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范例6篇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范文1

一、队伍建设归部门落实任务

乡成立外宣办负责全乡对外宣传工作,各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相关信息编写报送,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奖励标准按照第二条执行,每季度兑现一次,由外宣办统计、报批、兑现。对不能按量完成外宣任务或本部门有重要信息漏报的将受到问责。每月初由外宣办统计信息篇数报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二、奖励标准

1、登在《报》头版的新闻每篇奖励50元(一句话新闻或短新闻奖励30元),登在其他版面的新闻每篇奖励30元(一句话新闻或短新闻奖励20元);字数在800字以上的调研性文章或通讯报道,每篇奖励100元(在头版的另加50元)。

2、被县级其他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一句话新闻或短新闻奖励10元);字数在8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或通讯报道,每篇奖励50元。

3、登在《日报》头版的新闻每篇奖励200元(一句话新闻或短新闻奖励100元),登在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100元;字数在8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或通讯报道,每篇奖励200元(在头版的另加100元)。

4、被市级其他媒体采用,每篇奖励100元(登在头版的另加50元);一句话新闻或短新闻奖励30元;字数在8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或通讯报道,每篇奖励100元。

5、登在《日报》头版的新闻每篇奖励400元(一句话新闻或短新闻奖励200元),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200元;字数在8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或通讯报道,每篇奖励300元(在头版的另加100元)。

6、被省(部)其他级媒体采用:登在头版的新闻每篇奖励200元(一句话新闻或短新闻奖励100元),登在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100元;字数在8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或通讯报道每篇奖励200元(在头版的另加100元)。

7、被部级媒体采用: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报纸的头版的每篇奖励500元,在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400元;字数在8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500元(在头版的另加100元)

三、报送方法

各部门信息员将写好的稿件及时报外宣办,由外宣办统一审稿,根据信息内容报送各级报刊。

四、媒体界定

县级媒体:县委、县政府主办、主管的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等。如《报》、《政务》、《信息》等。

市级媒体:市委、市政府主办、主管的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等。如《日报》、《信息》、《政务》、《组工》、《工作》等。

省(部)级媒体: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主办、主管的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等。

部级媒体:党中央和国务院主办、主管的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等。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

五、不予奖励并追究责任的情形

1、未经审核把关擅自寄发,导致不良影响的。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范文2

一、奖励范围

1、奖励范围为全院干警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评论、图像、图片等新闻作品。

2、新闻作品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中央新闻媒体采用的作品。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法院网及其他全国性新闻媒体。

第二类为最高院、省高院与媒体合办专栏采用的作品。包括最高院与中央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合办的《经济与法》、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合办的《现在开庭》;省高院与与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合办的《法庭纪实》、与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合办的《法官在线》。

第三类为省高院指定的省级媒体采用的作品。即《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浙江法制报》、《浙江工人日报》、《今日早报》、《青年时报》、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

第四类为其他省级媒体及市、区新闻媒体采用的作品。

二、奖励方式

1、宣传稿件一经被有关新闻媒体采用,除稿费归本人外,院里根据新闻媒体的类别以及具体稿费数额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为:一、二类新闻作品给予相当于稿费三倍的奖励;三类新闻作品给予相当于稿费二倍的奖励;四类新闻作品给予相当于稿费一倍的奖励。

2、奖金于每年年终一次性给付。每位干警在作品发表时,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并提供相应的录用证明以及稿费数额证明,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年终办公室根据每位干警全年新闻作品发表数,按照上述办法统计出奖励金额,由院里进行集中奖励。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体育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发展合力,鼓舞创业士气,为加快推进体育名市、武术名城建设贡献力量。

二、体育信息宣传重点

(一)群众体育(含体总):紧紧围绕农村体育、职工体育、老年体育、残疾人体育、青少年体育、少数民族体育、体育协会建设几大版块,突出全民健身日、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瞄准组织建设、活动开展、民康工程建设等重点加强宣传。

(二)竞技体育:主要围绕市本级综合赛事和特色活动,筹备和承办部级、省级重大赛事和大型活动等重点工作,抓住项目布局、人才培养、业余训练、人才输送、赛事承办、激励制约机制建设、与社会和市场对接等环节,加强宣传。

(三)武术工作:突出武术资源挖掘整理、重大节庆和赛事活动举办、品牌赛事承办、专项组织建设、武术馆校发展、武术“六进工程”和武术标准化建设等重点,树立和强化“大武术观”,加强新形势下的武乡建设,注重与权威和主流媒体沟通联络,擦亮武术品牌。

(四)体育产业:紧紧围绕环京津健身休闲圈建设、体彩销售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器材生产营销、体育要素市场培育、体育市场监管等重点,力促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助推体育产业提档升级,不断提高体育产业贡献率。

(五)设施建设:围绕承办第十四届省运会,全程跟踪及时反映体育场、东体育场空中田径场、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三期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项目建设又好又快顺利进展,同时对各类民康工程建设予以高度重视。

(六)综合工作:主要围绕机关建设、党的建设、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四型”机关创建、文明机关创建和全局中心、重点工作,深挖信息源,寻找信息点,提炼醒目、新颖、创意性信息主题,及时快速地予以反映。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体育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重要信息审核制度。实行重要信息上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制度。

(三)信息员责任制度。各县(市、区)体育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都要明确1位信息联络员,每月至少提供3篇宣传信息。

(四)信息统计和监管。重大和敏感信息由局务会把关,信息宣传统计和监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实施。

四、信息宣传奖励统计范围

(一)报纸类:人民日报、中国体育报、日报、燕赵都市报、日报、晚报等;

(二)杂志类:体育文化导刊、中华武术、教育、体育生活报等;

(三)信息类:体育工作情况、体育动态、快报、政务信息、体育信息;

(四)电视广播类:中央电视台、电视台、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广播电台、人民广播电台。被其他宣传媒体采用的新闻作品一般不予统计,稀缺正规宣传媒体、所发作品宣传价值较高的,经局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可以纳入统计范围。统计内容仅限于体育类新闻信息、综合宣传稿件和科研文章,文艺作品等不在统计之列。同一作品被多家采用,只按级别最高的予以统计。

五、奖励名称和对象

体育信息宣传奖励分为突出贡献奖、优秀信息员奖、先进单位奖和鼓励奖。

(一)突出贡献奖:积极献身体育信息宣传事业,年度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多次刊发重大新闻报道,产生了良好和重大影响(在业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者;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作品最多者;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者),本人付出了辛勤劳动,为体育宣传做出显著贡献,可授予体育信息宣传突出贡献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每年评选1至3人。

(二)优秀信息员奖:年内在本单位积极组稿和撰稿,同时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体育信息宣传工作,成绩优异,可评为年度优秀信息宣传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元。每年评选5至10人。

(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按积分多少对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排序,经综合评定后对排序靠前者颁发体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发展的大局,着力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系统地宣传好有关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客观反映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宣传好我局城市管理的工作开展情况,营造城市管理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县城管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2.局属各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1—2名宣传报道员和网络评论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信息及网络舆情,并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上述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书面报局办公室。

三、宣传重点

1.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

2.新出台的各种城市管理法规;

3.县城市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能;

4.县城市管理局出台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就,总结的新经验,涌现的新典型;

5.县城市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开展树立城管形象、扩大工作影响的活动、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典型事迹;

6.对互联网上特别是州人网涉及我局职能的意见、建议和质疑及时跟贴解释,澄清是非。

四、宣传方式

1.组织、策划新闻专题,进行系列宣传。加强与《今日》、手机报、电视台等县内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到重点新闻不漏报、重要工作及时报,重大典型系列报,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新闻宣传活动有稳定的主导阵地。

2.打造城管宣传信息工作平台:创办《州城脉动》刊物,开设《新闻·三治聚焦》,《电视台专题节目·小城故事》电视栏目,进行重点宣传。

3.利用翠微广场LED电子屏幕开展集中宣传。

4.开展城市管理年及“三治”工作专项活动互动宣传。

5.编印城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图书定向宣传。

6.举办图片展等直观宣传。

7.制作悬挂城市管理公益户外广告,加大社会宣传。

8.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在网络宣传上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防止不良信息的恶意侵害,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

五、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总结和部署宣传信息工作;局属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讲评宣传信息工作。

(二)统计制度。每月底,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将当月开展宣传信息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总。汇总主要包括:上稿人员、上稿数量、稿件标题或内容简要、上稿报刊或媒体,用稿原件或报样在月末将用稿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逾期未报的,按本单位当月无用稿处理。局法制宣教股将汇总结果报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以简报形式给予通报。对发表于《手机报》的稿件由局法宣股人员定期到该报编辑部开具用稿证明进行统计。

(三)奖励制度。分三个层次实施奖励

第一、先进单位奖励。局每年评选1个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与局表彰先进单位同等奖励。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有力,宣传信息队伍精干;

(2)参加宣传信息报道的人数多、用稿率高、影响面广,对扩大我局的正面影响起了积极作用;

(3)全年在县电视台进行新闻专题片宣传报道,副科级单位制作新闻专题片3个以上;股级单位2个以上。该项工作作为年终评选宣传信息先进单位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4)按要求做好网络舆情的回复。采用发贴、跟贴、撰写评论文章等形式,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

第二、先进个人奖励。局年终评选宣传信息先进个人若干名,奖励标准:与局先进工作者同等奖励。宣传信息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

(2)主动宣传报道我局的好事新风和工作成果;

(3)积极向国家、省、市、县报刊、媒体投稿,发表作品质量高、数量多。

第三、用稿奖励。年终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发表稿件的统计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部级400元/篇(600字以上500元/篇);省(部)级300元/篇(600字以上400元/篇),市级200元/篇(600字以上或头版300元/篇)。县级50元/篇(600字以上或头版100元/篇)。《州城脉动》上稿30元/篇,调研文章或其它篇幅较长、份量较重的文稿50元/篇,电视新闻或专题节目稿件撰写参照县级标准。发表文稿获县、市、省部级部门或领导鼓励性指示的,按奖励标准1倍、2倍、3倍、4倍加奖。经局宣传信息领导小组审核上传但未被采用的稿件,按10元/篇计付稿费。

对经审批后上传的文稿(含发贴、跟贴、撰写评论文章)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发贴:50元/条,跟贴:10元/条,撰写评论文章50元/篇(300字以上100元/篇)。局领导点题撰写上传的文稿、发帖30元/条。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个时期的宣传重点,布置宣传任务。

2、明确任务。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各自的新闻任务,落实到人,局里将对各单位每个月的宣传信息稿件和发表情况定期统计,予以通报。

3、注重考核。将宣传信息、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单项考核评比,加大奖励力度,评选城市管理局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若干名,予以表彰奖励。

4.确保经费。局及局属各单位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确保并推动宣传信息工作顺利进行;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方案奖励标准,进行配套奖励。

七、几点要求

(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领导要关心和支持宣传报道员、网络舆情信息员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赢得各新闻单位的支持,争取多发稿,发质量高的稿件。

(三)宣传信息报道要注重新闻价值的时效性和客观真实性,力戒虚假新闻和负面影响,努力使宣传信息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范文5

2、张贴标语口号,宣传画,开展新型文化宣传教育。包括新型婚育观,关爱女孩,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性病和艾滋病的预防等。

3、送温暖活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节日慰问及送温暖活动。

4、流动人口专项活动。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农民返乡的有利时机,了解他们的生活、生育情况和要求,提供各种办证程序的现场咨询,督促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他们实行计划生育提供便利条件。

一、 对协会会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协会制度、会员职责、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深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三、利用人口学校,结合不同年龄群众的需求,分别讲授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更年期和母乳喂养等科学知识

四、督促利益导向政策的更好落实

五、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推进“关爱女孩行动”。

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计生协会“示范、宣传、监督、服务、交流”的五大职能,充分发挥了协会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利于我村协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1、 发放宣传资料

2、 讲解优生优育及出生缺陷预防的重要性。

3、 相关内容的培训:

(1) 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应遵循的原则

(2)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 针对全体人群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

2) 针对新婚和计划怀孕对象的健康教育

(3) 对计划怀孕对象和重点人群,提供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利用人口学校组织优生优育讲座

(4) 常见出生缺陷类型

(5)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意义

(6) 孕妇体内缺乏叶酸的危害

(7) 叶酸怎么补

4、 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竞赛活动

村民在本次活动中表现出较高的参与积极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我村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效果。

1、发放宣传品,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扶持优待优惠政策,通过利益导向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

2、介绍我村现行享受奖励扶助、放弃再生育的相关政策,并公布今年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名单,并请奖励扶助对象吴树清谈政策好的切身感受。

3、培训内容:(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农村独生女加分

(3)农村独生子女救助

(4)意外伤残死亡家庭扶助

(5)放弃再生育奖励

(6)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

(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参合资金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范文6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07年底全区总人口为227573人,全年共出生2540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534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计划生育率99.76%,比责任目标高1.76个百分点;

 多孩控制率0,比责任目标低0.5个百分点;

 出生性别比106.17,在正常值范围内;

 综合治理到位率95.6%,比责任目标高0.6个百分点;

 统计准确率99.15%,比责任目标高2.15个百分点;

 实现村为主比例93.02%,比责任目标高0.02个百分点;

 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5.52%,完成责任目标;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

 生殖健康监测率99.59%;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知情选择面达95%以上;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个案信息上报准确率100%,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目标管理

 2007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力度,及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出台了集中整治“两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文件。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国务院第428号令和省政府194号令。区委书记和区长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到区人口计生局和乡镇、办事处专题督查了人口计生工作,现场解决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区计生领导小组对全区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项管理,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六月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流动人口清查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区政府建立计划生育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都联系一个村(社区),各乡镇、办事处的党政领导均联系一个计生后进村(居)委会作为计生工作联系点,加大了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年初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区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正职政绩考核之中。

 (二)、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作指导

 今年是村级换届选举之年,换届选举后计生队伍变动很大,针对这种情况,区人口计生局及时对全区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大对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工作指导。6月2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各辖区单位计生专(兼)干共231人进行业务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区人口计生局还重点加强了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三月份指导**计生办给九个社区居委会安装育龄妇女帐卡管理软件,并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软件操作培训,提高计生统计质量,加快了计生信息化建设进程。

 为夯实基础,区人口计生局全年组织常规抽样调查1次,共调查4个社区,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6人,组织举报调查3次,共调查3个村,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1人,计划外出生3人。对统计工作不扎实、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新婚对象管理不到位、阵地建设不健全、长效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指出,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指导基层工作、迎接省检,区人口计生局于七月份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把所有同志分到各个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迎省检工作清单指导计生办落实各项业务工作,为我区迎接省人口计生委第二次“大洗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突出工作亮点,营造宣传氛围

 今年全区各级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打击两非”、“关爱女孩”等工作作为宣传的重点,利用宣传车、计生阵地和宣传板报、橱窗、标语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区共安排宣传经费1.5万元,共出动宣传车16次,制作张贴宣

共3页,当前第1页1传标语口号280条,张贴宣传画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上街宣传6次,组织干部进村入户65人数,上门宣传服务1496人次。区人口计生局制作“农村奖励扶助光荣榜”27块,分发到有奖励扶助对象的各个村;**乡精心编印了内容丰富的《已婚育龄妇女手册》,发放给全乡2千多名育龄群众;**办事处举办了以优生优育,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办事处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宣传活动;**办事处开展了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办事处在中国“13亿人口日”宣传活动周期间,制作了一组20张精美的户外计生宣传橱窗装订在601厂科普宣传栏内,在全市5条主要公交线上还设置了“人口、国策咨询箱”,使之成为“国策教育、优生教育”的流动课堂,湖南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办事处在辖区单位开展生殖健康讲座,组织株洲工学院、职工大学开展了“远离艾滋、珍惜生命”的大型宣传活动,在市职工大学举行打击“两非”万人签名活动;**镇利用庙会的有利时机组织17个村计生专干进行婚育新风和奖励扶助政策宣传活动。

 (四)、落实奖扶政策,促进利益导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是今年的一项新的重点工作,区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稳步开展奖励扶助工作。一月底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开展了奖励扶助工作培训班,对奖励扶助制度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和测试。会后,各乡镇、办事处及时开会部署,培训骨干,组织调查,利用春节农村人员大部分回家的有利时机上门入户调查,完成了全区奖扶对象的第一轮摸底工作。摸底调查结束后,区人口计生局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分赴各乡镇、办事处,对上报的信息进行上户核查,极大地提高了奖扶数据的准确性。区人口计生局经过先后5轮的筛查,最后确定我区2007年度符合条件的对象69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1.07‰。7月29日、30日,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主要领导带队将光荣证和存折分别送到确认的69名奖励扶助对象家中。经区落实省8件、市10件实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上报准确率和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均为100%。

 我区在去年建立和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代表和有突出贡献计生专干进行表彰奖励。5月30日,区委书记亲自为36名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代表颁发光荣证和奖金。

 (五)、提升优质服务,服务育龄群众

 今年,区人口计生局在“湖南省计划生育先进药具站”基础上,紧紧围绕创建“湖南省计划生育模范药具站”这一中心目标,贯彻执行《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于2007年6月获得“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药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于2007年9月获“湖南省计划生育模范药具站”称号。目前全区使用药具人数9452人,占综合节育措施26%,药具应用率98%,有效率99.9%,计划发放率100%,综合报损率为0,按月随访率100%,知情选择面达85%,其中农村80%,城市95%,育龄群众避孕知识接受率92%。今年全区免费施行1501例计划生育手术,为32096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测,为8023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其中检查有病的379人,治疗人数351人,治愈301人,不孕症治疗61人,治愈60人,开展优生优育、节育避孕、生殖保健咨询1万余人次。七月份我局和区红十字会积极联系东方医院,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为育龄妇女送爱心、免费生殖保健健康检查活动,共对3000余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免费检查。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两非”

 区人口计生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今年共查处8例违法生育案件,其中2006年2例,2007年6例,立案率100%,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一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例、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例。今年应征社会抚养费13万元,实际征收了12万元,本年度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到位率达68%。

 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区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区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四月份召开了打击“两非”联合执法工作会议。四月份区人口计生局与区卫生局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个体诊所、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对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医务人员和B超型号、数量进行备案,并对这些单位的人流、引产和B超检查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在医疗单位张贴打击“两非”警示标志,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

 (七)、坚持综合治理,共管流动人口

&nb

共3页,当前第2页2sp;我区是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城市区,流出人口为435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50人;流入人口为1871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7781人。我区采取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明确重点的方式来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建立了综合治理责任工作机制,年初与各有关综合治理计生责任单位和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对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和职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二是严格执法,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清查力度,今年3次在全区范围,集中时间、人力进行流动人口清查、上门服务工作,并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今年7月份我局对一对违法生育的浙江农村夫妻依法依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三万元,达到执行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有力地推动我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区采劝五到位”的管理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宣传工作到位,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厂矿、农贸市场开展了13次宣传活动,共出宣传板报、宣传栏317块(期),发放宣传资料14000多份;二是合同签订到位,一方面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与村(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8%以上,在查验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严格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和“第九号主任令”给她们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使流动人口持验证率达到了95%以上。另一方面要求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与社区签订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合同,要求房屋出租户主及时报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做好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员;三是孕检到位,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各村(社区)都制定了分片包干的办法实施孕检,对孕检参加及时的育龄妇女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时返回做孕检的育龄妇女要求在现居住地寄回孕检证明,使得我区今年流动人口孕检率达到98%;四是优质服务到位,组织对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让她们享受到到一视同仁的“市民待遇”;五是进行档案式、台账式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各村(社区)都建立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台账。

 (八)、坚持“两为两争”,促进村(居)民自治

 我区计生协会今年进一步健全协会组织,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区计生协会召开3次常务理事会,专题研究加强组织建设,在今年区划调整后及时组建新的协会组织3个;二是抓好村、社区协会组织建设,打牢基矗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民主监督,选举出热心计划生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能力的人组建基层协会机构,今年共重新组建村级协会机构6个;三是抓好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建设,突破难点。在流动人口多而集中的**社区、**社区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设立固定宣传阵地,开展生殖健康讲座,在人口集中地段设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便民箱32个,为外来人员提供良好的计生服务。四是抓好个私、民营企业协会建设,延伸触角。在个私、民营企业,单独成立协会或也成立联合协会,由协会管理服务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