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例6篇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1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2

为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渭丰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偷倒垃圾行为,彻底整治辖区非法偷倒垃圾的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升群众的获得感、辛福感和安全感,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宁、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渭丰镇偷倒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吴永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杨静妮    副镇长

成  员:    镇人居办、城管中队全体成员

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

各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居办,王荣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对接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完善日常巡查机制。

1、镇政府成立巡查小组,组长由王荣军、李健同志担任,成员由:王强、吕坤、李恒博、李辉组成,对辖区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工作,巡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值班表,并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2、各村要成立各自的巡查小组,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巡查工作,并将巡查小组成员名单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大力发动群众,全民参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3、巡查小组每次巡查时应及时、准确、全面的做好巡查记录,详细填写巡查台账,巡查台账上应注明:巡查人员、时间、巡查情况、现场处置等,记录好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跟踪解决问题的情况,并签名确认。村级巡查台账要在每月5号前,上交镇领导小组保存。

(二)规范执法处置程序。

1、镇巡查小组现场发现偷倒垃圾行为后,应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车辆暂扣,由镇人居办责令违法者对所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后,移交镇城管中队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不配合处理或情节特别恶劣的,联合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置。

2、村巡查小组现场发现偷倒垃圾行为后,应及时制止,控制车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镇巡查小组处置。

3、在执法处置时应注意保存好笔录、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镇城管中队应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将案件材料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立案归档。

(三)建立健全举报制度。

1、设立举报电话(84930852),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后,应立即上报带班领导处置;

2、公布镇人居办主任王荣军联系电话(15332382649)和镇城管中队队长李健联系电话(18009281768),王荣军和李健同志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举报电话。

3、镇人居办做好群众来访举报的接待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处置。

4、接到举报和来访后,不得拖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当前的严峻局面和行动的重要意义,严肃看待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村党总支(支部)和村委会主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各自辖区的管控力度,按照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将整治偷倒垃圾行为作为当前行业治乱的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强措施,出实效。各成员单位和参与人员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极高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行动中来,克服困难,严厉打击偷倒行为,震慑违法行为,还辖区以安宁、和谐。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3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有效控制PM10浓度,降低扬尘污染,推动春夏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和范围

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方位扬尘专项治理,有效降低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二、行动内容

(一)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县住建局严格按照扬尘控制“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制定出台奖励激励政策,实行差异化管控,树立标杆工地;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分类实施管控;长期停工的,裸露地面要进行覆盖或绿化。裸土、物料全部苫盖到位,弃土、弃料以及其它建筑垃圾用编织布或者不少于2000目的密布网临时覆盖。

(二)推进城乡县域裸土治理。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道路面坑洼修补,城市规划区裸露地面覆盖或绿化。暂时无法实施的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国、省、县、乡道路路面坑洼修补;各乡镇政府组织对辖区内裸露地面、停车场、易产尘点源进行全面排查,负责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路面坑洼实施修补,乡干路平交道口以及200米范围内及沿街商铺、门店、停车场、裸露地面等全面实施硬化,不能硬化的实施覆盖、绿化等措施。

(三)实施城乡建筑垃圾、渣土整治。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立定点规范化的建筑垃圾、渣土堆存处置填埋场所,不得随意倾倒,装卸作业过程中要强化扬尘管控,加强雾炮降尘频次;XX镇人民政府及有关乡镇加强监管,杜绝随意填埋和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等;建筑垃圾和渣土转运中车辆要采取全密闭并达到相应尾气排放标准,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抛洒、遗洒,土方、垃圾装载高度不能超过运输车辆侧壁标准高度;车身及车轮无散落土方;车身无泥水滴落。

县住建局联合交警大队、交通局依法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

(四)实施城市大清洗治理。

从发文之日起,在日常保洁的基础上,开始为期一周的城市大清洗,包括道路及相关设施、绿化带、树木,机关、住宅小区、国有企业院落及楼宇、楼面,特别是重点监控区域内楼顶要加强加密保洁频次。以后每月20日至30日开展一次,做到道路见底色,设施见基色,绿化见原色,建筑见本色,楼顶无浮尘(城市大清洗标准详见附件2)。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主干道、建成区职责范围小街小巷及相关设施、绿化带、树木的大清洗工作;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国省道、县乡道路及相关设施绿化带、树木的保洁清洗;XX镇人民政府负责建成区内城中村大清洗,以及有关小区楼顶、楼宇立面清洗保洁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机关院落、下属单位的清洗保洁工作,督促主管行业和企业院落及楼宇楼面开展大清洗。

(五)规范化整治砂石行业。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范采石场、采砂场、砂石加工点管理,杜绝砂石乱堆乱放,提升砂石行业治理水平;并按照“示范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制定采石采砂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提升县域内砂石行业环境治理标准化水平,于6月底前整治完成,有效控制砂石行业扬尘污染。

(六)强化城中村拆迁施工扬尘治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中村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拆迁施工过程要确保湿法作业;XX镇政府要加强农村自建房拆迁的巡查排查,杜绝宅基地拆迁扬尘污染;拆迁必须安装雾炮装置,作业时即时开启,并落实提前和延时措施,防止扬尘扩散。裸土、物料苫盖,每日喷水湿化不少于2次。

(七)大力整治“五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五堆”大清理大整治,4月底前,组织清除城市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工矿企业周边暴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堆场。

县能源局负责煤炭企业五堆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五堆整治;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五堆整治;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其他工业企业五堆整治;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乡公路及两侧管辖范围内的五堆整治;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国省干道两侧停车场的五堆和硬化整治;县公路段牵头负责国省干线及两侧管辖范围内五堆整治;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各类不规范堆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XX镇人民政府负责建成区城中村五堆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五堆的整治工作。

(八)工业企业扬尘整治。

组织开展企业大清洗,彻底清除厂区道路、厂房设备、树木及绿化带积尘,每月5日对厂区及周边50米范围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洁,并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工业企业对企业进出厂道路至主干道实施清扫保洁,修补破损路面,硬化裸露地面,6月底前完成。

县工信局负责焦化、铸造、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县能源局负责煤炭行业企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其他工业企业。

三、行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作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确定一名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科级领导负责职责范围内扬尘治理工作,分片分区域建立网格化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展开行动,确保治理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是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抓手,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县政府成立XX县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党组成员XX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局长XX、县住建局局长XX、XX镇人民政府镇长XX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成员由工信、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能源、交警、公路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细化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严格整治标准,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推进措施,快速实施,持续强化,确保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城乡和工业大清洗要注重保洁方式,严防二次污染。

(四)严肃督查问责。

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抽调、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对扬尘专项治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整治不彻底以及治理缓慢的部门和乡镇予以督办,对响应不及时、组织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4

以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省、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紧密配合全省、全市、全县集中开展“城中村”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县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保证全县学校平安稳定。

通过集中整治,促使各类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学校周边秩序、面貌明显好转,即学校周边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安全隐患和“黄赌毒”现象明显减少,周边网吧娱乐场所以及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影响师生出行的状况进一步扭转,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超员超载、黑车和“三无”接送学生车辆现象得到治理,使师生和家长安全感明显提高。

这次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主要对象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尤其是 “城中村”学校及幼儿园,城市相连的“城边村”学校幼儿园。

(一)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及文化环境情况。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章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馆、音像书刊点等娱乐服务场所;加强校园周边出租屋的规范化管理;查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情况。整治“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检查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三)学校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厕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和管制药品的管理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等情况;检查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大中专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学校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特别是防溺水淹亡、防激情犯罪、防雷击、防食物中毒等教育落实和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培训、录入及应用情况。

(四)学校及周边饮食与饮用水卫生情况。清理取缔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餐饮店、医疗点、食品店、流动摊点等。加强学校食堂监督,防止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

(五)学校及周边建筑设施情况。清理整顿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情况;检查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以及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等。

(六)清查整治校车情况。清理非法校车;清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看有无校车服务方案,对校车配有情况是否清楚准确;排查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乘坐校车安全制定落实情况。

(七)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其他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清查整治用电防火防电击、用气防爆和防范处理突发应急事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此次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4月底)

各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解决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排查整治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初~5月中旬)

各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整治重点,围绕“七项整治”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排点。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三结合”。即地毯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首次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专门排查与边排查边整改相结合。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

通信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多渠道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底)

各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认真开展整治。一个单位(部门)能整治的,由该单位(部门)负责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当地党委政府或共同上级部门指定牵头单位(部门)和参加单位(部门)联合整治。县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学校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一批重点整治对象,直接挂牌督办。各乡镇也要采取领导包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整治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初~11月底)

专项整治开始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领导组要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学校及师生不满意的,责令重新整治。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使这次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收到实际效果,专项组成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

组 长:张智云 县教育科技局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东生 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尚文元 县教育科技局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文化局、县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督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专项组按照各成员部门的相关职能对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任务予以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一)综治部门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教学、生活秩序的各类问题;督促、指导校园进一步健全综治组织,落实治理防范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措施,加强对学校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要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清理整顿学校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及出租房屋等,坚持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大力整顿学校内部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对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予以铲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互联网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在校园周边设立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点,依法查处利用非法宗教活动点或借传教为名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经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运营商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和手机短信,依法打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等非法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网站、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宗教网站。

(五)文化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引导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落实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规定;依法查处各种含有反动、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文化艺术团体、图书馆、博物馆等要为学校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六)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督部门要对学校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零售网点进行严格检查,对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食品安全;对食品加工、营运、出售以及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加强餐具消毒和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指导,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对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病做好预防和监测工作。要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与相关部门共同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流通领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电子游艺室、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600米以内的专营场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传销活动及侵害师生权益的非法中介等。

(七)住建部门要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勘查指导,发现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及时处理;对路边的建筑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围好护栏、护墙、设置警示标语等,禁止学生出入施工现场,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对道

路上排水井盖进行清查,发现丢失或损坏及时更换,防止“马路陷阱”;对学校周边道路两侧的路灯等公用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防止学校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八)司法部门要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典型司法案例开展对师生的警示教育;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面向师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在高校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妥善调解社会与高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社会人员干扰影响校园正常秩序;做好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新闻出版部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坚决查缴以青少年学生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含有反动、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严肃查处损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互联网和手机有害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本《实施方案》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各自部门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县上要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做到管理对象认可、人们群众满意、社会普遍公认。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长陈政高及代市长王阳的讲话要求,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自元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开发区内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职业危害、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到2011年4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要求两镇结合各自安全实际情况,针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特点,制定“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1月17至3月15日):为企业自检自查和“两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阶段。期间,达道湾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对“两镇”工作进行检验督导,并联合抽检。

第三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和上报材料阶段。

三、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经开发区安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成立达道湾开发区2011年“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1.小组成员

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开发区安委会主任单德峰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洪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葛新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为:达道湾镇镇长金太福、宁远镇镇长张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处长耿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处长徐庆革、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成、达道湾镇安监办主任王家利、宁远镇安监办主任赵世静。

“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达道湾管委会安监处,办公室成员负责行动的具体工作。

2.专项行动分工

达道湾开发区安委会:负责“治理”行动总体工作。

达道湾镇安监办:负责达道湾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宁远镇安监办:负责宁远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投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开发区建设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在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租赁厂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治理”行动期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4月10日),要求“两镇”及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每周一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报送至达道湾开发区安监处,另外“两镇”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

1、重点行业企业

对存在烟花爆竹、煤气发生炉、危险化学品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现象发生物品的生产及经营企业,要着重进行监管治理。根据市安监局工作要求,在“治理”行动期间,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杜绝摊位连片销售、打击非法经营,同时派驻市场监管人员,对其进行时时监管,确保达到安全要求;对区内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和治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隐患,在隐患排除前禁止任何作业行为,特别在放散、检修过程中要尤其加强重视,防止类似“三轧”事故发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经销商,要严格监管,对危化品的存放、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逐层把关,对未能立即排除隐患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1》

2、在建企业

对尚未停工的在建一般企业工地,除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之外,要着重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工人居住地点进行监管,特别要禁止居住房屋内依靠明火进行取暖,防止煤气中毒。对在建的大型企业,要求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否则将责令其立即停工,待办理后方可继续建设。

3、其他投产企业

一般性投产企业,要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存在危险隐患的环节要逐一排查,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允许进行任何生产操作,对企业内存在的危险源要做到专人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处罚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本着从严执法、从重处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对安全监管未达标、存在职业危害或在“治理”行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在建项目,由开发区向市安委会直接上报至市安监局,责令其立即停产,同时从新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安全“三同时”建设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直至核准后方可重新开工。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办字【2011】24号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现有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行动的领导,成立学校校长齐建国任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安稳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组织、协调、行动信息的搜集、汇总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5日前)。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6日至2011年3月20日)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开展班级、科室自查。各班级、科室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各班级、科室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学校要集中整治学生宿舍、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总务室、仓库、锅炉房、学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各班级、科室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师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整体素质,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