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范例6篇

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

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范文1

关键词 耕地抛荒;农户家庭特征;分位数回归;四川丘陵地区

中图分类号 F3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4)10-0143-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10.020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以及耕地保护问题引起了社会与学界的广泛关注,但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中西部地区至少有30%的耕地被抛荒且呈蔓延之势”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耕地抛荒涉及问题复杂,解决难度大,短期内还找不到遏制这一现象的有效办法。国内外的学者对耕地抛荒的原因进行了一定的研究:Mottet[1]、Bakker[2]、Hodgson[3]、Lambin等[4]研究了海拔高度、坡地、土地肥沃程度、气候变化等自然条件因素对耕地抛荒的影响。而Busch[5]、Prishchepov[6]、Cremene[7]、Strijker[8]、Tasser[9]从诸如人口迁移、工业化进程、土地租金结构、市场刺激措施、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产出价格以及农村通往城市的便捷程度等社会经济因素对耕地抛荒的影响。国内学者张怀献与范和平[10]、尹坤[11]、邾鼎玖[12]、杨涛[13]、肖冬华[14]、詹琳[15]、卿秋艳[16]分别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生产效益、耕地自然状况、土地流转制度等方面探析了耕地抛荒的原因。从研究现状看,共同特点之一是从宏观和中观层面对耕地抛荒的原因进行剖析;由于宏观因素的多样性与多变性,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本文认为,当前偏重宏观因素的研究存在问题:忽视了不同农户家庭在相同宏观背景下会做出不同的耕地抛荒决策。虽然郑兴明、吴锦程[17]采用Logistic模型从风险角度对农户家庭抛荒行为进行了尝试性的微观定量研究,但将农户家庭视为一个决策质点,且仅简单区分了抛荒与耕种两种情况。基于此,本文认为对耕地抛荒问题的研究并不是抛与不抛的简单二分,而是应该把耕地抛荒作为农户家庭集体决策的结果,并在这一假设之上定量分析不同的农户家庭对耕地抛荒程度的影响,从而尝试着构建一个以农户家庭为基础的耕地抛荒问题的微观分析框架。

严格意义上说,本文提出的理论并不是解释当前耕地抛荒现象是如何产生,而是解释耕地抛荒的趋势是如何被影响,两者虽然有共同点,但有必要做出区分。

1 假说的提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当前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因此耕地抛荒的决策单位也应该是家庭而不是单个农民;即在考虑耕地抛荒的决策时,不能将家庭视为一个决策整体,应该考虑家庭成员特征的交互关系――职业分布、年龄分布、教育程度、收入来源等农户家庭特征对耕地抛荒决策的影响。

1.1 农户家庭特征对耕地抛荒的影响分析

职业分布。在当前大量农业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情况下,仍有部分家庭成员留守农村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只有当留守的劳动力不足以满足土地对劳动力的最低需求时,抛荒现象才会发生(在我国当前制度下,农户家庭经营耕地面积是根据家庭人口确定的,并不是根据土地对劳动力的最低需求决定的,这意味着即使减少部分农业劳动力,也能够满足土地对劳动力的需求)。

年龄分布。年龄直接影响劳动力从事生产活动的主观意愿:劳动力年龄越大,越倾向于将时间用于休闲而不是生产活动。基于非农生产与农业生产的区别,农户家庭成员平均年龄的上升将对成员的职业分布产生影响,其趋势是利于农业生产而不利于非农生产(我们认为,随着年龄的增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成功找到工作的几率会逐渐减小,但农业生产受到的影响较小)。特别是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下,如果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活动,那么老龄化劳动力将被迫继续耕种土地。

教育程度。一般理论通常认为,教育年限越长越会促使农民选择非农职业,从而加速抛荒过程,但本文并不支持这一结论。我们认为,我国农村家庭成员接受的一般是基础性教育,其初始的教育程度并不决定职业分布(后面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家庭成员的平均教育年限为5.5年,而且农业劳动力与非农劳动力的教育年限并无显著差别)。相反,职业分布使得家庭成员建立在基础教育之上的后续教育具有“路径锁定”的效应(后续教育主要指劳动者在职业中的“干中学”产生的知识累积)。职业分布对后续教育的这种锁定使得家庭成员的职业转换并非是没有成本的,这种职业转换成本可能会抵消职业转换收益。

收入来源。通常文献认为只要农户家庭的非农收入超过农业收入,耕地就会被抛荒。但我国农户家庭收入包括农业收入与非农收入;更为关键的是,农户家庭的抛荒决策并不是取决于二者绝对值的比较,而是取决于这两种不同来源收入的效用。具体而言,“恋土情结”的存在以及农业收入对农户家庭的保障功能,使得非农收入只是补充作用。当然,随着非农收入与农业收入的差距拉大,一旦超过既定的“收入效用临界点”,即非农收入能够完全覆盖家庭成员在城市的生活成本,耕地抛荒出现的几率就大大增加。

1.2 “收入效用临界点”假说

根据上面提出的耕地抛荒影响因素,在考虑其交互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影响耕地抛荒的“收入效用临界点”假说。所谓“收入效用临界点”,是指非农收入与农业收入给农户家庭带来相同效用的点。具体来说,只有非农收入对农户家庭的收益效用超过农业收入的保障效用时,耕地抛荒才会发生(这一效用如果进行量化,可以大致等于农户家庭的部分劳动力通过从事非农职业获取的收入足够支付家庭的生活成本)。这一假说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在既定的农户家庭成员职业分布状况下,非农收入与农业收入的绝对差距对耕地抛荒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其表现为:在农业收入既定的前提下,非农收入的增长导致二者绝对差距的增加对耕地抛荒的影响是断续的,只要在效用上非农收入小于农业收入,土地就会得到持续的耕种而不是被抛荒。但非农收入与农业收入的差距增大会增加耕地抛荒的可能性,而这一可能性会在达到前述“收入效用临界点”时转变为现实;在非农收入既定的前提下,农业收入的增加则会使得农业收入在“保障效用”的基础之上产生“收益效用”,并对耕地抛荒的抑制作用是持续的,会不断地吸引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

第二,只要农户家庭成员年龄增长导致的效用变化未达到临界点,那么耕地抛荒会被抑制,原因在于:老龄化劳动力已有的知识技能结构更适合农业生产,且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完善的条件下,农业收入仍是老龄化劳动力最重要的生活保障来源。而一旦在这一过程中达到临界点,家庭成员则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彻底放弃农业生产,即对耕地抛荒的影响是断续的。虽然年龄分布与职业分布互相影响,但就一般性而言,只要没有达到“收入效用临界点”,农户家庭平均年龄的增长会对耕地抛荒起到持续性的抑制作用。

第三,农户家庭成员受到的教育程度对“收入效用临界点”影响是双重的。鉴于家庭成员受到的多为基础教育,在非农职业中的优势并不明显,使其在收入增长的并不具有持续性;而在农业生产中则更具优势,会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在非农领域知识累积过程是断续的,而在农业领域知识累积过程是连续

的(之所以是断续的,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在非农就业中经常转换职业,使得上一个职业累积的知识在下一个职业中失去作用)。

这样,家庭成员教育与知识的增长,既对耕地抛荒有推动作用,又有抑制作用。但必须指出的是,教育对耕地抛荒的抑制作用具有持续性,而其推动作用则未必(这里我们并不简单地认为教育的推动作用是断续的,因为如果劳动力在非农就业中并不进行职业领域转换,那就不是断续的)。

第四,职业收入水平对职业分布的影响依然要基于“收入效用临界点”,且也是双重的。即在未达到临界点

之前,即便基于收入来源、家庭成员年龄与教育程度的职业分布使得农业劳动力减少,但农户家庭仍然会保留最低限度的劳动力,目的在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获取农业收入带来的保障效用,因此对耕地抛荒的影响是断续的。只有达到临界点后,耕地抛荒现象才会加剧;如果职业分布使得农业劳动力增加,则农户家庭则会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逐步获取土地以满足劳动力对土地的需求,因而对耕地抛荒的影响是连续性的。

综上所述,由于“收入效用临界点”的存在,农户家庭特征对耕地抛荒决策的影响是交互且是双重的,即职业分布、年龄分布、教育年限、收入来源等农户家庭特征是交互作用的,这种交互性使得它们对“收入效用临界点”的作用存在差异,对农户家庭的抛荒决策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农户家庭特征对“收入效用临界点”的影响也就意味着对耕地抛荒决策的影响。根据前面的分析,职业分布、年龄分布、教育程度等农户家庭特征存在交互作用,这种交互性使得它们对“收入效用临界点”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具体来说,根据前面的分析,农户家庭特征对耕地抛荒的推动效果是断续性的,我们称之为具有“迁跃效应”,其对耕地抛荒的影响具有突然性与爆发性,其时间点就是前述的“收入效用临界点”(这一时间点的出现通常和家庭之外的外部因素有关,比如显著的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这一问题希望在后续的研究中得到解答);而对耕地抛荒的抑制效果是持续性的,我们称之为具有“涓流效应”,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能够持续有效的延迟“收入效用临界点”的到来,从而在长期内抑制耕地抛荒。

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2.1 指标体系及说明

表1是根据上述假说构建的指标体系。其中,农业劳动力与非农劳动力

(农业劳动力是指仅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非农劳动力是指仅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村劳动力)

的特征分别用年龄、教育程度与数量

衡量;农业成本、农业产出衡量农户家庭农业收入状况;非农收入比重

(由于调研时不便与外出务工人员取得联系,采集外出务工相关数据(工资收入、工作状况、城市生活成本等)存在困难,通过询问在家家庭成员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从而间接获取家庭收入的构成状况)

表示农户家庭非农收入状况。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指标体系加入了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这

一指标。其理由在于,假说隐含了一个假定,即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具有保障效用。但如果家庭

承包耕地面积增大,承担保障效用的耕地就可能是承包耕地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因此在实证过程中考察了这一问题。

2.2 数据来源与描述统计

2.2.1 数据来源

调研情况。调研地点为四川省A县的3个行政村、B市(县级市)的2个行政村、C县的4个行政村

(由于耕地抛荒涉及到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应地方政府要求以及科研数据处理惯例,本文不出现具体地名)。

调研发放问卷400份,有效问卷合计358份,有效率达89.5%。定量数据包括家庭劳动力情况、耕地面积、收入构成、2012年与2002年农业产出、生产成本;定性数据包括耕地抛荒的原因与特点、农户对耕地抛荒的认识与趋势判断。

表2显示,除了A县的SMG村与B市(县级市)的DPX村的旱地、水田的抛荒面积没有超过10%外,样本点所涉其他行政村的水田、旱地抛荒面积均超过总面积的10%。C县YH村的旱地抛荒面积甚至多达46%,这说明样本村的耕地抛荒已经很严重了。

2.2.2 数据描述统计

表3显示,在358份样本数据中,188户样本农户存在耕地抛荒,因此实证分析都是基于这188户农户家庭的数据。

从表3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①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低于非农劳动力。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比较严重,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约为56岁,最大值甚至达到82岁,而非农劳动力平均年龄约为26岁;农业劳动力平均接受教育年限约为5年,非农劳动力平均接受教育年限为6年。但是,农业劳动力数量与非农劳动力数量大致相当,两者分别为1.6人与1.5人。②农业产出低下,生产成本较高。产出均值仅为3 862元,而生产成本均值达到1 353.5元,由此得知从事农业生产的利润低下,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从非农收入比重也可以说明这一点――非农收入比重平均为74.59%,一是说明存在耕地抛荒的农户家庭对非农收入的依赖性较强,二是说明农民增收速度较为缓慢。③耕地经营规模偏小。农户家庭平均耕地面积为5.48亩,最大值仅为20亩。耕地规模偏小限制了规模效应,不利于分摊生产成本。

3 计量模型设定用。即如果农户家庭的部分劳动力通过从事非农职业获取较高的收入,那么其他家庭成员有可能放弃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这种可能性随非农收入的增加而增大,并在临界点达到时产生“迁跃效应”。

“举家外出”就是例证,这种情况下的耕地抛荒就是农户家庭的承包耕地面积;当然,这种情况排除了“通过土地流转避免耕地抛荒”的可能性。

农业投入产出。①生产成本。农业生产成本的所有分位数回归都没有通过检验,因此对耕地抛荒没有构成显著性的影响。原因在于:对于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而言,从事农业生产是其生活保障所在,生产成本只是减少了农民收益,但并不能迫使农户放弃耕种土地,否则生活保障就会失去来源;对于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农户而言,农业生产成本对其影响更小,因为其家庭的收入主要来自非农收入,生产经营决策较少地受到农业生产成本的影响。②产出。农业产出在0.25,0.5,0.75,0.95分位的分位数回归中,除了0.25分位,其余均在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检验,其回归估计值为负且较为稳定;说明无论耕地抛荒面积多少,农业产出都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

非农收入比重在0.95分位的分位数回归中,在1%的显著水平通过检验,其回归估计值为正,说明非农收入比重仅在耕地抛荒严重的情况下存在推动作用,即存在“迁跃效应”。如前所述,非农收入对耕地抛荒的影响是断续的。在未达到“收入效用临界点”之前,非农收入比重上升并不会增大耕地抛荒的面积,只是增加耕地抛荒的可能性;而这一比重一旦达到“收入效用临界点”,可能性就会转变为现实性。

耕地面积。耕地面积在0.25,0.5,0.75,0.95分位的分位数回归中,均在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显著检验。其回归估计值分别为0.119 0,0.254 7,0.370 7,0.496 8,说明伴随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增加,对耕地抛荒的影响越大。

5 简短的政策建议

鉴于农户家庭特征通过“迁跃效应”与“涓流效应”对“收入效用临界点”的不同作用,本文认为需要通过相关措施解决愈演愈烈的耕地抛现象。简短的政策建议如下:

注重对农户家庭成员的人力资本投入。这种人力资本投入,除了要加强基础教育的投入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家庭成员进行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一方面有利于“涓流效应”的发挥,持续抑制耕地抛荒;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本对职业分布的锁定效应,增强农业劳动力的稳定性。

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注重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会改变生产要素配置的比例,以科技进步部分代替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从而缓解农户家庭职业分布变化对耕地抛荒产生的“迁跃效应”。同时,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将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增加农业生产的收入,从而有效发挥其对抑制耕地抛荒的“涓流效应”。

提高耕地的“保障效用”。一方面可以建立和完善诸如“粮食直补”等土地耕种的利益补偿机制,使得土地不仅具有保障作用,还有收益作用;另一方面对于长期抛荒的农户家庭,实行一定的惩罚机制,在维持其基本的承包权基础上可以收回其对土地的经营权,从而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应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通过土地经营权甚至是承包权的流转,将耕地集中于那些急需扩大土地规模的农业大户手中,使其逐步向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转变,为抑制耕地抛荒的农户家庭特征因素发挥“涓流效应”提供条件,从而有效抑制耕地的抛荒。

参考文献(References)

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范文2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宜万铁路、沪蓉西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项目相继动工,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失地农民逐渐增多。为了解当前我市失地农民现状,市委政研室近期专题对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及城市建设导致农民失地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失地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宜万铁路、沪蓉西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及城市建设征地数量较大的龙凤、白果、崔家坝、白杨坪等4个乡镇及舞阳坝、六角亭、小渡船等3个城区办事处。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因国家重点工程及城市建设而失地的农民共有7453户约24000人,共失地10150亩,户均失地1.36亩。

㈠宜万铁路建设导致农民失地情况

宜万铁路恩施市段全长65.5公里,自东向西途经白杨坪、龙凤坝、舞阳坝、小渡船、六角亭、白果、屯堡等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7个村。全线共征用耕地3246亩,涉及农户2073户,户均征地1.57亩。按照《宜万铁路恩施段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最高为8800元/亩(一类耕地),最低为4505元/亩。目前铁路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已基本兑现到农户(仅约300万元未兑现),共补偿资金2993.03万元(含青苗、地面附着物补偿等),亩均补偿9221元,户均补偿14438元。其中枫香坪、白杨坪、安家堡3个火车站建设征地462亩,涉及农户348户,补偿总金额376.3万元,亩均补偿8146元,户均补偿10813元。

㈡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导致农民失地情况

沪蓉西高速公路恩施段全长93公里,途经崔坝、白杨坪、龙凤坝、舞阳坝、六角亭、白果等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宜恩段经崔坝镇、白杨坪乡、龙凤镇10个村,2004年3月9日开始征地拆迁,2004年4月开工建设。该段共征用耕地1928.48亩,涉及农户1678户,户均征地1.15亩(宜恩段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最高为8800元/亩)。目前安置补偿已基本结束,共补偿资金1771.98万元。恩利段经龙凤坝、舞阳坝、六角亭、白果等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1个村,征用耕地2660.26亩,涉及农户2575户,户均征地1.03亩。该段于2005年8月20日开始征地拆迁,目前征地工作已基本结束,补偿兑现安置正在进行之中(恩利段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现未正式公布,预计略高于宜恩段)。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㈢城市建设及其它重点项目导致农民失地情况

近年来,城市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城区“三办”一部分农户的耕地被征用,涉及到的主要建设项目有许家坪机场改扩建、硒都工业园建设、大龙潭水电枢纽工程、忠武天然气(西气东输)工程、湖北民院扩建、学院路改扩建等。据统计,目前城区“三办”因城市建设共征用农民耕地2315.26亩,涉及农户1127户,户均征地2.051亩,被征地农户占“三办”总农户数的5%,被征耕地占“三办”耕地总面积的5.3%。城市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普遍高于“两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如舞阳坝机场改扩建、硒都工业园建设及湖北民院扩建兑现到农户的征地补偿费均为2.52万元/亩(其中安置补偿费2.32万元/亩、青苗补偿费0.18万元/亩),另外地面附着物还有适当补偿。学院路改扩建的耕地补偿费则更高,工程建设前期征地补偿费用约3万元/亩,后期补征地的补偿费用则高达约5万元/亩。其补偿标准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规定,我市属五类地区,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为800元/亩,按这个标准的8—10倍计算,城市非农建设兑现到农户的补偿费应为5万元左右。

二、失地农民生活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和工程所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千方百计做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的损失。从总体上看,全市失地农民对补偿安置比较满意,生活相对稳定。特别是居住在城镇周边,并且有经济头脑或具备一技之长的农民,他们利用征地补偿资金从事个体经营或其他生产,现金收入有较大提高。如龙凤镇三河村刘官海,在“两路”建设中被征地2.7亩,获得补偿资金2.25万元,补偿资金兑现后,刘官海便让儿子购买了一辆农用车,专门从事贩鱼;自己则进一步扩大家里的豆腐作坊,同时兼种剩下的1.5亩耕地。目前,刘官海全家的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左右,生活状况大大好于耕地被征用之前。但是,从全市总体情况来看,征地导致农民收入下降,生活失去保障的现象比较普遍。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全市7457户失地农民中,643户生活状况较好,预计年人均纯收入可超过1638元(200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占总数的9%;4811户农户生活状况一般,人均纯收入能保持在1638元左右,占总数的65%;2005户农户生活状况较差,人均纯收入明显低于1638元,占总数的26%。农民失去土地这个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后,成为了“种田无地,经商无本,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社会弱势群体。

㈠种田无地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近年来,“两路”等国家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征地数量大,造成一部分农民失去全部耕地或大部分耕地。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两路”建设及城市建设共征用1933户的3765.7亩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农户占全办总户数的14%,征地面积占全办耕地总面积的13.7%。而且,有的乡镇征地后,若干农民都失去大部分耕地。如龙凤镇被征用耕地的农户中无地农户104户,占17%;失地80%的473户,占75%;失地80%以下的55户,占8%,也就是说,被征用地农户中大部分农户都基本或全部失去耕地。从全市来看,全市7453户失地农户中,耕地被征用80%以上的农户约1490户,约占20%;被征用60%—80%以上耕地的农户约1640户,占22%。耕地被基本或全部征用后,长期以来以种田为生的农民便失去了根本的生活保障。即使耕地没有被完全征用,但剩下的耕地非常有限,仅能保证种植自食的蔬菜,难以发展规模生产,特别是征地后剩下的边角地,耕种难度大。

㈡经商无本

从征地情况来看,“两路”建设共征用耕地7834.35亩,占全市国家重点项目及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总数的77.19%;城市建设及其它重点项目征地仅占22.81%。从征地补偿来看,从“两路”征地补偿标准较低,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最高为8800元/亩,沪蓉西高速公路宜恩段最高为8800元/亩(恩利段略高),这些补偿费用仅为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城市建设征地补偿标准高一些,目前也仅为5万元/亩。农民土地被征用后,生活必需的一部分或全部粮食、蔬菜、肉类都需要到市场上购买,部分农民房屋拆迁安置费往往不够新修住房,征地补偿资金基本上只能满足新建(维修)住房和维持家庭日常开支,另外还必须支付教育、医疗等不可预见性支出,用于经商、投资的资金十分有限。在对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龙凤镇失地农民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失地农民将补偿资金用于新修或维修房屋、维持日常开支的高达60%,仅有15—20%用于经商。如龙凤镇三河村彭贤光,原承包的5.2亩土地在“两路”建设中全部被征用,住房也被拆迁。目前该户仅新修了一栋住房,但补偿资金已基本用完,剩下的一部分资金勉强能够用于一段时期糊口,无法再投入资金用于经商或发展生产,生活陷入困境。

㈢就业无岗

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失地农民一般实行“谁征地,谁安置”的办法,但目前这种方式已逐渐被一次性支付补偿资金的方式所代替。现行自谋职业这一安置方式比较灵活,但是大部分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不强,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而我市由于经济发展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就业岗位十分有限,能够就近安排失地农民就业的岗位更少。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征地1亩以上的农户有644户,涉及1247名劳动力。目前实现就业的有105人,仅占总数的8%;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或二、三产业的629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0%;外出务工的248人,占19%;未就业的265人,占总数的23%。从全市来看,失地农民中的劳动力能就地或就近实现顺利就业的不到10%,约20%的农民外出打工,约45%的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但仍处于半务农状态,约25%的农民在家赋闲,偶尔在附近做点散工。也就是说,全市有70%的失地农民劳动力均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

㈣社保无份

失地农民后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既不能享受农民的土地的保障,也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他们仅仅靠征地补偿资金维持一定时期的生活,缺乏长期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家中有困难(如家庭成员生病、残疾、年迈等)和缺乏安排的失地农民,一旦补偿资金用完后无其他生活来源,就有可能迅速转化为贫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我市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做了一些探索。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对何功伟村1户因修建烈士陵园被征地的贫困户实行“农转非”,让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对在“两路”建设、城市建设中征地数量较大的贫困户实行农村特困救助,目前已有约40户农户获得救助。但是从全市来看,因受到现有的政策限制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失地农民在生活、养老、医疗等方面缺乏最基本的保障。

三、对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失地农民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随着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一部分农业用地必然会转为建设和工业用地,但目前失地农民已成一个较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若不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必将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失地农民问题,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全力建设和谐社会。

㈠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贫有所济

农民为国家经济建设出让土地,失去了他们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同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应建立相应的生活保障机制,作为推进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取消政策限制,对人均耕地少于一定数量的失地农民,可自愿申请转为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后,失地农民享有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同时享有现有生产资料经营权(如少量耕地、林地等)及农民的有关优惠政策,若生活特别困难,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纳入城市低保。实行失地农民贫困救助制度,对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民按月发放救助金。

㈡建立基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采用政府、村集体、个人三者共同承担的方式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即从农户土地补偿费中拿一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村的土地补偿费中拿一点、政府从土地收益中拿一点的办法,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资金问题。从征地补偿费中划出一块,建立个人帐户,作为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失地农民,由政府和村集体按三者之间的比例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统筹费,这部分农民从征地后的下一个月即可以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男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但不满50周岁的,由政府和村集体按比例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统筹费,但需达到退休年龄后方可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16周岁—45周岁的男性、16周岁—40周岁的女性失地农民,由政府和村集体为其按比例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统筹费,其余年限的费用由其自行解决(借鉴外地经验,缴纳年限可根据其实际从事农村劳动的时间,按每两年折算为一年缴费时期的方式确定,但最多不超过15年);对于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的人员,给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当他们达到劳动年龄后,按照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进行管理。

㈢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病有所医

从土地补偿金中列支部分资金,通过合作医疗、统筹医疗等形式,建立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帮助失地农民解决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对失地农民实行住院医疗补助,失地农民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按比例报销。医疗补助基金的一部分由农民个人缴纳,另一部分由政府和村集体补助。失地农民住院后,年底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对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建立起失地农民医疗保障网,减少失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㈣认真搞好就业引导服务工作,确保失地农民就业有岗

失地农民实现就业是最好的保障,当前必须认真抓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一是加强引导教育,积极宣传新时期的新业方针、就业政策和当前的就业形势,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活习惯和择业观念,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的变化,树立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和创业意识,失地土地后不悲观,而是投身二、三产业发展或开辟新的就业渠道,竞争就业。二是为失地农民提供优惠政策和更多的就业岗位。在就业安置中,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并建立使用被征地农民数量与用地规模挂钩的制度,如对工业园区建设征地的,可以规定进园区企业每使用一定面积土地后,相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被征地农民在本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就业困难;鼓励失地农民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个体工商经营,并在场地、贷款、税费方面给予优待;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培训,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劳动技能。把被征地农民纳入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范畴,常年组织失地农民进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同时有组织地向外地输出劳动力,千方百计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比例。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范文3

关键词 耕地保护;城市化;耕地

中图分类号:F301.21文献标识码: A

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但人口多,人均耕地少,人地之间矛盾突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城镇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大量占用农村土地,特别是耕地。不可否认城镇化是最能节约土地的土地利用方式,但是在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中却存在着很多浪费土地的现象,建设与吃饭都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一、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城镇化概念最初定义:城市中心对农村腹地影响的传播过程;全社会逐步接受城市文化的过程;人口集中的过程,包括集中点的增加和每个集中点的扩大:城市人口与全社会人口比例的提高过程。

由于城镇化研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城镇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迄今为止“城镇化”仍是一个尚待深入研究的概念,不同学科或很多学者都从自己的侧面来定义城镇化。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生态学家、城市学家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给予定义,同一学科的不同学者对城镇化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城镇化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城镇化最本质的特点:使乡

村拥有与城市一样的设施和条件,也就是使农村的基础设施、社会设施建设与城市标准相同,使农民的生活与城市人口没有多少差别。城镇化过程是一种影响极为深广的社会经济变化的过程。它既有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向城镇的转型、集中、

强化和分异,以及城镇景观的地域推进等人们看得见的实体变化过程,也包括了城市的经济、社会、技术等变革在城镇等级体系中的扩散并进入乡村地区,甚至包含城市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向乡村地域扩散的较为抽象的精神上的变化过程。前者是直接的城镇化过程,后者是间接的城镇化过程。

二、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也是城市发展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基础,我国的土地资源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处境,这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

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必然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等一系列用地问题,因此城镇化必然要占用土地。但是,从理论上讲,城镇是较农业用地更为集约的土地利用形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如果说能够顺利将农村的居住建设用地置换出来,应该说城镇化非但不会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相反还会节约用地。众所周知,城市的首要特征是密集性,城市规模越大,人口密度越高,单位土地的人口和产出密度也越高,对土地的利用自然就越节约。城镇化是加强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节约了土地。如果按50年内净增5.51亿城镇人口,每个城镇人口将节约建设用地70平方米计算,这5.51亿城镇人口将节约近6000万亩建设用地。也就是说,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城镇化将在解决城镇建设用地的同时,节约出近6000万亩耕地。但问题的关键是在现行制度下,尽管大批农民进入城镇,但农村的建设用地却并没有置换出来,这不是城镇化本身的问题,而是由土地制度存在的缺陷造成的。

三、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城市规模盲目扩张造成不合理占用土地。近年来,在城市建设中出现了一种贪大求洋的不良倾向。导致城市不合理地“摊大饼”外延式扩张,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为了提高城市化水平,显示政绩,一些地方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大范围地将农村整块整块地转为城市用地,大量的农用地、耕地也随之变为建设用地。同时,多数领导尚未认识到人多地少的严峻形势,“地大物博”的影响仍停留在许多人的思想中,一些地方政府大搞形象工程,大中小城市争相建设大型广场,也占用了不少的土地。

2、小城镇用地存在着严重的不经济现象。目前,我国小城镇建设中无序扩张、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粗放经营、利用效率低下问题非常严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规划,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由于占地容易,很多小城镇缺乏约束、盲目发展、随意建设。城镇布局分散,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2)平面扩展,缺乏立体规划。小城镇“摊煎饼”式的向外扩展和“沿路爬”的“马路经济”现象严重,很少利用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3)大量土地被闲置。大面积的土地利用率低,有些甚至荒芜废弃,还有些是废弃的工矿用地,还有就是在新开发的镇区常常出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等粗放用地现象。

3、农民建房占用不少耕地。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农民的收入增加了,随之而来的是大多数富裕起来的农民把修房盖房作为投资的重点,各地农村掀起了持续多年的建房热潮。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规划及政府的有效引导,土地管理部门又监管不严,许多农村呈现出居民点向公路两侧和村发展,路边店随处可见,而且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断扩大,大量占用耕地。

四、完善耕地保护的对策,实现城镇建设和耕地保护的双赢局面

1、改革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巩固完善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强化纵向监督机制。

当前,要进一步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用地计划调配权,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土地执法监督机制,土地监察体制改革要先行一步,有步骤地试行市对市辖区、县对镇的双重领导、垂直管理体制。继续探索和完善土地与司法的监督机制和有效性。在机构建设方面,重点要加强乡镇基层管理机构建设,解决编制问题,纳入政府序列,稳定干部队伍。

2、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控制土地利用总量。要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管理,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预审。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把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挂钩。采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措施,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要把基本农田落实到每一个农户和地块,切实保护耕地,禁止以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从事房地产开发。

3、积极发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形手”的作用

统筹协调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有形手0的作用,而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手段来调节。但是,由于所处管理位置上的差异等各种原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着不同的态度。中央政府更多关注的是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宏观目标,如耕地保有量、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利益保护和社会稳定等;而地方政府则更看重本地区局部的、短期的发展目标,如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土地资产性收益等。在处理保护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关系问题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优先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分级管理体制也很难保障地方政府自觉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管理土地。在分级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的率先发展和“以地生财”及其“政绩”,以各种形式变相规避上级政府的规划管制、计划控制和审批管理,违法违规批地,圈占并低价向市场供应土地,致使大量土地被乱占滥用和闲置浪费,造成土地市场的秩序混乱。特别是,在征地中,以低价征收农民的土地,造成许多农民失地、失业、失去生活保障。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目的是要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国家土地资源利用的全局性、战略性目标能够得到落实。

4、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

我国耕地本不富余,但很多地方不能很好处理城镇化进程与粮食生产的矛盾,挤占了不少耕地。近年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征地规模过大。全国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达3.5万平方公里,圈占的耕地有43%闲置。二是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违法违规征地时有发生。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纠纷甚至,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方面的缺陷。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一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二要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三要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四要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

参考文献:

1、宋丹丹。粮食安全的耕地保障检讨及近期耕地调控思路。经济地理,2012(5)

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范文4

关键词:农村;耕地;利用现状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9013903

1 引言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活的基本条件之一,而耕地资源作为其组成部分,又因其递减性、稀缺性,位置的不可移动性和不可替代性等特征,使得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尤为重要。

分析耕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国内外学者在耕地利用集约度,耕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农户耕地保护积极性现状分析等方面均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1~9]。但这些研究大多数是基于宏观尺度对大区域或者发达地区进行的研究,而在我国,农民是耕地资源利用的主体,农户的行为和决策都对耕地资源的利用产生直接而且深刻的影响。

基于农户调查分析农村耕地利用现状,对比收入弹性,进一步探讨农户由粮食和利润需求型向利润需求型转化的动因。从而为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小区域范围内耕地质量保护和管理。

2 调查区概况与数据方法

2.1 调查区概况

本文研究的村落――平栋村,位于我国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洞口镇。地处东经110°53′~111°13′,北纬26°55′~27°05′,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6.6 ℃,年平均降水量1491 mm,自然环境得天独厚。

本文选择的平栋村有605户人口,共计2307人,其中常住人口2072人。平栋村位于城乡结合部,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面积不断扩展,该村大量耕地资源被征收占用,农户人均耕地面积减少,耕地利用压力增大,人多地少的矛盾较突出。反映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结合部农户耕地利用现状及特征,具有一定代表性。

2.2 数据来源与方法

本文采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在该村620户农户中随机抽取200户进行调查分析,去除无效问卷后,最后获得有效问卷176份。

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已有研究成果,确定耕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指标(表1)和指标评价标准(表2)[10]。

3 农村耕地资源利用及影响因素分析

3.1 农村耕地资源利用现状

3.1.1 耕地资源数量分析

平栋村共有耕地面积1147亩,占村域总面积的23%,其中水田906亩,旱地241亩。耕地总面积相对平原地区较少。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要求,城镇建设用地不断扩展,大量耕地资源被征收。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现人均耕地面积为0.50亩,为湖南省平均水平的57%[11]。

近10年来平栋村耕地面积呈下降趋势,其中水田比旱土面积下降地更快,水田由2005年的1253亩下降到2014年的906亩,减少347亩;旱土面积减少81亩。所调查的平栋村176户农户,大多数农户所拥有的耕地面积不超过3亩,比例高达80.1%,而耕地面积达四亩以上的农户基本没有。

另一方面平栋村基本没有规模化种植基地,以散户的自给自足种植为主,因此农作物种植类型以水稻为主,在水稻收割之后种植油菜、玉米,而旱地则种植一些蔬菜、花生,插种一些柑橘树。

3.1.2 耕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平栋村耕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总分S为0.74,说明耕地开发利用程度一般,而耕地面积较少,因此今后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耕地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整合零碎耕地资源,使耕地得到充分利用,提高耕地资源利用开发程度,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1.3 耕地资源集约度分析

平栋村耕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总分值S为0.95,集约度较高。但平栋村位于丘陵地区,多为梯田,不能全机械化播种与收割,规模化种植基地较少,基本为散户自给自足式种植,播种主要依靠人力,收割以动力打谷机或者收割机为主。因此今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技术投入,提高耕地的机械化集约程度。

3.1.4 耕地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分析

调查区的综合效益分值S为0.95,说明平栋村现有耕地质量较好,产量较高,产值较大。但结合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集约度,区域内需要调整单一作物生产结构,增加农作物种类,而不是依靠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增加耕地产量。

3.2 农村耕地资源利用影响因素分析

3.2.1 家庭人口构成

平栋村农户人口数主要集中在4~5人,占调查总户数的55.7%,其次是4人以下的家庭,占34%。家庭人口年龄主要分布在16~60岁,占68.6%,可见劳动力较充足,但调查发现耕地使用方式与家庭人口数及年龄分布没有直接关系。农户中劳动力相对充足的家庭选择自己耕种耕地的比重略小于劳动力欠缺的家庭。

3.2.2 农户家庭收支状况

通过数据的对比发现,平栋村农户的年收入集中在1万元左右和3~5万元,而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打工和副业。种地收入较低,导致很多农户,尤其是劳动力充足的家庭,多半会选择将耕地闲置或者租给别人,自己外出打工。另一方面农户收入主要用于盖房,供孩子上学,扩大生产3个项目,而用于扩大耕地生产,提高耕地利用集约度和利用综合效益的支出较少。

3.2.3 农户近年来耕地利用变化

近年来平栋村的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主要是由于建房占用耕地以及随着城镇化建设将耕地变为建设用地,在176户农户中,耕地荒芜现象较少(图2)。

4 结语

从调查问卷中可以发现,农户将耕地租给他人或者闲置荒芜的主要原因是种地的收入太少,通过收入弹性系数对比,远低于打工和副业收入,而盖房、看病、送小孩上学这些主要支出项目,仅依靠耕种所拥有的耕地是不够的,所以就加快了劳动力外出打工,而造成耕地荒芜的现象。平栋村可以完善利益激励机制,对耕地利用情况较好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引导农民自觉利用耕地,提高农户耕地种植的积极性,提高耕地利用效益,实现耕地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化。

目前平栋村农户基本都是以小规模散户耕种,没有集约化种植基地,农作物种植的技术投入较低,耕作方式较为落后,因此应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的支持,尤其是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支持,对农户耕种技术和技能进行培训,提高农作物种植技术与效率,让农户从耕地中解放出来,从事其他产业的工作,在充分合理利用耕地的同时增加农户的收入,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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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邵秀秀.三峡库区农户耕地利用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D].重庆:西南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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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 琳,张凤荣,吕贻忠,等.耕地利用集约度的变化规律研究[J].中国农业科学,2008,41(12):127~133.

[5]郇红艳,谭清美,朱 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耕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因素及区域比较[J].农业工程学报,2013,21(29):201~213.

[6]刘军平.当前农村耕地流失及其控制对策刍探:以河南省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0(4):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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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美球,周丙娟,邓爱珍,等.当前农户耕地保护积极性的现状分析与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7(1):114~118.

[9]夏九牛,张 坤.耕地保护条件下农村居民点布局的问题剖析与优化对策[J].上海国土资源,2013,34(3):34~37.

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范文5

关键词 耕地;综合价值;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中图分类号 F301.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9-0032-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9.006

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农地非农化速度过快等问题一直被理论和实践部门所关注。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征地补偿较低,为此,国家也多次出台政策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理论界也就如何合理补偿被征地农民展开了众多研究[1-2,5-6]。但是,由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制定的基本思路忽略了农地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因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地征收补偿偏低的问题,由此引致的被征地农民权益受侵害、地方政府强烈的征地偏好等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也难以根治[3-4]。然而,由于农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在现有的市场体系中难以直接量化,使得以农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价值为基础制定征地补偿标准面临较大的困难。有鉴于此,本文从耕地综合价值的构成出发,分别讨论其价值量化评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以确定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农地征收补偿标准并讨论其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1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构成及测算方法价值源泉于其功能或效用,因此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就我国的实际看,耕地资源的功能可概括为产出农产品的经济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的生态环境功能、提供就业岗位与粮食安全的社会保障功能。一旦耕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后,这三大功能基本消失,代之而存的是作为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功能。因此,从国家层面而言,制定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应该涵盖这三大功能所产生的价值,使被征地农民由于失去耕地而损失的各种功效能得到有效的弥补或替代。

1.1 耕地资源经济价值测算

耕地产出农产品所形成的经济价值的测算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农地价格评估体系,普遍应用的方法是收益还原法。其基本原理是将待估耕地在未来各年预期的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率折现到评价期日总收益。其计算公式为:

P=(a/r)×[1-1/(1+r)n]

(1)

公式1中P表示耕地经济价值、a表示耕地年纯收益、r表示耕地收益还原利率、n表示使用年限。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所以可理解为农民对农村土地拥有无限期的承包经营权。此外,正常耕作下的耕地生产能力也是永久性的,因此测算耕地的农业经济价值时,n可以看作无穷大,则公式1可简化为:

P=a/r

(2)

耕地年纯收益a 等于耕地经营总收益减去总成本。耕地的总收益包含了耕地的年产值和国家种粮补贴两个方面。总成本主要是生产成本,包括物质投入费用和人员工资费用等。

耕地收益还原利率一般以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作为土地还原率,安全利率选用一年期存款年利率,再考虑风险调整值。由于耕地经营的未来风险相对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文取2007年一年期存款利率4.14%为还原率。

1.2 耕地资源社会价值测算

耕地社会价值可以归纳为社会保障价值和社会稳定价值。其中社会保障价值主要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价值、就业保障价值、医疗保险价值三部分构成。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 第9期1.2.1 耕地资源养老保障价值的测算

在测算耕地社会保障价值时,根据“被征地农民相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政策原则。设定失地农民以城镇居民平均工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时可每月获取基本养老保障。其基本养老金Mp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3)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退休年龄是50岁、55岁和60岁的,计发月数分别是195,170和139,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是个人工资的8%,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从当前到退休为止累计工资的8%除以计发月数。

根据求出的失地农民退休时可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可计算失地农民应趸缴的养老保险费,此保险费也就耕地承担养老保险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Ya=(Ym× Cm + Yw× Cw)×Mp/Mo

(4)

式4中Ya为平均年龄为 a时保险费趸缴金额;Ym为a年龄男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Yw为a年龄女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Cm为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Cw为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Mp为农民基本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Mo 为月保险费基数(取100)。

1.2.2 耕地就业保障价值的测算

就业保障价值主要体现在耕地资源可以提供就业机会,吸纳农村劳动力。由于农民本身受教育年限不高,又缺失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其失地后非农就业竞争力十分脆弱,因此耕地对于农民具有再就业保障价值。根据替代原则,耕地这部分价值可以采用城镇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来计算耕地对农民的就业保障价值。参照城镇居民失业保障办法,假定农民从被征地失业到退休前一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则耕地就业保障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Y={[(bm-a)×Cm+(bw-a)×Cw]×Mc}/N

(5)

式5中Y为耕地就业保障价值;bm为男性公民的退休年龄;bw为女性公民的退休年龄;a为公民平均年龄;Cm为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Cw为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Mc为年人均最低生活保障金;N为劳均耕地面积。

1.2.3 耕地医疗保险价值的测算

目前农村医疗保障费用仍依附在耕地之上,因此耕地征收补偿中应加入医疗保险补偿。设定农民因土地征收,身份转变为市民,为了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被征地农民应缴纳的医疗保险的费则为耕地征收应承担的医疗保险价值补偿额,其计算公式为:

YM=M/r

(6)

式6中YM为医疗保险价值,M为农民每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r为收益还原率。

1.2.4 耕地社会稳定价值的测算

耕地的社会稳定价值主要体现在耕地的物质产品――农产品供给的保障上,其本质是耕地的生产能力保障。在耕地征收中国家收取的用于耕地生产能力保障的税费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税、耕地开垦费和新菜地建设开发基金。这些税费全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复垦整治等能有效提升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因此用这4项费用来代替耕地的社会稳定价值。

1.3 耕地资源生态价值测算

目前,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还难以通过现有的市场体系加以反映,属于非市场价值范畴,其测算方法主要是基于假设市场的条件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 Value Method, CVM)[8]。它是一种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引导被调查者偏好,进而评估物品非市场价值的特殊方法。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对一系列假设问题的回答,使被调查者表达出他们为获取或保存一定数量耕地生态环境功能而愿意支付的成本,或者不再拥有耕地生态环境功能而愿意接受的补偿,然后根据被调查者在假设市场中表达出的支付意愿或补偿意愿,建立数学模型,达到为非市场价值估价的目的。由于补偿愿意较支付意愿偏大且不稳定,现有研究一般都采用支付意愿法,因此本文拟采用城乡居民的支付意愿来测算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居民年支付意愿= 样本居民平均年支付意愿 ×居民户数×支付率

(7)

耕地生态环境价值= 居民年支付意愿 / 还原率

(8)

2 数据来源与计算结果

根据以上测算模型,分别查阅《2008年南京市统计年鉴》、《2008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等获得相应的统计资料,通过对江苏省南京市城乡居民问卷调查获得城乡居民对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支付意愿。具体的数据获取与计算结果如下。

2.1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价格计算

2.1.1 耕地经济价值计算

如公式2所示,耕地农业经济价值的测算依赖于农业生产的成本与收益。由于南京市层面主要农作物成本与收益权威统计资料缺乏,本文采用《2008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中江苏省主要农作物成本收益数据来计算南京市单位面积耕地农业生产纯收益,选取的主要农作物包括籼稻、粳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花生和油菜以及蔬菜等。测算每公顷耕地平均年纯收益时以2007年实际播种面积赋予各农作物收益权重,此外再加上2007年南京市耕地种粮补贴450元/ hm2,最终得出2007年南京市耕地年平均总纯收益为8 061.49元/ hm2(表1)。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式2,取还原利率r=4.14%,计算出2007年单位面积耕地征收应补偿的农业经济价值为194 721.9元/ hm2。

2.1.2 耕地养老保险价值计算

2006年南京市城镇居民年平均工资收入为22 086.6元,初始工作年龄参照郑功成等学者的研究结果设定为19.2岁[7],则平均工作年限为35.8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相当于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公式3计算出基础养老金为658.9元/月。全市农村居民平均年龄为43岁。本文以此代替失地农民平均年龄,退休年龄本文取55岁,则计发月数时170,被征地农民离其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还有12年根据南京市统计年鉴数据,2007年南京市男、女比例为100∶ 104,近似为1∶ 1。为了简化计算过程,取中间值55岁作为失地农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在不考虑工资和养老金利息等因素的变化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24.7元;由此,得出该失地农民应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Mp为783.6元/月。

参照中国人保2000版个人养老金趸交费率表省略/Fenxi/View.asp?id=5622,43岁投保时,公式4中Ym取20 686.72元,Yw取21 518.72元;南京市农村男女人口比例为0.51∶ 0.49,Mp为783.6元/月;Mo为100,根据公式4计算出趸缴金额Ya为165 305元,此值即为失地农民应得到的养老保险价值,也是耕地为每个农民承担的养老保险价值。

2007年南京市共有耕地24.37×104 hm2,农村人口总数为209.85万人,农村居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为0.116 hm2。由此,2007年南京市单位面积耕地养老保障价值为1 425 043元/ hm2。

2.1.3 就业保障价值的计算

根据南京市民政局数据,2007年南京市民最低生活保障金Mc为3 600元/年。另据《2008年南京市统计年鉴》,2007年南京市农村劳动力数量为122.3万人,耕地24.37万hm2,合劳均耕地N为0.199 hm2,平均年龄a为43岁。由于南京市男女性居民比例相近,公式5可以简化为:

Y=[(55-a)×Mc]/N

(9)

依据公式8计算出耕地资源就业保障价值为216 807元/ hm2。

*播种面积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2008年南京市统计年鉴》(南京市统计局编);各类作物纯收益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8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局编)提供的成本收益数据计算获得。

2.1.4 耕地医疗保险价值的计算

根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我市200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南京市2007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最低月缴费额为110元。农民每年应缴纳1 320元医疗保险费用。 2007年南京市农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为0.116 hm2,取还原率r为4.14%,则每公顷耕地资源医疗保障价值为274 860元。

2.1.5 耕地社会稳定价值的测算

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苏政令[2008]52号)规定,南京市耕地占用税税率为45元/ m2;依据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请示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32号)规定,南京市耕地开垦费标准为13元/ m2;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南京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80元/ m2;南京市政府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规定:凡在纯蔬菜生产乡(镇)、村征拨菜地和其他土地的按45元/ m2征收;凡在菜、粮兼作的乡(镇)、村征拨菜地的按30元/ m2征收。本文取中间值37.5元/ m2作为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则南京市耕地社会稳定价值为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四者之和,即为175.5元/ m2。

2.1.6 耕地生态价值的计算

耕地生态价值通过抽样调查南京市城乡居民对耕地生态环境价值支付意愿数据计算而得。实地调查在南京市市区共计完成问卷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89份。农村问卷调查完成350份,获得有效问卷325份。支付意愿调查是以家庭为支付单位,采用支付卡法询问被调查对象全家每年愿意为保持耕地的生态环境支付的金额。支付意愿调查的投标值最小为5元/户•年,最大为700元/户•年,共分为26个投标档次,城乡居民支付意愿调查结果表2所示。根据公式7、8及样本居民支付意愿,取还原利率r为4.14%,计算出耕地生态环境价值为492 894.19万元,约合每公顷20 220元。

依据以上计算,2007年南京市耕地的农业经济价值为207 750元/ hm2、社会价值为3 671 713元/ hm2、生态价值为20 220元/ hm2,合计耕地的综合价值为3 899 683元/ hm2。耕地社会价值中养老保险价值、失业保险价值和医疗保险价值的量依次为: 1 425 043元/ hm2 (占36.54%)、216 810元/ hm2 (占 5.56 %)和274 860元/ hm2(占 7.05%),表明耕地资源对失地农民具有巨大的社会保障功效(占总价值的49.15%)。根据耕地征收 不能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而且长期生活有保障的政策原则,征地补偿应对耕地的三大类功效进行替代或补偿,则2007年南京市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价格至少要到达3 899 683元/ hm2。

3 研究的结论与讨论

3.1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分配

2004年出台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规定,70%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全部补偿给失地农民,30%的土地补偿费补偿给农村集体。按照这一原则,农民应该获得70%的耕地经济价值,100%的耕地养老、就业和医疗保障价值。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稳定价值主要表现为正的外部性价值,按照经济学中外部性修正的基本方法――外部性内部化,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稳定价值也应该由农民和农村集体获得。参照土地补偿费的70%由农民获得的规定,农民应该获得70%的耕地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稳定价值,其余30%由农村集体获得。农民和村集体获得土地经济价值分别是136 503元/ hm2和58 417元/ hm2,获得的生态价值分别是14 154元/ hm2和6 066元/ hm2(见表3)。

3.2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价格与南京市现行补偿标准比较依据《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规定的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南京市每征用一公顷耕地,大约所需征地成本为土地补偿费27万元、青苗补偿费1.5万元和安置补助费34.5万元①,总和为63万元/ hm2。其中被征地农民可直接获得的补偿费用为安置补助费34.5万元、青苗补偿费1.5万元和土地补偿费18.9万元,合计为49.5万元/ hm2;农村集体获得的补偿费用为13.5万元/ hm2。

而基于耕地综合价值征地补偿费用为388.7万元/ hm2,其中失地农民获得329.6万元/ hm2,农村集体获得59.1元/ hm2。显然,基于耕地综合价值征地补偿标准,农民所获得的补偿额远远高于南京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下所得,约为其6.6倍。

南京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的农作物产出价值(即耕地的生产力属性)为主,兼顾耕地对农民的就业保障价值,体现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是以耕地所具有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价值为基础。相对于南京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耕地综合价值补偿标准综合考虑了耕地对于农民的多重效用,不仅仅计算了耕地对农民的就业效用(相当于安置补助费)和农业生产效用,也突出了耕地对于农民所具有的基本社会保障效用,如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因此,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能克服现行征地补偿对耕地资源价值补偿不全面的缺陷,完善了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范围,能更有效地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此外,耕地综合价值补偿还将耕地的生态功能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社会稳定功能也纳入到补偿范围,能更有效地消除耕地非农化配置中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更有利于耕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3.3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价格实施可行性分析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能更好地维护失地农民权益和保护耕地,但如果补偿标准过高,社会难以接受,则该标准就不具有可操作性。为此,笔者将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和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比较,以验证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区实际,规划区内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规划面积比近似为2∶ 5∶ 3,考虑到南京市现行征地主要集中于江宁区、栖霞区等城市近郊区,基准地价选取南京市工业、住宅和商业用地的最低等级基准地价②,分别为:450元/m2、2 800元/m2和4 300元/m2,将他们根据规划面积比例赋予权重后平均得到南京市非农建设用地综合基准地价为2 780万元/hm2,远远高于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征地补偿成本。即使按工业用地基准价测算,地价为450万元/ hm2,也大于388.7 万元/hm2的耕地综合价值征收补偿价格。因此,采用新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在现实中可以承受的,只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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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Compensation Standard of Land Expropriation Based on Comprehensive Value of Cultivated Land

ZHU Peixin BU Tingting WU Zhengting

(College of Public Management,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5, China)

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范文6

关键词:人文地理环境;农业长足发展的条件;自然和小农经济;创生与融合

中图分类号: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06(2005)01-0000-08

得天独厚的人文地理环境

“世界屋脊”与海平面的巨大落差,使中国的自然环境变得十分复杂:在气候上,纵跨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和寒温带,几乎包括了各种气候类型,从而构成一个以温带为主、十分有利于农耕文明长足发展的大环境。而且,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说:“土壤与气候结合得很好。每年天气暖和的几个月里,季风雨降临,使农作物能一年两熟;这种情况与中东和欧洲迥然不同。”[[i]](P67)“适应农作物生长的夏季几个月里,季风给东南亚大部分地区带来了充足的雨水,而在欧洲,雨水多半集中在草木不生的冬季几个月里。”[[ii]](P323-324)其实,这种情况不仅是中东和欧洲,就连美国、印度等国家也无法比拟。美国公理会传教士明恩溥就说过:“在中国,冷热的交替并不像我们伟大的共和国所看到的那样毫无规律、无法预测、变幻不定,而是平稳、井然有序的……中国人的日历把二十四时节的其中一个定为‘霜降’。几年前,霜降是十月二十三日。那一年,直到十月二十二日,都一直无霜,恰好在二十三日的凌晨,大地辅上了一层白霜……从未看到过有超过他们历书上所确定的日期三天的反常情况。”[[iii]](P216-217)印度的农业则全依赖季风的正常与否,“每当季风推迟,就会给印度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只要这类现象连续重复二、三年,那就是一场饥荒”[[iv]](P53)。

在地形上,中华大地则从西往东倾斜,形成从西北的青藏高原、中部的丘陵地带到东南沿海平原,落差世界第一的三级台阶式、极为丰富而又复杂的地貌,更有众多江河湖泊所构成的水系穿插其间,因此,尽管中国的可耕地仅占全部领土面积的10%左右(领土面积略小于中国的美国,可耕地高达40%),却具有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极其丰富多样的自然风貌和自然资源。就农业资源而言,农作物品种的丰富多样也是世界第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农产品的世界博物馆。相形之下,西方的农作物品种就相当单一,正如布罗代尔所说:“小麦、面粉、面包三位一体,贯穿整个欧洲历史,对当时的人来说,活着,‘那就是啃面包’……面包价格‘上涨’会牵动一切,掀起轩然大波。伦敦、巴黎或那不勒斯,莫不如此。”[4](P165)而在中国,五谷杂粮、蔬菜瓜果十分丰富,任何一种主食农产品歉收,都只能造成局部的影响,从不会因此引起轩然大波。

在人口上,中国从远古到秦,才发展到2 000万~3 000万之间,至汉以降的近1400年间,虽然在唐代安史之乱前的755年,达到过8 000万~9 000万的高峰,北宋后期(11世纪)也曾达到1亿,但皆是昙花一现,总的来说,一直在5 000万~6 000万左右徘徊,直至明代后期(17世纪初)才突破2亿大关。就是说,尽管中国始终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但之于地大物博,直到近代之前,人口却并不“众多”,并且始终没有形成过西方国家的那种必须向外扩张的人口压力。虽然在中国的历史上,天灾人祸不断[1],但正如歌词所唱:“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广阔的发展空间给予灾民以足够的回旋余地,无论是人口压力还是资源枯竭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杀婴、移民、流民、就食、游民、戍边、罪犯流放……直至周期性的造反起义和改朝换代,以及开荒、围湖、修梯田、发展间种、引进高产作物等多种方式加以缓解和消化。所以,正如葛剑雄所说:“中国本身的人口压力从来没有成为向外扩张的原因,也不是开拓疆土的动力”,即或中国的人口“增加到上世纪的4亿多,但都是依靠本国生产的食物供养的,从未产生过向境外寻求生存条件的企图,因而中国的人口数量从来没有构成对外部世界的威胁”。[[v]]

就人文环境而言,中国——这个面积比西方(主要是西亚、西欧和南欧)的总和大得多的广大地域,却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之中,与西方那种四通八达的环境形成鲜明的对照。正是这一“举世无双”的人文地理条件,不仅使中国的文化与文明得以独立自主地创生,并且在基本上没有受到异质文化摧残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生发出一套独特的生存发展模式——即与西方的贸易、掠夺、殖民三位一体的生存发展模式[[vi]]截然不同的农耕、兼并、融合三位一体的生存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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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是一条黄河,从公元前602年到1938年,两千年中便决口1 590次,大规模的改道26次。仅1938年的改道,受灾人口就达1 250万,死亡89万。参见胡兆亮等编著:《中国文化地理概述》,第4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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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ii]][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iii]][美]明恩溥.中国人的特性[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

[[iv]] [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1卷)[M].北京:三联书店,1992.

[[v]] 葛剑雄.人口与中国疆域的变迁——兼论中国人口对外部世界的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辑刊,1995夏季卷.

[[vi]] 汪国风.西方文明的起源与特质[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04(1).

不同于西方文明的独特生存发展模式

中华民族早在一万多年前,便有了原始的农业生产[1],至标志文明社会的青铜时代前夕,已有了8千年的发展历史,并且在相对封闭而又丰富多样的环境中,创生出多种多样的农耕文化圈。荦荦大端,则为已故的苏秉琦先生所总结出的中国考古学文化六大区系,即面向海洋的三大块:以山东为中心的东方、以太湖为中心的东南部、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和面向欧亚大陆的三大块: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以关中、豫西、晋南邻境为中心的中原,以洞庭湖、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这意味着中国的农耕文化不仅具有六大类不同的模式,而且兼有大陆和海洋两种文化内涵,正如苏秉琦先生所说:“中国在人文地理上这种‘两半合一’和‘一分为二’的优势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i]](P170)

由于农耕文化、特别是始终处于自然经济和小农经济状态的农耕文化所具有的靠天吃饭和自给自足的特性,决定了农耕社会不可能积累起足以让北方游牧民族垂涎、并诱发他们化为骑马民族的巨大财富和物质文明,所以,邻近的游牧民族在很长的时期中,也基本保持原始状态并未化为骑马民族。加之相对封闭的人文地理环境的保护作用[2],使中华农耕文化能够在没有受到异质文化摧残的情况下向农耕文明过渡,从而也就保证了中国农耕文明以不同于西方文明的独特发展模式独立创生和发展。

直到两千多年前的战国后期和秦汉帝国时期,农耕文明已然成熟、成型之时,骑马民族的冲击才姗姗来迟。因此,尽管在以后的两千年中,他们不止一次地占据中国的半壁江山,甚至在元、清两代完全入主中国,却非但不能毁灭中国的文化传统,反而无一不被中国文化传统所融合,自己也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也就是说,就血统而言,中华民族、特别是作为其主体的汉族,与西方各民族一样,都是杂种民族。但就文化而言,中华民族文化,却始终是围绕着汉族文化发展,并形成以汉族文化为主体、兼收并蓄的融合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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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年考古发掘,在位于长江中游地区的湖南永州道县玉蟾岩,发现了距今12 000年左右的“玉蟾岩栽培稻”,以及最古老的陶器残片,这表明中国早在1.2万年前就有了相当成熟的原始农业和原始陶业。参见乌东峰:《中华文明起源问题有新拓展》,《新华文摘》2003年第7期。

[2]中国的封闭状态只是一种相对的封闭状态,并非像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说的那样“四面一直被有效地切断”,而是始终存在四条通道:除了大家熟知的出河西走廊过中亚沙漠绿洲的丝绸之路外,还有近来逐渐进入大家视野的经南海西行的“海上丝绸之路”与越过云贵高原到达印度和东南亚的“西南丝绸之路”,还有鲜为人知的横贯欧亚大陆北部的“草原之路”。但高山、大漠、海洋、森林等构成的艰难险阻,既不妨碍中国与四邻相互间的交流,从而为中国农耕文化的长足发展不断提供新鲜的营养和动力,使之具有生生不息的生命活力;且又阻止了异质文化的长驱直入,有效地保护了中国农耕文化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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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M].北京:三联书店,1999.

中华文明的特质

一、农耕为本,血缘共有。

农耕社会的人或家畜皆以植食为主,因而人们就像植物皆为根所羁一样,为土地、水源和家园所构成的物质和精神的“根”所束缚,不但失去了采集狩猎时代到处游荡的自由,也不能像游牧民族那样逐水草而居,随遇而安,而只能累世聚居于一地。由此便形成了农耕文化的一个基本内涵: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念。这种安土重迁、重农抑商的民族特性,与西方人喜欢探险、经商、殖民的民族性,形成鲜明对照。所以,中华民族始终固守大一统的向心传统,几千年来,无论国力如何强盛,从未越出相对封闭的自然界限去向外开拓,即或在明代,具有当时世界第一流的航海技术和最强大的远航舰队之时,也仅仅是本于“有教无类”地将华夏文明昭彰四夷的文化传统,进行“赔本赚吆喝”式的礼仪往来和文化交流[1],既未用来扩展贸易,更未进行任何掠夺、殖民勾当。

农业生产分农忙和农闲,农忙时必须集中大量劳力抢种或抢收,而农闲时则只能让大量劳力闲置,却又不能遣散,这不仅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不违农时,而且保卫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防盗、争水、抗灾、兴修水利……也需要维持一支稳定的“常备军”,而维持这样一支“常备军”最经济和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维系重视传宗接代、人丁兴旺的家族体制。由此便形成农耕文化的又一基本内涵:以家族为本位的血缘共有观念。与西方人的以个体为本位的个体私有制观念也是泾渭分明。西方的文明社会,是通过货币经济和个体私有制对于原始氏族制度的彻底破坏建立的;而中国的文明社会,则是通过坚守自然经济和血缘共有制,保存、扬弃和发展氏族制度完成的。由此便形成一种中华民族所特有的血缘和拟血缘[2]的差序结构财产共有观——“其相与为共的,视其伦理关系之亲疏厚薄为准,愈亲厚,愈要共,以次递减。同时亦要看这财产的大小,财产愈大,将愈为多数人所共。盖无力负担,人亦相谅;既有力量,则所负义务随之而宽……然则其财产不独非个人有,非社会有,抑且亦非一家庭所有。而是看作凡在其伦理关系中者,都可有份的了”[[i]](P81-82)。亦即一种既非个体私有制,也非国家公有制,甚至也不是介乎二者之间的团体或集体所有者,而是一种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相互交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公私杂糅、变幻不定,按亲疏厚薄分配责任与权利的血缘和拟血缘圈子共有制。或者说,是一种没有明确边界,兼有多少社会角色,便负有多少社会责任并享有多少权力和权利的共有制。

采集狩猎基本上是一种单纯向自然索取的非生产性活动,可以“手到擒来”,常索常有;而农业生产则是一种基于改造自然的生产性活动,首先,它需要寻找和开拓一个适宜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并且必须不断地进行生产和改造方能维持,稍有懈怠或中断便会前功尽弃。其次,它还需要一套远比采集狩猎复杂得多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各种农具、牲畜、水利设施、天文气象知识、农耕技术、养殖技术……等等才能进行生产。这就需要全体成员聚居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态环境中,合理分工,齐心协力,常年不懈地进行维持和积累。因而,集体的经验智慧便超越了个人的聪明才智,成为决定性因素。这就又决定了农耕文化的又一与西方人崇尚个人主义和团体精神的传统观念也大异其趣的基本内涵:崇尚家族主义和血缘伦理的传统观念。由此又派生出中华民族特有的思想意识:重传承因循而轻改革变异的祖先崇拜意识、重伦理秩序而轻个人奋斗和个体素质的子孙崇拜意识、重等级专制而少民主自由的伦理封建意识、重社会安定轻开拓创造的保守意识、重经验教训而轻逻辑思辨的哲学意识,以及乐天知命、安分守己,崇尚天人合一、天道循环的中庸意识,等等。

二、兼并战争,家国同构。

累世聚居必然导致族群的膨胀,却已经失去了采集狩猎时代“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自由,只能在“根”的束缚下,囚在一个固定的地域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即由族群发展为氏族、胞族、部族、部族联盟、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与此同时,宜农地区的稳定与富足,又必然吸引不同血缘族群、氏族向同一地域集中。不同血缘的族群或氏族间的矛盾纷争,势必要求某种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威来加以管理和仲裁。加之,水是农业生产的命脉。但治水非一家一户、一族一乡所能胜任,必须进行更广泛的、超血缘的联合。为了调解和裁决血缘群体或异血缘群体之间的水资源纠纷,领导大家更有效地治水与合理用水,也需要产生一个凌驾于各个群体之上的权威机构,从而也就必然推动和加速农耕社会的社会化进程。中华大地上的第一个文明古国——夏,便是治水、管水的产物。

国家的出现,是公认的文明社会主要特征之一。而文明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财富的积累与财富的集中”[[ii]](P473)。从最本质的意义上说,国家不过是积累和维护财富的工具而已。但西方的“文明是由生产技术革命与以贸易形式输入新的资源这种方式积累起来的财富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9](P496)。我认为,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西方文明是通过贸易、掠夺、殖民三位一体的生存发展模式,刺激生产力和积累财富的产物。[6]而中国“财富的集中是借政治的程序(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借技术和商业程序(即人与自然的关系)造成的”[9](P481)。具体地说,就是充分利用宗族自然分支所形成的“社会与经济的分层”,和大宗对于“巫教的法器的独占”,从而达到积累和占有以青铜器为主要象征的财富的目的。[[iii]]当然,尽管积累和占有财富的方式不同,最基本的手段却是一致的,那就是战争。

国家是暴力或战争的产物,东西方皆然。然而,农耕社会的战争,既不同于大抵始于公元前三千纪上半叶,骑马民族所发动的、先后持续了三千年的掠夺战争;也不同于西方人始于公元前16世纪,以克里特岛米诺斯王国为滥觞,一直持续至今的海上掠夺和海外殖民战争,而是一种农耕社会内部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发展生产力的兼并战争。在时间上,农耕社会的兼并战争要早的多,而骑马民族和西方海上骑马民族所发动的掠夺战争,则不但发生在农耕社会的国家形成之后;并且正是以农耕国家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为主要对象。就战争目的而言,兼并战争的主旨在于兼并和统一农耕生产的领导权或组织权而非掠夺或殖民。因为在农耕社会的国家形成之前,分散的、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并无多少财富可掠夺,若将被征服的氏族或部族的人口作为奴隶进行掠夺,则被征服者的土地便会荒芜,从而造成治水的缺环,而且征服者的土地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也无法承受人口的激增,也就是说,任何形式的掠夺或破坏,皆会削弱整个农耕社会的生产力。加之兼并战争的双方皆属植食文化[3],天性中便缺少嗜血成性的残暴因素,更不会像骑马民族那样对被征服者实行“三光政策”。因而,兼并战争的结果便通常是,只要被征服者俯首称臣,交出军事与生产的支配权,并且按时纳贡(包括一定数量的奴隶),就让他们留在原地维持原状。征服者当然要派人去加以监督和管理,便有了最初的官僚制度。

兼并战争的性质,又决定了它在发展形式上,往往是以某个最强大的氏族或部族为核心,如滚雪球般一层一层地越滚越大。最初的被征服者大抵是同祖的远亲,战争的结果便成为认祖归宗——将被征服者的图腾并入征服者图腾,结合成以征服者为核心的、具有共同祖先的胞族或部族,然后再去兼并不同血缘的氏族或部族,最终形成部族联盟的国家。就其性质而言,也就是家国同构——即建立在血缘氏族基础上的拟血缘国家。“黄帝”便是在拟血缘国家形成的过程中逐步演化成为中华民族的拟血缘共同始祖的。

由于兼并战争基本上是农耕社会内部的战争,每个人都是以氏族或部族一员的身份参战,本来就不多的战利品皆归全体成员共有,个人从中得不到什么实惠。因而,调动征服者内部成员战争积极性的主要措施,便是实行有限度的奴隶制──将部分俘虏化为奴隶,作为征服者全体成员的共有财产;或鹊巢鸠占地将被征服者的肥沃土地据为己有,而将被征服者迁徙到贫瘠的或偏远的地区。与此同时,由于被征服者所失去的,主要是对于自己原有土地和人口的支配权而非所有权——无论如何,他们都仍然保持着氏族或部族的完整和足以养活全体族人的土地——所以,对于征服者而言,调动被征服者战争积极性的最佳措施,便是通过联姻结成更大的联盟,去继续兼并其他的氏族或部族,以不断扩大盟主的支配权(而非所有权)。而对于被征服者来说,这不仅可以从心理上将自己化为征服者的一部分,在新的兼并战争中还多少能获得些好处。而且,被征服者越多,自己所承受的义务便相对越少,又何乐而不为?这就决定了农耕文化的又一基本内涵──以核心民族为中心的同心圆式的大一统观念。

与欧洲水系相比较,中国内陆水系具有明显的统一性。欧洲大陆从东北到西南斜贯着一条由乌瓦累丘陵、瓦尔代丘陵、喀尔巴阡山脉、阿尔卑斯山脉和安达卢西亚山脉构成的分水岭,使欧洲大陆形成两个斜面——北冰洋-大西洋斜面和地中海-黑海-里海斜面。故而欧洲水系分别流向四方。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水系的不同流向,从客观上促进了政治的分裂。而中国西高东低,长江、黄河、珠江等主要水系皆自西向东入海,下游平原又有利于开掘运河,形成水系网络。正如唐人李之仪的词《卜算子》所云:“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水系的统一性,在客观上也有利于文化和政治的大一统。

如果说,丰富的生态条件与自然资源使中国不存在向外扩张的政治需求;那么,自给自足小农经济便决定了中国不具备向外扩张的物质条件,因而,中国的兼并战争发展到一定程度或一定边界(通常不超出农耕文化区),便会自动停止,转为防守,极少再向外扩张。从而形成中国所特有的将兼并政治权力置于掠夺财富之上的战争观。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就对中国人的不好战、不事侵略大为惊异,并在日记中写道:“在一个几乎可以说其疆域广阔无边、人口不计其数、物产多种多样且极其丰富的王国里,尽管他们拥有装备精良、可轻而易举地征服邻近国家的陆军和海军,但不论国王还是他的人民,竟然都从未想到去进行一场侵略战争。他们完全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并不热望着征服。在这方面,他们截然不同于欧洲人;欧洲人对自己的政府不满,垂涎其他人所拥有的东西。”[1](P14)

三、海纳百川,生生不息。

相对封闭的人文地理环境,既保障了中国农耕文明的独立创生与正常发展,又为它的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绝的新鲜动力——与异质文化、特别是游牧文化的交流和交融。

众所周知,正如生命必须通过新陈代谢来维持和发展一样,文化也是通过不同文化的冲突、交流和交融而发展的,任何一个处于绝对封闭状态的族群,即或不走向灭绝,也只能成为文化活化石而不可能有任何发展变化。例如菲律宾棉兰老岛上,生活于难以穿越的密林禁地中与世隔绝的塔桑代人(Tasaday),被发现时仍处于旧石器时代。全族群只有24人,一直穴居在岩洞中,过着钻木取火、使用石器或竹木工具、主要靠采集为生的生活。没有文字,语言中也没有数字。[[iv]](P1-20)故而,中华农耕文明之所以能够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相对封闭而非绝对封闭。

事实上,被尊为中华文明始祖的黄帝和炎帝,就是西北地区以畜牧为主的半农半牧部族的代表[4],他们正是靠着游牧文化喜欢游动、长于开拓、吃苦耐劳、骁勇善战、机动灵活……的优势,在不断的迁徙中战胜中原的农耕氏族,建立一统天下的。而且,黄帝和炎帝的祖族氐、羌族,与西亚的游牧民族还具有一定的文化渊源。[5]从一系列考古发掘资料看,“早在铜石并用时代就已经有原始欧罗巴人种进入西北蒙古,而年代为前七世纪至三世纪的乌兰固木墓地的颅骨绝大多数是欧罗巴人种”,“西周晚期的周人已和欧罗巴人有所接触”。新疆地区青铜时代古墓群中,也发现了不少“分属不同支系”的欧罗巴人颅骨。“文献上所说的匈奴和东胡,从现在已掌握的资料看,均属北亚蒙古人种的大范畴”。他们从战国中期开始大批南下,与向北方长城地带扩张的中原强国,展开持久的拉锯战。[[v]]可见,中华文明在其创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与异质文化之间不同形式和规模的交流就没有断过。

就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来看,游牧文化和骑马民族的确起着“催化剂”的作用,但如果说他们在西方的文明史上扮演着“食腐兽”角色的话;那么,他们在中国则大抵充当了“强心剂”角色。即每当中国的农耕文化陷于衰败之时,他们便步黄帝的后尘东进或南下,为中国农耕文化的持续发展,注进新鲜的活力。例如,继任舜担任华夏部族联盟盟主的禹,便是“兴于西羌”的、留在当地的黄帝族的后裔。商王朝衰败时,灭商继任华夏族盟主的周王族,与夏禹一样也都是黄帝族留在西北的后裔。而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建立中华帝国的嬴秦一族,同样也来自西北。[6]此后,凡是中华帝国处于衰败之时,便会有游牧的骑马民族来为其清除腐败,注射持续发展“强心剂”,它们的每一次大规模的入侵,都为开始衰败的中华帝国带来新鲜的活力,致使中华帝国在动乱中重振雄风,再创辉煌。到了中华帝国和农耕文明进入烂熟期之时,他们便索性以易主的方式入主中原,成为中华帝国的统治者,却依然维护、遵从和发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从未有过任何偏离或中断。君不见,中国历史最辉煌的三个朝代汉、唐、清,皆是骑马民族的“强心剂”作用的结果——汉承秦制,没有嬴秦一族的东来,有怎么会有汉帝国的辉煌?唐继隋业,不但是南北朝长期动乱的结果,而且,唐李氏一族本身就具有胡人血统;清易明主,取代病入膏肓的明王朝入主中华的爱新觉罗一族,则是正宗的骑马民族出身。

真真是南橘北枳啊,在西方的货币经济环境中扮演“食腐兽”角色的骑马民族,到了中华民族的农耕人文环境中,竟充当了“强心剂”的角色。

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一以贯之地传承数千年,最重要的原因,除了得天独厚的人文地理环境这一客观条件外,恐怕就在于中华农耕文明特有的、以“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华夷之辩”、“以天下为己任”等为内涵的文化包容性。正是这个“和而不同”的包容性,使周边的游牧文化和骑马民族,入乡随俗地充当了“强心剂”的历史角色,甚至以入侵乃至易主的方式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不断融合,共同维护和发扬了这一独特的文化传统。

要之,“农耕为本、血缘共有”,“兼并战争、家国同构”和“海纳百川、生生不息”这三者,也就是中华文明“农耕、兼并、融合三位一体”的生存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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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以,花了近三十年时间七下西洋的三保太监郑和,在东南亚地区已经成为当地人共同信奉的神明,有关他的种种神话传说、仪式、庆典,历经大约六百年历史文化积淀,已经发展为当地的民俗。

[2]所谓拟血缘,概括地说,就是孔子所谓的“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或通常所谓的“家国同构”,即将血缘共有制及其相应的等级关系和伦理观念,放大、延伸、扩展到整个社会和国家,如将“孝”发展为“忠”,忠君爱民便是孝悌的延伸,社会道义便是血缘伦理的延伸;将亲缘关系扩展为乡缘、地缘、业缘、学缘等拟血缘社会关系,拟血缘关系便是血缘关系的延伸,国君或官僚的权威便是家长、族长权威的延伸,等等。

[3]即以植物食物为主的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亦即筷子文化;与之相对应的是游牧民族和西方诸民族以动物食物为主的肉食文化,亦即刀叉文化。

[4] 《国语·卷十·晋语四》说:“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据刘起釪考证:“少典之‘典’,显然是‘氐’的音转”,“蟜”的古音乃“古羌字的音转。”(刘起釪:《续古史辨》,P18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所以,少典族即氐族,有蟜即羌族。自从远古以来就一直居住在广大西北湟渭之间,即今陕西、甘肃、青海地区,都是主要从事畜牧业的半农半牧部族。

[5]据孙新周考证,在黄河上游诸青铜文化中,与古羌人最密切的辛店文化,其彩陶艺术的艺术风格,与西亚彩陶具有完全一致的人物造型。而是为古羌人南迁的后裔的彝族,其神话和艺术风格也与古希腊有着一定的渊源关系,皆属于游牧民族的“马文化”的范畴。请参阅孙新周:《中国原始艺术符号的文化破译》,P134~141,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

[6]关于嬴秦一族的来源,史学界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西来说,以王国维、蒙文通为主,认为秦之祖先,起于夷狄;一是东来说,卫聚贤、黄文弼等主之,主张秦为颛顼之后,禹殷商同属于鸟系祖先传说系统。即或按后说,嬴秦是“或在夷狄”的东夷族的一支,他们至少也是长期生活在西北,与游牧文化有着千丝万缕联系,从而具有骑马民族优势的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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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ii]]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M].北京:三联书店,1999.

[[iii]] 张光直.美术、神话与祭祀[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iv]] 刘达成.当代原始部落漫游[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v]] 林沄.夏至战国中国北方长城地带游牧文化带的形成过程(论纲)[J].燕京学报,2003(11).

结 论

文化是人文地理环境的产物,不同的人文地理环境,形成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必然具有不同的文明生发模式。就像不同的家庭环境形成不同的个性,不同的个性又必然具有不同的成长模式一样。

概括地说,西方文明史是一部在普遍缺乏农业长足发展条件而又开放的人文地理环境中、由于骑马民族的反复冲击和不同文化的不断杂交而形成和发展的,打着鲜明游牧文化烙印的历史。就其性质而言,大抵属于一种不同文化相互竞争,优胜劣败、你死我活的竞争型文明。而中华文明史则是一部在得天独厚的具有农业长足发展条件而又相对封闭的人文地理环境中,独立自主地创生,并通过同质文化的不断兼并和对于周边异质文化反复融合,始终保持农耕文化特质的历史。就其性质而言,大抵属于不同文化相互融合,和而不同、共济共生的生存型文明。

要而言之,西方文明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一个“争”字;中华文明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一个“和”字。

参考文献

[[1]][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1]][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1]][美]明恩溥.中国人的特性[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

[[1]] [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1卷)[M].北京:三联书店,1992.

[[1]] 葛剑雄.人口与中国疆域的变迁——兼论中国人口对外部世界的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辑刊,1995夏季卷.

[[1]] 汪国风.西方文明的起源与特质[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04(1).

[[1]] 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M].北京:三联书店,1999.

[[1]]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1]]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M].北京:三联书店,1999.

[[1]] 张光直.美术、神话与祭祀[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1]] 刘达成.当代原始部落漫游[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1]] 林沄.夏至战国中国北方长城地带游牧文化带的形成过程(论纲)[J].燕京学报,2003(11).

The Origin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hinese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