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法律知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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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法律知识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1

关键词:法制教育;幼儿教学;学前教育

孩子作为祖国的希望与未来,对孩子的教育不容懈怠。那么随着近几年犯罪事件的低龄化,暴露出法制建设的不健全,同时也说明了孩子们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这让人不得不重视起儿童的法制教育。所以,法制教育需要从学前教育时期就开始渗透,幼儿园教师作为学前教育的主体,需要在教学活动中去探索教学方法,向幼儿不断的去渗透法制理念。本文将从法制教育在幼儿园中的渗透入手,通过探索一些教学活动方法,使法律知识与意识能够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得到建立,进而促进幼儿的行为规范都能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进行。

一、在幼儿园教学中挖掘法律知识

在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中,教师首先需要根据幼儿心理特征出发,在教学活动中挖掘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将知识穿插进教学内容当中,达到对幼儿渗透法制教育的目的。例如,在讲解到《百科知识》这一章节时,教学内容中涉及到多种动物,而各种动物能够引发幼儿的兴趣,在此基础上,教师就可以针对保护动物来对幼儿进行法律知识的渗透。在教学活动中,向幼儿普及《动物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使他们认识到任意捕捉、宰杀国家保护动物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因此,可以达到向幼儿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

二、主题活动渗透幼儿法律意识

幼儿的心智尚不健全,对严谨的法制概念可能无法达到深层的理解,为了避免幼儿对法制观念产生模糊、甚至错误的理解,教师可以在教学中开展主题活动来对法制教育进行渗透。主题活动中各项环节的安排都是围绕着活动的主题,能够将主题得到鲜明的突出,使幼儿的印象更加深刻。比如,在世界禁毒日的时候幼儿园可以开展以“禁毒”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并邀请警察同志来到幼儿园一起参加这项主题活动。在活动中,警察叔叔可以为幼儿们讲述涉及的相关家庭悲剧,让孩子们深刻意识到的危害性,与此同时也教育他们不要轻信陌生人。通过法制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可以在活动中对幼儿的法律意识进行加强与渗透。

三、情境游戏丰富幼儿法制体验

幼儿的年龄特征使他们表现出贪玩的特性,而在教学当中,迎合幼儿的特性来施展教学可以获得更好的效果,对幼儿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更应该基于他们贪玩特性来展开。教师可以在教学活动中设置情境游戏,游戏能够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并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例如,教师可以在教学活动中设置一个医院的情境,分别让幼儿承担医生、护士、病人以及家属的角色。并在情境中进行表演,模拟火灾发生时的状况,幼儿如何逃生与自救,通过教师对幼儿进行正确的引导,对他们普及消防的一些常识,可以让幼儿树立起法律意识,并且切身的进行了法制相关体验。通过在这一情境游戏中,可以使幼儿在亲身体验的状况下,实现法制意识的提升。

四、立足教材加强幼儿法制印象

加强学前教育中的法制教育,教师除了采取各种丰富有效的活动与方法以外,还要立足于教材本身,加强幼儿的法制印象。这要去教师需要对教材中的内容达到深层次的理解,并且为了给幼儿树立正面的法制教育,需要对教材进行摸索,基于内容之上来拓展法律知识。在音乐课堂中,可以将法制概念变成口诀融入到儿歌的教学当中,使幼儿在边学边唱的过程中加深法制印象。例如,可以教幼儿这样一首歌谣:“交通法规是个宝,自觉遵守要记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起步准备好。先看左,再看右,安全保证很重要。”通过在结合教材,教师可以将法治概念融进儿歌当中,幼儿也在学习儿歌中使法制教育更加深刻,更好的促进他们法制观念的形成。我国现代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各个公民都要树立起法制的观念与意识,更好的促进法治社会发展的进程。而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从孩子入手在学前教育中加强法制教育的渗透,能过改变法律意识薄弱的现状。那么幼儿园就肩负着比较艰巨的任务,如何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将法制概念与教学内容进行结合,并渗透到幼儿的学习当中,以及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探讨。通过幼儿园的努力,相信在未来,可以加强幼儿的法制意识,促使他们健康成长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参考文献]

[1]周艳.如何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针对当前幼师师德现状分析[J].考试周刊,2016(53):161.

[2]荣洁.在幼儿园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学周刊,2015(30):115.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2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1引言

近些年,高等教育改革逐渐加深,尤其是在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高职院校的教育模式改革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涌现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在国家倡导法治理论的今天,高职院校更多地注重学生的专业培养,却忽略掉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大学生,他们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着重大意义。本文旨在研究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以期推进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

2目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2.1重政治导向,轻法律精神

在高职院校中,法制教育主要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此课程并没有起到法制教育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重点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因此,学生无法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在教学过程中,针对法律的作用,更多地强调法律强制性与服从性的特点,淡化了法制意识的培养,使得学生更加被动地接受法律,无法拥有法律思维。

2.2法律制度复杂,教学效果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相应的法律制度不断出台,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面对此种现状,高职院校教学方式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针对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无法及时将其加入教学。针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主要是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学生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逻辑关系时,无法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教师在面对复杂、枯燥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讲解,更多地注重讲解理论知识,这是由于任课教师缺乏法律实践经验,在教授过程中方式单一,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强。在高职院校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公共必修课,高职学校安排的课时较少,但由于法律知识过于复杂,教学课时不够,无法让学生充分学习到法律知识。

2.3学生法律信仰淡薄,忽视培养法律意识

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开展法制教育,主要把课堂作为法制教育的场所。法制教育最主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以及法律意识,但教师在教授此课程中更多地重视学生是否能够掌握法律知识,忽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这也严重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无法得到提升。迄今为止,我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律信仰淡薄缺乏法律意识和利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其中重要的原因有三个。第一,现实生活中一些与法律违背的行为现象,导致学生丧失对法律的信心,歪曲了法治观念。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古老的文化传统影响着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法律信仰也受到影响。第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比如,自媒体传媒可以给大学生们提供法律学习素材,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精神。与此同时自媒体在传播法律精神的时候,一些影视作品、媒体传播的法律精神也充斥着暴力和英雄主义,这会造成大学生无法提高法律信仰。由于自媒体平台传播速度较快,学生模仿能力较强,他们会参照自媒体传播的一些手段,模仿犯罪,这是我们进行法制教育不可忽略的地方。第三,面对新时代的高职院校学生,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自主意识也强。所以对新时代高职院校的学生在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的能力,不应强制学生进行法律学习。如果采用过多的强制手段,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由于学生对法律信仰淡薄,忽视培养法律意识,换句话说学生在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时无法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主要以教授法进行课题讲解,单纯地进行理论讲解,忽略与现实相结合,致使高职院校的学生难以用法律思维来解决问题。

3完善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3.1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

目前,在高职院校中要做到全面推进法制教育,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这样才能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更进一步地推动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在校园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是一种将法制教育从理论转化为实践中的体现,这能进一步提高法制教育的实用价值。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应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把这些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从细微的地方入手给学生创造一种法制学习氛围。比如,学校可以宿舍建立相关安全教育制度、仪容仪表检查制度等,以期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在高职院校是一项重大的工作,并且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需要多个方面的积极配合参与。面对这种情况,教育部和高职院校均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致使学生和教师们从思想上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要想提高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获得有效成果,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才能为达到预期效果。

3.2建立有效的法制教育课程

面对枯燥无味、复杂的法律知识,高职院校可大胆进行课程改革。第一,可在高职院校中加强法制教育,增加学生学习法律的时间,调整法制教学内容,丰富相关知识。第二,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添加实践教学,比如法庭旁听、开展辩论赛、模拟法庭、参加学生法律社团等,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法律的作用。最后,高职院校可根据学校专业实际情况,编写适合本校学生的使用的法律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应注重学校实际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给同学们展现枯燥的法律知识,以此来达到以案例学法,至此提高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3.3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从高职院校自身来说,可以将校园变成一个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场所,面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熏陶,启迪学生法律意识,这样做更加生动的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求知欲。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可依法治校,针对学生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并且在校园内设置法律宣传栏、一期一学法小课堂,来达到对学校治理做到依法治校。利用网络环境,组织学生观看《今日说法》《天网》《法律讲堂》等法制节目,以此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利用网络教育发挥高职院校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学生从被动学法转变为主动学法。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结语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不应只注重课堂教育,同时应注重法制实践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思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作出贡献。这是一场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需要我们高职院校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家宁.论新时期高职法制教育的作用[J].经营管理者,2015(19).

[2]陈大文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若干重点内容解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01).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3

关键词:法制教育;微信平台;大学生

在互联网时代,微信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已经成为大学生最常使用的社交媒体。高校通过微信平台来信息,学生通过微信平台来获取信息,微信平台成为学生交流互动的载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存在着缺乏足够的重视,法制教育的教学形式比较单一,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比较枯燥等问题,再加上大学生缺乏成熟的心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等,使得大学生犯罪事件不断发生,因此,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来说,十分的紧迫[1]。把微信平台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舆论阵地,能够对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进行革新,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有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一、网络文化对当代大学生的作用

(一)网络文化扩展了现代大学生的学习范围。由于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化已成为大学生必不可少的学习要素。网络的快速发展改变了现代大学生的生活习惯以及沟通方式,通过网络平台,现代大学生可以学习和了解国内外最新的科学知识和人文历史。简单的网络媒体平台打开了学生的视野,使他们对自己的专业知识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非常方便地获得和体验知识的主要内容以及可以充分的感受其中的兴趣。其他此外,在网络平台上,大学生将能够与其他地区和国外具有相同兴趣和爱好的人进行交流,并且可以更好地相互沟通以及交流。在过去,这种沟通方法和学习方式是不可能的实现的。

(二)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理念被网络文化所改变。互联网文化可以极大地改变现代大学生的学习方式。首先,互联网可以提高现代大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在线平台上学习不是靠他人监督与约束的,也不会要求学生专门去学习什么,并且,也不会有人控制每一位学员的学习效果。如何制定决策并调整所学的内容以及学习的时间,全靠学生自己掌握。因此,在在线学习的背景下,自学正逐渐成为一项学生拥有的能力。现代大学生使用Internet的快速和便捷功能来了解世界各地最新的学术和科学研究成果,找到他们所需的信息,下载他们选择的学习材料,并与他人沟通与交流,分享学习,交流灵感和经验,从而激发自己的学习兴趣,所以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学生自身的自学能力。其次,有助于大学生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在之前的教学观念中,教师往往起到了主导学生学习的作用,老师所授讲的内容,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接受教师所教的知识,这就会导致学生的思维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

二、在微信平台上推广法制教育对当代大学生的重要意义

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已经离不开网络,借助网络,大学生的视野得到了不断的开拓,拓宽了学习知识的方式,利用网络能够学习到更前沿的知识,有助于掌握更多的技能,还能对不同国家的风土人情有更多的了解。网络使大学生的交流方式发生了改变,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交流的限制。网络平台还增强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借助网络,学生可以对自己想要了解、学习的知识进行搜集。在网络的发展当中,产生了微信平台,作为大学生生活交流互动的重要媒体,微信从交流、学习、娱乐等各个方面对学生产生重要的影响[2]。借助微信平台能够有效发挥网络的作用,让大学生利用这种新的方式来进行学习,为推广大学生法制教育开拓了新的路径。微信能够以图文并茂、视频等方式将法制教育信息呈现给大学生,学生对于接收到的信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的进行学习,这充分体现出微信平台的共享性、便捷性,这样使得法制教育更加的方便。法律知识的学习相对来说比较的枯燥,大学生更喜欢娱乐性强的东西,法律知识之所以得不到大学生的青睐,主要就是比较的枯燥,而通过微信平台,将法律知识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视频的方式等进行推广,能够有效吸引大学生的目光,还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通过微信平台推广的法律知识要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联系,这样更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微信平台上推广法制教育不仅有助于革新传统的高校法制教学方式,还能在潜移默化当中,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3]。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也在日益完善,微信在今天也是每位用户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也为促进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奠定了基础。如今,由于在Internet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在网络上学习以及在网络上交流沟通,从而极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网络化的实现。微信以照片和短信的形式向用户传递信息,是信息可以更加快速的传播,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因此,在微信平台上促进法律教育非常重要。

三、在微信平台上推广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策略

(一)组建专门的法制教育微信运营团队。要想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来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推广,需要组建专门的法制教育微信运营团队。这就需要先组建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社团,来对法制教育微信平台的内容进行创作和日常的维护。对于微信运营团队来说,需要有专门的教师来进行指导,对于指导教师最好是法律专业的教师来担任,对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社团进行工作上的具体指导。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人才和微信运营人才来进行讲座,同时来对法制教育在微信平台上的推广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使法制教育内容的创作得到发展。微信平台上推广法制教育不仅有助于革新传统的高校法制教学方式,还能在潜移默化当中,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二)丰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对于微信平台上的法制教育推广来说,为了吸引大学生的关注,激发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需要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形式进行创新,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使微信平台上的法制内容有效地提升品质。基于此,对于微信平台的法制教育内容的丰富,需要与大学生的实际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接地气、通下情,多进行大学生实际生活的案例解析。运用新媒体图像、视频等多种方式的结合来改传统的观念,使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形象、直观。此外,还需要对国家的时政懂得,对国家的政策掌握,这样能够使法律政策、时事热点等加入到法制教育当中,要与宣传日、宣传月等进行紧扣,使法制教育能够得到深层次的开展[4]。

(三)加强对法制教育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对于信息的传播需要有接收者,需要有反馈,为了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推广,需要有效运用微信平台,加强对法制微信公众号的推广,使大学生更够对其进行关注,提高学习的力度。需要发挥高校班主任的作用,让学生都能够关注法制教育的微信公众号,引导学生对上面的法制内容进行学习,让学生多留言和反馈。自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一直在进行着全民普法、宣传法律和进行高校法制教育培养。而且一直把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课题,对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强。每一位学生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制观念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都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微信平台上推广法制观念的学习是我国社会和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与义务。结束语: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微信平台的出现,为法制教育的推广提供了新的契机,充分发挥微信平台的作用,能够改变传统法制教育僵化的教育方式,使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推广步入更高的台阶。自上世纪初以来,我国已开始促进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但是其效果不是很明显。在之前的学生刑事案件在不断增多,学生的犯罪率也在逐年增加。但是随着微信平台技术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出现为发展教育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会。只要抓住这个机会并改变过去的法律研究的滞后性则会增强学生的法治理念。现代教学方法增强了学生对法学的理解和认识,因此,学习法律在微信平台上推广教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参考文献】

[1]张梓良.法制教育在微信平台推广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J].法制博览,2018,(1):213-213.

[2]石筠.微信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及对策[J].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31(1):94-95+98.

[3]王晓伟.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模式研究[J].青年时代,2018,(26):232-233.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4

一、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作为法制教育的核心

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表现为主体期盼、渴望法律能带来公正、秩序和安宁,并以诚挚的心怀来接受法律、相信法律、实践法律。“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②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但法律体系的完善并不代表法的实现,有了法律,并不等于有了对法的信仰。现实生活中,法律并没有像立法者想象的那样被人们认识、接受和遵守,相反的是一部分人对法律陌生、疏远、怀疑、失望、排斥。为什么食品安全、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得不到有效遏制?不是无法可依也不仅是执法不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整个社会对法律缺乏信仰。对高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不是要求其掌握多少法律知识(更多的法律知识是专业人员的事)而在于培养其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主要应从以下两个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把公平正义的法律核心价值作为法制教育的教学重点

法律的价值核心在于“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每个人所追求和珍视的。在法治社会中,法律之所以能成为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为每一个公民所信奉,根本在于法律体现、保障并实现着公平正义。把公平正义的法律核心价值作为法制教育的教学重点,一是在教学中要注重用现念来理解、阐释法律条文所体现的公平正义的价值。通过对法律条文所体现的公平正义价值的阐释使学生对法律的感情和其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进而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最终完成法律意识的理念升华为法律信仰。二是从中外典型个案的分析与讲解来体验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在具体讲到司法工作时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③从另一方面讲一个能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的个案在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方面胜过百倍于法律知识的讲解。

(二)落实“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校园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让学生切身感受到民主、平等,必然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树立起到正面积极的影响,反之亦然。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要求学校主要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公平正义的法治原则,杜绝随意给学生设定义务,如乱设罚款等。凡是制定涉及到关系学生权益的规章制度,都要都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建立健全和保障学生参与的渠道,让学生切身感受到“立法者”的初衷(当然学生也是“立法者”),从而自觉地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二是保证程序正义,依法建立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面对新的形势,学校要依法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矛盾、纠纷的能力。规范学生处理制度,申诉制度,落实正当程序原则,积极运用听证等方式,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三是通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制专栏等形式营造校园法治氛围。法制讲座、法制专栏要以法治经典内容、热点内容为主,要有意识的使法制讲座、法制专栏在一定时期内形成一个基本连贯的法律价值内容。

二、把法律的宽容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谈到法律,人们常常想到的是法不容情。但是,法律是大智慧的结晶,具有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律是有情的,也是宽容的。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证明,越是宽容的法律,越是人性化的司法,越让人发自内心的产生敬畏。法律的宽容也是现代法治精神的重要内容和趋势之一。儒家以仁为本的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渊源之一,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⑤儿子犯罪父亲将其隐蔽起来,或者父亲犯罪后儿子将其隐蔽起来,法律是不会制裁的,这样的规定是合乎人性的,体现了法律的宽容。在中国法律文化传承的进程中,始终传递着一种以人为本的情感表达和宽容精神的继承和延续。法律的宽容包含三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在立法上,以刑罚为例,现代刑罚尽可能地体现出人性的一般诉求,并尽可能做到宽缓。轻刑化、刑罚执行方式的人性化成为现代刑罚发展的重要趋势。

二是在司法上,尤其是在刑罚量刑过程中,考虑到案件情况的特殊性,法律为法官在审判案件中预留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法官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和客观事实,合理的运用自由裁量权,形成对某种犯罪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原则,体现了法律的宽容。2010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⑥就是从司法上进一步明确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刑罚执行中要体现法律宽容的精神。比如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等均是法律宽容精神的体现。

三是个人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也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考夫曼在他的《法律哲学》中说:“这个世界若没有了宽容必然成为地狱,宽容在今日世界乃至明日世界是一个人类命运问题。”⑦宽容是社会正义的重要元素,宽容的主旨之一就是要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努力消除对立、对抗,缓解矛盾。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宽容原则不可缺失。在我们这个依法维权意识膨胀(很多人守法意识很差、维权意识很强)的今天,在依法维权的同时,更要有一颗宽容之心。

三、教材的改革

当前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包括法制教育课程、学校法制宣传(比如预防犯罪专栏等)、不定期的法制讲座、以及网络传媒等。其中课堂教学仍然是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高校普遍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也就成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该教材法律基础教育内容仅两章多,涉及28个法律文件,100多个重要概念和知识点。该教材重概念轻实践,重义务轻权利,忽略学生作为现代公民主体权利义务意识的培养和现代法治精神的塑造。很难达到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要求。改革现行的法制课教材势在必行。

(一)法制教育课通用教材的改革的设想

《法律基础课》的教材应以培养学生法律信仰、理解公平正义的法律核心价值为主线,兼顾法律知识和法律的实践。在教材的具体内容编排上应有这样一些内容:1.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的自由、平等、正义、公平的法律价值观。2.法律形成的过程。在中国传统礼法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法系;古罗马古希腊的法制传统;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君主立宪和三权分立对现代法治国家的历程和影响。3.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理学意义上的普遍原理,如国家强制性原理、程序性原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理等;宪法学上的人民主权、权力制衡、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理;以及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各重要的部门法的基本原理。4.法律机构和法律职业。5.法律经典案例选编。

(二)编写辅助教材,将本校专业特色融入法制教育的教材中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就业和创业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各院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编写适合本校的辅助教材,辅助教材的内容除一些通用的基本的重要法规外,还应该结合学生未来职业,有目的的培养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

四、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要有世界眼光

现代法治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共同财富。随着全球共同关心的问题日益增多,法律趋同化或国际化的趋势明显。这种趋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超越国家的限制而形成全球的共同法。在国际公法方面,如二战以后经中、苏、美、英、法和其它多数国家代表签字并批准生效的《联合国宪章》》已成为一部公认的世界性法律。其后,联合国又先后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建立健全了人权保障的国际法体系。目前参与签署和批准上述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有100多个,我国也是签署国之一。在国际私法方面,跨国大公司通过自己的机构创设或统一了大量的商事法律规则。促使各国通过国内立法使商事法律规范全球趋向同一。二是各国的国内法在基本原则等方面趋向一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适当加大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就是要求学校培养大学生具有世界的法律眼光,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能用全球思维分析思考法律问题。

作者:刘涌 单位: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篇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缺失的原因

1、高校法制教育内容设置不合理

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在设置上存在着一些偏差,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让大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现行的一些基本法律,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制度和知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的方式主要是把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融合在一起讲,而这样的课程所涉猎的法律知识是比较广泛的,它基本上把各部重要的法律著作的重要的知识点都罗列在书中,这样的知识点是非常散的,设计的范围比较广泛,内容较多而且十分的复杂,高校法制教育的可是并不是很多,但是其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它基本上包含了法律专业的大部分知识点,而且所使用的教材,其编写思路也大致与专业的法律教材相似,甚至可以说是专业的法律教材的缩写。所以,在实际的教学实施中,许多学生都认为学习了这门课就可以掌握我国大部分的法律知识,就能更好地学习法学,而且这样的设置容易造成教育者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只简简单单的罗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点,让学生更好地来应对考试,但是对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2、法制教育教学手段单一

高校的法制教育的课时并不是十分的宽松的,由于受到时间的限制,高校的法制教育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仅仅是教授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于一些学生更高层次的需求是很难实现的,而且,在高校实施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没有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发展做出一个长远的规划,仅仅把法律作为一门简单的课程来学,这样对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培养所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3、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一些高校的大学生法制教师比较专业化,但是,针对我国众多的高校而言,大多数的高校法制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是有待提高的,有些高校的大学生法制教师甚至就是辅导员来领导,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不是专业的法制教师,他就非常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很难找到具体、恰当的例子来验证自己的知识点,这样就很难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法制教育不能顺利的开展。

二、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构建

1、转变法制教育观念,建立独立的高校法制教育体系

法制教育是一定要涉及到一些思想教育的,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德育注重大学生的内在,而法制教育则注重大学生的外在。所以,高校的法制教育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实施法制教育,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法制教育的成果。因此,法制教育和德育要巧妙地结合起来,同时要密切的注意法制教育自身的独立性。

2、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法制教育要与德育相结合,法制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与德育是相互影响的,在实际生活中,遵守法律规范的所有行为都包含在道德规范的行为之中,反过来也大致如此,不同的是,在范围上道德的范围要大于法律的范围,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一些不道德的行为并不一定违法。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和谐共处的,遵守法律不仅仅要依靠国家强烈的法律手段,还要从人们的道德方面去制约,只有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才能更好的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生活中的许多例子可以证明,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不懂法律而去触犯法律,而是因为道德观念的偏差去触犯法律。所以,高校中的发展教育要与德育巧妙的结合起来,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掌握法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

3、改进法制教育的方法

法制教育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要进一步的加强改进,使学生拥有更多的实践经验。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运用多种多样的方法去引导学生正确的认识法制教育,激发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同时通过一些教学案例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发法制观念。还可以组织学生去当地的法院去旁听,更直观的增加学生的知识与能力。

作者:陈小娜 单位:保定学院

第三篇

一、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不理想,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大学生对基本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完备

当前大学生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平衡,重刑事轻民事,重实体轻程序。有调查显示,被调查对象中75%的学生能区分“违法”和“犯罪”;56%的学生不知道《民法通则》是我国的一部现行法律,对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认识模糊。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法制教育中,教师教学重刑事轻民事,重实体轻程序。这种不平衡一方面会导致知识的不平衡,不能满足学生对民事、程序法律知识的需要;另一方面,还有可能会导致学生对法律的性质和作用产生误解,以为法律主要是用来惩罚人的,从而忽视法律的权利保障的性质和作用。

(二)大学生对必需的法律观念的理解和掌握不健全

1.对一些重要的法律观念不了解

上文指出,大学生法律素质要求具备一些必需的法律观念,如依法治国、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约束、程序正当等。从笔者多年的教学接触来看,许多大学生对依法治国、法律至上、权利保障这些法律观念有一定了解,但是对权力约束、程序正当这些法律观念则比较陌生。这显然是传统和现实在大学生身上留下的烙印。中国自古以来就缺乏法治传统和程序观念,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学生很难不受到影响。

2.对一些重要法律观念的理解有偏差

比如,当前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一般都比较强。但是从笔者多年的教学接触来看,一些学生在和教师、学校交往中,动辄强调自己的权利,而且理直气壮,但是对学校的合理规定则往往不理不睬,不愿意遵守。这说明学生有权利意识,但是理解有偏差,没有能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没有能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3.对应然的法律作用比较认同,但对实然的法律作用缺乏信心,法律信仰淡薄

一般来说,当前大学生对法律保障权利、维持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作用还是比较认同的。有调查显示,被调查对象中87%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是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准则,是化解矛盾的杠杆,是人们行为的标尺。亦有调查显示,被调查对象中79.6%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公正的”或“基本公正的”。但是,对现实中的法律作用,许多大学生的信心不足。有调查显示,被调查对象中仅有28.6%的大学生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有调查显示,被调查对象中仅有35%的大学生对“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有信心”,有60%的大学生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在这样的氛围当中,加之法治传统的缺乏,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也就可想而知了。

4.知行分离,严于律人,宽以待己

由于对现实中的法律缺乏足够信心,不相信法律能真正维护其权益,不相信法律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法律的权威和作用就没有办法在大学生心中真正树立起来。所以,很多大学生即使具有一些法律观念,对其而言也仅仅是一些外在的知识和观点,并没有能真正内化为其认同的观念,也就无法促使大学生真正做到服从法律、捍卫法律。现实生活中的知行分离,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例如,一些同学在家庭困难证明上造假,以获取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这既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为了自己的利益,道德和法律的义务最后都被束之高阁。但是,当别人有这种行为时,很多大学生又都会予以严厉谴责,表达出高度的义愤。

(三)大学生必要的法律践行能力还不强

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学生由于法律知识不完备、法律观念不强,所以不能主动运用或不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有调查显示,在被调查对象中,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60%;对“你买了某种商品,但你后来发现被骗了”,仅有56%的学生选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22%的学生选择自认倒霉,不做任何行动,22%的学生选择到商场骂行骗者一顿。而且,从笔者的接触来看,即使想选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少学生也不知道基本的途径和方法。

二、明确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的方向和重点,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增强教育教学实效,有效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

(一)理解法律素质的内涵,注重问题导向,明确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的方向

大学生法律素质包含法律知识、法律观念和践行法律能力三个方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部分教学的方向也应该围绕着这三个方面来展开。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在法律知识方面,应该重视民商事法律知识、程序法律知识的讲授;在法律观念方面,应帮助学生树立基本的法律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增强其对法律的信心和信仰;在法律践行能力方面,教学中应注意把法律知识、法律观念和学生的学习、生活、专业联系起来,帮助学生把知识、观念转化为实际的能力。

(二)明确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的重点,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应该把法律观念的培养放在核心位置。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法律知识面宽、点多,在10多个课时里能完成多少法律知识的讲授?片面追求法律知识的讲授,其结果只能是蜻蜓点水。这样,学生法律知识没有学好,法律观念也没有树立起来,法制教育教学的实效可想而知。因此,我们应该把握有限的教学时间,把重点放在法律观念的培养上,引导学生树立必需的法律观念,进而养成法律思维的方式、确立对法律的信任和信仰。只要学生养成了法律思维的方式,确立了对法律的信任和信仰,当遇到问题时,就会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依靠法律来应对,也会有动力去学习、了解必需的法律知识或求助于专业法律人士。

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律观念的培养也应该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部分教学的重点。上文述及,当前大学生在法律素质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对基础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完备、对基本法律观念的理解和掌握不健全、践行法律的能力不强等。比较而言,这些问题的核心是法律观念问题,即对基本法律观念的理解和掌握不健全,没有掌握和理解这些基本法律观念所反映或传递的法律思维方式,没有确立对法律的信任和信仰。法律观念的理解和掌握不健全,也就影响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影响了践行法律的能力和意愿。比如,知行分离的重要原因就是正确的法律观念没有能够牢固地树立起来,没有得到真正的理解和认同,只是流于表面和形式。所以,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以法律观念的培养作为教学的重点和抓手。

具体而言,教师在法制教育教学活动中,应该以依法治国、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约束、程序正当等基本观念为重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从法律观念的两个层面来说,既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更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信仰。从实际情况来看,对法律的信心缺失是大学生树立法律观念的大敌。如果学生对法律保障权利、维持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作用没有信心,他就不会信任法律,就不会在现实生活使用法律、依靠法律;对法律没有信仰,对法律就不会有敬畏和遵从。这样,所有的法律对人们而言就仅仅是“纸老虎”而已,法治就会落空,法律的权威就无法树立。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新领导集体整顿吏治、打击腐败,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推进司法公开,以图重塑法律和司法的权威,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改,民心为之一振。这方面有很多丰富的案例和材料可以为我们所用。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强调法律观念在教学中的核心地位,并不意味就对法律知识、践行法律能力的学习和提升弃之不顾。必要的法律知识讲授还是需要的。但是,我们也可以寓知识于观念的讲授中,比如我们可以在讲授程序正当的观念时,将一些具体的程序知识加以讲授,因为程序正当的观念必须通过一些具体的程序制度和规定体现出来。而当学生了解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真正形成了一定的法律观念,结合实践和生活经验,践行法律的能力也就能逐渐提高。所以,法律知识、法律观念、践行法律的能力这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融合的,我们不应机械地将三者割裂甚至对立起来。

(三)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当然,为了搞好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工作,除了做到上述几方面之外,也要在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探索。

1.大力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积极探索,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如专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体验教学法、影像教学法等都可以加以应用。其中,从笔者的经验来看,专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非常重要、有效的教学方法,应该不断探索改进,在教学实践中加以应用。要加强和改进专题教学法的应用。如前文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部分知识点多而杂,给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带来了难题,若平均用力,只能如蜻蜓点水。另外,学生经历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学校和社会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对于教材上的很多内容和话语是有所了解甚至是熟悉的,若照本宣科,就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若能采取专题教学,效果就会更好。结合社会现实和学生思想认识实际,在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整合、提炼出若干个专题深入讲解,专题的讲授既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以“新”“高”“深”的内容超越甚至打破学生的既有认知,既能增加学生的兴趣,又能引导、拓展学生的认知,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实效。比如,可以将第五章的程序法内容和第六章的程序正当的法律观念整合为一个专题,在这个专题下,结合社会现实、经典案例,就可以将程序法的基本内容、程序重要价值、程序正当的基本含义和地位等问题讲深讲透,学生的兴趣和收获都很大。

要加强和改进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法律是一门实践的科学,与生活和现实联系紧密。但是就法律本身而言,不管是法律条文、法律原理,还是法律观念都比较抽象,不易理解,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就更加困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部分的教学重点我们认为是法律观念,其理论性、抽象性非常明显。为了帮助学生理解这些抽象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我们必须划抽象为具体、转理论为现实,而案例就是连接抽象和具体、理论和现实的桥梁。在选择案例的时候,最好应该选择经典、重大的案例。选择这些经典、重大的案例不仅是因为其涉及重要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也因为这些案例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关系到人们包括大学生对法律的信心和信任。利用好这样的案例,我们一方面能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更能借机引导学生对法律的信心和信任,一举两得。比如通过“佘祥林案”,我们可以向学生强化法律程序的意识,引导其认识程序的重要价值和地位,也可以引导学生认识到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进步,增强其对法律的信心,因为正是佘祥林案,导致最高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又比如通过“案”,既可以向学生传递程序正当、司法公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也可以引导学生认识到党和国家惩治腐败、推进法治的坚强决心,进而增强对法律的信心,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2.大力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实践教学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加强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法律观念的直观理解和亲身体验。比如可以要求学生针对一定的法律问题或现象进行社会调查然后撰写调查报告、去法庭进行旁听、开展模拟法庭等等。

三、总结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5

我们幼儿园的孩子正处于成长期,心理非常单纯,最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生命总是眷顾有安全意识的人,而安全意识是从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比如,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遇事要冷静,做事多想想后果,做到三思而行。学会求助他人,学会躲避风险,如遇到火灾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拨打119报警电话,不能贸然只身去救火,因为我们孩子人小无能力;遭遇暴力(以大欺小)一定要想办法及时脱身,报告老师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要学会拒绝别人的无理要求或不良诱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些知识很简单,但如果做不到,我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就可能收到威胁,同时我还希望孩子们做到“四防”,即防火———严禁玩火,禁止把火源带入幼儿园,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遭遇火灾,要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教师按要求指导幼儿);防水———严禁私自下河洗澡,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要马上就近找到大人求救,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防盗———关好门窗,注意自身财物的保管;防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常规,严禁课间或户外活动时不听从老师教导、追逐吵闹伤害事故的发生。

法制教育融入我们的课堂中

通过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儿歌、故事,讲法制教育的内容融进。如在开展绘本教学,《爱心树》的教学中,在看到书中的这样一幅画面,有这样一幅图:这幅图没有画出树的表情,但孩子们分明看到了树那凄凉、孤寂的表情、当看到树枝被男孩砍光背回家时、孩子们内心痛痛的感受……在这以后,孩子们会关注一些自然伐木人的乱砍滥伐,想到地球的沙漠化,鸟儿飞走了……孩子们感受到乱砍滥伐的危害性,感受到保护生态平衡,植树造林的重要。就这样,我们在故事中,在日常的生活中,借助于文学作品、借助于电视媒体、借助于教师的引导,让这种教育潜移默化。例如,在教学“元、角、分”时,我告诉孩子们人民币是我们国家的象征,是人民的财产,代表着我们国家的尊严,我们应该爱护好人民币,故意涂抹、写、划和撕烂人民币都是不尊重国家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故意破坏人民币者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惩处。

幼儿园孩子的法制教育要循序渐进地渗透进孩子的思想意识中

幼儿园孩子的法制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教育过程,它不是用一个故事、一首儿歌就能达到法制教育目的的,它需要教师在课堂上经常性地、通俗易懂地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思想讲解给学生。它既可以用法制案例教育学生,也可以用身边随时发生的实例教育孩子,再者,孩子们不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教师的法制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平常的说教中,如结合孩子平时的生活行为创编一些身边的故事,如有些孩子看到别人的东西很好奇,有时就有了自己想拥有而想法,根据他们的现行行为,让有这种行为的孩子懂得自己的行为行为是去该做还是不该做,让孩子们讨论这样的行为发展下去会是什么结果,不让孩子的这种行为发展,我们都懂的这句话,不要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使德育教育深入孩子内心世界

孔子曰:“少成若成天性,习惯如自然。”一个人小时侯养成的习惯是非常稳固的,终生都会起到作用。幼儿园一日生活及各个环节都渗透着德育因素,“时时有德育,处处有德育。”教师德育要求渗透到具体计划中去,并根据这些要求来设计活动,布置环境。不仅如此,老师在日常生活和各个环节中,善于利用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偶发事件,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既注重德育的显性渗透,也不忽视德育的隐性渗透,真正把德育要求落实。幼儿教育环境中渗透德育内容,往往是一种无声的教育,而它对幼儿的作用及其影响是巨大的。如“东方雄鸡图”———中国地图,“可爱的家乡、可爱的祖国”展览等,幼儿在师生共同收集、布置展览的过程中,在教师们真实的、健康的情绪感染下,熟悉了可爱的家乡,熟悉了伟大的祖国,了解了家乡、祖国各地的特产,从而自然的激发起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真情实感。激发幼儿的向善向美的美好心灵,与法制教育的目的不谋而合。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6

关键词:贫困地区;法律意识;金融投资

党的将精准脱贫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而乡村振兴实现的起点和前提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农村脱贫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和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也是其中一个方面。为切实掌握当前贫困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和对金融投资的需求,我们调查了河北省某贫困村近100户农户,以此对当前农村贫困地区农民法律意识及金融投资需求问题做了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调查对象概况

该村农户共计293户814人,下辖3个自然村,村内主街道全部硬化,已实现户户通水泥路,生活生产用电基本能保障,耕地灌溉用水基本满足需求。长期以来,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以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劳务输出为主。辖区所在乡设有农村信用社,开办储蓄信贷等业务。

(一)个人基本情况。在被调查对象中,从年龄阶段来看,其中20~30岁占1.3%,30~40岁占40%,40岁以上占58.7%;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其中没有接受过正式教育占3.9%,小学文化水平占31.2%,初中文化水平占52%,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占12.9%。

(二)家庭收入情况。被调查者人员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情况较为复杂,从事种植业的占19.5%,从事养殖业的占9.1%,依靠工资收入的占13%,从事个体经营的占3.9%,依靠打工为生的占39%,通过其他途径赚取收入的占15.5%。可见,该村居民主要依靠打工方式赚取收入。

二、调研方式及问卷发放/回收情况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及个体访谈的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8份。收集后对调查问卷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试图了解该村村民在法律、金融方面的认知程度,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以求提高其法律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满足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调研结果分析

(一)法律意识调研分析

1、法律知识普及情况。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发现,从了解法律知识程度上看,被调查人中完全不了解法律知识的人占57.1%,一般了解的人占15.6%,比较了解的人占27.3%;对法律非常有自信的人占51.9%,认为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及工具的人占13%,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的人占9.1%,目前没有明确观点的人占26%。从法律和日常生活关系度上看,有41.6%的人认为法律和日常生活关系密切,31.2%的人认为关系不大,3.9%的人认为没关系,另有23.3%的人无法说清法律和日常生活是否有关系。从了解法律援助程度上看,知道且有一定了解的人占13%,听说过但不知道具体内容的人占48.1%,不知道并且从未听说过的人占38.9%。2、法律运用情况。在调查村民对于法律运用能力方面,我们设计了4种不同的情景:(1)对不幸遭遇抢劫或偷窃是否会报案的情况,58.4%的人表示会通过报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9%的人表示不会报案,因为报案也没用,13%的人表示虽然会报案但是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另有24.7%的人表示要看具体的损失程度决定是否报案。(2)从与亲戚、朋友、邻居发生纠纷选择解决方式上来看,48.1%的人会选择找村民委员会调解,39%的人会选择私下解决,12.9%的人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选择忍气吞声,无人因纠纷起诉至法院。(3)从在商店购买到一件伪劣商品后,采取的措施来看,24.7%的人不会采取任何措施,只能抱怨自己倒霉,54.5%的人会返回商店要求其退换货,20.8%的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4)就出嫁的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问题来看,32.5%的人认为是合法的,6.5%的人认为不合法,11.7%的人认为有道理但不合法,35.1%的人认为合法但不符合乡俗,另有14.2%的人无法表述出对于遗产继承权的看法。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贫困地区农民的法律素养整体来看还比较低。被调查者思想相对保守,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尚浅,害怕打官司,权利意识淡薄,对法律缺乏信任,认为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人不到50%。近半数人对于法律援助的方式虽然听说过,但并不知道如何得到援助。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知之甚少。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村民在碰到不能达成和解的纠纷时,第一想到的就是找相关行政组织,而不是找司法部门,所以司法独立在贫困农村很难实现,人们缺少对司法权威性的认知,缺少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法律在村民心中的地位较低,在本地的实施难度较大。产生问题的原因,立法方面,很多农业立法质量不高,操作的难度大,保障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比较少,无法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所以人们用法维权的积极性也不高,法律正是缺少了应有的经验性,才导致人们不相信它,没有主动使用它,这也是法律的尴尬。执法方面,有些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违法的现象,执法者的这种执法行为,也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权威性认识。

(二)金融投资需求调研分析

1、金融安全意识普及情况。通过对调查者数据进行统计发现,当遇到向特别好关系的朋友借出资金时,13%的人认为关系好不用写借据,61%的人认为应当写借据,9.1%的人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另有16.9%的人不清楚是否要写借据。在对现行金融诈骗种类认知方面,理财产品诈骗占15.6%,集资诈骗占55.8%,收藏品诈骗占19.5%,民间借贷诈骗占9.1%。2、资金投向及投资需求情况。通过对被调查者的询问发现,当收入增加时,11.7%的人会选择拿出一部分收入购买保险,32.5%的人会选择将收入存入银行,3.9%的人会选择购买理财产品,51.9%的人会选择全部投入到生产中。当可以从银行借款时,如果用于农业生产,19.5%的人会选择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等,10.3%的人会选择购买农机具,26%的人会选择进行畜牧养殖,44.2%的人会选择用于其他方面;如果用于家庭生活消费,3.9%的人会选择用在翻盖新房,20.8%的人会选择用在看病上,75.3%的人会选择供子女上学。3、金融知识及金融服务(产品)需求情况。首先,针对村民金融知识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发现,想要了解借记卡基本情况及主要功能的人占14.2%,想要了解信用卡基本情况及主要功能的人占33.8%,想要了解个人贷款种类及申请条件的人占20.8%,另有31.2%的人想要了解网上银行的使用说明和收取费用情况。其次,对被调查者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进行了调查,其中11.7%的人通过金融机构发放的宣传材料获取,36.4%的人通过电视获取,28.6%的人通过网络获取,另有23.3%的人通过亲朋好友获取金融知识。最后,对被调查者迫切需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占比最高的金融服务是银行卡和投资理财,分别为26%和24.7%。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被调查者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有较强的意识,但对现行金融诈骗种类认知方面还只局限于旧有的集资诈骗,对于新兴的民间借贷诈骗认知程度仅占9.1%,这与被调查者所处地域有关。在问到怎样做才能防止自己在投资理财时不被欺骗时,被调查者列举出的渠道主要是多浏览时事新闻。被调查者对于理财服务及产品知之甚少,过半数的人不会选择投资而是继续生产,但是有一定的保险意识。在被调查者的观念中,受教育程度很重要,所以高达75.3%的人会选择将多余资金用于供子女上学。大家对获取金融知识的热情度普遍较高,也乐于接受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项目。

四、对策建议

(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根本。报告做出了一个重大战略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在更好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重大问题,加快补上“三农”这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可谓高瞻远瞩,意义深远。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和金融投资需求不足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统筹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根本举措。夯实贫困地区产业基础是经济发展的治本之策。发展产业必须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加快实现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销售体系的一体化。只有注重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同时注重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兜底等政策保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民主与法制的物质条件,逐步缩小贫困农村在思想和生产、生活等方面与城市的差距,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加大贫困地区教育培训力度。当下,贫困地区教育培训水平相对落后,人们得不到很好的教育,使得贫困人口在包括法制、金融观念方面相对落后,缺乏知识、技能,缺乏自我提高、自我发展内心动力和主动性。因此,需加大贫困地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们整体素质。应以教育扶贫项目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通过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完善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贫困家庭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生资助体系,大力实施贫困地区教师配备和交流工作,强化贫困地区教师全员研修培训工程等举措,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培训水平。

(三)培育贫困地区法治环境。法律意识的养成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法律只有在合理的运行过程中才能让人们现实的感受到其存在的必要性,从而逐步加深对法律的认可。立法、执法和司法是实现法治的重要环节,能够使法律真正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培育贫困地区的法治环境,立法方面要提高立法质量,体现人们的情感,尊重那些已经存在并长期影响百姓生活的习俗、习惯等,考虑到贫困地区的乡情乡俗,吸收一些村规民约,将本地的一些比较合理的习惯法纳入法制轨道,让人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保障,产生对法律的主动需求。执法和司法方面,可以在乡镇设立相应机构,以方便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加强司法、执法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执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完善法治监督体制,使良法善治有效实施,从而营造一种和谐的法治社会氛围,促进贫困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信仰的确立。

(四)多措并举强化贫困地区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让贫困地区人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就要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来增加人们对法律的认知,应该采取切合实际、多种多样的方式来普及。如,创建普法教育微信群、QQ群、公众号,利用新媒体交流分享,引导他们遵法守法,利用法律捍卫自身权益。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利用群众开会、村民集会等场合,组织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各种与村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继承、承包经营等案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加强法治宣传志愿者、法治文艺宣传员队伍建设,组织他们定期深入贫困乡村,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加大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健全机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优秀法律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并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为贫困地区人们在针对侵犯自己权益行为进行救济时提供资金支持。

(五)健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创新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功能,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可通过设置信用社代办站、补充农金员、增加农贷协管员,增加和创新支农金融产品等途径,为人们提供信贷、各项中间业务等服务,解决当地金融服务难,尤其是信贷服务难、资金结算渠道不便的问题。组织从事金融教学、科研的高校教师及金融行业实务人员经常深入贫困地区,积极宣传、解释金融、保险等方针、政策,介绍金融知识、金融新产品以及农业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内容,为人们提供金融信息,传授反假币、防金融诈骗知识,使人们免受不必要损失。

(六)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加强贫困地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专门为贫困地区服务的贷款担保中介机构,对贫困地区农民项目贷款予以优先安排和评估,贷款利率给予优惠,解决由于贫苦地区信贷机制不健全,贫困农户因为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而无法得到信贷资金支持的问题。同时,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与逆向惩罚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逃避金融债务不法行为,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主要参考文献:

[1]周耿韬.新农村建设视域下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7(22).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7

1.幼儿教师法律、法规意识。

依法保教是幼儿教师从事保教活动的先决条件。只有懂法、守法的幼儿教师,才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调查关于幼儿教师法律意识中显示,有91%的幼儿教师认为有必要学习幼教相关的法律法规,8%无所谓,1%不需要;当问到“你认为虐童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什么?”,30%的幼儿教师认为不懂法,72%认为职业道德素质问题,6%学历低,23%认为心理问题,26%认为管理问题,5%幼儿顽皮,21%认为社会问题,9%认为心情不好;你了解幼儿教师要学习的法律法规吗?有41%的幼儿老师了解,33%的幼儿教师了解一些,26%的幼儿教师不了解;然而在问“你学过以下哪些内容?”76%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园工作规程》,49%的老师学过《未成年人保护法》,26%的老师学过《儿童权利公约》,41%的老师学习过《教师法》,72%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园管理条例》,18%的幼儿教师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3%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教师专业标准》,86%的幼儿教师学习过《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以上内容没有学过的幼儿教师占4%。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目前大多数幼儿教师认同学习幼教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性,但是从学习和了解法律的层面看,大多数幼儿教师对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认知还是相当匮乏的。

2.幼儿教师教育行为规范。

对于当“幼儿不听话时,你会怎样处理?”85%的幼儿教师耐心引导教育,24%批评教育,4%隔离教育。你每节教育活动都会认真备课吗?18%会认真备课,做好活动准备。76%幼儿教师基本上会备课,6%不会,领导没要求要备课。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广大师生对涉及师德的一系列教育行为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且能采用规范的教育方法与行为,但是在工作态度上却不尽人意,幼儿教师的自我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

3.幼儿教师师资、待遇。

本次调查显示:在师资结构上,18-30岁幼儿教师占87%,30岁以上幼儿教师占13%;在婚姻结构上,未婚幼儿教师占69%,已婚幼儿教师占31%;在学历结构上,高中以下的幼儿教师占(16%),中专学历的幼儿教师占(21%),大专学历的幼儿教师占(46%),本科学历的幼儿教师占(17%);从任职资格上调查,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占(38%),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占(16%),目前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占(46%);在工资待遇上,(77%)幼儿教师工资在1500元以下,(13%)幼儿教师1500-2000元,(10%)的幼儿教师2000以上;在工作时间上,(20%)的幼儿教师工作8小时,(33%)的幼儿教师每天工作8-10小时,(46%)幼儿教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从以上数据并通过访谈可以看出,幼儿教师学历低,年轻化、缺少从业资格,从而影响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美国教育活动发展研究所执行主席萨瓦指出:“从最深远的专业意义来说,教幼儿的老师可能做的工作,比研究生导师可能做的工作更令人兴奋,更为重要。”在美国,对幼儿园的教师的要求与对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是相同的,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凭,并接受过一年以上的专业训练。因此,我国的幼儿教师整体文化水平有待提升。在福利待遇上,幼儿教师工资低,时间长,无编制,与公办教师相比同工不同酬,连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导致幼儿教师主人翁意识与责任意识的缺失,滋生了消极心理,对幼儿缺乏了爱心及耐心,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影响队伍的稳定。

二、影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因

1.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各界对幼儿教育的广泛关注,幼儿教师待遇有些改善。但是,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生存困局使幼儿园教师成为我国教育系统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工资待遇低、同工不同酬、工作压力大,不断削弱着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热情,也降低着他们的职业自豪感和幸福感,使其忽视了对师德修养的追求。

2.管理因素。

首先管理者对幼儿教师准入资质审核低,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多数没有教师资格证,三分之二是非学前教育专业。其次对幼儿教师开展的各种教育培训、考核,大多集中在幼儿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安全事故预防的学习,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往往是形式化、走过场,缺乏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培养和科学引导,影响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

3.幼儿教师自身因素。

首先幼儿园教师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且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整体提高。其次一些幼儿教师受功力主义、物质主义观念影响,职业责任感下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虐童、体罚幼儿事件,给幼小的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造成了家长对幼儿教师的不信任,影响了幼儿教师的社会形象。

4.家长因素。

由于家长为了孩子能受到老师额外的照顾而给老师送礼,这对教师队伍的廉洁性造成了很大影响,使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形象大打折扣。

三、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对策

1.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

国家应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有效的提高幼儿教师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确保其享有合法的职业待遇。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幼儿教育的重要意义,肯定幼儿教师的价值,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教师,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幼儿园管理者应严格控制班额,减轻教师的工作量,为教师创设良好的宽松的工作环境,使教师能在工作中感受到乐趣。

2.制定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国家应根据幼儿教育的特点,制定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幼儿教师有章可循,有则可守。如美国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仅规定教师“应该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不应该做什么”,如“不应该瞒报或歪曲自己的职业资格”“要记住班级每个幼儿的名字”等,因此,尽快出台《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利于督促、激励和约束幼儿教师的行为,提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是非常重要的。

3.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培训和考核。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提高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证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质量。在加强幼儿教师培养、选拔和在职培训三个环节中,要重视法律、法规教育,使幼儿教师掌握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养成健康的法律心理,形成成熟的法律思维能力,重点进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儿童权利公约》、《3-6岁幼儿学习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专业指导等幼教相关学习内容。其次,将师德考核纳入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特别是对于师范生,在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时更要加强对其师德教育和考核。

4.加强社会、家长、媒体的监督。

幼儿法律知识范文8

关键词:青少年责任年龄;法律教育;对策建议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它的主要标志就是刑事犯罪人员达到一定的年龄标准。人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立意识的主体,同时随着年龄增加不断成熟与进步。对于刚刚出生的婴幼儿来说,他们的意识主体是十分低下的。当他们慢慢长大、成长为青少年,他们还是不是很成熟。因此,当他们犯罪时,是可以理解以及原谅的。当他们长大成年后,方能具备成熟的判断力和强烈的主体意识。他们才有了自己的判断以及辨别能力。所以,对于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我们可以相应的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但是不应该与成人的量刑标准相同,同时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对于认知能力相对来说比较差的青少年来说,他们的刑事犯罪是可以原谅、可以改正的,应尽量宽容处理。因此,根据青少年行为处事方式来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这样可以很好的达到教化青少年的目的。

1我国青少年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人的认知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同时人对自身的控制能力、受教育程度也在随之提升。我们不可能要求刚刚出生的孩子具有成人的是非观以及辨别是非的能力,只有在他们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有承担责任的义务。但是对于天生丧失一些生理机能的人群来说,这就要特殊考虑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精神以及物质的极大提高,青少年的犯罪率也有所上升。仅以北京市为例,青少年的犯罪形势是越来越多样化,同时也给社会治安问题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对市区警力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其中孤儿以及单亲家庭的儿童占大多数。这种现象的存在是法律教育的不足造成的。一个人的控制能力和行事的方式屈居于此人的智力以及行为规范之下。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学校、家庭、社会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关键性的影响。成长在健康环境下的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的概率要远远低于成长在恶劣环境下的青少年。作为青少年最直接的监护人——父母来说,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教育是刻不容缓的,需要在青少年拥有认知能力之时就教育其遵守法律,同时也要让青少年知道我国法律对青少年犯罪的年龄界定,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年满18周岁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根据国家立法的原则,我们不能容忍对被害人造成痛苦和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的人逍遥法外,我们也不能给实施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但法律又未列出罪名的未成年人定罪处罚,我们是要考虑到一个人是不是真正的具有了对刑事案件负责的责任能力。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教育的时候,我们要让其知道青少年也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就像是美国的法典,6-7岁的青少年是不是构成犯罪,是要看他是不是真正的对于一个事物的好坏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所以,是不是有责任要看法官对整个事件的看法以及判断。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美国司法机构对于法官的要求非常严格,这就更加要求司法官员认真、公正的执法,而不是徇私舞弊。但是缺点就是对于司法人员没有真正约束的法律,往往造成他们和案件家属一同走法律的缺口,造成案件的不公平。作为青少年的监护人,对青少年犯罪法律的教育和普及至关重要,要阻止认知能力不足的青少年一时冲动犯罪。因此对青少年普及犯罪年龄的界定是十分必要的。

2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的界定

各个国家关于青少年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年龄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致的,都是以14岁的年龄立法。其实联合国的相关文件中已经说明,不能让刑事犯罪的年龄起点过低,我国的规定是14周岁。从刑法的理论上来说,不能构成犯罪的前提是要求责任人没有真正的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在青少年犯罪时,青少年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与旧的刑法相比,新实行的刑法就有以下几个特点:(1)对于过失伤人而致死的定罪方案明确的规定是故意还是过失杀人,避免让因过失杀人的人错过改正自身的机会。(2)把旧的刑法中的年龄确定问题加以确认,比如说确定年龄是岁还是周岁在新的刑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3)明确的删除了16种死罪,还有其他如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罪责,因为有些罪责区分界线不清晰,容易给他人造成一定的人身精神危害,还有可能是一生的屈辱。我国立法的人性化、规范化有效地阻止了过当防卫,这是中国法律的进步,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3我国青少年法律教育、建设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在青少年法律教育上不仅仅是监护人应当尽到监护个体的责任,同时要求学校、社会也要加强对青少年犯罪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地预防青少年冲动性犯罪。

3.1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普及

在笔者调查中发现,有的青少年甚至以自身不足16周岁而探讨着杀人计划,他们认为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最多是关几年劳教所。这种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虽然大部分青少年仅仅是为发泄心中不满说说而已,但是一旦变成现实行动就是家庭及社会的悲剧。因此作为青少年的监护人父母来说,如何对自己孩子普及青少年法律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承担青少年健康成长主要教育责任的学校来说,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现实中很少有学校开设专门课程教育学生法律知识。因此从家庭、学校两方面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3.2法律要有具体针对性

我国法律中的刑法作为一个总的纲领,对于其下的所有条令有着监督规范的作用,但在现实中有一些条令是和总纲相联合使用的,这就造成条令不清晰等问题。如驾车伤害故意逃逸案是从原来的伤害罪中因其对象不同而单列出来放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而分则在修改的过程之中没有对这项法规起到应有的重视,所以在其中只列伤害罪却未将性质更为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列入其中。这种现象的存在就要求青少年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要有更强的针对性。

3.3立法更加人性化

对待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件是要与青少年犯罪人的年龄、智商、智力等所有因素考虑在内而判断其相应罪责的刑事案件责任,青少年在犯罪过程中往往是一时冲动,这样从各方面考虑犯罪行为才能更好地确定其犯罪行为。更加人性化的法律要求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会让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的抑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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