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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案管理办法范文1
一、管理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安监站职责
1、指导、督查、监督校园及学生车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文教办
1、对学生车安全管理负总责,统筹协调多部门参与学生车安全管理。
2、每学期组织相关部门(安监站、交警中队、交管所、农路办)对学生车道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提出道路安全整改意见。
3、组织安排各学校所需接送学生车辆。
4、招聘、安排、管理学生车护导员。每学期末由街道文教办牵头,组织学生车使用学校、护导员组长等对护导员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护导员工资、奖励、聘用挂钩。
(三)交警中队
1、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安排警力维持学校大门车辆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和便捷。
2、负责接送学生车辆及学生车驾驶员资质审验,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3、参与街道组织的学生车及道路安全检查,提出道路、车辆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
4、查处接送学生违规车辆(车辆、驾驶员证、照及车况)。
(四)交管所
1、查处接送学生违规车辆(营运资质)。
2、参与街道组织的学生车及道路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学时,对学生车道路进行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学生车道路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对学生车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农路办。
负责学生车道路安全维护。定期检查学生车道路安全状况。按照道路安全要求,完善学生车道路警示标牌、警示桩、标线、会车点等相关交通设施建设,对学生车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学校
1、每学期开学前,统计学生乘车线路和乘车人数,确定所需车辆型号、数量。
2、安排好学生乘车名单,学生定人、定车、一人一座,并按车辆将学生乘车名单、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报街道文教办并交护导员一份。
3、负责本校学生车护导员日常管理;每天做好学校与护导员接送学生的交接工作,确保不漏接学生,如若学生未乘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好学生接送交接手续资料台账
4、协助街道对护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七)社区
1、各社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辖区学生车、乘车点的管理。
2、做好学生候车点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社区志愿者做好学生候车点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社区内学生车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街道文教办、农路办,属于社区安全整改内容应及时整改。
4、协助街道参与护导员聘任工作,协助街道做好本辖区乘车点护导员
日常管理工作。
二、学生接送管理办法:
(一)护导员
1、护导员聘用及管理。护导员由街道聘用,所聘护导员年龄原则上在50岁左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护导职责。护导员管理由街道文教办总负责,学校和社区共同参与管理(学校和社区乘车点,点对点管理),其中,日常管理主要以学校为主。
2、护导员工资待遇。护导员工资由街道发放。根据工作量发放标准如下:1、每天早晚各护导一趟次,月工资650元;2、每天早晚各护导二趟次,月工资700元;3、每天早晚各护导三趟次,月工资750元。全年按十个月计算。
3、护导员工作职责
①护导员必须准时跟车,掌握乘车学生的基本信息情况。每天接送学生必须点名,核实学生人数,与学校值日教师办理交接、签字手续,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开。
②护导员要维护车内的纪律、安全等,排好座位并组织学生对号入座,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注意安全:不打闹、喧哗,不下座位,不将头、手臂伸出车窗外等。
③护导员要在指定地点引导学生上下车,在学生下车点,护导员一定要在车辆停稳后先下车,再引导学生下车(低年级小学生要适当搀扶)。有过马路的学生,护导员要将学生送过马路。放学护导时,要教育学生下车后及时回家,不在马路上或其它地方玩耍。
④若出现学生没有接到的现象,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或通知学校,确保每个学生的安全。
⑤发现驾驶员无学生接送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学生接送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应制止车辆接送学生。
⑥护导员工作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缺岗。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向护导员负责人和学校请假,得到批准后,自己安排好其他人员随车护导。
4、护导员工作考核。每学期由街道文教办组织相关学校领导、安全员、学生车管理教师及乘车学生对护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总分100分):
①考核合格及优秀者,全额发放护导员工资;
②考核优秀者(总人数25%)进行适当奖励(每学期300元);
③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除部分工资,并及时辞退。
④护导员在工作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若护导员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扣除30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若因护导工作不当而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将由护导员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安全预案管理办法范文2
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已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下同)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组织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核,并取得《证明》。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试,并获取《证明》。
《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五条 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食品经营业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优先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条件承诺制,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可先行申请办理许可等事项。但应在取得许可后一年内通过全省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取得《证明》。
第六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题库,制定每年继续教育内容实施指导意见,对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工作和履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考核工作。
第七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提供政策宣传、培训指引和考试等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
第八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员档案数据库,并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第二章 设置要求
第九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熟悉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职员工,工作原则性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第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生产单位:
1.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2.其他食品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食品经营单位:
1.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拟订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单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要求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四)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合格食品召回;
(六)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管理;
(七)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八)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九)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还应定期全面汇总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召开食品安全分析会和年度食品安全自查、回顾分析会,查找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食品生产记录,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记录、投料使用记录、成品检验及出库记录、销售台账等;定期组织企业开展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审工作; 参与食品出厂后的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理; 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汇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提示食品安全信息; 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
1.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
2.关键物料供应商的审核和批准;
3.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4.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合格的批准;
6.食品成品放行的批准(放行标准包括该批产品实际生产工艺和配方与已备案的工艺和配方一致;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产、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完整;成品检验合格且记录真实、完整;不存在其它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7.批生产记录的批准;
8.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十)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依照规定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
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现本单位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有权向监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当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四章 培训和考试管理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二)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规范;
(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
(四)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技能;
(五)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七)其它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八条 报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根据单位类型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可自行完成考前培训,也可选择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关考前培训辅导。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方式。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高、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分别不少于8学时、6学时和4学时。
第二十一条 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其《证明》视为自动失效,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第二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或指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社会机构具体承担食品管理安全员的考试和每年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
(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有从事培训活动的业务范围;
(二)4名以上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学历和管理经验的师资人员;
(三)(具有相对固定的培训教室和保证教学正常开展的管理制度;
(四)严格遵循本办法规定培训要求。
第二十四条 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
(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法人资质证明;
(二)具有开展计算机网络在线考核所需的场所和设施;
(三)考试机构应具备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能实时上传至监管部门的设备设施。
(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机构应当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开展培训,并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包括学员名单、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教材、授课师资等内容,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培训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师资应当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开展授课。
第二十七条 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在教学过程中增加食品安全操作技能方面的现场模拟培训学时。
第二十八条 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的机构不得对有关工作进行再次委托。
第二十九条 培训和考试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委托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一)招生信息夸大事实或者假借政府监管部门名义,误导学员的;
(二)未按照统一培训大纲规定的课程和学时要求组织培训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开展培训或考试工作的;
(四)机构评估培训效果或考试秩序较差的;
(五)一年累计接到三宗以上关于培训质量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
(六)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经核实情况属实的;
(七)核实有将培训业务进行再次委托行为的;
(八)其他影响培训和考试公正性、严肃性的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置、专业知识水平和日常履职等情况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的随机监督抽查考核中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限期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
第三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结果,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第三十三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考核采取扣分制。扣分情况记入《证书》,一年内累计扣满10分的,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一)没有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分;
(二)未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建康检查或者没有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上岗的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的,扣2分;
(三)没有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或健康档案的,扣1分;
(四)没有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扣2分;
(五)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
(六)不能提供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和评价的(包括检查计划、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行为的处理意见等),扣2分;
(七)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
(八)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不按要求报告的,扣2分;
(九)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扩大或情况恶化的,扣2分;
(十)不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的,扣2分;
第三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行处罚: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的;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抽查中考核达不到要求的;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不到位;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每年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章 附 则
安全预案管理办法范文3
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社会上各种情况的新变化、新矛盾不断的出现,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的威胁来之多方面,无论是校内的,还是校外的, 小学生的人身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如何做好小学生安全工作,抓好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摆在我们班主任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必要性的小学生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需要
新的教学形势,教学理念要求我们过去的 “应试教育”必需向 “素质教育”转型。原因是对学生的培养、目的是为上提高学生全面素质,而不是为了一个满意的分数。所以在学校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具有从正面培养社会合格人才的作用。从学校治理的角度看, 它可以提高学生的素质, 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小学生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 另一方面,其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 而小学生安全教育恰恰在这两方面得到了全面体现。
2.安全教育是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各种交通工具的不断增加,各种用电器媒体的影响。学生来校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打架斗殴事件。甚至社会上变态分子直入校园屠杀学生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也是在其他节假日要遇到的问题。小学生在学校学文化、学知识的同时, 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 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已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 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安全教育是提高小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因为小学生的年纪小, 他们的安全意识强相对薄弱, 自我的保护能力差。主要表现为:对食物的选择上,物品放置上。对事物的认识与理解上。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小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指示其犯罪。还有的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 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一些小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看到违法事件, 没有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 装作视而不见等。认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给自身、他人、家庭、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因此,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小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班主任在学生安全教育中管理方法
1、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扩大。加强联系,齐抓共管的方法。
班级安全管理不能依靠班主任一人,班主任应该联合本班级任课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组织和公安部门, 才能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位。比如请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一但发现学生有反常的情绪时,应当和班主任进行告知,班、科任共同打算,找出学生言行或情绪异常的原因,并针对其原因进行开导教育。例:我班的苏同学,在一次上数学课时,沉默寡言,无心听课,希望快点下课。数学老师告诉我后,我立即找他谈话,询问后方知他因前天晚上因被同年级的王同学辱骂,今天准备了一截木棍藏于路边草丛处,以备下课后同王同学进行打斗。我听了陈述后,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他明白了道理后便放弃的报复的念头。在课堂上,我要求学生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对言行、情绪异常的要找学生了解情况并告之家长,共同“医治” 心理创伤;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要把班级发现的诸如门窗、床铺、水、电路、室内地板、天花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同校总务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并及时进行排除。
2、 善良待生, 关系和谐。班主任应像妈妈关心儿子一样关心学生,班主任对学生的关心要真正做到从细处着手、从长远着眼, 无微不至。对学生的批评要讲究艺术,多些鼓励, 少一些指责;对学生的要求要严宽兼顾, 严而有度,宽而有限; 跟学生的交往要民主平等, 多一些沟通, 少一些训斥, 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做学生的慈爱长辈。“ 亲其师,信其道”,只有取得学生对自己的信任和尊敬,才能及时发现班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才能依靠学生及时准确地消除隐患。
3、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据治教。在现代的小学生中有个别学生迷恋上网、盲目追求生活享受和精神刺激, 盲目模仿影视片中行为, 违纪违规。因此,班主任应该以法治教,规范行为, 以减少或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一是要规范班主任自身的行为,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抓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要规范学生的行为,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每一名学生的行为准则,坚持不懈地抓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循序渐进地实施习惯养成的矫正, 注重培养学生对现实生活的鉴别、批判、选择能力,引导学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学生以合理的方式、手段去追求理想生活。
三是要规范学生家长的行为,向学生家长宣传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加强同家长的沟通和交流, 把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及行政法规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最大限度地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是能为则为,不能为者则不为。不了解学生的管理是盲目的管理, 不尊重学生的管理是专制的管理, 不信任学生的管理是错误的管理。现在的小学生好学爱动, 逆反心理强, 一旦遭受挫折或失败,很容易突破法律底线, 导致违法犯罪。因此, 班主任一定要审时度势,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同性质的不良行为。对于个别学生性质较为恶劣的不良行为, 应以同情、理解而又坚定不移的态度妥善处理,决不能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对于班级整体诸如集合、站队、上操, 甚至是运动会比赛等方面, 决不能一味地追求快速和第一, 尤其是在具有危险性的集体活动中, 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提倡参与, 而不能一味地强调出成绩; 对于学生个体要因材施教, 不能因操之过急,硬要其参加,更不能脱离学生实际去追求教师自己的心里要求。不然往往会因自己的失误而染成大错。
五是班级建立安全自治管理模式。学校安全管理包括物的方面和人的方面两个部分,而人的方面更为重要。只有充分发挥学生集体力量, 构建学生安全自治管理模式,才能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有人巡查安全漏洞, 有人监控安全隐患, 防患于未然。因此, 班主任应该在班级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矛盾纠纷监控小组、行为规范督查小组、应急事故处理、报告小组等学生自治组织.健全班级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这些组织掌握班情, 把握动向, 运筹帷幄,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预案管理办法范文4
记者(以下简称“记”):高主任您好,2015年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请问这一通知的具有怎样的意义?我国目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现状是怎样的?企业和属地政府的应急预案普遍存在哪些问题?
高双喜(以下简称“高”):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科学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应急预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推动31个省级单位印发了实施细则;颁布了国家标准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印发了《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从无到有,初步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共编制应急预案595.4万个,重点行业企业、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了应急预案全覆盖。
但是,当前应急预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树立“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只重视“有”不注重“用”,重预案编制、轻预案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应急预案编制前的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分析不到位,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内容存在重复;日常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应急预案衔接要求不明确,导致政企之间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环节的处置工作存在脱节;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当事故时有发生;执法检查不够,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没有把预案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专项督导、检查少,对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工作督促推动、处罚力度不够,未能形成震慑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深入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使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机衔接,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落实责任、优化预案、加强预案实施、强化执法等环节着手,起草了《通知》。
记:《通知》中对于应急预案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要求?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
高:《通知》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的关于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突出了应急预案优化修订的程序和方法,注重了应急预案的实施,强化了应急预案责任追究。
关于总体目标,《通知》明确提出了“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的理念,有利于解决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重视、不投入、不落实等问题,并提出了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的制修订目标。
关于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级政府安委会、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应急预案工作方面的责任。这些要求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力举措,是解决企业当前应急预案工作相对弱化、预案质量较差、预案实施不到位的有效途径。
关于应急预案的优化修订,《通知》明确提出了应急预案制修订必须基于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必须科学确定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并确保相互衔接,实现应急预案的专业化。同时,为推动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卡片化,《通知》还要求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风险特点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简化内容,并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这些要求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应急预案普遍存在的“厚、虚”等问题。
关于预案实施,《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具体方法、途径,提出了宣传教育要“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培训要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细化了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强化了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这些要求是针对当前应急预案“束之高阁”、不学、不练、不用而提出的,是确保应急预案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
关于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备案的“分级属地”原则,强化了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强调了要在应急处置评估中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记: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在现有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应如何改进,以实现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
高:《通知》从5个方面对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进行了要求。
一是简化预案文本。考虑到目前应急预案中存在大量重复性和指导性内容,《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要以应急处置流程为主线,对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通用措施等指导性内容尽量整合简化。为此,企业可根据本单位风险特点,确定是否编制专项预案,小微型企业可以仅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大大简化了预案文本。
二是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通知》明确企业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所属的应急组织机构。
三是明确预案编制程序。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简单照搬照抄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预案编制必须建立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和特点,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的衔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增加预案衔接的内容,强化了企业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五是优化应急响应标准。改变过去按照事故死亡人数与损失程度而确定的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实施按照事故危害程度是否超出企业厂区范围、企业应急能力能否满足应急处置需要这两个条件来确定响应级别,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记: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如何强化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高:应急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关系到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应用程度。为此,《通知》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资料,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开展应急预案宣传。
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培训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确保预案涉及的人员熟知预案核心内容。
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相关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或计划,建立资金保障,确保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企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各类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同时,要强化对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记: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监管与执法,将采取哪些新措施?
高:应急预案工作涉及多个行业,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努力,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通知》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属地监管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本级安委会工作内容,定期要求,不断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理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机制。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细化关于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的要求,确立应急预案的分级属地备案原则,明确各类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受理主体,并将应急预案备案作为明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
完善预案监管制度。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工作的处罚条件、金额等内容,使应急预案执法有法可依。同时,推动地方安监部门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纳入执法计划,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从重预案编制到重预案实施。
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加快研究应急预案评估方面的标准,开展应急预案定期评估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完善事故后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总结评估机制,明确对因预案工作不到位导致应急处置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典型事故开展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形成震慑力。
记:下一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将开展哪些工作,落实《通知》中的要求?
高:首先,抓好宣贯落实。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将《通知》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应急预案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其次,做好示范引导。继续推广神华神东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应急预案优化试点经验,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继续开展好油气管网领域应急预案优化工作试点,并适时在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试点,全面带动地方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加快修订《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9个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案,为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安全预案管理办法范文5
(一)深化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
1、更进一步发挥监管系统的作用。继续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完善应用为工作重点,在前期试行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并下发,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各级安监人员,要充分利用监管系统,研究、指导日常工作;
二是市局将对监管系统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升级、完善。修订“企业隐患排查表”的相关内容,更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重新分级上传“重大危险源”,完成地图定位等。增加“隐患排查”未整改项的提醒功能,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三是分别完善监管系统与省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省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三系统的联网,便于监管系统与省局各系统的互通。
2、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依照修订下发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使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重点检查工作完成、视频运行、保障机制等,从技术和管理上确保各类企业视频设施正常运行,视频信息安全保存,对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后查找线索提供技术支撑。
3、切实抓好企业隐患排查自报表的审查、培训工作。
一是按照《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填报内容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审查,提高监管系统的信息录入质量,确保审查率达到100%。杜绝拒报、迟报、瞒报,逐步减少错报现象;
二是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错报和新调整岗位录入人员培训,规范企业填报人员行为,解决自查不实、排查不细、填报不规范等问题,逐步降低错报率。
4、加大对拒报、迟报、错报“隐患排查月报表”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隐患排查月报表”的相关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二)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1、加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二是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预案的管理,做到每一重大危险源都有预案,且可靠、实用。
三是对各级安监部门、企业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编制质量情况、应急演练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要求,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一是各区县局年内至少组织一次高质量、综合型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包括出动消防车、120救护车等),并组织相关企业观摩、学习。
二是各企业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救援演练,对演练情况要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救援演练。相关企业可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模拟事故状态下,员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的演练。
三是各级安监部门可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拟定题目,要求企业组织救援演练,以检验其日常演练水平。
四是积极会同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和鲁中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对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服务。
3、加强应急救援检查。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加大“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汛期、冬季等期间,应急救援措施的检查力度,避免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对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三)多管齐下,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提高应急救援协调和处置能力。继续协调完善消防支队、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120急救中心及相关专业事故救援队伍联动机制,推动化工园区和基层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化工园区、中小型矿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监部门的事故现场协调、处置能力。
安全预案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紧急情况;危害分析;保障措施
1引言
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就是企业对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2、电力企业面临的紧急情况及危害性分析
目前,电力企业主要存在的紧急情况类型大致可分为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经常呈现出:涉及环节多、灾害源多、损失巨大、影响面广、次生灾害多等特点。分述如下:
(1)、洪涝、地震、台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大部分电力企业同时存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
(2)、火灾和爆炸: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物质,如生产用燃油库、氢站、储煤仓、制粉系统等,同时生产中大量使用各种油、充油电缆等,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3)、交通事故:电力企业一般处在郊外,生活区远离厂区,员工每天需乘坐大巴或其他交通工具上下班,同时企业内拥有各类公务小车、货车、工程车辆等厂属机动车辆,部分车辆需要进行长途运输,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4)、中毒:企业员工集中就餐中毒和生产过程使用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生产性中毒事件是两种最常见的食物中毒情况。
(5)、全厂停电(厂用电中断):由于系统或企业内部的原因,可能会出现厂用电中断的情况,该情况出现后将对机组的安全停运构成巨大威胁,可能会出现主要设备损坏的极端情况,厂用电中断后在没有外界电源支持的情况下,电厂并不具备机组黑启动的条件,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不良影响。
(6)、人身伤亡事故:可以分为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工余人身伤亡事故。生产中存在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的可能性较大,此类事故一旦发生,救治伤员的任务艰巨。
(7)、化学品大量泄漏或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厂内存储的化学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出现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时,将导致附近河流或区域产生污染。
(8)、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存在不良信息散布、病毒入侵、网络入侵、网络故障、服务器系统故障、线路故障等方面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将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企业形象、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造成严重影响。
(9)、群体性事件:企业员工内部矛盾问题,将可能出现非法集会、游行、请愿、示威,聚众包围、冲击办公场所、重点目标、集控室等要害部位等治安,将对企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10)、其他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3、电力企业应急保障措施
3.1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企业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有关制度、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分级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以规范应急规范处置程序。
3.2强化应急组织建设
电力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正职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企业副职担任副总指挥,企业内部各二级部门(单位)负责人、技术、安监、保卫方面负责人等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应急指挥部工作;同时电力企业宜在行政办公区域和生产现场分别建设有两个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一般设在安监部门,配备了相应应急指挥装备、设施、图纸、文件资料,以指挥企业力量正确、有效和快速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3.3保障应急设备、物资
根据“安全第一、严格管理、存放有序、调度及时、满足急需”的原则,电力企业对各种应急设备、物资进行足够储备;同时对应急设备物资应建立管理标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应急工具、应急车辆、医疗药品、防护用品、备用电气设备等应急物资及装备实行统一协调、分类管理。
3.4锻炼专业救援队伍
电力企业要加强运行值班、检修抢险、事故救援、消防保卫、医疗救护队伍建设,通过平常技能培训和事故演习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各设施的健康水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种应急队伍能发挥有效作用,能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异常和故障。
3.4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力度
加强预案培训与演练工作,是检验、评价和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重要手段。企业应建立对应急预案培训演习的常态机制,一般需制定三年周期应急预案滚动演练计划,针对发生可能性大的应急预案,要加大演习的力度。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培养和锻炼了应急处置队伍,达到了宣传教育目的,同时发现了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
3.5加强隐患排查,注重应急预防是基础
电力企业要借助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南非NOSA五星安健环系统等安全管理系统和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找并消除隐患。
3.6保障应急处置经费
应急经费来源于企业生产成本费用,按实际需要由财务部门划拨,企业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应急处置费用。
3.8其他保障措施
电力企业还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医疗、公安、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沟通联系,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虚拟应急救援平台;加大先进应急救援装备、技术配备;加强企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提升员工自救与互救的意识和技能;等等。
4结束语
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电力企业不断深化应急管理规律性的认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进一步开展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加强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强化电力企业的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