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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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措施

农村养老措施范文1

提出了构建多元化农村保障制度的观点,并列举出具体措施,其主要包括对农村养老保养方式的创新性发展,如将养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民间非营利组织相结合等方式,构建出符合当今中国国情和农村养老实际需求的全方位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关键字:农村养老保障;多元化制度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中国的老龄人口将呈现出快速度的增长,到202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17.17%;估计到2050年,老年人口还将达到30%以上。同时农村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村8.33亿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占7.36%,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上升到17.39%。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和突出,尤其是农村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将直接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和问题,由此产生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也必然是其中最亟待解决也是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

传统的农村养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提供养老服务,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对老年者承担赡养责任,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受中国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一直占据着最主要的位置。然而,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中子女数量的减少,使得子女负担父母的任务加重;同时大批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使得农村出现了许多“空巢”家庭,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

二是土地养老。土地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对农村老年人而言,能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使多数老人能通过自给自足解决生活的日常所需。近几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耕地总量和人均占有耕地量均呈现出下降趋势,不少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土地产权的不明晰也使农民无法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来获得收益等等,土地也专拣不能满足农民保障生活的需求。三是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使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尽管新农保给予了农村养老一个积极的信号,但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我国老龄人口的资产结构中,依赖国家转移支付的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占29.3%,而48.4%的老年人需要家庭成员供养,特别是占主体的农村老年人。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因此变得十分迫切,我们必须认真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三项创新性措施:

1.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和改革的进行,为广大农民带来福音,无疑也为农村养老问题的改善根植了肥沃的土壤。在建设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经济实力,改变其旧有的观念等等带来的一系列变化,都将有利于农民养老保障能力和意识的提高。

农村养老措施范文2

【关键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财务管理 现状 措施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以个人交纳为主,通过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的扶持,在自愿前提下进行的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广大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保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991年,政府正式将农村养老保险列入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当中,虽然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集体补助太少,政策扶持不足,使得农保较之其他的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十分落后,不能跟上我国当代农村的养老形式和需求,因此积极探索和推行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就如强化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进行有益的研究和探索,以期促进和推动我国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1.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内容

1.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不同于其他的社会基金,它的主要内容包括调剂金和责任金两种。调剂金主要包括基金中的捐赠、应付利息的超出部分和其他收入等,主要作用是弥补和调剂管理费及责任金的不足和亏损等,是农村养老保险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责任金主要是农保经办机构对保险对象的负债,也是未来农保金支出的重要来源。其重要内容包括净保费和其应付利息积累费用等。

1.2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与收缴

1.2.1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即:养老金、退保金、继承保证金和丧葬费。

1.2.2农村养老保险的收缴。农村养老保险的收缴主要内容包括:净保费、各类捐赠款项、运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

2.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养老保险缺乏规范的管理

2.1.1缺乏规范的基础管理。由于我国的农保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很多基础性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再加上近年来村班子换届、乡镇撤并等,导致有些村镇存在投保缴费的记录不符等问题。这些都造成了新旧农保在衔接时的困难。

2.1.2退保范围大。在我国,农户退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保险对象在户口迁入地未新建农保;保险对象转为非农业户口;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等等。这些都属于正常退保,其集体补助和个人交纳金在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后会将本息全部返还保户。而非正常的退保则不予返还全部的集体补助。目前,我国农村以农转非为借口进行退保的现象大量存在。

2.2农村养老保险的整体水平偏低

2.2.1领取水平偏低。虽然新农保提高了其养老金的最低支付标准,但目前我国的规定农村养老金基础金额为55元,有些地区只有30元,基础养老金的保障水平仍然偏低。

2.2.2参保覆盖范围较小。目前,我国的农保制度规定的投保对象只局限于农民,但随着城乡-体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与城镇在户口界限上逐渐模糊,只能农民参保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显然已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需求。

2.3借支基金制度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的农保基金制度实行的是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保险基金。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农保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资金上需要大量的投入,因此国家批准基层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这就给农保基金的支取埋下了管理隐患,以此为借口进行农保基金违法挪用、调用等现象层出不穷。

2.4缺乏高效合理的农保基金运营模式

2.4.1投资利率低、渠道少,且运行不稳定。目前,我国在农保金的投资上只限于银行储蓄和国债,其模式看似安全,实则存在贬值的风险。随着我国在宏观经济政策上的改变,银行利率多次下调,国债收益率不断降低,造成了只依靠银行储蓄和国债投资的农保基金的贬值。

2.4.2基金的运行层次低。目前,我国现行的农保制度规定农保基金的运营由县级行政单位负责,这就造成了农保基金的运行范围小、层次低、经济效益不高。

3. 加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措施

3.1完善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政策制度

各级相关管理单位和机构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遵照国家统一实行的农村社保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地区实际的农保管理参与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符合当地农户切身意愿和利益的新农保措施,规范新农保财务管理的工作行为,完善新农保管理制度体系,使新农保政策的意义和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3.2 加强新农保基金发放流程的管理

为确保新旧农村养老保险衔接的顺利进行,各级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发放流程的管理和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3.2.1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制度。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基金发放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各环节的财务操作要求和标准,规范岗位职责,实现新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制化管理。

3.2.2严格查核新农保档案。要彻底清查原有的旧农保的明细表、缴费卡、缴费手册等,并逐一核查投保人的身份证、缴费时间、投保数额等。做到户不漏人、村不漏户、乡不漏村,确保能够彻底掌握农保底数。

3.2.3严格退保流程。要积极的借鉴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方法,严格农保的退保流程和审批手续,确定只有其保户死亡才可退保。

3.3加强农保基金的管理

要加强对新农保的基金财务管理,调整和改革基金运营模式和管理方法,努力维护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3.1稳定利率,推行复利底线的农保政策。要调整和改变原有农保利率随银行利率而调整的模式,推行复利底线制度,使农保基金有各级财政作保障,平衡新农保基金的收支情况。

3.3.2提高基金运营的层次。要积极的开拓市场化运作的新农保模式,在保证新农保完整、安全的基础上,将新农保的运营提高至省属财政部或劳动部,以便提高新农保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加强新农保基金的财务核算

各级管理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财务核算,对调剂金和责任金的管理、核算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严格审查财务报表及报告,坚决杜绝非法挪用、调用、借支基金等行为的发生。

结语:

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因此,各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的进行政策调整,做好其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紧跟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推动农保制度的建设发展,使其真正做到惠农惠民。

参考文献:

[1] 张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探究[J].新财经(理论版),2010(06).

[2] 凡秋霞.浅议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治困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

[3] 何志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活力,2011(06).

农村养老措施范文3

    1.1退休费用增加

    为了更好地保障基本的生活质量,养老保险金水平的提高是势在必行的,从2005年开始,我国的养老保险金的水平数次进行调整,养老金的增加本身是一个惠民工程,然而退休费用的不断增加,却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平衡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若是不及时增加养老保险金的收入和改善养老保险基金的经营状况的话,还会激化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矛盾。

    1.2制度层次偏低

    养老保险方案在最初设计的时候,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之内,正是由于这样的举措使得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呈现出板块化的格局,其中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其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障由国家财政和本单位负责;其二,一些自收自支的单位和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内;其三,家庭和土地供养是农村老年人口主要的养老手段,部分地区还出现了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形式,个人只需按时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

    2.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

    分析了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影响,就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来改善当前的状况,具体来说,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来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明显成熟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养老压力的骤增,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也逐渐演变成严峻的社会问题,为了更好地对农村老年人口进行养老保障,就需要加快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为此,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养老保险建设的精力适当转移到农村中来,可以施行集体补助为辅、政府补贴的养老保险政策,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养老保险模式,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更广范围的社会养老保障。

    2.2改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老年人口没有土地的养老基础,相较于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更大,为此,应该两个重点,城镇、农村两个养老保险都要抓,都要抓到位。为了更好地抵御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应该适当延长职工退休年龄,这样就能使养老保险基金得到更长时间的积累。从而才能改善当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状况,更好地完成社会养老保障的使命。

    2.3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人口老龄化的出现使得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明显的暴露出来,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保障好迅速增加的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就需要对当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障功能的优化。具体来说,应该从如下方面着手:养老保险立法,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机制难以很好地适应养老保险支出的需要,为此需要对其进行改革,实行费改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基金入口畅通。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实行分帐管理、实帐运行,对当前的基金统帐管理模式进行改革。至于及时采取这些措施才能更好地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的空帐户问题,此外,还能使个人帐户得到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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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比较缓慢,这将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进程,因此如何建立和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就显的尤为重要了,探索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本文的初衷。

    我国是农业大国,大多数人口在农村,我国的发展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如何发展的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和重点是农民如何实现小康的问题,是农业如何搞活的问题,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城乡差距仍有扩大趋势。近20年来农村陆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养老的社会因素,如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进城市,将造成其人口的畸形变化,这将直接冲击农村土地和家庭相结合的养老结构,致使部分农民缺乏养老保障,这一潜在问题可能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正处于解决农保问题的战略机遇期,前进则一举多得,不进则退,农保制度安排的成本将成倍增加,甚至成为阻碍党和政府实现既定战略目标实现的社会原因之一,所以建立和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这决定建立多元化的多支柱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最佳选择。

    首先是土地保障。土地是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三农政策应当着眼于提高对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

    土地是广大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在我国是不能更改的事实,只有通过最佳政策选择和最优制度安排来提高土地保障力度,才能建立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其次是建立养老金个人帐户。个人养老帐户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和国家政策支持及适度资助。在完善土地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养老储蓄是必要的补充。个人养老金帐户具有护送农民进城的功能,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具有联合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功能,以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

    最后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贫困农户提供救助是体现政府协调农业市场失灵的表现。

    为符合我国国情,我们应将土地保障与个人养老资金帐户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即建立三支柱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在我国形成养老金家庭供养社区服务国家最低保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做到人人养老有适度保障。

    在21世纪。社会养老保障不再意味着政府单方面筹资和管理,多主体合作利用社会资本和政府与市场结合等公共选择正在取代福利国家的政治选择,因此,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呈多层次发展趋势,一个完整的保障模式通常是多层次体系的整合。在我国农村建立“土地和个人养老金帐户相结合”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第一个层次应当向城镇退休人员及供养人口提供相当城镇社会平均工资20% -30%的养老金,农村居民的土地收人(包括实物和现金)和居住设施折价等于或略底于这个水平;在第二个层次,城乡个人帐户参保人将达到各占50%;如果尽早建立和完善前面两个层次的制度,则可以减少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压力,将其控制在总人口的1%以下,即1500万以内。

    在我国建立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一项综合工程,如何完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关键是在于制度创新,因此,应出台和完善政策,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提高土地保障的功能提高土地保障的关键是一要通过政策支持和组织措施,减少农民土地经营风险和提高农民收人,二是发展多样化的土地养老保障措施。

    二、妥善处理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民失去土地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我国已经制定了土地保障条例,在征收土地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兑现土地补偿金,并利用个人养老帐户的功能合理安排失去土地的农民进城居住、就业和养老保障。

   三、从有条件的地方做起坚持“分类指导、依次推进”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民保障制度的建设。

    四、充分利用金融资源,节约制度成本信息共享和帐户管理都需要交易成本,包括专业人员、帐户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等。目前我国利用金融资源的办法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商业银行经办个人帐户养老金业务。

    五、扩大农村养老金保险覆盖面我国加人wto后,城乡协调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既要适应大量农民进城务公需要,又要适应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当覆盖拥有土地承包权的所有农村居民,无论他们处于怎样的就业和生活状态,如被终止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

    六、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养老金个人帐户制度个人养老金帐户的建立是解决农民养老的基本条件,它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加以筹集和建立。利用导向政策鼓励、帮助和引导农民建立养老金帐户。让农民自己开设个人帐户,建立封闭管理的锁定帐户。

    七、运行农保基金托管制度

    具体做法:

    (1)由托管银行建立封闭运行的帐户系统,确保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直接进人托管帐户,以最快的速度进人投资和增值过程。

    (2)建立中央农保信托基金和管理机构,对农民养老保险管理相对成熟的地区可以建立省级农保托管基金。

    (3)建立省级“农保基金理事会”,代表参保农民作为农保基金帐户托管和投资管理的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权,并进行。该委员会由地方人大、司法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参保人代表共同组成。

    (4)建立农保基金运营监管制度。将农保基金纳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范围,进行综合监管。对农保基金各项投资由各自金融业监管部门分别进行监管。同时,依法保护受益人、中介机构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权。

    八、建立高效率的农保管理和监督体制在全国建立垂直的、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离的农保管理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负责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汇集综合信息和进行监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具体执行政策和方案,并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工作,汇集地区信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宣传政策、监督具体方案的实施,汇集地区信息;县乡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宣传政策和执行方案,汇集并上报地区信息;乡镇政府负责向农民社区派出联络员,负责宣传和联系参保人。

农村养老措施范文5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经济发展;适应性

一、引言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以及社会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了解决社会民众在达到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或者由于年龄问题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为其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在我国,伴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超过了50%,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不过,与城镇地区相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问题,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适应性较差,长此以往,必然会因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社会保障部门应该立足农村经济的具体发展情况,加强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经济发展适应性的研究,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措施

(一)提高保险费用

针对现阶段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结构失衡,农村养老保险费用投入不足的问题,可以适当提高养老保险的费用投入。具体来讲,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

1.农民缴费

想要在不影响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农民的缴费能力,需要从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进行。一是应该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引入先进的耕作模式和生产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对有限的耕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例如,可以增加农产品流通渠道,在农户与超市、商场、学校之间构建产品直输通道,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结合农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二是应该构建稳定可靠的财政支农惠农机制,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经营等的改革,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民的收入渠道进行拓展。政府部门应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直接拉动农民增收。三是应该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将新农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等相互结合起来,以乡镇企业形成规模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1]。

2.财政补贴

政府部门的支持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得以健康运行的关键所在,因此,为了能够提高农民参保水平,应该加大政府财政对于养老保险缴费的补贴力度。具体来讲,一方面,应该加大资金的直接投入,在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金的同时,带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层次,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应该构建养老保险再保险制度,对农民的参保权益进行保护。结合老农保制度失败的教训,政府应该从财政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养老保险的风险基金,确保在遭遇政策性风险时,能够有效降低或者减免农民的损失。

3.提高认识

应该加大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得到农民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从而强化农民的参保意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想真正建立起来,广大农民必须实现传统家庭养老保险意识向现代社会养老保险意识的转变,而这种转变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其对于传统思想文化以及价值取向造成的冲击也是难以估量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应该从农民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想农民之所想,关注农民的利益需求,切实做好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使得广大农民都能够理解、支持进而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

(二)提高保险待遇

1.拉大缴费层次

较高的缴费水平才能保证较高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因此,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拉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层次。从目前来看,我国制定的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规定了多种不同的缴费标准,其主要目的是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但是由于在缴费方面缺乏激励性和强制性措施,这一目的并没有得到实现。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对农民的实际收入状况进行核实,依照不同的层次,提升缴费的强制性,同时给予相应的待遇;另一方面,可以加大相应的财政补贴,引入梯度增加的缴费补贴模式,提高缴费的灵活性,使得农民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主选择。

2.稳定待遇标准

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针对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进行保障,应该以相同的购买力为参照标准,在不同地区实施相应的基础养老保险金水平,从而对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进行维护。同时,对于不同档次的缴费标准,政府部门应该采取不同的财政补贴力度,引导农民自主对缴费标准进行选择。现阶段,吃饭问题是拉动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关键,而想要稳定物价,一是需要大力促进农业生产,确保稳产高产,提高粮食及蔬菜、肉蛋等的产量,二是应该稳定农副产品供应,进一步降低产品在流通和交易过程中的成本,三是应该结合区域物价的增长状况,适当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3]。

三、结语

现阶段,我国加大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因此带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关部门应该做好农民收入的调查工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确保其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瑞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适应性研究—基于个人缴费和待遇视角[D].东北财经大学,2013.

[2]丛春霞,李瑞瑞.促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与农村经济发展适应性的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4(54):27-28.

农村养老措施范文6

论文摘要:中国总人口的7096是农村人口,搞好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很有必要。但我国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降制度建设存在的间题较多,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不断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库体制。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我国是一个拥有l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9亿人口在农村,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探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这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农村杜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扩大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扩大内需无疑要重视启动农村消费。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效果却并不十分明显。固然,这与农村增收困难有关,而收人不佳的预期和未来由于不确定性风险可能导致的高支出迫使农民自发削减即期消费的因素也不容忽视。因此,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以化解广大农民的后顾之优,增强他们的俏费信心,必将成为扩大内需的有效举措。农民需求的实现是带动农村工商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强大动力,对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意义深远。

(二)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一种公平竞争的经济,平等是市场经济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从事农业生产应该是一种重要的职业,理应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但是,目前以城镇居民为中心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已初具规模,而9亿农民却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没有失业保险,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费制度和其它社会保障,只能靠天吃饭。农民进城打工:为城市生活提供了最廉价服务,却在就业、居住、子女上学等方面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因此,对于市场经济中要同时承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重负的农民,不仅要为其在城市就业上疏畅渠道,而且应该尽快建立起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应有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农业的基础地位,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三)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孟要配套措施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虽然目前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几千年来“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束缚着农民的思想,给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阻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后,社会化的养老及医疗服务将成为老年保障的主要模式,养儿防老观念必定随之淡化,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积极效应,进而有力地缓解我国农村人口压力,实现人口与资源的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养老形势不容乐观

由于政府推行严格的人口控制政策和人均寿命的延长,我国出现入口老龄化趋势。从第二次人口普查到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8年间,60岁以上人口增长了82%,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4%,大大超过了人口增长速度。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显示,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2. 83%,比1990年下降了4, 8个百分点;65岁从上人口占总入口的比重为6.69%,比1990年上升了1.39个百分点。到21世纪20一30年代,将是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那时农村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2%~24%。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农村社会保障既面临农村原有老年入的养老问题(存量问题),又面临新增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增量间题)。同时,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庞大(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显示,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为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63.91%),所以农村养老形势更不容乐观。

(二)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功能逐步弱化

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员有“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但是,近年来,家庭 养老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越来越严重,传统的农村 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首先,农村家庭规模的逐步小型化使农村家庭养老的作用越来越小。据198年14省市农村家庭调查.我国农村核心家庭的比重达63.6%,贵州省的核心家庭的比例高达70. 3 % ,按当前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四二一”家庭将不断增多,也就是说一对夫妇可能要负担四个老入,这显然是沉重的负担。其次,城市化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家庭养老有消极影响。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地区转移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来说,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生活上的分离,这种分离若时间较长,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同时,由于流出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支持与生活照料将面临困境。最后,现代社会的家庭观和老年人价值观会不断冲击传统的家庭观和老年价值观。在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观念以及价值规律等对传统家庭和伦理道德的冲击日趋强烈,人们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成了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依赖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农村家庭养老已显得力不从心。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困难.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功能脆弱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要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朴助为辅,国家给子政策扶持’的原则。这主要由于国家财力不足,所以资金的筹集主要依靠集体和个人。而事实上,在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集体能够补助一部分计人个人账户,而在集体经济不发达的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是农民个入,甚至全部是农民个人缴纳。在无法享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的情况下,农民完全由个人交纳保费,且要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后再按一般利息存人银行,这种保险己不具备社会保险的性质,已经成了商业保险,使农民对此反映一般。正是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资金筹集困难,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功能脆弱。据龚向光等人对我国10个国家级贫困县2 932户农民的调查分析,全国地区农民的基本需求为733元,接近调查人群年人均纯收人的中位数750元。其中食品基本需求488元,接近调查人群年人均纯收人的下4分位数473元,可以说,约有1/4的人群因收人低于488元,尚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的食品消费,对合作医疗无支付能力。

(四)家庭养老的体制转换成社会养老的体制,成本难以消化

农村养老保障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变迁过程中,面临着养老金隐性负债问题。任何一个自愿参加养老统筹的人,一方面要赡养父母,另一方面要交纳保费,为自己将来的老年生活作积累。这样看来,这种养老保障体制对他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所以,在政府提倡农民参加养老保漳统筹以自愿为原则的背景下,各地农村,不管经济发达还是落后,农民参加统筹的积极性都不高。而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提高自己的政绩,往往强制农民参加社会统筹,这更激起了农民的反感和对抗情绪:那么,农村养老保障体制转换成本究竟由谁负担才比较公平合理呢?这有待于进一步讨论。

三、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几点对策

(一)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促进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国策,它既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又是一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配套工程,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迫切要求。

(二)建立家庭、社区、社会相结合的综合养老模式

第一,充分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尽管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但并不能否定家庭的养老价值。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暂时缺损,农村老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还将主要依靠家庭养老,我们应充分肯定和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

第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主要是通过社会服务而实施的。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重要支柱。这种服务是办在家门口,就近就地,离不开故土、熟人,能满足老年人地缘心态的要求。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既能补充家庭养老不足,又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和减少家庭成员的负担,社会养老将成为我国重要的养老模式。

第三,重视社区在农民养老中的作用。社区是农村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根据我国农村的情况,我们可以将一个行政村作为一个社区。在考虑农民养老时,我们应充分重视并发挥社区的作用:因为随着家庭结构的缩小、独居老人的增加,年迈行动不便者就医、购物,出行、日常生活料理有许多困难,都需要有人帮助;内心苦恼,需要有人劝解;冷清寂寞,希望有人陪伴聊天。因此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让服务人员到家中料理、帮助,为老人排优解难,以补充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实属必要。

(三)开辟新税源解决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缺乏问题,强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险性质

国外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以“个人交纳为主”的所谓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具有“社会“的性质。以商业保险方式运作社会保险,超越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所以民政部门的社会保障往往被农业部门认为是增加农民负担的措施,其制度成本十分高昂,这也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难以开展的根本原因。如何筹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国家应该开征或完善税收制度。另外,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必须采取“保大”的形式来重点防止因病致贫的风险。贫困区应该采取“保大不保小”的补偿方式,有条件的乡村农民“保小”也可通过集体福利解决。同时,应该改革农村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形成农村规范竞争的医疗市场,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

(四)积极探讨农村养老保障体制转换成本转移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