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例6篇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1

根据上级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涉及XX镇问题有1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XX镇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镇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刻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问题和不足。整改的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硬化监管手段,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污水处理设施未启用。

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预计X月XX日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对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改造,确保用电安全;2、对蓄水池中的淤泥进行清理,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3、对收集雨污水的管网进行疏通清理,确保雨污水的收集利用;4、对两台水泵和两台对冲泵进行维修调试,打好运行基础;5、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的杂草、杂物进行清理整治,真正将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惠民工程、亮点工程。

三、下步计划

(一)利用“地球日”、“环境日”等活动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来,改善整体环境。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阳市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落实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加大对影响环境行为的监管与执法力度。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2

一、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该局把审计整改工作以市审计局《今日重要信息》的书面形式向市级领导机关进行汇报,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列入了重要议事内容。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出台了《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上述两个办法相继出台后,市政府领导于2015年4月、2016年4月连续两年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就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作了专门报告。2016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西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审计整改工作效果很满意。各部门和相关区县负责人积极回应、认真答复专题询问,也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认可。在对五个报告的满意度测评中,审计整改报告位列第一。这在陕西省内也属首例,而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的重视态度和审计整改成果受到市人大常委们的充分肯定。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

针对审计整改难度大这一“审计最后一公里”问题,该局首先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应对和研究解决当前形势下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其次推出了《审计业务“四权分离”实施办法》,即审计计划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权、审计执行权分离,明确规定局政策法规处为审计结论执行部门,具体负责全部审计项目结论的落实工作。为了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局里先后制定印发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审计建议落实及审计决定执行暂行规定》及《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而且从2013年开始,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跟踪掌握每一项审计决定的审计整改情况,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对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实行跟踪负责制,指派专人提前介入,跟踪到人,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为了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还建立了约谈制度,对于审计整改措施不力,消极应付,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审计整改的部门单位,约谈该单位相关人T,或发书面催办函,要求他们限期完成整改。

三、完善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机制

借助外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是该局审计整改工作的又一亮点。该局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建立了案件移送和协作配合制度,与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查办案件协作配合、重要审计信息共享、整改问责等工作联系机制,向市财政局、税务局送达《审计告知书》,建立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这些部门都能积极配合抓整改。该局还加强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他们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和检查,认真回应反馈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3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一)根据工作方案,公司对本次专项活动作出如下组织部署:

1、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动员会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使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专项活动通知》)、《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常见问题通报》)和公司现有的各种财务制度与文件。

3、公司财务负责人布置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就自查阶段的分工、要求与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自查内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况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4、公司审计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审计计划并及时开展审计。

(二)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调查问卷》与《常见问题通报》分类整理、汇总自查内容,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2、财务部副经理对财务人员的自查工作底稿与自查结果详细复核,对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提出相应的自查核查结果,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3、财务负责人对财务部副经理的自查结果进行了审核,对自查底稿的内容完善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财务部按时提交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财务部将自查底稿与自查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室。

5、审计室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依据深圳证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对自查报告内容逐项稽核,并就与财务控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的指导,整改报告《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6、财务负责人就自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或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等情况向总经理作出全面汇报;审计室就专项活动的稽核结果与建议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总经理作出通报。

7、根据自查情况与内部审计情况,形成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和《常见问题通报》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财务会计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尚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为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一)关于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方面存在问题: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财务部将根据会计人员实际情况制订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关务知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计划,同时安排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举行的专项培训。整改期限:2010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存在问题:(1)公司尚未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未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作出规定;(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未对亲属回避、定期轮岗作出明确规定;(3)未专门对公允价值计价、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制定标准与程序;(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仅仅规定了原则性的责任追究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拟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拟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亲属回避、定期轮岗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对公允价值计价、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核算要求,制订出可操作性的标准与程序;拟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责任追究条款,对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且责任追究与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4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既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问题。近年来,卢湾区委在加强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配备、规范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年度考核和日常谈心谈话的同时,不断改进完善处级领导班子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形成了组织上全过程、多方位实施监督,“一把手”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良好局面。

完善和落实处级领导班子巡察制度。近年来,区委在总结以往对处级领导班子巡察评议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巡察制度,充实巡察力量,扩大巡察内涵,坚持把对区委、区府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和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巡察重点。截至2009年11月,已对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工作中,坚持营造氛围听真话,选派熟悉区情、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人员;制定并公布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公开作出保密承诺;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巡察情况反映专用电话等方法,广开言路。坚持深入察看访真情,区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认真细致地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检查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抽查干部任免办件。在广泛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巡察访谈、调查的覆盖面,注重听取上级部门、同级部门、服务对象的意见,有时还深入居住地听取意见,力求全面了解“一把手”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成效、群众认可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督查整改动真格,每次巡察,区委都听取巡察情况专题汇报,根据巡察报告,结合日常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掌握了解,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对表现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影响班子整体合力和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或谈话;对违纪违法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卢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卢湾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审计制度,逐步把审计对象范围从行政正职扩大到大口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任现职满两年的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岗位变化的“一把手”,改变了不离任不审计的做法,突出了事前监督。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审前公示,将审计情况在被审计干部所在部门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联合进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审计局联合组织由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区委组织部提出要求,审计组通报审计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被审计干部介绍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并向审计组提交书面材料;审中沟通,审计实施过程中,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保持沟通,如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通报;结果反馈,审计结束后,由区审计局牵头,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一同参加;督促整改,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委组织部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两周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整改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区委组织部。

完善和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注重规范报告事项、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不断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06年率先在全市组织实施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登记。根据干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报告事项,报告事项先后从六大类、七大类扩大到十二大类。最近,区委又把投资、配偶和子女就业列为必须报告的事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坚持做到:平时督促提醒,严格按规定受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不按时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补报;及时呈报审阅,凡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区委组织部均及时报区委主要领导审阅;定期汇总分析,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汇总分析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公开接受监督,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均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情况,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5

抽查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突出

部分央企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超百亿

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长期呈现“小、散、乱”

科研经费管得过死,存在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

8.43亿元扶贫资金被长期闲置

4.86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被挪用

3.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

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每到年中,审计署就会密集审计公告,交上一份中国财政经济的全面“体检报告”,政府部门、大型国企、重大专项,都是“体检”对象。

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一天,审计署公开23个审计公告,涉及43个中央部门(包括审计署)、10户中央企业、5家金融机构,以及扶贫资金、保障房、工伤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林水专项等审计结果,和39起已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记者注意到,一天内23个审计公告,是近三年来数量最多、时间最密集的。2014年、2015年,审计署在6月集中的审计公告分别为18份、22份。

审计署办公厅政策研究室主任郭彩云对记者表示,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是今年审计工作贯穿的主线,以促改革、促发展、促反腐为目标。

“当下,国家审计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是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利器。国家审计具有专业化特点,又依法公开披露,这一履职过程就可以将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暴露出来。”6月30日,在审计署审计工作报告分析会上,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表示。

2015年整改问责效果为历年最好

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083亿元,处理5500人

发现问题只是起点,消灭问题才是终点。对于整改、问责,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报告指出,2015年整改问责进一步强化,整改效果为历年最好。

今年工作报告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门反映。从总体上看,去年整改工作全面而深入,相关问题已基本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成效为历年最好。主要表现在:一是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共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处理5500多人;二是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到有力推进,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制定完善制度5947项,推动了相关领域改革和完善制度;三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相关部门推进了深入核查、分类处置、落实责任。

以“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这一项重点审计工作为例。参与此项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介绍:“一是在审计过程中按月出具‘审计整改函’,要求被审计单位即查即改;二是在审计报告出具后要求地方政府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按期整改问责,审计机关对整改问责情况进行跟踪。”2015年,通过整改问责,各地对2138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有549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有1157人被诫勉谈话、约谈,有195人被通报批评,有67人被停职检查或作出书面检查。

据郭彩云介绍,从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单项公告中的问题可以看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越来越少,而且新发生的不规范问题也是越来越少,财政管理的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也有明显提高。“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大多发生在一些领域或个别地区,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或下属单位。”

“审计工作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这确实是成绩显著。6083亿元,约占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江涛在6月30日的审计工作报告分析会上说,这同时也说明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甚至是腐败行为,还是非常严重的,审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如何通过推进审计法治、完善审计体制、改进审计方式和手段等多管齐下,全面强化审计工作,既是“十三五”时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为什么重点审计这些领域?

为什么扶贫资金、保障房、工伤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林水专项等会成为重点审计专项?

回顾一下2015年12月28日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不难理解这样的部署。

刘家义谈到,安排部署2016年审计任务,既要考虑“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也要紧扣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也要保证“十三五”期间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

当时,他提出2016年审计工作要突出的重点,其中就包括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扶贫、“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大资源环境相关专项审计力度等。

“我们要牢牢盯住风险易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要坚持境内境外审计一体化,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揭示国有资产流失或‘坐失’、经营效益下降或不真实等问题及其原因,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做强主业,维护境内外国有资产安全。”刘家义说。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财政领域,重点反映了部分地方发债融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存在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违规或变相举债等问题;在金融领域,重点反映了有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态势且发生领域趋于集中、化解空间收窄等问题;在国有企业领域,重点反映投资和决策中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境外业务中,存在项目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等问题。

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严格问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密切关注‘明股暗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债”“密切跟踪金融业务创新情况,强化金融监管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地下钱庄、内幕交易等犯罪活动,防范金融风险”等建议。

为什么重点审计这些企业?

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审计署一直把中央企业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年都会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自2010年审计署首次单独公告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以来,审计署已公布了对50余家央企的审计结果,涵盖烟草、军工、石油石化、电力、能源、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信、建筑、航天、冶金等领域,重点审计企业集团总部和部分所属骨干企业。

《中国经济周刊》根据审计署公告统计,2010年至今,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接受3次审计,是所有央企中接受审计次数最多的。其他央企均接受1~2次审计。

现在,企业审计公告制度日臻成熟,对央企的审计结果公开已经成为常态。今年,审计署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以10户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从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情况、发展潜力、廉洁从业、以前年度审计整改等方面开展审计。着力揭露企业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影响企业发展潜力的重大风险隐患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

今年,审计署还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相比,今年审计结果的金融企业户数最多、涉及面宽、范围广。

就此,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曾明确要求,要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2015年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一项即是“实行审计全覆盖”。 2015年审计的5户金融企业,类型包含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和保险公司,区域涉及境内外。截至2015年末,金融审计5年来已对所有中管金融企业本级实现了审计监督全覆盖。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近5年来唯一接受过两次国家审计的中管金融机构。

审计署2010年以来公告审计结果的央企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3年、2015年)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2014年)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2015年)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0年、2015年)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6年)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6年)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1年、2014年)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11年、2016年)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1年、2014年)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铝业公司(2011年、2016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2年、2014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2012年、2015年)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016年)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2年、2013年)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3年、2015年)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3年、2015年)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11年)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年)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鞍钢集团公司(2012年)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2012年)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2013年)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

中国烟草总公司(2014年)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4年)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

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5年)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2016年)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

今年审计署的23份审计公告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审计署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检查结果

审计署关于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关于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铝业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移送至2016年6月已处理的39起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年度“体检报告”查出的十大问题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部分地方政府仍违规或变相举债

政府性债务是近年来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审计署持续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地方发债融资未有效使用。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黑龙江、山东、湖南、北京、内蒙古和广东等6个省份发行的置换债券中,有138.4亿元(占2%)未及时使用,主要是未达成提前还款协议或偿还手续办理滞后等所致;湖南、山东、河南和广东等4个省份使用的置换债券融资中,有112.57亿元(占2%)未按规定的优先顺序偿债;内蒙古、浙江和湖南等3个省份新增债券融资中,有24.23亿元(占4%)因项目未落实等尚未使用。

此外,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4个省份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份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份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强化债务管理,相关地方正在积极整改。

专家点评

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

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债务管理系统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水平不仅涉及财政安全,也涉及经济安全。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需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责任。同时,需要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出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防范建设类基金等成为地方政府新的隐性债务负担。

另外,还应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债务管理系统,以不漏、不重、不错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和数据采集工作,充分发挥该系统在债务风险管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作用,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地方政府债务的全貌。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抽查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突出

从报告对金融机构的审计情况来看,2015年,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抽查的8家重点商业银行在全部贷款增速为9.48%的情况下,法人贷款、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分别为3.64%、6.23%、8%。据调查,小微企业为获得信贷支持,不仅需要在利息之外承担其他费用,而且往往需增加担保和评估环节,延长了审核时间,不利于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审计工作报告还指出,2015年,8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趋势,由于这些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和信贷投向趋同,不良贷款发生领域趋于集中;不良贷款处置工作还需加强,新发生的不良贷款仅有33%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而且8家银行拨备覆盖率有所下降,增加自身核销压力。金融创新相关风险防控不足,金融监管有待加强。

此外,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此次审计发现,金融机构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放贷、违规办理保险或债券、股票业务等问题,有18起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部分信贷业务风险防控需进一步加强,发现向已列入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名单的部分企业等新增融资120多亿元。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金融机构已整改207.53亿元,修订完善制度103项,追责问责219人次。

曝光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光大集团、农业银行、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平保险5家金融机构存在超标准购车、在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涉及7262.3万元。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部分央企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超百亿

通过对中国石化、南航集团、中铝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的审计发现,对企业追责问责制度机制不健全,违规决策等问题较为突出。对近年审计发现的企业失职渎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造成损失问题,监管部门履行督促整改、追责问责、报告公告等职责不到位,也未明确企业重大损失确认和追责问责标准,主要依靠企业自行追责问责,造成约束薄弱,使一些问题屡审屡犯甚至积聚。

此次审计抽查10户企业的2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中,有51项存在违规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不当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等126.82亿元;发现47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295.02亿元,其中16起涉及金额均超过亿元,94名责任人员中有26名为企业负责人。

抽查的93项境外业务中,有62项(占67%)不同程度存在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问题,其中的10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风险142.7亿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10户企业已追回资金27.43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09项,处理453人次。

曝光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国电子、中国海油、港中旅集团等7户企业所属的8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591.23万元,涉及64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0户企业所属的70家单位存在违规购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办会购车、公款旅游、打高尔夫球等问题涉及11.16亿元。

专家点评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

削减企业层级正在行动

审计署曝光的央企问题多集中于下属单位,这和经营管理链条过长有着很大程度的关系,例如有的企业管控层级甚至多达11级,管控力度可想而知。因此,最近国资委就已经决定压缩管理层级,通过削减企业层级等措施,实现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制度正在变成行动。

连续5年中央企业的审计结果公告,使我们看到,无论是审计署、国资委还是中央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制度建设。我们看到审计工作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正在形成,这是审计改革的最大成功。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长期呈现“小、散、乱”

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专项转移支付多头管理状况还需加大力度改进。有52项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又分解为301个具体事项,大多仍按原事项渠道、原管理办法分配。抽查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实际分解成13个具体事项,其中3个由财政部分配,10个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其他5个部门分配;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整合了财政部两个司分配的两个专项,实际仍由这两个司按原有的两个管理办法分别分配。

另外,审计还揭示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薄弱问题。主要是分配环节多、管理链条长,“小、散、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抽查发展改革委向25个省份安排的5806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补助中,单个项目仅5万元;抽查中央投资补助的41个项目中,有13个用虚假资料、违规多头申报等获得补助8637万元;抽查对69个县的农林水事务补助中,有13.83亿元(占5%)被骗取、侵占或损失浪费。

曝光台

湖南省澧县一家保险公司与29个乡镇政府串通,通过虚假投保、虚假报案、虚假理赔,在2013年至2015年间骗取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4061.03万元,乡镇政府通过“返还”获利1673.25万元。

专家点评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小、散、乱”背后是部门争权、分钱

10年前,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有的宏观部门在乡镇里面直接搞一些十来万块钱的项目,是不是以后别再搞了。如今10年过去了,这些项目仍在,还有在村里搞5万块钱的项目。一些本应承担宏观调控的部门,直接一竿子插到底搞10万块钱的项目,10年来职能改变了多少?

部门各管一摊职能碎片化,反映在公共资金使用中就是小、散、乱和重复撒钱,实质是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争权和分钱。审计工作报告中讲了,承诺放弃或整合使用的资金,搞了半天还是原来的司局、处室在支配。说多规合一,审计发现多规也没有合一,一个项目受制于不同的规划。审计反映的公共资金使用问题,背后是体制机制在起决定作用。一些资金使用方面的痼疾之所以治不好,要从政府体制上入手分析。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科研经费管得过死,存在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在跟踪审计创新型国家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科研经费管得过死,有形成本占比大,智力成本补偿不够,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从抽查11个中央部门单位科技资金使用情况看,仅扩大开支范围、利用假发票报账等问题金额就达3.17亿元,其中既有为保障必要支出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也有个别人员借机骗取套取科研资金的问题。

对此,近年审计持续关注,着力推动建立符合科研规律、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鼓励创新和多出成果的相关制度。

专家点评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江涛:别让科研人员无法、不愿意“作为”

审计要切实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迈向强国,离不开“创新”。党的十提出了“创新驱动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理念”,第一个理念就是“创新”。“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是供给侧的重要内容。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如何真正解决科研经费管得过死、智力成本补偿不够等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未来将会出现大规模科研经费“沉淀”现象和科研人员无法、不愿意“作为”现象。我认为,要建立世界强国,要真正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制度上对此加以根本性解决。“创新驱动”最终还是要靠科研人员和企业家来实现,这是最重要的两大支柱。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指出:

4.86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被挪用

今年的审计结果是连续第4年对保障房进行跟踪审计。此次审计查出套取挪用城镇安居工程资金较上年减少78%。但审计也发现,187户补偿对象通过编造虚假产权资料等方式骗取征地拆迁补偿9617.88万元。102个单位以多报改造户数、重复申报、编造农户花名册等手段套取城镇安居工程财政资金2.72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资金1.83亿元。142个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资金4.86亿元(含农村危房改造1847.64万元)、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13.22亿元,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修建公园场馆、房地产开发和平衡财政预算等支出。此外,41个基层经办机构和一些村镇干部以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或收取“保证金”等方式,骗取、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48.38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247.12万元)。

《审计署关于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 指出:

8.43亿元扶贫资金被长期闲置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到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年均增幅达18.1%;2015年增长至467.45亿元;今年再增201亿元,增幅达43.4%。但审计却发现,有8亿多元拨往贫困地区的“救命钱”却趴在地方政府的账上“睡觉”。

审计结果显示,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的闲置超过15年。这是审计署继去年公告广西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后,再次曝光扶贫中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采取追缴资金、统筹整合、加快资金下拨等方式,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2.02亿元,有22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处分,制定、完善扶贫相关规章制度55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审计回声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去年剔除900万假贫困户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扶贫办高度重视。我们从两方面采取措施:第一方面是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查处。2013年对19个县的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在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追回了违规的资金,下拨了滞留的资金,处理了100多个相关责任人。第二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审计建议,我们想办法改进制度,堵塞资金漏洞,让扶贫资金更好地达到使用目的。譬如为了更好地整合资金,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我们在全国200个贫困县开展了整合涉农资金的试点,把过去零零散散的钱变成整的钱,把滞留的钱盘活,更好地用于帮助贫困人口。

审计对推动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的审计中发现广西马山县扶贫工作存在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我们根据这个意见在全国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国动用了200多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去核实情况。有900多万原来建档立卡不够精准的,就给剔除出去了。还有800万的贫困群众,过去没有识别准,这一次重新识别登记录入。通过这个过程我们扶贫对象的识别就更精准了,而且实现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指出:

3.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

我国自1996年工伤保险试行以来,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14亿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7489万人。这次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审计发现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86亿元。其中:有17个医疗康复机构、131人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基金6489.55万元;310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待遇358.21万元;29个财政保障经费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等单位挪用工伤保险基金5596.71万元,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5个单位违规多征收或预收工伤保险费7061.34万元;37个经办机构向809人违规发放待遇1662.08万元;部分财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少计基金收入、少报单位欠费等17406.51万元。

有关地方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计、边整改。截至2016年4月底,17个省份已追回资金5784.94万元、补发待遇59.03万元、退回多收保险费186.63万元、补报欠费金额1107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曝光台

2013年至2015年,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14家下属单位将工伤保险基金4703.9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2013年至2015年9月,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多征收99家单位工伤保险费4332.6万元。

《审计署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 指出:

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对水污染防治及相关资金的审计查明,有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下达18个省份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中,有143.59亿元结存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其中4.22亿元滞留超过2年;12个省份的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闲置资金29.28亿元,其中9.4亿元闲置3年以上;5个省份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当等造成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损失浪费2.69亿元;6个省份的9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虚假申报资料、报大建小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6531.57万元。

此外,审计结果指出,有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至2015年底,有276个(占31%)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资金支持不到位等未按期开(完)工;有121个(占13%)已完工项目因市场变化、论证不充分等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专项审计整改报告范文6

大家知道,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一般分为三个大部分:一是财政部门组织本级政府预算收支的审计情况;二是本级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三是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而作为对预算执行审计的计划管理,针对上述三种审计内容,主要也是三种方式。一是本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地方税务机关以及经收本级政府收支的国库。是每年必审的部门,只要将其列入当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则可。二是本级政府的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位,审多少,审哪些则一般由各业务处室提出全年审计计划建议,综合处室汇总,再由组织预算执行审计的相关部门在上述计划中根据项目或单位完成时间和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要求,挑选出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单位报局办公会审定。三是其他财政收支计划的确定。一般来说,其他财政收支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的一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结合报告反映年度的工作重点,加以选择在报告中反映。确切地说,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计划,在当年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和当年审计工作计划中没有得到体现。

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是方便简单、与各业务部门不产生矛盾。但是这种管理办法也有其不科学和不完善的地方:

1、片面追求审计覆盖面,忽略了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和资金流动过程的连续性。审计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一般说来除了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少数重点部门单位,为了保证审计覆盖面,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很少安排连续两年或多年进行审计。但是,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为了体现政府的工作,资金分配在各个年度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大多数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管理上一般对一个部门是不会按照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连续多年安排进行审计,忽视上述财政资金流动的连续性和财政资金安排的内在联系,选择的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不能够反映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

2、没有协调好年度审计重点与长期审计重点的关系。预算执行审计既有长期的重点,又有年度重点。有一些问题应该连续审计,连续披露,锲而不舍,体现长期重点;而每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应该各有侧重,体现出年度重点,而且重点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结合。特别是当预算执行审计年度重点要反映的问题而在年度计划中不能体现时表现尤为突出。

3、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不够,存在脱节的现象。预算执行审计是龙头,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等其他审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上缺少“预算执行”这个衔接点,没有用“预算执行”这个纽带来串联其他专业审计,从形式到内容缺乏必然联系,显得比较松散,形成了“预算执行审计是个筐,其它专业审计都可装”的现象。

4、其他财政收支反映的问题不够及时。由于当年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一般要在第四季度才能出结果,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一般在第三季度向政府和人大报告,所以当年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只能将上个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等审计情况进行反映,所反映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则一般是前个年度情况。这些问题由于时间间隔较长,一方面冲淡了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审计机关效能的负面影响。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总揽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将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审计整体。尤其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后,审计范围更广、直接审计对象更多,这就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以财政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即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各项专项审计有机结合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运行机制,通盘考虑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要求,预算执行审计要坚持“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的原则,做到全局一盘棋,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

1、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中部门单位的确定是计划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确立审计的部门单位前,加强调查研究,保证计划的科学性,是完成预算执行审计任务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编制审计计划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财政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对审计的必要性、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可能的结果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切实保证审计项目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