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范例6篇

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

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范文1

一、oecd国家金融企业税收政策和制度特点

oecd的大多数国家对金融企业以征收直接税为主。在所得税(即直接税)上基本采取与其他行业一致的税制政策(个别规定上略有区别),在间接税制(即我国的流转税)上,采取的是与其他行业不相同“从轻不从重”的特殊政策。这些国家的做法基本上可以看作国际通行做法。

总的来讲,oecd国家对金融企业总营业收入不征收间接税(大致相当于我国的营业税),而是将金融服务项目细分为货币结算、存款业务、贷款、金融担保、票据和股票交易、期货、期权、人寿保险等27大类,针对不同的金融服务确定不同的征税制度。

oecd的多数国家实行增值税(vat)和商品劳务税(gst)制度(美国除外),对金融企业的不同业务,征税办法分为四种情况:①征税;②免税,但是不能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增值税;③实行零税率,即在免税的同时,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全部进项增值税;④金融服务不作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各国针对不同的金融服务项目实行的税收政策是不相同的,但是各国的做法也有许多共同点。

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大多数国家对货币结算、存贷款业务等多数金融服务实行不可抵扣的免税政策,即不征收增值税,同时对金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也不能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款。实行这种政策的主要理由是,金融企业的服务具有特殊性,难以确定它们的增值税税基,实行不能抵扣的免税政策,其不能抵扣的购进品的进项税接近对金融服务的“正确”征税,所以可视同对金融企业的征税。如果对金融业同样实行发票抵免型增值税的话,一方面难以操作,另一方面可能会重于对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征税。

另一个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对金融服务中的保管、咨询服务、基金管理等收费业务都要征税。

美国比较特殊,目前国内的间接税主要是消费税和零售税。总的来说,对金融服务是免税的。但有资料反映,美国对外国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以保险费收入为税基征收消费税。

日本对金融服务业征税的项目要明显多于大多数国家,银行业务收取的手续费都要征收消费税,但对利息收入、保费收入是不征收消费税的。

韩国对商品和劳务征收增值税,但对金融服务也实行大多数国家的免税做法。有特色的是从1982年开始至今,对金融保险企业的总收入征收0.5%的教育税。

二、我国金融企业税收政策与制度特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政府由原来与国有银行、保险公司的利润上缴、政府拨付信贷基金的关系,逐渐转变为金融机构缴纳税收、政府作为所有者向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补充资本金的关系。对金融企业,尤其是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税收基本上采取与其他行业企业“区别对待”的特殊政策。这种特殊政策的主要特点是:①金融业的营业税税率比其他服务业偏高。1994年税制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实行5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非国有金融企业和国内其他行业企业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出22个百分点。1997年在将国有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至33%的同时,将全部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今年5月1日起分三年将金融企业的营业税税率降到5%,仍高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和建筑安装业3%的营业税率,在服务业中处于较高水平。②国内金融企业比外资金融企业的税负重,因为外资金融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流转税上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之所以对国内金融业采取这样的税收政策,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的。第一,到目前为止,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业中仍然占主体地位,金融资产的60%集中在国有金融机构中。政府与国有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使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把国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当作“二财政”、国家的“钱匣子”对待,而没有将其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风险产业看待。第二,金融业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几次财税体制的重大调整,事实上都是从短期财政利益考虑,为保持金融业总体税收规模不变来设计金融业税制。第三,与其他行业比较,国有金融企业改制相对滞后,这也是对金融业税收政策没有做重大调整的重要前提因素。第四,与我国目前的利率管理体制相关联,在存贷款利差较大时,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杠杆对金融企业利润进行控制和调节。上述因素中前两个因素是最主要的。

三、现行税制下我国金融企业的税负偏重

我国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由于各种原因,金融、交通、建筑等服务业目前还没有实行增值税制度,而另外实行营业税制度。由于征收营业税时,不允许金融企业抵扣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所以金融企业事实上承担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收负担。

在我国以流转税(即国际上所称的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框架下,金融企业的税负中流转税负担大大高于企业所得税负担。目前金融企业交纳的流转税500多亿元,企业所得税不过百十亿,前者是后者的5倍。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后的金融企业利润就很少了,这是造成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客观原因之一。

按照oecd多数国家做法和美国研究中国经济的著名专家尼古拉斯。r.拉迪的计算方法,分析金融企业的纳税占其总收益的比重,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流转税加所得税,不包括金融企业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在65%-75%左右。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例,1999年,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平均的总体税负为74.68%(详见表1),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平均的总体税负为68.37%(详见表2)。

与oecd国家比较,我国金融企业的税负明显偏重。如果按照oecd多数国家对金融业采取的税收政策和做法,对金融企业取消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的话,我国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将降低一半以上。以四大国有独资银行为例,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这部分税款(304.84亿元)转化为税前利润(参见表1),并对其征收33%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为100.60亿元,实际总体税负降为30.24%。在税负降低的同时,金融企业税后利润将由116.38亿元(154.78亿-38.40亿)增加到320.62亿元(116.38亿+204.24亿),利润增大1.5倍以上。这种计算只是建立在理论推算上,不是精确计算。按照三年后营业税降为5%测算,营业税及附加的减税幅度为37.5%,所得税增加,税收合计为266.65亿元,总体税负为58.02%。

四、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即将开放的形势,必须抓紧解决我国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问题。除了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等企业内部问题外,我国长期形成的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痕迹的金融业税收政策和制度,也是影响我国金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外部因素。过重的税收负担使金融企业的税后利润很低,难以持续地依靠企业自身积累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们曾采取一次性拨付2700亿元增加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办法,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率。但这只是权益之计,如果长期使用此种“输血”性办法,既不利于提高国有银行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又会给国家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只有立足于解决金融企业的体制问题,同时调整对其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我国金融企业良好的“造血”机能,才能既有利于金融发展,又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加。

另外,考虑到我国加入wto以后,将逐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即便我们采取内外资金融企业完全相同的税收政策和制度,但是由于外资金融企业的总部在国外,国外的金融业税收负担远低于我国金融企业,他们的分支机构可以得到总部资金支持,我国金融企业仍会处于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加上金融业本身的风险特点,随着金融业开放后的市场化进程加快,我国金融企业必须加强自身抗拒风险的能力。所以,建议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考虑中国国情,逐步调整和改变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目标确定在40%左右。其中企业所得税按照国际通行及我国的改革思路,与其他行业的税制相同,总体不做特殊规定,主要调整流转税制。

从根本的制度建设上,应将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按照oecd多数国家的做法,对金融企业大部分业务实行不可抵扣的免征增值税办法,对手续费、咨询费等金融业务征收增值税。值得说明的是,目前国际上对金融业这种征收增值税的办法,也存在一些讨论和异议,认为需要寻求更好的征税制度,如已经有人提出对金融企业征收“现金流量税”的办法。

如果我国在未来3-5年不能将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话,也可以在目前的税制下,为达到金融业总体税负40%左右的目标,逐步将营业税税率降到1.5%-2%。按照1999年四大国有独资银行总税负测算,营业税降为2%,营业税及附加的减税幅度为75%,所得税增加75.45亿元,总税收减少近45%,总税负降到41.35%(如果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总税负还会更高一些)。

(二)金融企业税收政策调整必须以国有金融企业改制和改革为前提。

在没有对我国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实行改制和改革以前,“单兵独进”的税制调整存在很大的风险。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在没有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之前,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虽然可以起到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的作用,但也造成利润和财务分配失控,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富了和尚穷了庙”的负面效应。因此,为了防止在目前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体制下,调整税制后金融企业收益分配的“预算软约束”,应该在调整税制之前,先推进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

(三)金融企业税收政策调整需要妥善处理好的两个相关问题。

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范文2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财政税收改革,增值税,进出口税

2008年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遭受了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席卷。在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面临巨大的冲击和严峻的考验。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是相互联系的,当实体经济遭受重创时,人民生活也会受到这样那样的影响。根据一些财经媒体的报道,我国2008年第四季度经济运行开始出现根本性变化,主要经济指标同比都有下滑现象。同时我国外贸出口在2009年第一季度仍然出现大幅度下滑现象,我国政府面临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立即采取积极的税收政策,其一是降低税收17%。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国际金融危机还在持续蔓延,还未见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准确把握金融危机形势,采取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确保实体经济度过金融危机难关。国际市场环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需求会出现萎缩,通货紧缩呈现在全球市场面前,现象明显,影响深远。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出现抬头现象,外部环境形式严峻,一些因素变得复杂和不确定。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经济持续下滑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主要矛盾。

一、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蔓延和持续,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社会危机。金融危机一旦深化就会演变成经济危机,更会导致社会经济出现衰退。经济衰退现象严重就会引起社会深层次问题,一旦金融危机演变成经济危机,就会上升到社会危机,是个连锁反应。从金融危机过后我国经济运行状态看,虽然没有向其他国家那样出现严重衰退,但是我国原本高速运转的经济也受到严重创伤,大量工厂倒闭,大批工人失业,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抑制经济的进一步恶化,政府必须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来帮助经济走出危机。当然,政府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和政策有很多,也可以采取一些组合拳来更好的促进经济复苏,但是这些方法中,首先是政府应该采取财政税收政策来带动经济发展,而且,这种方法的成效最明显最直接。国家对税收的政策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也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有力武器,国家对税收采取最规范最严格的管理模式。税收肩负着为国家公共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供财力支持的使命。税收对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是巨大的,会起到以小搏大的杠杆性作用。

二、金融危机下财政税收增值税改革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税收增值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国务院曾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改革思路和方案。我国对所有行业实行消费类增值说的征收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的。当时全球出现通货膨胀迹象,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退,国际经济出现不确定性和动荡性,人民币升值。这些综合性因素决定了我国的出口必定受到严重影响,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出口增长速度放缓。在这种境况下,我国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减少外界环境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因此,我国政府必须迅速反应、作出决策,实施增值税转型方案改革。这样的改革有二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当前经济形式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增值税改革和完善的内在要求。这些举措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是多角度、全方位的,主要表现在刺激我国企业投资、带动企业发展,加速企业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换代,同时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减少技术创新成本。这一系列的作用都是经济运行企业发展所必须的改革方向,只有做到这些,企业的产品才能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环境下提升其国际竞争力、有效降低成本、促进产品附加价提高、增加收益、降低风险。金融危机环境下我国税收增值税改革可以起到三方面的积极成效。其一表现在企业新购设备上,企业新采购设备所含进项税额的规范化得到提高,可以采取一些抵扣措施,最终促使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从而达到提高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目的。其二增值税改革点多面广,转型改革覆盖全国,涉及城乡,从而打破地区和行业界限,可以促进各行业各领域的企业发展。其三扩大内需,增值税改革有效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三、金融危机下进出口税收政策改革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实体经济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尤其是进出口等外贸行业所受影响最大。因此对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就显的尤为重要,也是我国政府金融危机下采取积极财政税收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我国政府陆续采取了4次出口退税的改革和政策调整。曾先后从钢材、纺织服装、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等方面增加出口退税率,涉及产品种类高达6600种。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一方面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也增强了抵御和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和勇气。我国政府对进出口税收政策改革有明确要求,其表现在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首先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思路,改变工作作风,积极思考研究更加优化的出口退税流程和实施方法;我国税务机关采取的积极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提高出口退税进度,从而有效补偿企业资金不足状况,提升其现金流量。因此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采取最优的进出口税收政策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在出后退税政策的引导下可以发展壮大,从而可以有效促进出口企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对外贸易才能真正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四、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前进路上困难重重,其表现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缺乏,导致其在行业中竞争力下降、优势得不到发挥。我国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是一些在产业链中处于低端的制造业,这部分企业迫切需要政府采取一些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其发展,帮助度过生死关头。我国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帮助其“过冬”。具体表现在:

其一、对一些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中小企业,国家按照一定条件和标准对其评估,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享受降低20%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二、对于一些企业在缴纳城镇土地和房屋使用费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照标准和政策申请减免。

其三、对于销售或受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的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差额征收相关营业税。

其四、对于筹资而建立的信用担保、再担保中小企业可以享受3年内减免税收待遇。

其五、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鼓励风险投资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可以用来抵消其所得税。

其六、国家鼓励社会资金用于捐助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助支出资金准予税前扣除。

其七、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采取暂免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积极税收政策。

其八、国家鼓励部分技中小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对其技术转让资金国家可以定额减免其经营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九、国家鼓励中小软件企业的发展,对于一些中小软件企业国家采取减免税收政策。

其十、国家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在安置就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特别对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中小企业国家给予优惠税收政策。

这些税收政策的落实对我国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度多难关其到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除这些优惠政策外,我国政府还出台一些新的税收政策,比如资源税、环境税、能源税等。我国政府应该针对金融危机对企业冲击的程度,采取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发挥财政税收在我国经济运行、企业社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政府应该和企业纳税人站在一个方向上,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从而降低金融危机的冲击和破坏性影响。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只有政府和企业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才能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才能走出经济增长的低谷。经济的复苏离不开积极的政策,政府的政策是多样化的,但是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最为深刻,也最长远,产生的效果也最明显。金融危机其实是危机中的一种表现,如果金融危机阶段国家不对经济运行状态作出判断和调整,不对企业进行财政税收政府调整,就会酿成经济危机,从而爆发社会危机。社会危机就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危机,对社会的影响巨大。因此在金融危机的状态下政府就应该充分研究财政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我国人口多,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出现问题,就会引起社会矛盾,因此对中小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必须要安排合理、落实到位。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经济社会不稳定现象发生,中小企业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起到生力军的作用,可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带动就业,扩大内需。我国必须从根本上避免金融危机向经济危机的转变。我国政府的财政税收政策可以避免此现象发生,可以促进我国经济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走向正常的运行轨道,促进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从而更好的实现人民生活的安康。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府、企业、人民共同的责任和目标。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财政税收政策,金融危机下的我国中小企业才能度过难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1 李晓刚编著,税收制度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2-20

2 赵金文编著,税收对中小企业影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0-39

3 许容云编著,国际贸易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90-100

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范文3

关键词:税收政策;国家宏观调控;金融体制改革

作为一个不断被提起不断被关注的话题,“金融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了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拿银行来说,银行受到家的管控,既是国家进行经济调控的工具又是发展经济的手段,是一个竞争不充分的行业,但是相对的,我们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就必须接受市场机制的调控,这是客观规律,我们只能进行银行的改革。如何进行改革,怎样进行改革都需要经过深思熟虑,这种体制的改革急需要积极的发挥国家机器的作用,要有明确的目标和科学的导向,来利用税收政策进行介入。

1.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点

任何革新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而任何革新都必须要以科学的导向为前提。在近年来的发展中,我们不难从经济体制的变革中看出,国内的改革特点。

1.1打破了单一的银行体系

不再是以人民银行一家银行为主体,而是转变为以央行为主导其他的一些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包括一些其他金融机构在内的统筹兼顾发展模式,不再局限于银行系统,还引入了一些其他金融机构。

1.2建立了银行间市场和其他市场并存的金融市场体系

不再是局限于单一银行间市场,而是构建了银行间市场和其他市场并存的立体金融市场体系。这让过去单一融资方式发生了改变,有了多种渠道的投融资市场,再加上场外市场的不断建立和优化,场内市场的不断规范,金融市场体系越来越具层次性和合理性。

1.3民间资本得到大量运用

在过去,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一些民间资本碍于法规不能够流入市场进行运用,这在一方面不仅增加了银行的资金困难,另一方面也使得一些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不能得到解决,损害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现在,随着政策的放开,P2P模式的开启,许多民间资本得到运用。

1.4充分发挥宏观调控

金融体制的改革离不开政策的扶持,并且在某种程度,只能是以国家机器为依托才能让改革顺利进行。国家利用税收政策等调控手段,对体制进行优化调整,来进行体制的最终改革。

2.发挥税收政策对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导向作用 的必要性

2.1税收政策影响金融体制改革进程

在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国家的政策性银行所需要的资金有相当比例是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而这些政策性银行也是以执行国家的政策指令,发展经济的前提进行建立的。这些政策性银行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处理的业务既不属于专业银行业务领域也不属于完全的政策性机构。因此将政策性业务与传统业务进行分流,是将这一批政策性银行进行转换的关键,这同时成为了金融体制改革一个特殊矛盾。站在国家的角度,必须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的金融工具作用,来实现政策的执行,而站在改革的立场,又必须让政策性业务与传统业务进行分流。因此,财税政策是否能够满足政策性业务需求,会对体制的改革产生重大的影响。

2.2经济体制发展矛盾的凸显,需要进行税收调控

中国总是给世界带来惊喜,在经济方面也是创造了许多的奇迹。在大力发展经济进行国家建设时,我们实现了经济地位的提升,国家实力的增长。但是迅速增长的经济往往却是在牺牲了一定的利益下达到的,经济的迅猛发展是用大量的资源消耗,数额巨大的投资以及高额成本换来的,而且这种发展方式虽然在短期内提高了经济实力,但是长远来看,经济的发展质量低,这种粗放式发展,为以后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而这些隐患和矛盾在近几年便凸显出来,牺牲环境带来的严重污染,金融市场的膨胀带来的金融危机等等,都让我们尝到了苦果。因此我们在这里,必须要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将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过来,引导经济向健康可持续方向发展。

2.3税收政策有利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在之前的金融体制当中,出现了一些急功近利,为了政绩不择手段发展经济的情况,往往运用各种强硬的行政手段向当地银行施加压力,银行的经营活动受制于当地政府,不得不向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各种贷款,银行无法遵循信贷资金运行规律实行自主经营,正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政府强烈的行政干预使银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改革步履维艰。财税体制实行分税制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地方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归还银行经营自,有利于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专业银行真正实行商业化经营后,金融业又会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可忽视的行业,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通过纳税与征税确定下来,这又反过来诱导地方政府放弃对银行的行政干预,为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4税收政策引导多层次金融市场的改革

如今的金融市场,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已经是当前的金融市场进行转变的主流模式。在这种大的趋势下,应该发挥国家的调控作用,以税收政策为杠杆,让整个金融市场进行改革创新,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多层次的金融模式,为一些优质的客户提供更好的平台。利用税收政策来对金融产品的设计以及保险机构、证券机构、中介机构等金融机构来进行引导,一次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来达到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

3.发挥税收政策对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导向作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3.1金融体制改革需要从制度出发

造成当前金融体系僵化的最大原因还是在制度,国家制度限制了金融领域的改革,也对银行机构、中介机构和债权机构的发展起到了限制作用。在金融机构发展到当前状态来看,一些政策的制定,税收政策的实施,为什么对金融体系的改革没有达到理想目标,归根结底还是制度问题,因此,在进行金融机构改革时需要从根源出发,来进行问题的解决。

3.2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性

在改革中需要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那么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就必须保持严谨。在实体经济上,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适合的税收政策,在虚拟经济上也要做到如此。同等的税率并不是共同的表现,只有根据具体的发展状况来差别对待,制定相对应的税收政策才是公平的体现。

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范文4

一、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蔓延和持续,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社会危机。金融危机一旦深化就会演变成经济危机,更会导致社会经济出现衰退。经济衰退现象严重就会引起社会深层次问题,一旦金融危机演变成经济危机,就会上升到社会危机,是个连锁反应。从金融危机过后我国经济运行状态看,虽然没有向其他国家那样出现严重衰退,但是我国原本高速运转的经济也受到严重创伤,大量工厂倒闭,大批工人失业,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抑制经济的进一步恶化,政府必须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来帮助经济走出危机。当然,政府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和政策有很多,也可以采取一些组合拳来更好的促进经济复苏,但是这些方法中,首先是政府应该采取财政税收政策来带动经济发展,而且,这种方法的成效最明显最直接。国家对税收的政策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也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有力武器,国家对税收采取最规范最严格的管理模式。税收肩负着为国家公共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供财力支持的使命。税收对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是巨大的,会起到以小搏大的杠杆性作用。

二、金融危机下财政税收增值税改革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税收增值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国务院曾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改革思路和方案。我国对所有行业实行消费类增值说的征收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的。当时全球出现通货膨胀迹象,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退,国际经济出现不确定性和动荡性,人民币升值。这些综合性因素决定了我国的出口必定受到严重影响,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出口增长速度放缓。在这种境况下,我国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减少外界环境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因此,我国政府必须迅速反应、作出决策,实施增值税转型方案改革。这样的改革有二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当前经济形式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增值税改革和完善的内在要求。这些举措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是多角度、全方位的,主要表现在刺激我国企业投资、带动企业发展,加速企业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换代,同时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减少技术创新成本。这一系列的作用都是经济运行企业发展所必须的改革方向,只有做到这些,企业的产品才能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环境下提升其国际竞争力、有效降低成本、促进产品附加价提高、增加收益、降低风险。金融危机环境下我国税收增值税改革可以起到三方面的积极成效。其一表现在企业新购设备上,企业新采购设备所含进项税额的规范化得到提高,可以采取一些抵扣措施,最终促使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从而达到提高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目的。其二增值税改革点多面广,转型改革覆盖全国,涉及城乡,从而打破地区和行业界限,可以促进各行业各领域的企业发展。其三扩大内需,增值税改革有效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三、金融危机下进出口税收政策改革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实体经济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尤其是进出口等外贸行业所受影响最大。因此对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就显的尤为重要,也是我国政府金融危机下采取积极财政税收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我国政府陆续采取了4次出口退税的改革和政策调整。曾先后从钢材、纺织服装、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等方面增加出口退税率,涉及产品种类高达6600种。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一方面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也增强了抵御和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和勇气。我国政府对进出口税收政策改革有明确要求,其表现在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首先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思路,改变工作作风,积极思考研究更加优化的出口退税流程和实施方法;我国税务机关采取的积极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提高出口退税进度,从而有效补偿企业资金不足状况,提升其现金流量。因此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采取最优的进出口税收政策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在出后退税政策的引导下可以发展壮大,从而可以有效促进出口企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对外贸易才能真正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四、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前进路上困难重重,其表现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缺乏,导致其在行业中竞争力下降、优势得不到发挥。我国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是一些在产业链中处于低端的制造业,这部分企业迫切需要政府采取一些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其发展,帮助度过生死关头。我国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帮助其“过冬”。具体表现在:

其一、对一些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中小企业,国家按照一定条件和标准对其评估,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享受降低20%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二、对于一些企业在缴纳城镇土地和房屋使用费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照标准和政策申请减免。

其三、对于销售或受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的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差额征收相关营业税。

其四、对于筹资而建立的信用担保、再担保中小企业可以享受3年内减免税收待遇。

其五、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鼓励风险投资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可以用来抵消其所得税。

其六、国家鼓励社会资金用于捐助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助支出资金准予税前扣除。

其七、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采取暂免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积极税收政策。

其八、国家鼓励部分技中小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对其技术转让资金国家可以定额减免其经营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九、国家鼓励中小软件企业的发展,对于一些中小软件企业国家采取减免税收政策。

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财政政策;评价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16-03

一、中国现行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梳理

(一)中国现行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

1.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2007年,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财金[2007]25号),启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对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和四川等六省的五种农作物给予保费补贴,试点险种的保费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各负担25%后,其余50%由农户承担,或由农户与龙头企业和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

2.针对农村贫困群体发展的贷款贴息。为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村贫困地区,中央财政自1998年起安排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并不断改革和完善扶贫贷款贴息制度,扩大承贷主体,丰富资金来源。另外,为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效率,2008年,国务院扶贫办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开办发[2008]29号)。该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将扶贫贷款管理权限和贴息资金下放到省,其中到户贷款管理权限和贴息资金全部下放到县;扶贫贷款由自愿参与的任意机构承贷;到户贷款按年息5%、项目贷款按年息3%给予贴息。

3.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费用补贴。自2008年起,财政部开始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费用补贴,减轻财务压力。2009年财政部出台《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9]31号)规定,对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上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0年,又将西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纳入补贴范围。

4.针对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资本金补贴。这主要是针对农村金融机构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不良资产多等问题,定向给予的财政扶持政策和措施。根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统计,目前,这种政策共实施了三次。一是支持农业银行改革。2008年,在农业银行股改过程中,财政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向农业银行注资1 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提高农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二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对1994―1997年因开办保值储蓄亏损的农村信用社给予补贴,累计拨付88.5亿元。三是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拓展业务,强化政策性支农功能。

(二)中国现行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税收政策

1.营业税优惠政策。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及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对上述通知中第3条规定的“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2.所得税优惠政策。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实施税前扣除。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规定上述通知中规定的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三)其他财政政策

1.财政奖励。2009年财政部出台《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9]30号)规定,在黑龙江、山东等六个试点省(区)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2010年,财政部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省(区)。

2.财政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金融财务制度方面,财政部放宽了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授权金融机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涉农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可酌情减免本金和表内利息。金融机构业绩考核方面,将涉农贷款等指标作为加分因素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使支农业务对金融机构的薪酬水平产生积极影响,激励金融机构主动支农。

二、中国现行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财税政策评价

(一)现行财税政策对农村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系列财税政策的频频出台以及政策协调性的不断增强,使得近年来,对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目前,这种正向的激励引导作用已初步显现效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明显增加,越来越多的资金流向了农村,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截至2010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11.7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1%,比2007年末增长92.4%。其中农村贷款余额98 017.4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83.3%;农村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为26 043.3亿元,比2007年末增加12 644.8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22.13%(见图1)。

(二)现行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财税政策存在的不足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看到,中国虽在多项规划、政策等方面涉及对农村金融发展的财税优惠,但目前,中国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仍然是不够的,农村金融的供给依然是严重不足的。

首先,从结构上看,由于目前很多政策处在试点阶段,所以,政策实施的地区差异明显,受益范围也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就覆盖面来看,2009年,全国还有2 549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大量的农户或者农村产业集团贷款需求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同时,涉农贷款不良率达7.4%,明显高于工业贷款的2.29%,大企业贷款1.15%,中小企业4.5%的不良率。①

其次,从作用时效来看,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政策机制(见表1)。

最后,从作用对象来看,财政对农户小额信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足,亟待加强。具体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力度不够。农户小额信贷是以农户为特定服务对象,以农户的信誉作为担保、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其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对农户发放贷款额度小、风险大、受益少,大部分金融机构对此兴趣不是很大。因此,作为农村金融市场重要构成的农户小额信贷亟须国家的扶持,尤其是国家财政政策的支持。但是,目前财政政策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例如,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和额度太小的特征使得其管理成本和固定成本相对于其他类型贷款业务要高得多。高成本、高风险决定了它的利率应该比较高,而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就是或允许对农户提高贷款利率,但这可能影响农户对贷款的使用,或通过财政补贴来维持较低的小额信贷贷款利率。但中央政府和全国大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即使有些地方政府在财政上有所扶持但扶持的力度不够,这就必然导致农户小额信贷发放机构积极性不高。

2.财政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尽管近些年来,中国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上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减轻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其积极性。但对于某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而言,目前的政策,优惠力度不足,效果一般。(1)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设立,其经营业务主要是为种植业、养殖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户个人等提供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目前企业的整体税负仍然较高。按照现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属一般工商企业,需缴纳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七个税种,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30%,远高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税负较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回报率较低,远不及投资实业的投资回报;其自然人股东税后收益率仅为5.4%。① (2)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是指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在财政支持、税收管理等方面,村镇银行执行着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的标准,而村镇银行的发展有其自身独特之处,在目前的政策体系中,针对村镇银行自身发展特点的政策较少,故现行政策对村镇银行发展的可操作性不强。例如,村镇银行成立的初始阶段恰恰是其发展最艰难的阶段,但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它开办的前两年基本得不到任何补贴。

参考文献:

[1] 许宁.刍议中国农村金融扶持政策体系的完善[J].农村金融研究,2009,(7).

[2] 王家传.尽快完善涉农贷款类政策扶持体系[J].中国农村金融,2010,(3).

[3] 张宇.新农村发展需求与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浅析[J].商业时代,2010,(16).

Comb and Evaluation of Fiscal Polici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Rural Finance

ZHANG Zhi-jie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Faculty of Pubic Finance and Taxation, Beijing 100070,China)

金融行业的税收政策范文6

一、公平了我国各类金融企业的竞争环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我国的金融业也将置身于以生产国际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世界经济大环境之中,这要求企业、行业间的竞争公平、公开、公正,而这种公平、公开、公正需要用法律、制度来约束和维持。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金融企业一直承担着较重的财政上交任务。1996年底前,国有金融企业除了与其他金融企业一样,必须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外,还须按5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所得税的税负远远高于其他经济性质的金融企业。1997年,国家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由55%降为33%,使背负沉重历史包袱的国有金融企业初步具备与其他金融企业平等竞争的外部条件。但因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给国家财政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为保证国家经济建设所需的资金,国家又从1997年开始,将金融营业税税率由5%调高为8%,并且其他经济性质的金融企业也适用这一税率。这样,使得各类经济性质的金融企业的税负处于一个基本公平的状况。

调高金融业营业税税率,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企业的投资成本。随着近几年国民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和财力的增强,尤其是2000年全国税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使国家有能力消化因调低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税率而给财政带来的压力,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和条件,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起分3年时间,逐步将金融营业税的税率由目前的8%降至原有的5%水平,从而使各类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公平的前提下更趋于合理。

因此说,调整金融营业税的税率对我国金融企业适应加入wto后溶入经济全球化,并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形成整体合力,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具有积极意义。

二、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实力

当前,各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承受的压力较大,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甚至出现了亏损,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不良贷款面过大。在对建瓯市各国有商业银行2000年前的不良贷款统计中发现,不良贷款率都在30%左右,1998年竟高达41.65%,这严重地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益,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1997年-2001年建瓯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统计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不良贷款 18547 26352 26016 16248 14592

不良贷款率 29.55% 41.65% 31.30% 23.60% 19.84%

为了使加入wto后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更具实力,国家针对各商业银行的特点,从2000年6月份开始,成立了一部分资产公司,负责剥离管理各自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起到了为国有商业银行减负运行的目的。

金融营业税政策调整后,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相应得到降低,有利于增加盈利。同时,也使降低贷款利息率成为可能。近年连续几次存贷款利息率的降低在较大程度上刺激了经济的发展,贷款企业的效益得到提高,促进了还贷,不良贷款面也得以缩小。2001年建瓯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降至20%以下,很好地证明了税收政策与金融政策的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都有利于商业银行逐步解决历史包袱问题,轻装上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从建瓯市国有商业银行效益来看,2001年全市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部实现了盈利。可以说,近年来国家通过金融政策与税收政策的有效配合,较好地促进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运行与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增加社会投入和居民消费

调低金融营业税税率和对银行未予收回的应收利息不征营业税,不仅大大降低金融企业的营业成本,增强了金融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实力,而且也使金融企业降低贷款利率成为可能,从而刺激生产性信贷和消费性信贷。贷款利率的降低使生产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了,融资渠道拓宽了,从而增加了社会投入,推动整个经济的发展;从个人消费来讲,贷款利率降低后,有利于鼓励人民群众提高消费信贷的积极性,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有利于增强地方财力

1997年-2001年建瓯市金融营业税入库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国税征收部分(3%) 191.47 180.12 157.77 229.20 121.63

地税征收部分(5%) 319.12 300.20 262.95 382 202.72

合计 510.59 480.32 420.72 611.20 324.35

2001年建瓯市营业税收入减少了286万元,按2001年建瓯市税收入库情况测算,到2003年最终取消1997年调增的3%这部分属中央财政收入的金融营业税,全国每年约减少50多亿元,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金融企业经营成本的降低、生产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以及消费信贷的刺激,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这种潜在效益是无法在理论上进行估算的。近年,我国经济每年以7%左右的速度持续而稳健地增长,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