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例6篇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文1

1.乡(镇)农经机构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

1.1机构合并 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原是单独设置的一个正股级事业机构,但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站已与乡(镇)其他农业事业机构一同合并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职能混淆,职责不明。

1.2职能不全 农经机构是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落实机构,农经队伍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目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只是一个单纯的事业机构,其单一的事业职能难以确保农村政策、法规落实到位,难以监督农村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难以保障农民案件及各种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到位。

1.3级别较低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仍为一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其级别与当前农经工作繁重的管理任务不相适应,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经管理职能的发挥。

1.4经费无保障 乡(镇)农经工作经费目前尚未列入财政预算,开展农经各项工作需要经费时要专门请示领导或单独打报告,有时能够解决,有时解决不了,甚至延误,乡镇农经工作业务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乡村两级农经队伍的培训与专业素质的提高。

1.5工作人员兼职过多 乡(镇)农经站并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后,基本上只保留了少数几个甚至1名农经工作人员,与当前农经工作职能极不匹配。相反,在乡(镇)农经工作人员极其短缺的情况下,乡(镇)农经工作人员还全部兼职了乡(镇)其他各项工作,比如会计、出纳、统计、纪检、民政、医保、妇联、能源、计生工作组、驻村等,而且往往本末倒置,兼职工作成了专职工作,本职工作反变成了副业,非常不利于农经工作的开展。

1.6职工福利待遇较差 乡(镇)农经部门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入和执法罚没收入,日常工作经费又没有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加上受地理位置等条件的限制,难以开展经营服务,经费无保障,工作难度加大,福利待遇条件差,导致大多数乡(镇)农经工作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千方百计想跳槽。

1.7乡(镇)农经机构办公条件简陋 由于受地方经济的限制,有些乡镇没有安排专门的农经工作办公室,配备专用文件柜和档案柜,更没有一个乡镇配置农经工作专用电脑设备,工作环境很差,不利于开创农经工作新局面。

2. 关于乡(镇)农经机构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2.1加快农经机构改革进程,确保乡(镇)农经机构队伍与新时期农经工作的职能相匹配 恢复乡(镇)农经站的单独实置,确保乡(镇)农经队伍的专职专用;将农经部门列入依照公务员管理范畴,赋予农经部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提高乡(镇)农经站行政级别,将其由“正股级”提升为“副科级”单位;适当增加乡(镇)农经工作人员编制,根据乡(镇)管辖范围的大小按3~5个名额,配齐配足乡(镇)农经工作人员;乡镇农经站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

2.2 加大对乡(镇)农经工作的投入 将开展乡(镇)农经工作必要的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资金购置费、人员培训经费等足额列入每年乡(镇)财政预算,确保乡(镇)农经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农经干部培训的经常化、制度化。

2.3建立健全乡(镇)农经队伍目标管理制度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逐步实行末位淘汰制,即连续两年考核评比为末位者降级使用或进入待岗培训序列,不断增强乡(镇)农经干部的进取心、事业心和责任感。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文2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强化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为主线,围绕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这个关键,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是:

(一)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整合行政资源,完善乡镇政府功能,切实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

(二)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以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为重点,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条块关系,改进管理模式,促进事业发展,满足农民需求。

(三)创新机制,提高效能。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乡镇行政管理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总量控制,严守底线。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水平等因素,确定类别、设置机构、核定编制。坚持总量控制,严格编制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

二、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创造发展环境。抓好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改善软硬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保护耕地、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

搞好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

促进稳定和谐。做好农村扶贫开发、五保户供养、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政府建立并完善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农民诉求,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好农村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乡镇分类、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

乡镇分类:根据《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四个专项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综改〔20*〕1号)精神,以乡镇所辖人口、区域面积、人均财政收入三项指标为依据,碧阳镇为大乡镇;宏村、西递镇为中等乡镇;渔亭镇、宏潭、洪星、柯村、美溪乡为小乡镇。

乡镇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核定:碧阳镇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9名;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各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均为7名;宏潭、洪星、柯村、美溪等4个乡各设2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均为5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外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对外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各乡镇财政所不再单独设置(人、财、物全部划入所在乡镇政府);各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编制维持不变,人员逐步配备到位。

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机关、人武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专(兼)职人员承担。

全县核定乡镇总行政编制224名,各乡镇具体编制数由县编委核定后下达,乡镇可在留有适当空编前提下自主设置岗位。

各乡镇按所有工作有岗位、有人员承担的要求,不同岗位人员可以相互兼任,具体由乡镇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合理、综合设置,自主确定。各综合性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人员编制较多的可增配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三)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单位

根据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事业单位自身功能特点,进一步改革和整合乡镇现有事业站所,实行分类管理。

剥离原受委托承担的部分行政职能。乡镇事业单位原受委托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收归乡镇政府。整合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农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功能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

改革范围和对象:全县乡镇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在职人员(不含中小学,卫生院下同)。

改革管理体制,综合设置机构:全县乡镇事业单位除林业站、国土所外,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文化广播电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经站、水利站、计生所、蚕桑站、畜牧兽医站)全部撤销,统一设置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挂计生所牌子)。

“为民服务中心”根据当地产业布局、生产规模、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等实际按事设岗,可分别设置农技(茶、桑、果、蔬菜、水产、畜牧兽医等)、农机、水利水保、文化广播、计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设置由业务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设置)。条件成熟的乡镇,“中心”部分岗位可不再设置,其服务职能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转移。

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全县核定乡镇事业总编制为169名。其中: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编制核定为117名;乡镇林业站编制核定为39名;国土所编制仍为13名,维持不变。“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人员较多的可增设副主任1名);国土所、林业站设所(站)长1名。各乡镇具体编制数由县编委核定后下达。

经费供给形式与管理体制:“为民服务中心”、林业站(部分自收自支人员原经费供给渠道维持不变)、国土所为财政全额供给股级事业单位。其中:“为民服务中心”隶属乡镇管理,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国土所、林业站分别隶属国土局、林业局管理,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四)创新乡镇工作机制

理顺县乡关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凡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政府,应由县级政府部门完成的行政事务,实行以县为主、乡镇协助的体制,确需乡镇协助或委托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凡派驻在乡镇的机构,要服从服务于乡镇工作大局,其业务工作要接受乡镇的协调和监督,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县乡结合,以乡镇为主,其工作人员调任,要充分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

提高行政效能。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工作程序、时限纪律、承办人员等要上榜公示,方便群众,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规则,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制、失职追究制,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构建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改革公益性事业投入机制。按照公益性事业“政府责任不减,财政投入保障”原则,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年度公益项目,并按照服务项目种类、数量和标准核算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按服务项目核拨经费,按照“政府购买、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运行机制,向有资质的组织或个人购买,实行以钱养事。改革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人事关系制,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和服务对象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工资分配机制。实行职工薪酬与服务绩效挂钩工资制度,建立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以技术承包、技术参股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产销大户的生产经营,保护他们合法的技术服务所得。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选任由各乡镇按照《*县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工作人员岗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各乡镇按照《*县乡镇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实行双向选择。未上岗人员优化配置按照《*县农村综合改革人员优化配置办法》办理。林业站、国土所人员参照执行,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乡镇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实行全员聘用制、人事关系制。计生所部分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按*人字〔1*9〕204号、*人字〔20*〕73号文件规定办理;原水利站差补人员择优录用。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文3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1号、国发[]21号文件和省免征农业税试点的相关要求,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积极稳妥推进配套改革,注重体制和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努力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确保经费稳定增长、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综合配套改革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必须突出发展主题,坚持有利于发展、强区裕民的原则。通过改革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发展促进改革。

二是着眼全局,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综合配套改革涉及到利益关系调整,必须从全局出发,认真落实政策,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稳妥推进,把握改革重点的原则。综合配套改革既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又要突出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按照“小政府,大服务”改革方向,精简机构,裁减冗员,理顺关系,大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从根本上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从而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四是民主决策的原则。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敏感问题,尊重实践。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按民主程序决策。

五是协调一致的原则。局部服从全局,坚持整体配合。上下协调,形成合力,防止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干扰改革。

二、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1关于乡镇布局

综合分析我区乡镇布局、区位和服务城市的职能,区三个乡镇分布在市四周。这次改革不进行乡镇撤并,仍保持原有乡镇数量和名称,但各乡镇要结合这次改革精简机构,优化干部队伍,调整理顺职能,合理地做好合村并组后的完善配套工作,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优化、整合资源。

2乡镇党政机构设置

根据乡镇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乡镇党政机构设“三室一所”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共青团和妇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经济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财政所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等工作。

3乡镇事业单位改革

大力整合乡镇站所。改革后乡镇原则上设置“两个服务中心和若干站所”即: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畜禽防疫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计生站、文化站五个站所,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分类管理的原则。原农科站与农机站合并为农业站。乡镇服务中心、乡镇站所实行区乡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利用非国有资产,依靠自有的技术和服务手段,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开展有偿服务的经营性的单位,一律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或中介组织,不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

原则上实行专业归口,大力整合乡镇站所人才资源。以发挥专业人才特长。乡镇政府在调动人员时必须经区主管局同意、人事局批准方可调换人员,严禁乡镇自行调整站所工作人员,以保证乡镇站所人员素质逐年提高;站所人员不均的通过这次改革予以调整,将业务量少的站所的多余人员充实到业务量大、人员短缺的两个服务中心”和站所

4规范上级派驻机构

使用乡镇行政编制。法院、公安、司法、工商、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可向乡镇派驻机构。工商、地税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原则上按经济区域设置。派驻乡镇机构的经费不得由乡镇承担。乡镇设立人武部。

5核定乡镇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三个乡镇均属较大乡镇,重新核定乡镇编制。经省政府批准。每个乡镇领导职数5名(不含武装部长、虚职和挂职锻炼职位)行政编制23个,事业编制35个。改革后,全区乡镇行政编制核定为69个,乡镇事业编制核定为105个。重新核定的事业编制实行财政拨款,编制数额由省实行总量控制,五年内不得突破。

实有人数71人,三个乡镇现有行政编制74个。其中,乡编制25个,实有人数24人;乡编制22个,实有人数21个;镇编制27个,实有人数26人。改革后每个乡镇行政编制为23个,乡需精简编制2个,精简人数为1人;乡将增加编制1个,充实人员为2人;镇需精简编制4个,精简人数为3人。

实有人数129人,三个乡镇现有事业编制105个。其中,乡编制35个,实有人数38人;乡编制35个,实有人数47个;镇编制35个,实有人数44人。改革后每个乡镇事业编制为35个,需精简人数为24人,其中乡需精简3人;乡需精简12人;镇需精简9人。

6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

择优任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岗位需求组织竞争上岗,乡镇机关公务员要按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配备专业人员,留住业务骨干,并按照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全员聘用制。

7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指导意见》政办发[]29号)及有关政策予以安置。保证思想稳定、不增加财政支出、不增加社会压力,对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确保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流人员,实现分流人员的平稳过渡,逐步消化。

1对富余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报组织部门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妥善予以安置。一是担任乡镇“三大办公室”主任,保留原职级待遇;二是免去现任领导职务,离岗学习深造或参加区里的临时性中心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三是对年富力强、熟知农村工作的副职人员,可安排到村一级任村书记;四是采取组织手段,调整交流。除上述安置办法之外,乡(镇)领导干部采取自愿报名,离岗、离职创业,享受区委、区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区委、区政府鼓励有能力的乡镇领导、干部领办企业或到企业任职,三年内保留原工资待遇;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提前离职、离岗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离职、离岗;经组织考核不称职或因健康原则不能坚持工作的免去领导职务。

2乡镇行政一般工作人员。提高综合素质;二是一定时期保留级别、工资等福利待遇的情况下,企业和村任职和自主创业;三是组织调整交流;四是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提前离岗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离岗;五是列编外待岗,等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考核优先上岗。

3对乡镇富余人员要进行分流。工资逐年递减,三年内完成,公司实行独立法人,自负盈亏。

乡镇还可通过其它有效途径安排富余领导和工作人员。

8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运行模式,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新形势的要求。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区里要严格控制面向乡镇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原区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改革后。不转移给乡镇承担;需要乡镇政府协助完成的工作,乡镇政府只提供服务,不承担责任;需区里和乡镇共同完成的工作,区里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并赋予必要的权力。

三、推进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区乡两级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重点投向农村,并逐步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原来由“三提五统”承担的农村社会事业经费纳入区、乡财政,打足预算,不留缺口。

2继续实行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本着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从年起全区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通昌政发[]1号)已经统一实行了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即:划分收支范围,体制收入按比例上解,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定五年”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经过两年的运转,运行态势良好,极大地调动了乡镇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乡镇经济长足发展,乡镇财政实力增强,乡镇各方面工作都有很大起色。实践证明,乡镇一级财政体制有利于乡镇小城镇建设和乡镇经济发展,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继续实行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一是加强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及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力度,坚持预算审批制。保证不挤占,及时足额拨付。财政对村的补助经费,乡镇财政所要及时足额地拨付给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区审计局负责对乡镇财政审计,区农村审计工作站负责对村级财务、村干部离任审计及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结合这次改革,区税改办将重新核定乡镇各项转移支付指标。三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乡镇年初要制定预算计划,支出项目要明细分列,各项支出要打足预算不留缺口。乡镇预算计划要报区政府审批。经乡人代会通过方可执行。

3合理划分事权财权。打足预算,不留缺口。

4明确财政支出责任。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乡镇;区政府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留资金缺口,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配套资金;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支出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乡镇政府的承受能力。该乡镇负责的事情,必须由乡镇自行解决。

规范乡镇财政的收支。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分类管理的原则,区级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大力整合乡镇站所。

四、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按照《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要求。

1落实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责任制。区政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经费的统一管理。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积极筹措资金,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各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对外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建立政府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遇到问题。

2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按照省有关部门核定给区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格新聘教师录用条件,淘汰不合格教师。全区乡镇中小学教职工一律实行聘任制。

3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规定。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部分,统一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拨付区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教育,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逐年有所增加。调整优化教育投入结构,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投入占整个教育投入的比重,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教职工工资由区级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标准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由区财政按照省定标准统一拨付。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区、乡两级政府要从教育经费中划定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切实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

4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区范围内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保证农村义务教育需要。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质量。

五、完善六项配套措施

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根据《关于研究探索化解乡村债务办法的指导意见》《省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欠税清理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1探索和完善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办法。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总的原则是制止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

一是严格制止举新债。各地各部门在农村办任何事情都必须量力而行。决不能通过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举债和担保贷款上项目或向乡村两级组织转嫁支出。今后,谁举债谁偿还,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二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各乡镇党委和各有关部门。对乡村两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实。按债务构成和成因分清类型,主要是分清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欠债、乡办和村办企业欠债,明确偿还责任,分清银行贷款、财政支农周转金、事业单位借款等多种债务类别。分清兴办乡镇企业、农村电网改造、垫付农民农业税、公益事业建设费等举债类别,明确偿还责任,探索债务化解办法。

三是妥善处理税费尾欠。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税费尾欠。暂缓清收,以后再作处理。对改革后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制定还款计划,依法逐步清收,具体工作由区农经局负责。

2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上限控制、贫困户适当减免的原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按照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不得变成固定收费项目。一事一议”筹资上限为每人每年15元。注重实效、控制上限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农民自愿通过劳动积累在村里为自己办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应当允许和鼓励。具体办法由区农经局制定。

3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同时加强服务,强化监督,坚决防止“隐形”负担的发生,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区、乡两级不得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和项目。严禁村级举债垫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共同性生产费。

第一。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第二。严禁村级举债垫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共同性生产费用,农经局每年对农民负担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第三。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坚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加重农民负担举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区、乡农村审计站和农民负担监管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大案要案,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具体工作由区减负办负责。

4规范和完善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制度。各类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利用各种手段强行服务、强制收费,严禁不服务也收费。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群众公开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增强透明度。

5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优待抚恤、医疗救助等制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卫生防疫体系。试点基础上,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

6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和吉政发[]11号文件。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保障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一是对至今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要结合这次改革在年底完成;二是全面清理二轮土地承包中的遗留问题;三是全面清理农村承包合同;四是妥善解决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由区农经局制定出工作意见。

六、实施步骤

综合配套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分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区税改办要培训乡镇税改人员。摸清乡镇基本情况底数,制定实施方案,报区税改办审批。

研究政策措施,第二阶段运作实施。组织实施。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后,按步骤组织实施。

做好自查自检,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区税改办按区里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阶段性总结;申请区税改办对进行检查验收,准备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对未达到阶段性目标的限期整改完成。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亲自抓,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改革工作,亲自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各乡镇都要根据综合配套改革的任务需要,充实和加强税改办力量,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交通工具,保证税改工作正常进行。

2搞好部门配合。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改革发展的全局高度。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保证改革任务的完成,区税改办协调各相关部门成立五个专题组,一是乡镇机构改革组,由区组织部、人事局牵头,负责核定乡镇编制、领导职数,制定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和人员分流具体政策,做好富余领导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二是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三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组,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涉农配套措施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制定化解农村不良债务办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等,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优待抚恤、医疗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改革。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乡镇政府搞好改革。

3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按照省里统一口径搞好宣传。向乡镇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讲清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改革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各层面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之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文4

一、高度重视,开展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镇在沿海地区务工的农民陆续返乡,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将会逐渐增多,给我镇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带来诸多困难。如何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及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困难,是摆在镇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各单位、村(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件大事。各单位、村(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面开展返乡农民工各种服务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确保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以及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保所,由罗永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光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和安排部署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单位、村(居)按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等。办公室电话:2746638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听取相关单位、村(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三、明确职责,认真抓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

主管单位部门要深入村组开展调查,切实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建立动态台帐,定期向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辖区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结合本镇实际,开展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帮助解决返乡农民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辖区内返乡农民工的稳定。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一对一,手拉手”、“共渡难关,爱心援助”等活动,及时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要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建网等平台,开设专栏,定期适合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的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准确快速的信息服务;通过村级远程教育网点,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认真开展流动党员“五服务五到位”的工作,把返乡农民工中的党员及时纳入教育管理,组织他们参加正常的党组织生活。

镇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报道全镇各单位、村(居)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的好政策和典型做法,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镇社保所:要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台帐,及时、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动态管理;为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推荐、鼓励自谋职业,引导自主创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帮扶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百日活动”;积极与省内外用工企业联系,与上级人事劳动主管部门沟通,大力实施劳务输出,缓解就业压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打击非法职介,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镇卫生院:要配合做好返乡农民工医疗和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看病就医工作和返乡农民工子女的计划免疫工作。

镇民政办:对返乡农民工在就业或创业前生活困难,符合《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镇派出所:及时掌控返乡农民工情况,做好治安秩序维护,打击各种非法行为,保障返乡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镇计生站: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对返乡农民工计生户的帮扶活动,认真兑现计划生育“奖、扶、医、帮、优、保”政策,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非农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非农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服装裁剪、电工、焊工、微机操作、驾驶等返乡农民工感兴趣的项目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围绕“烟、菜、果、药、茶、畜禽”等特色产业开展,拓宽就业渠道,帮助返乡农民工尽快找到就业岗位。要抓好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

镇教育站:结合“两基”工作的开展,及时做好随父母返乡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镇工会:充分发挥作用,收集用工岗位,用工信息,促进就业,切实维护安置到企业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镇政法委、镇办:要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帮助返乡农民工及时处理好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镇团委、镇妇联: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妇委会的作用,从思想上引导广大返乡农村青年和妇女群众,正确对待暂时困难,坚定信心谋发展;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提供创业平台,促进就业创业;鼓励思想解放、视野开阔、素质较高、带动力强的返乡农民青年参加基层团组织、妇委会的管理,为家乡发展建设献计出力。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宣传镇党委、政府帮助和扶持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及时反映返乡农民工的愿望和需求,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返乡农民工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要把返乡农民工中的党员吸收到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来,让他们参加正常的党组织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及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每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报送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文5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县制定上报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月×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刚才,*副县长传达了省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精神、要求和我县《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入了组织实施阶段。下面,我就做好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他各项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乡镇(街道)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担负着管理农村事务和服务农民的重要职责。乡镇(街道)执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这就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权组织建设,提高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科学发展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使乡镇(街道)真正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有效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有活力、高效能的一级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乡镇(街道)处于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最前沿,直接面向农村和农民,在构建服务型政府方面更具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一方平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__实际看,目前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历次改革,虽然乡镇政府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提高乡镇政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发挥主导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创新,不仅需要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也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引导和组织实施。近几年来,各乡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民办实事,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但仍面临土地资源约束、建设资金不足、人才资源短缺、村庄规划滞后等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消除影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增强乡镇组织动员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维护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县的和谐。当前,全县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准确把握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和条块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创新体制机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三农”工作,把握重点,着力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现阶段乡镇(街道)重点履行好以下四个方面的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设置“为民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制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社区建设,促进农村和谐。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为化解“三农”问题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推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基层政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势所趋。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乡镇(街道)干部要充分认识和领会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把推进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把这项关系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一)确保克期完成

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均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为确保体制和管理方面的上下衔接,推进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这次改革,根据省委云发〔×〕×号、玉发〔×〕×号、玉复〔×〕×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印发了《__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省、市要求必须于今年×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要实行倒排时间工作制度,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快职能转变

经过多次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了进一步转变,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薄弱,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政事不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工作效率还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已影响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的全面履行,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度和质量,影响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服务“三农”的能力。通过改革,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定位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更好的推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

四、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没有把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为改革的任务,而是把转变职能、理顺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和重点:

(一)要抓好转变职能这个核心

转变职能是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关键所在。根据现阶段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能,结合__实际,一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农村发展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二要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健全和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三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服务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水平。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做好乡镇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通过创新服务载体,使基层组织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巩固党在基层一线的执政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此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将工作中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更加注重抓好经济、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转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要把握好理顺职责关系这个关键

长期以来,乡镇政府权责不一致的矛盾比较突出,普遍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此次机构改革把理顺职责关系、增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作为改革的一个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这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协调,明确部门和乡镇的事权、财权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街道)之间的关系,形成上下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责体系,增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要抓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这个重点

这次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不是对乡镇(街道)机构数量的简单撤并,也不是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机械合并或名称的简单变更,而是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迈出职能转变实质性步伐。各乡镇(街道)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始终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通过创新服务工作模式、服务机制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机构为农服务的公益。要整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建立面向群众的“为民服务中心”,采取“一站式”、“窗口式”等不同形式,推行办事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服务。健全办事制度、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广大群众真正从改革中得到便利和实惠。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

抓、负总责。县编办要做好改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各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这次会议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统筹谋划,组织专门力量,抓紧组织实施,新成立的机构在×月×日前人员调整到位、挂牌运行。各部门要关心、支持乡镇机构改革,综合设置机构,是改革的要求,不能因为改革而减小对乡镇(街道)的资金、技术等支持力度,仍然要一如既往的支持乡镇(街道)的各块工作。

(二)严肃各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加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复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推进改革,不能有令不行,各行其是,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发生。

二是严肃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拔调整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严禁以虚报人员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做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车辆和突击购买、分配住房。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组织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的资产清理、登记和移交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严肃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认真保管好文件资料和档案,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机构改革期间,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机构改革纪律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这次改革涉及乡镇(街道)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机构调整和个人安排问题上,难免会有一些不同认识和想法,甚至存在一些思想上的顾虑和波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真正关心、爱护干部职工,调整安排岗位要尽可能把

维护职工利益和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做到任人唯贤,各尽所长,努力把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做好撤并划转单位干部职工

的思想工作,要正确看待划转,正确理解和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调整变动,保持平常心态,服从调整安排,思想统一稳定,保持职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要统筹兼顾,抓好机构改革和当前各项工作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文6

1、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组合。一是以突出服务职能为重点,合理设置机构。将原行政机构5个综合办公室整合为“一办、三中心”;将原7个事业站所整合为“七个服务队”;将审批和服务职能集中,设立“便民服务大厅”。二是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优化人员组合。根据机关干部的表现和特长,对人员上岗采取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办法,做到人尽其才。

2、围绕群众点题,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广泛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利用乡村亲民接待室了解民意,并要求下村干部携带《民情日记》,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二是积极办理群众需求。做到办理内容群众确认,落实过程群众监督,服务成效群众评判。三是开展重点联系服务。通过各中心或服务队包项目、干部包企业或农户等形式,开展重点联系服务。四是实行定期回访服务。坚持定期对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回访,查找不足,限期改进。

3、强化管理措施,健全考评机制。一是建立台帐。各个中心和服务队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并分别建立了日常工作台帐、实绩考核台帐和责任追究台帐。二是注重评议。成立由乡村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企业主和知名人士等组成的“群众监评会”,监评会对乡镇干部工作每半年评议一次,年终进行总评。三是严格奖惩。乡党委把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直接挂钩。

(二)××县××镇

1、转变职能,重设机构。适应农村新形势发展需要,强化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职能,重新设立了“一办四中心一服务队”,即党政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经济和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包村工作服务队,其中,“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民政、计生、新农合、国土、劳动保障、、调解等7个岗位,实行“一站式”服务。

2、设岗定责,服务到位。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竞争上岗”的人员配置原则,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岗后,再由其按照岗位定编和业务特点选聘工作人员。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设立农业服务科员、计生科员、民政科员、经济发展服务科员等九大类56个服务岗位,为每名干部制订了详细的《职位说明书》,干部与镇政府签定了《服务承诺书》。

3、健全机制,科学管理。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全镇干部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并设立《干部流向公示栏》,每天对干部在岗情况予以公示。二是设立“乡村讲坛”,组织镇村干部讲课或听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三是全面建立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干部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用机制管干部”,量化考核。四是推行不作为干部问责制,对工作拖沓、等10种情形的干部严格问责,限期整改。

(三)靖安县香田乡

1、乡村联动,搭起便民服务平台。一是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原来分散的14个涉农单位集中到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成立亲商安商、维权维稳、计生服务、爱心帮扶、科技兴农、文明新风服务等6支队伍,配置便民服务车。三是在行政村设立帮办点,由村干部和乡挂点干部担任服务人员,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户。

2、管理规范,创新高效工作方式。一是设置规范的工作流程。凡群众来电、来访,由接待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分发,相应部门或服务队承办,实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二是分类办件。将群众诉求事项分为即办件、承办件、联办件、上报件,分别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跟踪办理制。

3、办事透明,构建开放监督体系。一是发放“三卡”联系群众。即印有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分管事务、联系电话的“连心卡”,注明各部门具体管理事务、办理程序、办事要求的“明白卡”,请服务对象填写乡政府为民办事是否满意的“测评卡”。二是健全“四制”规范操作。即受理登记制、服务投诉制、诉求制、公开评议制。三是聘请“五老”监督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代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在一些改革进展较慢的乡镇,70.6%的问卷对象认为乡镇政府职能没有转变,51.6%认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差。在转变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改革中,乡镇仍然存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我市乡镇政府没有转变职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占54%,在对这类乡镇的调查中,乡镇干部认为目前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抓经济、促发展的占50%,执行上级政策的占45%,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占8.8%,农村社会管理的占6.3%,为农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只占2.5%。可见,不少乡镇政府把发展经济和执行上级政策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对农村社会事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群众的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政府忽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想往往表现在:直接干预经济多、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少;抓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多、抓满足群众需求工作少;抓管理多、抓服务少;抓创收多、讲奉献少。调查显示,对转变乡镇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农民认为有必要的占96.9%,没有必要的只占3.1%。

2、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在对尚未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调查中,乡镇办事方便、乡镇干部服务态度好、乡镇干部办事效率高的分别只占23.8%、21.3%、15.6%,相对应的不方便、差、低却分别占31.6%、35.6%、38.2%。由此可见,此类乡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还亟待加强。究其原因,一是还没有围绕建立服务型政府转换工作体制,如没有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二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便民服务机制,服务制度不配套;三是还没有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

3、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在对改革不深入的乡镇调查中,12.5%的乡镇干部认为当前的考核机制科学有效,31.3%认为缺乏科学有效性;有17.5%认为当前的考核机制能使他们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32.5%认为不能得到发挥。这些乡镇的绩效考评机制的不完善,主要是体现在:一是岗位职责模糊,职责任务与岗位脱节,权利与责任脱节,工作与考核脱节,“大锅饭”现象严重;二是考核方式模糊,对不同岗位的考核无区别,难以分辨工作优劣;三是考核方式简单,对工作完成情况没有定性定量的分析测评,仅凭印象打分;四是民主测评走过场,无评议标准;五是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联系不紧密,对干部的激励作用不强。

三、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功能。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从转变职能,创新体制入手。调查数据显示,在乡镇干部和农民当中,认为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分别占91.3%、88.1%,要创新服务型体制的分别占92.5%、91.2%。

1、解放思想,找准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定位逐步明确为:“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执行政策”,就是结合本地实际,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用管理和服务的方式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推动发展”,就是要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乡镇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而不是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服务群众”,就是在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新农村建设、农技、民政、社保、就业、文教、卫生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促进和谐”,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乡村政权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2、更新观念,加快职能转变。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加快职能转变的前提条件。要在更新乡镇干部观念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五强化五摒弃”:一要强化“服从大局”观念,摒弃“本位主义”意识,积极支持改革,跟上全国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步伐;二要强化“不进则退”观念,摒弃“安于现状”意识,增强不改革就落后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三要强化“服务为主”观念,摒弃“管理为主”意识,尽快在思想上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四要强化“方便群众”观念,摒弃“自我中心”意识,把思想转变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上来;五要强化“争先创优”的观念,摒弃“得过且过”意识,积极建立一整套对干部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3、树立形象,强化服务功能。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紧密结合“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学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的过程中着力转变干部作风,塑造“五型”干部,树立新形象。一是塑造“学习型”干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二是塑造“创新型”干部,形成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良好习惯;三是塑造“服务型”干部,形成挂牌上岗、热情服务的良好习惯;四是塑造“责任型”干部,形成敢于承诺、勇于负责的良好习惯;五是塑造“廉洁型”干部,形成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良好习惯。

(二)搭建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规范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已被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调查中,乡镇干部和群众普遍认为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很有必要的分别占93.8%和95.2%;在已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群众表示满意的占97.5%。可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是当前转变乡镇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条重要而可行的途径。

1、以便民服务中心为着力点,搭建服务平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归并和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土管、林业、医保、计生、就业、农技、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归并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二是选好并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地点选择要方便群众办事,场所设施既要有一定标准,又要量力而行。三是选派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从机关和站所挑选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持证上岗。四是建立乡、村、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采取在各行政村设立帮办点、在村小组设立信息员的方式,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

2、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切入点,转变服务方法。把围绕群众需求、转变服务方法作为转变乡镇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首先,做到“春江水暖鸭先知”,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一是利用“便民卡”疏通群众需求渠道。将“便民卡”印上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分管事务、联系电话,并分发到每家每户,让群众清楚什么事情找谁办理。二是借助便民服务大厅收集群众需求。大厅工作人员在办理审批事项的同时,要肩负收集群众需求信息的任务,并做好记录,按职能分工转递给承办人办理。三是依靠村组“信息员”收集群众需求。建立村组“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和报送群众需求制度,对他们给予适当的补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利用干部下乡收集群众需求。干部下乡携带《民情日记本》,及时记录群众需求,带回后按职能分工转递办理。五是通过民情热线收集群众需求。设立民情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对群众的咨询及时答复,对群众的需求及时转交办理。其次,做到公开办事、科学安排、积极主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以下制度:一是“五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值班长制度。在服务中心设值班长岗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轮流担任值班长,负责协调有关事务、监管工作作风。三是“集中办理日”制度。每个星期固定一天为集中办理日,实行集中办公,其他时间则根据需要安排2—3人值班。四是干部上门服务制度。在生产特别繁忙季节或对因身体原因办事不方便的群众,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以优质高效服务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机制。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要紧紧围绕责任的落实来进行。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第一接收群众需求信息人”的责任,促其过问到底;二是实行分工负责制,强化职能单位的责任,促其负责到底;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强化承办人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实行跟踪问效制,强化责任人的落实意识。

(三)完善绩效考评,形成有效激励。调查结果显示,在占全市乡镇总数54%的改革不深入的乡镇中,普遍没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影响了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对于构建服务型政府势在必行。

1、按照“权责统一、分类考评”的原则,科学地制定绩效考评方案。首先是遵循“权责统一”的原则,把干部的工作任务(权)与工作目标(责)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行考评。一是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不仅要明确工作任务,而且要明确工作目标的完成质量和时限要求,为年度考评打好基础。二是年度考评方案的考评标准要与目标责任书完全一致,不能搞成“两张皮”。其次是遵循“分类考评”的原则,按照干部工作的不同岗位区别对待、分类考评。对包村驻点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办实事,且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认可上;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做好接待、办证、咨询和其他服务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