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市场化改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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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市场化改革

粮食市场化改革范文1

(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内蒙古通辽市028000)

摘要:本文分析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农发行的影响,指出农发行面临的挑战并对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向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农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3-0016-03

一、通辽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践的结论

(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原则

通辽市是国家的重点商品粮基地之一,盛产优质玉米和水稻,常年产量在68亿斤以上,占全区总产量近四分之一。商品粮数量在40亿斤左右,约占全区的三分之一。通辽市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从粮食的生产格局到流通渠道,从粮食的价格形成到调控手段的实施,走了一条渐进化的改革道路。

(二)粮食收购的政策性与市场运行要求的矛盾突出,亏损挂帐不断扩大,导致银行坏账增加

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一直实行对粮食收购的政策性保护,包括制定保护价,给予粮食企业政策性补贴等等。而对粮食销售市场,由于市场的循环效应,国家调控的难度较大,造成政策性收购与市场销售的矛盾,这种制度矛盾是形成粮食企业亏损的内在原因。通辽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践表明,这种制度矛盾诱发了粮食企业亏损挂账。(图1)

政策性挂账是各级政府应给予粮食部门的各种政策性补贴迟迟不补,如粮食超购加价款,议转平销售的价差款,提高粮食收购价的补贴款等;经营性挂账是指粮食部门的自身经营性亏损。粮食企业亏损挂账不断增大直接导致了专职服务于粮油收购的农发行坏账增加。(图2)

(三)农发行在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发挥了阶段性的重要作用

一是解决了多年来农民卖粮难问题。二是有效遏制了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势头。三是大力支持了国储粮收购,增强了国家稳定粮油市场能力。四是支持了全市粮食调销工作,维护了粮食流通。

(四)“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未达到预期目的

1998年以来,通辽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行了政企分开、中央和地方责任分开、储备和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但实践的结果是,敞开收购的粮食实现顺价销售困难,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困难重重,粮农受益较少,并未达到预期目的。其原因,一是强化行政干预,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在制定保护价时为减轻财政负担,保护价定得较低,保护价失去了保护农民利益的意义。粮食收储企业垄断收购渠道,使农户在流通环节的利润被粮食企业所垄断。二是对粮价保护的间接性使保护效果难以显现。从操作者看,不是政府对农民的直接保护,而是通过粮食收储企业与农民发生关系。从补贴方式看,不是政府直接补贴农民,而是把市场价格与保护价格之间的差额补给粮食企业,由粮食企业再对农民进行保护。从保护价格的支付方式看,是一次性支出方式。一次性支付的保护方式使农民丧失了在政府收购以后获得当市场价格超出保护价格时带来高收益的可能性。三是政策成本分摊不合理。政策规定1993年至1998年的亏损由地方财政在一定年限内消化,并用企业以后的盈利来弥补,运作的结果必然是把本该农民得到的好处又通过政策收回去。风险基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也使本已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难以承受,这部分支出同样落到农民的头上。

二、粮食市场化改革对农发行的挑战

(一)农发行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

一是对政策的把握难度增加。粮食市场化后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还要承担国家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任务,即是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对于这些责任如何把握难度增加。二是政府责任减弱,农发行化解信贷风险手段减少。在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时期,政府的责任也比较大,如果收购资金出现问题,不仅农发行和企业要负责,政府也要负责。粮食市场化以后,政府对粮食企业经营的干预程度会随之下降,粮食企业再发生亏损挂账、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农发行只能依靠信贷制裁或是诉诸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因此,防范风险,保全信贷资产的难度增大。三是农发行稳定的收息资金来源减少。主要表现在粮食风险基金上,随着粮食市场化的实施,风险基金的50%将用于直接补贴给农民,这就意味着粮食企业可用风险基金减少,同时也使农发行收贷收息资金来源相对减少。四是农发行的资金供应难度增加。原来人民银行对农发行的资金供应采取的是敞开供应的办法。粮食市场化后,人民银行改变了资金供应方式,以2003年末农发行向人民银行总行借款为基数,在这个基数上不再增加新的借款,现有资金周转使用,不足的由农发行自行筹集和解决,导致其资金筹集能力下降。

(二)粮食市场化对农发行经营的挑战

一是粮食市场放开使农发行粮棉油收购业务萎缩。粮食市场化后由于各种经济成份企业、个人都可以收购粮食,粮食企业又因失去政府对其亏损的兜底而小心翼翼收粮,农发行也失去了保护价收购政策支持,导致农发行粮棉油收购业务萎缩明显。2004年通辽市约有10亿斤粮食由粮食企业以外的经济成份企业收购,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份额较未放开前减少25%,二是粮食贷款运营风险进一步突出。农发行履行政策性职能,客观上要求继续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这与有些企业本身不具备贷款资格条件导致信贷风险加大的矛盾突出,同时对非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贷款的风险防范难度增加。据统计,通辽市粮食市场放开后,农发行不良贷款增加较快,2004年末不良贷款高达414亿元,较未放开前增加27亿元。三是粮食企业转制困难也对信贷资金安全形成威胁。据测算通辽市粮食企业实行职工置换和下岗分流安置费12295万元,地方财政无力全部解决,随着粮食改革的深入,借入资金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给农发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增加了监管难度。四是新开办的业务政策性弱,在市场竞争中缺乏优势。粮食市场放开后农发行对业务范围进行了拓展,贷款对象扩展为民营、合资、股份制、国有控股的企业,贷款种类调整为储备贷款、粮食流转贷款、调控贷款、加工企业贷款、仓储设施贷款等。由于农发行新开办的业务基本属于商业性业务,而在市场竞争中较之其他商业银行,农发行明显处于劣势。

(三)粮食市场化对农发行管理体制的挑战

一是信贷管理基础发生了根本转变。农发行原来的信贷管理体制是在“四分开、一完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基础上制定的。粮食市场化后,信贷基础已经从原来的计划性向市场性转变,必须依据业务拓展范围,以及职能调整情况进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内部管理体制面临冲击。粮食市场化后随着农发行职能的调整,原有的内部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多元化业务发展的需要。三是用人管理机制落后,人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业务拓展的需要。

三、对农发行改革方向的思考

(一)按照政策性支农要求调整职能定位

1、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的调控职能,加强对农业宏观调控能力。农发行必须坚定不移地做好国储粮的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工作,支持调剂粮的收购,研究粮食市场波动时调控办法,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高贯彻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能力。

2、赋予全方位的农业政策性支持职能。首先,确定农发行在农业和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主导性地位,进一步增强并扩大农发行的信贷资金来源途径与规模,扩展其金融主体职能。一是支持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实现农业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二是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应通过农发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业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三是支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四是建立信贷扶贫开发业务。即履行政府通过农发行下拨扶贫信贷专项基金,进行低息或无息贷款,支持农业特困户从事生产经营,扶持他们脱贫致富;五是开展农产品出口信贷扶持业务。主要是对国家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出口种类给予信贷扶持,以加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3、加强农业产业保护和扶持功能。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我国已承诺逐步取消流通环节补贴,放开粮食市场,和国际市场接轨。农发行应 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责,加强对我国农业产业的保护和扶持。

(二)进行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管理制度改革

1、加强信贷风险内控制度,切实控制信贷风险。农发行应坚持执行国家政策与防范信贷风险相统一的原则,适应粮棉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坚持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理念,借鉴国内外银行风险管理的通行做法,推行贷款准入、信用等级评定、风险保证金、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以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2、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国际上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政策性银行的普遍做法。一是应逐步探索和建立符合农发行实际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应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和风险管理体制,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发行可持续发展。三是应建立透明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人才兴行战略,加大人才的培训力度和做好关键岗位人才引进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课题组组长王维民

课题组成员孙爱生王竞宇

粮食市场化改革范文2

关键词:粮食 流通体制

从1985年取消统购统销开始,特别是1998年实施“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到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全面进入了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阶段。粮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对于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流通,推动粮食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客观评价,现阶段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还面临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粮食市场体系尚不健全;粮食市场监管薄弱,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滞后,经营机制不活,市场竞争力差;宏观调控能力脆弱,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等。为此,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粮食流动体制的改革,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要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并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提出了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的明确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文就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作一些初步性的探讨。

加快粮食结构调整力度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粮食在逐步告别了短缺后,出现了粮食库存居高不下,粮价持续下跌,财政不堪重负的新情况、同时出现了农民“卖粮难”的新问题,导致谷贱伤农,大量撂荒地随之产生。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粮食生产和流通通盘考虑,使粮食向供需均衡靠近。

加快调整粮食种植结构。适应市场对粮食品种日益多样化、优质化的要求,必须以科技支撑农业,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应从三个层面调整粮食结构:由“二元结构(粮、经)”向“三元结构(粮、经、饲)”转变,把饲料作物的发展提到相应层面上来,加快发展与肉类产品和水产品相关的专用饲料粮、饲料草的生产,增加对粮食具有替代性的动物食品供给,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以“优质、专用”为核心加快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调整,使之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优化粮食产销区结构,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切实保护好粮食耕地。从长远看,我国粮食供给偏紧,必须高度重视,警惕和预防潜在的粮食风险。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增加农业投入,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搞好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大力发展“订单”粮食。国有粮食企业要努力顺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市场机制灵活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大力发展“订单”粮食,提供市场信息、政策咨询,以“订单”代替“定购”,运用政策法规促进“订单”粮食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签订订单的积极性和履约率,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

实施政企分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所属企业必须在人、财、物上彻底分离,行政经费应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到企业列支费用。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粮食企业不再承担政府职能,政策性粮食业务一律实行委托――制,合理确定费用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政府及时足额拨补。

转换经营机制。粮食企业改革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实施集团战略,组建集团公司,打造粮食行业航空母舰。实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合重组,实现工商联合,工商互动,优势互补,改变“买原粮、储原粮、卖原粮”的僵化经营模式;打破行政区划,组建1―2个国有控股的粮食总公司,对偏远、小型、粮食购销量少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实行改组改造、兼并、出租、出售、转制、关闭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实行“两头延伸,拉长产业链”,走粮油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实施粮油的深度开发和精度加工,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粮油商品的品位和档次,增加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对于粮食部门这样一个长期吃财政饭的老系统来说,如果没有来自外部的推动和政策上的鼓励,改革很难深入下去。国务院国发[2004]17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对“老人”问题,要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允许粮食部门通过资产变现和土地出让筹措改制资金,并可在系统内调剂使用,仍不足的由当地政府财政予以解决;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应减征或免征三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老粮”问题应与改制企业彻底划断,通过包干处理、拍卖等形式,减轻企业包袱。对“老账”问题,应按国家规定,通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分清责任,属政策性亏损挂账的,由县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挂账,使企业轻装上阵。

完善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整

合理确定粮食储备规模。国家粮食储备规模应综合考虑国内粮食供求状况、国家财政能力、国际粮食市场情况等因素来确定。中央粮食安全储备的最低规模应为1000―1200亿斤,地方储备可按照地方城镇居民口粮及工业饲料用粮等1―1.5个月的规模来建立储备,农村储备按农村人口1.5―2个月消费量计算。近期粮食品种储备比例稻谷、小麦、玉米大致为4:4:2,长期来看可调整为3:4:3的比例,以保持与消费结构相适应。

构建高效的储备粮运行机制。建立粮食预警系统,为政府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行情分析,设立粮食价格“安全区”,一旦粮价超出“安全区”,政府就要立即做出反应,启动干预,促使粮价向合理区间回归;改变粮食外贸体制,实行粮食内外贸一体化,把粮食的轮换补库与进出口有机结合起来,当国际市场粮价较高时,可以增加国家储备粮收购,增加部分用于出口,以实现增值,当国际市场粮价较低时,多进口一些国内需要的优质粮食品种充实储备,降低库存成本,以提高储备粮的经济效益;建立统一、权威的粮食调控决策机构,使其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

改变储备粮的吞吐调节运行方式。今后,储备粮的吞吐要直接通过粮食批发市场进行,公开操作,减少实施环节,降低调控成本,使调控效果更为直接、有效。

加强和规范粮食市场监管

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了粮食市场,使对粮食市场的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必须经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后,并在工商注册登记,方可进入粮食市场进行收购和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登记注册的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得从事粮食收购业务。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所有粮食经营者都必须服从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不得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也不得压级压价,坑害农民。各相应职能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建立完善的粮食市场体系。除国有粮食企业外,允许股份制、私营粮食企业在取得资格后,参与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合法经营,形成多元互补的粮食市场主体。

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全国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国有粮食企业应抓住机遇,充分利用现有遍布乡村的网点设施、库点优势,深入农村、农户家中,上门收购,对粮食产、供、销实行农、工、商联手经营,组建一批大型的粮食龙头企业,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载体作用。

参考文献:

粮食市场化改革范文3

今天,这次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夏粮收购工作电视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动员部署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徐市长就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夏粮收购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徐市长的讲话指导思想明确,针对性强,工作措施有力,既是今后粮食工作的总指针,也是今年夏粮收购的总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就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我再强调以下两点:

一、加强学习,吃透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上来

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粮食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出了“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等政策措施。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近期,**、省、市又相继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家出台了不少新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17号)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令第407号)等配套文件中。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上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会议精神,是我们做好下一步粮食流通工作的指南。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学习研究,真正吃透精神,切实做到把政策把握准,把帐算清楚,全面、正确地理解和贯彻落实这次粮改的政策措施,努力把我县的粮食工作做好,做扎实。

二、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

现在夏收已全部结束,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展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住时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发挥好主观能动性,落实好收购资金,确保完成好今年的夏粮收购任务。

(一)正确分析当前粮食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性。**年是我省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第一年,由于粮食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增加,资金供应政策变化,加之粮食连续几年减产,社会粮源减少,夏粮收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去年省里下达给我市收购任务3亿斤,今年增加到5亿斤。市里今年下达给我县的夏粮任务比往年增加,在800×××万斤左右,加上我县要建立县级储备,今年的夏收任务相当艰巨。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分解落实收购数量,严格责任,完善措施,努力打好夏粮收购工作的“争夺战”。

(二)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这次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粮食部门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职能不是弱化了,而是进一步强化了。粮食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承担起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的重任,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年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放开后,夏粮收购价格由市场形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随行就市、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和“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主确定收购价格。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张榜公布粮食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质价相符、储存安全。要认真做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收购方式,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

(三)认真落实好信贷资金,保证夏粮收购资金需要。粮食市场放开后,农业发展银行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需要,调整信贷管理思路,积极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搞好夏粮收购。对充实地方储备粮所需收购资金,要按现行政策规定,确保贷款需要;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经营商品粮所需收购资金,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给予贷款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做好资金供应工作,支持粮食企业多收购夏粮。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应拨付的各项政策性补贴逐级拨付到基层粮食企业,支持企业搞好夏粮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加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钱随粮走、库贷挂钩”的规定,及时回笼货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严禁发生新的挤占挪用。粮食购销企业在用足用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的同时,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筹措收购资金,以满足粮农卖粮的需要。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挤占挪用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积极完善地方储备体系,提高政府调控能力。储备粮是各级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物质手段,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县将建立县级储备体系,同时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省级储备。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仓储设施好、技术人员多等优势,抓住夏粮收购的有利时机,搞好地方储备。要加强储备粮管理,严把入库质量关,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粮食市场化改革范文4

我国粮食生产连续五年获得丰收,粮食的生产形势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个历史阶段。在当前粮食总量阶段性过剩的情况下,粮食企业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压力,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粮食行业正在经历新旧体制转变的过程。粮食企业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关键是要认清新的形势,迎接新的挑战,进行新的探索,开展新的创业。回顾历史,瞻望未来,对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提出战略性的思考。

粮食企业改革是粮改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保证和条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和保证,也是粮食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决定性因素。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首要条件。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流通的主渠道,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粮食收购,掌握必要的粮源,稳定市场供应和市场粮价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就必须进行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

粮食企业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粮食企业只有通过改革,彻底实行政企分开,才能分清粮食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与企业应承担的经营盈亏。这将有利于国有粮食企业面向市场,实行独立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增强市场竞争力。国有粮食企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建立新的用人、分配、保险制度和监督、约束制度,便于粮食企业进行科学管理。

粮食企业改革是适应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

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建立以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微观经济活动,而是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及法律手段调控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从而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粮食企业改革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的粮食调控主要通过粮食部门,以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方式实现对粮食的宏观调控。随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粮食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战略物资”逐步向一般商品过渡,粮食行业由垄断性行业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在新的形势下,粮食宏观控制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表现为政策调控、国家专储调控、进出口平衡、市场自发调控、资本市场调控、农业生产结构调控等多种形式综合并用。

粮食企业改革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较为频繁的国家,年度间的粮食产量波动难以避免,对粮食市场的稳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为加强对粮食生产的保护和稳定粮食市场,我国1990年就着手建立了粮食最低保护价格制度和用于调节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的专项粮食储备制度。1994年又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保持合理的粮食储备,充实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吞吐能力。同时适时适度地利用国际粮食市场,通过进出口贸易,调节国内的粮食供求关系,稳定国内粮食市场需求。中国立足国内解决粮食供需平衡问题,并不排除利用国际资源作为必要补充,起到品种调换、丰欠调剂和区域平衡的作用。当前出现的粮食过剩,是阶段性、结构性、地区性、低消费水平下的过剩。从长远看,由于人口增加,土地减少,生活质量提高,城镇化步伐加快,粮食需求呈上升趋势。

粮食企业改革适应粮食市场价格机制的需要。粮食价格机制正逐步以市场为导向,由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农户和企业。市场价格机制在引导农民种植和粮食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已对部分粮食品种,如红小麦、早籼稻、南方玉米等退出了保护价收购范围。今年,国家对浙江、福建、广东等8个销区省、市进行粮食价格放开试点;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将补贴直接给农户;新开设早籼稻、粳稻、玉米大宗粮食期货交易品种,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功能作用,这意味着国家对粮食宏观政策和调控办法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些政策的出台,对粮食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带来一些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清粮食形势,有效地发挥粮食的资源优势,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近年来,粮食价格一再走低,一斤粮食需补一角多钱才能顺价销售,粮食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而国家和地方财力有限,企业更是不堪重负,从而挫伤了粮食企业积极性。有效需求决定供给,销粮难反映了粮食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形成了“市场失灵”,需要采取“政府干预”。而政府掌握的信息不充分,流通体制不完善,调节措施不得力,又形成了“政府失灵”。粮食如何进行宏观调控,价格机制如何建立,涉及多方利用和诸多深层次问题,只有通过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粮食企业改革是适应粮食市场国际化的需要

粮食市场化改革范文5

εP=需求变动%/价格变动%=ΔQ/ΔP·P/Q=LimΔQ/ΔP·P/Q=dQ/dP·P/Q

ΔPo

粮食如果涨价,人们对它们的需求量不会减少很多,如果降价,人们对它们的需求也不会增加多少。粮食的价格比较低,即使上涨一倍,人们对需求量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因为这笔支出在人们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涨价不会影响个人总的经济状况。粮食保护价格在一定时期可以促进粮食经济的发展,一些国家使用这个政策也起到了作用,但它只能是一种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

粮食支出在人们收入中所占比重比较小,价格弹性就小。粮食作为商品,从长期看,其价格弹性就大;如果是短期,价格弹性就小。粮食涨价,短期看,人们会注意节约粮食,但不会节约得太多,从长期看,这种节约对粮食需求量可以进一步减少。时间长,消费者就有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来改变他们的爱好和技术条件去使用替代品,其价格弹性就大。反之其价格弹性就小。

2.粮食定价时必须考虑产品的价格弹性

不能把价格定在非价格弹性需求上,如果定在非价格弹性需求上,就不能实现企业利润最大,这个时候应当提高价格,提价不仅不能增加总收入,还能因产量减少总成本支出,从而使企业的支出相对稳定。粮价连百价,粮食价格每涨0.01元,全社会商品价格涨0.20~0.26元,导致粮食经济的马太效应。

恩格尔系数的研究告诉我们:当社会人均达到2000美元时,人们对粮食和食品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变化,已趋近等于零,粮食和食品的支出相对稳定。

粮食行业的社会特征和垄断方式,决定了完全垄断的行业和企业的弊端:高价格。完全竞争企业只能获得正常利润,完全垄断价格高于平均成本,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产量不足。完全竞争的企业,它的产量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来说,是最优的,在垄断的行业和企业,产量未达到最优,企业产量不足,再增加产量还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福利;生产效率低。企业利润最大化,产量并不在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规模经济未被充分利用,缺乏竞争,缺乏技术创新和强化企业管理,资源浪费。

粮食垄断市场结构的特点:一是行业中的企业数量比较多;二是进入这个行业是自由的,长期看,企业的经济利润会趋于消失;三是各个企业生产同种产品是有差别的。

3.市场结构的主要类型

市场结构是影响粮食流通效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谓市场结构,是指由于市场主体(在微观经济学中称为厂商)数量的多寡和行为的差异而导致竞争程度不同的市场类型。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由于需求曲线的差异,市场供求均衡点与价格的决定是不同的。

微观经济学按照竞争程度这一标准,从厂商数量、产品差异程度、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以及厂商对产量和价格的控制程度等方面将市场划分为四种结构类型:完全竞争、纯粹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我们假定厂商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独立生产或经营单位。厂商对自己的决策承担风险和享有利润。我们将会发现,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厂商行为和市场均衡点是不同的。

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完全竞争

强控制价格的能力弱

少卖者的数量多

大产品差异程度小

大进入市场的障碍小

3.1完全竞争市场。现代经济学规定,具有以下特征的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①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买者和卖者,由于他们单个的交易量在供求总量中占很小的比重,因而任何单个的买者和卖者都不能影响市场价格,而只能是既定价格的接受者;②任何厂商都可以自由地并且非常容易地进入市场;③所有卖者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都是同质的,对买者来说没有任何差别;④生产和经营某种商品的所有资源都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

3.2纯粹垄断市场。微观经济学将垄断定义为一个厂商控制一个全部供给的市场结构。在垄断市场下,不存在产品相近的代替品的竞争,也就是说,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而又没有其他替代品的竞争对手在纯粹垄断市场结构下,厂商与行业(或市场)是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行业中唯一的厂商就是垄断企业,这个垄断企业也就构成了一个行业或市场。

3.3垄断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和纯粹垄断是两种极端情况,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是所谓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又叫不完全竞争,是指一种既有垄断因素又有竞争因素的市场结构。微观经济学对垄断竞争市场有如下的假设:①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卖者和买者,以致于某一卖者(或买者)可以忽视其他卖者(或买者)的行为对自己利益的影响;②卖者(厂商)的产品存在着差异,但同属一类产品,相互间有着密切的技术替代关系(指它们都满足同样的需求)和经济替代关系(指它们有类似的价格);③一个生产集团中各个厂商具有相同的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④厂商能够比较容易地进入或退出市场(生产集团)。

当垄断竞争厂商和其生产集团在短期内获得超额利润时,除了原来的厂商会扩大生产规模外,新厂商也会进入市场。竞争的结果使价格下降。价格从短期内大于平均成本下降到长期内等于平均成本。同们当厂商在短期内出现亏损时,价格会因为厂商缩减生产规模或退出市场而提高,一直到价格等于平均成本为止。

4.市场结构与经济效率

微观经济学认为,不同市场结构,经济效率是不同的。这种经济效率上的差别,源于市场竞争程度的不同。竞争程度越高,经济效率越高;竞争程度越低,经济效率也就越低。因此经济效率最高的是完全竞争市场,其次是垄断竞争市场,再次是寡头市场,效率最低的是垄断市场。

一个行业到底适合何种市场结构,取决于对如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由产品的自然属性决定的行业对社会化程度的要求。有些产业或行业,如钢铁、汽车工业等,对经济规模的要求较高。在这些行业,保持一定的产量规模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一些达不到社会平均规模的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或兼并,而新企业的进入往往因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约束而成为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因此这些行业适合于垄断或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相反,对另外一些行业(如服装、食品加工业等)来讲,对经济规模的要求较低,社会需求变化较快且呈现多样性特征,企业进入的障碍较少,因此适合于竞争程度较高的市场结构。二是社会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的不同最终体现为产权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分配关系的差异。显然,在一个倡导公平与效率兼顾或共同富裕的社会里,不会允许垄断者对大部分行业的支配。而在一个单纯强调效率及允许收分配差距无限扩大的社会里,垄断者对经济生活的支配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国粮食市场选择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首先,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是纯粹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频繁而剧烈的市场波动。粮食生产周期较长以及粮食消费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决定了社会无法容忍粮食市场过于剧烈的波动。其次,市场交换关系在我国粮食流通中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粮食市场的发育尚处在较低层次,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放任市场对粮食流通的调节,必然会引发过度的市场投机行为,其结果是少数人从中渔利,而广大的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则深受其害。1993年粮食经营和价格放开后粮食市场出现的混乱局面足以说明这个问题。第三,完全竞争市场对经营者(厂商)行为和市场信息的传播等方面有极其严格的假设和要求。当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市场的效率将大打折扣。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这些要求现在达不到,恐怕将来也达不到。即使是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也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

粮食市场选择纯粹垄断结构也是不可取的。首先,垄断必然会导致低效率。垄断者的供求均衡点往往较大幅度地偏离最佳交易规模,从而无法协调粮食的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目前我国国有粮食企业主宰粮食市场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垄断市场结构。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粮食企业很难灵敏地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无法使粮食市场达到平衡状态。其次,垄断者会通过调整垄断价格,占有一部分消费者剩余,获得高额利润,从而侵犯消费者利益。我国粮食的消费者价格与生产者价格之间差额(即购销差价)在大多数情况下超过了一般的商业利润。近年来在粮食定购价上升的同时,销价上升幅度更大,农民认为“吃亏”,消费者感到“不划算”,而财政负担过重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其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垄断以及因此而引起的流通不畅和低效率。

粮食市场结构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从效率上讲,介于完全竞争与纯粹垄断之间,可以发挥竞争和垄断两个方面的优势。一方面,通过适度的竞争,可以使粮食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市场上数量有限的粮食经营者以及对进入粮食市场设置一定的条件或障碍,可以避免市场过于剧烈的起伏动荡和过度投机。垄断竞争市场效率的高低取决于经营者数量的多少以及政府对进入粮食市场的管制程度。政府往往需要根据一定时期的粮食安全形势和市场发育状况在效率与公平或稳定之间做出某种权衡。但从改革的方向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或市场稳定”应该成为确定市场结构的基本原则。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并充分考虑到垄断竞争市场的运行特点和我国粮食生产、消费的特点我们认为,作为改革取向的中国粮食市场结构的雏形,应该具备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市场上存在较多的经营者,且经营者之间公平竞争。但为避免过度竞争和垄断,经营的数量和每个经营者的规模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每个经营者都是独立的经营实体都对自己的盈亏负责。政府对每个经营者实行同样的待遇和政策,经营者效率的高低唯一地取决于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三是价格唯一地由市场决定,政府对价格的影响是通过对市场的干预而不是通过直接的价格管制来实现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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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时忠.《浅谈粮食市场化与粮食市场建设》[J]长沙:粮食科技与经济,2002(07)摘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废除“双轨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和对粮食消费的保障。在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市场结构、市场规则、企业战略、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体制性和机制性的改革,建立企业完全市场经营,政府适当调控的运行体制;建立自主经营,自我约束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并配套建立市场化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粮食产业化引导机制和粮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我国粮食市场选择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粮食市场结构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从效率上讲,介于完全竞争与纯粹垄断之间,可以发挥竞争和垄断两个方面的优势。

关键词:粮食经济市场结构粮食流通体制

粮食市场化改革范文6

坚持“立足国内、偏紧平衡、适量储备,市场运作,宏观调控、引导消费、搞活流通”原则。立足国内:我国的粮食安全主要依靠自力更生、稳定生产来解决,争取粮食的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力争国内的粮食生产保持5000亿公斤至5500亿公斤左右。偏紧平衡:总供给量与总需求量之间基本实现平衡,大体维持在5000亿公斤水平上并适当利用国际市场做一些调剂。适量储备:储备粮食的数量保持在供应量4个月为宜,主要由中央储备、地方储备组成,企业储备现在大量减少,要采取措施逐步恢复。在储备结构上也要加以调整。市场运作: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市场价格,刺激粮食生产,引导粮食消费,实现产销平衡,供需接轨。宏观调控:改进、完善、加强宏观调控,包括储备粮的吞吐调节,最低收购价的实施,进出口的调剂等。引导消费:我国人均粮食只有370公斤左右,要创造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人民健康的膳食模式,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粮食之风。搞活流通:要着力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带动粮食产业化、流通现代化的发展。要形成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依托、分工合作、布局合理的企业群体,构筑新型收购网和销售网,为粮食的有序流通服务。总之,国家粮食安全体系是个科学的系统工程,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以上原则,不断改革创新,才有可能走出一条适合我国粮食安全实际情况的新路。

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粮情的粮食生产体系。一是建立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开发商品粮生产基地,要统筹规划,保持适度规模,使其生产能力与粮食需求相适应,确保粮食供求的基本平衡。同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优化粮食区域布局,提高粮食质量和种粮效益。要转变传统的粮食安全观念,树立食物安全的观念,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粮食生产向优质化和营养化发展。三是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扶持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建立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四是保护农业资源。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力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市场贸易体系。这是促进粮食流通、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粮食市场越开放,市场交易越规范,粮食就越安全。一要培育国内粮食贸易市场。立足全国粮食大市场,规范产销区市场衔接,减少流通中间环节,稳定和拓展粮食供给渠道。要重点抓好省级粮食批发市场和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市场功能,把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结合起来,使流通渠道多样化、效率化、竞争化,形成高效有序的粮食市场网络体系。二要建立国际粮食贸易市场。入世以来,我国不仅保持了粮食的供求平衡,而且在粮食进出口上呈现出有进有出的新态势。在确保国内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国际粮食市场,进行品种调剂,弥补部分粮食缺口,搞好国内粮食供求基本平衡。

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粮食市场管理体系。根据新形势下粮食安全和供求平衡的要求,改变粮食市场管理办法手段,由过去以行政命令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进一步加快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进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粮食市场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市场交易制度、价格管理制度,完善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进行粮食立法,把粮食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制定旨在保护基本农田、规范耕地管理、保护粮食主产区农民利益的法律,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另外还要按照市场要求,制定粮食流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粮食流通。同时,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减少行政干预。

建立和完善高效灵活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一是合理确定粮食储备规模与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储备网络。除中央战略储备、地方储备外,还要建立社会储备,包括生产者余粮储备和经营者经营储备等,对粮食安全多加一道保险。二是建立合理的储备粮收购机制。可直接向出售粮食的农民收购,也可按实际情况向粮食批发市场收购,确保储备粮源。三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储备粮管理机制。在储备粮的收购、经营、轮换上,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既做到储备粮保值增值,减少财政负担,又起到调控粮食市场,保持市场稳定的作用。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入库要把好质量关,充分发挥粮食部门在检验技术、设备上的优势,对入库粮食严格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鉴定,车车抽样检验,依质论价,确保质量良好,杜绝不符合储备粮标准要求的粮食入库,这是确保储粮安全的前提,也是确保储粮安全的基础,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储存把好科技关,努力提升科学保粮水平,坚持利用一切现代科学手段改善粮食储存环境,制约库存粮食的变劣因素。采用机械通风、自然降温和适时地密闭隔温等防护措施抑制粮食品质变劣,同时大力推广绿色无公害储粮技术,做到延缓粮食陈化、确保储粮品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