立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有关案件当事人,尤其是侵财性案件的受害人进行一次全面走访,反馈案件办理情况,集中征询意见,理顺当事人的情绪。

第二阶段:梳理问题,做好工作。(6月26日—6月28日)

1、各村委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针对性的措施,逐件落实领导和专人负责,限期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2、以村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所有固定电话用户开展电话调查。对有意见的群众必须每家必到做好工作。对通过工作仍存在不满情绪的,挂村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门做工作,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消除不满情绪和怨气。

3、对村委会职能范围以外且无力处理的问题,各村要及时将情况汇总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

第三阶段:统一测评,巩固成果。(6月29日—8月底)

1、镇综治办委托有关部门对各村的公众安全感工作进行测评,按照调查的安全感指数高低对各村委会进行排名,并作为年度综治考证的重要依据。

2、镇综治办将公众安全感调查情况反馈给各村委会,由各村委会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3、镇综治办再次对测评中有意见的群众进行电话访问,查看工作成效。对个别仍有意见的,挂村领导、驻村干部协同村委会干部再次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直至满意。

四、具体要求

1、落实责任,镇挂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自己所负责的电话。如有遗漏的电话,由村委书记负责,如有问题,责任倒查。

2、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公众安全感摸底调查工作,认真研究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3、在全镇公众安全感摸底调查工作期间,镇派出所和村委会要加强治安巡逻工作,加大公安民警和治安巡防队的巡逻范围和密度,提高各村见警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镇综治办成员要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疑问,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在法律需求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