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范例6篇

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

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范文1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举措。乡镇是我国最基础的政权组织,是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条重要纽带,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意愿和要求的入口。随着农村工作形势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乡镇政权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乡镇政府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因此,只有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才能不断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执行力、组织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才能真正把基层政权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并相继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这些强农惠农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能否持续发挥作用,关键在乡镇一级党政机构。因此,只有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高乡镇党政机构履行职能、带动广大农民群众抓生产、搞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中央实施期间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规定以来,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膨胀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要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就需要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因此,只有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领导职数,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才能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压缩乡镇不必要的支出,不断提高乡镇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从而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认真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新形势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在改革中,各县区要结合各乡镇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乡镇转变职能的重点,力争在政府职能的转变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要明确乡镇的职能定位。根据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乡镇要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三农”工作。要结合不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针对经济发展状况、城镇化程度、地处边境和少数民族聚居,以及扶贫工作任务较重等不同类型乡镇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转变职能的重点,切忌搞“一刀切”。二是要突出经济工作的重点。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四是要努力为乡镇职能转变创造条件。各县区要加大对乡镇的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增强乡镇履行职责的能力;要依法赋予乡镇行政管理权和自主决策权;要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

(二)要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通过这次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努力实现以责定权和权责对等。一是要进一步理顺县、乡、村的责权关系。今后,凡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得转嫁给乡镇政府,应该由县级政府部门完成的行政事务,要严格实行以县为主、乡镇协助的体制,确需乡镇协助或委托乡镇完成的工作,要赋予乡镇相应的事权和财权;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民力的合法行使。二是要进一步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近年来,随着乡镇事业站所的逐步上收,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反映也较为强烈。在这次改革中,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巩固基层政权、确保乡镇高效运转的高度出发,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乡镇事业机构的下放和整合上,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调自己的特殊性,必须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要规范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县级派驻乡镇的机构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些单位和人员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水平。抓好派驻机构的人员管理也是乡镇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上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要自觉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乡镇的意见,党群关系仍实行属地管理。县乡党委、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管理办法,切实把这些队伍管好用好,发挥好作用。

(三)要进一步规范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在这次改革中,乡镇党政机构的设置既要注意与县级部门工作的衔接,又要结合乡镇党委、政府的特点和实际,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确保乡镇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一是要规范党政机构的设置和整合职责。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置科学全面、人员分工合理有序、工作运转便民高效”的运行新方式。各县(区)要对现有机构、职能进行清理和有机整合,把工作职责细化到相应的综合办公室,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整合力量,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在实施过程中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设置过渡机构。二是要规范群团组织的设置。乡镇群团组织作为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乡镇的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各综合办公室要积极支持配合群团组织的工作,确保群团组织作用的发挥。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机构的设置。根据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各乡镇要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在这次改革中,乡镇服务平台的架构要统一设置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统一集中到为民服务机构,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要进一步规范乡镇事业单位设置。乡镇事业站所是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一是要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乡镇事业单位设置总数不超过7个。除已明确的农业综合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村镇规划建设、社会保障、财政所等6个事业机构外,各县区可根据各乡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增设1个事业机构,但所设置机构不能只是按系统单项职责简单地进行拆分。乡镇农、林、水机构整合的问题,是这次改革调研过程中比较集中反映的一个问题。省委8号文件明确要求综合设置,这是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是全省“一盘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但不论怎么改,服务“三农”的功能只能增强,不能减弱,特别是一定要保证农、林、水等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抓落实。乡镇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准在规定的限额之外再设置各类事业站所,原来设立的在这次改革中要一律撤并,坚决杜绝“两张皮”的现象。二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途径新办法,实现农村公益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进一步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五)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合理设置人员岗位,科学配备人员编制是确保乡镇高效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次改革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确保乡镇机构高效运转。一是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各县区要在市编委核定下达的人员编制总额内,综合考虑人口、国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重新核定乡镇人员编制,进一步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在领导职数上,中小乡镇领导职数控制在9名以内;大乡镇控制在11名以内;人口超过10万的乡镇,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可按副县级配备;严禁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二是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改革中,各县区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执行确定的机构设置限额,一律不得突破;要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坚决守住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由省实行宏观管理及总额控制,市负责分配下达,县区负责具体核定和管理,严禁县区挤占、挪用乡镇的人员编制,严禁县区长期借调、借用乡镇人员。同时,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对人员编制的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禁超编进人,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各县区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严格实行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定编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等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落实。机构编制部门要指导乡镇做好乡镇机构的工作流程再造,建立健全乡镇机构的服务协调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镇服务“三农”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后,乡镇补充工作人员、配备领导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士官等都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乡镇领导干部调整交流也必须在规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内进行。要严把人员入口关,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凡进必考,严禁企事业单位人员未按公务员考录标准、条件和程序选拔,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同时,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乡镇工作,充实乡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切实解决乡镇人员老化的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新机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的增长,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量。要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对暂时无法安置的人员,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进行消化。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今年全市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严格按确定的时限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考虑得更充分,把工作措施安排得更周密,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市、县(区)委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不违规、不走样。

(二)要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得各行其是,更不得搞变通。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格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严禁私分变卖乡镇资产。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这次改革中,县、乡一律不得处置原站所的办公场所等固定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带头执行好改革的各项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禁以下发文件、项目资金审批和工作考核评价等方式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各级纪委、组织、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管好机构、管好编制、管好领导职数,要将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改革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范文2

一、乡镇工作现状

一是权力小,责任大。乡镇虽小,其职能却包罗万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教育、卫生、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民生等都系于一身,无所不包。

二是任务型政府特色明显。县级80多个部门的工作最终都由乡镇政府来落实,可谓是“上边千头线,下面一针穿”,工作特点是“5+2”、“白+黑”,每年要签几十个责任状,一些主要责任在县里的工作也要让乡镇来承担,但权力归部门。

三是权责脱节型政府特色明显。乡镇政府不出台政策,只负责贯彻和落实,省、市、县都能指挥乡镇,乡镇政府对“七站八所”的指挥有限,职能部门把管理权限收上去了,责任放下来了,造成了乡镇职能的缺位。

二,困难和问题

(一)村级基础薄弱,产业发展较慢。我镇边远的12个村基础设施薄弱,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加强,尤其并镇以来,个别村的基础设施处于无人管护状态,虽已进行如财政奖补公路、安全饮水工程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但仍无法满足群众的所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镇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如今年的旱灾,张塬村的喷灌设施由于缺乏维护资金,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群众怨气很大;石槽沟、南丈沟等多村的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连户路都不能及时维修,使基础设施成为群众出行、发展生产最大瓶颈。

(二)经济底子薄,思想开放不足。农村经济发展路子不少,但制约条件较多,如土地使用变更难度大,没有土地发展养殖业;一些家庭贫困的农民群众无力负担基础建设费用,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较高、难度也大,导致前期投入资金困难。部分群众思想开放不足,子女生育多,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发展思路考虑不多,仅发展单一经济,致富渠道少,或出门打工,将生产资源白白荒废。

(三)没有自己财政,为民办事有心无力。现在的乡镇财政靠转移支付,没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可支配的财力、时间十分有限,很大程度影响了群众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干部有心帮群众、无力办事,无法引导群众发展经济,提高收入。

(四)干部自我保护意识严重,创造性开展工作激情不足。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乡镇干部的作风得到有效转变,服务的主动性高了,工作热情高了。但是,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干部自我保护意识严重,工作怕出乱子、怕担风险、怕受到责任追究,出现了怕字当头、明哲保身、岗而不为、廉而不勤现象。

(五)群众的自我意识浓,稳定工作压力大。目前,群众以自我为中心,心想自己的事,对于事关经济社会的项目、涉及广大群众集体利益的事,凡与自己的利益发生冲突,都会大动干戈,动辄满天要价、胡搅蛮缠,不达目的不罢手,动不动还会上访、甚至聚众上访、缠访,给乡镇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也影响了乡镇办一些事关民生的事。

(六)乡镇干部缺编多结构不合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一是缺编多。我镇公务员及参管岗位 ,除领导职数缺副书记1名,副科级组织员1名,司法所长1名外,青年、妇联、科教文卫、文秘及一些站所岗位缺编,加之干部入口凡进必考,招录配备不及时到位,干部力量不足。二是借调多。我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借调到县级部门工作,业务由其它人员兼任,形成一人多岗的现象。三是缺乏专业技术干部。懂技术、懂项目、懂规划、懂法律的干部少,抓常规性工作的干部多,一些重点工作难以推进。四是老龄化严重。我镇共有干部职工61人,50岁以上的干部20人,且有6名同志身体严重不适。

(七)乡镇干部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因政策规定和财力有限,所有干部下乡、加班、值班没有补助,乡镇干部津贴没有按政策兑现,加之干部兼职不兼资,也享受不到其它方面的福利,导致很大一部分干部不安心在乡镇工作,影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八)职责难以明确。一是工作合力不足。由于人事、编制以及经费方面的原因,除了中心工作全部都干,其它工作单打一,或非专业人员顶替,没有形成正常的有分有合的运行局面。二是党政职能关系不够清晰。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职能没有明显的界定,对党政的职责定位不清,形成了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职能重叠、党政一把抓。三是乡镇缺乏执法权力。虽然正在大力提倡依法行政,但乡镇不是执法主体,很多乡镇干部却没有执法权,工作开展进退两难。

三、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搞好乡镇工作,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秉承“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执政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增强乡镇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乡镇干部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和干扰,切实转变乡镇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一切为群众服务,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勤政务实,苦干实干,带领群众早日奔上小康。

(二)搞好协调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是解决乡镇工作难的根本途径。多组织乡镇干部要学习和掌握市场知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围绕一家一户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技术、资金、销售等全方位服务。发展特色农业,培植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扩大基础财源。

(三)密切干群关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乡镇工作主要就是面对农村、农业和农民,乡镇干部无论时间多紧,任务多重,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深入村组和间田地头,同农民讲政策,听农民心里话,帮农民办实事,体察群众的想法,倾听他们的意见。对农民群众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忧虑什么、盼望什么,领导干部应做到心中有数。干部心里有群众,群众心里才会有干部。

(四)加强乡镇队伍建设,保证满圆编制。保证每个编制岗位都有人,不要随意借调工作人员,即使调动,也要及时补缺,不能造成工作断带,形成工作责任不明确、不落实、推动不力的现象,如果兼职也要负担相应的补贴,提高兼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职能整合,保证责权利相一致。将职能比较接近的单位整合到一个部门,由一个分管领导牵头,如将国土、城镇整合到一个部门管理,将工商、食品药品整合到一个部门,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人员、固定职责,有分有合,从而推动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六)保障基层经费,提高农村干部待遇。按照编制下拨经费,按规定补助差旅费和下乡补助,提高村级干部工资,按劳动法补加班费,恢复乡镇干部工龄30年、年龄50岁副主任科员政策,形成事有人管,凝聚乡镇工作队伍的活力,让他们安心农村工作。

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范文3

过去,我们靠农业的积累、农民的贡献和农村的支持,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化体系,但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日益强化,农村发展越来越落后于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并没能很好地分享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果。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皇粮国税”,给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带来了深刻变化,使乡镇政权组织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弊端。对乡镇政权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等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

(一)农村税费体制的改革

农业税费改革从2000年以安徽省为试点单位,并逐步扩大,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基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费取消以后,乡镇政府从下乡催收税费这一项工作中得以解脱,但随之而来的是乡镇财力的短缺,乡镇债务无力偿还,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资金贫乏。乡镇政府除了配合税费改革的需要进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之外,必须应对处理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偿还乡镇债务等一系列问题。

(二)加强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农村社会事业、精神文明、民主政治、法治建设等方面却相对滞后,这已经明显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二、现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状况

乡镇一级设立的机构主要有: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团委、妇联、派出所、国家税务征收分局、地方税务征收分局、工商分局、计生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人民法庭、司法所、计生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文化服务中心、村建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财政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林业站、卫生院、中心小校、邮电所、兽防站、交管办等;机构管理情况:在政府机构及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中,邮电所、工商所、国家税务征收分局、地方税务征收分局、村建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派出所、兽防站等属于垂直管理单位,即人事权及财权都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弊端及原因

(一)现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

1.政府职能错位、庞杂

一是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如同一个全能的政府。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代表、又是企业经营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代表,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发展经济中职能越位,强制农民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有的代替农民决策去发展经济。

二是乡镇机构设置重叠。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责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产生违法行政行为。

三是由于权责不一致,弱化了乡镇应有的职能。乡镇在职能职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表现在乡镇,而根源却在上级部门。

2.权力与责任不等,行政运作方式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一是存在权小责大的矛盾。乡镇政府具有的七项职能中,乡镇政府主要做的工作却大部分是“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税务、国土机构工作地点在乡镇,财物和业务管理权则属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而他们承担的业务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却是由乡镇政府来帮助完成的。乡镇政府承担的责任没有减小,反而更大了。被上划的站、所越来越多,乡镇管理不了,有责无权。对上级政府每年下达给乡镇各种任务,并且实行目标考核,乡镇干部形象地称之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每天应付每种事务喘不过气来。

二是农民生产经营自与行政命令式政权运作方式的矛盾难以解决。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以直接的、微观的、权力导向型管理为特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传统的行政管理运行方式已暴露出很多问题,乡镇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自,明显违背了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管理原则。

3.财政不堪重负,体制不顺让腐败更加恶化。

一是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财政不堪重负。个别缺编单位进人时,不是从超编单位选调,而是从下级选调或公开招考,造成缺编单位逐步满编,而超编单位继续超编的现象,财政供养人员的总量在不断增加。

二是财政供养人员与财力不相匹配。

三是财政体制不顺。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由于财政支出远远高于财政收入,这就必然使得这些乡镇的财政为短缺型财政,只得靠吃上级定额补助解决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分税制,上级政府往往从自身角度出发,将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部分或全部转移到乡镇,如义务教育、民兵训练、计划生育等纯公共产品。

4、党政、政事不分。

党政不分,主要表现为党委一元化领导与乡镇长负责

制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够好。按照规定,乡镇行政工作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党政一体化运作的现象与党政分开的改革目标是格格不入的。同时,在乡镇也普遍存在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僵化、政事不分等问题。由于职能界定不清晰,部分事业单位严重依赖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上主管部门怎么说就怎么做,经费上有财政拨款作保障,人员也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际上成了主管部门的附属物,造成这些事业单位法人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薄。

5.政绩考核不完善,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体系未成形。

对于乡镇干部在内的公务员选拔任用办法不科学、不完善,考核公务员的政绩还没有找到一种把个人贡献与集体贡献合理区分的办法,因此往往会出现把集体的政绩说成是个人的政绩,把别人的政绩说成是自己的政绩的现象。这种考核办法的不完善,还会加剧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而且会促使政府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提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大会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推荐,这本是扩大民主,落实干部、群众选择权、参与权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部分乡镇干部对此却异常敏感。

(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1.对乡镇政府职能认识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政府工作职能重心、职能方式的惯性作用,致使乡镇干部的观念意识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乡镇干部对乡镇应该履行什么职能,新时期如何落实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如何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缺乏明确地认识。仍然习惯于完成上面的任务,习惯于做好眼前的事,缺乏发展意识和发展规划。

2.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限制乡镇的职能体制

乡镇原有一些主要职能站所比如工商、税务、国土、电力等先后实行了垂直管理。原则上乡镇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但是由于站所的人才物全部收归县级职能部门,所以乡镇对于这些站所只能协商,不能控制和指挥。这样,乡镇在履行某些职责的时候就很困难,另外行政执法权又只能授予县级职能部门,乡镇在推动工作的方法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3.经济因素限制了乡镇政府职能的发挥税费改革以前,乡镇财政收入的70%来自农业税。免征农业税以后,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但是乡镇政府的事权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乡镇既要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本级财政收入,还要负担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农村公共设施维护、农村教育、社会治安、文明创建活动、科技推广等公共事务。这些公共事务决大部份依靠乡镇财政自行解决。而且这些公共事务支出大、欠账多,这也大大制约了乡镇行政管理职能发挥。

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一)完善乡镇致府的机构安置

在新时期,乡镇面临的问题并非源自乡镇本身,而是来自于整个中国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乡镇不过是整个中国体制矛盾中最尖锐、最集中的环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乡镇的弱化和取消都意味着矛盾向核心地带的靠拢。乡镇的困难决不是乡镇制度本身的困难,而是整个中国体制改革困难的集中体现。因此,乡镇改革不是取消乡镇,而是要合理定位乡镇的职能,改革乡镇的体制。

(二)创新思路,转变观念,加强职能

在乡镇改革中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计划经济体制下创办的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财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造成了大量的乡镇“负累”,有的甚至变成了乡镇财政的包袱。

一是各乡镇自身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交叉。乡镇政府依然承担着三夏生产、三秋生产等原来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众多职能。二是防止把转变政府职能简单化,停留在提口号或做表面文章上,而要迈出实质性步伐。三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现代化建设,包括政府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政府治理架构现代化和政府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三)加大力度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各级人事部门在确定编制时,不仅要根据县、乡规模大小,也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树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养多少人”的指导思想,对经济发展滞后,财政供给能力差的县、乡,可在省定编制的基础上,从低、从紧核定编制额,从源头上控制财政支出的过快增长。深化教育改革,乡镇中小学要重新核定教师编制,杜绝超编现象。属于提供非公共产品和非公共服务的单位,可以取得经营性或服务性收入的单位财政要停止供给。

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范文4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农村成人教育发展,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普遍提高,为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今后三年我县农村成人教育的目标任务

2、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化技术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把成技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并逐步建立社区教育中心。到20*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均要建成省三级标准以上的成技校,其中省示范性成技校1所以上,省一级成技校达到6所以上,省二级成技校达到5所以上。

3、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到20*年,全县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提高到30%以上,每个农户有一个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同时对农村新增劳动力普遍进行就业前培训。

三、进一步明确农村成人教育工作职责

4、成立*县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教育局、经贸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农业局、民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负责全县农村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统筹协调全县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其他各项重要工作。

5、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当地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服务协调,保证上级关于成人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把办好成技校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加强对成技校的领导,负责办好乡镇(街道)成技校,统筹安排各类培训任务;每年要从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农村劳动力的培训。

6、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对乡镇(街道)成技校办学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奖惩,并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培训任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成人教育专项经费,用于乡镇(街道)成技校的硬件建设、培训补助和成技校上等级的奖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乡镇(街道)成技校专职教师人员配备方案,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县农业、林业、科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合乡镇(街道)成技校做好培训授课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7、乡镇(街道)化技术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教学计划和培训计划;开展以实用技术为重点的科技培训,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后备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成技校开展职工岗位技术培训;做好青壮年非盲率的巩固和提高;年终做好培训材料的档案整理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的各项保障制度

8、理顺农村成人教育管理体制。乡镇(街道)成技校建立校务委员会,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校长,由教育局选任常务副校长,工业、农业、劳动、科技、财政、武装、共青团、妇联、文化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乡镇(街道)统筹下的联建、共管、共用的体制。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坚持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的原则,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对口办班;聘用教师;筹措办学经费并监督经费的合理使用;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重大问题等。

9、明确成技校的基本办学标准。省示范性成技校要求单门独院、占地面积15亩以上,校舍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教学仪器(含教学设备)总值15万元以上,并要有双证制学历教育。省一级成技校要求单门独院,占地面积5亩以上,校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省二级成技校要求单门独院,占地面积2.5亩以上,校舍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省三级成技校要求在同一建筑物内有两个以上固定教室、一个教师办公室、一个图书资料室。各乡镇(街道)要以中小学布局调整为契机,利用调整后的闲置校舍改建乡镇(街道)化技术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改善乡镇(街道)化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

10、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乡镇(街道)成人学校的师资和待遇问题,专职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调配,其标准是:8个建制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配备2名专职教师,7个乡配备1名专职教师,其待遇与同级学校教师同等对待。专职教师具体负责教务工作和日常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培训工作。兼职教师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由乡镇(街道)选聘有一定技术专长、经验丰富又善于教学的各部门人员及学校教师担任,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本地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成人教育教师队伍。

11、保障乡镇(街道)成技校的基本办学经费。县政府在用于劳动力转移培训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20万元用于乡镇(街道)成技校建设和培训补助经费。乡镇(街道)要按总人口数不少于人均1.5元安排成教经费,成教经费列入乡镇(街道)教育财政专户单独核算。

12、加强实验实习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乡镇(街道)化技术学校要采取校内校外并举,自建联建结合等途径和办法建设实验实习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把基地建成具有教育培训、生产示范、技术推广、经营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实体。

13、规范成技校的教学与管理。乡镇(街道)化技术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教学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教学管理、教务管理、学员守则、图书档案等各类规章制度,按规范建立校务日记和各类培训档案。

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范文5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强化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为主线,围绕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这个关键,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是:

(一)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整合行政资源,完善乡镇政府功能,切实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

(二)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以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为重点,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条块关系,改进管理模式,促进事业发展,满足农民需求。

(三)创新机制,提高效能。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乡镇行政管理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总量控制,严守底线。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水平等因素,确定类别、设置机构、核定编制。坚持总量控制,严格编制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

二、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创造发展环境。抓好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改善软硬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保护耕地、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

搞好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

促进稳定和谐。做好农村扶贫开发、五保户供养、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政府建立并完善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农民诉求,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好农村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乡镇分类、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

乡镇分类:根据《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四个专项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综改〔20*〕1号)精神,以乡镇所辖人口、区域面积、人均财政收入三项指标为依据,碧阳镇为大乡镇;宏村、西递镇为中等乡镇;渔亭镇、宏潭、洪星、柯村、美溪乡为小乡镇。

乡镇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核定:碧阳镇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9名;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各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均为7名;宏潭、洪星、柯村、美溪等4个乡各设2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均为5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外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对外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各乡镇财政所不再单独设置(人、财、物全部划入所在乡镇政府);各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编制维持不变,人员逐步配备到位。

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机关、人武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专(兼)职人员承担。

全县核定乡镇总行政编制224名,各乡镇具体编制数由县编委核定后下达,乡镇可在留有适当空编前提下自主设置岗位。

各乡镇按所有工作有岗位、有人员承担的要求,不同岗位人员可以相互兼任,具体由乡镇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合理、综合设置,自主确定。各综合性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人员编制较多的可增配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三)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单位

根据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事业单位自身功能特点,进一步改革和整合乡镇现有事业站所,实行分类管理。

剥离原受委托承担的部分行政职能。乡镇事业单位原受委托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收归乡镇政府。整合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农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功能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

改革范围和对象:全县乡镇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在职人员(不含中小学,卫生院下同)。

改革管理体制,综合设置机构:全县乡镇事业单位除林业站、国土所外,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文化广播电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经站、水利站、计生所、蚕桑站、畜牧兽医站)全部撤销,统一设置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挂计生所牌子)。

“为民服务中心”根据当地产业布局、生产规模、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等实际按事设岗,可分别设置农技(茶、桑、果、蔬菜、水产、畜牧兽医等)、农机、水利水保、文化广播、计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设置由业务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设置)。条件成熟的乡镇,“中心”部分岗位可不再设置,其服务职能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转移。

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全县核定乡镇事业总编制为169名。其中: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编制核定为117名;乡镇林业站编制核定为39名;国土所编制仍为13名,维持不变。“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人员较多的可增设副主任1名);国土所、林业站设所(站)长1名。各乡镇具体编制数由县编委核定后下达。

经费供给形式与管理体制:“为民服务中心”、林业站(部分自收自支人员原经费供给渠道维持不变)、国土所为财政全额供给股级事业单位。其中:“为民服务中心”隶属乡镇管理,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国土所、林业站分别隶属国土局、林业局管理,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四)创新乡镇工作机制

理顺县乡关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凡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政府,应由县级政府部门完成的行政事务,实行以县为主、乡镇协助的体制,确需乡镇协助或委托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凡派驻在乡镇的机构,要服从服务于乡镇工作大局,其业务工作要接受乡镇的协调和监督,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县乡结合,以乡镇为主,其工作人员调任,要充分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

提高行政效能。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工作程序、时限纪律、承办人员等要上榜公示,方便群众,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规则,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制、失职追究制,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构建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改革公益性事业投入机制。按照公益性事业“政府责任不减,财政投入保障”原则,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年度公益项目,并按照服务项目种类、数量和标准核算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按服务项目核拨经费,按照“政府购买、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运行机制,向有资质的组织或个人购买,实行以钱养事。改革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人事关系制,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和服务对象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工资分配机制。实行职工薪酬与服务绩效挂钩工资制度,建立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以技术承包、技术参股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产销大户的生产经营,保护他们合法的技术服务所得。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选任由各乡镇按照《*县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工作人员岗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各乡镇按照《*县乡镇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实行双向选择。未上岗人员优化配置按照《*县农村综合改革人员优化配置办法》办理。林业站、国土所人员参照执行,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乡镇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实行全员聘用制、人事关系制。计生所部分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按*人字〔1*9〕204号、*人字〔20*〕73号文件规定办理;原水利站差补人员择优录用。

乡镇农业部门工作职责范文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立足于解决“三农”问题而提出的战略部署,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做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进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对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干部思想带来了强烈的冲击,旧的工作内容已经改变,新的工作方式尚未形成,面对新形势,不少乡村干部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感到“管理无门、服务无路、引导无方、工作无劲”。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的乡镇政府已不能适应时代需要、亟待转变职能。

一、目前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形势、新任务,乡村两级组织的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一些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了,给乡镇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乡镇管理体制滞后,管理职能弱化。

机构和岗位设置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虽然经过几次机构改革,对乡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但由于建制遵循与上级“对口”模式,“上面多少庙,下面多少神”。党政各大班子齐全,农财各口门类繁多。机构改革虽对一些机构进行了整合,但大多是简单的归口为几个大的中心和办,部分的调整撤并也是在很大程度上体现行政意志,而不是市场意志和现实需要。比如,当前,劳动力转移是当前农村工作中重要一环,__县每年转移劳动力约50000余人,但在乡镇却没有专门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市场农业实质上是信息农业,而乡镇没有专门机构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提供专业系统的市场信息服务。

乡镇管理职能不完整,责大权小。权小,即现在乡镇范围内几乎凡是有权的、具有吸纳能力的所站,诸如工商、税务、公安、交通、财政、电力等,已经被上级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或设置为派出机构,乡镇作为一级政府,除防洪、保安没有任何执法权。责大,即随着国家支农政策的加强,诸如基础设施、卫生防疫、教育、抗御自然灾害等责任进一步强化。同时,部门责任下卸,乡镇政府实际做的工作很多是“给部门打工”,一些本该部门做的乡镇政府不得不管,乡镇干部充当了税官、法官、警官,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了之后不讨好的事,而对于结果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二)乡镇自身包袱沉重,压力过大,经费短缺。

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乡镇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税收,农业税取消后,目前一些乡镇处于保吃饭、保运转的境地。多数乡镇主要领导讲,为保工资,保运转,整天东奔西跑,到处东挪西借,根本无时间、无精力研究发展和考虑服务问题。另外,由于历史原因,办企业亏损,担保贷款,垫付各种税费等,形成了乡村的巨额债务(__县乡村两级债务达2多亿元),负债越累越重,包袱越背越沉,可用财力保证正常运转尚难,无法偿还债务,更谈不上提供资金来发展经济、服务农业,是有愿望没能力,有想法没办法。

(三)乡镇职能越位、错位、缺位,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越位问题。乡镇职能泛化,管理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收税收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无所不管,成了一个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

二是错位问题。在经济发展中,政府长期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管理、经营等多重角色。有的随意为企业、农民担保造成沉重债务负担,有的代替中介组织和农民签订合同,形成了大量纠纷。

三是缺位问题。不恰当地把本应由政府或政府为主提供的某些公共产

品、公共服务如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推向市场,推向社会。比如农业技术服务出现严重的缺位现象。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等涉农部门,有部分乡镇处于虚设、瘫痪状态,某些还在运作的也多是经营单位,经营农业生产物资并获利成为这些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对于农村急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先进生产技术的传递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四)乡镇干部队伍素质和干部管理不适应工作需要

一是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适应建立效能政府的要求。乡镇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全县8个乡镇在册干部中,虽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78人(其中,研究生1人),大专文化程度203人,占在册人员总数的62,但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党校函授学习取得的学历,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不少乡镇干部思想封闭,竞争意识和开拓意识差,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经济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本领缺乏,特别是农业服务体系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农技专业知识不专等诸多问题。二是干部考核方式不科学。乡镇目前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大多难以落实,而以事为主的目标考核由于指标没有量化,考核很难兑现,干多干少一个样,挫伤了一些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干部交流不畅。相当一批干部长期在一两个地方,甚至几十年在一两个岗位上工作,制约了乡镇干部的全面发展。

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建议

(一)恰当定位乡镇职能,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

合理界定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权限、活动方式,解决各自存在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党委、政府、人大和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各自职责,使乡镇一级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各类机构重新整合,根据新时期的乡镇职能因事设置。有效盘活干部人力资源,合理并岗定责和分流干部,促进干部职能和职责的转变;积极调整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方式、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新形势下乡镇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建立科学的乡镇干部实绩评价体系、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奖惩机制。让乡镇干部有想头、有甜头、有盼头,以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吃“行政大锅饭”的问题。

(二)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必然触动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工作组织形式的变化,并经过一个上下互动、有序衔接、互促共进的过程。研究乡镇机构改革,必须跳出乡镇看乡镇;否则,仅仅依靠乡镇自身改革来求得职能转变不可能取得成功。因此,不仅要把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纳入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去考量、运作,同时也要推进县以上行政管理体制综合改革,促进各级行政体系协调运转。同时进行必要的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理顺四种关系:即县乡关系、条块关系、乡村关系以及党政组织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关系,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建设。

建议国家继续深化改革,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一要加大公共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为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物质基础。在地市乃至省一级建立统一的财政分配体制,合理核定县乡财政支出,统一转移支付,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转。二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改进对农村投入手段,建立高效、快捷、透明的投入机制。把钱投入到最需要、最应优先投入的地方,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取得最好的效果。比如: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整合各种不同性质的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成为共识,国家完全可以对各地的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按计划、分步骤统筹拨付,既避免了基层政府跑资金要项目、层层审批的繁杂手续、资金多渠道分流的跑冒滴漏、客观制造腐败高发地带,同时又可避免资金分散使用、轻重不分、效率低下。

(四)大力扶持社会服务组织发展。

建议国家采取扶持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在资金、税收、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制订可操作的法律和政策。乡镇政府不该管的事儿,该剥离的职能,需要有这样的组织承接、转移;放手发展民间组织,深化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以及供销社、信用社、行业协会等合作组织的改革,培育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探索建立服务农民的有效机制和模式,最终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理想模式。

(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抓紧化解乡村债务。

乡村债务,是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是一个现实社会的安全隐患,既关系到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必须尽早解决,使乡镇政府轻装上阵。在摸清债务底数的前提下,分清债务性质,坚持多管齐下,分类处理。凡是属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等公益性债务的,应由财政出资逐步予以解决;凡是属于集体组织经营性债务的,应明确偿还责任;凡是属于确实无法偿还或因垫税等形成的呆坏账,应及时核实处理,等等。与此同时,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乡镇经济事务的管理,坚决控制新债的发生。

(六)下功夫抓好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