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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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1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本【1】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道路交通安全,确保20XX年我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的既定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签定责任书。

2、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法制课程,教育广大师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公路沿线学校要组织教师护送学生过马路。

3、开展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学校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演讲比赛,交通安全伴我行等活动。

4、南川中心学校年终对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组织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学校通报表扬。

xxx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各小学校长签字:

二0xxx年九月一日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本【2】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督促落实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一、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跟车人员的管理,出车前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收车时对车辆进行查验,做好车载人员清点及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维护校车配置设备齐全、有效。

二、学校、幼儿园每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交警大队、教育办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接送车驾驶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ѧϰ教育,教育记录存入校车管理工作档案。

三、学校、幼儿园不使用已报废或接近报废不通过年检的车辆,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车、报废车来接送学生、幼儿。

四、接送车按规定统一外观喷涂,安装GPS设备,不得在车窗粘贴字画及深色车膜,严格按核定载客量营运,不得超载滥载,不得随意改装加装。

五、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使用符合资质(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记录、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司机,严防司机酒后、超速、疲劳驾车。对新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先经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按照规定定期检验车辆,及时换发校车标牌,确保车辆保险有效,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幼儿。

七、严格规范校车驾驶人调度工作,确保校车驾驶人准驾车型符合驾驶车辆类别。

学校、幼儿园大岭山镇教育办大岭山镇交警大队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本【3】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控制交通事故发生总量和死亡人数,维护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10分)

(1)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经常督促检查;

(2)确定专抓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工作措施,正常开展工作。

2.安全宣传(30分)

(1)各村全年组织专题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次(以会议、图片、录音、录像宣传为准);

(2)各村配合巡查单位在所辖段和村社组织大型专题宣传不得少于3次。

(3)各村配合交警队以图片展、播放录像等宣传手段,进学校校、进社区开展宣传20场(次)以上。

3.基础工作(60分)

(1)各村对本村内的农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村社五小车辆基础台帐》,督促无牌证车辆挂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划段包干管理,以本村本辖区路段为准负责巡查。

(3)公路沿线各村要与农户,层层签定《禁止公路打场晒粮责任书》,签定率达到100%。

二、考核及奖罚

1.本责任书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采取听、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并结合村社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年终考核以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分数累加平均分为奖罚的依据。

3、各村对农用车载客、公路上堆放杂物、打场晒粮等违规行为要做详细记录。每发现农用车载客一次扣1分,公路上堆放杂物、打场晒粮一处扣1分。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2

县委、县政府今天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人大视察县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力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近年来,随着我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辆也迅猛增加。截止今年5月底,全县有机动车3万多辆,交通流量成倍增长,道路条件与交通流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就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难度。据统计,近几年我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到全部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好坏与否,对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起着决定性作用。

1-6月份,全县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5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12.35万元。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极为严峻。分析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部分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行驶,酒后驾车时有发生,行人和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道路,导致事故多发。二是交通安全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助残车、摩托车、无牌无证车辆非法参入营运,超速超载现象大量存在,亟需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治理整顿。三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滞后。全县多数路段交通警示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给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中重,强化监管,依法从快从重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是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实现安全通行、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县司法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为“六五”普法重要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县教体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列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重点内容,做到每周一课;县文广局要在电视台固定时段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益公告;县政府网站要设置交通安全法规宣传专栏;移动、联通、电信要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交通安全提醒信息;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加强对交通运输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县残联要对助残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县交警大队、各镇派出所要在人口密集区域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案例剖析、图片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各镇要安排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采取印发明白纸、召开群众会、宣传车等形式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镇各部门的强势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2、强化路面管控,遏制交通事故频发态势。一是严格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继续坚持县交警大队负责主干线、交警中队各管一片、公安派出所负责镇村道路的管理机制,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二是从严打击交通违章。县交警大队要科学调度警力,加强路面执法检查,要做到定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点与路面巡查相结合,对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的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手软。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遵守交规、乱停乱放违反交通规则的,要依法教育处理到位。

3、明确工作责任,从严管理学生搭乘车辆。学生乘车安全关系到学生家庭的福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镇政府是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分管,落实公安派出所、学校、学生家长管理责任。县教体局要根据《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实行周五错级、错时放学,切实解决集中放学、学生集中时段乘车造成运力不足的压力。每周五要组织学生到乘车点有序乘车,教育提醒学生拒乘超载超员车辆、残疾人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做到文明乘车、安全乘车。县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镇派出所在星期五和星期天要在主要路段及校园周边设置检查点,采取定点执勤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管控力度,对超载超员超速的要从严查处。县交警大队要设立客运车辆超员举报有奖制度,把举报电话提供给各学校,对举报情况经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违法者按照法规上线予以处理。

4、抓好源头治理,积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由道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交通局、公路段配合负责抓好县境内省道、县乡干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要抢抓通村示范路、连户路建设机遇,认真搞好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交通警示标识、标线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的通行能力。二是由交警大队牵头,住建局配合,做好县城泊车位的规划设置,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警示标识、标线;想方设法,科学规划,力争年内完成城区红绿灯、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严把机动车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加大源头治理。充分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全方位的动态监控,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5、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交通安全秩序。一是持续开展酒后驾驶、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无牌无证、货运机动车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依法开展助残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县交警队牵头,残联配合,按照有关法规制定我县残疾人车辆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残联、运管所、民政、各镇配合,用一个月时间,依法取缔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活动,对家庭确属困难的,县民政、残联和各镇要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帮扶,妥善解决其生产生活问题;三是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的专项整治。县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工作,对未上户的摩托车要进行摸排,做到应上尽上,消除“黑户”。加大对摩托车超员超速的整治力度,对电动车要探索制定有效的管理模式,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组织警力重点巡查,对违法行为严格处理。

6、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一是公安局要继续加强对公安交警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坚持警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执勤、工作流程、行为举止,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县交警大队要安排专人负责交通安全事故救助基金制度启动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发挥其应有的救助作用。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财险理赔“四合一”的事故调解处理模式。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责任落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对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引起重视,明确责任领导,根据各自职能,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要在一周之内把方案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治理、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本单位司机管理,做到率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2、建立长效机制。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交通安全县、镇、村三级联动执法检查管理机制;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交通局、公路段配合,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县交通局负责制定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联动机制和客运市场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县安监局牵头,县教体局、交警大队配合,制定接送学生车辆联动管理机制。各项管理机制的制定和完善要在7月底前完成,经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县安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3

(一)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依法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确保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县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剑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和交管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兼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一)重点道路

1、214省道、县乡道路

2、城区道路、乡镇集镇道路。

3、校园周边道路。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

2、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及驾驶人。

3、乡镇中巴车、出租车、公交车及驾驶人。

4、摩托车及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行为

1、酒后驾驶。

2、涉牌涉证。

3、客车超员。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5、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法载人。

6、机动车违法停车。

7、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8、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一)交管大队

1、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学校师生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治期间,协调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城区各主要红绿灯路口开展为期一周的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协调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强化公益文明交通宣传,引导行人、车辆遵循交通指示信号,按章通行。

2、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开展城区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

3、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合理安排警力和勤务,适时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加大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车超员、校车超员等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各派出所

1、负责辖区乡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加强集镇红绿灯路通秩序管理,加强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协调乡镇相关部门加强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

2、负责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

3、加强三、四轮电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工作。

4、利用农村警务室、派出所户籍室等窗口,对农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4日至10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对交通乱点地区进行摸底调查,查找出需要重点整治的乱点区域和路段;对城区和乡镇集镇道路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情况和需要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标牌、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召开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印发整治宣传材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8月4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制定整治计划和时间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提高巩固阶段(2015年8月5日至8月7日)。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开

展针对性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六、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勤务制度。交管大队各执勤中队要针对全县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特点规律,制定勤务方案,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遇有雨、雾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要增加巡逻密度,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管理,警示驾驶人安全驾驶。各派出所要针对本乡镇集镇道路实际情况和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设立情况,制定勤务方案,责任到人,加大集镇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加强上下学期间护学岗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管大队要积极协调宣传、教体、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声势。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出租车、乡镇中巴车、长途客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会同县教体部门加强学校师生、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电动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要会同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加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宣传,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警示和提示。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广泛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形成专项整治宣传的规模效应,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促进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交管大队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部门书面报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城区缺失、损毁的交通标志、标线,在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路段、伍员路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路段设立禁止停车标志,上述禁停路段要同步设立电子监控设施。

(四)加强流动执法检查。交管大队各交警中队针对辖区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不定期、不定点在辖区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及时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的覆盖面。各交警中队要组织精干力量,至少组建一支机动执法小分队,由正式民警带队,针对本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每天在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交管大队要组织开展交警中队间异地用警互查活动,抽调交警中队机动执法小分队到其他中队辖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把乡镇中巴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辖区交警查处难度较大的区域交由大队抽调的人员进行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1、对乡镇集镇道路,特别是十字、新发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农村公路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占道经营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乡镇,各派出所要提请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交管大队、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参加,共同组织开展整治。

2、交管大队要将整治“酒驾”范围进一步向乡镇集镇道路、农村道路和城乡结合部延伸,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3、各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参与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派出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要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他们不违法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发现农村公路上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要及时制止。

4、各派出所加强乡镇中小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在上下学期间,要组织警力到学校门前疏导交通秩序,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查纠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1、开展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抽调交管大队机关警力,以二院路口和县汽车站路口为重点,开展城区道路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纠、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不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红绿灯路口通行秩序。

2、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要以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至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超市门前路段(主要是夜间)、北大街、郎步路为重点,开展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禁停标志停车(指驾驶人坐在车内)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

3、加强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要以县实验小学、建华幼儿园为重点,责任到人,定人定岗,加强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停车秩序、行车秩序管理,保障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路段道路通行畅通、有序。

4、组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管理。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大对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要以上限处罚,按规定记分。

(七)组织开展统一行动。交管大队要结合实际,每周确定一个整治主题,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抽调大队机关警力和参加“战训合一、轮值轮训”交通管理培训班的警力到路面执勤,严格整治城区和十字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酒后驾驶、客车超员,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立足于解决道路交通管理突出问题和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规范执勤执法。要加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勤执法教育,提高管事率,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执法纪律,严禁交通协管员单独上路执法,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罚款,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教育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执勤执法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隔离锥筒,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4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校(园)是各自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的机构及人员,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督查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考核。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检查、监管工作,要整合警力,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的管控。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结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校(园)应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小组,确定1至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各自辖区内交通秩序、加强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管理小组要定期组织本单位驾驶人员、村民、学生以及员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道路及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教育村民、学生以及员工保护交通安全设施,不坐违法车、超员车,不无证、酒后、疲劳、超载、超速驾车;禁止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违法载人。

(三)强化镇派出所的监管职责。镇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交警中队职能,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摩托车、货运三轮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清理力度,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在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小组的协助下,逐车建立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保证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的监控,专人负责。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辖区内非法载客车辆;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和处罚辖区内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四)建立完善道路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镇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监管、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配合的工作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大、监督管理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三是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镇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社会事务办、各村(居)等部门参加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头,提高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建设我镇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切实承担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的组织领导,组织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二)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作用,开展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上级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我镇道路交通管理整体规划,适时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

(三)镇农业办。负责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配合下完成各种拖拉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运营拖拉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拖拉机的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驾驶人员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培训,督促驾驶人员进行考试;加大农村道路安全巡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农机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我镇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工作。加大对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检查力度;督促各校(园)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小组;加强对镇内各校(园)校车的管理力度,对校车进行档案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镇安办。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学校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企业各种特种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严格执行特种车辆的检定制度、特种车辆驾驶员持证上岗制度;牵头组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

(六)各村(居)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学校(园)。各村(居)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起各自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管理本村(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辖区内交通秩序和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确定专职(兼职)安全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高大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进出车辆登记管理制度,特别是108国道沿线企业大型货运车辆的管理;与单位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驾驶人员职责。镇内各校(园)要向大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通过书面形式向家长告知,家长在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监管义务;对于有校车的校(园),应该对校车安全负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车况的检查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加强校园进出车辆的管理,特别是上学、放学等特殊时段校园门通安全管理,应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交通疏导,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三、突出重点,大力整治道路隐患

镇相关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段进行排查整治,完善各类标志、标牌、标线,特别是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以及三级以下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行驶的禁令标志设置,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形防护栏或示警墙,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要采取相应临时处理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我镇能力范围以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报告,取得帮助,消除安全隐患。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平安**”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国家的未来,对小学生和幼儿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严厉查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付庄街道人大主任**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罗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双月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三、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统一行动以区乡道路和农村为重点,重点查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1、三轮车、报废拼装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行为;

2、车辆严重超员的行为;

3、超速行驶、强超强会、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6日—8月19日)

交警大队在前阶段签署交通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深入学校、村庄,围绕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这一主题,由区教育局和交警大队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区教育局要对全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排查出隐患问题,8月20日前登记造册,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和幼儿园下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交警大队和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庄,加大对学生家长、学校教师、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措并举,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使用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其车辆,对违法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理;对报废车辆要集中停放,强制报废。同时要通知学生所在学校安排好小学生转乘车辆,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接送学生专车的管理。交警大队与区教育局要加强联系,强化对接送学生专车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全部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并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区教育局、交警大队要分别与学校等有关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确保行车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载客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尤其是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区政府将不定期对此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6

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出现许多“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黑校车”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上下学的非法运营活动,这些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期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学生的人身安全。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各类“黑校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抵制乘坐“黑校车”,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地教育、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坚持“地方负责,属地管理”和“疏堵结合,防治并重”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到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分工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逐步构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政府责任,增进部门合作。各地教育、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的校车运营与管理机制,结合当地情况,积极研究出台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和推广各地在校车管理方面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交通、工商、税务等各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的整治力度。

三、继续做好校车排查和检验工作。*年秋季开学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必须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

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秋季开学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和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所学校要采取宣传画、挂图、卡片、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尤其是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

五、切实落实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教育、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监管责任,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跟车值班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将学生遗忘在车内造成的恶性事故。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必须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集体接送学生的车辆统一由中小学幼儿园租用,不得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教育和资格审核,不得聘用不合格驾驶人;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162号)要求,研究制订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的统一标识或标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牌,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喷涂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坚决查处不合格的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查处超载、超速和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的安全纳入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