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范例6篇

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隐患排查范文1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安全隐患排查范文2

1.1隐患排查的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贯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法为契机,以落实煤矿“双七条”为重点,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直至根本好转。

1.2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矿井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开拓方式、开采方式、工作面个数、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剩余可采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是否建立救护队以及开展自查情况。

1.2.1停产及停产整顿煤矿

(1)停产矿井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的情况;(2)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行为;(3)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1.2.2煤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3)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1.2.3生产矿井

(1)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问题;(2)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2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6)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以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和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7)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8)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规范;(9)煤矿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2如何狠抓落实

2.1资金投入

企业无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支持;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坚决停产,决不允许带病运转。

2.2工作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台账备案、整改监督、总结报告等。

2.3兼顾协调

保证煤矿救护队兼顾隐患排查工作和日常战备值班;煤矿企业处理好当前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

2.4保障措施

抽调人员及救护队指战员的生活保障、差旅费、下井津贴等费用由省、市相关单位统一研究办法;各级政府参加隐患排查人员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规定报销,不准向企业摊派。

2.5信息上报

简历统计数据库,一矿一入库,排查组及时填报。

2.6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

3矿井安全隐患因素动态管理

矿山的隐患因素排查治理是一个相对动态、复杂、长期的过程,并涉及多门学科。正是由于井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现场各种问题变化较快,各种隐患因素随时存在,所以需要对矿山的各种隐患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及管理,利用科技,来代替人员复杂、程序烦琐的老式矿井管理手段。矿山动态安全隐患因素排查系统主要分为全动态和半动态模式。其中,半动态排查系统(图1所示)主要是人机结合,通过该系统对矿山存在的各种隐患因素(如粉尘、水、放炮等)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工作人员将各种数据输入计算机,继而进行信息处理和评价,根据测评获得的数据实行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灾难的发生。全动态隐患排查系统如图2所示,即完全依靠该排查系统,理论上全动态化的优势十分明显,它排除了在信息处理及评价过程中人员的个体因素,使得得到的数据更加准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该系统要求的检测条件较高,一般矿井难以实现,所以说,该系统也是未来实现煤矿安全隐患因素排查和治理系统的一个方向。

4结语

安全隐患排查范文3

总段:

为了切实做好我段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我段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保维稳月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我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为了加强对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段成立了以段长夏玺明为组长,副段长冯骥为副组长,安小玲、慕建煜、刘宏伟、张建社、邢

成为成员的安保维稳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总段的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各养管站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精心组织,分阶段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我段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职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维稳安全意识。同时,安全工作基本上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通过教育,职工的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段公路养管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完善了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门卫制度等。坚持节假日期间有人值班,并且有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增强消防意识,确保生活用气用电安全;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措施,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确保公共财物安全。

三是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为确保单位内部安全,段机关各办公室安装了电子防盗器,有效预防了各类偷盗事件的发生。深化创安机制,不断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不断检查,确保了安全生活、安全办公;坚持全年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防汛期间,加强值班力量,保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段全年无重大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检查,提高整治力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段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在此次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我段召开专题会议3次,出动检查计20人次,检查了各养管站、公路宾馆、出租房等。从检查情况看,全段职工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一般都有安全生产措施,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乱堆乱放杂物;灭火器放置地方不正确,有需要时很难拿取;灭火器过有效期或空瓶;电源线陈旧或线路较乱等等。只要发现了这些问题,我们都责令其即时整改,确实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开展安保稳月活动,摸清了存在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段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苗头,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基本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从而,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段安全稳定发展。

四、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安全隐患排查范文4

YZSN/CP—AHGL-010

1 目的

使生产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整改,提高安全本质程度,实现生产安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和签发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措施,保障整改资金到位,使隐患得到及时全面整改。

3.2 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修订、审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检查督导各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负责隐患排查体系平台的运行管理。

3.3生产安全科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台帐。

3.4各部门车间

3.4.1及时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传达给各部门车间全体员工。

3.4.2认真贯彻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3.4.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隐患整改与监控全面负责。

3.4.4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设备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协调、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 管理要求

4.1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4.1.1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1.2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 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4.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判定为基础管理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等。

4.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现场其他方面等。

4.3 组织实施

4.3.1 排查类型

4.3.1.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4.3.1.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4.3.1.3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根据行业特点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4.3.1.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等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等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等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为重点。

4.3.1.5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节日期间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

4.3.1.6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4.3.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4.3.2 排查周期

4.3.2.1根据风险点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包括:每班一次、每日一次、每周一次、每旬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势的变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适当增加。

4.3.2.2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周期应满足:

a)日常隐患排查包括岗位人员、班组长进行班前、班中不间断安全检查等内容;

b)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总经理组织,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c)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d)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安全科至少每季节组织开展一次;

e)节假日隐患排查安全科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组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f)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3.3 组织级别

公司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专业级、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4.3.3.1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4.3.3.2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4.3.3.3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4.3.3.4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班组级;

4.3.3.5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4.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重点处理、动态处理、综合处理的原则。分级治理主要包括岗位、班组纠正、车间治理、专业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4.4.1 治理流程

4.4.1.1 通报隐患信息。在每次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

4.4.1.2 下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制发整改记录,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4.4.1.3 实施隐患治理。隐患整改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时限要求实施隐患治理。

4.4.1.4 治理情况反馈。隐患治理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4.4.1.5 验收单位根据隐患整改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4.4.2 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各级(公司、车间、班组等)负责人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全科进行确认,安全科要负责复查验收闭环。

4.4.3 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4.4.4 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5 隐患排查奖励与处罚

5.1奖励

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的积极性,使公司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及时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缺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科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按月进行评估,反映事实经查符合规定,根据隐患危害程度、范围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5.1.1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15—200元或等价的奖励,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给予200—500元或等价的奖励。

5.1.2员工奖励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认定,并出具奖励意见后,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5.1.3为抢救国家及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1000元或等价的奖励。

5.1.4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5.1.5安全科每季度进行奖励汇总,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奖励。

5.2 处罚

5.2.1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各车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先进评比项目。

5.2.2隐患排查系统管理系统中已经录入的隐患问题,应及时确认并落实整改,若超出整改期限一周,状态栏仍显示本单位下发责任或进行隐患的确认,不及时在网站填写隐患排查任务,不落实整改闭合,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对负责人罚款50元/次,并将纳入季度安全考核。

5.2.3对违反本办法或执行本办法不力,安全检查组织不力、不积极配合安全检查的,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责任人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不落实整改闭合,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次。

5.2.4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积极制止违章违纪现象者、不认真检查者、徇私舞弊者,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2.5对拒绝接受、阻挠检查或无故不按整改意见按期整改的各责任单位人员,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次。

5.2.6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项未整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等未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细则》处罚。

5.2.7责任人因下列情形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除按规定罚款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2.7.1挪用、擅自拆除、停用安全、消防、环保设施的。

5.2.7.2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5.2.7.3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5.2.7.4过失引起重大火灾或蓄意纵火的。

5.2.7.5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串通)、迟报或阻扰事故救援,贻误事故抢救,造成危害的。

5.2.7.6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或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6 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和解释由安全科负责。

7 记录

安全隐患排查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体要求,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治理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稳定。

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各乡镇、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城市基础设施;

8、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其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式。主要做到“三个结合”:

1、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滋生根源;

2、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3、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时间步骤

此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4月至5月15日):

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整改的,务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运输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非煤矿山安全验收关,严禁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采石场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年5月15日至9月30日):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把非煤矿山、桥涵和其它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河道作为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针对容易引发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防超乘超载。

3、加强奥运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阶段(*年10月至11月)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明确改进措施,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栾景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法委副书记李洁邦同志、县监察局局长王寿江同志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峰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委、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环保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电业局、县农机总站、县水产总站、县运输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认真履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切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非煤矿山企业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配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由县安监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公路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配合;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车行为由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文化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配合;建筑施工和液化气站由县建设局负责;学校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其中接送学生用机动车辆由县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和县教育局负责;民爆器材由县公安局和县中小企业局负责;特种设备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水上交通由县交通局和海事处负责;渔业生产由水产总站负责;农业机械由县农机总站负责;水库由县水务局负责;国有改制和规模以上企业由县经委负责;其它规模以下企业由县中小企业局负责。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对上述责任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单位加大年终考核扣分比重,对未按时限要求整改的重大隐患,每发现一条扣2分,对列入整改计划但未按时限要求整改的重大隐患,每发现一条扣5分;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二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四是汛期、奥运会期间及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安全隐患排查范文6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

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