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范例6篇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范文1

一、活动名称

2021年草原普法宣传活动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绿美

时间:2021年4月1日-6月3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宣传贯彻“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草原保护”“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长新的美丽中国”等重要论述,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全县草原生态保护。

(二)草原法律法规

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原防火条例》、《草种管理办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省草原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草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国家关于草原生态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草原承包经营、草原禁牧休牧、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草原野生植物采集及草种生产经营许可等内容、标准、范围和要求。

(三)草原保护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未来发展趋势,紧紧围绕草原保护工作艰巨任务,深入宣传草原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重点宣传草原监管任务的繁重性,草原确权登记的艰巨性,草原征占用管理的复杂性,草原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形成强化草原监管共识。

(四)草原保护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大力宣传完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强化草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和广泛宣传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划定、草畜平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草原防火、草原野生植物和草种管理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活动启动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情和春季草原监督巡查、草原防火等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宣传任务,做好准备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6月15日)

按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有序开展集中宣传,举办各种形式的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律法规,依法打击破坏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守护住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取得的成绩,总结交流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果。

五、宣传形式

(一)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宣传,保证草原普法宣传广泛深入

利用多种形式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抖音短视频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法制进乡村”、“科技三下乡”、“6.18宣传日”、召开村民大会等活动扩宽宣传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在街道、乡镇农贸市场,人员集中活动的大集天,通过制作过街横幅、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召开乡镇村领导群众座谈会、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为建设草原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开展草原违法案件警示教育

结合春季草原执法监督巡查、全县打击毁林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草原放牧、开垦草原、占用草原、滥采滥挖、乱捕滥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草原违法犯罪,曝光草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并将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拍摄制作成警示教育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在机关、公交车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到“惩罚一个,警示一批”。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建设绿色*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

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服务。

四、宣传时间

20*年3月20-20*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市殡葬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团山、昭宗、海源三家社区要将清明期间的殡葬宣传活动与护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坟扫墓必经路口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加快校园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主动发挥教育部门的优势,实施小手拉大手活动,因校制宜地走出校园,让师生树立“低碳、节能、环保、资源回收再利用”的发展意识,不断改善校园育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为全县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要求

1.加强领导,全员参与。各校(园)是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教育主体,负责教育引导学生逐步养成垃圾分类、有序投放和再生利用的良好习惯,形成校园师生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管理,创新再利用。各校(园)要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倡导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认真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以班带校,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置,创新再利用。

3.各校(园)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贯穿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环节进行常态化教育管理工作中,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教材、课堂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培养学生的忧患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人口观、环境观和发展观﹐促使他们从关心身边的环境问题入手﹐积极采取行动﹐共同创造可持续的未來,并逐步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生态环境教育宣传活动

以生态文明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为抓手,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小学科学、生命•生态•安全和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科学课程,鼓励各学校在地方教材、劳动技能等课程中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学内容,利用学校板报、专栏、广播、微信、QQ、腾讯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播手段多途径大力宣传,通过教育学生、影响家庭、带动社会,充分发挥学校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发挥学校引领作用

发挥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垃圾分类和资源再利用的社会影响。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宣传海报,举办文艺表演等主题活动进入社区和村社进行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利用课堂加大教育力度,为社会培养有生态文明意识的新人。把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活动,利用培训、技能培训、家校联系会等时间节点对当地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的普及培训工作,转变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快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进程。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活动,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再利用。利用节能宣传周、环境日、法制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村(社)开展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等宣传活动;利用“文明劝导员”“环保小卫士”等多种文明志愿服务队,在街道、社区和村庄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开展低碳节能、资源再利用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为着力推进县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学习的惠民工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的根本在于人的文明意识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学校是教授知识的场所,是传播文明的阵地,是培育人才的摇篮,不仅要自觉地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而且还要承担起带动社会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各学校要克服消极思想和厌倦情绪,提高危机意思。通过组织动员、学习宣传等措施,引导学校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理论工作“进学校”,通过学校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宣传,助推教育系统生态文明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教育局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管理股,杨晓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日常工作。

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细化方案,增添措施,明确职责,认真扎实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与常态化管理

把生活垃圾分类科普知识工作和“实施生态文明,绿化全县校园”行动计划,创建园林式校园、节约型校园、卫生学校、研学基地及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等活动有机结合,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持续发展。

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进学校、进学生头脑的课堂教育与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开展文明宣传,进行义务劳动、文明劝导等活动有机结合,深化学生对生活垃圾分类与爱护环境的认识,强化环保意识。把加强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礼仪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树立低碳节能、文明消费,增强节约、环保意识,摒弃乱丢垃圾等陋习。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培养有环境意识的新人,通过“小手拉大手”和示范带动,促进全社会形成爱环境、讲卫生、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风气。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范文4

根据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的统一部署计划,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处对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整治力度,促进黑林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五华区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方案》(五民[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黑林铺实际,就开展清明期间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康 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 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 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才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汤 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红昆(黑林铺派出所所长)

袁志坚(海源派出所所长)

成 员:储毓华(行政办公室主任)

尹 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

李 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冉意辉(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张 斌(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朔烽(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林华(团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绍先(海源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永文(昭宗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 惠(黑林铺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彩娥(眠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董玉林(龙院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马朔烽担任。

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

四、宣传时间

20xx年3月20-20xx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团山、昭宗、海源三家社区要将清明期间的殡葬宣传活动与护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坟扫墓必经路口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为主题,认真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县两办《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惠民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统筹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各镇民政办、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1、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要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应急性救助服务。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和民政部《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在清明节前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问题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排查的重点是: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栏等)、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具配备等。要加强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以规范化操作、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要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镇民政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深刻吸取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交通疏导方案,适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强化防火工作措施,尽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陋习,设置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生态文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县两办《通知》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培育推广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生态节地葬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

(三)强化殡葬服务,推进行风建设。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全县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为祭扫群众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要根据省厅制定下发的殡葬《遂心工程》细则,结合“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四)主动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民政部、省厅统一部署,县民政局决定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县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花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同时,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确保组织到位。结合我县清明节祭扫实际,全县从3月15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预案,县民政局成立2015年清明节工作办公室,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范文6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创森工作首先明确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创森目标和任务的全面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同志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做到了责任和人员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我局还把创森工作作为机关的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列入议事日程,在管理、人员、资金等方面予以保证。加大了机关绿化的资金投入,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创森和绿化,美化机关环境建设项目。

二、制定实施方案

我局根据创森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机关实施,制定了《创森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方案,把绿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机关环境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机关绿化建设,为全体职工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工作环境。

三、大力开展宣传和实践活动

我局充分利用“地球日”、“环境日”、“植树节”等节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创森宣传教育和实施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创森意识、绿化意识、环保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创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创森、植绿、护绿、爱绿的浓厚氛围。通过团队活动、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以创森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广泛深入地开展义务植树、护树活动等实施活动,组织职工深入登科柏子山参加恩阳区“实施九大行动建设五彩”冬季义务植树活动。

四、强化规划意识

在制定恩阳区档案馆规划中,把档案馆周边绿化纳入总体规划,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增加场馆绿地面积,提高档案馆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合理配置各类植物,注重绿化质量和景观效果。

五、下年工作计划

(1)办公室牵头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积极开展“创森”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全局职工大会、橱窗传栏、黑板报及政府公开网站等有效媒介,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义,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教育”。

(2)稳步增加机关周边植树面积。消除闲置、荒芜土地,充分利用一切空闲平地,尽量扩大绿化面积林。

(3)加强机关办公环境景观美化。加大机关公共休闲绿地建设,形成公园式的绿化环境,让广大干部职工能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适宜工作的绿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