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事工作总结范例6篇

乡镇人事工作总结

乡镇人事工作总结范文1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牢记组织的重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基层、磨炼意志,扎扎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人,勤奋敬业、锐意进取,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树立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现将三年多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镇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以致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力行,深入细致地作好本职工作

根据组织与单位领导的安排,我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镇金融工作。作为乡镇金融办干事,我在工作中端正态度,积极主动。无论是在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金融领域工作、还是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的贷款发放、回收、续贷业务,都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充分发挥了一个基层干部的作用。二是包村帮扶工作,根据镇工作的需要,我负责龙岗村的帮扶工作。在工作中,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经常走村入户,与村民聊天,拉家常,了解农村工作的实际,立足本职,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准确认真完成包村帮扶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严于律己,努力做好表率

我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通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坚决地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乡镇人事工作总结范文2

20__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组织人事工作以党工委开展的“学习标兵找差距、争做尖兵创佳绩”为契机,以“六双”工程为工作主线,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上下功夫;在加强干部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建设上求突破;在加强纪检监督服务保障功能上谋深化,不断推进科室各项工作。

一、党建工作扎实推进

(一)党建基础更加巩固

1、抓好双兵工作。分别到新成路街道学习楼组党建工作、到华阳党员服务中心进行了学习,切实树立标兵找差距,确立目标抓整改,形成措施求推进,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2、推进党建示范点的建设。在全社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力新仪器党支部和美丽园居民区党总支2个基层党组织参加区级党建示范点的评选工作。街道级的党建示范点评选工作在社区全面推开并将于下周三评审验收,将评选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2家,居民区党建示范点2家。

3、推进美丽园居民区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居民区党组织、辖区内社区单位的联系,发挥两个党委的各自优势,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工作互通、资源共享,解决交叉性问题。努力打造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与社区发展相适应,同心多层、联结多元的党建“同心圆”,力争在居民区层面形成一个有共同追求、共同愿景的共驻共治、共建共享的党建、经济、生活共同体。

(二)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

1、基本完成了党员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依托两委和基层党组织,并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节日走访,以最快的速度将能够实现信息采集的人员全部进行信息采集。目前,社区的信息采集率已达90%以上。目前达到91.8%。

2、对居民区34名流动党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形成了《__社区流动党员情况分析》、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全面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

3、进一步加强社区党校建设。积极发挥社区党校讲师团成员作用,聘请国际问题研究所教授为社区党员上了精彩的党课。

(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1、完成两个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公推直选”工作要求,选择两家单位作为试点,率先实现基层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目前,街道机关党支部已经按照程序要求换届选举,成功选出组织、党员、群众比较公认和信任的新一届机关支部领导班子。新经济组织力新仪器党支部的公推直选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并将于近期举行选举。

2、不断拓宽民意的收集反馈机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一是制作筹备了社情民意直通车。以支部为单位,在各居民区支部设立社情民意直通车,加强“心语信箱”和“百姓之窗”的一箱一栏建设,拓宽党员群众的沟通渠道。二是实施党代表接待制度。在居民区党员服务站设立党代表接待点。每月的20日,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三是实行了领导班子每月做一天社工制度。形成领导干部下基层的一线工作方法。四是实行了居民区书记双月例会制度。搭建有效沟通平台。五是重新调整了联络员制度。联络基层、帮助基层工作的好的做法得以坚持和发扬。

(四)加强为民服务的理念,开展好帮困送温暖工作

各居民区党组织纷纷在党员奉献月活动中开展了广泛的帮困送温暖工作,通过物质帮助、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关心社区和身边的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群众。春节前后,总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1989人,慰问金额达123万元。

(五)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四川地震灾情发生以后,广大基层党组织都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各居民区和两新组织踊跃参与捐款捐物。广大党员积极行动,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捐款。同时积极响应中组部号召,向组织交纳特殊党费。到目前为止,社区广大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20多万元。

(六)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系列活动和迎“七一”系列活动

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开展了《作风百典》钢笔书法大赛,征文演讲比赛、十七大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加强管理、形成机制,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工作

(一)考核工作

1、完成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经过个人总结、述职评议、分管领导评鉴、党委讨论、优秀等次人员公示等环节,9名公务员、9名事业人员评为考核优秀等次,45名公务员评为考核称职等次,39名事业人员评为考核合格等次。

2、加强对居民区工作的考核与管理,促进居民区整体工作的提升。一是制定了《居民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二是工作是做好55名社工的聘期考核;三是结合考核结果,完成了52名社工的续约工作;四是实行社工工作日志制度。

(二)干部考察和提拔

结合考核情况,广泛听取各科室和居民区的意见,对3名公务员、6名社工进行了考察、提拔,其中1人担任科长,2名担任副科长,4人担任居民区

主管,2人担任主管助理,进一步选好配强机关科级领导队伍和居民区主管队伍,同时对部分干部岗位进行了调整。(三)人员录用

按照区人事局和地区办的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了3名公务员,7名居民区社工,加强充实了干部队伍。

(四)教育培训

做好《国际静安在我身边》公务员系列培训工作,四次培训累计组织134人次参加培训,并组织好分组讨论;组织72人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对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时跟进、督促,截至5月底已完成32人,完成率达44%;组织好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双休日实用能力专题培训。

(五)工资福利

做好对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退休人员、社工、居委会坐班人员、聘用人员各月工资、津贴、奖金的发放,同时,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的清算、调整、补发工作;二是6名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54名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45名事业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二是做好公务员改革性补贴和社工年度奖金分配计划;三是做好新提职公务员、新进公务员、新进干部住房补贴工作;四是制定《居民区社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五是组织好79名居委会退休干部和55名社工体检。

三、加强监督、强化服务,深化纪检、老干部工作

(一)召开了20__年度__社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

回顾总结20__年工作,布署20__年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务实性、继承性和贴近性。

(二)召开“三风”监督员会议

进一步加强行风政风测评与窗口检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对应设置部门、驻社区单位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健全测评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使测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进一步深化“窗口”建设内涵,推进收件回执,加强对机关工作效能的监察。

(三)抓好对老干部的关心慰问工作。春节期间,慰问走访老干部和机关退休人员15000元,对患病生活困难的36位退休人员春节补助12600元,其中对生病住院补助10800元。坚持日常关心,1-5月家访老干部11次。6月上旬,组织老干部到杭州湾大桥进行参观。

(四)做好离休干部与“两新”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工作。做好离休干部与“两新”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工作。召开了结对座谈会,探索深化结对、加强“两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新途径。

(五)离休干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活动。机关直管离休老干部积极捐款近54000多元。组织离休老干部与社区团员青年一起,为汶川大地震灾区同胞默哀和祈福活动。

四、加强规范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干部人事档案上等级规范工作。

迎接区委组织部人事档案上等级检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规范、装订、补充材料等工作。

乡镇人事工作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预算管理权不变。按照《预算法》规定,保持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财政所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

(三)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享有和承担。

三、主要内容

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核算统一、账户统设、集中收付、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核、人事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同时调整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和职能。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部门按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同时上报县财政局备案。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需报县财政局审核并备案。

(二)核算统一。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以乡镇为会计核算主体,乡镇预算总会计、乡镇政府机关会计一律通过乡镇财政网络进行核算,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均纳入乡镇财政管理。乡镇所属机构一律不设会计、出纳,统一由乡镇财政所核算。

(三)账户统设。撤销乡镇人民政府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指定各乡镇财政所统一在乡镇金融机构开设乡镇总预算会计的“基本结算专户”,乡镇政府机关开设“经费支出专户”和“专项资金专户”。

(四)集中收付

1、收入管理

(1)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上解县级国库。

(2)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预算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县财政调度资金、乡镇借款等收入必须按规定全额缴入乡镇财政“结算专户”进行核算。

(3)乡镇收入的银行缴款单、收据记账联由经办人当日交乡镇总预算会计,总预算会计通过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及时录入收入数据。

2、支出管理

(1)县财政根据乡镇本年度预算,及时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结算专户”进行核算。

(2)乡镇各项正常支出,由总预算会计将资金从“结算专户”拨付到“基本账户”中明细核算。

(3)上级安排乡镇的各类专项资金,除继续实行县财政报账制的以外,其他专项资金必须由总预算会计将资金从乡级“结算专户”拨付到“专项账户”中明细核算。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4)凡对农民的政策性补贴,均通过乡镇财政信息网直接发放到农户存折上。

(五)工资统发。乡镇全额财政负担的人员工资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直接计入个人账户;乡镇非全额财政负担的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统一发放,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六)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必须纳入乡镇年初综合预算,采购时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报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进行项目、资金审核后,按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七)票据统核。乡镇使用的所有收费票据全部上收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制度。乡镇所在地金融机构与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联网的乡镇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新型非税收入征管模式。未联网的乡镇实行“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即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八)人事统管。乡镇财政所使用省编委、省财政厅下达的财政专项编制,乡镇财政所人员必须取得会计岗位培训从业证书,由县财政局在专项编制内统一调配。乡镇财政所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进行有序交流。乡镇财政所所长、副所长、总会计的任免由县财政局提名,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由县财政局发文任命明确;乡镇财政所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实行跨乡镇调配与交流制度;乡镇财政所人员有关待遇遵照望发组〔1993〕30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通过县财政税收领导小组,加强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二)实施步骤

“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推行工作依次按照制定方案、清理清查、网络建设与培训、全面实施、总结完善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工作也可以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1、制定方案阶段(*年12月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县经验,结合改革试点情况,制定改革推行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2、网络建设与培训阶段(*年12月前)。利用现有网络设备和资源,建立“乡财县管乡用”局域网,安装好“乡财县管乡用”应用软件,并对软件的使用进行培训。

3、清理清查阶段(*年12月上旬)。全面清理乡镇银行账户,清理各类票据,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清理乡镇债权债务。

4、全面实施阶段(*年12月1日开始)。确定乡镇财政所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岗位,实现乡镇财政所人员管理方式改变,开设新的乡镇账户。乡镇所有收支按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5、总结完善阶段(*年12月底前)。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部门责任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改革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对乡镇财务收支及资金运行情况的审计;县人事、劳动、编委等部门负责对乡镇人员编制的清查清理;县人民银行负责对乡镇各金融机构的协调管理,监督乡镇老账户的取消、新账户的开设和乡镇财政资金的结算;各乡镇对改革工作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改革有关工作。

乡镇人事工作总结范文4

同志们: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是在全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农村牧区多项改革同步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贯彻落实好省、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强力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县具有重要的意义。刚才,传达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人员分流实施意见》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们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委都作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搞好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各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市×××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在去年6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中央对推进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是乡镇机构改革。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镇机关直接面对农村牧区和农牧民,在整个党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础位置。乡镇是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超编严重、机构庞杂、效率低下等现象,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乡镇干部队伍,提高乡镇机关为民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还是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行的现实选择。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全县全部免征农业税,单此一项,就减少财政收入万元。收入减少了,如果机构人员得不到相应的精简,财政支出得不到减少,那么乡镇还要想方设法向农民伸手要钱,农民的负担还会出现反掸。因此,我们一定要适应农业税费取消后乡镇面临的新形势,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乡镇管理体制创新,保证乡镇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乡镇基层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二)要充分认识我县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任务。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月份确定改革方案到组织实施,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且改革内容多、难度大。对我县来说,改革的任务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撤并乡镇。按照省的要求,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撤并乡镇,进行区划调整。我县由过去的个乡镇(含胜利农场)减少到个镇,撤并比例为。二是精简规范乡镇机构,特别是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按照这次改革要求,乡镇党政机构只设置三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事业单位只设置三个中心,即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01年,我们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时,虽然也按照省、市的要求进行了改革,但改的并不彻底,在三个中心外,还有其他事业单位,这次我们都要进行精简撤并。三是乡镇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目前,我县共有乡镇行政事业机构个,涉及行政事业人员人。从现编制看,全县乡镇的行政编制超编人,事业单位编制超编人,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超编。按照这次改革要求,对超编人员要进行分流。四是清退非正式人员。全县苏木乡镇聘用、临时雇用人员,在这次改革中,都要一律清退。五是减少领导职数,我县乡镇原有领导职数为个,实际配备人,按规定减少到个,需要分流安置的领导大约人。从上述的五项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月初,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关键所在。要按照这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机构职能摆在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位置,使乡镇党委、政府适应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后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使乡镇政府从催粮催收等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中央对农村牧区的扶持政策,着力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律型、效率型政府的转变,高效率地为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要切实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条件。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根据职能需要,对我县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调整、精简和规范,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乡镇党政机构设置,要坚持原定三个机构数额不变;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坚持原核定的数额不变。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减少,原则上按每个乡镇名配备。

(三)要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难点。要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现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职能要坚决推向市场。

(四)要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精兵简政、分流人员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各乡镇要坚持“先竞岗、后分流”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所有乡镇无论是否存在超编,都要通过竞争上岗,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重新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对此,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人员定岗,严禁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要千方百计拓宽分流渠道,不断探索、创新分流方式,把乡镇分流人员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把精兵强将派到农村经济建设第一线,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切实做到减事、减人、减财政支出。要吃透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好政策,切实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无情分流,有情安置”,维护大局稳定。

(五)要大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在乡镇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调整中,要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实行聘任制等做法,逐步建立一个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同时,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彻底解决部分机关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法律观念淡薄、作风浮躁、办事拖拉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切实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确保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乡镇机构改革事关全局,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总要求,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道“底线”,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省、市×××委、县政府的要求,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促、检查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认真搞好组织实施。改革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及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规定各乡镇×××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要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密切掌握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协调好工作环节的衔接;要加强工作督查,抽调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推进有序,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月底前完成。

(三)要处理好改革与工作的关系。目前正值年初时节,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紧、头绪多。而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乡镇工作人员都面临着竞争上岗,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将要被清退,乡镇干部思想不稳、包袱沉重、压力巨大,势必对当前我们的各项工作造成很大影响。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真正达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停、发展不慢”的目标。要通过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铲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理顺各种关系,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激活乡镇活力,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乡镇人事工作总结范文5

为规范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结果利用,防范审计风险,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方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现就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落实“八八战略”、“平安*”建设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客观需要。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国家基层政权,乡镇一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通过规范和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管理经济工作的能力,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于促进乡镇政府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经验,加强规范,提高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路子。

二、认真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

(二)强化审计计划管理。要深刻理解“全面审计”与“十六字”指导原则的统一性,切实纠正片面认识,促进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康有序发展。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本着既符合党委政府要求,又兼顾审计机关资源现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合理确定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增强计划的科学性。要严格计划制定程序,每年年底,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审计建议名单,报经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同意,出具审计任务建议书。离任时距任中审计不到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离任审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包括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控制在审计机关全部审计项目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三)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是保证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一是重视审前调查。项目计划确定后,要深入进行审前调查,摸清有关乡镇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情况,掌握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特征,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和可操作的审计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审计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二是重视审计实施管理。以审计实施方案控制审计实施进程,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抓好实施,同时,要保持一定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覆盖面。要重视审计证据的收集,做到事实清楚,特别对与乡镇党政领导人员行使职权、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管理和决策事项,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做到边审计边签证。要增强职业敏感性,不随意放弃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重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查证。三是重视听取各方面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组要重视听取被审计乡镇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的意见,重点是对审计报告认定的事实、问题定性和责任划分的意见。

(四)严谨细致,提高质量。严谨细致是审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工作作风,要把这种作风贯彻到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争创高质量的审计项目。结果报告是体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最重要的载体,应从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需求的角度,规范体例,精简文字,切实提高结果报告的质量。结果报告可分为五部分:一是审计实施情况概述;二是对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包括成绩和不足两方面内容的概述,成绩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问题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在管理使用全部政府性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制度缺失、管理不善、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和资金利用效果差等内容,总体评价不能与报告其他内容前后矛盾;三是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绩,这是对总体评价中成绩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评价中问题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结果报告的文字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可能少用专业术语;应直接点出问题的性质,减少叙述性描写。

三、进一步明确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

(五)建立分类审计制度,突出对重点乡镇的审计。应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模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程度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结合乡镇党政领导人员任职年限、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将审计对象分为重点乡镇和一般乡镇两类,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供基础。有计划地组织好对重点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对一般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以其他审计方式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六)突出审计的重点内容。突出审计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有关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要重视对乡镇土地管理机构、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等临时管理机构、各种形式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重点单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从收入环节和支出环节两方面,加强对乡镇负债、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土地补偿款、征地拆迁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资收益和其他股权收益以及各种优惠措施的审计监督。

1.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规模的审计。全面掌握、准确界定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分布和规模。可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进行。

2.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审计。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按照支出类别分别计算各类支出的比重,分析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整治和经济建设等重点支出占全部政府性资金比重的变动趋势。

3.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4.开展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在对重要政府性资金支出结构进行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资金的使用、重要项目的实施等进行跟踪问效,把绩效审计内容同评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

5.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主要对照上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乡镇自己确定的计划指标,有重点地检查完成情况以及完成目标所付出的代价。

6.乡镇负债审计。通过对乡镇所属单位、机构的审计调查摸清乡镇经常性直接债务、融资性直接债务、或有负债和其他负债的总量规模、形成原因,存量结构和管理方式并对其管理状况和偿还情况作出评价。

7.全部政府性资金内控制度审计。审查与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制度对资金管理效益的促进作用,揭示因制度缺失造成的管理混乱、责任不明、支出结构严重不合理、损失浪费以及其他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评价乡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

8.乡镇领导干部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审查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情况,关注有无在土地、重大投资或建设项目、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存在个人违反廉洁从政的行为。

四、加强协调,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

(七)审计机关应加强协调和沟通,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送范围。逐步探索把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领导人员目标考核体系和反腐倡廉考核体系,使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领导人员考核、廉政档案,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八)加强审计成果的整合提炼。把促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审计的主要工作方向,及时研究党委政府的审计需求,研究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反应。要根据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加以归纳整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和管理上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九)加强整改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保证审计结果落到实处。对审计移送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查处情况和结果。

五、稳步推进乡镇党政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

(十)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等紧密结合,实现审计资料共享、审计成果互用。探索“1+N”的工作组织方式,实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求。要重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并把预算外其他政府性资金管理使用作为审计和调查的重点。

乡镇人事工作总结范文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56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温委办〔20*〕83号)精神,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机构,精简人员编制,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主要内容

(一)转变职能

改进管理方式,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使乡(镇)切实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做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快建设服务型、法治型乡镇政府。乡(镇)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理顺关系

1、明晰事权。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村镇规划与建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水政水务、土地管理等事项上,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外,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委托管理的方式,赋予乡(镇)政府相应的办事权限。市法制办要牵头协调和督促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对管理的职能进行梳理,并根据管辖区域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辖区面积和工作任务等尽可能实行全面委托或部分委托。对不可委托的管理职能要制定必要的工作程序,明确权责关系。市级职能部门要将委托或不可委托的管理职能等事项报送市法制办审核,经市分管领导协调后,委托事项由市有关职能部门与乡(镇)以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予以落实。在下放委托管理权限的同时,所需的财力必须随同下放、费随事转。对不属于乡(镇)管理的具体违规违法行为,乡(镇)要积极配合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掌握实情,及时向市级职能部门做好信息通报。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乡(镇)报告后不作为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乡(镇)不及时发现和掌握情况,不及时上报情况或不配合,不支持协助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乡(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赋予人事权。对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员额内选调公务员和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乡(镇)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出方案,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核定职数限额内,乡(镇)中层正职的任免,由乡(镇)党委提出调整、任免方案,报组织部门审核后,由乡(镇)党委发文;中层副职由乡(镇)党委发文,报组织部门备案。派驻到乡(镇)站所等机构(除公安派出所机构外)实行党组织属地管理,接受乡(镇)党委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任免应在该机构领导职数限额内由所在地党委任命,派驻单位负责人参加乡(镇)党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列席参加乡(镇)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商讨。市有关部门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片区工委和所在地乡(镇)党委的意见并在服务区域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考核机制。一是建立市乡(镇)相互考评制度。对委托管理权限给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市级职能部门要对委托承担的工作进行考核,乡(镇)政府也要对市级职能部门委托到位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完善派驻机构年终考评机制。对派驻乡(镇)站所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工作主要由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评议工作要与乡(镇)党委共同组织,评议结果作为人员调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改进乡(镇)年终目标考核办法。要建立与乡(镇)职能相适应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市级政府的垂直考评与群众的评议结合起来,规范市级职能部门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制”,对不属于乡(镇)职能范围的事项或不应由乡(镇)承担的责任,不应列入考核范围;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清理取消或严格控制市级职能部门各种脱离实际的达标评比与考核活动。

(三)乡镇机关机构改革

1、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乡(镇)机关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工会组织的设置及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内设机构按照精简、效能和主要职能进行设置。内设机构数量按乡(镇)的分类标准核定(见附件1)。一般设置4个,经济发达的乡(镇)可增设1-2个,特大镇可适当放宽;规模较小,经济欠发达的乡(镇)适当减少综合性办公室的设置。内设机构的名称相对规范,一般称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确因工作需要,超核定个数设置的内设机构可与其核定的内设机构合署办公,对外挂牌。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见附件2。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省、*市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我市乡(镇)行政编制总数按2%的比例精简后为934名。依据乡(镇)的分类标准,结合人口、财政收入、管辖面积、行政村数、有否设置派出机构、管理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重镇强乡”战略,在原核定人员编制基数上重新进行核定(见附件3)。重新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由省实行总量管理,5年内不得突破。

编制使用范围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群众团体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乡(镇)党政领导职数一般为7至9人,人口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可增加1至2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可交叉兼职。具体按照*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的*市乡(镇)领导职数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数,一般可核定1-2名。对人口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名;对规模较小,经济欠发达的乡(镇)不核定职数,只设若干岗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领导层次,其负责人可由乡(镇)分管领导兼职(见附件4)。

公安、法院、司法等基层机构设置不变。

(四)乡镇事业机构改革

乡镇事业机构按照“撤销、归并、脱钩、保留、发展”的要求进行分类改革。积极探索有效形式,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变“花钱养人”为“花钱买服务”,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机构设置。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各类事业机构。事业机构设置要同乡(镇)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综合设置,防止和避免交叉重复。撤销乡(镇)所有实体事业机构及各类人员,组建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虚拟机构,现有事业机构及各类人员,改革时竞争上岗后关系转入其中,工作岗位落实在乡(镇)内设机构)。

原设置的事业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在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外挂牌,职责予以虚化(见附件1)。

2、人员编制。此次乡(镇)机构改革之前,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已按瑞编〔20*〕1号文件精神进行了改革,其人员编制作了调整,此次改革不再重新进行核定。

各乡(镇)事业机构人员编制按其行政编制总数一般不高于1:1.2比例进行核定。同时结合乡(镇)现有职责任务、人员结构,坚持合理、效益的原则,着眼于总量控制、综合平衡、适度增减。全市核定乡(镇)事业编制947名(见附件3)。重新核定的乡(镇)事业人员编制由省实行总量管理,5年内不得突破。

乡(镇)事业人员编制核定后,安全生产监察、人口与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管理、统计、财政等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关业务素质,保持工作队伍相对稳定。如需进行岗位轮换的,应事先征求市级职能部门意见。除门卫、食堂岗位外,其它岗位聘用临时人员的,要按缺编进行聘用。

3、派驻事业机构设置。整合现有部门派驻乡(镇)事业机构,做到名称规范,减少中间管理环节。对一时不能调整的教育、卫生、水利等部门设置的区域性管理机构,原则上编制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原部门派驻乡(镇)事业机构名称不再称“XX局”或“XX处”等,统一称中心、所、站。

继续保留国土资源局基层管理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层所、环保局基层管理所、规划建设局基层管理所、房产管理局基层管理所、广播电视台乡(镇)广播电视站。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和检疫仍按瑞编〔20*〕1号文件精神实行派驻制度。

各类公立学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改革有关规定,保留不变或作适当调整。

个别片区未设置上述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同时有条件的区域,尽可能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上述事业机构人员编制也要坚持合理、效益的原则,按照职责任务和改革要求,由市编办商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核编到各事业机构。

4、管理体制。新组建的乡(镇)事业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块管理为主。部门派驻乡(镇)或片区的事业机构仍实行条块结合,以条管理为主。派驻到乡(镇)工作的人员纳入乡(镇)日常统一管理,年度考核以乡(镇)签署意见为主,市级职能部门负责对应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工作;部门派驻乡(镇)所承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应进入所在乡(镇)服务窗口集中办理。

5、经费渠道。新组建的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市级职能部门派驻片区或乡(镇)的事业机构人员经费仍按原经费渠道拨款。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乡(镇)机关要根据核定的编制限额,合理设置职位(见附件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考试录用、交流、培训和考核、晋升等制度。除市委管理干部外,其它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竞争上岗。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围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实行岗位管理和推行聘用制为重点,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乡(镇)事业机构人员编制核定之后,要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注重力量整合和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可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实行相互兼职。乡(镇)事业机构在编制限额内补充工作人员的,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3、乡(镇)事业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推行竞争上岗,优化工作人员结构。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把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工作骨干选拨到工作岗位上来。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办法,乡(镇)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区域流动,具体由片区或乡(镇)提出方案,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六)人员分流

对适度精简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和重新核编后富余的事业机构工作人员,采取多种途径,妥善分流。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事业机构中离岗退养、原在编在岗竞岗落聘的工作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细则》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的处理意见》(浙人薪〔20*〕289号)等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编制实名制,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严格按照瑞委办〔*〕80号和瑞人〔20*〕38号文件精神,清理清退临聘人员。对未经市编办批准的临聘岗位,聘用的人员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予以清退。乡(镇)工勤岗位现有管理模式不变,按缺编岗位公开聘用,占编不入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要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乡镇机构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服从大局,根据本方案,及时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因地制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上报市编委办公室,由其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