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专业入门知识范例6篇

护理专业入门知识

护理专业入门知识范文1

论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 现代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人类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新时代,知识产权成为现代社会财富的主要体现,企业竞争力的体现也日益表现为企业之间科技实力的较量,企业所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和品质,在很大程度会影响到企业的参与权、话语权及竞争优势。我国企业也越来越意识到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价值,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经营和管理。这一点从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数量的增长可以得到证实。我国国内的专利申请受理量从2010年的692750件,增加至2011年9月的994964件;专利授权数量则从2010年的539223件,提升到了2011年的646937件。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的显著增加,表明我国企业开始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利用逐步重视起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从企业自身来说,我国企业在如何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尽管有一些创新型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但现实中大部分的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还仅仅局限于项目开发管理、申请项目管理等方面,缺乏整体发展规划,尚未将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的整体战略有机结合,尚缺乏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建立综合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意识,使得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仍处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状态,在整体上未能未形成综合性和规范化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第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通常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很少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和人员。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采取了一些较为简单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是往往没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的独立制度设置和规章制度,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事项基本上都是由技术部、法务部等部门临时,很少有企业设置相应的专职人员来负责知识产权事务,更没有针对知识产权的编制和预算。这使得企业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对知识产权进行专业的和体系化管理。

第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知识产权的量和质都有待提升。我国企业历来缺乏创新意识,整体而言,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非常淡薄,许多企业宁愿花巨额投资与广告宣传上,也不愿意将时间和精力投入科研和技术开发中,据统计,2008年,在431家填报研发数据的全国500强企业中,各企业平均研发费用为5.68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1.32%。豎即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也普遍存在企业知识产权实施力度不足的问题,这严重的阻碍了知识和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也不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和竞争优势。

(二)从企业的外部来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也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尽管近年来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如专利法和商标法等已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诸如一些企业急需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商业秘密法》至今尚未出台。

2.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知识成果的管理体制僵化,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制尚不熟悉,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也缺乏了解和认识,大多数人对取得的科研和创新成果往往忽略了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对知识产权认知的匮乏,人们不仅不重视知识产权,而且也不懂得如何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使得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

3.政府相关知识产权部门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尚不完善。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还需要有力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还是分头管理的状态,专利相关事项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系下是归知识产权管理局负责的,而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则是由其他部门管理的,这些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相互协调。另外,我国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体系和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也不完善,上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使用和流动中的障碍。

4.整个社会缺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和相关人才。目前,社会上广泛存在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机构主要是营利性的中介结构,如专利和商标申请的机构等,但缺乏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专业的知识产权查询和咨询机构。整个社会中具有知识产权管理技能的专业人才较少,不能为广大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加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研究

现代社会,自主创新能力是判断一国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问题,需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进行努力,需要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升。

(一)政府应当从立法、执法等各个环节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创造必要的法制环境

1.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首先,国家立法应当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以美国为例,近年来美国为了适应本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不仅修改国内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而且不断地将一些新兴的技术形式纳入本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美国政府为了限制本国的一些关键技术流入国外,以维护技术垄断地位,还利用出口管制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对自身的关键技术、尖端技术灯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我国也应根据我国实际,结合企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和调整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如加快《商业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将现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化等等。

2.从司法、执法各环节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服务。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目前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诉讼日渐益增多,这就客观上要求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制度要以高效性作为其目标,努力谋求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效化和便捷化。从知识产权执法环节来看,为了达到高效的要求,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的知识产权查询、评估、交易等提供快捷服务,并使得企业知识产权能够更快地获得授权和保护。政府要注重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以为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人才保证。

(二)应当努力培养和提高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只有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推动整个社会和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

(三)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知识产权是企业不断创新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同时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必须构建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切实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工作。具体来说,我国在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应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企业应当把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到战略的高度。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了能够在竞争中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对有关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获得、保护、实施和管理等所做的总体安排和统一谋划。豐知识产权对现代企业极其重要,它是企业充分维护自身益,并保持自己的优势的必要手段,也是关系到企业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不是单一的目标,而是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与企业的其他战略目标有机结合,要形成能够有效保护企业的所有知识和创新成果的综合性目标体系。

2.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建设。只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才能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之路。发达国家例如美国、日本企业,在其知识产权管理中就非常注重制度建设。通常认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完整的各类知识产权项目如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的管理制度等;第二,适当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针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创造,建立合理的激励创新和的分配制,鼓励创新。第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技术保密合同等。完善的制度才能为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实践提供全面的规范性的指导。

3.建立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很许多企业都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设。以日的日立公司为例,日立公司早在创立的第二年就设有专利室,之后又建立了知识产权本部。知识产权本部直接隶属于社长之下,是社长的幕僚单位。豑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成为企业重要的管理部门之一,要根据企业性质、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设置适合符合企业特点的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高素质的专业管理团队。此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应当注重与企业其他部门协调运作,例如与法务部、财务部之间的协调合作和信息互通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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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为了推动我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实施,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鼓励发明创造,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修订)》和《专利工作评价标准(修订)》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入世后的形势需要,加强专利战略和政策研究,通过加强和完善对专利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将专利工作纳入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技术创新与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进一步运用专利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和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专利申请与授权。在两年试点期间,全市年专利申请量增长14%,其中发明专利年增长10%、占年申请量的16%以上;每十万人年专利申请71件,其中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占80%;每十万人年专利授权47件,在有效专利维持数中发明专利占10%以上,有效专利量占累计专利授权的75%。

(二)专利技术的投入与产出。每十万人中R&D人员不少于1650人,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拥有专利的达30%,年度R&D经费支出和年专利申请量的比例每万元达0.013件。

(三)专利信息的利用。科技计划项目中检索专利文献比率达90%以上;专利服务网络覆盖各区、县级市;市专利信息研究发展中心的规模要接近国家专利信息数据库,具备检索国内外专利文献和开展专利信息系统分析研究的能力。

(四)专利执法。年专利执法中专利纠纷结案率达90%以上。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各部门建立起高素质的专利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市、区(县级市)专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专利维权投诉信箱、投诉电话,并开通网上投诉。

(五)财政投入。设立专利专项资金,资助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奖励、宣传、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知识产权执法。

(六)政策法规制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和科技、经济主管部门推动技术创新的政策中包含专利管理与保护的有关内容;对国际知识产权立法的最新动态与发展以及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立法与保护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制定政策或提出应对措施。

(七)宣传培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开展专利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全市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专利知识产权培训普及率达90%以上。

(八)软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专利战略研究,为科技、经济的发展提供政策导向。由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每年开展1—2项具有指导意义的专利软课题研究。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专利产权管理。引导有自主专利产权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重点是引导规模以上企业、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和*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建立起从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运用到权益分享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通过科技三项经费等的投入给予一定扶持,引进科技风险资金投入,重点是引导企业将我市区域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升级,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的试点工作,实施“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工程”,抓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点扶持50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技术项目的实施。

建立专利技术引进、推广、交易的平台。以*技术产权交易所、*市专利信息研究发展中心为主要载体,同时利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博览会等有效途径推广和引进专利技术。

(三)充分利用专利信息。纳入政府计划的科技开发项目和政府的有关投资立项及进出口项目,凡涉及知识产权的均须进行专利检索。查明项目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作为审核的重要依据。建立专利信息网站,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信息的开发和服务,指导规模以上企业、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及重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建立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

(四)抓紧研究与制定专利战略。针对入世后面临的经济、贸易、科技等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如信息产业)、优势产业(如中医药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力量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到我市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战略中;针对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专题研究。

(五)加强专利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在技术创新政策中予以体现,加强专利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行政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专利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六)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动态研究,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密切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和发展动态,针对我市企业产品和技术国内外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加强跟踪分析,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充分发挥专利知识产权制度的预警作用,防范侵权风险,千方百计保护出口市场;加强对涉外知识产权引进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防止引进国外过期、无效的专利;密切关注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国(境)外投资设厂、举办展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防止知识产权流失。

(七)完善专利中介服务。重视中介机构的发展,对区域内的中介机构实行属地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使他们在专利、专利信息、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战略研究、专利评估等方面为社会公众特别是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完善专利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的认证和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的确认与审批制度,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八)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专利业务培训工作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培养不同类型的专利管理人才。加强研讨与交流,提高专利管理人员、专利中介服务人员、执业律师的专利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有关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专利意识。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要将知识产权的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程。

(九)积极鼓励创造发明。加大对知识产权入股的扶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项目以知识产权入股方式向企业转移。加大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力度,探索职务发明折价投资、入股的方式方法;鼓励非职务发明人以其专利权折价入股,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将个人与单位对专利工作的贡献纳入到职称评定、评先和业绩考核中。奖励优秀专利项目和优秀专利发明人,支持有国内外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申请国内外专利。根据《*市专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专利专项资金。

四、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市专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专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计委、经委、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财政局、外经贸局等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

(二)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运用。把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运用,作为政府促进科技创新的基本手段,作为我市城市发展战略和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年起,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和高技术发展重点领域,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由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各部门会同经济、科技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领域专利申请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信息,帮助科技创新主体正确选择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培养和形成新的科技优势,并尽可能地提升为知识产权优势。通过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的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三)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系列活动和经常性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对企业管理层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由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各部门与科技、经济、外贸等部门合作,将知识产权教育列入企业干部培训计划。

(四)发挥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职能和协调作用。按照办公会议的工作制度和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开展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工作格局,重点是协调科技、计划和经济部门,将专利试点工作与我市科技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共同推进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

(五)加强区、县级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各区、县级市要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未设立(或加挂)知识产权局的区、县级市应明确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有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能。为科学、公正地考核各区、县级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力度,规范科技评价体系中有关专利工作的评价指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市区、县级市专利工作评价标准(试行)》。

(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了保证专利试点工作各项指标的实现以及各项内容的落实,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专利专项资金,对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以及知识产权的奖励、宣传、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知识产权执法予以资助。

(七)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设施建设,扶持专利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优化结构,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加快专利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于从事涉外专利信息服务、涉外专利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有重点地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将其建设成为与国际接轨、精通WTO事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强专利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起覆盖各区、县级市的专利信息网络,推动专利信息资源共享。

(八)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护知识产权。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的联合与协调。对专利执法人员实行定期的岗位培训和考核。指导各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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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涉粮知识产权的立法状况

(一)生物技术方面

我国拥有丰富的生物遗传资源,需要法律的有效保护。我国于1980年3月加入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3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出于谨慎考虑,我国目前《专利法》中明确将动植物品种排除在专利法之外,但赋予培育动植物新品种的新方法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可获得专利保护。我国保护生物遗传资源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法《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

(二)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

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规主要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以及与其相关的两个实施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在我国,关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条例颁布时间虽然较晚,但为了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国际社会的一体化需要,在协调农民权益与育种者权利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及劳动力。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农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及保护模式,2000年7月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三)地理标志方面

199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首次以法律性文件明确了我国通过证明商标保护地理标志。2001年10月,第二次修改后的《商标法》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对地理标志的概念及保护方式做了明确规定,随后国务院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我国通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对地理标志予以保护。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并实施了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部门规章――《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2001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保护原产地标记所有者权益颁布了《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这一部门规章及其配套实施办法。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开始接受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和认定,这是在借鉴与总结原有两个规章的基础上制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一大进步。2007年12月25日,农业部根据《农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创了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颁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并先后制定了18个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目前,在法律层面,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实行双重保护制度,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商标法保护。而在管理机构上,我国共有3种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注册、管理、保护的模式:首先,商标法方面的保护,主要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在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时,严格保护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来实现;其次,对于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则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对注册地理标志进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来实现;最后,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的保护,主要通过农业部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及保护来实现。三者层层递进,法律逻辑严谨,使我国关于地理标志的双重保护制度发挥到极致。

二、我国涉粮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

(一)涉粮知识产权缺乏自主创新

农业科技创新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产品品质、满足多样化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应对国际农业竞争、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我国农业市场主体弱小,研发投入有限,难以形成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成果明显劣于发达国家。以我国水稻技术为例,我国转基因水稻品系主要技术等均受控于国外专利,因此一旦转基因水稻被商业化就有可能无法控制种子价格上涨,我国农民将面临成本不断上升的困境。同时,作为转基因作物,其在不断推广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及相关动植物都有一定程度的危害,这种不可避免的危害剥夺了农民和消费者选择传统品种的权利,最终导致国家农业技术被发达国家控制的程度越来越高。

(二)立法层次低,体制不完善

我国在农业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缺乏系统化、权威性并相对完整的法律法规。与转基因植物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在《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中。这些法规并无太强的针对性,甚至其中有些规范性文件并非为保护生物技术的专门规定。且这些规范性的保护文件有很大一部分还是部门规章,效力等级不高,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与专业性。而国外多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实现对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专业化保护,因此,我国亟需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保护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权威性法律。

(三)管理机制不完备,安全准入无保证

目前农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农业知识产权经营机构,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技术落后、管理效果不显著等问题。涉粮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任何高新技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农业技术也不例外。审慎之举是在任何农业新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应首先确定其是否会影响人的健康,是否会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因此,在某项技术还未证实其安全性之前,必须经过科学、严谨的安全评估,对其市场准入进行全方位、科学化的审查与实验,获得可靠的安全性结果后方能逐步扩大生产。

(四)管理体制混乱,分工不明确

缺乏健全的保护涉粮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当前在管理涉粮知识产权过程中,普遍存在行业垄断、区域壁垒、部门冗杂、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等问题,加之我国长期以来对于涉粮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因此经常出现国外的个人或组织借来华参观、考察、学术交流之机,将国内一些物种资源甚至某些领先国际并已经成熟的涉农科技成果擅自偷运出境的丑闻。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谋取私利甚至将职务发明转卖给其他企业。所有权单位往往因诉讼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维权,不得不接受相关损失,从而导致科研人员或科研机构对申请专利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积极性不高。

三、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的知识产权制度

(一)减少确权纠纷环节方案――确立“两委”的准司法性质

此处所述“确权”,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对专利、商标等申请的受理、审查阶段的确权及因权利冲突或侵权纠纷所引起的对权利有效性的再次认定。确权环节过多、周期过长,不仅影响权利安定性,而且容易造成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浪费,影响涉粮技术的移转和扩散。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理顺和简化专利权及商标权的确权程序,最为直接的方式是确立“两委”的准司法机构地位,以衔接行政管理机构与司法机关关系。在我国现行的“两审终审”司法审判制度下,将“两委”定位为准司法机构,是简化专利和商标确权程序、避免循环诉讼的有效方式。

(二)优化行政管理体制

第一,管理机构集中化、专业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冗杂、重叠执法、管理不统一所造成的诸多弊端,不仅使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受损,也使市场主体在寻求保护时无所适从,因此,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实有必要。可考虑建立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体制,以理顺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关系,减少行政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效率。同时,应建立政治、经济、科技、知识产权和有关行业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资源的整合,切实解决目前科技投入分散、分割、重复投资、重复立项等问题。

第二,建立涉粮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一项事业取得成功或者一个组织要实现持续健康运转的必备条件是充分、及时地信息交流,而政府部门作为最重要的信息汇总、筛选、加工和交换者之一,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涉粮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战略优势。我国政府应通过积极推动和引导,在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有特色的专利专题数据库。同时,对商业性组织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给予指导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专利信息传播渠道,不断提高公众利用专利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专利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利用。

(三)导向性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

第一,加强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自我管理能力。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在职能范围内,引导和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建立符合其自身发展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动性,使其自身加强知识产权自我管理意识,减少不必要的侵权与诉讼案件发生,从源头保护涉粮技术。从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制定、成果保护到技术转让等各个环节,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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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1-0072-02

一、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知识产权,一般来说将之定义为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是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大致来说,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的财产权之一,同时也是企业最为重要的经济资源。索尼、通用、微软、海尔等国际性知名企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并获得稳固的竞争优势,都是因为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将知识产权战略全面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之中,由此带来源源不绝的利润和良好的口碑,树立了企业的品牌效应。以IBM公司为例[1],IBM公司相当重视研究开发,每年花费在这方面的经费不下数十亿美元,而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及相关策略更是相当有系统。目前对于IPR①的归属及管理是实行中央集中管理制。②并且,IBM公司还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从申请专利、授权契约等各个方面予以保护,可谓将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最大化。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由于知识产权范围的庞大与自身容易受侵权性,加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也给企业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风险,在各项制度建设与观念变革中的民营企业,尤其如此。

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随着入世、举办奥运会、世博会等一系列国际事项的成功举办,我国的经济影响力在逐渐扩大,市场的大门也向世界各国敞开。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的作用不容小觑。随着国企改造工程的不断推陈出新,国家对民营企业在融资等领域鼓励性政策的增多,民营企业的发展不断壮大。随之,产权纠纷也日益增多。与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发达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比,我国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存在巨大鸿沟,从监管到维权都存在法律漏洞。这些隐患都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归纳起来,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存在以下缺失:

(一)民营企业维权意识薄弱

在西方,大到由政府支持和控制的企业,小到私人企业,都十分重视专利等权益的维护。美国是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源地,其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产权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依靠这种较为完备的制度合理有效地保护了本国企业的竞争,同时也给予了那些企图盗取本国商业秘密的不法分子以致命一击。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促进了美国企业在世界知识浪潮中的异军突起,这标志着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美国企业在与其他世界各国企业竞争中具有显著优势的王牌。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在世界100多家申请专利最多的企业和100个品牌价值最高的企业中,美国企业都占到总数的半数以上[2]。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民营企业对代表自己企业名誉的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等则缺乏最基本的防范意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在产品创制过程中,许多民营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对产品进行规划之前并没有保护和防范意识。在科研成果研制出后,不是去申请专利,寻求相关部门的法律保护,而是进行成果鉴定,提高自己的影响力。这就造成了新颖性的流失,进而也丧失了申请专利的权利,被一些不法分子捷足先登。许多民营企业,上至董监高等高级领导人以及产品研发部门高薪聘请的研发工程师,下到普通的研发工人,普遍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甚至不懂得如何申请专利,导致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现象惨重。

(二)知识产权管理弱化

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的IBM、摩托罗拉,日本的松下、日立、东芝等公司,都成立了全面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知识产权部门,仅就松下公司而言,其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相关管理人员高达500余人[2]。而在我国,许多民营企业既没有专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和人员,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更不用提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财富,从而对上市等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了。目前民营企业的情形大多为:并没有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机构,而是大多由企业副总或者其他行政官职人员兼管相关工作;并且管理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只能从监管者的角度对产品例行最基本的保护,而并不是将保护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这极容易造成公司的行政职能和营运职能不分,这样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三)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维权困难

民营企业在市场交易和竞争的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不断增多,这对于稳定市场经济秩序和让民营企业逐渐走出国门是十分不利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统计分析显示,从2008―2012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6753万件,其中审结了20.8653万件,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9.6209万件,审结18.0213万件。从这些鲜活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审判无疑成为近年来我国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与亮点之一[3]。这些纠纷中涉外专利侵权案件逐年上升,群体侵权、执行困难、高新技术成果被仿制、假冒等等现象,都给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了严重的警示。笔者认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许多民营企业家们并不具备相关的经济常识,在创业初期就期望得到回报,而不知道投资的重要性。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宝贵的无形资产,更不用提要将它列入自己的保护范围。他们认为,与其花钱在申请注册或者申请专利,倒不如把钱花在广告等方面可以获得更多的回报。其次,还是“投机取巧”的思想在作祟,公司的负责人们大都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加之我国司法机关的行政运转效率不高,对于一些实力较弱的民营企业来说,根本经受不住人力和财力以及时间的消耗。总体来说,民营企业还没有足够的市场主人翁的意识,还只是把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作为企业自身发展的直接目标,没有意识到法制社会给予企业的权利及相关的义务。

三、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增强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应该时刻具有权利保护意识。当企业研制出新产品的时候,应该首先申请商标等的注册。注册不仅仅局限在国内,特别应注意在多个国家申请和注册,获取在多个国家的专利权和商标权[4]。此外,民营企业应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今后可能出现的产权纠纷进行预见,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政府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向民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国际知识产权基本规则、基本知识以及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动态、企业专利战略等[5]。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可采用专家座谈会的形式,让相关专家深入企业内部,通过实地调研,解决民营企业各个发展阶段可能出现的隐患。

(二)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规则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法是《民法通则》,在专门法方面,则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我国加入或签署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有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其中TRIPS协议与贸易的联系十分密切,这很贴合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根据近年来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资料显示,美国和日本申请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依然远超于中国,这无疑对我国的专利申请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刺激。也给相关立法部门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向知识产权制度较为发达的日本和美国学习,虽然法律移植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我们可以结合本国的司法实践,让相关的法律内容更为丰富,并且更加贴合我国的实际。

(三)设立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民营企业应该在机构设置中增设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并且要与企业内部的行政机构区分开来。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处理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如果在人员设置上偷工减料,那么由于员工技术不精可能对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企业可以结合我国目前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比如专利的保护力度较强,但是保护期限有限,而商业秘密在期限上没有限制,但是保护较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将部分技术作为商业秘密管理,同时配合公开的专利管理,以实现技术的垄断和市场的独占。

参考文献:

[1]常凯.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办法-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J].电器工业・知识窗,2002(1):55.

[2]侯圣和.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及启示[J].中外企业文化,2011(3):86.

[3]透过数字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展[EB/OL].(2013-03-14)

[2014-04-01].http://.

[4]童兆洪.民营企业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25.

[5]刘杰.自主创新应该是一种本能[N].文汇报,2006-02-24.

[6]李旭.民营企业法律风险:识别与控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7]翁国民.民营企业的技术秘密保护[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8]吴望欣.知识产权――经济、规则与政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护理专业入门知识范文5

关键词:护理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7—0200—02

职业生涯规划也称职业生涯设计,是对一个人职业发展道路的设想和规划,是个人职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为了有效地实现自身价值,顺利谋取职业并逐步取得成就,每个人都需要对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在工作岗位上的发展路径进行全面规划,确立明确的目标,并为实现各阶段的职业目标而有意识地进行专业知识、技术与能力等的储备活动。随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相继展开,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逐渐得到了高校、职业学校的重视,纳入了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来促进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卫生类职业学校对护理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基本停留在完成教学任务、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没有真正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有待学校在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指导中引起重视,真正将护理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指导作为实现高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护理高职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现状

(一)学生层面

1.自我认知、职业认知不足

高职(五年一贯制)护理专业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入学时年龄14~16岁不等,基本还是离不开父母呵护的娇娇女,她们对自己的个性特征、兴趣爱好、职业倾向和价值观、职业能力等还处于懵懂状态。她们虽然就读了护理专业,但是仅有很少的学生是出于了解和喜欢自主选择了该专业,绝大部分学生是因为家长的意愿抑或是上不了高中的无奈选择,对护理专业的认识比较模糊,对今后要从事的护理职业更是一头雾水。对自我认知和职业认知不足,必将导致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流于形式和空洞,个性化不足。

2.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淡漠

护理专业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第一学期开设,对职业生涯规划毫无概念的学生只是把它当成一门普通的课程学习而已,对开设这门课程的真正目的和意义、对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缺少基本认知。表现在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或学生工作部门每学期都布置的要求完成的职业生涯规划任务,牢骚满腹,怨声载道,敷衍应付,不少学生干脆直接从网上下载交差了事,完全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潜意识里认为职业生涯规划可有可无。

(二)学校层面

1.没有形成系统化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体系

目前学校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了教学计划,但仅仅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开设。教师为完成任务而教,学生为应付考试而学。可谓是一次性的教和学,没有后续的、科学的、完整的、规范的教育指导体系。

2.缺乏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的专业人才

学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学任务由德育课老师承担,没有专门的职业生涯规划师。而德育课教师欠缺规范、系统、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受自身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水平的局限,在对护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指导时难免力不从心。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也仅限于在学生毕业时提供一些就业岗位信息,每年举办一次毕业前的就业指导讲座和招聘洽谈会,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参考意见的几乎没有。陪伴护生学习生涯五年的年龄稍长的班主任,可以说无一例外都是职业生涯规划的门外汉(因为职业生涯规划理论在我国兴起的时间不长,很多人没有真正接触过职业生涯规划)。往往因为被要求督促检查学生工作部门每学期例行布置给学生必须完成的职业生涯规划作业,不得已去学习一些职业生涯规划相关理论知识,根本不能为学生提供全程的专业性指导。

3.个性化辅导不足

目前,很多学校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参与各种竞赛获奖的优秀职业生涯规划展示等形式进行。课堂教学主要向学生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意义、相关理论、类型、步骤,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整齐划一的程序化教学内容。优秀职业生涯规划作品展示能够参与的学生很少。课堂教学或作品展示,起到了普及理论知识的作用,但缺乏针对性和个性化。缺少了个性化特点的职业生涯规划只能是为规划而规划。

二、护理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建议

(一)培养学生对护理专业的认同感

对专业认同才能为职业生涯设计比较实际和清晰的职业目标。针对大多数学生无奈、被动选择护理专业的情况,学校要在学生入学初,利用入学教育对学生作初步的专业介绍,包括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职业前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等内容,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产生认同感。学生认同了专业,就能激发对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动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目的性和有效性,有助于学生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制定适合自己的、具体的、可行的学习生涯规划,明确职业生涯规划的短期目标和中期目标。

(二)建立完善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体系

学校应转变育人理念,统一思想认识,给予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指导工作足够的重视和支持。除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纳入专业培养目标,更需要加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全程化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指导。为确保工作的常规、长效性进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成立专门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机构,集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有效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的宣传和培训,倡导师生更多地关注、参与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与指导工作。

护理专业入门知识范文6

中小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误区

1.保护知识产权是大企业、大公司的事,中小企业没必要做这些费力的事情

中小企业目前都勉力维持,处于“温饱线”上,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不能产生直接效益,因此,对中小企业来说,这方面的投入当然是能省则省。殊不知,商品经济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大公司、大企业维护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不仅能提高企业劳动生产力,更形成了企业的品牌号召力,有时候还以此构筑市场准入壁垒,以维持高额利润。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保护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就是掌握住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中小企业没有大企业的资源、资金和人才的优势,假如又没有保护好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在残酷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就不能走得稳、走得远。

2.保护知识产权是净投入,难产出,不划算

申请专利,注册商标都需要花钱,专利权、商标权的维持也要投入资金,作为中小企业难以负担这些开支。事实上,相比巨额的研发投入,维护知识产权(申请并维持专利,注册商标)的开销是很少且必须的,而获得的收益也很明显。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都有减免或补贴,作为核心技术的专利权还能质押给银行,获得一定数量的贷款。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利权的质押贷款是融资的有利渠道。例如,交通银行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授权发明专利提供质押融资服务。

3.申请专利就是保护知识产权,获得专利授权就可以高枕无忧

有些中小企业只在乎专利是否授权,授权之后便认为可一劳永逸、高枕无忧,然而获取专利权并不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唯一途径。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知识产权的特点选择其他合适的方式,比如对核心技术以商业秘密形式保护,登记软件著作权,版权保护等。取得知识产权后,企业并不是就能万事大吉、高枕无忧,还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举报、投诉或者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维权成本太高,中小企业没有更多资源投入知识产权诉讼纠纷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建时间不久,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在企业和人们的心中还没有扎根,由于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屡有发生。我国政府已经注意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这种顽疾,于2010~2011年集中开展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并逐步将该项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在此期间都开通了维权举报热线,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被侵犯知识产权的类型先向相关部门投诉。因此,除了法律诉讼外,中小企业还能借助政府行政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设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具体建议

由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源有限,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时不能贪多求全,所有技术全都申请专利,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对不同的技术采用合理的保护方式,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尽量降低维护成本,构筑多层次、立体的保护体系。采取的措施和步骤,一般有以下几种。

1.熟悉和掌握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实体法律体系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等。自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制定和修订了关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网络域名、知识产权犯罪、知识产权财产保全、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等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解释近20个。

2.建立机构,订立制度,加强培训,培养意识

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者在人力资源部门设置知识产权专员,具体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宏观方面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的基本政策、指导方针,具体操作产品或创新活动的关于知识产权的确权工作。此外,还要重视对企业领导和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决策领导层、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普通职员进行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3.签订合同,明晰责任,分散保管,专人负责

和受聘人员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将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作为附件,详细、全面的写入关于知识产权权属、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等方面的条款,让受聘人员从一开始就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核心技术和全套工艺要让非技术人员分散保管,调阅或复制由专人负责记录,避免技术外泄。

4.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

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包含商业秘密和专利,商业秘密是一种相对权利,其禁止效力仅限于违法侵占,而不涉及合法的取得手段。只要未被公众所知晓,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若保密措施疏漏或核心人员泄密,即使相关的维权行动将泄密者绳之以法,也不能阻止善意第三人使用已被泄密的技术。与此相对应的专利保护的实质是公开换取保护,发明人将其技术发明在专利申请书中公开其相关的详细资料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独占实施发明的垄断保护。

企业选择商业秘密还是专利权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应该根据发明创造的特性予以区别,首先企业内部对技术发明初次评估,该项技术本身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可以授权的范围,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三个要件,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可考虑申请专利:第一,当发明创造属于“一点就破”的技术时,有些发明创造没有想到之前,大家都很困惑,但是点明以后谁都恍然大悟,如果没有专利保护,这种发明进入市场就会被大量模仿;第二,商业价值大的发明创造,如苹果公司申请的很多关于智能手机的开创性的发明;第三,通过逆向工程分析易于得到的发明创造,如一些通过分析产品的组成容易得知该产品配方的化学洗涤组合物;第四,经济寿命长,开发周期、研发费用投入巨大的发明创造,比如药品研发费用数以亿计,周期长达十几年甚至数十年,应尽可能申请专利保护;第五,发明的主要外销市场,在该国销售或者制造有关发明创造时,应将该发明创造在该国申请专利。

5.制定合理的专利申请战略

在解决何种发明创造适合申请专利的问题后,还要清楚对该领域的发明创造怎么申请专利。中小企业的产品往往具有“小、专、精”的特点,技术研发常常持续在某一具体技术领域。企业对技术成果申请专利保护要充分利用我国现有专利保护形式,对于涉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明创造,要申请发明专利保护,以取得较长的保护期限,然后围绕核心专利,多层次、多角度地申请其他辅助专利,构筑严密的专利保护池;对于其他吸收、改进的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以尽快获得授权以保护发明创造的市场价值;对于一些门槛不高的技术,企业不一定都要申请专利保护,但是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申请专利保护对自己构成威胁,也可以采取专利申请的方式将该技术主动公开,使其成为现有技术,也是一种预防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企业在利用商业秘密保护核心技术时,特别是想在专利申请中结合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技术成果应该非常谨慎,笔者就遇到过企业专利申请当中因为对于技术细节过于保护,导致申请公开不充分被驳回的案例。

6.合理利用PCT申请,用好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政策。降低知识产权维护成本

中小企业的发明创造进入国际市场,需要在国外寻求保护时候,要充分利用PCT申请制度,通过PCT申请国际阶段向希望获得授权保护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指定局提出专利申请,既能节约时间还能省去部分费用。PPH(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请求一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PPH请求是免费提出的,能加快专利审查,提高审查结果的可预见性。目前,我国还对中小企业向国外提出的PCT申请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检索费用提供财政补贴,以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相关措施都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找到。

7.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规避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

中小企业由于不注重专利信息的检索,往往自己苦心研发的产品落入别人专利权保护范围还不知道,等着专利权人提出侵权诉讼后,才恍然大悟。其实由于专利具有地域性、时间性的特点,而各个国家的专利信息都是免费公开让公众查阅的,中小企业在技术研发或者外销产品时,只要对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作出查新检索,就能了解竞争企业的专利在各个国家的布局。此时,既可以在别人技术成果基础上二次创新又能改变目标产品,谋求技术规避,做到有的放矢。

8.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合作,合理外包知识产权服务,实现双赢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都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中小企业如果没有合适的人才就需要与专利商标所等中介机构合作才能完成。此时,中小企业可以和有实力的中介机构签订外包协议,将专利权维护、专利侵权风险分析,技术查新等工作交给中介机构完成,既节约了企业成本又能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发展。

9.国际合作交流中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

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一些跨国公司甚至专门携资本来中国投资或者收购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中小企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总结